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2/02 20:59:25
學習次第 : 進階
菩提心論述 法海集一 第二部分:菩提心與空正見 3 實執諍論
2.3 實執諍論 第四世班禪喇嘛 作
2.3.1 實執諍論 :第一段
頂禮勝本尊上師
「根道果手印,本性即如是:」
今日所要學習的就是第四世班禪喇嘛的實執諍論。手印即大手印,是屬噶居派的專用詞。雖然宗大師說:沒有被明光所攝的大手印是不存在的。可是在其論典中,卻說到六法的手印,有特別的解說。大手印的名稱在噶居派來說是相當普遍的,可是實際上如觀修性空時,其實就是觀修大手印之意。以無上密大手印的觀修,內容即是成佛的資糧。資糧分為方便及智慧二者,為了能修學不共殊勝智慧資糧,如果「明光」依無上瑜伽部修持的智能,即是無上密中的大手印。如果是講空性本身,並非是能知,而是指所知的。空性本身的大手印,即是顯密共同的大手印,即是空性之意了。
「三界諸有情,猶是己心識;無始從無時,無明識成時,與心性同俱,此乃根手印。」
說明心識是無始來就有的。無明是指不瞭解,包括「盡所有、如所有」等的不明;盡所有是世俗諦,如所有是勝義諦。由無始來我們對這種無明即有的。無論任何一法,仔細觀察其自性是不存在的,如同貢噶仁波切說:諸法皆是唯名言安立而有。全是依他而有,自然不是獨立產生的。所以無明的生起也是因緣聚會而有,此種依因緣而有的性質,即是心的性質。所以說與心性同性質,當然心的空性與瓶子的空性而言是無異的,可是空性的有法卻不同,即空性的所依處,空性的有法是有差別的,一者是心,一者是瓶。當對心不瞭解時,會緣心而產生了屬「我」的觀念或我執,心的究竟性必須觀修,經由認知才可以解脫,才可以獲得果位的。在密集金剛中也提到,雖然都是法性,可是因空的有法所依處不同之故,所以此心的空具「有法」是心就很重要了。因為由心造成的情器世間,而有清淨及污染之別。這些都是心的妄念而生的,所以諸法皆是唯名安立,或唯識安立為有的,再者因心未調伏之故,而造成輪回,或因心調伏而達涅槃之境。
可見輪回與涅槃,其最主要的作者就是心。前面談到佛法是「滅諦」功德,而此功德經由認識心性而得知,斷除了污染而得解脫。如果不知心的究竟性質,則墮入輪回,因此心是此之作者,是毫無疑問了。因為心造作輪回及涅槃,所以對心性的究竟性質的認知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不了知即無從行道,無法行道則不能生果。而手印分基(根)道果三者,根的大手印即是講心的究竟性質。
「不悟執真實,此力輪回轉,唯一對治力,直悟無我慧;除此無有餘。」
因為不瞭解心的究竟性質故,所以無始來對一切法皆覺得有自性、自相存在,獨立的、本有的,也是我們根識現量為由,建立了諸法有自性,也以為這是最究竟的,從未仔細觀察過無自性的道理,因為所見、所領受的,一切都是有自性,所以要遮擋有自性的相。自性一直緊隨著我們,這就是實執的力量,使我們輪回不息,唯一的對治力就是無我的智慧。了知真實執著乃是輪回之根本,而實執的正對治力,就是與實執完全相違的無我慧了。經由瞭解無我慧是直接了當的斬除實執。如釋量論說:慈心悲心雖是有力的對治力,但無法直接對治實執,因為所執不相違。所以唯有與實執完全相違的無我慧,才是正對治,除無我慧之外別無其他方法。
2.3.2 實執諍論 :第二段
「從蟻至十地,亡時母明光,此亦根手印。」
此說明無上密根手印,最主要是能知的手印,能知即意識。從螞蟻乃至十地,這一切凡夫或有學聖者,甚至已斷煩惱的阿羅漢,也都未斷除明增得三相。我們意識層次有很多種,粗、中、細、極細分,極細微會融入於細微的意識;如同睡眠或遮除了自性諸想的妄念時,此時意識是非常細微的,可是當遮止了自性諸想之妄念時,在此非常細微的意識當中,又可分四種階段,取名為四空:初空、二空、三空、四空。前三空就是明增得三相之意了。在此四空中,前前空及後後空之間,其意識又有極為粗和細的差別,即斷除了前三相後,只剩下俱生原始之光明的最細微的階段時,永遠不再會溶入粗分意識時,則是有學位的最後第一剎那,完全遮擋了前三相時,而現證了一切遍智。此稱有學道的後續,即有學道的最後部份。龍樹菩薩弟子龍智菩薩曾說如不能斷除前三相,一切遍智即無法獲得,如能淨除前三相時,則一切遍智是無疑可得,因此說了十地菩薩並未斷除三相。有位學者洛桑嘉措曾說:欲時的光明和真實的光明二者有粗細分的差別,這很值得我們思考;因為在相續本母中曾說有學位及無學位時,其原始光明並無粗細之別。綜之,此明光確是輪回及涅槃的基礎,當我們臨終時,今世的造作(一切經歷)皆會溶入最細微的明光,由於明光無法令其安住之故,於是它會以遮趨的次第慢慢的現起前三相,經由業風的吹動,最後現起自性的諸想,之後而使我們投入於後世,當後世臨終時,又會由粗分意識再慢慢溶入細微意識再進入前三空,最後入於明光。我們生生死死的起伏,就是依明光所現或所攝為主,而現起生死之相;如果明光安住的當下,不依由暫時粗分的因緣,使它現起粗分意識時,即成就了一切遍智了。可見是明光成就一切遍智,也是明光使我們墮入輪回。此處「母明光」,其「母」意是:在凡夫時明光是自然而然的現起,所以說母。而瑜伽行者是刻意使明光現起,此明光稱因地的明光。在此是指一切眾生,所以是母明光。「此亦根手印」這種說法只有在無上瑜伽部。
顯密共同的明光內容,即是性空的意思,「性空」的空的性質,無時不存在,也不是前無今新有,無始以來即有的。為瞭解性空,其所安立之法並非以正面的方式,而是以負面的方式安立的,就是遮止所斷的真實,唯有遮止真實而安立的性空;此遮遣法本身分二種:其一是遮遣之後,已能隱意(暗示)成立其餘的法時(注:如桌上沒有茶杯,所遮只是桌上,表示杯是有在他處),稱為非遮;另一,遮遣之後不會隱意其他法時(如不生亦不滅),稱為無遮法,是完全遮擋,空性即屬此類。在密法中所謂母明光之意,是斷除了粗分或暫時的因緣,不讓粗分意識現起,此時明光即會顯現,這就是使明光現起的方法。如果粗分意識現起,明光雖未顯現,但仍保持某種能力的狀態,隨眠的狀態當中,此時明光無法瞭解到境,因為已有粗分的意識取代之,遮止粗分意識即遮止粗分氣流。所以一者是原本即有,只是我們不瞭解,這是顯密共同所說的明光。而密教不共的明光,是遮擋粗分氣流而現起,這二者的明光說法是有大不同的。以顯教明光是透過智能反復的觀察而安立的,如同經典中說:縱使對空性有所疑惑的話,也會動搖輪回的大樹。密教中的明光是刻意的遮擋粗分氣流而現;此明光又分二:一由業力使粗分氣流消失而現起明光。二者是瑜伽力所現的。如說現起明光不稀奇,因為無始來每換一生就現一次,由業力使然,而使我們再入輪回。最稀奇的是依靠瑜伽之力使之現起,即遮擋粗分意識使明光現起,遮擋一切粗分意識使明光現起,再去觀想空性的,這是以瑜伽力緣空。
2.3.3 實執諍論 :第三段
「合修光明後,當住根本定,此屬道手印;此複于定中,修離戲論慧,稱道手印見。」
在無上密中能知是意識的明光,是根的手印,由瑜伽力所現的。例如龍樹菩薩于五次第論中所述,遮止粗分氣流的運作,不讓粗分意識現起而現明光,而提婆瓦等所說是經由四種大樂而現起明光的。所以由遮止風力而現明光,和由大樂而現明光二種方法。以及由無念住(不要生起任何妄念)而現起明光的;由遮止粗意識所現明光,如噶居派的大手印及寧瑪派的大圓滿等。由方便及智慧所現起子明光,就是由瑜伽力所現的明光;若由業力所現明光,是不需特別修學的,只要自殺死了即刻現起,可是那如同昏倒一樣,什么都不記得,縱使明光現起,也不知所以然。但由瑜伽力所現起的子明光就不同,因為依瑜伽力觀修故,其正念正知一直保持著,當明光現起時,細微的正知仍然存在;由此正知的存在而瞭解明光現起的時候馬上緣性空。此處所指修明光是指子明光,所修明光和空正見合修,並非指此明光是性空,而是刻意把它觀成性空。當此現起時,就好象未死要死的感覺。此意是業力所現明光和瑜伽所現明光,沒有細微差別。母子明光相合時,有二種說法:一說顯密共許之明光就是母明光,性空,而子明光是無上密所指俱生原始之光明,母子相合。另一解釋為:業力所現為母明光,瑜伽力所現為子明光。其相合過程是:當死亡來臨因業力故,由粗分意識慢慢溶入細微意識,這時由子明光讓母明光現起。可是現起時,依由瑜伽去緣空之故,所以母子明光相合,結合後,「當住根本定,此屬道手印,」是無上密的說法。但另有一種說法,是顯密共同的說法。「修離戲論慧,稱道手印見。」即修學遠離世俗戲論,或有法的戲論(實執世俗幻相)之無我慧,是顯密共許的道手印。
「若此現無誤,果手印見道;于此堅續修,修道及有學。所知障淨盡,則現無學果。」
如果空證智慧能夠遠離一切世俗的二相戲論,無誤的生起緣空的現證時,我們稱為果手印,由凡夫地進入聖者,初地菩薩。果手印又分為有學位時及無學位時,此處是指有學位的果大手印;有學位繼續努力修,當滅除了所知障,則成辦了無學果。
2.3.4 實執諍論 :第四段
「圓滿佛功德,現諸事業相。皆如手中果,遍知卻不動。」
圓滿佛功德之後,就能自然任運成辦利眾事業,一切盡所有及如所有法,如同掌握在手中的果,可以很輕易的了知諸法而在具生原始光明中而不動搖。
「樂空雙運身,不動真如住,此亦稱法身。」
法身不動搖,法身就是無學道的果手印了。
「大悲與大願,以及眾生故,法身報化身,地道事業德,唯屬見相矣,不視為真實。」
大悲大願是為利一切有情眾生而成辦了法身、報身及化身,這些地道及事業功德,就是我們所追求的一切佛果位的功德,如相續本母中所說的,唯一皈依處是佛;這些佛殊勝功德,也只是現相而已,是唯名安立而有的,並非真實有的。在中論中曾對佛身作觀察:即佛身佛功德,尋找其假義,是無所得,佛在那裏?同樣一切遍智也是如此。一切遍智是很多意識組合的續流,而取名為一切遍智,如果真正尋找第一剎那或第二剎那,則又找不到。所以「我」的假義也同樣無法尋獲,既然無法找到我時,找不到當下,誰是輪回者?誰是涅槃者?不應視為真實有我。
「以此成實我,至極荒謬故,從今一切時,遣除汝妄識。」
因此,真實執著呀!一直以為「我」是真實有的,豈不是荒謬到極點了嗎!從今起一定要遣除你這虛妄的意識。
「汝需離不喜,任汝遠離去!」
你呀!不要不高興,不要怨恨,任你趕快遠離去(無我慧勸實執)。
「我執答復道:自從成識後,與心不分離。」
實執回答:自從有意識,我和心就沒有分開過呀!
