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2/05 02: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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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2/05 02:15:18 喇嘛網 編輯部
菩提心論述 入行論釋 善說海 第一品菩提心利益
益西堅贊大師 著 索達吉堪布譯
第一品菩提心利益
乙二(所入之自性)分三:一、入者所依補特伽羅;二、入者之意樂;三、趨入之方法。
丙一(入者所依補特伽羅)分二:一、宣說身所依暇滿難得;二、意樂所依福德之心稀罕。
丁一、宣說身所依暇滿難得:
暇滿人生極難得,既得能辦人生利,
倘若今生利未辦,後世怎得此圓滿。
如雲:“地獄餓鬼與旁生,邊鄙以及長壽天,邪見佛陀不出世,喑啞此等八無暇。”斷除了這其中所說的八種無暇,因而稱為閒暇。如雲:“為人根具生中土,業際無倒信佛法,佛出世間與說法,法住入教有施主。”身為具足男根或女根的人;轉生於地界中土;眼等諸根完整無缺;斷除五無間罪因而使業際無有顛倒;對如來的律法有信心因而稱為信佛法。這以上是五種自圓滿。
佛陀現身於世;宣說佛法;因為有見諦的補特伽羅而使佛法得以住世;根據聖者的證悟而開示教言令有緣者趨入佛門;有提供資具的施主,這是指為利他眾的慈悲。這五種是他圓滿。
由於具足以上十種特點,所以稱為圓滿。具足十八種功德的這一身體實在是極為難得。《華嚴經·佛暖處傳》中雲:“遣除八種無暇亦難得,清淨圓滿閒暇亦難得。”這般暇滿的士夫具有成辦增上生與決定勝的能力。在已經獲得了暇滿人身的此時此刻我們務必要勤勤懇懇、兢兢業業奉行善法。假設在這個時候沒有修持有利於自他的善法,那麼後世怎麼能再度得到這樣清淨圓滿的暇滿人身?絕對不會得到。因此,作者教誡我們,萬萬不可白白浪費、虛度人生。如經中說:“莫令如此閒暇無意義。”《致弟子書》中也說:“何者得已越至生海岸,播下殊勝菩提善種子,功德亦勝如意之寶珠,如是人身誰令空無果?”
丁二、意樂所依福德之心稀罕:
猶如烏雲暗夜中,刹那閃電極明亮,
如是因佛威德力,世人暫萌修福意。
例如:在烏雲密佈的漆黑夜晚,偶爾依靠閃電的外緣一瞬間能使色法昭彰顯著,現得極為明顯。同樣,借助佛陀的威德力,有時候也能使由罪業所感處在痛苦黑暗中的所有世人偶爾萌生行善修福的智慧,而這種心態不會屢屢持久不斷地生起,因而我們一定要努力生起、增上奉行善法的心念。如雲:“具備閒暇圓滿之雙翼,亦具現見善惡功過目,然被貪圖名利網所擒,豈非已入罪業之籠中?”
