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07 21:57:09
學習次第 : 進階
菩提道次第觀修集要 修習佈施度
一切眾生皆求樂,
若無資具樂非有,
知受用具從施出,
故佛先說佈施度。
二十二、修習佈施度
前行:
觀想在自前虛空,真實明現著極為莊嚴、寬廣之蓮座,其上端坐著體性是具恩上師,外相現為釋迦世尊,世尊相好莊嚴、身色金澄,身著比丘三衣,右手結觸地印,左手結等持印,左手持缽,缽中甘露滿盈,在無漏智慧光蘊中結跏趺坐,普放佛光遍照有情,憶念著世尊真實圓滿具足佛身、佛語、佛意及利他事業功德。
觀想世尊正以慈眼垂顧著我與眾生,並以圓滿的身口意功德,在十方刹土度化無量眾生;世尊的周遭則環繞著無量無數的菩薩海眾,及一切清淨傳承的具相祖師,為大乘僧寶;在諸佛菩薩及祖師心中,皆具足滅道二諦之大乘法寶。前方真實明現著大乘三皈依境,內心由衷憶念著佛是皈依導師,法是正皈依處、僧是皈依助伴而生起皈依心。
接著請觀想在自己的後方,則有今生、累世的具恩父母、冤親債主、六親眷屬以及無量無數的輪回有情,有情心中具有無量的苦集二諦,憶念其情況心生不忍,內心由衷生起欲求救拔的慈悲心。現在以上信三寶、下悲有情的意樂,在尊貴的三寶前,至誠發願:得暇身必須利他,為能圓滿利他必須成佛,因此刻意造作修學為利有情願成佛的菩提心為動機,帶領眾生一起來淨除罪障、集聚資糧,學習與修習佈施度,祈能如理思維,真實修行,得到相應,並成就三士道的功德。
首先帶領眾生,至誠向前方三寶皈依發心:
諸佛正法眾中尊,直至菩提我皈依,
以我修行諸善根,為利有情願成佛。
自系不淨牢獄中,應知有情亦如是,
緣諸眾生起悲憫,勤修無上菩提道。
勝菩提心珍貴寶,未發起者令發起,
已發起者不衰退,祈願輾轉得增上。
正行:
《法華經》說,世尊一代時教無非是為了引導眾生如何成就世尊所證得的佛果而說,而證得佛果所不可或缺的因緣,便是實修或生起大乘道的功德。《十地經》說:
[ 菩薩發心,大悲為先導,智慧為增上,方便善巧為攝持。]
意即,大乘道主要的內容在於以大悲心為根本而先行發菩提心,菩提心具有四種特色,即:緣一切有情、生一切善心、行一切善行、得一切善果。不過,發菩提心雖極殊勝,仍為不足,必須進一步受持菩薩戒;受菩薩戒即須奉行兩種學處:遮止學處――不犯戒法與奉行學處――實修六度四攝等菩薩行。尤其必由悲智雙運而福慧雙修菩薩行――因為不知輪回苦是菩薩系縛,不具方便唯修空性也不成菩薩道,必須方便智慧互不分離而修,最後才能圓滿無上大菩提果,依著所得的無上大菩提果才有圓滿能力究竟利他――欲求利他成佛的修學藍圖與次第,即如上述。
既已受了菩薩戒,也就沒有不學最可悅愛的菩薩行的。菩薩行主要有兩類,一是六度,一是四攝,當下即是以六度的佈施度為主,略述如何修學佈施度之理。第四世班禪大師曾說:
[ 身軀受用三世諸善根,眾生各自所欲正行施,增長無貪舍心之教誡,滿佈施波羅蜜求加持。]
意思是,為了圓滿佈施度,必須盡力將自身軀、受用以及過去、現在、未來三世所累積的善根與功德,悉數廣大佈施於有情,奉行此一令自去除慳貪、增長舍心的殊勝教誡。這點無疑說明瞭,修習佈施度主要是為了去除自相續的慳貪,增長舍心;由衷喜舍是大珍寶,這其實也是成就自他二利的菩提道果的最初之因,如《入中論》說:
[ 一切眾生皆求樂,若無資具樂非有,知受用具從施出,故佛先說佈施度。]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所有的佈施都一樣。佈施雖是外道、凡夫、佛弟子、聲聞、緣覺、菩薩皆所共行,但菩薩的佈施則必由菩提心與空正見攝持,所以一般佈施與佈施度的內容是有差異的,即:
