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6/03 22:03:05
日期:2010/06/03 22:01:03 喇嘛網 編輯部
菩提道次第廣論(第34講)
CD(中)上士道 6-6 達賴喇嘛尊者傳授/蔣揚仁欽中譯
之前支那和尚,他就引用了經文來證明,無分別的這種思惟作意,才是唯一成佛之道。緣世俗諦,緣方便品的這種智慧資糧,那是對於愚夫所說的,如果通達了義的話,在成佛當中它是一種障礙。所以宗大師在此,就提出了支那和尚所引用的經文。
支那和尚引用的經文,第一經文,又如經說,就是佛親自所說的經文,「著施等六,是為魔業」這是第一個。第二個《三蘊經》裡面所說的,「墮所緣故而行布施,由戒勝取守護戒等,如是一切皆悉懺悔。」這是第二個。第三《梵問經》裡面又說到:「盡其所有一切觀擇,皆是分別,無分別者,即是菩提。」於此等義亦莫誤解。所以支那和尚,最主要就是引用這三種的經文,而來解釋他的無分別,無作意的理論。宗大師在此,針對他引用的經文,來說你沒有真正的了解經文的內涵,所以請不要誤解。在此我們可以看到宗大師,針對每一個經文來作解剖分析了。
(253頁)初經義者,謂於二我顛倒執著,所起施等未清淨故,說為魔業,非說施等皆是魔業。若不爾者,六度俱說,靜慮般若亦當許為是諸魔業。針對第一句話,「著施等六,是為魔業」,所以在此宗大師解說,佛並沒有說光是布施就是魔業,並沒有說。而是說以自性的執著,以法我執或人我執的這種攝持情況下,而來作布施的話,那是魔業。因為最後讓我們生死輪迴,它變成一種集諦了,但是並沒有說光是布施就是魔業啊!
如果你還是堅持說,光是布施就是魔業的話,好!我們就按照你的方式去解釋吧!「著施等六,是為魔業。」說到六者,六者的話,是不是代表般若波羅蜜多也在裡面,因為你講到六,要不然就要說「著施等五」,你沒有講五,你講六了。所以既然你講六的話,般若波羅蜜多既然都在裡面的話,變成了光是修學智慧波羅蜜多,也算是魔業了,變成修學空正見也就是魔業了。你不是等於自己打自己的嘴巴說,通達了義也變成魔業去了嗎?
所以按照宗大師所解說的方式是對的,以自性的執著來修學智慧的話,那當然是魔業了。因為真正的智慧波羅蜜多,不應是以自性的執著去修學的,同樣的布施波羅蜜多,也不應以自性的執著去修學,而並不是說布施波羅蜜多不用修學,智慧波羅蜜多不用修學,不是這個意思。如果你覺得,不需要多加一個「自性執著」不用修學,不要多加這個區別,不用多加這個差別,只是很單純的說,布施波羅蜜多就是魔業的話,那變成了智慧波羅蜜多也就是魔業了。若智慧波羅蜜多就是魔業的話,那了義通達的這個智慧也變成魔業去了,那你不是說通達了義是唯一成佛之道,其他都是魔業,這不就產生違背了嗎?所以針對第一個經文,而作了破斥,這是第一部分。
第二經義,亦於顛倒執著所起未清淨者,作如是說,非說不應修習施等。若不爾者,說墮所緣而行布施,則不須說墮所緣故,理應總云行施當悔。同樣的在第二句經文,這裡面有說到「墮所緣故而行布施」,所以宗大師如是的解釋,因為在經裡面多加了四個字「墮所緣故」。如果佛的意趣是說,光是行布施就應該懺悔的話,就用不著多加這四個字了「墮所緣故」,那應該只說行布施就應該懺悔就是了,可是佛並沒有這樣講,佛多加了這四個字,墮所緣故這四個字。這四個字的意思是什麼呢?由顛倒執著,由這種未清淨的執著,來行布施的話,那就要去懺悔了。可是你並沒有這樣講,然未作如是說故。你認為說光是作布施,就得懺悔,不是這個意思的。如果是這樣的話,佛陀為什麼要多加這四個字,沒有意思了,墮所緣故。因為佛在說每一個字的時候,都有他特別的用意、意趣,所以我們不應誤解。
