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4/28 12:24:10
學習次第 : 進階

喇嘛網 日期:2012/04/28 12:23:30   編輯部

講述:甘丹赤巴  日宗仁波切

中譯:如性法師           手錄:鶴 林

(二十八)2012年4月8日 (上午)大悲精舍

首先在還未聞法之前,我們必須調整聞法的動機,為了利益如虛空般的一切有情,我希望能早日成辦圓滿的佛果,以這樣的動機來聽聞今天的大乘法。

今天所要為各位介紹的是《入菩薩行論釋》第五品«護正知»,在這一品當中,廣泛的宣說正念、正知的重要性。為什麼要特別的提到正念以及正知?在之前我們也有稍微的介紹到,菩薩在發心之後,必須要修學菩薩行,而眾多的菩薩行可以統攝在三種的律儀裡,對於這一點,宗喀巴大師在《功德之本頌》裡面也有提到,一位發心的菩薩如果沒有辦法修習三種的律儀,是沒有辦法成辦圓滿的佛果。所以雖然發心它有許多的利益,也能夠累積許多的資糧,但是在發心之後,如果沒有辦法如實的修學菩薩行,最終還是沒有辦法成辦圓滿的佛果。

而以發心而言,如果想要發起真實的菩提心,在此之前必須要先發起大悲心,而生起大悲之前,我們必須藉由思維自己身上所承受的苦來生起出離心。如果對於自身的苦,沒有辦法生起不忍的出離,這時我們對於他人所承受的苦,也沒有辦法生起不忍的大悲。所以一開始我們必須要先思維自己所承受的輪迴總苦,以及惡趣別苦,而讓內心中生起出離。生起出離之後,我們會對於解脫生起希求,而這樣的解脫並不是小乘的解脫,而是大乘的解脫。「大乘的解脫」簡單而言就是無住涅槃,「無住涅槃」是不住輪迴的有邊以及小乘的寂邊,所以獲得無住涅槃才是我們最終的目標。而要以什麼樣的方式才能夠獲得無住涅槃,這時我們必須要修學三種的律儀。

三種的律儀分別是:律儀戒、攝善法戒以及饒益有情戒,而這當中最重要的就是律儀戒,律儀戒以它的本質而言是共大小乘的。提到了共大小乘,所謂的「共大小乘」就是指不管是小乘的行者,或者是大乘的行者,都必須要修學的內涵,我們稱為共大小乘。提到了小乘,有時我們的內心中,對於這個名相會覺得這好像不怎麼樣,甚至看不起它,但實際上小乘當中有很多的法類都是相當重要的。以現今我們所介紹的律儀戒而言,比方說別解脫律儀,別解脫律儀就是共大小乘,不管是出家的沙彌、比丘,或者是在家居士,都有受持別解脫戒。但如果沒有受持別解脫戒,比方說天人,或者是在這個人世間,有很多的人並沒有機會受持別解脫戒,這時他們所持守的律儀戒,應該是以「斷十惡」的律儀為主,這是一切律儀的根本。所以想要如實、如法的持守斷十惡的律儀,就必須要藉由正念以及正知的力量來守護。所以在第五品當中,廣泛的宣說正念、正知的重要性,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如此。

 

    現今我們絕大部分的人,都沒有受持別解脫戒,但是不管你有沒有受持別解脫戒,我們都必須要遵守斷十惡的律儀,這是最根本、而且也是最重要的。如果能夠精勤的持守斷十惡的律儀,縱使沒有受持別解脫律、菩薩戒、密乘戒,也沒有太大的關係。但如果以斷十惡的律儀作為基礎,同時能夠受持別解脫律儀、菩薩律儀、密乘律儀當然是最好的,在別解脫律儀當中最殊勝的不外乎是比丘戒,所以如果有機會能夠出家,並且受持比丘戒,將來利益眾生的層面也會增廣。有受持比丘戒的人,相較於沒有受持比丘戒,但是有受持密乘戒、菩薩戒的人而言,受持比丘戒它能夠利益眾生的範圍是比較廣泛的。

但是否一定要出家受沙彌戒、比丘戒呢?並不是!比方說,過去的成就者──瑪爾巴尊者。瑪爾巴尊者他也沒有受持沙彌戒或是比丘戒,他是一位圓滿的居士,並且在一生一世當中就成就了圓滿的佛果;而種敦巴尊者他是梵行居士,他也沒有出家受戒,但是他們在當下的那一生都有非常高的成就。所以從過去的公案裡面我們就可以知道,學法並不一定要出家修行,當然能夠出家修行是最殊勝的,但是最主要的關鍵,是在於我們能不能夠持守清淨的律儀。如果沒有辦法持守,你受一堆的戒也沒有用,所以質比量更為重要。如果你能夠持守,這時你去受持律儀,對你自己才會有幫助;如果沒有辦法持守,你受一堆的戒,其實對自己是有傷害的。所以這是第一個部分,我們必須要以斷十惡的律儀作為基礎。

