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16 08:05:12
學習次第 : 進階
《菩提道次第廣論》聽聞軌理Ⅲ
見悲青增
丙二、發起承事大師及法
發起承事大師及法者。如薄伽梵說佛母時,自設座等,法者尚是諸佛所應恭敬之田,故應於法,起大尊敬及應隨念大師功德,及其深恩起大敬重。
佛陀由悲湣眾生而宣說佛法,因為佛法才是正皈依處,也唯有依於佛法才能令眾生出於輪回系縛,因此一般如法的佛堂擺設,經典必需安置於最上層,經典之上是不能放置任何雜物,即使是佛相也不相宜,這都是因為法殊勝的緣故,我們對佛生起尊敬與感恩戴德之意,也是因為佛陀是能宣說諸法實相之能仁的關係,而不是單純因為祂的三十二好相才發起恭敬,相傳佛陀宣講《般若經》前,自己親自敷設法座,對法表現出極大的敬重,連覺者佛陀尚且於法如此恭敬頂戴,況於吾等,應“起大尊敬及應隨念大師功德,及其深恩起大敬重”。唯應當如何感恩與隨念佛陀功德呢?一如前述,經由佛陀十二相成道之修行、成就、轉*輪等而作憶念。往昔佛陀于眾生起大悲心菩提心,為此歷時三大阿僧只劫捨身忘命精進於學法,全無懈怠退卻地直至成就菩提果,從得無住大涅槃時,亦無一時暫舍眾生,猶仍廣行一切佛行事業,宣揚教法,眾生由此大師的恩德,於今時日才得以聽聞能成就一切三世諸佛的法要,令自他度出三毒火窟,趣向涅槃清涼淨土。對法愈能透徹的解悟,才愈能體會佛恩的不可思量,也才能至誠的發出感戴之心。
“承事”有承載之意,執起其事業。
丙三、以何意樂加行而說
以何意樂加行而說中,其意樂者,謂應安住,《海慧問經》所說五想。謂于自所應起醫想,於法起藥想,于聞法者起病人想,于如來所起善士想,于正法理起久住想,及于徒眾修習慈心。
不論是講法或聞法都要在菩提心的帶動下而做講聽,但是如果不透過多方往復的思惟,很容易流於形式,所以這裏開示思惟的方便,主要的重點是要對聞法者生起如病人想,見其長時承受多種病痛萬般折磨,從而心生慈憫,以是之故,講法者於自生起醫師想,以清淨遠離愛著高慢等雜染意樂宣講法要,拔其病苦、斷其病根。
應斷恐他高勝嫉妒,推延懈怠,數數宣說所生疲厭,贊自功德舉他過失,於法慳悋,顧著財物謂衣食等[6]。應作是念,為令自他得成佛故,說法功德,即是我之安樂資具。
此處宣說講法者所應斷除的過失,例如害怕他人較自己高勝而生的嫉妒,推延懈怠、反復講說而心生厭煩、贊自毀他、于法施有慳悋、戀念財物如衣食等過失,應當發起正念如理思惟,我今日講說法要乃系為了能令自他皆得成辦佛果位的等起意樂,以此說法所得的一切功德,才是我能獲得的最好的安樂資具。
如果先能於聽法者生起如病想於己起如醫想時,很容易即能殄息此處所說的過失。
其加行者,謂先沐浴具足潔淨,著鮮淨服,于其清潔悅意處所,坐於座已[7],若能誦持伏魔真言,《海慧經》說則其周匝百逾繕那,魔羅及其魔眾諸天所不能至,縱使其來亦不能障,故應誦咒。
意樂之後,接續講加行,沐浴淨身,端正意念後,為了袪除講聞的障礙,因此而誦伏魔真言,現時多以心經的心咒來取代,很難再聽到有人念誦伏魔真言,於此我來念誦一遍:
“達雅塔,夏美夏美,夏瑪巴德,夏瑪德達夏哲,昂格惹,芒格瑞,瑪惹澤得,嘎瑪這給耶瑞,歐果巴德,歐夥嘎瑪德,波夏塔,呢瑪蕾,瑪拉巴納耶,歐喀瑞,歐喀惹劄美喀雅,劄所劄薩呢,黑摩克,巴惹摩克,夏摩達呢,薩瓦劄哈班達納呢,呢格舍達,薩瓦巴惹抓巴德納,博摩多瑪惹巴夏,塔巴達,博達摩劄,薩盟嘎德達,薩瓦摩惹,阿匝勒達,巴達巴熱協得德甘燦德瑪惹嘎瑪呢。”
次以舒顏,具足審定義理所有喻因至教,而為宣說。《妙法白蓮經》雲:“智者常應無嫉姤,說具眾義和美言,複應遠離諸懈怠,不應起發厭患想,智者應離一切「自贊毀他的憂苦」戚,應于徒眾修慈力,晝夜善修最勝法,智以俱胝阿庾喻令眾愛樂生歡喜,於彼終無少希欲,亦不思欲諸飲食,啖嚼衣服及臥具,法衣病緣醫藥等,于諸徒眾悉無求,余則智者恒願自,及諸有情當成佛,為利世故而說法,思彼即我安樂具。”