佈施――是指由一般世間凡夫心所推動而正行修學,令自增長舍心,累積庸凡資糧,通常只是感得輪回的受用果報而已;若由出離心推動而行佈施,則成為解脫資糧或解脫道,漸可感得解脫果報(如二乘行人的佈施)。
佈施度――這就不盡相同了,[ 度 ] 是波羅蜜多,是到彼岸之義;凡是堪能安立為 [ 度 ] 或被冠以 [ 度 ] 的稱號,必是具足願菩提心攝持而行,當下即是具足願菩提心――若更圓滿則也具有空正見攝持――而行佈施,即稱為修學佈施度。在這點上,其餘五度亦可由此類比安立。
事實上,能清淨廣大修學佈施度也不是容易的事,但是仍有必要善知其趣行增上之理;最重要的一點,是應如實了知修習佈施度之理,並以菩薩所正行修學的佈施度為願境、希願處,令自早日生起具相的願菩提心或證空性的智慧,由此攝持,即可如理正行修學佈施度。
探討如何修學佈施度之理,略分幾項:
思維佈施的定義:
凡不顧戀自身一切資具等,具足無貪能舍的欲求施捨心,以及
由此引發的施捨的身口的業行,即名佈施。准此,佈施顯然是以意業為主的增長舍心,並非必須去除所有眾生的貧窮或匱乏;同時也是緣著自己的身軀、受用、金錢、善根等破除慳貪,至心欲求佈施他人,甚至也將佈施的功德或果報,返再佈施給所佈施的物件及一切眾生共同分享。
而菩薩圓滿佈施度,不但不具慳貪、我慢、疑畏,見乞者能心喜如得寶藏,且因不忍有情苦,唯一是為了滿足有情願望、成熟善根及圓滿菩提資糧,依菩提心與證空性的智慧攝持,長時無間地隨行有情所欲而如理佈施;這種 [ 視一切有情是我所,一心成辦彼義利 ] 的修行,正是我們應該發願效學之處。
二、思維不佈施的過患與佈施的功德:
應想:貪著不舍,易造惡業而墮落。諸行無常,一切所貪著的、所擁有的都會變化,畢竟舍離;若不善巧,則將因所有的一切資具財富等,反而造成心理負擔而操心辛苦不已,世況即是如此;甚至夫妻反目、兄弟失和、親人彼此造業墮落的因緣,也大都是因為貪著不舍、守護財富所導致的結果;同時,因為習於慳貪,來世便墮入惡趣,受用匱乏,終究不得出世間成就。深刻思維,若不佈施,今生、來世、生生世世有種種極大過患。
反過來說,由於歡喜佈施,則能令有漏的無常身軀、財富轉成為無漏的清淨菩提的佛身或無價之寶;若佈施時,又能將所隨修的一切大小善根,至心回向或發願成辦眾生的現前、究竟的安樂與利益,則福報的廣增更不可思議,這是毫無疑問的。要之,就短暫而言,因為自己樂於佈施,便與有情廣結善緣,來世則可獲得受用果報(如銀行的存款);就長遠而言,決定能輾轉證得無上菩提果。這點《入中論》說:
[ 祈願行此佈施因,速得值遇真聖者,於是永斷三有流,當趣證於寂滅果。]
意思是,由無間地佈施與供養,必可值遇聖者,直接或間接得以聽聞聖者宣說正法,並依聞起修,最後感得出世間的善果。因此,如所述,理應深思佈施與不佈施的功過,決定好樂如理佈施。
三、思維應以何種意樂而行佈施:
行持任何法行,意樂是最初的因素,也是生起功德的主因;意樂殊勝則功德殊勝,意樂染汙則功德微劣。因此,正行佈施時具足無著菩薩《攝大乘論》所說的大乘六種殊勝的意樂而行是最為殊勝的,意即:
1.依殊勝――即心所依須具有菩提心攝持而佈施。
2.物殊勝――即以一乘以一切的法界觀或總行一切,如供養一朵花,即應思維願意供養所有花朵;而且不只供養現前一尊佛,並願供養十方一切諸佛(將任一供養物與所緣皆乘法界),如是功德倍增無量。
3.所為殊勝――所為是指主要目的,即為了令眾生能獲得短暫人天果報、究竟解脫成佛的利益而佈施。