而提到斷十惡的律儀,有很多的人他可能不了解,為什麼在詮釋斷十惡的律儀時,要特別的強調斷除七種的惡行,這一點我們必須要特別的作介紹。所謂「斷除七種惡行」,這當中的「七惡行」,是指「身」的三種惡行,以及「語」的四種惡行。為什麼要特別的強調這七種的惡行,因為我們就是藉由身語的七種惡行,直接的去傷害周邊的有情,所以這一點是我們必須要馬上斷除的。而更進一步的提到,如果你想要斷除七種的惡行,就必須要防範七種惡行的所依,也就是「心」的三種惡行。比方說我們必須要控制內心當中的貪念、邪見,或者是傷害他人的惡念。

為什麼我們必須要控制內心當中的這些煩惱?是因為如果我們沒有辦法控制內心當中的這些欲望、煩惱,縱使暫時我們沒有去傷害他人,但是由於我們內心當中的貪欲越來越熾盛,你當下雖然沒有行偷盜,但是由於內心煩惱不斷的增長,到最後你就會忍不住想要去偷別人的東西;相同的,傷害他人的惡念、邪見也是如此。所以一開始我們應該要防範的是身語的七種惡行,更進一步的去斷除內心當中生起七種惡行的所依──也就是心的三種惡行。

    提到了斷十惡的律儀,斷十惡的律儀它對我們的今生以及來生,都會有一定的幫助。甚至說以世界和平的角度而言,如果地球上的人,都能夠遵守斷十惡的律儀,很自然的我們這個地球上就會充滿祥和的氣氛。但如果不是如此,人心充滿著貪欲、瞋恨、愚癡種種的煩惱,這時縱使在外境上我們想各種的方法讓世界和平,但是這個目標是很難達成的。人必須要懂得知足,必須要懂得如何才能夠不去傷害對方、去利益對方,如果人心能夠往善的方面去發展,這時世界和平的目標自然的就會很容易達成;但如果不是如此,如果我們沒有辦法遵守斷十惡的律儀,不要說是來生,縱使是在今生,我們想要獲得的安樂都很難成辦。

所以過去導師釋迦世尊有特別的提到斷十惡的律儀,為什麼他要特別的強調這十種的善業以及十種的惡業?雖然說惡業它的種類非常多,但如果世尊祂一一的為我們介紹所有的惡行,對我們而言,我們不僅沒有辦法去實踐,甚至連它的內容都會搞不清楚,所以世尊將所有惡行統攝在十種的惡行當中,而告訴我們這十種惡行是應該要斷除的。所以如果我們能夠斷除這十種的惡行,透由這樣的力量,絕大部分的惡行都能夠自然的消滅。相同的道理,如果我們能夠成辦十種的善業,很自然的眾多的善業,在此同時都能夠具備。所以斷十惡的律儀,不管是有宗教信仰的人也好,沒有宗教信仰的人也好,如果在這個地球上,人人都能夠遵守斷十惡的律儀,其實對我們的地球,對我們生活的環境是最有幫助的。

在過去有很多的人會提倡像共產主義等不同主張,但是為什麼現今像共產主義的這種主張,它沒有辦法延續,這是因為推行的人,他在推行的當下,他沒有辦法很誠實的來作這樣的事情。它裡面雖然有很多的規範,它也告訴我們不應該偷、不應該殺等種種的道理,但是執行者他並沒有辦法如實的去執行,所以對於這一點,達賴喇嘛尊者他也時常提到,雖然共產主義裡面有很多的優點是值得我們去學習的,但現今提倡共產主義的這些人,他本身並沒有辦法如實的去掌控共產主義的精神,所以絕大部分的國家都會把這樣的一種主張慢慢的推翻掉,所以想要藉由這樣的主張,達成世界和平的目標是很困難的。以我們而言,我們都會認為自己是學佛的佛弟子,雖然學習佛法非常的重要,但是如果我們是假藉著學佛的名義,而做出許多不如理法的事情的話,這倒不如不要學習佛法。

而共產主義之所以沒有辦法穩定的發展,另外一個原因,是因為推展這種思想的人本身,他們所追求的都是今生的安樂,他並沒有辦法透由業果的道理而看到更長遠的目標,所以他否認今生行善來生會獲得快樂的這一點,他也不同意今生造惡來生就會感苦,所以這樣的思想它本身是不堅固的。而看看我們的佛教,現今佛教很重視的就是「業果」的觀念,修學業果的法門,並不是為了今生而是為了來世,所以我們的目標是比較長遠的。但是雖然佛教的教義它是提倡業果,但是修學佛法的佛弟子嘴巴上面說有業果,但實際上的行為卻不是如此。有很多的人在思維業果的法門時,他會認為「難道真的就像佛所說的就是如此嗎?這有可能只是佛說說罷了,實際上的現狀並不是這樣!」我們內心中或多或少都對於業果的道理會產生懷疑,但其實這一點是很嚴重的,為什麼?

