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6/01 0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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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嘛網 日期:2010/06/01 07:06:54   編輯部 報導 

菩提道次第略論(15) 

 

講述:甘丹赤巴法王 日宗仁波切    

中譯:如性法師

(十五)201054台北

  

 首先在還未聽法之前,我們在場的每一個人,都必須要先調整我們自己的動機,為了利益一切的有情眾生,我希望能夠早日獲得圓滿的佛果,以這樣的心,來聽聞今天的大乘法。

今天我們在這個地方,所要為各位介紹的,是宗喀巴大師所造的《菩提道次第略論》。我們上到的部分是「深信業果」的部分。在之前最基本的科判,在第120頁當中有提到,一切善惡之本發勝解信,這個科判當中的內容分三,第一個部分「思惟業果的總相」,這個部分,在昨天之前,已經為各位簡單的作介紹。接下來我們看到的是第二個部分,「思惟業果別相」。接下來請看到第140頁的倒數第三行。

壬二、思惟業果別相(140頁)

這個科判當中的最主要的內容,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要成辦具足德相之身。在之前我們有稍稍的提到,透由持戒,能夠讓我們投生善趣。而在善趣諸多的身當中,最主要的,我們希望能夠獲得能修學佛道的人身。而在這個地方,更進一步的,除了獲得人身之外,我們希望能夠獲得具有八種異熟功德的人身。如果我們能夠獲得八種異熟功德的人身,這時候透由如此殊勝的人身,進一步的來修學佛道,它的進展是比較快速,而且比較具力的。

關於這個部分,在正文當中有提到,由斷十種不善,雖能獲得善妙所依,然若能獲圓具德相、修習種智之所依身,這當中的「圓具德相」指的就是具備了各種殊勝的條件。「修習種智之所依身」指的就是能夠成辦一切種智的殊勝人身。修道進展非餘能比,如果能夠獲得如此殊勝的人身,藉由這樣的人身來修學佛道,它的進展不是其他的身能夠相提並論的。故應成辦如此所依

接下來這個科判當中的第二個部分,一、異熟之功德與作用。這當中所謂的異熟之功德的「異熟」,指的是我們昨天所介紹的,藉由能引業,尤其是善的能引業,所感生的異熟生。這樣的異熟身它具備有什麼樣的功德跟作用?這是在第一部分當中,所要為各位介紹的內容。第二個部分,異熟之因。如果想要獲得如此殊勝的異熟身,我們必須要在這之前,成辦什麼樣的因。首先看到第一個科判「異熟之功德與作用」分八。

        此中分二:

癸一、異熟之功德與作用(分八)

子一、壽命圓滿

子二、形色圓滿

子三、種姓圓滿

子四、財勢圓滿

子五言詞威肅

子六、權勢遍揚

子七、具丈夫性

子八、具有大力

子一、壽命圓滿(141頁)

接下來在介紹八種的異熟功德時,上半部所提到的內容,就是異熟的功德,它本身的特質。接下來所提到的內容,也就是下半部所提到的是它的作用。首先我們看到「壽命圓滿」。往昔能引感得長壽,如其所引,長壽久住。這當中的「往昔能引感得長壽」指的是在過去生我們所造作的善業,能夠讓我們在今生感得長壽。「如其所引」就猶如同過去的善業,所累積的力量,而感得的這種果報,「長壽久住」壽命圓滿,它有什麼樣的作用呢?由此而行自、他義利,長時集聚眾多善業。

子二、形色圓滿(142頁)

外形色澤善妙、根無不全、體型勻稱。故所化機見生歡喜,聚集於前,聽彼教授

子三、種姓圓滿

生於世人所敬重、讚揚之高貴種姓。這在過去的時候,如果一個人,他本身的福德,夠殊勝、夠圓滿,他就能夠投生在王族。如果能夠投生在王族,這樣的一種種族,這樣的一種種姓,是受到世人所敬重,而且讚揚的一種高貴種姓。由此所作教誡,皆能無違成辦

子四、財勢圓滿

具有廣大資財、親友、眷屬。由此能攝諸有情眾,令其成熟

子五、言詞威肅

以其身、語不欺他人,故諸有情信受其語。由於他所講的話,他所表現出來的行為,並

不會欺騙他人的緣故,所以其他的有情,都會相信他所說的話。由四攝法攝受有情,令其成熟

子六、權勢遍揚

具有勤修施等功德,故成大眾所供養處由此於一切事作為助伴,這句話指的意思就是,具有權勢遍揚這個功德的人,他對於他人所需要幫忙的事情,他會主動的去幫忙他。他為報恩,速受教誡。而他人在接受了這個幫忙之後,為了要報答這個人,也就是具有功德的這個人,他的恩德,速受教誡。

子七、具丈夫性(143頁)

具有男根。彼為一切功德之器,並以欲樂、精勤而成智慧廣博之器。於大眾中無所畏懼,能與一切有情同行,或住僻處無有阻礙

子八、具有大力

由宿業力,本質無病,他害甚小;由現世緣,起大歡喜。由此能於自、他義利,皆無厭倦,歡喜堅固,能得觀察慧力,速發神通

癸二、異熟之因(143頁)

