更新日期:2010/12/18 07:11:33
學習次第 : 進階

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一

卷之一

  

一九三九年己卯歲正月十四日午後五時于康定安覺寺彌勒殿樓上開講

 

    師雲,今講略本朗忍(道次),聽眾應先作思維,凡三界士夫有願趣向解脫之

途者,我皆頂禮恭敬。凡以前的解脫道之賢士夫所行,我皆願行。因我昔於無始生

死海中,忍受無邊痛苦,今幸得難得之人身,而又暇滿,得聞正法,皆有過去善業

而來,較勝於如意摩尼寶千百倍,有過之而無不及。以此難得幸得之人身,自應作

最有意義之事,勿使空過。雲何最有意義,即世間與出世間之利樂,以此暇滿人身

皆可取得。雲何人身如是殊勝,因人身具有三種大力:一、依境力大。如經說,譬

如有人發慈悲心,解救一人,複有人救護多數人,其共功德自較前為大。複有人發

菩提心,救度三千大千世界,其功德則不可思議。二、依時(因緣)力大。在此賢

劫時,以四大海水之量之酥油,燃燈供佛,不及現時以一盞燈,供養一發菩提心者

功德之大。三、依心力大。凡功德之大小,皆依發心量之大小而定。能救度三千大

千世界獄中之人,其功德固大,然不及恭敬承事一發菩提心者。(一、依境力大,

末後發菩提心者,兼有依心力大之義。三、依心力大,末後恭敬承事一發菩提心者,

亦兼有依境力大之義。)

 

    而能作以上各種功德者,皆系於此暇滿之人身。從無始以來,守持淨戒之功德,

能於一時而盡獲得。盡三千大千世界財物佈施之功德,能于一心而獲得。然二者亦

不離此人身。以人身之能力,無論作善作惡,均應如響。有時晝間所作,晚即成熟。

有時初夜所作,後夜成熟。甚至有一刹那間即可成佛。人身能力之大,其殊勝有如

是之不可思議者,一般人多忽略而不加思索。以人類言,而尤以南贍部洲之人身為

貴,以能即身成佛,為他洲之所不及。如西藏之馬巴羅紮、彌勒日巴及噶居派之打

波朗吉,及阿底峽、宗喀巴,皆即身成佛者,可以證知。故得此人身,不可輕易唐

捐。昔大德有雲:「若得人身。縱極醜惡,亦是持戒清淨善根所得。」雲何如是,因

人身非任便可得,必具各種因素。尤之草木,必依水土日光諸種因緣,始能生成。

噶當大德亦雲:「唐捐人身,如春耕播惡種,至秋無收穫。」

 

    以上皆明人身難得有如是者。但人身既得,應如何始有意義,無他,即如正法

是。今所講之菩提道次地,有為唯一之正法,聽者應隨聞隨行,不可稍存推諉,以

無常不待我故。人身之無常,刹那遷變,死期之來,卒不及防,有制新衣尚未著身,

便已物故,即貽他人享受者。若不及早覺悟,刹那命盡,則唯有各隨其業力而轉,

不能自由。雲何各隨業力而轉,業力分善惡二種,無論何人,所造之業,總不出善

惡之二途,不入於善,則入於惡。二業中又以惡業最為易入,而其力最大。此出經

語。以惡業之力能墮入三途故。吾人既聽聞正法,即應及時修習,不然,如寂天菩

薩所說:「惡業引人,如於幾上以指引水,無不隨之流注。」業果隨人,亦複如是。

吾人一飲一食,無處不含有三毒惡意,以未反省渴,恒不自覺。即有時造善,如念

佛等,三數遍後,心即外馳於可貪瞋之境。惡業應得苦趣,甚至入地獄,經有明文。

倘一墮此,一日之間萬死萬生,其痛苦為何如。如得餓鬼報,不惟不得飲食,且不

能得聞飲食之名,思泥塗解渴而不可得,見果樹,欲食而不可能。以世人比例,數

日不得飲食,其痛苦有為如何。輕惡業墮畜生道,所遭鞭打背磨,以及愚癡無知,

其痛苦又為如何。即生三善趣中,而得為人,而人之痛苦,略說如生老病死。如中

有前,與四大合併個各苦,與地大合併時,有如山崩地裂。與水大合併時,如墮萬

頃波濤。與火大合併時,如墮大火聚中。與風大合併時,如受烈風摧折等苦。(有

謂:依《成文教授國王經》所說,地大分離,如山崩石裂,水大分離時,頓成焦渴

形,火大分離時,煩熱不可當,風大分離時,頓隨風蕩卷。--錄此備參)

 

    人界如是。再如天界,亦有五衰相現諸苦。如是六道之中,無一非苦。經中於

此,說之尤詳。如何能脫離諸苦,舍正法莫屬。正法唯何,戒定慧是。依此三學修

行,確能解脫。但一人解脫,而環顧一切有情,均非與我無關,胡能契然置之不顧。

以三世之理推之,一切有情,無有不曾為我父母者。就父母恩言,今生如是,多生

亦複如是。今見一切如母有情,仍在顛倒生死大苦海中,寧能獨善其身而不之救。

故應發起對一切如母有情拔苦予樂之慈悲二心。並應發起擔當此事之責任心,是即

增上心。此心固不易發起,即能發起,然回顧吾人實無此力,欲具足此能力。必須

得佛果位身語意功德,始能救度一切有情;故又應發成佛之心,是即菩提心。但此

心,有必須出自不勉強、不造作,對一切如母有情有刻不容已油然而生之心,方是

殊勝菩提心。在初業有情,雖一時不能遽而發起此心,亦當由勉強造作而發此心,

始與所講菩提道次地大乘法相符順。否則,雖聽之後,亦不能生大乘功德。倘能如

上所說,有當進而求成佛之方便,例如欲至印度,應先聞人說往彼之道路。今之菩

提道次地,乃過去諸佛成佛所行之大道。今日聽眾,皆各由善業之風,扇而至此,

相聚而聞此法,故應殷重發心。此法乃佛所說,佛說法總不出甚深廣大二門,此論

即總此二者而造。過去大成就者,皆依此法而修,非僅為黃教一論而已。此論因緣,

依于阿底峽菩提道炬論,道炬即依諸佛經綸所說,冠以菩提道之名。宗喀巴大師為

應機故,特標出出離心、菩提心及清淨正見三心要而造此論,又分廣、中、略三種。

此論析注,相傳為阿底峽化身第一世班禪洛桑卻己降澤所作。又此論注解,為第三

世班禪巴登耶喜所作,顯密兼攝。又此論由第五世DL相傳為阿底峽弟子降央俊烈

化身,作依文解義。今依此講。每日聽竟,應發願回向,願以此功德,回向為如母

有情速成佛陀及此論昌明。

 

 

正月十六日講

 

    聞法儀式,聽眾應發心為救度遍虛空一切如母有情,于生死大海中,拔苦予樂

而成佛。為求成佛方便,而聽此菩提道次第。以後每次開講,均應依此發心不掇。

 

