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6/04 01:37:04
學習次第 : 進階

喇嘛網 日期:2010/06/04 01:34:16   編輯部

CD(下)毗缽舍那 14-02    達賴喇嘛尊者傳授/蔣揚仁欽中譯

巳二、正決擇真實義(分三)

 

午一、正明正理所破(分三)

未一、必須善明所破之因相

未二、遮遣餘派未明所破而妄破除

未三、自派明顯所破之理

午二、破所破時應成能立以誰而破

午三、依其能破於相續中生見之法

未一、必須善明所破之因相

我們講到空性、空性,一定是某一種的性質不符合實際的緣故而說了空性。所要遮止的這個自性,必須要先去認知,才有辦法破除這種自性而去證得空性。如果要破的這個內涵不了解的話,那去破的時候會有兩種的危險:第一個、就是沒有真正的破除到,這樣的話自性執著還是仍然存在。第二個、就是我們把自性和存在混合為一起,所以自性破除的時候,連存在也一起破除的話,那變成誹謗因果,認為什麼東西都不存在了,會有這種的危險。所以要破的這個內涵,必須要好好的去了解,不應該破太多,也不應該破太少。破太少的話,自性執著仍然存在,所以破自性執著沒有用處,仍然不能解脫三有。若破太多的話,又有可能會去誹謗業果、因果的存在,會有這種的危險。所以在此宗大師在本文裡面說到:

410頁)譬如說此補特伽羅決定無有,必須先識其所無之補特伽羅,這個無我、無我的時候,那個要破的我是什麼呢?先要了解。如是若說無我無性決定此義,亦須善知所無之我及其自性。若未現起所破總相,則其破彼亦難決定是無顛倒故。入行論云:「未觸假設事,非能取事無。」其所破之差別雖無邊際,然於總攝所破根本而破除者,則能滅一切所破除。又若不從究竟微細所破樞要而滅除者,有所餘存便墮有邊耽著實事,終久不能解脫三有。若未了知所破量齊破太過者,失壞因果緣起次第,墮斷滅邊,即由彼見引入惡趣,故應善明所破為要。此未善明,決定發生或是常見或斷見故。若不了解自性的這個邊界,沒有了解到恰到好處,沒有剛剛好去認知的話,那去破除的時候,很可能會墮落於常邊,或者是斷邊,會有這種的危險。

未二、遮破他派未明所破而妄破除(分二)

申一、明所破義遮破太過(分二)

酉一、說其所欲

酉二、顯其非理

申二、明所破義遮破太狹

酉一、說其所欲

也就是講到他派的一種說法。現自許為釋中觀義者,多作是言,先前有許多自稱中觀師的人有這麼說,就真實義,觀察生等有無之理,從色乃至一切種智一切諸法,皆能破除。觀察空性的這個理智,來觀察諸法存在的時候,因為在理智當中不能被堪忍。所謂堪忍的意思就是說,去尋找這一法的究竟性的這個智慧,如果能夠接受這一法的究竟自性存在的話,那就變成這一法的確就是自性存在了。可是去觀察它自性是否存在的時候,這個理智它沒有辦法去接受這個自性存在,因為這個理智找不到它的自性。所以諸法的自性義,並不能被這個理智所堪忍,所以這一派的人就認為,不能被理智所堪忍的緣故,叫做被理智所破除。不能被理智所堪忍,和被理智所破除,又是不同的,可是他們卻不了解到這個道理。就像說「不能」被理智所看到,和理智看到的「沒有」是不一樣的。如果理智看到「沒有」的話,那諸法就是真的不存在了。可是諸法並不是說,被理智看成了「沒有」,而是理智在觀察當中,無法看到諸法。所以在此有許多中觀師認為,一切諸法「不能」被理智所看到,變成被理智所破除。所以在此說到,隨許何法,若以正理而觀察,皆無塵許能忍觀察。

所以說沒有一切的事情,能夠被理智所堪忍的,因為能不被理智所堪忍的話,理智的作用是什麼?是觀察它有沒有自性。如果觀察有沒有自性的這個理智,能夠堪忍的話,變成能夠接受有自性,那變成有自性法了。所以諸法雖然不能被理智所堪忍,可是不代表說諸法都被理智所破除。可是有一派的人,他認為諸法因為無法被理智所堪忍的緣故,而說到了諸法被理智所破除,這是一者說法。