「求生我諍執,如父母愛子,愛護施衣食」。
為了求生存,我已經很努力了,如同父母愛其子一樣。說明都是由我執幫忙獲得衣食物。
「令入三毒門,善等之怨敵,若汝未調伏,何者能滅之?」
實執把貪婪等三毒當成自己朋友,把善法當敵人。如果我沒有調伏善等的怨敵,而那一位能消滅他們呢?這是實執所說的。
「智能答復道:無始成識後,若曾未有過,汝與誰同俱?若汝未曾有,真實清靜性,諍執與愛護,又有誰能行?離去莫回返!」
智能反駁實執說:自從無始以來有意識形成之後,真實的性質未曾有過,那你是和誰在一起?如果實執根本就沒有,那有誰在消滅仇敵?誰在照顧衣食?實執呀!那不是你呀!你從來也沒有過,因為真實是清淨的,真實是不存在的,所以你怎么可能為了我,而去作實執和愛護等作用呢?請你遠離,不要再回來。
「我執答復道:若汝與我倆,未曾有真實,汝持何見解?若無少許法,來去如何許?我乃與名言,一併隨心行。」
實執答復無我慧說:你一直認為諸法無有真實性,既然如此,你我也不真實,你持的是什么見解呢?如果一點真實都不存在,那么「來」「去」的名言如何安立呢?我(我執)是安立諸法真實有的,諸法真實存在,才有名言,所以我和心是無始以來就一起存在的。
「若汝不許我,毀滅名言有,豈不墮斷邊?因果及緣起,作等我遍佈,此故汝遠離!我等名言行,汝不應於此,汝乃無實義,違故遠離去!」
實執接著說:如果你(無我慧)不認為我是存在的,那么你就毀壞了名言的存在,這豈不是墮入了斷邊嗎?所以一切因果、緣起及作用等法都是真實的,所以我是遍佈一切因果和緣起等法,因此你皆遠離。我和名言都是同樣有的,因為你說一切無真實,但我看都是真實的,你所說的都是相違的,我看你無立足餘地,你才應該遠離去。
「智能答復道:無須說勝義,名言亦無有,因果緣起行,汝無力擁有。為何如是說?汝說有為法,無待有自性,無須依他故,自性不能變。」
智能答復說:不用說勝義無真實性,就是名言也不是真實存在,一切緣起法,皆是觀待、互依而有,只要是觀待、互依而有就無有真實,不是獨立自性的,可是你(實執)看一切都實相,這和實際上是相違的。所以你沒有權利擁有這一切;因為你所執著的真實,而實際上是並無真實。因為你認為一切有為法不需觀待而都有自性,而且都不依他而有。這種無法改變的自性,果真如此的話,那么因就不能生果,因既不變果從何來?所謂的因果緣起都不能成立了。
「清靜真實有,勝義有自性。恒常及堅定,不變無根源,汝住此中故,汝無待因緣,緣起與作用。待無待違故。」
如果是真實有,勝義也是自性有,那么諸法永恆、常住、堅定、不變,是毫無根據的。你安住此種情況下,說諸法不待因緣而有,那就沒有緣起及作用了。觀待與不觀待是正相違的,你既是執著一切法不觀待因緣,那么觀待因緣的法都不存在了。
「汝識與我識,所執正相違,猶如寒熱性。釋量思此義:『見無故相違,此境不違害,則不能斷除』。」
你的「實執」和我的「無我慧」,此二者的見解,恰恰完全相違,就同寒與熱不同性質一樣。釋量論就是了知這一點,所以為了斷除我執故,必須見無我才可以斷除;如果不見無我,無法斷除我執;見我執所執境和無我所執境是正相違的,如果不見無我所執境,即無法斷我執。雖然釋量中所說我執和應成派的我執有差別,但所斷法是一樣的。
2.3.5 實執諍論 :第五段
「寂天入行論:『不知所取實,不能執無此。』四百論釋曰:『真實謂何者,不需依他性,無此即無我!』」
所取時有二種:一、有法。二、斷實執的異共相。要斷實執,而對實執一無所知,那如何斷真實執呢?在瞭解無我義之前,要斷實執之前,要先了知所斷的(有法)是什么?不了知就無法斷其所執,不能執著說無所執境了。四百論釋說:何謂真實呢?真實之義是不需依他,沒有不依他的
就是無我。因為一切法依因緣而生,沒有獨立、自性有的;真實就是我,就是自性,因為緣起所以無我。
「此故汝與我,不能同住故,絕勿許留此,任汝遠離去!」
無我以充分的理由來驅逐實執說:因此你和我所執境不同,不能夠同住,絕不許你留此地,任汝何處去,趕快遠離去吧!
「我執答復道:久與心俱故,離棄我無能,去處亦無知,慈故住心中。若心無有我,心則無希求,不能獲衣食,心能棄我否?若心能棄舍,心則無舊友,新友亦不得。」
實執答復說:我與心久遠來都在一起,最好同伴,不能棄舍我,你將無法自力更生,不能去任何地方或做任何事,我是憐憫你(心)纔留下的,因為沒有我就活不下去了。如果你沒有我,就沒有希望了,不能尋覓衣食,心呀!你能棄舍我嗎?如何能棄舍我這個老朋友,更不用說你可以另找像我這樣的朋友嗎?
「汝無愧意故,我之惡果現;慧成汝新友,欲舍我極謬!」
如果你能棄舍這個無始以來的老友,心呀!你應該很慚愧才對,可是你沒有慚愧心,這是我的惡果現了。有了智慧當新朋友,而要捨棄無始來的我這個老友,你實在太荒謬了吧!
「眾人勸棄我,然無棄我人;因我得加持,至今無能舍。」
雖然很多人都這樣勸棄舍我,但沒有人能捨得了我呀!因為我得到加持的緣故,所以至今都無人棄舍我呀!
「為何如是說?大勇之聖者,因我加持故,伴隨至七地。」
為甚么這樣說呢?具有大勇的聖者,雖有極強的心力和勇氣,因為我的加持,我一直伴隨到七地。
「我遺之污垢,同俱十地故,何須說凡夫,稱慧乃鮮少。與我久俱故,無能生智能。」
我所遺留下的污垢,如二相、所知障等等,一直到十地菩薩相隨相伴著,那些凡夫更不用說了;自稱有空正見智能的人,實在很少很少。因為和我同久住的原因,要生起智能是相當困難的。
「于我眷屬中,主者三毒等,嫉吝諂誑傲,惡見有六二,慢怠放逸等,常遣於貪者,難抑勝離棄!」
還不只是我而已,我還有一群眷屬哩!其中最主要的是貪瞋癡三毒。其次是嫉妒、慳吝、諂詐、狂妄、傲慢……等,惡見有六二種,我常會派遣這些未斷貪的眷屬們,所以別說要斷我了,就連一剎那要棄我都有困難,要斷我不是那么容易呀!
「我乃常舊識,汝乃剎那慧,如理汝應離。諍故除灶石,後生角奇有!」
你是一瞬間的智能,但我是常久在此地的老朋友,照理是你應該離開才對。(後二句不知出何典故)
「我與心同俱,業力所生故。三世一切佛,威猛神通力,難能驅除我,心力彼亦無。」
我和心同住,是因為業力所生的關係,要趕走我心也無能為力,就是三世一切佛的威猛神通,也無法趕我走。除非我生起無我的見解,別無他法。
「智能答復道:騎驢者尋驢,汝自從生起,著此執相違。」
智能回答說:你與事實是相違的,因為你一直認為真實有,但實際從你生起的剎那,一直在轉變,隨著因緣改變,你是觀待性的,你本性無有真實,可是你卻一直執著為真實,這與實際相違的。
「有情之性質,與心同俱起,原本皆佛性,覆由客塵垢。諍故汝除石,汝後亦生角。」
其實有情的究竟性質是無有自性,觀待而有,這種性質和心一開始就一起存在,原本的佛性是被暫時污垢所蔽。
「我現於此處,汝與所居地,如何所能依?若汝定要住,我作此觀察,汝莫自獻醜!」
我在這種觀待性質中安住著,而你的立足點卻不存在;因為由觀待而有,而你執的是實有,你的所依在那裏?如果你真要找固定處所,那么我來觀察一下,看你在那裏?那裏是你的立足點,你別自己出醜了!
「從頂至足部,蘊續並非汝,非聚亦非別,此等皆非汝!」
從頭到腳,對蘊體及續流作觀察,都不存在有個我,和合體不是,個別也不是,這些都不是。
「緣起因亦觀,繁說於別處。支聚亦非汝,支分亦非汝,」
因為我有生有滅,有幼有老,依由緣起觀待而有,緣起所現的就是無有真實。在別處已一再說明,和合體及支分都沒有如你所說的真實我。內道多說意識是我,但觀察意識也剎那生滅,無有自性。
「心之前後時,非汝汝亦非;現前後剎那,此之前後時,時以剎那計,前後諸剎那,非汝汝亦非。」
觀察前後剎那都不是你,你也不是前後剎那;有現在剎那的前剎那,後剎那,又有前前的前後剎那,也不是你,你也不是剎那。
2.3.6 實執諍論 :第六段
「十萬發尖觀,心之性為何?若無有自性,汝患則顯現,滅除自相謬,斬斷心根源,倒塌煩惱樹,煩惱諸首臣,送入葬屍林。」
「十萬發尖觀,」就是細微的觀察,心的性質是什么呢?此句如龍樹菩薩在寶鬘論中說:「士夫非地水,亦非火風空,非識非一切,何來有士夫?」這意思是說:仔細由身軀觀察尋找我在那裏,在身軀的個別部分,證明皆非我,而蘊上五大也不是我,那意識是我嗎?如果有人以為意識是我,那就奇怪了;因為五蘊是取蘊,要取後世的蘊(今世的五蘊被前世所取),所取的五蘊和能取的我(作者),作者和所作變成一體,則能取與所取成為一體的過患。一般說我的心,我的意識,這意識成了我所,是屬我所有,我是意識的控制者。此以表明我和心(意識)是分開的,心是我擁有的東西,心和我分開已經很明顯了。而且當我們提及觀證空性時,我是凡夫;同樣意識的續流,現證空性,成為聖者。這如同我們外在的身軀,年輕時依外在的形相說:「我現在年青。」當我老化時,依外在身軀安立「我老了」。所以年輕年老是依外在的身軀幼與老來安立。同樣心識的續流中,如具有污染未證空性時,稱為凡夫,現證空性得到聖者的名。所以「我」是依施設處(五蘊)安立為有;而施設處及被施設,這二者是截然不同的。所以我和我的心識是要分開的。如果如外道說,我和身體是毫不相干,這是錯謬的。所以如外道所說的「我」是存在的。既然如此,我在那兒呢?我是依蘊體安立而有,不觀待、獨立、自性有的我是不存在的。士夫為何呢?士夫為六界所攝而安立為有。
宗大師在入中論善顯密意疏中曾說:蘊的續流和合體及個體,皆不是我,一切支及支分也不是我;在尋找假義時,我是完全不存在的,完全依蘊安立而有。如草繩誤為蛇,蛇是依草繩而安立而有。此二者安立的法及內容是相同的,由境上草繩無蛇的自性,而蘊上也無有我的自性。所以我非獨立而有,是依意識安立為有,我絕無自性。如果說我是否完全不存在?這也不對,因為我依名言識安立而有。
如果了知心的性質為何?而知心是無自性,你的過患就顯露出來,即可滅除你執有自相的錯謬。此時就斬斷煩惱的根源------實執。