修次下篇如是回答,理最切要。若倒解此,則一切行品皆為補特伽羅,或法我相執,許為有相故。所以我們這時候,可以參考《修次下篇》裡面所說的這個回答,這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我們不知道如何去理解佛經法義的話,那將會執著一切的這種行善的資糧,都成為了人我執和法我執所執的自性相,這樣的話就等於謗一切的世俗諦了。
並不是一切的是非善惡的分別,這個叫做分別心要去捨除的意思,不是的。我們要懂得辨別何謂是非善惡,如果這個都沒有辦法辨別的話,那就等於善知識的功德和不依善知識的過患,我們都不需要去了解了。這樣的話思惟暇滿義大,以及念死無常的功德,以及不念死無常的過患,也不需要去了解了。這樣的話,等於就破除了一切的法義了,變成了四聖諦都不需要了,因為四聖諦就講到污染諦的過患,必須要去捨棄,我們必須要去獲得清淨諦的功德,滅道二諦。這樣的話,就等於破除一切佛陀所建立的正道了,所以在此我們可以從宗大師的本文裡面可以看到:
(254頁)又若捨心念捨此物,及防護心防此惡行,如是等類諸善分別,如果一切皆是執著三輪法我執者,則諸已得法無我見,於一切種理應斷除,這樣的話變成是非善惡都分不清楚了,如瞋慢等不應習近。又諸分別念此為此,一切皆是分別三輪法我執者,則思知識所有功德,及思暇滿,死沒無常,諸惡趣苦,淨修皈依,從如此業起如是果,大慈大悲及菩提心,修學行心所有學處,一切皆思此者為此,此從此生,此中有此功德過患而引定解。如於此等增長定解,當是漸增諸法我執,那就很奇怪了。
如果我們認知了善知識的功德,暇滿義大的功德,念死無常以及歸依等,變成了修學慈心、菩提心,都是增長法我執的話,因由增長法我執的緣故,所以又法無我增長定解,此道定解漸趣微劣。行見二品違如寒熱,這樣的話變成我們在修學佛法的時候,一般是有兩種的方式來修學,行為還有意樂,行為是無害行,意樂就是緣起見,變成我們的行為和意樂沒有辦法溶於一體了,有行就沒有見,有見就沒有行,好像寒熱一樣,好像寒冷和炎熱一樣,是互相矛盾的。這樣的話就沒有辦法配合了,有見沒有行,有行沒有見,那變成我們的見解永遠是見解,沒有辦法付出行為,我們的行為是不需要見解的,只是靠自己的感覺,那真的是智者可輕笑處。所以在此說到了:故於二品全無發生猛利恆常定解之處。
故如果位安立法身為所應得,及立色身為所應得,二無相違。如同法身需要因一樣的,色身也需要它的一個因緣,這是沒有違背的,於如是道時二我相執所緣之事,雖微塵許戲論永離,引發定解,及於此從此生,此中有此功德過失,引發定解,二須無違。此復依賴因位正見,決擇二諦之理,故以教理決擇生死涅槃一切諸法,於自本性無少自性立勝義量,與因果法各各決定無少紊亂,安立因果名言之量,此二互相,況為能損所損,實互為伴。獲此定解,其後乃為證二諦義,始得墮入獲得諸佛密意數中。此理於毗缽舍那時,茲當廣說。
這以上就說到了,我們在修學道的時候,破除了人我執和法我執的所執相,也就是人我和法我,完全的斷除了。可是在這個同時,卻又能夠對於由此生死,此中有什麼過失,有什麼功德等,而去發起定解。因為性空現緣起,所以這兩者並沒有任何的相違,反而還互相的依賴。依由這種的正見,來決擇二諦之理,所以透過智慧,我們可以脫離生死,而獲得涅槃。但在這個同時,卻又不違背緣起所現起的一切因果法則,這樣的話才有辦法真正獲得諸佛的密義。但是這個詳細的部分,在毗缽舍那之後,我會作廣泛的解釋,比較深入的解說。
