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1/09 13:16:08
學習次第 : 進階

喇嘛網 日期:2012/01/09 13:15:01   編輯部 

菩提道次第略論十五之一 甘丹赤巴2010

宗喀巴大師造 甘丹赤巴尊者講授﹝ 日宗仁波切﹞    

中譯:如性法師

(十五)201054

  首先在還未聽法之前,我們在場的每一個人,都必須要先調整我們自己的動機,為了利益一切的有情眾生,我希望能夠早日獲得圓滿的佛果,以這樣的心來聽聞今天的大乘法。

今天我們在這個地方,所要為各位介紹的,是宗喀巴大師所造的《菩提道次第略論》,我們上到「深信業果」的部分。在之前最基本的科判,在第120頁當中有提到「一切善樂之本發勝解信」,這個科判當中的內容分三:第一個部分「思惟業果的總相」,這個部分在昨天之前,已經為各位簡單的作介紹。接下來我們看到的是第二個部分,「思惟業果別相」。請看到第140頁的倒數第三行。

壬二、思惟業果別相140頁)

這個科判當中的最主要的內容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要成辦具足德相之身」。在之前我們有稍稍的提到,透由持戒能夠讓我們投生善趣。而在善趣諸多的身當中,最主要的,我們希望能夠獲得能修學佛道的人身,而更進一步的,除了獲得人身之外,我們希望能夠獲得具有八種異熟功德的人身。如果我們能夠獲得八種異熟功德的人身,這時候透由如此殊勝的人身,進一步的來修學佛道,它的進展是比較快速,而且比較具力的。

關於這個部分,在正文當中有提到,由斷十種不善,雖能獲得善妙所依,然若能獲圓具德相、修習種智之所依身,這當中的「圓具德相」指的就是具備了各種殊勝的條件。「修習種智之所依身」指的就是能夠成辦一切種智的殊勝人身。修道進展非餘能比,如果能夠獲得如此殊勝的人身,藉由這樣的人身來修學佛道,它的進展不是其他的身能夠相提並論的。故應成辦如此所依。

接下來這個科判當中的第二個部分,此中分二:一「異熟之功德與作用」。這當中所謂的異熟之功德當中的「異熟」,指的是我們昨天所介紹的,藉由能引業(尤其是善的能引業),所感生的異熟身。這樣的異熟身它具備有什麼樣的功德跟作用?這是在第一部分當中,所要為各位介紹的內容。第二個部分,「異熟之因」。如果想要獲得如此殊勝的異熟身,我們必須要在這之前,成辦什麼樣的因。首先我們看到第一個科判「異熟之功德與作用」分八。

        此中分二:

癸一、異熟之功德與作用(分八)

子一、壽命圓滿

子二、形色圓滿

子三、種姓圓滿

子四、財勢圓滿

子五、言詞威肅

子六、權勢遍揚

子七、具丈夫性

子八、具有大力

子一、壽命圓滿141頁)

接下來在介紹八種的異熟功德時,上半部所提到的內容就是異熟的功德,它本身的特質。接下來所提到的內容,也就是下半部所提到的是它的作用。首先我們看到「壽命圓滿」。往昔能引感得長壽,如其所引,長壽久住。這當中的「往昔能引感得長壽」指的是在過去生我們所造作的善業,能夠讓我們在今生感得長壽。「如其所引」就有如同過去的善業所累積的力量,而感得的這種果報,「長壽久住」。「壽命圓滿」它有什麼樣的作用呢?由此而行自、他義利,長時集聚眾多善業。

子二、形色圓滿142頁)

外形色澤善妙、根無不全、體型勻稱。故所化機見生歡喜,聚集於前,聽彼教授。

子三、種姓圓滿

生於世人所敬重、讚揚之高貴種姓。這在過去的時候,如果一個人他本身的福德夠殊勝、夠圓滿,他就能夠投生在王族。如果能夠投生在王族這樣的種族,這樣的種姓是受到世人所敬重,而且讚揚的一種高貴種姓。由此所作教誡,皆能無違成辦。