丙二(入者之意樂)分二:一、發心之功德;二、受持之方法。
丁一(發心之功德)分三:一、真實功德;二、具功德之合理性;三、讚歎具發心之補特伽羅。
戊一(真實功德)分二:一、共同功德;二、特殊功德。
己一(共同功德)分五:一、斷除罪業;二、成辦利樂;三、滿足願望;四、名義轉移;五、以喻贊德。
庚一、斷除罪業:
以是善行恒微弱,罪惡力大極難擋,
舍此圓滿菩提心,何有餘善能勝彼。
所依人身與意樂既難得又短暫,因此善法的對治也就顯得十分可憐,換句話說,這種對治的善行時時刻刻都是力量微薄弱小而存在。相反,一切不善業的因緣聚合起來卻非常容易,致使罪惡的力量格外強大、勢不可擋,難以想像,而且接連不斷產生。由此可見,現在我們就必須要具備能摧毀罪業的善法。對於彌天大罪,除了圓滿智悲自性的菩提心以外,有什麼其他善法能遣除得了?根本無法遣除。所以我們一定要發起菩提心。《華嚴經》中雲:“貓眼見即能震懾諸鼠,令其無法堪忍。同理,遍知之心(指菩提心)寶明目亦能制伏一切業惑之鼠,令其無法堪忍。”
庚二、成辦利樂:
佛于多劫深思維,見此覺心最饒益,
無量眾生依於此,順利能獲最勝樂。
諸位佛陀在三大阿僧祇劫中深深思維、再再觀察利益眾生的方便,結果發現這顆菩提心是對眾生最為有利,因為依靠這一菩提心,無量眾生能輕而易舉獲得無上菩提的殊勝安樂。
庚三、滿足願望:
欲滅三有百般苦,及除有情眾不安,
欲享百種快樂者,恒常莫舍菩提心。
想要摧毀自己在三有中的千萬痛苦、想要遣除其他一切有情的所有不幸、想要使自他群生普享百千快樂的人恒時也不要捨棄菩提心,因為依靠它必定能實現這些目標。
庚四、名義轉移:
生死獄系苦有情,倘若生起菩提心,
即刻得名諸佛子,世間人天應禮敬。
在輪回的牢獄中被業與煩惱緊緊束縛的苦難眾生,如果能生起菩提心,那麼瞬間也就是說從此以後,名稱上可以堪稱一切如來之子,從意義上來說,成為人天世間的應禮處。
庚五(以喻贊德)分六:一、以點金劑之喻說明由劣變勝;二、以如意寶之喻說明難得與珍貴;三、以妙樹之喻說明果不窮盡而增上;四、以護送者之喻說明救脫罪業之果;五、以火之喻說明徹底摧毀罪業;六、經中所說其他功德之理。
辛一、以點金劑之喻說明由劣變勝:
猶如最勝冶金料,垢身得此將轉成,
無價之寶佛陀身,故應堅持菩提心。
就像是依靠最上等的冶金原料(普通金屬也能變成金子)一樣,不清淨的這個身體依靠得受菩提心可以轉變成無價之寶的佛陀身,因而我們一定要堅持不懈穩固受持具有這種能力的菩提心。《華嚴經》中雲:“以一兩水銀類之金能使千兩鐵變成金為喻,如是發心水銀界善根以普皆回向遍知之智所攝持,即能滅盡一切業惑障之鐵物,諸法亦成遍知之妙色,然而一切業惑之鐵不能滅盡為一切智智而發菩提心之金。”
辛二、以如意寶之喻說明難得與珍貴:
眾生導師以慧觀,徹見彼心極珍貴,
諸欲出離三界者,宜善堅持菩提心。
能將一切眾生帶到解脫城享受功德寶珠的唯一商主就是無與倫比的佛陀,佛智周遍所知萬法,除此之外其他眾生無法衡量,佛陀以無量的智慧認真全面觀察諸法時,徹底照見此菩提心最為難得,功德巨大,彌足珍貴。《華嚴經》中雲:“諸寶之中如意寶堪為寶王,同理三世中遍知智慧照見法界對境,諸人天與諸聲聞緣覺之有漏無漏善根皆不及發菩提心如意寶王之價。”因此,想要遠離痛苦的所有眾生理當堅定不移善加受持菩提心。
辛三、以妙樹之喻說明果不窮盡而增上:
其餘善行如芭蕉,果實生已終枯槁,
菩提心樹恒生果,非僅不盡反增茂。
沒有被菩提心攝持的其他所有善根如同芭蕉樹一般生果以後自然窮盡,而菩提心的妙樹恒常都會生長果實,非但不會窮盡,反而會蒸蒸日上。《寶篋經》中雲:“文殊,各種樹以四大攝持而增長。文殊,如是善根若以菩提心攝持、回向佛果,則日益增長。”
辛四、以護送者之喻說明罪業之果:
如人雖犯極重罪,然依勇士得除畏,
若有速令解脫者,畏罪之人何不依。
即便是造了危害三寶等不堪設想的彌天大罪,然而就像依靠一位護送者的勇士能夠擺脫怨敵的嚴重威脅一樣,對於頃刻間就能脫離重罪異熟果的菩提心,小心謹慎罪業的人們為什麼不依靠呢?理應依靠。《無盡慧經》中雲:“善男子,譬如依勇士可不懼諸怨敵,同理,依真實菩提心勇士之菩薩不畏一切罪行怨敵。”
辛五、以火之喻說明徹底摧毀罪業:
菩提心如末劫火,刹那能毀諸重罪。
末劫火能將一禪天以下的器世界焚毀無餘,同樣,依靠菩提心一刹那間必定能從根本上焚毀五無間罪等一切深重罪業。《華嚴經》中雲:“能焚諸惡行如末劫火。”
善天尊者說:“一刹那之大安忍不緣所取,所以必定能焚燒(罪業)。”其實,這種講法與前面所說的道理並不重複,前面是指壓制罪業,這裏是說從根本上摧毀。
如果有人問:那麼,一顆菩提心具備這二種功德難道不矛盾嗎?