接下來我們所看到的是,成辦八種異熟功德的因。這當中的因,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分為八種;第二個部分,分為三種。首先我們看到的是第一個部分,分為八種。正文當中,分八:初者,不傷害諸有情,修不害之意樂。這當中的不傷害諸有情,指的是不以身語的行為,傷害其他的有情,並且修不害之意樂,內心恒常修習,不傷害他人的意樂,所以這裡面包含了身語意三門。又云:「善放待殺者,放生即將被宰殺的畜生,如是以命利,遮止害眾生,將能得長壽。承事諸病人,善施醫與藥,不以石杖等,損眾感無病。」透由這樣的因,就能夠成辦壽命圓滿的果。

第二個部分,二、布施燈等光明、鮮淨衣物。又云:「由依無瞋恚,施飾感妙色,這個地方有特別的提到「無瞋恚」。在六度當中的前三度,提到的是布施、持戒以及忍辱。透由布施,能夠感得資財富饒的果;透由持戒,能夠讓我們感生善趣;而透由忍辱,能夠讓我們感得外貌莊嚴的果報。所以在這個地方,也有特別的強調,「由依無瞋恚」指的就是要修學忍辱。「施飾」施捨他人美妙的飾品,也能夠感得妙色的果。說無嫉妒果,能感妙同分。」透由這樣的因,能夠成辦形色圓滿的果。

接下來,三、摧伏慢心,於上師等及他人前,恭敬如僕。這個因是成辦種姓圓滿之因。

四、於乞者施予衣食等;縱未行乞,亦作饒益。並於苦惱及功德田無資具者,前往供施。這個部分提到的是,成辦財勢圓滿的因。

五、串習斷除語四不善。藉由此能夠成辦言辭威肅的果。

六、發願己於後世能成種種功德,供養三寶、父母、聲聞、獨覺、親教師、阿闍黎及上師。藉由這樣的因,能夠成辦權勢遍揚的果。

七、喜丈夫德,厭女子身並見其過,遮止貪著女身之欲。解救將失男根之有情眾。藉由能夠成辦具丈夫性。

八、他不能作,己應代作;若能共同成辦,則作助伴,並施飲食。藉由此能夠成辦具有大力的果。

接下來我們所看到的是「具足三因」。如是八因,若具三緣,能感殊勝諸異熟果。之前我們所提到的是,成辦八種異熟功德的主因。在這樣的八種的基本的因之上,如果能夠具有以下所將要介紹的「三緣」,能夠殊勝諸異熟果。其三緣者,這當中的三緣指的是,第一個心清淨,第二個加行清淨,第三個田清淨。

首先我們看到第一個部分「心清淨」。「心清淨」中,觀待自者有二,以自己的角度來探討心清淨的這一點,可以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修因所成眾善,迴向無上菩提,不求異熟。這當中的修因,指的是修學前面我們所介紹的,能夠成辦八種異熟功德的八因。「所成眾善」所累積的眾多善業,應該要迴向無上菩提,不求異熟。雖然透由前面的八因,它是能夠成辦八種的異熟功德,但是我們自己在看待這件事情的時候,不應該是以追求異熟功德為主,而是應該將這樣的善業,迴向無上菩提,不求異熟。()衷心成辦諸因,力量強大;並且我們應該要打從內心裡,生起一種強大的動力,希望我們能夠在最短的時間之內,成辦這些諸多的因緣。這是以觀待智者的角度,來探討心清淨的這一點。

接下來,觀待他者有二,以觀待他人的角度來探討心清淨的話,他需要具備有什麼樣的條件呢?()見同行者上、中、下三,斷除嫉妒、比較、輕毀,心生隨喜。當我們看到同行善友的時候,有一些人他的功德比我們殊勝,有一些人跟我們是相同的。有一些人跟我們相較之下,是比我們稍差的,但是我們在面對上、中、下三種不同的同行善友時,我們應該要盡可能的,斷除內心當中,嫉妒、比較、輕毀,而對於他人的功德心生隨喜。()倘若不能如此而作,如果以上我們所說的這一點,你沒有辦法作到的話,亦應日日多次觀察所應作事。這時候你也應該要反觀內心,看看什麼事情是該作的?什麼事情是不該作的?來策勵自己。這是第一個部分提到的是心清淨。

第二個部分加行清淨。「加行清淨」中,觀待自者,長時無間、猛厲而作;這當中有特別的提到,「長時無間」也就是在作的當下,我們的行為並不是只有一天、二天,而是要持續不間斷,並且在作的同時「猛勵而作」。觀待他者,未正受行,讚美令受,已受行者,讚美令喜,如果他人短時間之內,他並沒有學佛,或者是學佛了之後,他並不想要受戒的話,這個時候我們應該要讚美他人的功德,看是不是能夠藉由這樣的方法,讓他接觸佛法,更進一步的也能夠受戒、持戒等等。「已受行者,讚美令喜」,如果他已經學佛了,或者是他已經開始在持戒了,這時候我們應該要讚歎他人的功德,讓他人感到歡喜。恆常無間不應棄捨

「田清淨」者,彼二意樂、加行,能予眾多善妙果故,等同良田。之前我們所介紹的心清淨跟加行清淨,就是我們這個地方所謂的「彼二意樂、加行」,這個時候,我們應該要不斷的思惟,心清淨以及加行清淨,它能夠帶來眾多的善妙之果。所以在修學的時候,應該要心生歡喜。因為透由修學心清淨以及加行清淨的這兩點,它是能夠成辦許多殊勝果位的緣故,所以「等同良田」。所以田清淨的內容,是已經包含了心清淨以及加行清淨的這兩點,在這當中。

接下來我們看到第三個部分,在之前我們簡單的探討了,思惟業果的總相,以及思惟業果的別相。接下來,在思惟業果的總別二相之後,思已應行、應止之理。在思惟了業果總別二相之後,什麼樣的事情是該作的?什麼樣的事情是不該作的?