子四、財勢圓滿

具有廣大資財、親友、眷屬。由此能攝諸有情眾,令其成熟。

子五、言詞威肅

以其身、語不欺他人,故諸有情信受其語。由於他所講的話,他所表現出來的行為,並不會欺騙他人的緣故,所以其他的有情都會相信他所說的話。由四攝法攝受有情,令其成熟。

子六、權勢遍揚

具有勤修施等功德,故成大眾所供養處。由此於一切事作為助伴,這句話指的意思就是,具有權勢遍揚這個功德的人,他對於他人所需要幫忙的事情,他會主動的去幫忙。他為報恩,速受教誡。而他人在接受了這個幫忙之後,為了要報答這個人(也就是具有功德的這個人)的恩德,「速受教誡」。

子七、具丈夫性143頁)

具有男根。彼為一切功德之器,並以欲樂、精勤而成智慧廣博之器。於大眾中無所畏懼,能與一切有情同行,或住僻處無有阻礙。

子八、具有大力

由宿業力,本質無病,他害甚小;由現世緣,起大歡喜。由此能於自、他義利,皆無厭倦,歡喜堅固,能得觀察慧力,速發神通。

癸二、異熟之因

接下來我們所看到的是,成辦八種異熟功德的因。這當中的因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分為八種」,第二個部分,「分為三種」首先我們看到的是第一個部分,「分為八種」正文當中,分八:初者,不傷害諸有情,修不害之意樂。這當中的「不傷害諸有情」,指的是不以身、語的行為傷害其他的有情,並且「修不害之意樂」,內心恒常修習不傷害他人的意樂,所以這包含了身、語、意三門。又云:「善放待殺者,放生即將被宰殺的畜生,如是以命利,遮止害眾生,將能得長壽。承事諸病人,善施醫與藥,不以石杖等,損眾感無病。」透由這樣的因,就能夠成辦壽命圓滿的果。

第二個部分,二、布施燈等光明、鮮淨衣物。又云:「由依無瞋恚,施飾感妙色,這個地方有特別的提到「無瞋恚」。在六度當中的前三度,提到的是布施、持戒以及忍辱。透由布施,能夠感得資財富饒的果;透由持戒,能夠讓我們感生善趣;而透由忍辱,能夠讓我們感得外貌莊嚴的果報。所以在這個地方,也有特別的強調,「由依無瞋恚」指的就是要修學忍辱。「施飾」施捨他人美妙的飾品,也能夠感得妙色的果。說無嫉妒果,能感妙同分。」透由這樣的因,能夠成辦形色圓滿的果。接下來,

三、摧伏慢心,於上師等及他人前,恭敬如僕。這個因是成辦「種姓圓滿」之因。

四、於乞者施予衣食等;縱未行乞,亦作饒益。並於苦惱及功德田無資具者前往供施。這個部分提到的是,成辦「財勢圓滿」的因。

五、串習斷除語四不善。藉由此能夠成辦「言詞威肅」的果。

六、發願己於後世能成種種功德,供養三寶、父母、聲聞、獨覺、親教師、阿闍黎及上師。藉由這樣的因,能夠成辦「權勢遍揚」的果。

七、喜丈夫德,厭女子身並見其過,遮止貪著女身之欲。解救將失男根之有情眾。藉此能夠成辦「具丈夫性」。

八、他不能作,己應代作;若能共同成辦,則作助伴,並施飲食。藉由此能夠成辦「具有大力」的果。

接下來我們所看到的是,「具足三因」。如是八因,若具三緣,能感殊勝諸異熟果。之前我們所提到的是,成辦八種異熟功德的主因。在這樣的八種的基本的因之上,如果能夠具有以下所將要介紹的「三緣」,「能感殊勝諸異熟果」。其三緣者,這當中的三緣指的是,第一個「心清淨」,第二個「加行清淨」,第三個部分「田清淨」。