並不矛盾。如果獲得了越來越殊勝的菩提心,那麼功德也會越來越超勝,是從循序漸進而獲得來講的。
辛六、經中所說其他功德之理:
智者彌勒諭善財,彼心利益無限量。
此外,擁有高超智慧的彌勒怙主對善財童子說:此菩提心的功德無法估量。《華嚴經》中記載:“樂源城中商主堅財之子善財童子,于文殊前發心後,為了尋覓菩薩學處而逐漸前行。爾時,至尊彌勒正在南方海濱由毗盧遮那佛嚴飾具藏樓閣之一方,為如海菩薩眷屬講經說法。善財童子見此情景,急忙頂禮。彌勒菩薩向諸眷屬讚頌善財童子言:‘且看意樂清淨者,堅財之子名善財,尋求殊勝菩提行,來至智者我面前。’隨之對善財言:‘善來善來慈悲汝,善來彌勒壇城中,善來寂靜調柔尊,苦行之時疲倦否?’善財童子恭敬請問:‘聖者,我真實趨入無上菩提正道時,不知該如何勵力學修菩薩學處,請您明示。’彌勒菩薩答言:‘善男子,你已為善知識所攝受。何以故?善男子,菩提心乃諸佛法之根本,猶如種子;可令一切眾生善法增上,猶如良田;一切有情賴以生存,故如大地;能真正杜絕一切貧困,故如多聞天子;能圓滿護持一切菩薩,故如父親;能真實成辦諸事,故如摩尼寶王;能滿足一切心願,故如妙瓶;……菩提心具有此等及其餘千百萬無量無邊利益……’”其中有詳細敍述。
己二(特殊功德)分三:一、分類;二、本體之差別;三、功德之差別。
庚一、分類:
略攝菩提心,當知有二種,
願求菩提心,趣行菩提心。
我們一定要明確,歸納起來菩提心有兩種,也就是願菩提心與行菩提心。如《華嚴經》中說:“任何眾生為無上菩提而發願亦稀罕,與之相比,為無上菩提而行持更為稀罕。”
庚二、本體之差別:
如人盡了知,欲行正行別,
如是智者知:二心次第別。
就像想要去往某地一樣,為了他利而想獲得菩提的意樂,即是願菩提心;如同正式啟程前往該地一般,踏上能獲得佛果的正道並且渴望修持此道,就是行菩提心。希望成辦自他二利的智者,通過了知這兩種比喻的差別,同時就會明白願行兩種菩提心意義的不同順序。
庚三、功德之差別:
願心於生死,雖生廣大果,
猶不如行心,相續增福德。
何時為度盡,無邊眾有情,
立志不退轉,受持此行心,
即自彼時起,縱眠或放逸,
福德相續生,量多等虛空。
願菩提心在我們身處生死輪回期間,可以產生廣大的果報,《華嚴經》中雲:“善男子,譬如金剛寶縱然壞損,亦勝過所有上等金飾,且不失金剛寶之名。善男子,同理,發菩提心之金剛寶縱然離開勤奮亦勝過一切聲聞緣覺功德之金飾,亦不失菩薩之名,複能遣除輪回之一切貧困。”然而,它並不是像行菩提心那樣接連不斷產生福德。從什麼時候起,為了能使無邊無際所有眾生界從業惑的束縛與輪回的牢獄中解脫出來,在生死輪回沒有空無之前,懷著義無反顧的利他心真實受持行菩提心,自此以後如果沒有失毀這一行菩提心,那麼即便處在睡眠或陶醉等放逸的狀態中,齊天洪福也會連續不斷屢屢產生。