第三個經文,就是「近習所有一切觀擇皆是分別,無分別者即是菩提」針對這句話,宗大師在此解釋到:(255頁)第三經義,其經文時正是觀擇生等之時,故說施等真實無生。言分別者,顯其唯是分別假立,非說施等不應習近而應棄捨。在此的分別是說,我們在布施的時候的一種自性執著所產生的分別,而並非說是布施的時候的這種善行是要捨棄的,而不應該學習的,並沒有這樣講。是故乃至未成佛前,於此諸行無不學時,故須學習六度等行。此復現在當由至心勵力修行,諸能修者策勵而修,暫未能者當為願境,能夠修學盡量修,若自己的能力不夠無法修學的話,應該好好的發願、祈願,願自己早日能夠修習。於能修習此等之因,集聚資糧,淨治業障,廣發大願,是則不久當能修行。若不如是行,執自不知及不能行,謂於此等不須學者,自害害他,亦是隱滅聖教因緣,故不應爾。不要因為自己辦不到,就跟別人講,這不需要修了,這樣的話是壞教,會使教法壞滅的因緣。
集經論云:「觀察無為厭有為善,是為魔業。知菩提道而不尋求波羅蜜多道,是為魔業。」又云:「若諸菩薩離善方便,不應勤修甚深法性。」不可思議秘密經云:「善男子!如火從因然,無因則滅。如是從所緣境心乃熾然,若無所緣心當息滅。此諸善巧方便菩薩般若波羅蜜多遍清淨故,亦能了知息滅所緣,於諸善根不滅所緣,於諸煩惱不生所緣,安立波羅蜜多所緣,亦善觀察空性所緣,於一切有情以大悲心亦觀所緣。」此中別說無緣有緣,當善分別。
所以在此裡面又說到了,有緣、無緣什麼等等,還有說緊和縛之間的差別,我們都要了解。所以宗大師在此就詳細說,什麼叫有緣、無緣呢?不應以自性執著,來緣取這種的部分要去捨除的緣故,所以由無自性來作布施等,這叫做無緣。
所以雖然同樣的在經裡面,有說到了緊束,和放緩兩字,可是放緩、緊束兩字要看情況。而不是說一切的放緩,而不是說像我們必須放緩煩惱,或者是放緩我執,就變成一切都得放緩,也不是這個意思。或者一切都得緊束,就像是我們對菩薩戒,或自己的戒體,要非常嚴謹的去遵守,所以要好好的抓住、把握住我們的戒體。所以緊束的意思,它是針對這個時候,是針對戒體而說的,戒學而說的,而不是說一切都得緊束,因為我執不需緊束的。所以要看情況,雖然經中裡面有說到緊束或放緩兩個字,可是你要看情況,來知道說緊束什麼?緩放什麼?必須要去了解。
如是煩惱及執相縛當須緩放,當講到煩惱和我執,或者是法我執、人我執的話,那應該緩放,可是緩放這個字並不代表一切都得緩放,為什麼呢?在行學處的時候,就應緊束了。所以在此說到:學處之索則當緊束,當壞二罪,不當滅壞諸善所作。學處繫縛與執相縛,二事非一,所以我們好好的遵守,緊處的這個緊縛或繫縛,和被我執所相縛,這兩者雖然同樣都有緊縛的作用,可是意思是完全不同的。
護律緩放與我執縛緩放,二亦不同。所以同樣的,戒律的緩放和我執的緩放也完全不一樣的意思。一切種智由多因成,僅一一因非為完足。獲妙暇身,本當從其種種門中而取堅實,所以成就一切遍智並非一個因緣,一個無分別智它就可以滿足了。不要說一切遍智,就連一個暇滿人身來講的話,生死輪轉當中的暇滿人身,就需要這麼多的因緣,更何況其他呢?所以如果有人說:一石驚飛百鳥,而說了修一道,即可不需修其他者的話,那就是惡友了。如果有人這麼說的話,那就是惡師,或者是惡友了。所以宗大師在此說到,若說一石驚飛百鳥,修道一分不修餘者,只修一者,不需要修其他的話,當知是遮二資糧門不善惡友。
於是宗大師在此又更加的強調,為什麼小乘稱為小乘,或者是少分乘的原因是因為,他沒有像大乘一樣去學習無邊的資糧,所以叫做少分乘。由少分的學習,所獲得的果位,當然是少分果位,所以此道則稱為少分乘,或名小乘。如果要圓滿一切果位,圓滿一切功德的話,那就沒有辦法以少分乘來圓滿果位了,那就要以圓滿乘來圓滿果位的,這圓滿因緣,就不應該是單一的資糧,而是智慧和福德兩者的資糧都必須具足才行。