又另外一者說到了,在許多的經典裡面有說到了,由破一切有無四邊,非有一法此不攝故。又見真實之聖智,全不見有生滅繫縛解脫等法,如彼所量應是真實,故無生等。也就是說在許多的《般若經》,還有詮釋空性的經典裡面有說到,「非有」、也「非無」、「非有無」兩者、也「非非有無」兩者,而說到了破除這四邊的,所以變成了什麼都無法解說。而說到了這些法如果存在的話,也是不行的,所謂破除了「諸法是存在的」、「諸法是名言有」的這種概念,這是一者。另一者又說到了,看到真實義的一個聖者,也就是現證空性當中,完全看不到生滅、解脫、生死等的這種萬法。可是聖者的智慧,並沒有任何的錯誤,如果有的話,就應該被聖者的智慧所看到,可是聖者的智慧看不到,所以而說了這些法都無有生,都不存在。所以在此就有一派說,設許生等為能忍否,觀察實性正理觀察,也就是生滅等這種世俗諦的法,是不是可以被正理所堪忍,若能忍者,如果能夠被正理所堪忍的話,則有堪忍正理所觀之事,那就變成了自性存在了,或者是真實存在了,應成實事。若不堪忍,如果不能被理智所堪忍的話,則理所破義而云是有,那變成了被理智所破,如何應理?理智所破的情況下,而說它又存在的話,那不成道理了。

因為只要有正量能夠證明它的不存在的話,那它就不應該存在了。因為正量,就是無誤的一個智慧,與實際狀況沒有顛倒,完全正確的一個智慧。正量能夠去證明它的不存在的話,或者是破除它的存在的話,這個法就應該不會存在了,它就不應該是有法了,因為它已經被某一個正量所破除了,這是一者。

另外一者又說到了,生滅等的世俗法,它是不是被量所了解的。如果是被量所了解的話,那這個是與經典有違背的。為什麼呢?因為看到勝義諦的這個智者,現證空性當中這個智者的智慧,他並沒有辦法看到生滅等。如果你說了解了生滅等的這種眼識、耳識,這個能夠成為世俗諦的一個成彼之量的話,那這個名言識,不應該成為能夠決定有與無的一個正量。因為有與無的正量,並不是用名言識來作決定的,為什麼呢?它是引用《三摩地王經》裡面所說到的:(411頁)如《三摩地王經》云:「眼耳鼻非量,舌身意亦非,若諸根是量,聖道復益誰?」而且《入中論》又說到:「世間皆非量。」所以說到了世間的一切名言識,都不是決擇有與無的一個正量。

所以那色法等,用什麼來證明它的存在呢?如果是以聖者的現證空性的智慧,來證明它的存在的話,很抱歉,聖者的智慧在現證空性當中看不到生滅,如何證明生滅的存在?看不到。如果生滅等的世俗法,是靠眼識、耳識等的這種名言識來證明的話,那《三摩地王經》裡面,還有《入中論》裡面有說到了,世間名言識都非量,所以又有這種的矛盾問題。所以我們在此看本文,如是若許有生等為量成不成,若有量成不應正理,為什麼呢?因為見實性智見無生故。若許由名言眼識等成者,彼是能成之量不應道理,彼等是量已被破故。(411頁)如三摩地王經云:「眼耳鼻非量,舌身意亦非,若諸根是量,聖道復益誰?」入中論云:「世間皆非量。」若雖無量成而許是有,既非自許亦非正理,故亦不成。又若許生,非勝義許須世俗許,此亦非理。

另外一派又說到了,這個生它雖然並非是勝義有,可是是世俗有啊!如果這樣回答的話,這個是不成道理的。如同入中論云:「於實性時由何理,破自他生不應理,即由彼理於名言,非理汝生由何成?」也就是尋找之後找不到,所以你在名言當中,如何說它的存在呢?所以他們就引用了《入中論》,而說到了並非勝義有,可是世俗有的話,也是不成道理的。此說由於勝義破生正理,於名言中亦能破故,這是一派的說法。