首先我們看到第一個部分「心清淨」。一、「心清淨」中,觀待自者有二,以自己的角度來探討「心清淨」的這一點,可以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修因所成眾善,迴向無上菩提,不求異熟。這當中的「修因」,指的是修學前面我們所介紹的,能夠成辦八種異熟功德的八因。所成眾善」所累積的眾多善業,應該要「迴向無上菩提,不求異熟」。雖然透由前面的八因,它是能夠成辦八種的異熟功德,但是我們自己在看待這件事情的時候,不應該是以追求異熟功德為主,而是應該將這樣的善業,「迴向無上菩提,不求異熟」。()衷心成辦諸因,力量強大;並且我們應該要打從內心裡,生起一種強大的動力,希望我們能夠在最短的時間之內,成辦這些諸多的因緣。這是以「觀待自者」的角度,來探討心清淨的這一點。

接下來,觀待他者有二,以觀待他人的角度來探討心清淨的話,他需要具備有什麼樣的條件呢?()見同行者上、中、下三,斷除嫉妒、比較、輕毀,心生隨喜。當我們看到同行善友的時候,有一些人他的功德比我們殊勝,有一些人跟我們是相同的,有一些人的功德可能跟我們相較之下是比我們稍差的,但是我們在面對上、中、下三種不同的同行善友時,我們應該要盡可能的斷除內心當中的「嫉妒、比較、輕毀」,而對於他人的功德「心生隨喜」。()倘若不能如此而作,如果以上我們所說的這一點,你沒有辦法作到的話,亦應日日多次觀察所應作事。這時候你也應該要反觀內心,看看什麼事情是該作的?什麼事情是不該作的?來策勵自己。這是第一個部分,提到的是「心清淨」。

第二個部分「加行清淨」,「加行清淨」中,觀待自者,長時無間、猛厲而作;這當中有特別的提到,「長時無間」也就是在做的當下,我們的行為並不是只有一天、二天,而是要持續不間斷,並且在做的同時「猛厲而作」。觀待他者,未正受行,讚美令受,已受行者,讚美令喜,如果他人短時間之內,他並沒有學佛,或者是學佛了之後,他並不想要受戒的話,這個時候我們應該要讚美他人的功德,看是不是能夠藉由這樣的方式讓他接觸佛法,更進一步的也能夠受戒、持戒等等。「已受行者,讚美令喜」,如果他已經學佛了,或者是他已經在開始持戒了,這時候我們應該要讚歎他人的功德,讓他人感到歡喜。恆常無間不應棄捨。

三、「田清淨」者,彼二意樂、加行,能予眾多善妙果故,等同良田。之前我們所介紹的「心清淨」跟「加行清淨」,就是我們這個地方所謂的「彼二意樂、加行」。這個時候我們應該要不斷的思惟,心清淨以及加行清淨它能夠帶來眾多的善妙之果。所以在修學的時候,應該要心生歡喜。因為透由修學心清淨以及加行清淨的這兩點,它是能夠成辦許多殊勝果位的緣故,「等同良田」。所以「田清淨」的內容,其實是包含了「心清淨」以及「加行清淨」的這兩點在這當中。

接下來我們看到第三個部分,在之前我們簡單的探討了思惟業果的總相,以及思惟業果的別相。接下來,在思惟業果的總、別二相之後,「思已應行、應止之理」,在思惟了業果總別二相之後,什麼樣的事情是該作的?什麼樣的事情是不該作的?這個部分分二:

壬三、思已應行、應止之理(分二)

癸一、總示

癸二、特以四力淨除之理

癸一、總示 146頁)

  「總示」,的這個科判當中分六:第一個部分,「應於一切晝夜當中,生起修習正法之心。」如《入行論》云:「苦從不善生,如何定脫此,我晝夜恆時,理應思惟此。」我們絕大部分的人都知道也都承認,如果造惡的話,這會帶來痛苦;如果行善的話,這能夠讓我們帶來快樂,這是我們每一個人都知道,也都認同的一個觀念。但是如果只是知道,或者是認同,但是你沒有實際付諸於行動,這時候對我們來說是不會有任何的幫助。所以對於業果的法則不是只有了解,而是我們必須要更進一步的在白天或者是晚上,多花一些時間來作思惟。透由不斷的思惟,對於業果如果能夠生起強大的信心,這時候我們就會進一步的想要去行善、斷惡,所以這個部分是很重要的一點。因此在這個地方有特別的提到,「我晝夜恒時,理應思惟此」。