(256頁)又大小乘,亦是修時學不學習無邊資糧,曰少分乘及曰小乘,二是異名,少分義者是一分故。現在劣果飲食等事,尚須眾多因緣成辦,而於士夫第一勝利,欲修成佛,反計一分而為完足,極不應理。一般世間的這種雜事,都需要這麼多的因緣,才有辦法去圓滿世間短暫的利益,更何況是士夫第一勝利,也就是我們的最究竟的目標。所以透過單一的因緣,想要去滿足佛果位的話,這是完全沒有道理的。果隨因行,是諸緣起法性爾故。果隨因轉,這個就是法性,本來就是如此的。悲華於此密意說云:「少分成少分,一切成一切。」如來出現經云:「若諸如來出現於世,非一因緣,何以故?最勝子!諸如來者要以十億無量正因,乃能成辦。何等為十?謂以無量福智資糧圓滿正因。」乃至廣說。無垢稱經亦云:「諸友伴!如來身者從百福生,從一切善法生,從無量善道生。」如是廣說。龍猛菩薩亦云:「若佛色身因,如世間無量,爾時法身因,如何而可量。」如是方便智慧,以六波羅蜜多總攝修學者,如前所說是諸密咒與波羅蜜多二所共同。諸大咒典釋諸宮殿及中諸尊,盡其所有,一切皆是內心德時,數數說為六波羅蜜多、三十七菩提分、十六空等圓滿波羅蜜多道故。故除少數補特伽羅差別,以諸欲塵為正道等,與波羅蜜多所說略有取捨,當知諸餘唯是共學。
所以這以上就說到了,在大乘的金剛乘還有波羅蜜多乘,兩者來講的話,大致上都是共同的,那只有少數的不同,像是在金剛乘裡面有說到,無量宮、壇城,還有本尊等,這種少數的不同以外,但是講到內心功德的時候,都是同樣的反覆的說到六波羅蜜多、三十七道品、六十空等圓滿波羅蜜多。
就像是小乘和大乘的時候,也說到了小乘和大乘共同的學處,小乘所學的,幾乎都是大乘與小乘的共同學處了,只有少數的差別。像是在小乘的時候,說到五欲要完全的斷除,可是在大乘裡面又說到,為利有情的緣故,所以菩薩們會刻意的以貪心的因緣來促成利眾的事業。像是菩薩們故意現為轉輪聖王,以貪心來娶妻生子等,為的是什麼呢?能夠利益更多的有情,像這種情況下就特別了。只有這種少數的區別以外,我們要知道說小乘、大乘,大乘裡面的般若乘、金剛乘,其實越前面的這個基礎,下下乘的基礎都是上上乘必須共學的,共同學習的一個內涵,不應棄捨。
若以上說而為種子,善思惟已非一分道,於全分道未獲定解,則不能知大乘總道。故具慧者,當於此發堅固定解,由多門中漸增大乘種姓堪能。所以宗大師在上面說的,最主要的內涵,但是還並沒有完全的圓滿,我們如果要了解整個大乘道的話,並非是只有學一法門而已,一定要完全的去認知,而來發生定解,那這樣的話,我們的大乘種姓才有辦法慢慢的增上。
這以上說到了發心的殊勝利益之後,不只我們要使這顆已發的心堅定而已,更需要的、更重要的是,我們要實踐菩薩行,而不是只是說說,或只是想想而已,這樣的話變成表裡不一了,有口無心,會有這種的問題。所以不應該只是發心的狀態,最主要的還是要實踐菩薩行。如何去實踐呢?宗大師在之前解釋,最主要是說到了,悲智兩者都要雙運情況下,來累積無邊的資糧。無論行任何的善行,都不應該捨棄這兩個根本,也就是菩提心還有空正見,作任何的善行,都要以這兩顆心來攝持的情況下,來行無邊的善行,斷無邊的惡行。那我們要如何去學習呢?菩薩行應如何修學呢?所以在此我們可以看到宗大師在本文裡面有說到:
庚三、解釋學習學處次第(分二)
辛一、於總大乘學習道理(分三)
壬一、淨修欲學菩薩學處
壬二、修已受取佛子律儀
壬三、受已如何學習道理
辛二、特於金剛乘學習道理
壬一、淨修欲學菩薩學處