    成佛方法,若僅片面,或一部分,則不能成。應圓滿無倒方可。此法直接於佛,

直契佛心,非如其他自稱大師者所說,亦非間斷,或僅部分而非完全可比。雲何知

此直契佛心,以佛所說法,不外甚深方面般若諸經,及廣行方面法相諸經,前者由

龍猛傳承,後者由彌勒而傳,前者由大智慧智鵑遞傳至阿底峽,後者由無著遞傳金

洲至阿底峽。阿底峽所造炬論,經仲登巴、博多瓦、霞熱瓦,直至宗喀大師始依據

開演為三士道,造菩提道次第廣論。此中秘密因緣,在拉薩背後熱振地方,修習道

次第傳承啟請,親見釋迦。一日後,又見阿底峽、仲登巴、博多瓦、霞熱瓦,親為

授記,謂將大宏正法。大師著此論至修止段時,頗感供給困難,其地山神等為之供

養。後至勝觀段時,恐後世眾生不解,意將擱筆,複得文殊現身。大師為契大覺心

要,將廣論著成。時年四十五歲,乃返拉薩,建噶登寺。至五十九歲時,因觀此後

眾生根器薄劣,複將辨理深義,引經各分,攝為略論,即現所講者。

 

    今講本文,先釋論名稱。在藏文為十卷,廣為上中下三士夫可(所)入之菩提

道次第。康薩仁波卿說,雲何不稱為三人(數取趣)而稱三士,中含有廣大義。士

字,在梵文為不茹喀。義謂具足上中下三種功能者。因各有情中,有一類心量具足

上等堪能,一類或具中等,一類或具下等,各各根器不同。此論具有三種士夫皆可

入之道,故雲。菩提二字,含義甚多難譯,故直譯梵音。藏文以意譯為斷、證二德,

于此道路應有之次第,此屬一般通義。如分別言之,有斷德菩提、證德菩提、究竟

菩提及不究竟菩提。今所言者,乃究竟菩提,雙具斷證二德應行道路之次第。

 

    在講本論之前,先解讚頌,本文分三:一、禮敬,二、述論要義,三、本論。

 

【一、敬禮本尊】

 

【敬禮於諸至尊正士具大悲者足下】

 

    敬禮上師,著者現時上師為竹青喀降卻,及堪欽卻加讓波,得朗忍承傳。顯密

不共直傳,為文殊師利。至尊二字,在藏文中為借尊,借字之義,謂能作眾生救度

引導之王。正士二字,有知善別惡之意。以上系禮敬承傳師。此中關係甚大,表法

直接於佛。頌文第一句:

 

【堪忍刹中自在主】

 

    刹,謂刹土,具千萬億須彌日月四洲者,為一刹土。自在主,為釋迦。堪忍,

謂能忍煩惱(煩惱最大為貪嗔癡),言煩惱不能侵害,故稱自在主,藏文為龔登德,

龔,謂摧毀諸煩惱,登。謂具足斷證二德,得,謂超出。得字為譯師所加。藏文「

八噶蘊】,乃龔登意,加得字,謂超出阿羅漢,羅漢亦具龔登功德,佛更超彼故,

故加此字。二句:

 

【補處慈尊法中王】

 

    補處,謂釋迦曾為兜率陀天法院天王,由此降生南詹部洲時,諸天悲淚,釋迦

為授記,謂烏多天王將生一子,即是慈尊,將補我為一切天人說法之處。三句:

 

【善逝智父妙吉祥】

 

    善逝,乃佛別號,智父,藏文意謂一切佛之父。言賢階千佛,初皆凡夫,能使

之去黑暗愚癡,入菩提道次佛子行而成佛者,乃文殊。如諸佛之父,語出月稱《入

中論》,攝為此句。文殊又為成佛,示現弟子相。宗喀巴大師之本尊、上師、護法,

皆以文殊為依。因過去諸佛亦如是故。四五兩句:

 

【龍樹無著佛所記,深觀廣行兩大宗】

 

    佛授記,言滅後四百年後,有龍樹傳深觀法要。六百年後,有無著傳廣行法要,

以利眾生輾轉增上。六句:

 

【傳承諸師我皈命】

 

    諸師,謂從初直至宗喀大師傳承諸師。七句:

 

【為欲易入深廣道】

 

    明造論本意。八句:

 

【再以略法於此說】

 

    謂已造廣論,再造略論因緣。法雖為諸佛所說,而能令我心行清淨,入菩提道

者,乃依心行二種,如法依止上師而得。因上師善說,及加持之力,恩德尤大。法

源雖由佛,而佛已過去,不能直聞故。何以先為禮敬。有二義:一、比佛恩德尤大

之上師,與其事業相合故。二、能直接消滅災厄故。雲何宣誓,謂造論須先宣誓,

方能成立並盡善盡美故。釋前頌竟。茲講正文,

 

【此論為總攝佛法之精要。龍樹無著二大流派之準繩,勝士趨入一切智地之法規,

三類士夫所應修持,乃至菩提一切無不全備之次第也。由此菩提道次第為門,將具

堪能者,引入佛地之規律,即所說法。】

 

  此論於佛所說,皆所應說。然標出出離心、菩提心、清淨正見,三種心要,乃

依二大菩薩大乘規律為準繩,非出自造。一切智地,即佛地。次第,謂不顛倒。堪

能,謂堪能聞思修機會及過去積有福德資糧者。具堪能者,謂弟子。

 

【如濟迦麻羅寺(印度寺名)說法之軌則,先須講明作者之重要,與法之重要,及

如何聽說彼法之三事。】

 

  濟迦麻,謂朗巴,相狀尊勝。羅西羅,謂如理。印度大寺說法軌則有二:(一

)即迦麻羅西羅。依薩迦派說,其地距印度捧噶那不遠,在恒河北岸,有山凸出,

寺在山頭,為大媽巴麻所建。寺中迎請如金剛道場佛像。中為祖殿,周圍有八院環

繞,規模宏大。(二)為那爛陀寺,一名拿冷達渣。二寺各有說法軌則。那爛陀說

法軌則有三:即上師清淨、弟子清淨、所說法清淨。迦麻羅西羅寺軌則,即本論所

述,先明作者之重要,次法之重要及應如何說聽之三事。宗喀大師於二寺軌則,獨

取迦麻羅西羅寺者,以此寺乃智中之智(即指阿底峽)過去所立,為尊重彼故,故

依其軌則。

 

【於此菩提道次第之引導分四:(一)為明法源清淨故,釋作者之重要。(二)為

于教授生敬信故,釋法之重要。(三)於具足二種重要之法,應如何聽受講說。(

四)如何是以正教授引導第子之次第。】

 

  中間剖析釋注,由頗邦喀之上師降巴吞珠降錯,本其心得,筆記而成。頗邦喀

大師為之刊行。

 