又云:「能仁說勝解,一切善品本,這當中的「勝解」,指的是勝解信。對於什麼樣的法則要生起勝解信呢?對於業果的法則。導師釋迦世尊親口告訴我們,如果能夠對於業果生起堅固的勝解信的話,這樣的一種信心是一切善樂的根本。又此之根本,恆修異熟果。」如何才能夠讓我們的內心中,生起堅固的勝解信呢?這時候我們不斷的要去思惟業果的道理。了知黑、白業果,其後應當數數修習。當我們知道了黑、白業果之後,我們應該要多花一些時間來修習業果的道理。為什麼要修習呢?此是極隱蔽分,於此極難獲得定解故。因為業果的法則,它是極隱蔽分。所以如果沒有多多的去思惟的話,想要對於這一點生起定解,是很困難的。

相較於空性,業果的法則更為深細。我們之前提到的空性,空性是比較容易獲得定解。為什麼對於空性比較容易獲得解定?這是因為空性的法則,能夠透由正理來證成。但是業果的法則,想要透由普通的正理來證成,這是不可能的事。唯有相信佛陀所說的「」是正量教,是沒有錯誤、沒有顛倒、不欺誑的教,我們才能夠對於業果的法則生起信心。所以,這個地方有特別的提到「此是極隱蔽分」。由於業果的法則它是極隱蔽分的緣故,它藉由一般的正理沒有辦法來證成,所以唯有透由對於佛以及佛所宣說的佛經,生起強烈的信心之後,藉由這樣的一種方式,才能夠對於業果生起定解。因此業果的法則相較於空性的法則,它是更深細的。所以這個地方特別的強調,「此是極隱蔽分,於此極難獲得定解故」。也就是因為它的本質是極隱蔽分,難以獲得定解的緣故,當我們了知了黑白業果之後,我們應該要數數修習。這是第一個部分。

接下來第二個部分,「對佛所說的業果法則,生起信心是很重要的。正文當中提到了,此復如《三摩地王經》云:「設月星從自處墜,具山聚落地壞散,虛空界雖變餘相,然尊不說非實語。」假設說有一天,天空當中的月亮,或者是星星,從他們現今所在的位子,往下墜落,或者是具有高山、聚落的這些山河大地,有一天它都有可能會毀壞,「虛空界雖變餘相」,而現今我們所看到的這一切,它都有可能轉變成另外的一種情形。我們大部分的人,都會覺得,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但實際上這是有可能發生的。

但不管是在賢劫,或者是在末劫,任何的時間點,佛他都不會說「非實語」,也就是說他都不會說欺騙我們的話。也就是外在的這些種種境界,我們看似不會改變的境界它都會改變,但是佛在任何的情況下,不管是在過去的賢劫或者是在將來的末劫,他在任何的情況下,都不會對眾生宣說非諦實語。於如來語應生信念而修;所以對於佛所宣說的教法,我們在內心當中,應該要培養一定的信念。若未於此獲得真實定解,任於何法,皆不能得令勝者歡喜之定解。如果對於佛所說的業果法則,沒有辦法在內心生起強烈的真實定解。這時候不管你是作禮拜,或者是作供養,其實在這當中,我們很難透由行這一些諸多的善行,而讓佛生起歡喜,這是第二個部分。

第三個部分,「修習空性,有助於對業果產生定解。」有一類的人他們會說,之所以要修學業果的法則,這是因為不了解空性。當我們了解了空性(也就是一切的萬法,都是無自性的空性法)之後,這時候一切的法,由於它的本質是無自性,所以它是不存在的。既然是不存在的,那何必去在乎業果的法則呢?所以他認為「一切的萬法,都是透由我們內心當中錯亂的認知,顯現的一種面貌。」所以他認為「在了解了空性之後,就不需要這麼去在乎業果的法則。」其實這樣的一種空,並不是真正空性的內涵,而是所謂的斷空。所謂的「斷空」指的就是,他認為「在空掉自性的情況下,一切的法皆是不存在。」但實際上空性的法則,並不是如此。