4.清淨殊勝――即為了淨除眾生的煩惱障、所知障而佈施。
5.善巧方便殊勝――即依於證得能佈施的我、所佈施的對象及佈施的法行皆三輪體空的智慧攝持而佈施。觀三輪的業行皆自性本空、緣起假有而佈施,便是 [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 之行。這正是能夠輾轉引發出世間無漏功德的主要方便,如《入中論》說:
[ 施者受者施物空,施名出世波羅蜜;由於三輪生執著,則名世間波羅蜜。]
6.回向殊勝――即以自所累積的佈施功德悉數回施轉向於眾生,與眾生一起共有,更是特為回向無上大菩提果。
若具足六種殊勝的意樂行持佈施,則相順於菩薩行,其功德不可思議。經上說:菩薩佈施一朵花的功德,勝逾凡夫長劫佈施諸佛三千大千世界無數珍寶,這其實就是肇因於所依身為菩薩及所具法念、意樂勝劣不同的緣故。
四、 思維佈施的種類:
一般而言,佈施的種類分有四種:
1.法佈施――凡是能令有緣眾生去除憂惱、破除無明暗蔽、開發智慧、轉向善心、增長善行等,以諸言教供養眾生的法行。
2.無畏施――即當眾生心生怖畏、恐懼、命難、痛苦煎熬、憂惱哀戚時,經由各種方式施予救拔,令眾生遠離怖畏、去除怖惱等法行。
3.慈施――如雲:[ 面上無嗔是供養 ] ,是指給人歡喜、給人方便、給人信心、慈心對待、慈眼以對的法行。一般是將慈施集攝在無畏施中。
4.財施――即於自身軀的內財與物質的外財,具足舍心而儘自所能濟助有情,令不匱乏,滿足所需。
三界法王宗大師曾說:
[ 眾生的心之苦為愚癡、眾生的身之苦為死亡。]
無疑地,經由法施可去除眾生的愚癡。經由財施可去除眾生的貧苦,因此不論是增長舍心的自利或是滿眾生願的利他,皆應佈施。經上則說,基於所依身的不同,在家菩薩主修財施,出家菩薩主修法施。儘管如此,僧俗二眾仍須盡力行財法二施。這意思是說,如果出家眾荒廢道業、影響聞思修教法,忙著募化掙財而行財施,是佛所不稱許的;若不防礙道業,由自有福報感得的財物當然可行財施。同理,居士若通達正法、發心純正,亦可供養正法而行法施。
五、 思維佈施時應注意的事項:
1.動機清淨――應不求今生利益、不求人天福報、不求個人解脫,唯一是為了依此善業功德而圓滿無上菩提資糧、圓滿佈施波羅蜜多。例如市場上有人乞討,應先如是造作動機,再行佈施。
2.對佈施物應想 [ 如取寄存 ] ――這是什麼意思呢?是說我的所有資具皆已回向眾生,現前的一切物品屬於眾生所有,現我佈施能舍,也只不過是眾生取回他之前寄存在我身邊的物品,物歸原主罷了,應依於此想而行佈施,(如此也較不易邀功討勞)。
3.應斷除染汙的意樂與知見――不求果報、不為名聞、不生驕慢而行佈施,佈施後猛利隨喜與回向。
4.如法加行 ―― 佈施時應以恭敬心舒顏含笑、平視先言,適時適地親自佈施。
六、 修習對治佈施的幾點障礙:
串習不足 ―― 雖然自己有物可施,有能力佈施,但因不
習慣,不具能舍之心,故對乞討者不好樂行佈施。
對治――應想我今生不樂於佈施,是因為我未曾串習,如果今生再不佈施,來世等流必仍不樂善好施,將有無邊過患;況且,[ 久習不成易,此事定非有。] 因此不應再隨順我的習氣,應努力對治不習慣的習氣而佈施。
自己匱乏的障礙――由於自己極為貧窮,缺乏施物而不生
施捨心。
對治――應想我無始生死以來,由於沒有佈施,今生才感得貧
窮、受用匱乏的果報;但是其實我不能接受的不是貧窮,而是不行佈施。今生即使貧窮仍可維生活命,若我只是因為貧窮而不作佈施法行,或害怕由於佈施成資具短少不能自活而不作佈施,則必然是生生世世貧窮。況且,佈施如積財如寶藏,後必取報;慳貪如散財如瘠土,後必散失。因此理應忍受現前少分匱乏貧窮之苦,隨分隨力行佈施(當思貧女一燈的故事)。