壬三、思已應行、應止之理(分二)

癸一、總示

癸二、特以四力淨除之理

癸一、總示 (146頁)

  「總示」的這個科判當中分六,第一個部分,應於一切晝夜當中,生起修習正法之心。如《入行論》云:「苦從不善生,如何定脫此,我晝夜恆時,理應思惟此。」我們絕大部分的人都知道,也都承認,如果造惡的話,這會帶來痛苦;如果行善的話,這能夠讓我們帶來快樂,這是我們每一個人都知道,也都認同的一個觀念。但是如果只是知道,或者是認同,但是你沒有實際付諸於行動,這時候對我們來說是不會有任何的幫助。所以對於業的法則,不會只有了解,而是我們要更進一步的,在白天或者是晚上,多花一些時間來思惟。透由不斷的思惟,對於業果如果能夠生起強大的信心,這時候我們就會進一步的想要去行善斷惡,這個部分是很重要的。因此在這個地方有特別的提到,「我晝夜恒時,理應思惟此」。

又云:「能仁說勝解,一切善品本,這當中的勝解,指的是勝解信。對於什麼樣的法則要生起勝解信呢?對於業果的法則。導師釋迦世尊,親口告訴我們,如果能夠對於業果,生起堅固的勝解信的話,這樣的一種信心,它是一切善品的根本。又此之根本,恆修異熟果。」如何才能夠讓我們內心中,生起堅固的勝解信呢?這時候我們不斷的要去思惟業果的道理。了知黑、白業果,其後應當數數修習。當我們知道了黑白業果之後,我們應該要多花一些時間,來修習業果的道理。為什麼要修習呢?此是極隱蔽分,於此極難獲得定解故。因為業果的法則,它是極隱蔽分。所以如果沒有多多的去思惟的話,這時候想要對於這一點生起定解,是很困難的。

相較於空性,業果的法則,更為深細。我們之前提到的空性,空性是比較容易獲得定解。為什麼空性比較容易獲得解定?這是因為空性的法則,能夠透由正理來證成。但是業果的法則,想要透由普通的正理來證成,這是不可能的事。唯有相信佛陀所說的教,是正量教,是沒有錯誤、沒有顛倒、不欺誑的教,我們才能夠對業果的法則生起信心。所以這個地方有特別的提到,此是極隱蔽分。由於業果的法則,它是極隱蔽分的緣故,它藉由一般的正理沒有辦法來證成,所以唯有透由對於佛以及佛所宣說的佛經,生起強烈的信心之後,藉由這樣的一種方式,才能夠對於業果生起定解。因此業果的法則,相較於空性的法則,它是更深細的。所以這個地方特別的強調,「此是極隱蔽分,於此極難獲得定解故」。也就是因為它的本質是極隱蔽分,難以獲得定解的緣故,當我們了知了黑白業果之後,我們應該要數數修習。這是第一個部分。

接下來第二個部分。對佛所說的業果法則,生起信心是很重要的。正文當中提到了,此復如《三摩地王經》云:「設月星從自處墜,具山聚落地壞散,虛空界雖變餘相,然尊不說非實語。」假設說有一天,天空當中的月亮,或者是星星,從他們現今所在的位子,往下墜落。或者是具有高山、聚落的這些山河大地,有一天它都有可能會毀壞,「虛空界雖變餘相」而現今我們所看到的這一切,它都有可能轉變成另外的一種情形。我們大部分的人,都會覺得,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但實際上這是有可能發生的。

但不管是在賢劫,或者是在末劫,任何的時間點,佛他都不會說「非實語」。也就是他都不會說欺騙我們的話。也就是外在的這些種種境界,我們看似不會改變的世界它都會改變,但是佛在任何的情況下,不管是在過去的賢劫,或者是在將來的末劫,任何的情況下,都不會對眾生宣說非諦實語。於如來語應生信念而修;所以對於佛宣說的教法,我們在內心當中,應該要培養一定的信念。若未於此獲得真實定解,任於何法,皆不能得令勝者歡喜之定解。如果對於佛所說的業果法則,沒有辦法在內心,生起強烈的真實定解。這時候不管你是作禮拜,或者是作供養,其實在這當中,我們很難透由行這些諸多的善行,而讓佛生起歡喜,這是第二個部分。

第三個部分,修習空性,有助於對業果產生定解。在這之前,有一類的人他們會說,之所以要修學業果的法則,這是因為不了解空性。當我們了解了空性,也就是一切的萬法,都是無自性的空性法之後。這時候一切的法,由於它的本質是無自性,所以它是不存在的。既然是不存在的,那何必去在乎業果的法則呢?所以他認為,一切的萬法,都是透由我們內心當中錯誤的認知,顯現的一種面貌。所以他認為,在了解了空性之後,就不需要這麼的去在乎業果的法則。其實這樣的一種空,並不是真正空性的內涵,而是所謂的斷空。所謂的「斷空」指的就是,他認為在空掉自性的情況下,一切的法皆是不存在,但實際上空性的法則並不是如此。所以在這個地方有特別的提到。