「煩惱諸根斷,煩惱等諸法,決定未有生,乃見真性義。」
煩惱的根斷了,了知所執著真實相,根本是不存在的,能瞭解這點,即可瞭解諸法究竟的性質了。
「從未有生過,無從究竟生,自性未曾有,見心之自相。」
真實相是未曾有,一切法皆非由其究竟性質而生。如空性是由何顯現呢?是不是由其本身性質而現呢?是否定的。空性本身無自性,所以說空空,當瞭解心識自性未曾有,即見心的最究竟自相了。
2.3.7 實執諍論 :第七段
「屬真性大明,非可見之見,非可視之視,非可修之修。離言述之意,離思語之境。聖亦離言思,能治亦能脫。」
瑜伽行者現證空性的當下,其感覺、其所見法,並非凡夫可見、可視,是無法言說,也不是思惟境。所言空正見即是能治,因其無自性,所以說能治亦能脫。
「滅諸念所緣,此等同意名。習故大根定,作多成同味,有脫作無二。定住于彼意,于根本定中,實執不見佛。」
觀察諸法的究竟性質時,有是輪回,脫即解脫,是說輪回與解脫二者的究竟性質是無二的(空性),此時心專注於彼意,安住於空性的當下,因為遠離一切世俗的真實幻相,安住在根本定中,實執呀!你無法見到佛了。
「無法僧道地,無有現果報,無真亦無俗。若無有法身,真實汝何有?」
沒有真實的佛,也無真實的法,也無有真實的僧及道、地,現果報,沒有世俗諦及真實諦。這時真實你何在呢?在觀察勝義(無漏)根本定當中,完全見不到,更何況世俗法了。
「莫說世俗法!從此定出後,心性空明鏡,顯映世俗相,唯見無餘故,真實無居處!」
觀在察勝義的定中,如果諸法是真實的,尋找應有所獲,但是找不到,可見無有真實。雖無真實,但不是否定他的存在;於心性空明鏡中,顯現了世俗的幻相。但這些世俗法是唯所見而已,並非真實存在,究竟性質是空。
「心性空明鏡,見緣起世俗;唯見因緣聚,非尋是尋非。」
於心性空的明鏡中,顯現了緣起世俗幻相,此皆是如所現,因緣聚合使我們見到而已,並非真實存在。並不是經尋找是或非之後而得,並非經過細微觀察或思惟它的性質而得。
「見唯名言取,無尋立因果,若此無滿足,尋時無可立。」
只有當見到的那一剎那時,依其名言安立取名而有;因果是在不經尋找假義之情況下安立,如果這樣不滿足,而蓄意去尋找法之假義時,是無法安立的。(說有的人,假名必須依實有的事物才能安立,這是中觀以下各部包括自續派的見解,中觀應成派假名所施設處的事物也是緣起,不是真實自性有,唯不加尋找如所現而已,尋找事物的安名處,是找不到的。如前面說士夫非六界的道理。)
2.3.8 實執諍論 :第八段
「作用依賴緣,見真實為奇,實執更為訝!奇已倦此執。」
這些作用、因果,完全依賴因緣而有,明知依因緣而有,而偏偏執著不是觀待真實有(自性有、自相有、勝義有等相同),這確實是很希奇。不只見為真實,而又執著為真實,那就更驚訝了。可是無始來我們都是如此執,雖說是奇怪,但這種執著已經讓我覺得很厭倦了。
「自幼長成老,非生即現老,若見幼如老,執此意相同。」
人自幼至老是經過時間的逝去而老化,並非一生下來即現老相;如果見到小孩執著老相,這是無中生有,真是奇怪。你呀!所執著的就是這樣。
以下是談論緣起性空,性空現緣起,性空並非是尋找假義後找不到的空,而是依緣起,依賴因緣而有,不觀待的自性是不存在的。
「心性空虛空,幻身雲聚引,多種念起後,作性甘露淋;」
如同自性空般的虛空,依由空性中現起多種的妄念之後,而產生諸法的作用。所以這些所見,唯所現而已,並無有真實性,一切皆由因緣而生。但無真實性無人見到,由於無始以來的真實執著,讓我們見到的都執為實有。但多加思惟觀察,必然體會到無真實。
「心與見因緣,所生誰未見,尋故雨雲心,雖生從虛空,雖攝亦虛空。」
但雖未瞭解「唯見」(如所現般)之理,唯因緣觀待之義,若仔細觀察就會見到。尋思後會發現法性的緣故,如同雨、雲、心等由虛空而生,也是由虛空所攝。
「心性空明鏡,夢身影像現,因緣夢緣起,往昔串習故,善諸因緣作。」
於空性的心性如明鏡一般,現起了如同夢幻般的身影像,這種因緣聚合之後,皆可見到,由往昔串習的因緣,就有這些因緣等作用。
「唯見皆可視,尋與醒之時,未見有實我,雖生由心生,雖攝由心攝,唯見立因果。」
可是這些「唯見」而已,只有如所現,並非自相成自性存在,當你尋找時又找不到。而因果的安立,皆是以唯見以世間共許而安立。
「心性空水中,慧月影像映,驅除闇邪見;心性空水中,慧月影緣起,皆窺見真視。唯見立名言,尋意我未見,此等生由心,攝由心空攝。心性空岩山,法音宏聲響,滅增真性音,因岩山而響;空詞宏音聲,心空岩石聚,因緣起空聲。除無明闇炬,唯見行聞思,尋有我未見,雖生由心生,雖攝由心攝。此故汝與我,所執正違故,無有同俱處,任隨汝離去!」
依由觀察而知無有自性的智慧,如同火炬般驅除無明黑暗;因此瞭解諸法皆是唯見而已。對於唯見的道理,要多行聞思,因為經由尋找無任何假義可得。諸法的究竟性質,雖然生起是心生起,雖攝由心攝。因此真實執著的你呀!和我(無我慧)是正相違的,所以沒有同俱立足處,因此你應該離去。
「實執答復道:汝雖盡說空,我遣八法現,我與汝二執,正違我亦許,若非同俱處,汝可離餘處。」
實執答復說:你雖然說了一大堆空話,可是我只要派遣八法,就能處理妥當了。你和我所執是正相違,我也同意,如果我們無法一起相處,只好請你遠離吧!
「我乃久居處,汝僅偶然時,我與心伴遊,如山王須彌,無動而安住;汝如閃電頃,我如廣大海,無有增或減;汝乃頃刻夢,我如廣海續;汝乃闔眼頃,我如母愛子。汝乃心常客,而稱驅我走。」
我是在此處住了很久的老朋友,你只是偶爾來到,如閃電一霎時,不能同我比較;我一直與心作伴,非常隱固的好友,你不過來了就走,停留時間很短暫,不過是常客而已,怎能跟我比,既然我們不能相處,那應該是你走,怎么說趕我走?
「然緣汝觀之,修者則如是:稱觀心修行,前時後未斷,後時前未迎,現有新初識;無染作觀修,雖緣心而觀,此乃緣我觀,所執無違故;非緣汝之觀,如何能害我?此複汝未達。」
其實很多人想趕我走,他們是如何作法,請你看看:有些人自稱在作觀心修行,但觀心修只是觀心而已,觀心念念滅,並未觀無我意;這是緣我觀修,既然緣我而修,就和我的所執並未相違,不是緣你(無我慧)觀,這怎么能害我呢?這點你無法達到目的,奈何不了我呀!
「有些遮作意,有觀無作意,汝與我所執,無違故無害,何屬緣汝觀?此複未達矣。有許識色者,尋觀無所獲,此無害我方;莫說所執違,汝方亦無故,何害於我方?」
有些刻意的遮擋一切作意,這叫做無作意觀,既然無作意,當然不是觀無我,既不觀無我,那和我所執也不相違,所以也害不了我,怎么能說屬於緣你(無我慧)觀呢?這又沒有達到目的。有些人認為意識是色者,而去尋求觀察,最後未獲得時,而以為尋找而未得就是觀空性,可是這也無害於我呀!因為不是以觀無我而修,和你也沒有關係,怎么可能傷害我呢?
「有些心未治,空洞作觀修,此等觀心修,未離緣我觀;觀我則我伴,何為緣汝觀?汝未達無害。有些稱大明,所見非作意。」
有些只是觀修未治心的一種空洞洞觀修,即以未調伏前空洞洞的作觀修,這也是緣我觀;既然緣我,是和我作伴,那有緣你觀修,因此也沒有達到目的,無法害到我呀!
2.3.9 實執諍論 :第九段
「無作意觀修,此亦無害我,與我所執同,若未離能治,何為緣汝觀?此複汝未達。無聞多觀修,解述似應理,用詞乃深奧,雖住於此觀,于根本定時,多者緣我觀,未別我與有。有稱緣無我,無我與非有,差異皆無別,多唯觀僅無。此等皆我業,若未離汝方,此時汝何去?僅有達頃刻,驅我乃笑處。」
「聞者稱觀汝,成立常斷邊,多次觀察後,盡尋觀修患,宗義尋患與,覆尋于觀修,尋者亦作尋,此尋者亦尋,尋治未盡故,尋找至無終。」
這是對一些隻知辯論而不實踐空性觀修者而說,只是一再尋那裏有過患,永遠沉溺在尋找過患當中,最後尋找本身再作尋找,在尋找對治力當中,永無止境。此種對治無法斷除實執的。有些聽聞者,學習者,自稱是觀空性,實際上卻一直在成立常斷邊。因為依據大論典的內容作解釋故,尋找假義時,好象已經瞭解到空性的感覺,因為引用了大論典的用詞。當真正安立空性時,是以意去緣空,去安立,而不是口說。因為只是尋找當中並未緣空,所以對空性無法修學。
「倦之大妄念,墮網無觀修,尋時似已成,立時則無修。有些緣我觀,有些唯觀無,有觀無作意,立無謬意時,與我所執違,觀性唯日月,若未離此法,莫稱驅我走!」
有些人緣我而觀,有些觀無,有些以毫無作意觀,真正能以無我作無謬觀修,安立與我所執相違的真實性觀修的人,真是如同日月般的稀少,所以如果不離開這種錯誤觀修的話,千萬別說要趕我走。
「汝乃唯悟障,機緣亦鮮少,亦需無量劫,無上資糧聚,此亦由師喜。然我不需此,我乃常主者,若要驅我走,與我所執違,需無謬慧治,必要除此余,雖有餘能治。諸無信任故,成我之伴侶,成伴無解脫。」
你要瞭解空性,不是那么簡單,也不是次數少,必須無量劫無量功德資糧的積聚,也須善知識的指導。可是我不需要,我是常久住此。如果要趕我走,除了無謬與我執相違的智能以外,絕無別的奈何我得了。因為如此,只好成為我的伴侶,要成我的伴侶,則解脫無期了。
2.3.10 實執諍論 :第十段
「若未捶擊我,此是非無之,無妄念識觀,有許真性觀,我從心笑矣!」
此指自續派以下的論師們。你們雖有許多空性道理,但你們所安立的空性道理,皆無能直接傷害到我,因此雖口許這是真性觀,但實際不能傷害我,我心中在笑了。
「有許見為心,定心乃空已,空作幻化後,觀幻無自性,此許真性觀,此乃唯世俗,善則為觀幻;無我觀害我,我無我正違。」
此是指薩伽派。一些人自稱身無實質的觀修,由空性現緣起,由緣起現性空,可是他認為空受後的幻化是真性觀,但實際上是觀幻化,是觀世俗相。此也未必沒有益處,但因觀世俗故,並沒有害我,因為我和無我是正相違。
「若無觀無我,無違我所執,如何能害我?」
如果不是觀無我,就不會和我所執相違,那怎么會害我呢?