  雲何所說之法源清淨,即無染之意,謂須由四諦直達解脫道,乃為清淨。菩提

道次第,自依止上師起,至得金剛大持位止,圓滿無缺無倒,乃真清淨。如五明中

,醫藥等巧,乃世法暫時片面方便,不得為清淨。說者之清淨有二種:(一)解釋

文義不錯,(二)說法動機發心清淨。謂非為名利恭敬,而為救度有情離苦得樂,

且具說法善巧。又聞法弟子亦忌三不清淨:(一)試所說法合理與否,(二)測驗

所說希奇與否,(三)以所聞法,為諍論資料。既遠離上三不清淨,又須於聽法後

,以為受用修持,方能種下勝妙種子。

 

 

甲初、為明法源清淨故,釋作者之重要

 

【本論總依彌勒菩薩之現觀莊嚴論,又以別依菩提道炬論。故道炬論之作者,即是

本論之作者,其名曰燃燈吉祥智大阿奢黎,別號具德阿底峽。】

 

  此明本論之來源,亦即明法之來源。說法者不獨佛一人,如印度之紅阿遮若教

,及笨教登巴喜饒等,亦皆稱說法。故法必擇其源。佛之所說,實因悲心,入地獄

,以如自業自受之理,願代受苦。以此悲心,頓獲降生三十三天,修習菩提心、佛

子行,以至成佛。然其所修,不外依甚深廣行二法。此論即本二派之正法而說。

 

  佛說法有權實二種。何為實說,即甚深般若法。何為權說,即廣行法。如出離

心、菩提心等,均屬廣,般若正見則屬深。彌勒菩薩所著現觀莊嚴論,為顯般若經

中引導眾生如何依止善知識,引生出離心、菩提心等佛子行,直至成佛之事相。嗣

無著菩薩研究大般若,意謂經中應含有出離心、菩提心、佛子行等世俗諦。何以經

中所言,僅及甚深空義諦,而不及世俗諦。乃于雲南雞爪山修彌勒本尊十二年,得

具足光明,為彌勒菩薩攝往兜率天,示以經中所隱含之世俗諦。比返,遂作現觀莊

嚴論釋。注解法源清淨,無著說,彌勒所說之法,亦即佛所說之法。佛所說法,皆

包含於大般若。龍樹就其顯分實說,作中論。無著就其隱分權說,作現觀莊嚴論釋

,為顯般若經中,引導眾生,從如何依止善知識,生起出離心、菩提心等佛子行,

直至成佛。後世大成就者,皆重視此論。(即現觀莊嚴論,現已有漢譯本。)以此

論能總攝要義故。即論中所顯修學境,應知有三,應行有四,及最後所得大道果。

(即法身。)

 

  今所講之朗忍,初明法之基礎。(一)應知苦諦,應斷苦因之集。(二)應知

清淨道為得解脫之路。(三)應知法身一切相,知及所應作、應知法身一切智之作

用。苦諦應知,集諦應斷。先思惟苦,由粗重而細微,乃生起出離心,依中士道戒

定慧三學修習。此即與現觀莊嚴論之第二種智相符合。繼修菩提心,以自他換,得

證空性,得法身。即與現觀莊嚴論之第三種智相符合。朗忍與現觀莊嚴論排比既皆

相同,惟以根器關係,現觀不易瞭解,而朗忍則甚明顯。如現觀所說之敬信諸佛業

果,即朗忍中之皈依、依止上師、深信業果。現觀之心行圓滿,即朗忍之出離心修

學三學,直至生起菩提心。現觀之遍利一切有情,即朗忍之六度等佛子行。又現觀

所說之心境不明須依定,亦即是朗忍中之修止法。現觀最後說,佛所說法皆為真實

義,亦即與朗忍最後所講之中觀相應。故論雲:「總依彌勒之現觀論」。何以論中

又別說依炬論。須知炬論亦依現觀而造,炬論之所以得名者,喻如光明,顯現現觀

論中之隱微故。至雲「炬論之作者,即本論之作者。」此中有數說,一謂宗喀大師

即阿底峽化身,此說不為清淨。果如其言,胡能自作如是說。一謂炬論說三士道教

授,此論亦如是說,依義而說為作者。然藏中習慣,皆依人說,故二說均有未當。

實則明教授依現觀,而密意依炬論。

 

  阿底峽三字,梵語為普龔,即究竟徹底之意。在印度為邦噶那寫日兒,甲若巴

麻麥壹喜,甲若巴,即吉祥義,麻麥壹喜,為燈智義。在西藏為降其餓,梵語為普

睹龔,即究竟徹底意。藏王菩提光稱之為阿底峽,意謂一切智中之究竟徹底者,惟

燃燈吉祥智耳。

 

正月十八日講

 

  本論分四大科目,首明法源清淨,釋作者重要。依康薩、頗邦喀兩仁波卿,皆

言如詳說,應從釋迦八相成道說起,而龍樹,而無著,以至阿底峽。今從略論,直

接所依之炬論作者,述其家族及教證二分功德。分三:

 

乙初、氏族圓滿 乙二、本生所得功德 乙三、於佛教中所作之事業。

乙初、氏族圓滿。如:

 

【拿錯羅乍瓦贊雲:『東方惹火地,於此有大城,名次第聚落,其中有王宮,殿堂

甚寬闊,金幢以為號,國王名善德,豐富多資財,有如支那君。王妃吉祥光,誕生

三王子,蓮華藏、月藏、吉祥藏為名。長子蓮華藏,五妃誕九子,第一福吉祥,今

時具材能,亦稱達那喜。少吉祥藏者,比丘精進月。月藏序居中,現我親教是。』】

 

  羅乍瓦,謂大譯師而兼善巧五明之意。如根本論八十贊雲:「羅乍瓦如世間眼

,若無彼則大地皆黑暗。」東方惹火兒地,乃印度地名。東方,指棒噶那,大城,

謂十萬人以上之大聚落(如成渝之類),王宮,即金幢宮。其國王名善德,妃名吉

祥光,尊榮亦如支那君,藏文為「東坤松」,謂千乘之王。一說為千乘眾之君,一

說為具千輻輪,每軸上有一種食物。依第一代章嘉如彼大吉說:東、即東方,坤松

、乃國音之訛,謂東國之君,即支那皇帝是也。其宮有兩萬金幢,有臣僚十余萬。

有子三人,長即蓮華藏,次、月藏,三、吉祥藏。蓮華藏有五妃九子,一名福吉祥

,富具才能,有達那喜之稱(猶今之博士),乃以居士身而勤行六度者。吉祥藏,

即精進比丘月,以通達密藏,曾至西藏。月藏,即今親教者是。以上明阿底峽出於

勝族。

 

乙二、本身所得功德分二 丙初、博學所得教之功德 丙二、如理修行所得證之功

德。

 

丙初、明博學所得教之功德

 