講法時要和言悅色,善用理證和教證,於艱難處則曉以譬喻,儘量讓聞者理解並且心生歡喜。在《妙法白蓮經》裏談到,具有講法條件的智者,恒常不會與人生起比較競逐之心,以及生起害怕有人比自己更好的嫉妒,即使少少的用語也具備很多的涵意,所以能讓人很容易的聽得懂,而且講的也是能讓人感到非常滿意並且能接受的美言。智者會斷除往後推延的懈怠,即使一再重複的講,也不致於因此生起厭患。智者不會生起如上述自贊毀他等的憂苦,不論其等起和意樂都能對徒眾修習慈力,于晝於夜都能勤修勝義和世俗菩提心。智者會以諸多譬喻闡述法義來滿足眾生令其歡喜;自心于名聞、飲食、衣服、臥具醫藥等,不應有所希求,亦不望弟子的回報,因為智者是出於一片愛護眾生的慈心,為利有情願成佛之心而講說法要,講說修行所造的一切善根,方是我最勝的安樂資具。
“具眾義”是說語詞雖少,卻具多重意思,例如文句的顯義、隱義以及各家所述不同解釋的剖析辨證;“美言”有多義,如詞藻,敬語、讚語等皆是,唯此處非指華麗的詞藻或世間的贊詞,而是講能妥貼的解釋深奧幽微的文義,令人易於理解與接受。“厭患想”厭煩;“戚”此處是講應離自贊毀他等憂慮;“晝夜善修最勝法”于未講法時應勤修空性勝義。“思彼即我安樂具”之彼是說因說法所造的一切善根。
反復的談到講聞二者的根本是發起菩提心,講穿的話,《廣論》就在於菩提心的養成,只要有菩提心,無論講說著述或做任何事,都可以是含攝六度萬行的修行,他的威力比起聲聞緣覺行者來說不知勝出幾凡,即使是來聽經聞法,也都能有六度的功德,例如舍卻俗務來聽法可以說是舍心,也就是佈施度的實踐;受過居士等戒而聞法,可說是持戒的實踐;心完全堪忍於甚深法義可說是忍辱的實踐;至心發起好樂是精進的實踐;一心專注聽法是禪定的實踐;隨所聽聞幽微道理如理思惟,可說是慧度的實踐;相關的修行可說是不勝枚舉,雖然我們很不習慣於菩提心的思惟,但能夠詳審憶及它的好處,對我們來說,也會是最好、最具義利的修行。
丙四、于何等境應說不說所有差別
分二:丁一、說法的物件、丁二、特殊的情形
丁一、說法的對象
于何等境應說不說,所有差別者。如《毗奈耶經》雲:“未請不應說。”謂未啟請不應為說,雖其請白亦應觀器。
一般而言,若未請法,不應為之說法,縱使請法,亦先應觀察是否已具法器之相;其最低限度也要觀察請法者是否帶有高慢、名利心、或是別有用心來搗亂的外道論師,此外就是觀察其是否真的對法生起希求,當然最上乘的是具有智慧與悲心的意樂,若是以慢心、邪心而請,即不應為之說法。
丁二、特殊的情形
若知是器,縱未勸請,亦可為說。
承上,若為上乘具器之弟子,雖未請法,亦可為之說法,這是特別的情況。如果真正具備根器的弟子,師長一定會予以攝受,這類典故在密續中頗為多見,其中有個關於傳授勝樂金剛的典故,印度有位具無上密續勝樂金剛傳承的師長,他知道在西藏有位具器的弟子,因此想傳法給他,以此來到西藏,這位弟子有很大的教證的功德,卻遲遲不願接受他的灌頂,於是有一天師長只好化成乞丐往其寺院乞討,為顯示自己非同一般俗人,因此乞討了許多油,當場直飲下肚,唯這位欲加教化的弟子卻不為所動,不得已其只好升上空中顯現神通將之攝伏,之後才如願的傳法于彼弟子,這即是特殊的情況。
如《三摩地王經》雲,“若為法施故,請白於汝者,應先說是語,我學未廣博,汝是知善巧,我於大士前,如何能宣說。汝應說彼語,不應忽爾說。觀器而後行,若已知是器,未請亦應說。”
依於賢士大德的做法,對於請法者的請法並不會立即允諾,多會推辭二次,若弟子真心想學,有足夠的大希求,三度來請才可為彼說法,由此他會思惟法之難值難遇而善加珍惜。對此即引用了《三摩地王經》的說明:首先要謙虛,說佛法廣博,我都不懂等等,這樣不但顯示了講法者的賢聖之行,亦能斷除學法者的慢心。接下來為了觀察他求法的心是否堅固無染,應講“汝是知善巧,我於大士前如何能宣”說等語。