戊二(具功德之合理性)分二:一、教證之合理性;二、理證之合理性。
己一、教證之合理性:
為信小乘者,妙臂問經中,
如來自宣說,其益極應理。
行菩提心能產生眾多福德這一點具有合理性,確鑿可靠的依據是《妙臂請問經》,為使信解小乘之所有眾生趨入大乘,佛陀在此經中雲:“設若我為利樂無邊眾生而披上盔甲,則利樂一切有情之所緣無邊,善根亦無邊故,即使放逸或睡眠,然於晝夜心之每刹那,善根亦增長、強盛、圓滿。”
己二(理證之合理性)分二:一、意樂殊勝;二、加行殊勝。
庚一(意樂殊勝)分二:一、意樂之所緣廣大;二、宣說意樂超勝世間。
辛一、意樂之所緣廣大:
若僅思療愈,有情諸頭疾,
具此饒益心,獲福無窮盡,
況欲除有情,無量不安樂,
乃至欲成就,有情無量德。
某人懷著一顆慈悲的心腸,僅僅想用藥物等治癒少數眾生的頭痛腦熱等,就證明他具有一顆饒益心,也能獲得無量福德。對此,有些論師是結合匝哦之女的公案進行講解的。作為觀想所緣境的一切眾生而希望消除每一位有情的無量痛苦、渴求使每一位有情具足無量安樂的人,能獲得無量福德當然就更不言而喻了。
辛二、宣說意樂超勝世間:
是父抑或母,誰具此心耶?
是仙或欲天,梵天有此耶?
彼等為自利,尚且未夢及,
況為他有情,生此饒益心?
他人為自利,尚且未能發,
珍貴此願心,能生誠稀有!
不管是父親還是母親,在諸位親朋友人當中,有誰會具備這樣的利益之心呢?根本沒有。就算是天人、仙人或者梵天具有這樣的心嗎?他們也同樣不具有。如《經觀莊嚴論》中雲:“猶如佛子具利心,於此成熟諸有情,如是父母諸親友,子與至親不具備。”這些眾生以前為了自身的利益,甚至在夢中也沒有出現過這樣的心,又怎麼可能為他眾的利益而真正萌生呢?因此說,其他眾生尚且為了一己私利,也從來沒有生起過一心一意為眾生利益著想的這一珍寶菩提心,前所未有能夠生起實在是難能可貴、稀有罕見。
庚二(加行殊勝)分二:一、加行所緣廣大;二、其他無有如此加行。
辛一、加行所緣廣大:
珍貴菩提心,眾生安樂因,
除苦妙甘霖,其福何能量?
堪為一切眾生安樂之因、遣除有情痛苦重疾之妙藥的珍寶菩提心,她的福德怎麼能衡量得出來呢?《吉祥施請問經》中雲:“菩提心福德,倘若有形色,遍滿虛空界,亦將超勝彼。”
僅思利眾生,福勝供諸佛,
何況勤精進,利樂諸有情。
僅僅思維利益眾生也勝過供養佛陀,將精力投放在成辦一切有情安樂的事業上,更為超勝也就不必說了。《三摩地王經》中雲:“俱胝那由他刹土,所有無量諸供品,恒時以此供聖士,不及慈心之一分。”
辛二、其他無有如此加行:
眾生欲除苦,反行痛苦因,
愚人雖求樂,毀樂如滅仇。
於諸乏樂者,多苦諸眾生,
足以眾安樂,斷彼一切苦,
更複盡其癡,寧有等此善!
安得似此友!豈有如此福!