有一類人,說於空性已獲定解,然於業果未起決定且不慎重,乃是顛倒了解空性;有一些人他提到,他已經對於空性生起了定解,但是他對於業果的法則,既沒有辦法生起定解,而且他輕忽了業果的法則,其實如果是這樣的話,就表示他已經顛倒的了解空性的內容。為什麼?因為實際上所謂的「空」也好,「空性」也好,「自性空」也好,它所指的意思,是指它並沒有獨立的本性,也就是諸法在形成的當下,是必須要「觀待他者」才有辦法形成的。所謂的自性空,當中的自性,指的就是不需要觀待他人的一種本性。而諸法在形成的當下,它所空的自性,就是空掉了「不需要觀待他人」的這一點,也就是因此萬法都是在緣起的基礎之上,才有辦法建立起來。

這個地方我們所探討的業果也是如此。我們想要追求的樂,它是藉由行善所感得的一種果報,我們所要避免的苦,它是透由造惡之後所感生的一種惡果。所以表示說,樂跟善,苦跟惡,這彼此之間是互相觀待的。既然是互相觀待,就是指它並不是完全不存在的空。

對於這一點,達賴喇嘛法王在宣說佛法的時候,也時常的提到。以佛教徒的角度而言,佛教徒的教義,可以簡單的分為「見」跟「行」這兩個部分,所謂的見就是「緣起見」,所謂的行指的就是「無害行」。這當中有特別的提到,見指的是緣起見。所謂的緣起見,指的是萬法它的形成,它的本質,都是在透由「觀待他者」才有辦法形成的,因此它並沒有獨立的本性,以這樣的角度來解釋無自性。所以從這當中,我們想要獲得的快樂,想要避免的痛苦,也是必須要觀待、依賴善惡的因緣,才有辦法形成的緣故,所以這樣的一種苦樂,它也並不是不需要觀待他者,就能夠獨自形成的,因此它的本質就是自性空。

如果以這樣的一種角度,我們來了解空性的話,更進一步的,我們就能夠對於緣起,或者是業果的法則,生起更強大的信心。但是相反的,如果你認為,自己已經了解了空性的內涵,而否定了業果的原則的話,就表示你所了解的空性是顛倒的空性。所以在正文當中,接下來提到了,若解空性,見彼即是緣起之義,則成於業果生起定解之助伴故。如果我們能夠了解空性,並且我們所了解的空性,它的內涵是正確的話,這對於我們思惟緣起,思惟業果,應該是會產生直接的幫助。

彼經中云:「一切諸法似水月,猶如幻泡陽燄電,雖死歿已往他世,有情意生不可得。這個當中第一句話提到了,「一切諸法似水月」「水月」指的就是倒映在水中的月影,這樣的一種影像,它是存在的嗎?它是存在的。它不僅是存在的,而且它的存在是觀待外在的種種因緣聚集之後才形成的,它雖然存在,但是它不真實。一切的法,也是如此,一切的法並不如同我們所看到般,這麼的真實,所以從這個角度來探討,一切法它的本質就猶如同是水中的月影。雖然是透由眾多的因緣聚集之後,而形成的一種法類,但是它的本質是不真實,是沒有自性的。一切諸法似水月,猶如幻泡陽燄電。並且又提到了,一切的法,它不僅如同水月,而且它猶如幻化、猶如水泡、猶如陽燄以及空中的閃電。雖死歿已往他世,有情意生不可得。但是雖然一切法它的本質是不真實的,但是確實在這當中,也會有所謂的死亡跟投生。「有情意生」這都是指眾生的另外的一種名詞。不管是有情或者是意生,它的本質都是沒有任何的自性。因而提到了「有情意生不可得」。

然作諸業終不失,如其黑白成熟果,此正理門賢妙矣,微細難見佛行境。」這當中有提到的「微細難見」,業果的法則,跟空性的法則,相較之下,業果的法則是更加的深細,而且更加難以了解。「佛行境」深細的業果道理,是只要佛才能夠親眼看見的一個境界。由於深細的業果內涵,唯有佛才能親眼看見的緣故,所以這時我們對於佛所宣說的業果法則,就應該要生起強烈的信心才對。

接下來我們看到這個科判當中的第四個部分,若不思惟業果,光是了解業果的道理,是沒有任何用處的。是故,應於二業及諸因果生起定解,常於晝夜觀察三門,以此斷絕惡趣。初於因果類別未能熟知,或雖了知少許,然將三門放逸而行唯是開啟惡趣之門。有一些人,一開始他可能不了解業果的道理,或者是了解了一部分之後,「然將三門放逸而行」自己想要怎麼作,就怎麼作。雖然了解業果的道理,但是他所了解的這個部分,跟他的行為是沒有辦法作配合的,而這樣的行為,唯是開啟惡趣之門。《海慧請問經》云:「龍王,諸菩薩眾以一種法,能正斷除投生險惡惡趣、墮顛倒處。一法云何?什麼樣的法,能夠斷除,能夠避免讓我們來生,投生在惡趣當中呢?於諸善法觀察思擇,念我如何度諸晝夜。」這時候,我們應該要觀察思惟業果的道理之後,付諸於行動,努力的去行善。並且時常的捫心自問,告訴自己,我應該要用什麼樣的方式,來過我當下的生活。這一點不管是在白天,或者是晚上我們都應該去思惟。