(257頁)律咒二中,若先未受各各律儀,不可聽聞所有學處。此不同彼,此諸學處先當善知,淨修相續,次樂受者,乃可授與諸律儀故。這以上說到了,別解脫戒、菩薩戒還有金剛三昧耶,這三者的不同點就是,在解脫戒和金剛三昧耶戒的時候,在未得戒體之前,是不可以聽聞所要受戒的內涵,這是不允許的,只有受了戒之後,我們才可以學習所受的戒條是什麼?受的戒內容是什麼?可是菩薩戒不同,菩薩戒在未受之前,還沒有得到菩薩戒體之前,是可以先好好的去聽聞,而且必須要去學習的。那看自己有沒有辦法去接受,歡喜的來接受這個菩薩戒,讓自己獲得戒體,所以變成未得到戒體之前,我們可以了解到菩薩戒的內涵。
如菩薩地云:「欲受菩薩淨戒律儀,先應為說菩薩法藏摩怛履迦,摩恒履迦就是論藏或本文的意思,這是梵文,最主要菩薩論藏就是《菩薩地》這部論藏。如果是講經文的話,就是《華嚴經》。其中所說菩薩學處及犯處相,若慧觀察自思擇已至心愛樂,非為他勸非為勝他,當知是名堅固菩薩,堪受菩薩淨戒律儀,如受戒法,彼亦應受亦應授彼。」故先了知諸所學處,為作意境。若於學處至心愛樂,修欲學已,次受律儀則極堅固,是善方便。此及下文二處宣說,文恐太繁,當於後釋。
壬二、修已受取佛子律儀
第二者,初當如何正受道理,受已無間於根本罪及惡作罪防護道理,設有毀犯還出道理,戒品釋中已廣決擇。未受律儀定須先閱,如彼當知。
壬三、受已如何學習道理(分三)
癸一、何所學處
癸二、其中能攝諸學道理
癸三、於此如何學習次第
癸一、何所學處
若廣差別雖無邊際,隨類略攝,於六度中盡攝菩薩諸應學事,故六度者攝菩薩道一切扼要大嗢柁南,四攝亦即攝於其中。攝施易知,雖然菩薩行的這種解說,有不同的差別,但是最主要的菩薩一切的善行,都可以被六度所攝,縱使四攝也是可以的。像是四攝裡面的布施,我們就容易知道,這被布施度所攝。愛語者是依六度教誡所化,利行者是安立他於所教義,同事者是自亦同所化行故。又二資糧及三學等,亦攝菩薩一切正道。然如六度所引解了,諸餘能攝則不能爾,故以六度為能攝事最為第一。所以以六度來詮釋所有菩薩學處的話,是最為圓滿的,因為一切菩薩的善行,都可以被六度所攝。
癸二、其中能攝諸學道理(分二)
子一、正義數量決定
子二、兼說次第決定
子一、正義數量決定
(258頁)佛薄伽梵略說六度總嗢柁南,最勝紹尊如佛密意而為開解,解釋如是重要因相,令發定智,即此數量決定道理。若於此理獲勝定解,則執六度修持為勝教授,故當得定解。其中分六:所以在此宗大師就說到,為什麼一切的善行,一切菩薩的行為,佛子善行都被六度所攝的決定理由,有分六者:
觀待增上生數決定者。謂圓滿菩提廣大行者,必須轉經無量生世。此復進道若無圓滿德相之身,如現在身略有少相,縱勤修行實難增進,故須身德一切圓滿。又須具足所受用財、能受用身、同受用伴,凡所作業悉能成辦,四種圓滿。又此盛事亦多變為煩惱之緣,故須不隨煩惱力轉。此猶非足,尚須對於諸取捨處,能善分辨無倒進止。若不爾者,猶如竹蕉結子便枯,騾孕自死,即彼盛事而為害故。若有智慧,知是往昔妙業之果,更勤修因令漸增長。若無智慧,受盡先果而不增新,後苦起首。故於餘生感六盛事,非為無因,不平等因,其隨順因定為六度。故於現法,當修、當習、當多修習六到彼岸,以殊勝因能感如是殊勝果故。此是現前增上生果,身圓滿等究竟增上生者,唯佛地有。如莊嚴經論云:「受用身眷作,圓滿增上生,恆不隨惑轉,諸事無顛倒。」
這以上的最主要內容就是,圓滿廣大的一個修行,修行者必須轉經無量的生世,才有辦法行菩薩道。所以在這麼多的生生世世裡面,我們必須具足圓滿德相的這個修法的工具,也就是我們的身體。那具足什麼樣的功德呢?在受用部分無有困難,因此說了布施。因為具足身體,身體最主要是來自於持戒,才能夠獲得,所以能受用身。而且我們在修法的時候,要受用伴,最主要是由忍辱的關係,因為隨著瞋心我們就失去好友,所以由忍辱的緣故,我們可以得到真正善友的法伴。由精進的緣故,凡所作業悉能成辦。