現在又有另外一派,在觀察勝義的時候,有說到了並非自生、他生、自他而生、無因而生。如果生的話,就應該要嘛就是自生,要嘛就是他生,要嘛就是自他二生,要嘛就是無因而生,其中之一者。可是在觀察勝義的時候,《中論》裡面說到了,又若不許從自他等四句而生,則於勝義觀察四句破除生時應不能破,以除彼等有餘生故。四句任何一者,都不可成為生信,所以生就不應該存在了。如果生是存在的話,就一定要這四者的其中之一者。如果你說是他生的話,那在《入中論》裡面說到,都無有他生。而且在《入中論》裡面說的,無有他生的時候,是沒有加勝義的簡別的。有加上勝義簡別是自續派,月稱論師他自己都說,不需要加勝義簡別,而直接否定了他生。所以這代表什麼呢?沒有任何的生法。因為有生的話,它一定是自生、他生、自他因而生,或者是無因而生,可是其他都不是。像果從因而生,所以代表說果從非自己的他者而生,如果生是存在的話,生這個果應該是從他而生,可是這又被月稱論師所破除。而且月稱論師在破除他生的時候,又沒有多加勝義的簡別,所以可見生滅等這一切的法都是不存在的。所以在此又說到:

若從四句隨一而生,不許餘三應從他生,此不應理。入中論云:「世間亦無從他生。」故破生時不應更加勝義簡別,明顯句論破加勝義簡別語故。而且《明顯句論》裡面有說,在破除他生的時候,如果加勝義簡別的話,是有矛盾的,是有與正理相違的,而去加以破除。此有一類雖於名言亦不許生等,餘者則於名言許有,然彼一切皆作如是暢亮宣說。由諸正理於諸法上破除自性,是此論師所宗無可疑賴,以雙於二諦破自性故。如是無性復有何法。最主要他們為什麼會產生這種的問題呢?是因為如果每一法沒有他自己所產生的性質的話,由自己的力量所現起的一個不共性質,那他沒有他自己的一個特徵,所以這個自性就不存在了,那自性不存在的話,這一法就等於沒有存在了。故於所破冠加勝義簡別語者,唯是中觀自續師軌。

所以無論是《中論》裡面,或者《般若經》裡面說到,諸法無有自性、諸法無有自性,所以以自續派的論師來看「無有自性」這句話的時候,會多加一個諸法無有「勝義」的自性,而不直接講無有自性,而多加勝義的這個簡別,這是中觀自續派的一個師軌。這以上是說到他人所主張的內涵。

而且在「東吞給藏」裡面的這部論典曾經有指出,如果在名言識的境上是存在的話,就以名言識的角度來講,此物或此法是存在的話,那我們就可以安立此法是存在的。假設如果真是這樣,那勝義識的角度不存在的時候,也應該安立此法是屬於不存在的,否則完全沒有道理了。所以從勝義識的角度來講,此法是不存在的話,那就要否定這一法的存在性。為什麼呢?因為如果你已經說了,在名言識的角度當中,它是存在的話,這個就算存在的話;那同樣的,我以另外一個角度來作解釋的時候,是不是說在勝義識的角度而言,此法或是此物是不存在的時候,是不是代表說,以一般性來講的話,此法就是真的不存在了呢?這是相同道理的。所以以這種的方式而又說了,諸法皆不存在,縱使在名言上也不存在的道理,作如此的反駁。接下來我們看宗大師回答到:

酉二、顯其非理(分二)

戍一、顯彼破壞中觀不共勝法(分三)

亥一、明中觀勝法

亥二、彼如何破壞

亥三、諸中觀師如何答彼

戍二、顯所設難皆非能破

亥一、明中觀勝法  

412頁)如六十正理論云:「此善願眾生,集修福智糧,獲得從福智,所出二殊勝。」所以由大乘的菩薩行,這個大乘所度化的這個眾生,具有大乘根器的這個眾生,透過這個菩薩行,福報還有智慧這兩者的資糧,成就果位的時候,可以獲得自利法身和他利色身。自利法身和他利色身,最主要的成就、成辦的因緣,是來自於方便品以及智慧品的資糧,方便和般若。單方面的資糧是沒有辦法累積無邊的成佛因緣。那要成辦方便、還有智慧這兩個資糧的時候,我們要知道由方便品緣世俗諦,由智慧品緣勝義諦,所以要對二諦的內涵生起定解,才有辦法。而且這兩者,世俗諦和勝義諦要互相雙具、雙運的情況下,才有辦法使方便和智慧能夠融會貫通一併的修學,要互相的攝持,而不是產生互相的矛盾,或互相相違的情況下來作修學的,不是的。