3.耽著――由於貪著可悅愛物,覺得勝妙而不舍,故對乞求者不生舍心,不願佈施。
對治――應想貪著的過失無邊,能引生未來大苦,而且佈施物本身也是苦性,終將不可避免地趨於壞滅、不應耽著以苦為樂,反應以福報轉投資,依於福報積功德、開智慧;如果有福報卻不想佈施則如芭蕉,當福報享盡或損了福報也就沒了,故應放下耽著而樂行佈施。
4.不知大果報――不具正見,以為佈施只能得現前短暫的受用而已,不知佈施終究可得無上菩提大果。
對治――應想一切佈施皆應悉數回向無上菩提,必須速證無上菩提,不可如交易般只求短暫的果報。
此外,或也可以修習意樂佈施,即如《菩薩地論》說:
[ 諸菩薩住於淨處,向內攝心,清淨意樂,由衷淨信,普為作意諸所施之法,信解種種行相,廣大無量施予眾生,謂由此故,菩薩極小劬勞,極短時際,廣增無量資糧。]
如此修習,也是菩薩具足智慧的佈施。
七、 思維佈施時應注意的要點:
(一)、對不同物件,應具足何種心思而佈施:
1.對親人應以無貪著心而佈施。
2.對敵人應以慈愛心而佈施。
3.對非親非敵的中庸眾生應以歡喜心而佈施。
4.對具戒者,有功德者應以恭敬心而佈施。
5.對不具戒者、無功德者應以悲憫心而佈施。
6.對於卑微、低下、受苦折磨者,應以無驕慢心而佈施。
7.對高位者、圓滿者應以無嫉妒心而佈施。
8.對貧者、富者應懷著利他用心、不飽足心而佈施(甚至希望
他也效學而行佈施)。
(二)、佈施時應具足何種想法:
1.為圓滿無上菩提之想而佈施。
2.對於乞求者,應具念恩想、殊勝想,因為乞求者是我佈施的福田,藉此因緣速得圓滿我的佈施度。
3.對於乞求有情,應具善知識想,是他圓滿了我的菩提資糧,如同我的上師。
4.以一度攝六度的意樂而佈施,即:
①佈施的佈施――即自行佈施,也安置有情於佈施法行;或是佈施後,也將佈施功德回向所佈施者及一眾生。
②佈施的持戒――即以利他心而佈施。
佈施的忍辱―― 即正行佈施時,反而受所佈施的眾
生冷嘲熱諷或備極辛勞,應能安忍而佈施。
佈施的精進――即佈施時一心欲求大乘佛法,喜樂而
行。
佈施的靜慮――即佈施時專注而行,並將佈施功德一心
回向無上大菩提。
佈施的智慧――即佈施時觀能佈施者、對象、業行三者
自性本空,由證三輪體空的智慧攝持而行。
(三)、佈施時應斷七種貪著:
1.不貪受用,或怕佈施變成短少。
2.不貪拖延而行,或要做不做,等以後再做。
3.不貪即此而足,或執著夠了,飽足而施。
4.不貪今生回報。
5.不貪來世異熟。
6.不貪慳吝相違品。
7.不貪散亂,如散亂他事,或心不專注、不真誠、不勤快。
(四)、佈施時應具足何種原則:
1.對乞求者不應推三阻四而佈施。
2.不應具煩惱心而佈施。
3.不應先給多後給少而佈施(能力不足或因緣變異除外)。
4.以自現前能力而行佈施。
5.不應違背世法人情,合理而佈施。
6.不應數恩澤,討人情而佈施。
7.不應仗勢豪奪而佈施(如劫富濟貧)。
8.不應強迫父母妻兒等佈施。
9.不應以傷害有情的方式而佈施(如毒餌誘魚)。
10.不應違背戒法、不如法而佈施(如以五邪命所得上供下施)。
11.不應慢慢累積或不當下有緣即時而佈施。
12.不應劣的施他,好的自持;少的施他,多的自持;不喜的施他,喜的自持。
13.不應內懷厭惡不敬,外相不具威儀、輕蔑數落而佈施。
(五)、什麼情況下不應佈施:
雖然《入中論》曾說,菩薩為了圓滿佈施波羅蜜多,因此,不論眾生如法或不如法皆須佈施。但是,佈施時所應注意的不只是圓滿自身功德,也是為了圓滿眾生利益,所以佈施時應具智慧,判斷對方的短暫長遠損益為何而區分當施與否,且應是以長遠的利益為主;若於佈施物件短暫利益、未來沒有利益,不應佈施。如果有傷害性或暫時不適合、沒有意義,則不具慳貪而不佈施是如法的,反而佈施即成不如法。
准此,一般而言,或有十種情況不應佈施:
1.凡夫不應佈施身體,佛經說:
[ 非時欲行,是名魔業。]
意即,若不具證悟功德力及大舍心,不符實況與能力而立刻佈施身體,此易萌生退意,甚至難以藉假修真,舍大利益;一旦能將身體視如水、菜葉般,則可施身,如《本生論》說菩薩佈施身軀,以悲心願力故,食用其身軀其心地亦轉向善良,這就不是凡夫心可知的境界了。
2.出家眾持午,午後不應佈施食物,成壞戒法故(反成沒有功德)。
3.狂妄者不如法乞討、或具有搗亂惱害心、兇暴不知報恩者,暫時不應佈施,成助他造惡業因緣故。
4.不飲酒、素食者不應佈施酒肉。
5.蓄意破壞佛教的外道來求佛經,不應佈施。只有一本經書,當下必須自行觀閱,亦不應佈施。
6. 父母、夫妻、子女隨一並非自願,不應強迫佈施。
7.比丘三衣不應佈施。
8.上師所賜予的修法信物具足誓言(如念珠、鈴杵之類),不應佈施。應見法物如見上師。
9.非法器者、不具希求者不應施法或說深法(如說空性、密法)。
10.對於傷害有情之物,如魚鉤、毒藥、兵器、惡咒等不應佈施(藥酒若可治病則非在此列)。
結語:
誠如三界法王宗大師說:
[ 佈施滿願如意寶,摧伏慳貪勝寶器,無畏心生菩薩行,美譽十
方極遍揚,此已了知身資具,喜舍趣善善士依,我恒如斯而勤行,志求脫者當策勵!]
意即,能清淨佈施是滿眾生願的唯一之道,就像如意寶珠可滿眾生願;對自己來說,佈施也可摧滅慳貪,因佈施的關係,所以易離怖畏,能依此輾轉出生菩薩諸行,自然而然美譽遍揚十方。基於能得如是短暫與究竟利益,菩薩必須盡可能地將自身軀、資具受用、善根功德施予眾生,這是趣行善法的善知識所必須依止的法門,也是希求解脫、成佛者所應精勤的。祖師也說:
[ 盡我所有物,願對一切眾,以我能舍心,作施波羅蜜。]
月稱菩薩則說:
[ 爾時施性最增勝,為彼菩提第一因。]
是說,因為經由佈施圓滿福德資糧,才能成就佛智功德;因為經由佈施除眾生苦及予眾生樂,才能輾轉攝受教化,所以佈施確是成就自利利他、證得無上菩提的最初正因。因此,應如上述,不論是具相或是隨順,在隨順修學佈施度時即應動機清淨,具足如法的意樂、如法的加行;尤其應盡力具足菩提心及證空性的智慧攝持而行,依此摧伏慳貪、我愛執,滿足眾生所願,漸次累積菩提資糧,終能圓滿佈施度,究竟得成正覺。
後行:
觀想前方明現著大乘三寶皈依境,後方是一切具恩如母有情,以此修習佈施度的功德,回向自他眾生成佛,尤其自他心續得生修習佈施度的證量,成就三士道功德。並將此學習道次第教法的殊勝功德,以清淨動機廣大回向:
回向具恩上師、南傳、藏傳、漢傳的師長都身心安康、常轉*輪。
回向南傳、藏傳、漢傳的聖教,久住世間。
回向不同道場、團體、寺院法務興隆,以法攝眾。
回向三寶慈光遍入眾生心海中。
回向在不同道場修學不同法門的佛弟子,皆能依法調心。
至誠回向遍虛空、盡法界一切有情離苦得樂。
回向我等能早日發起愛他勝自的菩提心。
回向我等生生世世依止大乘善知識,圓滿大乘佛道,成佛利他沒有障礙。
一切諸佛菩薩的回向,即是我的回向。
至誠感恩上師、三寶、眾生的恩澤。
觀想這一切都是唯名假立,無微塵許的自性。
惟願父母眾生具安樂惟願一切惡趣恒為空
任彼菩薩于何地安住惟願彼等諸願皆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