這個科判當中的第五個部分,如是思已,遮止惡行之理。正文當中,如是思已,遮止惡行之理,《諦者品》云:「大王汝莫作殺生,一切眾生極愛命,是故欲護壽命者,意中永莫思殺生。」這時候有人告訴大王,也就是一國的國君。大王!如果你想要獲得長壽的話,這時候你應該避免殺生的行為,因為一切的有情眾生,他們都是非常愛護自己的生命,所以不僅不能造作殺生的業,而且你的內心當中,也不應該生起這樣的一種動機。於十不善等諸罪惡,雖僅動機亦莫現起,對於十惡業來說,不要說是付諸於行動,就連我們內心當中,想要造惡的動機,都應該要盡可能的避免。應多修習防護之心,而作串習

第六個部分,應依照噶當派的先覺們所說而作。康隆巴謂樸穹瓦云:「格西敦巴說唯業果最為重要。然今於此講說、聽聞、修習悉皆視為不值。我念唯此極難修持。」這時候,康隆巴就對樸穹瓦說到:在過去我們的格西敦巴,他時常都會說:業果的法則,是相當的重要的。但是現今不管是講法者,或者是聽法者,對於業果的法則,不管是講說、聽聞,或者是修習,他們都覺得這是不重要的內容,所以沒有人對於業果的法則加以重視。「我念唯此極難修持」,但是康隆巴他自己就覺得,業果的法則,其實是很難修持的。樸穹瓦亦云:「實爾。」又敦巴云:「大德,心思莫粗大,此緣起微細。」這時候格西敦巴,又對著一個人說,大德!你的心千萬隨便的認為,業果是很簡單,或者是造惡沒有任何的關係,因為業果的法則是相當的微細。

樸穹瓦云:「我至老時,所作皆與《賢愚》一致。」樸穹瓦這位上師,他平常都是閱讀《賢愚因緣經》。到最後,他告訴弟子說:「我至老時,所作皆與《賢愚》一致」,我到老的時候,我的所作所為,都能夠《賢愚因緣經》當中的內容。夏惹瓦云:「任有何過,佛不歸咎是方位惡、宅舍所致,皆說是由作如此業,生於此中。」最後一段,夏惹瓦他曾經說:佛在他的佛經當中,從來沒有提過,今天我之所以會遭遇這樣的一個問題,是因為我住的這個地方不好,或者是水土不符而造成的。他都會說:我今天之所以會痛苦,是因為我過去在什麼樣的時間點,造作了什麼樣的惡業,而感得了這樣的一種果報。我之所以能夠感受到快樂的果報,也是因為我過去,在什麼樣的情況,造作了什麼樣的善業。但是我們現今大部分的,如果身體不舒服,你就會覺得,我最近可能是水土不符,或者是我住的房間可能有問題,或者是地理位置不好。所以還跑到上師的那個地方去卜卦,是不是要換一個地方住?或者是我必須要用什麼方式,避免外在種種的干擾。但是很少會想到,我們之所以會遇到這個問題,是我們過去造下了什麼樣的業,而感得的果報,所以我們都是把箭頭指向外面,認為我住的地方有問題,或者是今天的天氣不好,所以我才會生病。但是佛在他的佛經當中,卻不是這樣說,他告訴弟子們的,就是說到了:你不管是快樂,或者是痛苦,這一切都是來自於你過去所造的業,而感得的果報。

癸二、特以四力淨除之理

這個科判當中最主要的內容,分為六個部分,第一個部分,諸惡以及墮罪,要按照佛所說的各種方法淨除。在之前我們有提到,造作不善業會感得苦果,這是佛親口告訴我們的。但是在此同時,佛也親口告訴我們,如果我們在造惡之後,能夠如實的懺悔,透由懺悔,能夠淨化我們之前所造的惡業。所以這兩點,都是佛親口說的。所以在這個地方有特別的提到,如果我們造惡,這時候要按照佛所說的方式來作懺悔。正文當中,如是雖欲勵力不為惡行所染,然由放逸、煩惱熾盛等力所使,若生過失,不可置之不理,如果因為放逸,或者是我們內心當中,煩惱非常熾盛的緣故,而造成了我們造惡,或者是產生了種種的過失。這時候,我們內心裡不應該覺得:反正這是小事,或者是以後我有時間再來懺悔,這就可以了,我們心裡面不可以有這樣的念頭。須勵力修大悲大師所說還淨方便。這時候,我們應該要努力的去行持,導師釋迦世尊所說的還淨方便。

這個科判當中的部分,「墮罪還淨」。世尊所說的兩種還淨方便的第一種,此復「墮罪還淨」之理,所謂的墮罪還淨之理,指的就是我們在接受了三種的律儀之後,如果因為放逸,或者是不小心,或者是煩惱熾盛的緣故,而造作了惡業,這時候必須要藉由墮罪還淨的方式來淨化他。所以這邊提到了,應如三種律儀各別所說而作;這當中的三種律儀,指的就是別解脫律儀、菩薩律儀以及密乘的律儀。佛在制戒時,也會分別說犯戒之後,應該要藉由什麼樣的方式,才能夠淨化惡業,所以這時候我們應該,如同佛所說的各種還淨方便,而淨化我們在持守戒律之後,所造的惡業。這是第一個部分「墮罪還淨」。