【尊者於二十一歲以內,將內外教共應明處之聲明、因明、工巧、醫藥等四,學至

是極精通。又於十五歲時,聽正理滴論一次,即辯論折服一著名外道,於是英稱普

聞。此大綽龍巴所說。爾後複於黑山道場,親近羅[目+侯]羅古達喇嘛,此喇嘛曾

得喜金剛現身,金剛空行母授記,得成就者。尊者蒙此喇嘛為授大灌頂,命名曰智

密金剛。直至二十九歲時,於諸已得成就師前,修學金剛乘法。至是經教教授,能

達無餘,即自意念,於諸密咒我已精諳,嗣經空行母等夢示多部密經,皆未曾睹,

乃折其慢。自此以後,有諸師長及其本尊,或明或寐,而加勸請雲,若出家者,能

於佛法及眾生作大饒益。尊者依言,往投大眾部持律上座已修入加行位中之戒鎧大

德,求請剃染,為作和尚,令得出家。三十一歲內遍學顯教。別于大毗婆沙論,依

止法鎧論師,於啊登打補曰,研究至十二年之久。以對根本四部要典,皆甚精熟,

故於各部異義,取捨之間,互有出入處,雖頗微細,亦能毫不紊亂而正了知。」

 

  上明尊者教證二種功德。教為因,證為果。初、阿底峽尊者生後十八月,王妃

抱出王宮,就別殿高處能供遠瞻者,供臣民聚觀。一時見者,鹹共贊雲:「初生之

日,天雨寶花,日放霞彩,發妙音聲。今日得見,真甚稀有。」其後稍長,隨父母

出遊,尊者問其母曰,此諸眾生,為誰所有。母告之曰,是汝所屬。(因心愛尊者

,有擬立為太子意,故雲。)尊者聞此,即發願雲:「願此諸人,悉皆如我,常生

王家,富貴自在,修習佛法,得解脫道。」一次隨父母至紮摩羅道場,尊者禮三寶

已,以和雅音而發願雲:「我得暇滿人王身,諸根無過信三寶,常敬頂戴三寶尊,

今後永為皈依處。」時諸會眾鹹稱稀有。父母眷屬于供養畢,亦發願,願國祚隆昌

,人皆長壽。尊者複顧其父母發願雲:「世世不被家法縛,處僧伽中獲法樂,無慢

供養三寶尊,悲心觀照諸有情。」會眾聞之,愈生甚奇稀有之想。三歲時,即於書

算醫蔔學畢,並精通聲明。至六歲時,即能鑒別內外道。依尊者至藏中筆記,謂:

「印度當時能鑒別內外道者,僅三人,即那惹巴,其時已圓寂,香底巴及我,今後

恐印土將無分別內外道之人矣。」(頗邦喀贊尊者,以能鑒別內外道事為最難。)

十歲時,王及妃欲立為太子,尊者對此榮威,心極淡漠。十一歲時,諸余王臣,獻

童女二十一人,歡娛王子。王令妃嬪作諸音樂,導尊者遍遊街衢,苑囿聚落,作十

五日廣大歡會,以引生其興趣。時尊者眼根,不免稍生愛戀。王妃中有一人,乃度

母化身,謂尊者曰:「毋貪(榮華)毋貪(生死輪回),善根者,如象陷泥蘆葦囤

(頗邦喀謂:象力大,喻尊者之福報,若墮泥中,則難於拔出)。勇識陷此欲溺中

,清淨戒衣豈不沒。五百五十二生中,恒受奮勤(大善巧)比芻身,猶如鵝王遊蓮

池,汝於此時當出離。城邑淨妙諸童女,是魔使女奪戒顏,現似歡喜而誑惑,得此

難得暇滿身,當聞思修盡人世,增上勝緣(增上勝緣謂依止無盡善知識)斷障難」

。尊者極善其言。少時喜出遊,得王許,率一百二十騎巡行各地。初遇大德日塔利

為之開示,謂與汝緣最順者,在那冷劄寺(即那爛陀寺),有發大菩提心者,可往

依之。比至寺,從饒窩那學習,不久命往大德大智鵑所求學,即在此學大乘法,由

發心至成佛之各種修習。繼又從阿旺奪得把學出離教授,乃命其回王宮。比返,王

問所學,答以所學者,知六道生死是苦,不戀王位。王及幻,命在宮中為建大蘭若

,召集大德修學,尊者不願,仍願出外修學。於是複至奪得把所,奪命複往最初所

依師饒窩那所。饒盡十三日之久,為授喜金剛灌頂。又命其作黑如噶法(以人骨為

飾被天衣,塗炭),仍還宮,佯狂三月。王及妃與臣民皆悲痛,遂罷立太子議,聽

其所之。尊者得命,寅夜返饒所,饒命返奪得把所,習中觀七年。後又依其他上師

,於聲明八論,因明十六難,身語意三種工巧,醫藥八部大論,乃至不共內明。複

從善因明者聽正理滴論。時有外道論師與其親友師辯難。此外道論師,曾折服善因

明者五次,故其身後特張五傘以為志。既至,適其師以頭痛小恙,命尊者往應,辯

竟,勝之。於是名大震。此噶當格西綽龍巴所傳,綽即尊者之高足弟子也。

 

  以上所說,皆在尊者二十一歲以內之所成就者。自是以後,複至黑山道場,親

近羅[目+侯]羅古達(亦名饒窩那古達,但非前之饒窩那)此喇嘛,曾得喜金剛現

身,金剛空行母授記,得成就者。尊者依之,遂授大灌頂,命名曰智密金剛。直至

二十九歲時,修學金剛乘法,于經教教授,通達無餘,頗自滿意。被空行母(空行

母,梵語劄格衣馬)引至一大宮殿,示以無量密經,皆其所未見。並語以汝之所見,

僅如殿之一角,馬之一尾耳,乃折其慢。先是尊者曾發願,隨同其上師阿旺奪得巴

之後,願即身成佛。至此,羅[目+侯]羅古達,以無礙神通至其前,謂之曰,汝欲

學阿旺之解脫行(清淨),以汝之此身,尚不可能,須出有作饒益眾生事業。又本

尊空行母亦謂之曰:毋貪塵染,速出家利生。又一夕,夢至一殿,釋尊居中,眾聖

圍繞。尊者在末座一隅。聞釋尊問:末座男子,有何貪戀而不出家(事見詳傳)。

尊者至是乃依上師本尊及夢兆之勸請,往投持律儀大眾部加行位,住於第三,空性

定三昧耶之上師,名麻麥者,請求剃度而正出家,命名為燃燈智。(空性定,即初

得無相三昧耶,謂初知色相無自性;次,為半邊定,如半月之三昧耶;再次,則有

明得定、明增定、朗順定、無間定等四殊勝定,及時現前。空性定,僅初解外無自

性,次解心無自性。此處不過略為附說。)

 