複次《毗奈耶經》雲:“立為坐者不應說法,坐為臥者不應說法,坐於底座為坐高座不應說法,妙惡亦爾。在後行者為前行者不應說法,在道側者為道行者不應說法,為諸覆頭、抄衣、雙抄、抱肩、及抱項者不應說法,為頭結髻、著帽、著冠、著鬘、纏首、不應說法,為乘象馬坐輦餘乘,及著鞋履不應說法,為手執杖、傘、器、劍、鉞,及被甲者,不應說法。”返是應說,依無病也。
此外基於正法極為珍貴;以法及說法師為尊,聽法者為卑;聽法者于對及法師,應起大恭敬心的緣故,《毗奈耶經》中制有三十六種說法的威儀,其中談到立者不宜為坐者說法、坐者不應為臥者、居低座者不應為坐高座者說法,或居劣處者不應為處妙處者說法,行于後者不應為行前者說法,居道之左右者不應為居中者說法,以上主要是講述要能將法置於高處勝處尊貴處,而需極力避免處於低處劣處賤穢處,聽法者的行為若表現出輕忽高慢等形態時,不應為之說法,若因聞法者苦於病中等特殊情況,則不在其限。
“覆頭”,即用布等覆蓋頭部;“抄衣”,即裙邊過高,或衣邊卷起;“雙抄”,即衣服搭於雙肩上;“抱肩”,雙手交叉搭於雙肩上;“抱項”,即雙手相交頸後。
乙三、于完結時共作軌理
分四:丙一、正文、丙二、圓滿講聞軌理所生之功德、丙三、前賢作法、
丙四、不順軌理的過失
丙一、正文
于完結時共作軌理者。由講聞法所獲眾善,應以猛利欲心回向現時究竟,諸希願處。
這段講回向,一場法會圓滿後,不論是講法者或聞法者,都要共同以極大的希求心,將講聞的功德悉數回向於暫時乃至究竟的佛果希願處。
“希願處”系指回向於菩提,菩提心也稱菩提願,所希願即佛果菩提。
丙二、圓滿講聞軌理所生之功德
若以是軌講聞正法者,雖僅一座亦定能生如經所說所有勝利。若講聞法至扼要故,依是因緣,則昔所集于法法師,不恭敬等一切業障,悉能清淨,諸新集積亦截其流。
若如上述,以菩提心為首,以恭敬心、希求心、淨信心等為眷屬,如法行儀的講聞正法,雖僅是一座法會,亦能生起如經所說的所有功德,不僅如此,以此因緣,往昔于法與法師等所造的一切不恭敬的極大惡業,皆能滅除息淨外,新造此類惡業的續流也能遮斷。
“扼要故”,系指因法全部進入法器。
丙三、前賢作法
又講聞軌至於要故,所講教授于相續上,亦成饒益。總之先賢由見此故,遂皆於此而起慎重,特則今此教授,昔諸尊重殷重尤極,現見此即極大教授。
講聞軌理為極扼要的教授,具法器之相時,法流即能注入心續中,從而轉變我們固有的惡見惡習,是故先賢無不視此為非常重要的教授。
丙四、不順軌理的過失
謂見極多由於此事未獲定解,心未轉故,任說幾許深廣正法,如天成魔,即彼正法而反成其煩惱助伴。是故如雲初一若錯乃至十五。故此講聞入道之理,諸具慧者應當勵力,凡講聞時,下至應令具足一分講教授前第一加行,即是此故。恐其此等文詞浩繁,總略攝其諸珍要者,廣于餘處應當了知。教授先導已宣說訖。
反之則“如天成魔”,世間六道中,天為最善,福亦最大;而魔最為惡,如果連最善的天都成為會惱害人的魔類時,就好象原來能滅火的水變為燃料一般,可以說是無可救藥的意思。修行乃是為了調心,修行始于聽經聞法,對於講說的道理要額外的重視,否則第一步走錯,誤入歧途,那麼勢將愈走愈錯,漸行漸遠,因此在每一次的聽聞或講授時,最低限度也要讓自己具足一條聽聞或講授軌理,因為這是“教授前行第一加行”,也就是教授前的第一件要事。
-------------------
[6]尊者博多瓦在捨棄世樂九個故事中的“生皮裹”講述到衣服、飲食兩種,是最能牽動我們貪念欲望的資具,其中衣服占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唯這飲食的貪著最難割斷。
[7]如《妙法蓮華經》雲:“菩薩常樂,安穩說法,于清淨地,而施床座,以油塗身,澡浴塵穢,著新淨衣,內外俱淨,安處法座,隨問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