「有些許虛空,思無邊中後,此與心並觀;如虛空之見,許虛空三昧,虛空無邊中,執與我何違?」
有些人認為虛空沒有邊、中、後,這種遍虛空的觀修和心同時作觀修,這種虛空觀所執同我一樣,也不會傷害我的。
「心無有邊中,無色邊未見,心上我戲遊。若無觸及我,成我治則謬;或有起念時,正念抵達後,凝觀此相貌,令此自消失。釋此乃法身,若多妄念想,法身則多故,無須遮妄念,稱此法身道。」
有些人認為妄念生起後,依由正念觀察此妄念,使妄念自然消失,這個稱為法身。這種也是錯誤的。
「有許觀真性,妄念無見色,心無見於色,我所執無違。若未觀真性,莫說見法身,驅我則笑處。」
所觀與我所執不相違。如果不觀「我」空性,不要說見法身,還想要
趕我走,實是可笑之處。
要安立空性,有很多正因,以下即說明離一異的正因,其有四種功德:所遮、遍佈、離一、離異,非常殊勝故,安立此離一離異正因。
「有許一異因,清靜觀察後,尋而無獲觀,此觀宗法故,非觀立無我,我所執無違,此非無我觀。」
首先須認識何謂我,平常是如何產生我想的,對這方面必須以經驗體會,使我想的所執,及使我想在看我的時候,其看法如何?要認真的思考,當然在無尋無伺的當下,會有我的概念產生,而此我之概念是如何認許為我的呢?以平常狀態或當有極度痛苦,或快樂感受時,其認許我的內容,是否皆一樣呢?
其實當見到我的時候,必然見我的真實相,可是在極度痛苦或快樂時,我的份量即加重了,產生了真實執著,此時所緣的我就非常有重量了。令有這種感覺。這種我即是應遮除的我。此我是存在的嗎?
2.3.11 實執諍論 :第十一段
「有許一異因,尋而無獲時,唯名取由念,我非有想後,此觀乃非遮;所觀非無遮,與我無正違;若執無正違,如何能驅我?若無能害我,如何觀智能?」
說明有些人於性空當中現起幻化世俗之相,所以尋找時,依於離一異的正因,尋找諸法假義之後,一無所獲;由性空現起的世俗幻相而作觀修,可是這是非遮法,並不是無遮法,因為和我所執不是正相違,就不是害我,就不是觀智慧了。
「有許一異因,尋而無獲時,稱我乃觀空,安住於此觀,此乃空離法,自身無自性,此義未了知。前雖空性住,空義未明故,能治我之慧,於此無何用,若無治何害?我住更應理!」
有些人以為依由離一異的正因,去尋找諸法假義而不可得時,是空性的觀修,因此觀空者的我和所觀的空性是分離的感覺,這叫空離法,他並未瞭解無自性的道理,而只瞭解我在觀修,我在觀空而巳,這樣無法和實執所緣相違故,不會害真實執著,所以我住此是應該的。
「有許一異因,尋故極淨時,稱尋觀已過,無有觀所緣,無思意作意,根本定處許,心識毫無作,與我執違奇!」
有些人以為依正因尋求無所得,以為這就是空性,不再作思惟,而安住無有的性空之中。如此也不是觀空性。宗大師說過這種無有空性的觀修,並非毗缽舍那的空性觀修,如果是空性之理,也應屬於一種奢摩他之觀而已。
「若無觀無我,深詞雖盡取,害我方則無,觀慧成笑處。」
如果不是觀無我,儘管用語如何深奧,如何優美,沒有能力害我的。如果這樣就是觀慧,那實在可笑。
「有許一異因,尋而無獲故,我乃無實之,理識比量之,續盡力定住,稱此觀真性,共稱識世俗,世俗觀真性,哈哈奇智能!觀我為我伴。」
有些人依離一離異的正因尋找假義,沒有獲得時,就認為無我。以這種對無我的理識,比量的續流,即決定無我的定解,以無我的續流作為觀修。因為只是觀定解的續流,而不是無我內容的觀修,如此無法傷害我。因為是緣我觀,而非觀空性,所觀的只是世俗識,所以也成為我的助伴了。
2.3.12 實執諍論 :第十二段
「有許一異因,察因所謂我,決定無真實,定解此續流,根本定處許。此無異上述,莫說所執違,未離緣我觀,何成智能觀?」
有些人對定解續流的觀修,就是空性觀,和上述所緣相同,不是和我執相違的無我觀,怎么能說是無我慧觀呢?
「有許一異因,觀察之因故,法定我無實,本無自性淨,未知所修空,尋余後觀修,決定屬空離。實執空性故,成為緣我觀,與我所執違,有否思對治!為何如是說?無我若未知,余尋於空矣。誑言誰都能,無我觀則少。」
有些人認為空性的觀修,不是以正因安立的,無自性本身是空性的內涵,可是撇開了無自性,而另外尋找一個空性,如此,當然也無法傷害我。
「有許一異因,觀因故我屬,明知無真實,定解之所執,續流盡力修,此許真性觀。此善於餘等,雖少傷害我,何能盡害之?」
說明自續派的空性觀修,雖然可以少許傷害我,但無法完全傷害我。自續在解釋空性道理時,是說所遮的真實,是無法為根識所見,所以由此而知,由根識所見的諸法,會見每一法的自相、自主、自性存在的,此點是他們未能破除的,自性自相名言上是存在的。這是為諸法存在的根本基礎,如果超出此界限以外,另外有個「有」的存在時,這就是真實有,這是所要破的真實。因為我們所見全以為由他方產生,這是有的基本。如果超越這種有法時,即是自續之所破,此即自續派所說的真實之義。因此如果有一個這樣的真實,我們即需要尋找、觀察,而無所獲時,就是破除真實性。這只是少許傷害。
「為何如是說?唯依蘊聚後,生屬我之想,屬我想之識,所緣我之後,其相實執著。如實乃實執,如持乃實持,如相乃實相,後隨至十地。」
為何這樣說呢?通常內道四部都說:「我」是取有的,因為依我的五蘊取名為有的。當我們產生一個實我想時,其實我是存在的,所以實我想,並非真實執著,這是無誤的。可是在未瞭解空性之前,很難辨別那一種是真實的實我想?那一種是名言的實我想?除非瞭解性空的人才可以分辨以外,不瞭解無自性空之前,這種相是無法辦別。所以認為自相在名言上存在的這一派論師,都一致共許根識是可以見到自性的。所以,如果所緣的我之後,這種從他方面(境上)而有,看到從他方面自性產生的相,而去執著的話,這就是要破除的真實性,是理智需要斷的所遮,實執是道諦所斷的所遮,此二者是以真實所遮為主。如果以理智可以斷除所遮,而實執即可斷除了。
2.3.13 實執諍論 :第十三段
「亦名所知障,有學於後得,實相無實執,定中二皆無;佛地無定後,凡夫二皆有。」
十地菩薩也有真實相存在的,這也可稱為所知障。有學位的聖者在後得位時,雖有實相但無實執,但是在定中則二者(真實相與實執)皆無;成佛時則無有根本智及後得智的差別了。凡夫二者皆有。
「依唯蘊聚後,屬我想之識,因見我實故,此性真實一,真實異未成,決定此屬我,無真實悟已,所執此定解,續流護所許,定少傷害我。」
唯識派的觀修,雖能少許傷害我,但不能完全滅除。為什么呢?當一般執我想,有一屬我想生時,依五蘊所安立之我,此我概念生起,覺得這是我生存的最基本下限,這個我是存在的,從他本身而有的這部分是存在的,如果還有其他生存方式,或生存的內容,這就叫做真實,這就是自續派要遮擋的真實性。光是遮擋此真實是不能完全瞭解性空的。如同章嘉仁波切在知母之歌中說:有時會現起蘊體概念時,會覺得蘊體是被控制的物件,我控制蘊體。會有控制及被控制的感覺,即我背著蘊體,蘊體是我的包袱,這種我是不存在的,沒有一個控制蘊體的我,如果尋找也不會找到的。這種我執叫做蘊體不同相的我執,當然也有同相的我執。總是皆是執著補特伽羅是一獨立實體的一種執著,破此後即能瞭解粗分的人無我。依我個人想法,當我們想到我時,會覺得我是由自方而有,獨立而有的概念,當此概念生起時,一個不觀待蘊體而很獨立的我忽然直接冒出來,會有這種概念產生,當然此為所遮。可是自續以下以為這是名言有、是存在的,他們不認為這是所遮的真實,而是其他的內容,去尋找時並破除。這則非空性,所以說:只能少許傷害我,不能完全害我。
「為何如是說?我乃依於蘊,所緣於蘊體,應遮乃真實;蘊體外有我,不遮真實故,蘊上我戲遊。」
因為我是依五蘊而安立的,若是不觀待,而是很獨立的我產生,這是所遮擋的真實;如果這真實不遮除,那我即在五蘊上遊戲了。
「我與蘊分後,無我雖盡觀,所執無正違,緣我屬蘊後,見成真實相,如所見未成,正量定解生,則害非其餘!」
如欲遮擋我執,就必須遮擋名言自性、自相的我。除此之外其餘無法害我的。
「緣蘊稱屬我,真實唯遮之,無遮成境後,未衰力具明,離掉舉滅執。所緣蘊體後,無我現於境,若善護所執,與我所執違,雖能驅我走,如是唯日月,續定我所知。目未曾見我,而稱驅我者;如東門住魔,祭物送西門。雖未知偷者,指認偷賊似;」
當緣蘊體的當下,即有我產生;不但如此,還有獨立的我相產生,就是我的真實相。破除這種的自性我之後,以未衰退具明的心力方式,離掉舉及滅一切執著。如現無我境仍執我有自性自相,那並未見我的究竟性質,
而想趕我走,如同鬼現東門祭品送西門,猶如不知道誰是小偷而去指認小偷一樣。
2.3.14 實執諍論 :第十四段
「目標雖未見,卻以箭射之。如未知寶相,尋寶則滿足。智能汝非見;我乃諸主矣,我樂心願成。」
有時在生起我的概念時,無論是「我」念生起或執取任何一法,自然會以為由他一方顯現(自性成就),由其自身顯現(獨立的)使我們見到。當我們想到我時,「我」也是由他本身現起使我見到,在看到任何一法時,皆以為如此。這是由他方面自身而有的真實執著,自性有的被我們見到。但當我們破斥此種存在時,首先從瞭解諸法皆非由他方面顯現而使我們見到,當我們遮擋時一切皆空,但在唯名當下顯現了好與壞的作用,這就非常困難了。宗大師曾說:「要遮檔真實並不難,難是遮擋真實自性之後,在唯名唯識的安立情況之下,幻境的作用,這才是中觀最難的扼要。」他又說:「修學中觀的法友們!在遮擋了自性之後,必須要現起緣起的作用,這非常困難,但除此之外,就別無其他法性了。」性空顯緣起,確實如此。在中論中也說:因為我們無始來串習的意識的緣故,見到一切都會以為是由他境上,讓我們見到,而見到存在的,是此法本體的那方存在的。既然是由境上而有,為何當我們尋找他的存在時,卻又找不到了。由以上之理尋找不存在時,雖遮擋了由境上存在(自相存在)這部分,可是遮擋(斷了實執)之後,那境上的作用呢?卻要當下用唯名安立,這就困難了,否則就墮入斷邊。這很難懂。
其實存在的方式有二:一、由他境上存在。二、唯名言識安立存在。就是如此而已。第一如果成立的話,應該尋找(正理觀察)時可以得到,但事實不然。因為找不到,這就是所謂「正理違害」。那只有承認第二者的存在了,即唯名而有。在名言上遮擋自性之後,要現起緣起。因此要以緣起正因來確這一法的存在,都是互依而有(緣起有,名依相而安立,相依名而有。所現的也心境互依)。所以存在不是由他境上獨立或自性而有,是互依而有。認知因為緣起之故,對緣起有深刻瞭解時,則不會墮入斷邊的危險。龍樹菩薩說:「因為觀待他故,不觀待的自性是不存在的。」因為依
他所以否定名言的斷邊,所以依緣起之理,可以使我們安然入中道了。
「有些稱驅我,七相理尋故,所緣蘊屬我,決定無實質,慧執護續流,何謂此所執?」
瞭解空性之後,執著空性,如此在修學空性,作空性的觀修。這種觀修是傷害不了「我」的,執著也是我執。「驅我」的我,有時指實執,有時指真實。如入行論靜慮品的我,有時是指愛自己的執著,有時是指真實。有些人說要趕我走,以七相尋找我空,所緣的蘊體而取名我決定無真實,這時定慧的續流要善持守。請問什么是智能所執呢?