第二個部分,這個科判當中的第三點,諸惡還淨。「諸惡還淨」之理,所謂的諸惡還淨,就是除了墮罪以外的其他惡業,最主要指的就是,我們並不是在持戒的過程當中所造的一些惡業。「諸惡還淨」之理,應由四力而作。如果我們是要淨化墮罪以外的種種惡業的話,這時候必須要透由四力來作懺悔。

         此中分四:

子一、破壞力

子二、對治現行力

子三、遮止罪惡力

子四、依止力

子一、破壞力(148頁)

   於無始以來所作不善,多起追悔。我們造惡不是只有這一生,從無始以來,我們都不斷的在造作惡行。我們所造的惡行,就猶如同是國王的寶庫。國王的寶庫當中,有各式各樣的寶物,同樣的一種寶物,它的數量也相當的多。相同的,無始以來直至現今,我們所造作的惡業,也是各式各樣。甚至同樣的一種惡行,我們造作的次數也相當的多。甚至我們造作投生等活地獄的某一種的惡業,它的數量都是難以想像的。所以對於從無始以來至於現今,所作的一切不善,內心當中應起追悔。我們的內心當中應該要感到,這是非常羞恥的一件事情,內心當中對於過去所造的惡業,要感到相當的懊悔。欲生此者,應須修習感異熟等三果之理。如果我們在內心當中,想要生起這樣的一種追悔心,我們就必須要去思惟,造作了惡業之後,它會感得什麼樣的異熟果,什麼樣等流果,以及什麼樣的增上果?修持之時,應以《勝金光明懺》及《三十五佛懺》二種而作懺悔

子二、對治現行力(分六)

這邊所提到的「對治現行力」,最主要是在佛經以及論典當中,有明確指出來的六種對治現行力。但實際上如果我們的動機,是為了要懺悔惡業的話,這時候我們以這樣的一種動機,所作的任何善行,它都能夠稱之為對治現行力。這當中就包含了:

丑一、依於甚深經典

丑二、勝解空性

丑三、依於念誦

丑四、依於形象

丑五、依於供養

丑六、依於名號 

丑一、依於甚深經典(149頁)

受持、讀誦《般若經》等契經文句。這當中有提到《般若經》等契經文句,我們有時間,我們可以作背誦,也可以作讀誦。甚至我們沒有時間的話,我們也可以把它放在乾淨的地方,誠心的來作供養,這都有相同的效果。這是第一點「依於甚深經典」。

丑二、勝解空性

對於空性的法門,內心當中生起堅固強大的信心。趣入無我光明法性,深信本來清淨

丑三、依於念誦

這個科判當中的內容分二,第一個部分,在未生淨罪相前,要精勤念誦。也就是淨除罪業的徵兆,還沒有顯現之前,我們要精勤的來作念誦。如同儀軌,念誦百字明咒等殊勝陀羅尼。《妙臂請問經》云:「如春林火猛焰熾,無勵遍燒諸草木,戒風吹燃念誦火,大精進焰燒諸惡;猶如日光炙雪山,不耐威光而消融,戒日光明念誦炙,罪惡之雪亦能盡;如黑暗中燃燈火,能滅黑暗盡無餘,千年所集諸惡暗,以念誦燈能速除。」此復直至見淨罪相。也就是在還沒有看到淨除罪業的這種徵兆之前,我們都應該要精勤的來作念誦。

第二個部分,淨罪之相。什麼樣的徵兆,它能夠稱之為是「淨罪之相」呢?淨罪之相,《準提陀羅尼經》云:若於夢中夢吐惡食、或飲或吐酪及乳等、眼見日月、行於虛空、見火熾燃、制伏水牛及黑人、見比丘及比丘尼僧、爬至出乳樹、象、牛王、山、獅子座、美妙屋上,或夢聽聞正法。如果你在作夢的時候,時常會作以下的這些夢的話,就表示你的懺悔是具力的,而且它能夠呈現出淨除惡業的這種徵兆。

丑四、依於形象

於佛獲得信心,塑造形像。

丑五、依於供養

於佛及塔作種種供養。

丑六、依於名號

聽聞、受持諸佛及諸大佛子之名號。這當中有提到「聽聞」,所謂的聽聞,如果我們能夠在臨終者的旁邊,或者是有一些畜生,有一些動物,牠們即將要死亡的時候,能夠在他們的耳邊,念誦諸佛的名號,或者是讀誦像《般若八千頌》等等的經典的內容,讓他們聽到這些聲音的話,其實對於他們來生不墮入惡趣,都會有直接的幫助。所以在這個地方,正文也有提到:聽聞、受持諸佛及諸大佛子之名號。此等唯是《集學論》中已直接宣說者,餘者尚多

子三、遮止罪惡力(151頁)

「遮止罪惡力」當中的內容分三:第一個部分,正文及其利益。是正防護十種不善。我們之前在第一力的時候,提到的是破壞力。所謂的「破壞力」,就是對於往昔所造的惡業,心生懊悔。這個地方所謂的「遮止罪惡力」,更進一步的對於來生或者是之後,不再造作同樣的惡行,要心生防護。所以這個地方在正文當中有提到,「是正防護十種不善」。