作為眾生,儘管有想丟棄痛苦的心念,可是由於茫然不知痛苦之因是不善業,反而屢屢奔波造罪;雖然也想得到快樂,卻全然不曉得樂的方法,以這樣的無明愚癡而棄離善業,結果將自己的安樂像怨敵一樣毀滅。對於乏少安樂、多具痛苦的這些眾生,懷著大慈心用一切快樂來滿足他們,以大悲心解除他們的所有痛苦,以大智慧遣除他們對苦樂之因一無所知的愚癡,哪有能與此相提並論的善業?哪有能這般利濟説明的親友?哪有能依之生起如此福德的事呢?
戊三(讚歎具發心之補特伽羅)分五:一、自行利益;二、是殊勝施主;三、是殊勝福田;四、不為痛苦所害;五、稱為應禮處與皈依處。
己一、自行利益:
若人酬恩施,尚且應稱讚,
何況未受託,菩薩自樂為。
任何人有感恩圖報之心,尚且值得被人們稱讚是“這是知恩報恩的人”,更何況說沒有受人囑託也是心甘情願地利樂眾生的菩薩了。
己二、是殊勝施主:
偶備微劣食,嗟施少眾生,
令得半日飽,人敬為善士,
何況恒施予,無邊有情眾,
善逝無上樂,滿彼一切願。
比方說,有人進行佈施,他所舍施的對境僅僅是少量的眾生,時間也只是一年一月施捨一次,所佈施的物品也是平平常常的食物,而且態度也是不屑一顧、極不恭敬,所行的利益也只是解決對方半日內充饑飽腹的食品。如此之舉尚且被人們稱為善行而受到眾人恭敬,更何況說對境是無量無數的有情,時間是漫漫無期連續不斷,所施的事物也是善逝的無上安樂,所行的利益也是滿足一切願望,行為上也是以畢恭畢敬的方式施予。
所謂的“恒”字,有的注釋中解釋為“縱然虛空、眾生到了盡頭也不終止”;慧源尊者是按照時間的差別而講的;善天尊者則按照施物的差別來解釋的。
己三、是殊勝福田:
博施諸佛子,若人生噁心,
佛言彼墮獄,長如心數劫。
若人生淨信,得果較前勝。
假設任何眾生對這樣慷慨博施的施主菩薩生起噁心,那麼他生起了多少刹那的惡念,就要在這麼多劫中沉陷地獄。《寂靜定幻經》中雲:“文殊,菩薩對菩薩生嗔輕侮,則等同此心之劫中住於地獄而披盔甲。”相反,如果任何眾生對具有菩提心的菩薩生起清淨的信心,那麼它的果報已經遠遠勝過噁心的果報。《趨入定不定手印經》中雲:“文殊,設若十方所有世間界諸眾生之眼被挖出,設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慈心令彼等眾生之目複明。文殊,若有其他善男子善女人以信心目視信解大乘之菩薩,則所生福德已勝前者無量倍。”
己四、不為痛苦所害:
佛子雖逢難,善增罪不生。
一切佛子即便遭受再大的痛苦與磨難,也絕不會生起嗔恨等噁心,反而會依靠這種外緣力使善法自然增上。如《般若攝頌》中雲:“雖受數多難忍害,然彼勝士心不變,安忍之力極穩故,多信解修勝菩提。”
己五、稱為應禮處與皈依處:
何人生此心,我禮彼人身,
加害結樂緣,皈依樂源尊。
誠如《寶積經》中雲:“譬如大國王,生有具相子,見童子誕生,城人小國聚,自生菩提心,成具相太子,天等世間禮,淨心尊重彼。”任何人生起了珍寶菩提心,作者即對他的身體恭敬頂禮。就算是有人對他加害,也會令作害者與安樂連在一起,因而我們在堪為一切眾生安樂之源泉的菩薩面前虔誠皈依。
如果有人問:此處的說法不是與“博施諸佛子,若人生噁心,佛言彼墮獄,長如心數劫”相違了嗎?
答:並不相違。上句頌詞是說明噁心的果報,而此處的意思是說菩薩暫時與究竟攝受作害者,就像慈力王暫時、究竟使五位羅刹擁有安樂一樣。
不見盡遣二障暗,菩提心寶之日輪,
墜於愚癡黑暗中,睜常斷眼誠可悲!
第一品釋終
唐譯:利子及利親,利己三利勝,菩薩利一切,過彼勝無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