在行善的時候,很容易就會隨著煩惱而轉的緣故,所以由靜慮去壓伏煩惱,由智慧來善辨是非以及黑白等,才能夠使我們繼續的精進,而且斷除以前的這些種種的惡業。否則的話現在所擁有的善業,因為缺乏智慧的緣故,也會受盡的一天,而且又再次累積新業,因為最主要是沒有智慧的緣故。所以縱使是以觀待增上生的角度來講的話,六度也是決定的,依由六度的緣故,所以我們才能夠真正獲得具有異熟八德的這種暇滿身。
(259頁)以如是身學菩薩行,菩薩唯有二所作事,謂正引發自利、利他。是故觀待引發二利數決定者。這是第二者,由自利和他利而言,六度也是決定。為什麼呢?其修利他,先須以財而作饒益。此若損惱有情而施亦無所濟,善遮損他及所依事。所以先以布施的方式,無論是法施或者是財物的布施,而來饒益有情,可是這個時候,隨著瞋恚來損惱有情的話,縱使布施也沒有幫助,所以修學忍辱。利他極大,故須尸羅。而且要真正作到利他的話,必須要透過清淨的戒體,才有辦法使別人尊敬。若自己的行為不妥當,也沒有辦法真正的去利益有情,別人也不信,因為沒有戒體的緣故,清淨戒體的緣故。若不能忍他作怨害,報一報二,戒難清淨,故戒究竟須耐怨害忍。由不報復,能免眾多他所造罪,他若信樂堪令行善,故是最大利他。
所以以他利而言,決定了布施、持戒、忍辱。以自利而言首先先決定智慧,為什麼呢?因為唯有慧力能夠解脫,所以在此說到,自利者,謂以慧力得解脫樂,若心散亂不能得此,所以縱使有智慧,可是心散亂也沒有用,故須靜慮令心住定,堪能如欲安住所緣。這樣的話才能隨心所欲的安住在一個善所緣上。可是有懈怠者不能生此,故須晝夜發勤精進無有勞倦。此即彼等一切根本,故修二利六度決定。所以為了能夠獲得禪定的緣故,精進也是很重要的。所以自利的角度而言,決定了慧、定、精進,也就是後面後三度。精進度、靜慮度,以及智慧度。
如云:「勤行利有情,修捨不害忍,住脫及根本,一切自利行。」此中利他非一切種,言住脫者心住所緣,是靜慮行跡,解脫生死是慧行跡,若辨此二則於寂止,不致誤為毗缽舍那。如是自許甚深持心,亦僅是此靜慮一分,故於六度圓滿之體,當求定解。現在是以利他的角度來講,六度也是決定的。之前是說到以自利和他利兩者的角度而言,六度決定,不只是如此以外,光是以利他的角度來講,六度也是決定的。所以在此說到了:觀待引發圓滿一切利他數決定者。先以財捨除其匱乏,次於有情不為損惱,且忍怨害,於助他事發起精進而無厭離,依於靜慮以神通等引攝其意,若成法器次依智慧善說斷疑,令解脫故六度決定。
所以首先先以財,或者是法施的部分使有情,使他人遠離對於法義上的缺乏,還有對於財物上的缺乏,透過尸羅、戒律,讓自己不去損惱眾生,而且去忍辱他人對於我們的傷害,所以布施、持戒、忍辱。那於利他的事業,發起精進,不會疲倦,所以精進。以靜慮等引發神通來攝眾,若成法器再以智慧來善說並獲解脫。所以如同前論裡面有說到:如云:「不貪及不害,耐怨事無厭,引攝善說故,利他即自利。」此二頌說修自他利,不可不依六度,若於引發自他利理,獲得定解,則能殷重修習六度。
(260頁)第四、觀待能攝一切大乘數決定者。謂已得財位無所貪著,及於未得不希求故,於諸財位能不顧戀。有此則能守護學處,受戒敬戒。依情非情所生眾苦,能堪忍故不起厭患。修善所作勇悍無厭,藏文來講是歡喜,而不是勇悍,應該是歡喜無厭,修奢摩他無分別瑜伽及毗缽舍那無分別瑜伽。以此六事攝盡一切能趣大乘,此由六度次第引發,無須更多。如云:「不樂著受用,極敬二無厭,無分別瑜伽,諸大乘唯此。」由是因緣,欲入大乘棄捨六度,實為相違。縱使是一個大乘的所學來講,也是決定六度的。