「若稱識之續,此觀唯我故,於我無傷害,識仍同世俗。」
如果此慧所執是唯名唯識的體性的話,因為明光又會再次見到真實,所以有危險增長真實的緣故所以說「此觀唯我故」,意識本身不觀修空性,只觀意識的續流,這樣不對,因為於我無害,識和世俗一樣。
「若稱無自性,此亦無全害,是故少害我。若稱為無遮,無遮又何謂?虛空無邊中,無邊中之意,與無色意同。若無有緣我,所執何相違?則無害我方。若稱見青色,青屬須彌色,未知虛空意,莫說所執違,成害則笑處。於具有遮觸,稱作已唯遮,續乃成何作?若稱定解作,此定解續故,唯有緣我觀,莫說所執違。若稱無自性,是也無遮何?何作一或異?若異需認知。唯斷具遮之,如虛空無遮,唯斷真實之,無遮之續流。」
2.3.15 實執諍論 :第十五段
其實真正空性的觀修,唯有斷除真實之後,當下安住,住於性空而持續,不再作任何分別。即專注性空中,使性空的續流持續安住,而非以意識的續流,只有空性而已。可是能持續性空的人很少,因為障礙太多。
「上述之定解,所執境無遮,雖已取名相,然觀此有障;」
為何呢?
「于根本定時,沉昏與無顯,不明非具力,昏亂及迷惑,掉舉散亂等,需時我遣故,汝莫知作何!集聚無意義,我遣迷暗等,汝謬故執著,眠我加持下,此故無害我。」
你在修定時,昏沉、掉舉,所緣不明顯,無力持續,根本不知道如何是好!最後進入昏沉睡眠,所以不能害我。
「尋時未盡定,所緣蘊體後,我實之所遮,所緣續未忘,安置後無遮,于續力及明,無散亂離衰,唯善根本定。此乃僅能爾,我將長樂眠。」
尋找時無所獲,決定此乃空性內容;即所緣蘊體後,「我」無有真實,遮斷真實後,不要忘了自己的所緣,而安住在性的道理上,使之持續。可是這種善巧的根本定,現修的行者很少。所以說這只是可能而已,我可以安心長樂眠睡了。
「慧汝多絮刮,僅許繁多也;我同諸修者,汝應離厭倦,眠於真性善。稱驅我者多,然無害我之,如是因具故。智能耳諦聽!總言諸有情,乃我之眷屬。」
一般凡夫要瞭解性空是困難的,縱使了知,要現證空性更為困難了;因為須斷除二相,即使現證空性,但要消滅真實執著,也是困難的。所以從凡夫地到資糧道,加行道是很難的。之後現證空性而至見道,非常難。雖是見道位已現證空性了,但實執仍未斷,直至七地之前,實執一直存在,要斷實執是非常困難的。斷了實執,再斷實相,那更困難。如大地至十地菩薩一樣,一切有情皆是真實的眷屬。
「然希求脫者,我擲五箭時,何能脫成聖?宗義有無二,具量如悟杜。此亦內外二,外道甚繁多。然外亦多宗,攝則常斷二。」
因為有我故,所以要成解脫聖者,那是很難的。有些宗義論師認為有前後世,有些認為沒有前後世,甚至否定因果。具量的宗義師,如「悟杜」花(一種稀有的花)。有宗義的亦分內外二道,內道少外道則多;外道概括分為:常與斷二類。
「世間順世派,除今世無餘,未許前後世,無三寶解脫。」
外道順世派認為無前後世、三寶,無解脫。
「勝論許後之,唯我雖安立,無解脫遍智。數論派等余,許脫無遍智。」
勝論雖說有前後世,他們認為煩惱和心是一體的,所以只要有心即有煩惱,無心即無煩惱,所以無解脫及一切遍智。而數論派又分二者,即有餘及無餘。有餘認為世間有創世主,無餘的以為雖無創世主,但有共主相,他會變化一切萬象,使我們輪回,所以世間無遍智。
「由常生果立,外道之禪定,得四神通等,可獲彼之見,習故忍不成,暖頂亦無能,無修智能故,為何能害我?」
有餘數論派認為有創世主,這是常法,會生果,是他們的理論。內外共同的說法:只是以四禪定的修學,雖然可以得到禪之悉地(成就),如此修習,如未能生起暖頂忍的話,如何能害我呢?
「受想思等遮,作意亦遮後,無作定劫觀,此亦無害我。」
有人刻意遮擋一切受想思作意等,此種雖多劫觀修,也不能害我。
2.3.16 實執諍論 :第十六段
「無作意之見,何有等察之,想遮滅之見,無能治慧故,劫觀無害我,無想之見解,如觀故想之,非有亦非無,有否皆無知,劫觀無害我,無能治害我。非有非無見,如觀故色等,具相皆無視,識毫無作意。唯意唯明知,於此定劫觀,如此之意識,除遍行痛苦,無有餘痛苦,僅屬未遇緣。我住于此處,莫說修智能,無有能治害。無色界之見,現多瑜伽者,善取修妙名,雖盡取悅音,正修之時刻,若未離彼等,無我皆未知。我與智能二,所執正違故,所執無正違,觀修無害我。」
一切無作意之見,都無法對我作任何傷害。有些人以禪定觀修方式,雖然能得四禪天,遠離一切快樂和痛苦的感受,當下雖無苦苦壞苦,卻有行苦,乍看之下,暫時未過二苦,這只是未遇因緣而已。我安住此處,如不說修智慧,沒有對治我是不會損害我的。現在很多瑜咖行者,取著種種美妙名言,緣這些修,何謂無我都不知道啊!我與無我(智能)所執是正相違,不觀修無我于我何害呢?
「如明能治暗,除此無有餘。滅蘊時蘊執,于無生許見,唯明知未滅,故未離觀識。」
說明內外道的禪定觀修,非以無我觀修不是正對治,如明才能破暗,不是其他能辦到,所以無法傷到實執的。以下說明內道四部見解。
「如是有部許,於我無傷害。微塵無方分,無觸合間離,於零碎專注,根本定之力,所見皆不清,集聚無意義。當見無依時,山圍及房舍,牆垣能直越,無遮觸往來,手足印于石,雖具無量德,然與我無違,治無故無害。」
他們對世法微塵觀修,於是只專注在瑣碎,雖具有種種神通力,也無法傷害我。
「現今多修者,得此以為足,莫說修智能,我願已滿矣。」
現今很多修行者,以得到這些神通力功德為滿足,更不用說去修智能了。因為不修智能,而我又得到滿足了。
「因為無治我,然而彼生時,於空意緣之,唯因作故修。然我之真實,彼等未能棄,實棄故無能,有為因作立。與我同宗故,害我則意倦。」
意思是說內道實事師,以為依真實有才作用(假必依實),如果諸法不是由他方而有的話,那好壞的作用就不存在,他們認為緣起道理是建立在真實性的;因為有作用,所以是真實性的。因此佛陀很善巧的運用緣起道理,慢慢的使其瞭解無真實的原因。所以佛的教法可分為三:先說無常,次說粗分人無我,再次說深奧的人無我見解。
「聲聞經部等,盡修於此定,暖頂亦無能,如何能生忍?」
此說聲聞的宗義,暖頂位都無法達到,何況修忍位呢?
「唯識自續等,諸法自性成,自之性相成,自性所形成,實質成等義,稱許謂成量。由唯識實派,有為許真實,見解亦同觀,不僅無害我,反成緣我觀,觀我則我伴。莫說一切智,連解脫亦難。於無有自性,因果無能立,故無二諦脫。」
唯識及中觀自續派,承認有法無我的那些論師見解。自續派(隨瑜伽行)說無外境,卻說有自性的緣起故,真實性仍無法破除。
「依怙龍樹說:成外寂靜無方便,彼等真俗二諦衰,二諦衰故無解脫,如是我之經教說。」
(中論二十四品譯:若人不能知,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真實義。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
「中觀自續派,雖未許真實,世俗自性成,設若名言無,不能成因作。如是見未棄,三乘是何者,能生聖道也。諸有大士夫,除此若未達,無知無學之,觀修諸所作,皆無明闇意,更暗之牆角,暗色具依後,無違我執之,無作意無思,無觀無見稱。明知心性相,屬因無有故,置於唯明知,無亂勝觀許。若僅脫無能,一切智笑處。毫無有作意,僅觀唯明知,乃緣心觀故,我與心同住,此豈緣我觀,觀我之果報,不僅無解脫,反增長我性,除此無有餘。」
中觀自續派(隨經行)以為自性自相的存在是必須有的,雖然破除真實,但世俗自相卻未除,不僅無法解脫,反而增長我性執。
「同稱中觀者,莫勝於應成,此見亦聖者,唯後得之見,佛地此亦棄。為何如是說?名言唯名有,應成派安立。佛地亦名義,相皆無存在。根本後得有,相續母等說。」
同樣自稱是中觀派者,卻沒有比應成派更殊勝的中觀師。此中較難懂的,例如有三個瓶,三位有情會看出三種不同相:凡夫是以實執看瓶,阿羅漢是以實相及名言之瓶相混合而現,而佛陀已遠離一切實相,瓶相之現,我們很難理解。現觀莊嚴論說:當意識淨化之後,意識之所緣也隨之淨化。由此可以引申:眾生看到與佛陀所見完全相反,而佛陀已離一切實相,那如何能見到眾生這種相呢?這值得我們去觀察,內容太深奧了。
「智能答復道:若唯信無我,亦能寂諸罪;於無我起疑,亦動輪回本。若修定驅汝,我觀故解脫。汝乃墮有仇,汝根未斬斷,再有則無終。」
能信「無我慧」就能淨諸罪障;只要對「無我慧」能產生一念疑惑,可動搖輪回根本;如果修定觀無我,即可得解脫。我執根若未斬斷,則將輪回不已。
「實執答復道:若要驅我走,未修對治力,以是故難逐。治執若無違,三寶主導下,眾生皆成仇,戴鎧持兵器,砍殺作仇敵,咒與神通力,若多則亦能,增長我方故,智慧汝何去?」
要破除我執,不修正對治是很難的。
2.3.17 實執諍論 :第十七段
「若無近我方,稱驅乃哀嚎,我下攝受之,眾生勿須說。汝方合併之,解脫已得嘍!性咒大瑜伽,多口說此世,依識已拋棄。我之唯聲聞,棄作作余多,尤是學律賢,多於我與慧,其中挑選我。因為汝自身,非食非穿戴,見境汝未有,無處後何去。我乃迫切需;好壞茶酒食,重輕視奉行,善惡供養等,當下我知後,善惡我答復,我作諸歡喜,我入八法網,此時汝何去?上下中三共,我需急會見,汝乃延遲矣!」
「智能汝諦聽!於汝起疑惑,雖可撼輪回,然於汝無信,故為食賣法,棄法遊村裏,舍戒取新娘,斷律滿自求,離山與犬戲;未斷欲斷慚,未斷有斷脫,斷定非八法,未斷我斷空。因布賣灌頂,蒜食賣開許,超渡賣二世,彼等雖繁多,此皆我事業,此時汝何去?莫苦喊驅逐!」
「智能複諦聽!若未誠思死,盡取法者稱,僅屬為今世。輪回共與別,思患故誠心,求脫心未生,聲聞脫何得?諸情如獨子,誠愛並不生,淨樂未承擔,何列入大乘?由奢摩他力,與我所執違,為觀汝智能,尋故勝妙觀,引輕安未得,合成修妙觀?故莫稱逐我。」