  尊者由是至三十一歲,遍學顯教,上至中觀、唯識,下至經部、有部(有部根

本四部,包括小乘十八家。)別于毗婆沙論,如俱舍明顯教理(於戒之細分,條分

縷析,三百頌都為一卷。)複特依止法鎧論師,于阿登打補惹日至十二年之久。(

寺在印度一山上,此山如供曼遮之全形,中間一峰突出,周環四院,附二小院,等

同須彌四洲日月形。相傳初有一內道居士,與一修起屍法者為伴侶,一日修起屍者

,以密法起屍吐舌,居士割其舌,即能飛行,飛至此山,成曼遮形,因思於其上建

佛寺,乃飛回交舌,取屍致富,得方便法,將屍之肉割下,不傷其骨,肉能自長,

即成為金,以此建寺。寺中常有出眾智者數百人,每六日來問難一次。)是時尊者

已于東印度成就班智達之名(即大善巧博學多能之士)。因自思已於教法了達無餘

,如何始能證知。方作此思時,其師羅[目+侯]羅古達,以無礙神通至其前,而告

之曰:汝已通教,已見本尊,已得有定,然距佛位尚遠,應努力修大慈悲心,應以

大慈悲心為本尊(指四臂觀音等法)。在汝未出輪回之前一刹那,應努力作度眾生

事。依本傳所載,事蹟甚多,茲不繁講。又尊者曾往朝菩提道場,見二婦人,一老

一少,互相問答,一問:依何為速成佛陀之學處,一答:依菩提心。尊者知為度母

,乃繞至殿中頂禮。釋尊現身而告之曰:善男子,依菩提心而成正覺。又至龍樹修

學處,有象開口告曰:行者欲成佛陀,須依菩提心。尊者於是乃決定修菩提心。遂

廣求已發菩提心之上師教授,後聞色領把金洲大師之名,業力相應,心喜不已。時

金洲住海洋外,乃乘木船,率班智達等眾百五十人往。中途遇風,被魔王噶日汪鳩

作逆風吹離海岸,遇大鯨魚,將吞其舟,魔興雷雨,眾皆束手無策,遂求尊者救度

。尊者為入密法心吉馬波(現紅色閻魔本尊相),始脫險。計程本六日可達,而延

至十三日之久。比至海岸,尋訪大師,暫憩十日,為鑒別上師功德,先就其弟子修

禪定者,叩其梗概,始通名申其來意。眾為通白,謂有西南大善巧者,將至其前,

求師給生菩提心教授。上師大喜曰:甚望甚望。乃與五百弟子整三衣迎之。尊者亦

整衣肅眾,依制或持缽,或持塵,一百五十人中,尊者居首,地藏班智達次之。此

會之盛,尊者自記為人天稀有,天雨曼陀羅花,引至其處,尊者供以琉璃水晶瓶,

中貯各寶,內外瑩澈,上師謂此為最妙象徵。於是如父子相親,為說菩提心教授。

教授分二:一、文殊,二、彌勒,所傳,皆承傳不斷不缺。大師于一一教授,修習

至十二年始成。師命尊者往北方雪山地宏法(指西藏),於是回印度,振宗風,住

菩提道場三年,三次降伏大外道,乃受藏王迎請而至西藏。以上明尊者所得教之功

德。總之,無論依經依教,主要皆在生起菩提心。於此故不厭詳說。

 

丙二、如理修行所得證之功德

 

【三藏靈文,能攝盡一切佛教。故證之功德,亦以戒定慧三學攝之。】

 

  教雖分顯密,而不說戒定慧之教法者,內道無之。絲毫惡不作,戒也,善法圓

滿奉行,定也,圓滿調伏自己身心,慧也。此即佛教義。身心最難調,惟最深空義

智慧,乃能調伏。如俱舍雲:「不以智慧調伏身心,如長處黑暗,不見天日。」或

問,證之功德,包含五位、三身、四智,但言三學,如何能盡攝。須知以三學為主

,而分之為三種攝法,自依止善知識起,至生起菩提心,攝于戒,修止攝于定,修

觀攝於慧。故雲三學之功德,即可總攝一切。或問,佛之法身,此亦能攝否,當答

能攝。惟修三學,始能證得法身,故亦可攝。又當知教之三學、證之三學,並非如

水火之不相容。即以心經而論,亦包含三學。故凡大乘果位,無不包含三學者。大

乘資糧道,亦含三學,其他亦然。何以戒學為先,因戒者,所以遮止外境放逸散亂

故。定者,所以遮止內境放逸散亂故。外境不遮,而能遮內境者,未之有也。三學

亦稱三寶,有難得、無價、無缺陷(去災障功用)欲意四種作用。故內證功用,皆

可以三學攝盡。無論大小顯密,莫不以此為依。

 

丁一、具足戒學:先講尊者具足比丘戒

 

【戒學者,定慧一切功德之所依,千經萬論之所贊。欲求證得定慧,先須具足淨戒

為增上緣。於此有三:初、具足殊勝別解脫戒者。尊者於受得比丘戒後,愛護其戒

,如犛牛之愛尾,守護輕細,猶且捨命不渝,於諸重禁,夫複何說,大持律上座之

稱,於焉起矣。】

 

  無著菩薩雲:「戒如大地,凡動植礦物均依之而生。」人之內心,欲得全無沉

掉之殊勝定,無戒不能生起。設有人問,外道亦有四禪定,亦屬戒乎。須知內道之

三學,乃殊勝之三學。外道或說有戒定而無慧學,後當詳說。

 

  殊勝別解脫戒,又為菩薩戒及金剛乘戒之基。有別解脫戒,然後菩薩戒、金剛

乘戒始能生長。炬論雲:「八分戒中,除比丘外,尚有七分,必全具乃為受菩薩戒

之殊勝因緣。」尊者受得淨行比丘戒,愛護其戒,如犛牛之愛其尾,因之博得大持

律上座之譽。(西藏雪山有野牛,愛護其尾,常舉至背,若其尾之一毛牽於樹,必

解而後去,雖遇獵人至前,舍生命亦所不惜。)比丘戒明文,雖僅二百五十三條,

而細微事件,為數甚多,亦如犛牛尾上之毛,故舉為喻。雲大持律上座者,謂於戒

具兩種功德:一、善巧穩固,稱上座。二、於戒能了達、能行,稱大持律。尊者於

別解脫戒之愛護如是。當時曾有一班智達贊之曰:「具足聲聞乘律儀,護戒如犛牛

愛尾,應稱大持律上座,於此尊前我敬禮。」以上可證明尊者之比丘戒如是。

 

次、具足菩薩戒

 

【尊者于修習慈悲為本菩提心之教授,雖曾多所參學,別經久時,特依金洲大師修

習由彌勒、文殊,降及無著、寂天,輾轉傳來最勝教授,于自他相換之菩提心,隨

得生起。由願入行,而受學處,廣修諸行,毫無違越。】

 

  隨得二字,在藏文原意,謂不假造作,油然生起。尊者於彌勒所傳之由因入果

,文殊所傳之自他相換,二種融合修習,以生起菩提心。雲何由願入行而受學處,

謂由願菩提而至行菩提。學處,謂六度萬行。雲何稱為願行兩種菩提心,如入行論

雲:「如人發心欲往印度,稱為願,實行前往,稱為行。」菩薩戒有十八重、四十

六輕,尊者於不犯六度而受諸難行處,皆能不違越。以上言尊者於菩薩戒具足如是。

 

最後、具足金剛乘戒

 