《日藏經》中,說此能摧往昔一切自作、教他、見作隨喜殺生等之三門業惑及正法障。這個科判當中的第二個部分,至誠防護,非常的重要。如果我們懺悔的方式,只是口頭上面說說的話,其實它的力量是不足夠的。我們必須要打從內心裡,很真誠的,希望能夠防護之後,不同再造作相同的惡業,這一點相當的重要。

《律經廣釋》中云:若無至誠防護之心而作懺悔,僅成空言。由思此意,故律中問:「後防護否?」是故,後不再作之防護心至為重要。然生此心,復賴初力。在《律經》當中有特別得提到,對於造惡的人,這時候我們要問他:你在造惡之後,你是否有看到造惡會帶來的過患?而更進一步的也讓他了解:你之後是否能夠防護?第一個問題,最主要要闡釋的內容,就是我們之前所說的「破壞力」。也就是問到說:對於你之前所造的這些惡行,你是否有看到它的過患?如果有看到它的過患,你的內心應該要感到懊悔。第二個部分,「後防護否」。在之後,你是否能夠防護三門,不再造作同樣的惡行?這個部分指的就是「遮止罪惡力」。

對於這個部分,在過去的傳承袓師,他們的講法中,有兩種不同的講述方式。有一派的上師,他會認為在生起「遮止罪惡力」,或者是「防護力」的時候,要打從內心裡,告訴自己說:我從今天開始,我完全不會再造作相同的惡行,內心要生起一種強烈的定解,他們認為說,如果能夠生起這樣的一種定解,四力是比較具力的。這是第一種說法。第二種說法,有一類的上師,他們認為,其實並不需要如此。在承許的時候,你就承許:我自己本身,我覺得能夠斷除的部分我先斷除。甚至所謂的防護力,你不見得是從今天開始你都完全的不再造作,而是告訴自己說,我可能在今天,或者在這個禮拜,或者在這個月,把它的時間範圍縮小,並且告訴自己說:我在一天,或者一個禮拜,或者一個月當中,我一定不要再造作相同的惡行。這時由於這樣的惡行,你比較有把握不會在短時間內再造作,可以用這樣的方式來作思惟。

剛剛的那句再重複一下好了,對於比較小的惡行,我們應該在內心當中,生起一種「我從今天開始,絕對不再造作」這樣的一種念頭。但是對於比較難防護的,或者是你比較容易犯的惡行,這個時候,你可以告訴自己說:我在今天,或者是在一個禮拜,或者是在一個月當中,我不要再造作相同的惡行。

所以可以將惡行它分成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你比較容易斷除的部分,這時候你所生起的遮止罪惡力,就可以生起那種我從今天開始,完全不再造作相同的惡行的心。但是如果這樣的惡行,是你平常容易犯的,這時候你可以告訴你自己說:我在今天,或者是在某一個時間點之內,我絕對不要再作相同的惡業,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作思惟,其實也是可以的。這個部分所提到的是遮止罪惡力。

最後他有提到說,「然生此心,復賴初力」,如果我們想要生起具力的遮止罪惡力的話,最主要的關鍵,是在於能否生起具力的破壞力。雖然我們有提到四力懺悔,但是在四力當中,最主要的就是第一力的破壞力,以及第三力的遮止罪惡力。而這兩力當中,又以第一力的「破壞力」為主。如果我們能夠看到造惡,他有可能會帶來的種種過患的話,這時候我們的內心不僅會生起懊悔,而且會更進一步的想要去防患,我們不再造作相同的惡行。所以這兩力的關鍵,是在第一力的破壞力。

 子四、依止力

修習皈依及菩提心。這個地方的依止力,有些人會將它解釋為造惡的對境。也就是說,我們造惡的對境,有可能是佛,有可能是一般的有情,以這樣的一種角度來解釋所謂的依止力。但是我們在這個地方,在解釋依止力的時候,並不是以造惡的對象來作解釋的,我們是以皈依以及菩提心這兩個角度,來解釋所謂的依止力。為什麼要以皈依以及菩提心這兩種的角度,來解釋所謂的依止力呢?就猶如同是,如果我們是在地上跌倒的話,這時候我們就要依靠著「地」,我們才能夠爬起來。相同的,我們所造作的惡行,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對於三寶所造的惡行,第二類是對於有情所造的惡行。比方說我們對於三寶,沒有辦法生起恭敬,或者是對於三寶沒有辦法生起信心,而造作了種種的惡業,這時候必須要透由誠心的皈依三寶,以及具備前面的這三力,在四力具足的情況下,來懺悔對於三寶所造的種種惡業。相同的,如果我們所造的惡業,是對於有情所造作的,這時候我們就必須要生起「為利有情願成佛」的菩提心。以這樣的一顆心,作為基礎,配合三力,具足四力的情況下來作懺悔。 

其實在菩提心當中,它也包含了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就是面對一切的有情。第二個部分,他所趣向的目標是佛果。所以在菩提心當中,其實他已經具備了「有情」跟「佛」的這兩個部分,所以提到了,「為利益有情,而願成佛」。所以在菩提心當中,他已經包含了,我們造惡的兩種對境。其實生起菩提心的話,也可以代表這個地方,我們所謂的依止力。但是如果詳細的來作區分的話,在依止力當中,最主要的內容,提到了是皈依以及菩提心。