「稱驅者雖多,習與心久伴,現亦與心伴,昔時汝何住?我處汝未抵,今稱驅汝嘍。昔得聖等同,悟杜娃拉花,良機僅一二。我名稱無明,滅無明稱佛,此故汝與我,同心我舊識,我眷屬煩惱,八萬四千有,對治同數說。雖諸皆論此,然無之數相,莫說解對治。雖習諸能治,僅我欲煩惱,亦未能滅故,餘者皆笑處。」
「智能答復道:汝善言巧語,弒父子說理,亦同長舌婦,汝說皆不實。見無謬世俗,愚者若話多,矛盾義更多,道箭等雜意,瞎話無庸述,無一有義語,如汝亦無義。然汝所說等,多解成所斷,若稱理可許,於汝如是違:煩惱妄念多,正意無妄念,河水多喧擾,何能擾大海?佛說真實義,絕無虛言語;無論多假義,皆乃無實義,實義亦無實。」
「汝乃從無始,稱與心同住,問心屬常否?若常則違生;無生違現識。若是心無常,有否前後時?若許有前時,心之前剎那,真實所見理,未與心同俱,無成餘自性,常堅恒久故,與許無明違。後剎那不變,現無故有違。真實則不變,有變違真實。若許有後時,後乃未將成,將成乃正生。後謂于初者,依而取後者,待與生瞬置。真實無相待,及無變無生,與無依賴他,常堅恒定許,未知成正違?同俱與現式,亦有前後時,其理同上因。此之現並有,有前後同上,時終剎那及,現未盡至尋,若已盡現時,同俱處非有。」
「若未緣一法,汝與誰同在?自性不成餘,真實故何去?未見正違否?汝所生三世,初起嗔患時,嗔心若真實,所見若成真,不變成餘故;若許嗔自身,生貪等相違。貪心等生時,實性不變易,因常恒堅住,無變則常貪,成餘理應違。何有癡患等?若稱與癡心,同住前者之,過患此亦有。」
「心乃唯獨一,若稱非同俱,心屬真實之,見理不成餘;無依賴他性,不待常恒有,故心之眷屬,五十一心所,成非有損害,成心眷屬違。八萬四煩惱,根從心相違,善與惡無記,無或由心違。心若成自性,善罪因果等,無業無報應,無輪回涅槃,無八萬四法,無所依三寶,三毒此生無。總言若皆無,則患極違處!」
「上述汝所許,我之眾眷屬,八萬四千有,皆由我加持,所許皆相違。未見瞎眼睜,是誣或瘋癲?真實無諸法,諸法有違真。」
2.3.18 實執諍論 :第十八段
「輪回從無始,心若生天時,亦生無色時,所緣為心後,持有真實故,此執不成餘,故與生相違。若生下道時,緣此蘊體後,此實執生違。若已生實執,自性不變違。天壽及享受,五欲見真實,此乃從無始,無待他成性,不變常住故,無死與舍壽。若有死舍壽,無有獨立故,無變真實違。天身若真實,無能生他道,欲五德亦是。天女身貪之,貪心真實之,見不變它故,於聲等四欲,為何生貪心?若生色實違。所緣天女後,悅意之慈心,無待見真實,相若未成它,與修羅戰時,生嗔正相違。若已生嗔心,悅意慈真實,無待無變違。所緣修羅之,強烈嗔生時,嗔見真實故,戰後歸自鄉,與天女愛時,悅意相不生,若有生嗔違。悅意初生故,悅意真實違。真實之手法,諸法似成無,識實中諸法,無生滅來去,無名言業果,諸法皆無悟。」
「為何如是說?許實等諸法,無待無依賴,見彼自性成。世間待名言,諸法皆因緣,互依識頃取,思或依名立,於同處二者,無有集聚故,若以實方見,待緣諸法無,此故無諸法。」
「我方謂諸法,因緣聚緣起,諸法故此有。業果有報應,地道與三寶,名言我皆有,此亦唯名言。似汝真實義,諸法絕無許。汝乃無明癡,故許諸法實,名言于諸法,非有未明解,無明故無明,無明大壇城。」
「口雖稱世俗,世俗待因緣,汝許無待成,故汝無世俗。總言汝無死,別言汝無生。若從天道亡,生為修羅時,緣天蘊體後,屬我想執之;實執此未成,故于修羅身,緣後屬我想,二識於一處,無集然集聚,雖是真實患,可解集之法。修羅之意識,乃天享受欲,妒競心生時,汝生於天道,享受實不變,與汝同並住,故汝於自身,生妒競心否?天實執不變,修羅亦如是,汝天或修羅?同一絕非有,滅天真實後,若稱修羅實,生滅實無故,真實若成它,汝無變義違。」
「汝真實如下:生死雖絕無,生於餓鬼時,餓鬼饑渴故,汝之天享受,不變若恒常,非食應成食,天食故飽滿,若無成它性,為何今饑餓?餓鬼身饑渴,若未成真實,於一切生中,從饑渴性中,絕未成餘故,我乃常勝矣。汝生地獄時,生故違真實,地獄寒熱苦,受故違無生。感受熱苦時,天樂屬何性?天時之安樂,無待變依賴,若未成變餘,熱苦為何受?苦樂正違故,何於同處集?由天汝忽終,天樂不變餘,天之安樂性,無變極熱之,痛苦性無變。單方雖無集,真實汝集攝,意滿取個別。于此真實患,持功德意滿,寒冷之苦受,熱苦之自性,無時變他故,與此同存時。冷苦之自性,常住恒久故,苦上又加苦;熱冷二正違,二性若正違,如何能感受?何集於同處?違遍皆許之,真實汝意滿,真實之患矣!」
「無生汝若屬,得一人身時,初得人身軀,正見有生時,無生許為奇!無明一意具。輪回無邊故,生於五道時,於個別蘊體,緣後真實之,所執個別生,此複無待變,汝執無依賴,執未成餘似。此亦唯蘊聚,依後屬我想,識所執真實,所見汝許故。六道眾個別,身所執同處,集法如何作,多住正違意。多相何相順?六道眾皆之,痛苦冷熱違,難忍之苦等。真實之無待,及無依賴他,不變常恒住,汝於此人身,如何同時受?汝身之感受,真實無相違,正違於同處,一上集聚違,依賴唯蘊聚,屬我想之識,所緣我緣後,執著真實相,此乃人我執,此持人我持,成此則成實。如是俱生識,所緣蘊我屬,真實所見相,所見若已成,依由推理法,所遮量將遮,若已無謬知,此乃主所遮,仇之主敵也!」
「如今汝違之,極謬義如下:如是所成我,與蘊從自性,成一或成異,其性成為何?若稱成一性,絕無異成一;自性不變餘,無依賴他者,無待常恒故;亡終焚屍後,灰墟拋河時,蘊成絕無故,我亦成無否?蘊若從自性,所成果何去?所成無變奇。與此蘊同俱,無變常實故,何取死名稱?無死則無生,老病等何有?汝無有一法。有生死無實,汝宗一切法,皆無待不變,互依法無故,故汝無諸法,變性稱不變。汝僅屬無明,其中自無明。汝生余道時,此蘊及我二,須成實一故,緣此蘊體後,于其餘道蘊,須生屬我想。此故餘道蘊,蘊須此世具。雖無同聚體,然正違無明。與汝同諍論,如與瘋人諍。汝無能言故,又似與石諍。」
「汝實惡于石,若石由可雕,無明未曾聽,汝又非有死。若死于餘道,生時汝與蘊,無離須住實,于共何作死?于別攜此蘊,於母之胎宮,何謂實生理?具此蘊住否?如是雖稱住,已住之變性,不變真實違。棄蘊體而生,生故違真實。我蘊成實一,所緣屬我之,屬我執汝無。若稱執屬我,真實成它故,不變真實違。」
「所緣於我手,屬我之真實,不變之常恒,無待無依賴,自性成不變。緣我足等時,屬我執生違。若識已生起,真實成它性,生故不變違,實故無穩重。」
「複如貪之實,不變恒常故,非此遍此法。如緣女身後,目貪緣著色,悅境於其他,實貪生相違,若生無變違,生故真實違。複如於他物,別貪境緣之,實貪生相違,若生違無生,實成餘亦違。初從無始來,眼根于諸境,實貪於無待,已成性許有。然則此蘊體,初從無始來,是否成無待?若有餘五道,汝違故無生。人身此世得,許有無始違。從幼至孩童,漸成老朽身;若無始老身,此乃稱無變;因許無依待,無明亦笑之。明生於娘親,無變老朽性,若有成自性,朽身於母胎,人法汝何解?我蘊成實一,貪蘊體真實,無變故於心,為何生實執?若生為不變,無生義相違,諸如此理推,此性無有盡。」
2.3.19 實執諍論 :第十九段
「我與蘊若實,異性若已成,無關異性故。手患則我患,我作成無關。我口與頭部,鼻頂眼根等,我身與腹部,腰膝與骨節,我之食飲衣,農田舍僕傭,妻與愛兒等,屬我之諸物,緣後屬我執,生識無關聯。實離於異義,絕無關聯倦,如實執智能,同住時無故,所緣屬我之,屬我執無義。我之稱屬我,作汝無明違。雖違作無因,此故善莫言。」
「我蘊真實多,若成我蘊之,真實一則成。其理寶鬘論:離一亦無多。取稱或因多,有故一須有。我蘊須成一,我蘊實一故,若許入中遮。我蘊成實一,一切蘊支體,須成實一故;東西南北中,諸方皆成一。單以中為例,亦分東南中。如極細微塵,鐵塵零碎時,無塵至未成,碎時汝實執,實一與誰伴?我蘊真實性,無變何處去?雖變稱不變,如是真實奇!」
如果真實有、自性有的話,莫說出世法,世間法亦不能成立。
「實執答復道:汝雖盡善言,無能動諸眾,故我亦無動;如對石說法,僅勞汝口舌,或待日過中。為何如是說?天逸故散亂,修羅妒散亂,畜生互食亂,餓鬼饑苦亂,寒熱獄苦亂,人有故散亂,或無故散亂,有些殺而亂,有些盜而亂,有些忌妒亂,有些妄法亂,有些妄觀亂,有些欺蒙亂,有些諂誑亂,有些賣田亂,有些因女亂,有些因酒亂,有些眠怠亂,有些瞎說亂,有些工戲亂,有些無作意。迷惑故散亂,無間業散亂,多十惡故亂。於彼等汝屬,無需無領會。」
「無聞多修者,不解汝之意;具聞學者等,不信無修行;覆觀具何患,無暇可修行。若有空暇時,有聞則無修,終究毫無知,附信單修者,故我狂笑矣!」
「汝意累疲倦,僅住此倦累。汝之大手印,難修極少生;我之大手印,易修請多生。為何如是說?無論男或女,三戒律何性,無須取或護,無須淨灌頂,及守三昧耶,無須持十善,褲系腰則行,未斷亦可行。冒勇否須人,環珊瑚須耳,環螺骨飾等,錫杖與婦示,衰力虎死等,蓋骨短足聚,解無作有意。意毫未思維,觀故定多生,乃我之觀者。此後二無之,修故得佛果。三宿後月觀,此能一切脫。我事業如是,汝事業無故,汝心如槁木,汝僅來一二,則須無量德,我住會客時,妒忌汝執著,除倦無餘也!」
「智能答復道:稱實之傲者,汝未有一德,然汝慢諸學,無伴莫說德,無待詞獨立,無變常堅恒,汝無諸法故,無有一同伴。我有諸法故,諸法皆我友,我亦諸法友。為何如是說?諸法互依賴,此亦成我友。諸法唯取有,此亦成我友。有為由因緣,此亦成我友。日月東西成,而分晝夜有,春夏與秋冬,霖降果實熟,農田有四時,有情有生死,病與苦有受,冷熱饑渴等,瞬間由緣成,食眠去住等,搖晃伸縮身,語言述修行,目視與微笑,貪嗔與癡心,妒忌吝諂狂,八萬四煩惱,瞬間觀待緣,明生滅非無,前後剎那有,個別皆由自,依名取而有,無依賴他者,由因緣而生,互相緣起成,故彼等我友,我亦此諸伴。無彼亦無我,我無彼等無,我等互協助,一一則具二,一無二亦無,單翅莫能飛,單足莫行故,于一單惠深。」