第五、依一切種道或方便數決定者。謂於已得境界受用,無貪欲道或方便者,謂行惠施,由修能捨離彼貪故。諸未得境為得彼故功用散亂,防護方便謂持淨戒,由能安住苾芻律儀,一切事業邊際散亂悉不生故。不捨有情方便謂能堪忍,不厭怨害一切苦故。增善方便謂發精進,由發精進善增長故。淨障方便謂後二度,由靜慮先壓伏煩惱,讓煩惱不現起,由智慧把煩惱的根本徹底的消滅,靜慮伏惑,般若能淨所知障故,故六度決定。如云:「不貪諸境道,餘防為得散,不捨有情增,餘二能淨障。」又不隨已生欲塵散亂自在轉者,謂無貪施。若先未生預遮滅者,則須尸羅,防護無義、非義散亂。惡行有情數多易遇,由此因緣退捨利他,能對治者,謂當修習有力堪忍。淨善眾多長時修作,令增長者,要由思惟此勝利等,發起恆常猛利勇進。猛利歡喜,應該說是歡喜。暫伏煩惱,須修靜慮。滅煩惱種及所知障,謂須般若。此於六度,能與最大決定知解。
(261頁)第六、觀待三學數決定者。在此就說到了布施、持戒、忍辱,這三者包括了戒學,靜慮就是定學,智慧就是慧學,精進包括了這三學。因為無論是在戒定慧這三者,任何一學都必須透過精進的一種對於善法的歡喜,才有辦法增上。所以在此說到:戒學自性即是戒度,此要有施不顧資財,乃能正受,是戒資糧。既正受已,由於他罵不報罵等忍耐守護,忍是眷屬。靜慮心學,靜慮就是定學,般若就是慧學。精進遍通三學所攝,無論是戒定慧都需要精進,故六度決定。如云:「依三學增上,佛正說六度,初學攝前三,後二攝後二,定學攝靜慮,慧學攝智慧,一通三分攝。」也就是精進遍通三學。
如是當以何等勝身?圓滿何等自他二利?安住何乘?由具幾種方便之相?修行何學?能滿能攝如是身、利、大乘、方便,及諸學者。當知即是六波羅蜜。總攝菩薩一切修要大嗢柁南。乃至未得廣大定解應當思惟。又初不令超出生死,其因有二,謂貪資財及著家室。能治此者,謂施及戒。設暫出離,不能究竟而復退墮,其因有二,謂由有情邪行眾苦、長修善品而生厭離。能治此者,謂忍及進。以耐眾苦及他怨害,經無量時猶如一日。善知修習勇悍(歡喜)之法,若多修練發起忍進,則能對治退墮之因極為扼要。非但修此菩薩諸行,即現在時修諸善行,於少艱辛忍力薄弱,於所修道無大勇悍(歡喜)。以是因緣初入雖多,然於中間能不退者,實不多見,皆由未修忍辱精進教授所致。
(262頁)又於中間雖未退轉,然有二種失壞之因,謂心散亂不住善緣,及壞惡慧。對治此者,謂靜慮、般若,佛說散心修念誦等無大義故。若於內明法藏之義無簡擇慧,雖於粗顯取捨之處,亦起錯誤顛倒行故。此依斷除所對治品能治增上數量決定。依能成辦一切佛法根本扼要數決定者,謂初四度是定資糧。以此四種能成不散靜慮度故,依此因緣若修妙觀,則能通達真實義故。隨順成熟有情增上數決定者,與前所說第三義同。此是聖者無著所許,如獅賢論師所立而說。對於六度引發定解,最為切要。
子二、兼說次第決定
第二、兼說次第決定分三,生起次第者,若能布施於諸資財,不顧不貪則能受戒。若具尸羅善防惡行,則於怨害而能堪忍。若有忍耐不厭難行,退緣微少能發精進。若能晝夜發勤精進能發正定,心於善緣堪能安住。若心定者乃能如實通達真實。勝劣次第者,前前微劣,後後殊勝。前前較易修,後後較難修。前前為下品,後後為上品。粗細次第者,前較後者易轉易作,故相粗顯,後較前者難轉難作,各較自前故為微細。莊嚴經論云:「依前而生後,安住勝劣故,粗顯微細故,說如是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