那因為二資糧,是要在互相雙運的情況下,而去累積成佛因緣的緣故,所以他的所緣境,世俗諦和勝義諦,更不能相違了。不是說有了勝義諦之後,就要否定世俗諦,有了世俗諦就要否定勝義諦。如果是這樣的話,變成有了智慧就得否定方便,有了方便就得否定智慧了,這樣是完全不成道理的。所以唯有具足深細賢明的廣大觀慧中觀智者,才有辦法去善巧通達了解二諦的內涵,而且決擇並無任何相違的氣息,能夠獲得諸佛的究竟密意。這也是為什麼這些的中觀師,由二諦無有相違,互相雙運的這種甚深諸佛密意,如實的了解通達的緣故,所以對於導師、還有聖教,起非常強大的恭敬心,發清淨語,也以大音聲數數的宣告:具有智慧的人應該了解,所謂性空的這個空義,是由緣起所產生的,所以空義就是緣起,緣起義也就是自性空,並非是沒有作用的意思。

為什麼是緣起?為什麼這一法的作用,必須要去依賴他人?因為它自己沒有辦法形成這一種的性質,依靠它自己的力量,沒有辦法自己產生作用。因為它自己沒有辦法產生作用的時候,所以變成要依賴著他者,而去形成自己的性質,自己的作用。如果自己本身就可以產生自己的不共作用,由自力而去形成自己的不共性質的話,那為什麼要去依賴別人?依賴他緣是沒有道理的。今天為什麼需要去依賴他者?就是沒有依賴他者的根本在哪裡?依賴他者的基礎在哪裡?因為它自己的自性,自己的力量所生起的這種作用也好、性質也好,它本身就是不存在的緣故,所以這個性質,還有這種作用是唯有依靠他緣才有辦法。

所以為什麼是緣起呢?因為沒有自性的緣故。所以無自性的內涵,其實就是說到了緣起的意思了。所以講到無有自性,否定自性的時候,是應該更加的了解緣起的內涵,怎麼能夠否認呢?或者是說這緣起完全都是不存在的,一切的生滅法,因果法都是不存在的,怎麼可以這麼說呢?應該更加的堅定,緣起生滅法的存在才是。所以在此我們可以看宗大師在本文裡面有說到:

如《六十正理論》云:「此善願眾生,集修福智糧,獲得從福智,所出二殊勝。」由大乘行,令所化機於果位時獲二勝事,謂勝法身及勝色身。此於道時,須如前說方便般若,未單分離積集無量福智資糧。此復觀待至心定解世俗因果,從如此因生如此果,勝利過患信因果系,即於盡所有性獲得定解,及由至心定解諸法皆無自性如微塵許,即於如所有性獲得定解。若無此二,則於雙具方便智慧二分之道,不能至心而修學故。如是果位能得二身之因,有賴根本決擇正見,道無錯誤。其決擇正見之法,即無間所說雙於二諦獲決定解,除中觀師,任何補特伽羅皆見相違,無慧宣說無違之理。唯具深細賢明廣大觀慧中觀智者,善巧方便通達二諦,決擇令無相違氣息能得諸佛究竟密意。由此因緣,於自大師及佛聖教,生起希有最大恭敬,發清淨語,以大音聲數數宣告:「諸具慧者應知性空之空義,是緣起義,非作用空無事之義。」

說實派的這些論師,他們認為,中觀的這種無有自性的見解,是不能被主張的,所以對中觀師作誹謗。為什麼呢?因為一切法,沒有自己的不共性質的話,那變成它是怎麼存在的呢?不是由它境上本身帶來自己所存在的力量的話,那變成我們意識想什麼就想什麼了?那我們把善的想成惡的,把惡的想成善的,善會變惡嗎?惡會變善嗎?不會啊!我們把佛想成眾生,眾生想成佛,佛會變凡夫嗎?不會。凡夫會變佛嗎?也不會。所以光是靠想的沒有用,那光是靠想的,為什麼佛不會變凡夫,凡夫不會變佛?為什麼光是靠想的善不會變惡?惡不會變善?是因為善本身,有它自己的不共性,惡本身有它自己的不共性,這個就是善的自性,惡的自性。所以每一法要有它獨立的性質,而且從境上本身要去存在的,不光是意識去緣取而已。如果光是意識去緣取的話,那我們想什麼就會變什麼了,所以這樣的話,就等於沒有因果了。變成我們把苦諦想成滅諦,集諦想成道諦,難道真的就會變成如此嗎?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就等於根本就不需要四聖諦了,所以等於滅除了四聖諦。一切的聖者變成了凡夫的話,那為什麼要去修聖者的果位?所以變成了也沒有生死,也沒有解脫了。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