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06 09:28:43

菩提道次第修學  濟群法師

業的造作與積聚

   部派佛教和大乘佛教,對業的體性存在不同觀點。有部將業解釋為無表色,而唯識則將它與心法統一起來。按唯識的觀點,業本身表現在身語意上,而身語意發動之後,又會成為種子儲藏于阿賴耶識中。種子代表著過去生命的經驗,並在現在和未來繼續發生作用。
 

  業力說,即自身行為決定自身利益。但我們的行為千差萬別,即使同樣的行為,其思想動機和行動結果也大相徑庭。那麼,它們又是如何構成業報的呢?鬚根據幾方面進行分析。首先,要明確這件事是什麼,是殺生、偷盜,還是邪淫、妄語。其次是意樂,包括想、煩惱、發起三種。想,即造業時的想法及對造業物件的認識,比如要殺某人,這一想法與實際物件是否一致?如果一致,則構成根本罪。如果這一想法與實際情況不符,罪過相對會輕一些。另外,罪業成就了才是根本罪,若殺人未遂,犯的就是方便。煩惱,即造業的心行基礎,是貪、是嗔還是癡?若想謀財害命,就是貪;若是冤家路窄,則為嗔。發起,是對某個物件生起殺害等想法,若無心傷害卻誤殺,和有心傷害的罪過是不同的。第三是加行,即通過什麼方法和手段實施犯罪行為,如用石頭將人砸死或將人推入水中淹死等,都屬於加行範疇。至於究竟,是指事情達到預期目標,如果圓滿成功,犯的才是根本重罪。
  

業的差別,還表現為積聚與未積聚的不同。所謂未積聚,即夢中行為。因為夢中的意識極弱,在這種狀態下,行為在思維中留下的影像也極弱,不會對未來生命構成很大影響。相反,在清醒狀態下,意識力量很強,所作所為將構成強大的心行力量。
  

此外,業還有共業和不共業之分。所謂共業,如我們生活在同一地區,有著相同的氣候、環境。所謂不共業,即使在同一地區,各人的生活境遇懸殊很大。同樣是遭遇地震,有些人一命嗚呼了,有些人受傷致殘了,也有些人安然無恙,這就是因共業之中的不共業所致,是為共中有別。
  

 業力說是佛法的重要思想,其原理建立於緣起之上。緣起甚深,所以,由業感果並非簡單的由此及彼,而是涉及種種相關因緣,更存在諸多變化因素。在《道次第》中,這部分屬於下士道的內容,但我們要知道,整個佛法修學皆以緣起因果為基礎,從止惡行善開始,最終也離不開止惡行善,所謂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

200710月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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