接下來看到152頁,之前我們在介紹148頁,特以四力淨除之理,這個科判當中的內容分六,我們看到的是第四個部分,四力當中具備了「對治惡業之理」。此中,勝者為初學者雖總說種種淨惡之門,然對治圓滿者,即是具足四力。這當中的「勝者」指的就是佛,佛對初學者,雖然有說種種的淨罪之理,或者是淨惡之理。但是這當中,對治惡業,力量最圓滿的,就是我們這個地方所介紹的具足四力,這樣的一種方式來作淨罪的話,它的力量是最圓滿的。

第五個部分,淨化的方式,而這當中的內容,又分為三個部分,第一個部分,由淨罪者對治圓滿與否而定。正文當中:淨惡之理:諸能感生惡趣中之極大苦因,令其轉為感微苦因;就比方,我們之前所造的惡業,可能會讓我們來生投生在炎熱地獄,但是透由四力來作懺悔的話,這時候能夠將惡業的力量減弱。而將感生炎熱地獄的因,變成是感生有近邊地獄的因,所以它的苦相較之下,就會比較小。所以這個地方提到的是,「諸能感生惡趣中之極大苦因,令其轉為感微苦因」,或者是說投生地獄的因,把它轉變為是投生在畜生道的因。如果你懺悔的方式真的是具力的話,也能夠將投生三惡趣的因,轉變成是在人身上,藉由頭痛,或者是發燒等種種的病痛,而就將它完全的淨化,這也是有可能的。

或雖投生惡趣,然不遭受惡趣諸苦;或者是說,有些人他縱使投生惡趣,但是他投生的時間非常的短暫,就猶如同是我們把球丟在地上,它會馬上反彈一樣的。所以有些人,他在懺悔了之後,雖然當下他還是投生惡趣,但是他投生惡趣的時間,非常的短暫,並且在投生的時候,他並不需要承受惡趣的種種痛苦。或於現今之身僅是頭痛,即能淨除。如是諸應長時受者,或成短暫,或全不受。或者是說,你受苦的時間本來是很長的,但是透由懺悔之後,你受苦的時間可以縮短,或者變成完全不需要承受這些痛苦。而是否能夠呈現出,以上我們所說的這個特點,它的關鍵是什麼呢?此復是由淨罪之人勢力大小,所謂的「淨罪之人勢力大小」指的就是懺悔者,他本是是菩薩,還是凡夫,他有沒有受戒,受戒時他是比丘,還是沙彌等等,也就是淨罪人,他本身所具備的條件是什麼。四力對治圓滿與否、雖然每一個人都是藉由四力來作懺悔,但是四力本身圓滿對否,這也是必須要考量的一個關鍵。力量強弱,在懺悔的當下,你是不是具力的。為時長短等門而定,或者你懺悔的時間長短,都會關係到你懺悔之後所得的果,到底會呈現出什麼樣的一種現狀?故無定準

第二個部分,雖定受業亦可根除的道理。諸契經及《律經》皆云:「諸業縱百劫不失。」意指未修四力對治;在經當中有提到,我們所造作的惡業,縱使經過百劫這麼長久的時間,他也不會無緣無故的消失,這是指在這段時間當中,如果都沒有藉由四力來對治的話,確實是如此的。若如所說,而以四力對治淨除,雖定受業亦能淨化,此為《八千頌釋》所說。但是如果在這當中,我們能夠藉由四力來淨化的話,縱使是定受業,它也能夠完全的淨除,這一點是八千頌的釋論當中所說的。

在這個地方,仁波切有提到一個公案,但是不知道這個公案,是在夾雜在哪一個部分?所以講這個公案就請各位自己想像。過去有一個比丘,這個比丘他很擅於說法,但是由於他在受了比丘戒之後,由於犯了墮罪的緣故;在加上他自己本身,沒有懺悔乾淨,所以這時候,他所犯下來的墮罪,是會讓他感生在地獄當中的。而這個比丘,由於他本身精通佛經,所以有一天,他到了一個地方,為當地人宣說佛法。他為當地的人宣說佛法之後,當地的人決大部分都獲得了羅漢的果位。但是這位比丘在講經完不久之後,他就臨終了。臨終了之後,由於他之前造作了墮罪的緣故,由於這樣的一種力量,讓他投生在地獄當中。而這時候,由於他的弟子們都獲得了羅漢的果位,所以他自具備有神通。所以他們很想知道,我的上師他到底投生在哪裡?決大部分的人,都是往天界去找,但是都沒有辦法找到他的上師。這時候才有人發現,原來我的上師現在是在炎熱地獄當中受苦。並且他們看到他的上師,是在炎熱地獄當中打坐。在打坐的時候,他的上師會覺得,奇怪為什麼我的四周圍,這麼的炎熱?所以這個部分,我個人認為,雖然仁波切在講這個公案的時候,他是夾雜在「諸業縱百劫不失」的這個後面講的。但是我覺得這個公案,他比較像是之前我們所說的,縱使你投生在炎熱地獄當中,但是你不見得,會獲得炎熱地獄當中的,這樣的一種果報。也就是說這位上師由於他自己本身,還是具備有某一些功德的緣故,但是由於他造作了惡業,讓他投生在炎熱地獄,但是他投生之後,他還是能夠在那個地方打坐,但是他所受到的苦,跟相較於其他在炎熱地獄的眾生而言,是比較輕微的。

我們今天的課就上到這個地方。(校稿中)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