所以在這個地方有特別的提到,有一類人,說於空性已獲定解,然於業果未起決定且不慎重,乃是顛倒了解空性;有一些人他提到說,他已經對於空性生起了定解,但是他對於業果的法則,既沒有辦法生起定解,而且他輕忽了業果的法則,其實如果是這樣的話,就表示他已經完全的顛倒了了解空性的內容。為什麼?因為實際上所謂的「」也好、「空性」也好、「自性空」也好,它所指的意思是指它並沒有獨立的本性,也就是諸法在形成的當下,是必須要「觀待他者」才有辦法形成的。所謂的「自性空」當中的「自性」,指的就是不需要觀待他人的一種本性。而諸法在形成的當下,它所空的自性,就是空掉了「不需要觀待他人」的這一點,也就是因此萬法都是在緣起的基礎之上,才有辦法建立起來。

這個地方我們所探討的業果也是如此。我們想要追求的樂,它是藉由行善而感得的一種果報,我們所想要避免的苦,它是透由造惡之後所感生的一種惡果。所以表示說,樂跟善,苦跟惡,這彼此之間是互相觀待的,既然是互相觀待,就是指它並不是完全不存在的空。

對於這一點,達賴喇嘛法王在宣說佛法的時候,也時常的提到。以佛教徒的角度而言,佛教徒的教義,可以簡單的分為「見」跟「行」這兩個部分,所謂的見指的就是「緣起見」,所謂的行指的就是「無害行」。這當中有特別的提到,見指的是緣起見。所謂的緣起見,指的是萬法它的形成,它的本質,都是在透由「觀待他者」才有辦法形成的,因此它並沒有獨立的本性,以這種角度來解釋無自性。所以從這當中,我們想要獲得的快樂、想要避免的痛苦,也是必須要觀待、依賴善惡的因緣,才有辦法形成的緣故,所以這樣的一種苦樂,它也並不是不需要觀待他者,就能夠獨自形成的,因此它的本質也是自性空。

如果以這樣的一種角度我們來了解空性的話,更進一步的,我們就能夠對於緣起,或者是業果的法則,生起更強大的信心。但是相反的,如果你認為自己已經了解了空性的內涵,而否定了業果的原則的話,就表示你所了解的空性是顛倒的空性。所以在正文當中,接下來提到了,若解空性,見彼即是緣起之義,則成於業果生起定解之助伴故。如果我們能夠了解空性,並且我們所了解的空性的內涵是正確的話,這對於我們思惟緣起、思惟業果,應該是會產生直接的幫助。 

彼經中云:「一切諸法似水月,猶如幻泡陽燄電,雖死歿已往他世,有情意生不可得。這個當中第一句話提到了「一切諸法似水月」,「水月」指的就是倒映在水中的月影,這樣的一種影像它是存在的嗎?它是存在的。它不僅是存在的,而且它的存在是觀待外在的種種因緣聚集之後才形成的,它雖然存在,但是它不真實。一切的法也是如此,一切的法並不如同我們所看到般,這麼的真實,所以從這個角度來探討,一切的法它的本質就有如同是水中的月影。雖然是透由眾多的因緣聚集之後,而形成的一種法類,但是它的本質是不真實、沒有自性的。一切諸法似水月,猶如幻泡陽燄電。並且又提到了,一切的法它不僅如同水月,而且它猶如幻化、猶如水泡、猶如陽燄以及空中的閃電。雖死歿已往他世,有情意生不可得。雖然一切法它的本質是不真實的,但是確實在這當中,也會有所謂的死亡跟投生。「有情意生」這是指眾生的另外的一種名詞。不管是有情或者是意生,它的本質都是沒有任何的自性,因而提到了「有情意生不可得」。

然作諸業終不失,如其黑白成熟果,此正理門賢妙矣,微細難見佛行境。」這當中有提到了「微細難見」,業果的法則跟空性的法則,相較之下,業果的法則是更加的深細,而且更加難以了解。「佛行境」,深細的業果道理,是只有佛才能夠親眼看見的一個境界。由於深細的業果內涵只有佛他才能夠親眼看見的緣故,所以這時我們對於佛所宣說的業果法則,就應該要生起強烈的信心才對。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