「汝唯獨立者,於汝彼皆無,此乃實執患。依相所生故,除相實之邊,與相絕無邊;相無真實故,除相實有邊,與相絕無邊。絕無邊可斷,因相亦無實,空根有法相,有故除無邊。其理彼等故,如由見生空,如由空生見,成伴勿須說!見與空二恩,一比一惠深,恩無大小別,秤量無輕重。」
2.3.20 實執諍論 :第二十段
由實執和無我之間的諍論,而說到一些實執的內容,和主要修行的內容。如果將其擴展,也可以和其他大論典一起學習。
上述是依緣起而說性空,因為性空所以有緣起;如果自性獨立而有,則不是依他而有,則非緣起,一切皆不成立。在聖道三要中說:「現見緣起全不誣,即滅實執取境相,若時同起非更迭,乃圓成正見觀察。」由緣起現性空,性空現緣起,互助滅除實執所取境,這是圓滿正見的觀察道理。「此複現相除有邊,及以空性除無邊,若無現空顯因果,不為邊執見所奪。」現相即緣起之意,下部見解是緣起只能除無邊,性空除有邊;應成派見解不但緣起除無邊,亦可除有邊;因為緣起無自性,一切法唯心識所現,不是自主而有,只是名言有,就斷除了邊執;因為自性空,名言有,除了無邊。所以離了二邊而進入中道。
「除相實有邊,與相絕無邊。」因此互依之故,不是獨立自主存在,而除去常邊;因為互依之故,不是不存在,因此除無邊。」
「所謂大悲心,初從何生故,同時悲與空,亦似互競生;因悟悲空故,由此大悲心,亦似互競生。悲空與悲二,因果如虱癢。因果雖次第,何因與何果,次第難言說。諸法此理推,實執汝如是,學說絕無故,汝無有諸法。唯汝頑固漢,單一獨立者,自立恒長久,無依賴觀待,不變且常住,愚中大愚者,無上最勝癡,三界中有愚,勝汝佛未說。」
「汝乃瞎眼者,此理則如下:有生言無生,有老言無老,有病言無病,有死言無死,有滅言無滅。體若作搖晃,有卻言無動,手足等伸縮,有卻言無作,自行言無行,有住言無住,自臥言無臥,有眠言無眠,有醒言無醒,明食言無食,明飲言無飲,明穿言無穿。見聽及嗅聞,覺受與感觸,明有卻稱無。此性言無盡,總言法因緣,依賴生緣起,瞬間成作性,明見稱未成,謬意極錯謬,瘋癲甚瘋狂,若與同諍論,此亦如癲狂,雖似仇近故,無奈常諍論,仇人甚頑固,如遇此仇敵,智能我倦矣。」
「人與畜生等,六道眾已述,扼要及實執,除立阿那外,所說皆無義。緣我而觀慧,精進等無故,僅有說詞矣,閉嘴是應時。嗚呼有情眾,業攝待彼山,則生此山識,去彼山之時,雖昔屬彼山,待自身住處,於昔處此山,而生彼山識。如由見空解,見相無真實,似由見相生;由見相方解,見相生滅性,由見無自性,而生見相似。世俗成方便,勝義方便成,若無依名言,無能解勝意,見中得空性,思謂此等意,空似從見生,諸法從自性,空妙姿攝故,空根法唯名,唯取立名言。於此未尋找,唯取名諸法,生滅因緣作,無謬無誣賴,于因果生理,定解若任運,空故除無邊。於唯名因果,須起深定解,空性之正見,執相之所緣,一切無餘滅。」
無我之內容分多種,因為我執有不同層次。如外道以為我和蘊體是分開的,我是常、一、自主的,可是蘊體會改變的,即破除常、一、自主的我,我執就不存在了。
2.3.21 實執諍論 :第二十一段
內道有部分以為我和蘊體是同性不可分離,既然破了常一自主的我,那為何有我執呢?那我執是甚么呢?即補特伽羅獨立的實有之我執(正量五部)。我和蘊體雖分不開,但卻非常一自主的。可是須依蘊體去尋找,而說我控制心,心控制我的感受會生起,此我即是實有之我執了。
但控制心的我是不存在呀!當觀察時找不到此獨立實體的我,此種我執雖已破除,但對外在及蘊體產生了執著。於是唯識派就說法無我,許多人對人我執雖然已破除,但對蘊上的執著仍會產生;對外在的貪境瞋境,仍會強烈的生起。所以唯識派說無外境,皆由同一種子生出境與識,當識見一東西時,會覺得先有外境,後被識見,其實不然,而是由以前的習氣(種子),現出識和境二者,令識見到,並無外境,唯有意識安立為有,於是說三界唯心造。唯識所主張的無外境及三界唯心的理論,確實對於外境執著的破除,是很有幫助的,卻對內在的感受,真實執著的破除尚無幫助。
此時即使外在的實執破除,仍有內在的實在存在。事實上內外一切法都無有真實,於是說無勝義有、無有真實的道理。自續派雖說諸法無有真實,卻又說一切法所依是由他本性而有(世俗有自性、自相),這是他們認為諸法存在最基本定義(同是假必依實的理論)。因此緣好境生貪,緣壞境生瞋。
於是破除自相的論師,認為仍有貪瞋存在。所以知一切法非由境上而有(自性或自相成就)是僅依名言或識安立而有的。因此瞭解中觀應成派破除法我執的道理,幾乎沒有任何真實可執著了。
所以無我的見解有多層次,經由前說對無我的認知,而了知後者無我的認知,雖斷了前者我執,但不一定斷了後者所說的我執;可是破除了後者的我執,必不生前者的我執,因此前後者的見解是有差別。
「有邊無邊斷,業果定解生,因果無謬思!所緣執滅故,供養于諸佛,見緣起無誣,故悟見空義。」
「定解生起後,供養于師等,因果不欺誑,故滅自性已,無餘諸所執。定解堅固時,供養諸本尊。現空二相互,已現因果時,供養諸空行。由自因自果,見無欺誑故,余識於無待,所緣滅已空,見時供護法。因果無謬理,余因於無待,離有邊之空,成故由自因,自果成無謬,定解引生時,供養於四面。滅諸定解執,須知自性執。定解所執之,續乃護所執,唯遮自性之,無遮續須知,此供金剛兄。緣空修三昧,修勝觀口訣,定住空性中。未安置定時,若無七理尋,如何成勝觀?觀故影住分,供養諸施主,願同成小覺!」
這些日說的都是如何調伏自己內心,指這顆不平息、粗猛的心,經由各種方法令其調治;這不是壓迫方式,而是以自願的方式來調伏內心。這樣對自己更有利,內心更柔軟善良,有益自己的安樂有益,心越柔軟平靜,對我們會越快樂。經由這種思惟,要認知所要做的,只有好好修行了。
「實執答復道:汝於我多違,相似繁多說,汝亦相同故。聽違意如下:汝若許依賴,依賴我實執,而立汝智慧,我無實違汝,於兔角善階,有誰作觀待?龜毛之柔衣,善惡誰觀待。」
「世尊說法蘊,八萬四千等,我主領三毒,八萬四煩惱,待後立能治,若無我與汝,亦違三輪許。待世間名言,諸煩惱主者,若我成非有,汝無有諸法,許三輪違故。」
「為何如是說?六道諸眾生,續中我首故,若由三毒攝,修行十惡道,主念五無間,淪生老病死,此乃世間田。具如是修行,由我故而生,雖有卻諍無,墮斷汝相違。」
「世間故害汝,明有然許無,瞎說之癲狂,屬汝故三輪。于六道諸眾,明無慧有觀,明無然有見,墮常汝相違。勿觀我定有,引意皆自成,汝乃治無觀,治觀何助益?對治觀真性,非治性正違,汝許三輪矣。」
「因實與無實,正違乃待成,非待成正違,治非治正違,汝與三輪矣!生起彼山識,若有待此山,能治智慧生,依賴真實後,遮之稱慧生,諸許故汝違。仇若僅單掌,誰搏鬥於誰。如是明具我,汝稱斷滅我,成藐視意之,觀行漸遣逐,有我故作否?若作無我違,故無我汝違。」
「我下品煩惱,汝上品對治,次第斷之道,道地許立否?若立斷滅我,有故正斷否?若無為何斷?分解所知時,一半我遍佈,此亦我占多,雖如是然汝,誑稱我未存,已瘋或昏迷?或是無所知?緣我目標後,對治箭擲否?若擲明我有,此亦汝相違。若無箭何射?盲目射箭失,何能觀智能?於觀慧所執,須住正相違。」
「若已變真實,無變真實違,謂患無害我,聽其理如下:煩惱等諸法,唯成故個別,個有真實成,無待俱自成。非一轉為一,明生煩惱時,真實故同存,非屬轉移法。煩惱前剎那,正滅時有我,正生後剎那,無待成我故,諸法皆如是。」
「明故於淨處,獨一大黑暗,有法等一切,雖于諸遍佈,諸法從個別,何須移為暗?于諸生滅次,如由此暗遍,如我亦相同。我乃真實有,無奈莫承認,六道皆須行。由諸有情治,緣諸設施處,由識取其法,稱有真實成,彼等修治矣。」
「草繩執為蛇,假人執真人,如陽焰執水,如彼等現識,我僅有成事,作欲我則無。于假相僅作,莫說何稱見。真實定解之,於定見二相,智能汝雖見,非有何見之,見無故絕無。一般雖有慧,如於無實性,余根本定中,無有見我相,何屬見我無!」
「非絕無其理,從此定起之,後得法見時,除實相無餘,此外十地之,後續前見實,名稱所知障。有我由此知,汝成相違也。觀蘊無真實,悟中無見蘊,何屬見蘊無!同故我亦是。究竟生次第,何視皆本尊,定中觸蘊體,未見故非有,同故我亦是,成似汝相違。複從學至童,觀其作者後,未解所闡意,卻知其著者。若著者實劣,闡意盡深奧,如棄劣豬犬,闡意亦應棄。」
「有些名著者,相似說學論,闡意雖非奧,卻得諸信任。此故難成意,雖難卻修行;此故增我業,汝何有事業?學多勤諍詞,未視述論意,多解然一障,然余未欲解,主由慢心起,此亦我事業。若學者僅此,愚者等何有?汝事業何在?我乃常勝者。」
「複有些學者,闡意雖深奧,論典中無之,闡意此非有。著者相莊嚴,然心起嗔後,口稱憐憫矣,由慢棄深意,我于此續故,未棄深意否?此亦增我業,成汝相違之。」
「複有些學者,上上派宗意,慢故屬善想,深意雖奧妙,然與自宗違,棄舍並譭謗,此亦我恩故,成有與汝違,除增我無餘。」
「無慧之學者,師說東乃西,如是傳奧義,彼執違實後,雖是然非外,余之盡深意,未讀莫說修!我于此續故,汝雖有相違,然我增事業。」
2.3.22 實執諍論 :第二十二段
「從學至牧女,僧居眾于師,供養伺奉後,所學奧義求。雖請若無賜,無善起邪信,口雖說請法,然心住謬欲,此亦我作矣,此故汝相違,何說我無違。」
「有些敬上師,雖得九深法,不慎濾茶故,反成修邪見。此果引地獄,此亦我作故,汝說無我違。有些傲法者,稱法為最勝;自稍修法時,雖起少吉相,然驕己為善,而令余等聞。僅有少讚歎,卻修三界慢,此亦我作故,稱無我汝違。我事業如是,汝住何暗處?」