【以具觀自身成本尊之生起次第,及金剛心圓滿次第之三摩地,隨成瑜伽之尊。特

別於所制禁戒,無所違越,諸三昧耶,如理守護。】

 

  尊者于父續母續應守禁戒,如十四根本戒、語戒、守手印戒、三昧耶戒(謂誓

言)均能如理守護,與法理不違。(身語意一刻不忘失之守護,謂之如理守護。)

守戒而詳二次第者,以堅護諸根門生起次第,舍去凡俗,如本尊意,知此為守戒方

便。圓滿次第中之空樂禪定,若能安住,乃最大守戒方便。

 

【如上三種禁戒,非僅受時暫起勇進,亦於受後各別隨行,終不違犯。設有違越,

亦疾各依還淨儀軌,除罪清淨。】

 

  此為尊者特別垂示後人軌則,使勿輕細違越(細謂支分)。尊者之規矩:設有

犯,不待翌晨天明,即當反省淨懺。尊者曾在印度道中,有細分違犯,請同行稍待

,乃於行李取出莊嚴佛塔,對之悲涕懺悔後始就途。又尊者本傳自述,謂生平對於

解脫戒絲毫無犯。對菩薩戒間有細分一二,金剛乘戒懺已還犯,猶如天雨,次數極

多。以上總明尊者之於三戒如是。至於還淨,儀軌各各不同。居士及比丘戒,各有

還淨法。菩薩戒還淨儀,可依虛空藏菩薩所問經所說。金剛乘戒,依金剛薩綞百字

明及燒大護摩。以上乃不共還淨。其共同還淨者,即金剛薩綞巴窩總懺悔文(馬鳴

菩薩造)。粗重還淨,另有生起次第。

 

丁二、具足定學

 

【具足定學有二:一、共者,得止中心之堪能。二、不共者,證得最極堅固之生起

次第。又修禁制之行六年,或雲三年。】

 

  茲講尊者之定學。尊者於定,分粗細二相,均極堅固。禁制(藏文都夕合宿五

),乃密乘中之不定行,集為定行。烏居地諸空行母曾作金剛贊而贊之。前言尊者

現紅色閻摩王,即由生起次第之所生起。

 

丁三、具足慧學

 

【具足慧學有二:一、共者,謂得止觀雙運之觀行三昧。二、不共者,成就圓滿次

第之殊勝三昧。】

 

  茲講尊者之慧學。觀行三昧,謂通達中觀空性,即此已達加行位。不共圓滿空

樂定,謂已得幻化身鐵證。尊者曾自述謂得幻化身,不隨業牽引,即已得自在意。

以上明尊者之三學,皆非片面,而實具足共與不共之二種。

 

乙三、於佛教中所作之事業分二 丙初、於印度所作 丙二、於西藏所作。

 

今初、于印度所作者

 

【于金剛座大菩提寺,曾經三次制諸外道,令受佛教。複于內宗上下諸部,有未達

及邪解疑惑等垢,洗除令淨,增長正法。各派對之,均極愛敬,不分部類,視同頂

髻。】

 

  尊者初降服十三傘外道,先睹誰勝誰為宗師。次七傘亦然。末次降服五傘。此

外道不惟精通四明,且於聲明、因明尤精。頗邦喀大師雲:其最後降服之外道,曾

出數難題,乃關於因明聲明之最微細者。尊者作漱口,表示將小解。還自房中,供

度母,求加被,方還座作答,始折服之。先後外道,皆皈依尊者為弟子。

 

  又尊者在印度住菩提寺之因緣,系出印王摩訶把之迎請,以濟迦麻羅喜羅寺全

院供之,奉為寺主。寺有佛相特別殊勝,稱為摩訶菩提相,系一婆羅門子所造成。

時佛尚在世,造者之母曾親見之,謂此像所不同於佛者,僅三事:一、佛之祥光一

丈,二、妙音,三、令人目不忍舍之威儀。除此外,餘則無不似之。其眉目間白毫

光,系以三牟尼寶裝成,能照夜,其殊勝可想。

 

丙二、於西藏所作

 

【藏人迎請尊者入藏宏法,雖經多次,均未邀允。嗣當藏王菩提光秉政時,複迭遣

使延聘尊者,乃蒙降臨。依眾勸請,整理教務,著有菩提道炬論等,總攝一切顯密

心要。前後游住藏衛將二十年,教化無算,凡具根器者,皆蒙利益。】

 

  西藏當智慧光、菩提光叔侄秉政時,在甲精進、拿錯戒勝兩班智達未入印迎尊

者之前,曾選聰慧子弟二十五人,在西藏邊境郎把馬迎奉菩提薩綞靜命論師宏法,

稱為前盛時期。其後下部由貢巴饒色作堪布,聚班智達,漸立僧伽。上部由羅渣瓦

仁親讓布建立僧伽。稱後盛時期。隨因班智達中有貪財者,創偽法,如香巴紅蒲蘭

裙香等時,顯密互毀,造成佛法最黑暗現象。其時藏中有笨教十二門徒,提倡吞刀

吐火等邪教,人多從之。執政中有識者,睹此情形,呈白智光叔侄,謂非至印迎請

大德來,不能挽救。於是揀派二十一人往印訪求,結果二十一人中,僅餘二人生還

,即仁親讓波、列巴喜饒兩羅渣瓦。二人既歸複命,盛讚印度班智達中,惟邦噶那

喜熱亞那(即尊者)非餘所能及。其所保護者,以眾生為物件,所摧毀者,以自己

之煩惱力為對象云云。此答極為善巧。至是王乃命甲精進複往印迎尊者。殊去後又

久無消息。

 

  王欲親往印度,遂在國中遍覓黃金,以為供養之資。至鄰國噶諾產金地,其酋

,信牟底外道,聞而生嫉,因囚王。事聞於菩提光,菩提光乃向酋交涉,酋以二事

難之,一、罷迎印度班智達,二、須以等王身之金為贖。菩提光乃親向獄中慰智慧

光(以業果慰之),俾安勿躁。一面籌金為贖,初以少金贖,不得其請。繼集大量

金,罄其所有,亦僅及王之身,而尚欠頭許未足,仍不得請。又向獄中告其叔,謂

我國不難興兵以伐之,然非所願。叔曰:我與汝,雖非同胞,然汝愛我至極。我以

衰年,縱出獄,亦不過十年。汝不如以此金往印度迎請班智達,但語之曰,智慧光

王為正法眾生故,已舍生命矣。複語侄雲:過去諸佛,為眾生故,不惜捨命,此機

會難遇。但請尊者來藏,勿稍顧慮。王竟死獄中。菩提光還宮,即以所積金七百兩

置案頭,泣命拿錯羅渣瓦,請迎班智達,語隨淚下,拿錯亦感泣,不能作答。但言

無論如何冒險,必迎尊者來。遂複專誠往印,比至寺時,天已晚,寺門業閉,乃於

寺外持誦。時甲精進在寺內,聞其聲識之,推窗與語。次晨入寺,有牧童問之,拿

錯以實告,童曰:西藏人多言而心不固,先導往甲精進住處,經過一巷口,見一婆

羅門,亦謂之曰:汝藏人喉不容語,務必慎言。(傳為觀音化身),及見甲,甲謂

之曰:汝慎勿言迎尊者事,明日可往見有須列登若那(傳作羅那呵迦羅),彼為寺

中主持者,以金錢為贄,但謂欲相似學得尊者之功德,不可言明迎請。次日如言見

主持者,主持者謂之曰:尊者乃印度福德資源也。一日,拿錯伺機潛至尊者密室,

以七百黃金置曼遮盤中,以詳情啟白,尊者言,我早知之。菩提光王,乃已發菩提

心者,我豈能違,侯考查象徵。遂就綠度母及大空行母前乞示,蒙記別將來利益甚

大。但去藏須短壽二十歲,尊者言:「但利眾生,己所不惜。」遂決計北行。以上

乃明迎者、被迎者,雙方皆具菩提心,至為稀有。其所以不厭詳敘者,一則俾知正

法之來源不易,一則作生起菩提心之助緣。(按:本傳迎尊者為四次,第一次即寶

賢、善慧兩譯師(二十一人中,僅存二人,)第二次為精進獅子邀請尊者,以時機

未至,不得其請。精進返藏白王,王命重往,務於尊者以下大德請一人來。精進於

是複往,未得請,遂留印未歸,是為第三次。至拿錯,已在菩提光時代,時智慧光

已死,是為第四次。此其大概。)

 

  尊者既允入藏,複謂拿錯,事須秘密,方能如願,拿錯從之。尊者先向印王摩

訶巴拉及熱拉言,欲朝五印各勝地,王從之。遂先于東南西各勝地朝罷還印,及言

欲北朝藏方及尼泊爾勝地。熱拉機警,已知其意,乃忿言曰:「去去」。但與拿錯

立約,三年為期,須送尊者歸,拿錯許之。由是乃相與入藏,尊者時年五十七歲。

至喜馬拉雅山麓,經尼泊爾境,其王率百餘騎親迎尊者,並送其王子出家。是時菩

提光王亦遣四大臣領三百騎來迎護。幢幡音樂,極一時之盛。比至蓮花洲,菩提光

率五百五十騎,親來迎尊者,並謝尼泊爾王之護送。拿錯啟王曰:「尊者住藏僅可

一載,諸請法者,宜急請之。」於是菩提光供金三百兩,請曰:藏地有情,以無善

知識攝受,於深廣義理,多依自虛妄分別,互相諍論,願除彼疑。請尊者憶念藏土

眾生,不須玄妙高深隱微,但能使大眾皆得利益之教,於是依共乘作二問;一問:

方便與智慧分離能否成佛。(意謂雙具,則望塵莫及。)如具其一,能否成佛。答

:不能。二問:依菩提心戒,還依別解脫戒否。答:必依。又依顯教二問:一問:

對於修淨行者,還可給以真實三四兩灌頂否。答:不能受。二問:對於未得灌頂者

,能語以密相續義否。答:不能。又提出密教三問,未記錄。已複請曰:願將慈尊

及龍猛傳來之教授一切大乘深義,文少義豐如師所修習者,作一善論。又請將佛智

傳來集密之教授,造一曼陀主觀音修行儀軌。尊者甚讚歎其請與問。由是據以造菩

提道炬論以答之。尊者呼之曰:「討媽讓波」。意即好弟子,或善男子之謂。

 

  頗公謂其應時善問,故有普被之三士道兼含顯密之炬論出。炬論所標出之三士

道,皆屬重要。意謂若于死無常觀不能生起,僅現世福報,則于大意義不能得。如

尚有蘊執,必不能得解脫道。以不能去自利之心,不能入大乘故。又僅修空義諦,

決不能得佛果故。尊者以此諸要義而造炬論,不但調伏一切邪知、邪見、邪說,且

將最下至四阿含(迦膩迦那),上至密集金剛(桑汪朵巴),融于一座教授之中。

直至現在,藏中佛教之隆,皆不能不歸功於尊者。尊者在此複造有菩提心蔓論、中

觀論釋等。

 

正月二十三日講

 

  尊者在惡阿惹以住三年。此地為當時政教中心。遂得遇其大弟子仲登巴,仲生

于藏北降渣雞,初依色臻上師,廣富牛馬,乃為服役,極盡手腳身體之勞。複遇上

方密的班智達,得聞阿底峽名,遂情不自禁欲往依止。在未至之前一日,尊者得綠

度母授記,謂不鳥巴死喜噶(優婆塞),乃汝心傳弟子。尊者乃嚴整以待,先陳密

集金剛壇城圖,自晨至暮尚未見至。弟子輩不覺暗相謂曰:「得無度母戲語耶」。

尊者起座出外散步,果遇仲登巴至,一見如故。尊者作吉祥贊贊之,乃命入壇,為

授密集灌頂。尊者住藏多年,仲登巴未嘗遠離。尊者時以炬論、蔓論授之。仲登巴

問:「最上密如閻摩王法,內外壇場皆曾以教眾,何以但以此二論授我。」尊者告

之曰:「我若不遇汝,則此二論,將無人能解,故特予汝。」隨時教授,如父之誨

子。仲登巴於是能盡其傳。

 

  當尊者住惡阿惹以時,拿錯與印王三年之約屆滿,擬送尊者回印。而仲登巴則

請其入藏。其時印道適阻兵,尊者乃如仲登巴之請,至拉薩列塘住九年。至桑葉葉

巴藏(後藏),周遊教化又五年。共計尊者離印一十七年,大宏顯密教法,而湔除

西藏以前過患,使之圓融光大。皆出阿底峽之所賜。以上為尊者在西藏所作之功德

如是。

 

  如上所述三學,尊者皆已具足圓滿。至其造論因素具備與否,尚須了知。論曰:

 

【如是開顯能仁之密意而造論釋。其能作者,應具三種圓滿之因:(一)須於所知

五明處善巧。(二)于修持之要義須有從釋迦輾轉傳來,師師相授,中無斷缺之教

授。(三)須見本尊得蒙印許。三者之中,雖隨具其一,亦能造論,然以全具為最

圓滿。尊者於此三種因素,完全具足。】

 

  以上明尊者造論之因素如是。總之能仁密意,不外顯密所攝之戒定慧三學。尊

者於三學具足圓滿之因。故得本尊攝受,能開顯能仁密意。

 

【其得本尊攝受者,如拿錯羅渣瓦贊雲:具德喜金剛,建立三昧王,勇識世自在,

尊勝度母等,蒙現身開許。夢中或現前,深廣微妙法,尊者常得聞。】

 

  拿錯此贊,明尊者得本尊之攝受。初謂作部本尊,次謂三昧王尊。三昧耶誓言

有三種:一、不睡高廣大床,二、不飲酒、三、不食像(謂像制食物,如糖制羅漢

,及金剛杵等類。)勇識世自在,謂千手千眼觀音。尊勝,乃形容詞,指度母。非

謂尊勝佛。尊者共四本尊,最後等字,即包括天樂金剛、忿怒明王等。深,謂深觀

;廣,謂廣行。現身分三種:一、劣,夢中所現;二、中,謂眼倦之時;三、勝,

謂如人相晤。尊者所得,乃是後者,最為殊勝。

 