「學與多修者,雖作少觀修,自住此如是,所修法彼岸,如觀戲般修,見此故譏嘲,我事業如是,汝如修暗觀。複有口慢稱,近置定意時,雖似有自身,安置時與心,所置默言觀,有許無實後,唯作觀非有,多作觀唯識,有些觀唯明,此乃緣我觀,遮作意之觀,有口然實相,意觀無見矣,此乃遮意觀,如何違所執?學者于此意,極難作區別。於此暈頭界,有倦作無義,我神通廣大,解脫得歡樂,我笑斷輪回。」
「此複有學者,一異正因故,觀尋近置時,心倦對治之,所執明力衰。力退無明法,住根本定時,是非此無之,沉迷中定修。有些具掉沉,極細微未知,此刻作護觀,未知是觀患;掉沉力大時,未作從始觀,於定中作治,對治多作故,能治所執衰,唯明知觀修,此乃心識故,屬於此觀修,明觀我稱無,汝乃相違之。」
「火木若未遇,焚木如何能?如我與能治,所執若未遇,增我莫說害,汝莫獲勝利!于此根本定,學者之障礙,愚者之迷處,事業我增長,智慧陷末端。」
「此定之悟中,無論見何相,唯有真實現,空法性無實,雖見成實故,莫能治之見。空法性無實,解中若見患,解中有否見?若無定為何?遮實之空性,若稱已安置,解彼中彼性,安置由見否?若見則前患,若稱無見置,見攝及遮意,觀無有作意,無作意觀等,依我方之見,悟無有差異。」
「汝差異何分?我乃無實之,有此定解故,凡定解無益。問根本定中,有否其定解?我有於此中,為何稱非有?屬無作意觀,無執違能治,為何損害我?我乃無實之,定解所執之,續流持若稱,持者又為誰?僅有唯一識,然此界何有?若於定中有,我有於此中,何作無我觀?若稱定前有,持定又何益?若稱定後有,圓滿定何持?若稱定時有,雖有然界與,何立所依處?若稱立於定,定乃空性故,於此所依處,識自未成空,識空同住故,善則僅如幻,除此定中有,故緣我觀定。主心自身空,根本定住後,非心餘心所,若稱此生定,此處又何有?若稱定時有,則犯同前患。若稱未現性,如許共主相,與數論競否?由種生苗芽,如未現性生,自生許數論,忌妒心起否?有些此見理,覆次迷亂後,毫無有作意,終生作觀修,此果亦毫無。彼等皆我作,此故我存在,稱無我汝違。尋置界未知,此亦輪回因。若烈觀尋故,此亦成過患,無尋則更劣。尋置界若善,乃勝學處矣。」
「汝多重障故,僅次應慎思。桑巴哇咒意,謂諸法自性,清靜此法性,屬我之我慢,作觀若諸置,何置我慢界?諸自性清靜,于根本定中,何作有否慢?若有此世俗,此乃我之慢,為何自性淨?若無何謂慢?若稱定時置,自性清靜分,稱謂空性矣。我慢世俗分,如何能同處?若稱我慢空,我慢誰作持?空若成我慢,或空已成無,或已無我慢,空若已成無,何作空定觀?若已無我慢,於空慢誰持?若稱二有持,如虛幻化之,空定又謂何?于定中我慢,成現故見我,我乃常續友,何須作見觀?諸法一切中,我慢我攝否?若稱已攝慢,自性成清靜,我慢誰作持?若稱有慢續,續亦皆有攝,莫說諸未攝。我慢未住空,於此若持慢,此乃於空性,見法如觀戲,故非觀無我,所執無相違。」
「今斷慧口語,慧口無能勝。須那搭咒意,境空與意識,自性未有別。自性謂我觀,意識由誰作?我慢如何觀?意識於心作,我慢唯我作,於如是空性,于根本定中,有無我慢否?若有我則有,若無慢誰持?與空無差異,若稱我慢持,於空性自時,有慢世俗否?若有我則達,與空相存後,若無有差別,我慢成空故,空故何持慢?若稱定時有,定自時屬空,空性自身時,若有慢前之,過患則非無。我慢空性二,兩者無非之,若稱見空聚,此乃後得法,何謂空定觀?昏迷此界線,我之事業增,慧似已妒忌!」
「于此時有些,於己無信故,稱謂咒乘時。若咒無依賴,此亦更為奇!拿達明光攝,於空若置定,如是何種空,所能依次第,攝受至拿達,拿達意攝之,空朗及結執,後滅攝次第,空朗與作意,遮之此空與,毫無有作意,空相此等之,分別由何異?意相攝次第,攝之空相同,對治無我觀,所執違並無,不僅稱唯有,差異區別分。見而無性之,壇城先觀後,此性近攝之,於此空朗前,無自性執故,若稱能治違,毫無觀眾生,有生無始故,僅無自性詞,昔曾觀僅次,無自性執故,對治違相似。」
「持根本定時,若無觀執違,往昔稱非無,與後稱已觀,定時何能益?饑時雖無食,然稱有糧似。有些心拿達,作頂後拿達,心於攝次第,行觀相法後,心住於此處,攝拿達於空,心作觀相法,何屬如是觀?有些心拿達,無別後拿達,於此攝空朗,由此住心觀。為何如是說?唯拿達見攝,心住於此處。若稱同心淨,活人焚燒時,問焚身或心?蘊若成非有,問心亦成無?拿達相滅時,此持識未生,如有部見解,如是此許否?拿達相消失,若稱無實意,虛空無雲聚,屬雲究竟性?心乃從自身,無自性同義,若非心究竟,增長我事業,遍諸法相同。」
2.3.23 實執諍論 :第二十三段
「空性之領悟,未達清靜意,離師之口訣,已身趣此道,凡夫之領悟,直趣於此意。此故依學師,唯依無滿故,善滅諸增執,定解從心生,然此未滿足,須離欲足斷!滿暇滿義之!實執我真言,智能乃艱難,智能雖僅刻,其難遍三界。眾生輪三界,汝等從自身,若離實我執,從我於汝等,實分毫無有,真實微塵離,此有莫執之!」
「智能答復道:法身佛慢置,雖已作繁言,一耙管百溝,諦聽作答復:若前覆離謬,於意則無誤。二杯半碗水,混成為一時,此二有分否?若有汝區分;若無問前水,乃成後水否?若是前後何?名有差異否?若有前水何?若無前水時,乃倒入後否?若入名異故,此亦汝相違。若稱合無分,混合時前水,有否汝明說!若無倒何有,為何滿碗水?雖有然混合,可分卻難能;無明法有故,於汝三輪矣。」
「法身之我慢,亦成如是時,意識大樂及,境空性二者,無別之自性,於謂屬我慢,唯僅安置故,此乃住空性,如水融于水。住空之我慢,於定中雖無,然定時有故,如何能分別?有法大樂亦,如是似比喻。我慢于何持?我慢定時持,持法自根基,意識大樂與,境空性二者,無異成一味,此性乃屬我,此我慢所執,無遮之明與,猛力專注之,續流置定後,離掉沉護持!此刻于爾時,如受童子樂,難言覺受生;如愚作夢想,難言覺受生。」
「汝未悟彼意,雖悟汝無明,故何能作信?於汝述密矣。拿達結執滅,明光之攝意;日光除暗故,明顯一切法,如是智慧光,消除實執暗,所執僅無遮,明力極專注,續流定護持!明光謂取有,心拿達無二,如是明光住,此乃住空性。由慧光使心,除實暗獲樂,心之究竟故,今斷實執口,於此真性惑,故汝名無明。我乃如日月,現故除黑暗;汝乃癡性故,如羊般迷否?莫說于拿達,所能依壇城,觀修汝亦有,所執違能治。為何如是說?身心無實故,通達之定解,所執住空性,能相所能依,壇城顯現故,凡夫身實相,見而無性之,本尊觀故遮,解中除本尊,無凡身實相﹔解中屬無現,然非見非有,見非有則無。見中實相在,解中本尊觀,如是逐漸增,無二成堅固,見忠實相滅,此二如天秤,執著亦如斯。」
「於空性二相,從此稱斷滅,與汝執相違,對治未悟之,深惠贖我似。心拿達無二,見而無自性,屬住明光故,與汝所執違,對治此性住,明光空性故,如火明燃燒,又增柴薪似。如是理一通,則應悟諸矣!」
「實執答復道:汝與詞蔓違,名言似可成,近住根本定,似已斷詞患,于根本定中,汝與學修者,觀何離此觀,稱何離此稱,何去離去處,無實與無二,此中無能分,若未能區分,有與實有二,此中無分故,則住于二邊,此亦我知矣!此中若未分,名言分無益,此中無分故,淪陷惑亂轉,若稱我分此,於彼作答復!」
「我乃於無實,于根本定中,我雖無真實,空基法之我,有否於置中?若有我有故,未墮常邊否?何觀無我意?定中雖非有,若稱定時有,有此我亦故,此乃我定也。何為無我觀?若稱定時無,未墮斷邊否?誰觀無真實?離空基性空,屬何汝言之!」
「我乃空淨後,雖有無能分,故無分然我,縱使如何有,有處我存故,如何觀無我?此地我之定,屬性汝未知,觀故求法身,如是因果奇。若爾達意汝,比我更無明。如是故妄念,為何非法身?諸情從無始,離勤何未脫?如是亦我友。今多修行者,修法則如是;木中之食蟻,住木然食木,口說無我觀,然入觀意中,觀故我增矣。莫入此倦觀!」
「智能答復道:口如諂媚女,多舌然無義。極愚汝驕慢,覆觀作者相,覆尋詞患及,善劣聲律故,深意雖善言,然汝難能知。汝難亦自身,唯屬疑惑處。複有增上否?汝思已獲答,餘患斷念後,諦聽並善思!火焚柴薪時,於自禪定中,雖未見此柴,然焚之定時,有木故可焚,若無焚何物?燃燒極焚燒,串習堅定後,此木焚滅似;如是實執木,由慧火光焚,於自禪定中,未見實執木,然何見非有。」
「於定中無有,乃為無實義,何謂墮斷邊?名言亦非有,稱為墮斷邊。定中雖未見,然定時中有,智能之火光,焚矣除此餘,多焚未能燒,此時實執木。能燒汝除它,無餘能滅矣。」
(智能回答實執說:你愚昧多說些無義語,所說的話不會難我。只有緣空的智能火,才能焚燒你實執的薪。定中觀無真實,不是墮斷邊。)
「若稱謂有詞,魔東祭物西,賊原追于林,如是奇因果,喻義二皆知。」
(魔在東門,祭物送西門;賊在曠野,而去叢林中尋。)
「慎重重複說:我乃于無實,根本定之中,我雖未可見,然非墮常斷,此故除斷邊。」
(雖然我不是真實有,在定中已見不到我,但不會墮常斷邊,如鏡中像,緣起顯現。)
「因為空基之,我存故無我,此邊汝盡除。置時我若在,明有於無實,觀矣莫於別。此斷除常邊,於此觀無實,木蟻喻成謬。若未觀無實,則立木蟻喻。」
(因為性空緣起,緣起性空,破有無邊。而不是你所說的,空成一無所有的斷邊。你所說的譬喻不對。)
「定時無我故,誰作無實觀?離空基性空,屬何汝言之!三輪患無慚;上下為無愧,癡心自無明,名副其實矣!我言真實語;汝說虛假詞,有因自他惑,斷虛說諦語!廣如日陽升,幼蛙拉朵似,為諸喜慧增,學者思愧故,忍性自應擔,於吾願無罪。」
(實執無明,強詞奪理,盡說虛妄語,不會損害無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