【喇嘛傳承者。佛教之傳承有二:即共中下士道之小乘教法,與不共之大乘教法。

大乘教中,又分波羅密多乘與金剛乘。初、又分三支:即深觀一派,與文殊、彌勒

二廣行派是。金剛乘中,複有各種傳承,皆已圓滿獲得。】

 

  廣論雲:師傳承分共乘及大乘。大乘中,又分般若乘及密咒乘。而般若乘中,

複有三種傳承:謂見、行二傳承。行傳承中,複有從慈尊及妙音傳承,於密咒中,

複傳承非一。謂五派傳承,複具宗派傳承、加持傳承,及種種教授傳承等。

 

  深觀派,為文殊特傳。廣行派,有文殊與彌勒二種傳承。金剛乘分共與不共:

作行兩部與瑜伽部為共,無上瑜伽為不共。無上瑜伽又分父續母續之二。無上瑜伽

,印度語為支那約噶。

 

  彌勒傳無著為廣大行,名用親覺珠。文殊傳寂天,造入行論,名入討親覺珠。

又有修行派傳承,加持派傳承,乃至求雨、息災、生金等,皆各有傳承。(惟加持

派,須見本尊,蒙說深廣妙法,方可為加持派。)尊者於各派之傳承,皆得圓滿。

 

【其曾親近之善知識,如贊雲:『常得依止師,馨底巴、金洲、覺賢吉祥智,多得

悉地者。別自龍樹來,一一遞相承,深觀及廣行,教授尊者有。』如是善知識中,

得成就者,共稱十二,餘者亦多。通五明者,略如上說。故此奢黎善能抉擇佛之密

意。】

 

  尊者所依止之上師,共一百五十二人,或說一百五十七人,中已得成就者十二

人,如馨底巴,渭戲哇寂靜法稱卻吉紮吉金洲,皆加持派。如大智鵑、饒烏那古達

、阿旺奪得把,皆深觀派。此外尚有客青、回烏金、北部波新、寫列以、桑窪五密

友。

 

【其弟子中最著名者,印度則有比朵巴,法生慧,中道獅子,地藏密友等。藏中堪

能繼持法藏者,頗不乏人,其最能紹承增廣師之事業者,當推仲登巴為上首。以上

略釋作者之重要,詳如尊者本傳所明。】

 

  此節原記散亂,後閱阿底峽傳得大略,茲為閱者易於流覽故,就原文補纂如此

,是否,尚待智者證之。

 

  藏中如仁親讓波,(即寶賢譯師,為最初赴印二十五人中生還之一。)拿錯羅

渣瓦等,皆名重一時。仁親初以年高,不無我慢。故于名重全印之尊者,不肯曲與

為禮。仁親所造有三重密殿,一為金色殿,寺中供四部相續曼達羅。王請尊者至殿

,為每部作一贊。仁親見之,以為先德成作。因問尊者曰:此贊為先德何人所作。

尊者曰:「此臨時自作,命弟子記之者。」仁親讓波心始折服。有謂拿錯迎尊者時

,死於道中,其說不確。以上略釋作者師承及傳授之大概。

 

  仲登巴除在惡阿惹以有數月不在尊前外,其餘十七年中,無不在尊前如理依止

。亦如常啼佛子之依止上師軌則,故教化事業,仲登巴最大最廣。尊者在列塘示寂

,眾弟子議堪承法座惟仲登巴。有疑其功德雖大,然是居士身。後由羅渣瓦仁親讓

波謂其與上師無二無別,議乃決。仲登巴在熱振地方建熱振寺,其教化弟子有四千

人,其上首三弟子,為登巴貢巴瓦,格西博多瓦,初稱八窪。由貢巴瓦依炬論教誡

,遞傳至郎喀降澤(村),為噶當教授派。噶當確巴依噶當經籍派,由博多瓦傳至

卻甲讓波。(博多瓦,相傳為十六尊者之一。)噶當秘密要決派,由初稱八窪傳浪

喀降澤。三派皆結集于宗喀巴大師而集其大成。尊者所著有炬論,所釋五論,入行

論集為炬論釋,發菩提心蔓論等。

 

  至宗喀大師造廣本朗忍時,噶當傳承諸師,皆現身勸請。噶當諸師各有炬論釋

,宗喀大師亦有釋。炬論但標三士道,而朗忍則標三種重要,次分四門。又標立文

殊直傳清淨正見、出離心、菩提心,以此三準繩為柱,乃其不共點。再加三士道修

習法要決,首以認識道之入門為根基,以趣入道之次第。其中精細簡要,雖依據噶

當諸師略釋,而殊勝圓滿則過之。宗喀大師自造頌文中(即見法源清淨無染作者重

要頌)有雲:「先須廣大求多聞,中須遍攝諸經教,最後日夜勤修習。」頌中所雲

世間八風者,八風又分黑色、雜色、白色。三業俱不能染汙相。正法中求多聞者,

謂於一切顯密經教,皆要立為自己教授教誡。于究竟解脫道無間修習,心中得證。

得證知後,將如何能證之方便、次第、因果相寫出,此為著論殊勝。作者,謂朗忍

傳承諸師。等字,謂自阿底峽本傳傳承諸教師,乃至宗喀巴。第一大科為明法源無

染,釋作者之重要竟。

 

 

甲二、為于教授生敬故,釋法之重要。

 

【法者,此教授之根據,為菩提道炬論。】

 

  此為本論第二大科。如前所說,已知作者重要,能生決定信心。若於所造作之

法,不知其重要,則仍無所適從。

 

【而道炬論為尊者一切著述中之根本。以能總攝顯密要義故,所說圓滿。以能調心

為次第故,易得受持。以能善巧性相兩宗,嚴飾二師教授故,勝其餘軌式。】

 

  二師,謂龍樹、無著。總之深廣二派,造論甚多,如無著之五地論,寂天入行

論,世親七百頌等。假使無此炬論,即如黑夜無燈,不能得其明顯。又如門鎖無鑰

,不能開其關鍵。此出噶當派格西之讚語。複次,造論,依印例,其底稿應先請印

土大班智達監定,得諸師先贊方可。其時印道阻兵,拿錯未克踐約送尊者歸,故未

能依例。此論因緣,純為西藏而發起。如尊者不在西藏,亦不能造此論,又此論屬

短篇。能總攝一切經教。故博多瓦贊雲:「炬論不過三四十頁,實乃一部大經函。

」宗喀大師致仁達瓦書雲:「讀炬論一半,諸佛心要皆具。其餘一切傳承,皆不須

要矣。」又雲:「解說或聽聞炬論一次,猶如解說或聽聞三藏十二部一次。」噶當

諸師亦如是云云。凡有情下至墮地獄,上至得解脫,無一非心造之作用。故修者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