在十種的惡行當中,最嚴重的就是「邪見」,所謂的邪見就是不承認有前後世,不承認有業果的一種見解。如果外道徒,因為不承認有前後世,不承認有業果,這也就罷了!但是以修學佛法的佛弟子來說,整個佛教的中心思想是圍繞著業果在打轉的,如果這時我們都還不承許有業果、有前後世,沒有辦法對於業果生起信心的話,這是非常危險的一件事情。所以這一點他就如同人的命一樣的珍貴,如果人沒有命就沒有辦法生活,相同的,整個佛法的中心思想就是圍繞著業果。所以在昨天的課堂裡面我們也有提到,必須要對於業果取捨的道理,以及三寶生起勝解信,它的原因就是如此。

    尤其在現今教法慢慢衰敗的這個時刻,持守斷十惡的律儀就顯得格外重要。對於這一點,之前我在印度德里參加了一個會議,在這個會議的最後一天,達賴喇嘛尊者他來到了現場,並且對於現場的這些人做了一個簡單的開示,他提到:我並沒有辦法全程的參加這個會議,中國他們也不希望我來參加這個會議,而我也認為我參加這個會議,對各位或許也不會產生太大的幫助。但是他最後就提到了,尤其是有宗教信仰的人,在這當中又以佛教徒為主,我們佛教徒是承許有「業果」的,但是我們承許業果的方式,絕大部分都只是嘴巴上面說說有業果的道理,但卻很少人去實踐業果的精神,他說這一點是他最擔心的一件事。他根本不擔心中國會用什麼樣的方式來傷害他,因為很多決策者他本身是不承許有業果的。所以對於這樣的人根本不需要生起瞋念,我反而悲愍這些人,由於他們不懂得業果,而造作了種種的惡業。而我內心最擔心的就是,我們跟隨著導師釋迦世尊的這群佛弟子,以及世界和平的這件事情。追隨佛的佛弟子,由於沒有辦法實踐業果的精神,所以現今有很多的人都只是嘴巴上面談論業果的道理,但他的所作所為卻不是這麼一回事,這是他最擔心的,這也是我們最應該注意的,如果我們沒有辦法實踐業果的精神,其實是相當危險的事情。以整個世界的和平我們來探討的話,如果國以及國之間,彼此解決問題的方式,都是以發動戰爭傷害對方的這種方式來解決問題的話,世界和平根本沒有基礎可言。如果一個國家中,每一個人都是想要去傷害對方、殺害對方,偷盜、搶劫,做一些不如理法的事情,我們縱使有很多人想要推動和平的理念,但是這樣的理念它完全沒有根基,所以不管是佛教徒,或者是非佛教徒,持守斷十惡的律儀,是相當重要的一點。

而在昨天我們也有提到,十種的惡行當中,身語的七種惡行是可以開許的。為什麼要特別的提到身語的七種惡行是可以開許的?這是因為我們絕大部分的人造作惡業,比方說以造作殺業而言,為什麼我們會去殺害對方,這是因為我們內心充滿了貪、瞋、癡種種的煩惱,有的人是因為貪念而殺害對方,有的人是因為瞋恨對方而殺害對方,有一些人是因為內心無明愚癡的緣故而殺害對方,所以我們造作殺業的動機本身是「煩惱」,所以所造作的行為是「惡行」。

但是以菩薩而言,菩薩的內心中沒有這些煩惱,而且他之所以要透由殺害對方的動作,來處理這件事情,是因為他內心充滿了慈悲。由於他思維:如果我不殺害對方,這時對方會造下種種的惡業,來生必須受苦的緣故,所以當下他生起了悲心,而造作殺害對方的行為,所以他的動機本身沒有任何的煩惱,而是充滿著慈悲。所以是以利他作為動機,而更進一步的付諸於行動來殺害對方。如果他的動機本身是清淨的,是以利他作為出發點,縱使當下的行為是殺害了對方,但是他所造的業是善業。不僅是善業,就如同昨天我們在公案當中提到的,由於殺害了這個人,而讓這位菩薩能夠在短短的時間當中,累積了將近萬劫的資糧,最主要的關鍵是在於他內心當中,完全是以利他作為出發點而做這些行為。所以菩薩他們作這些行為,是有它特殊的目的,而且他內心的動機,跟我們一般人造惡的動機是截然不同的。

丑三、學饒益有情戒之理(分三)

寅一、專修利他,

寅二、自不染罪學攝他行(分二)

卯一、財攝(分三)

辰一、施與不施衣食之別

辰二、莫因小事損害自身

辰三、說明施身之時及目的

卯二、法攝

寅三、護有情心學無罪行

辰一、施與不施衣食之別(151“)

接下來我們看到《入菩薩行論釋》第五品,«護正知»。昨天我們介紹到「學饒益有情戒之理」分三:一、專修利他,二、自不染罪學攝他行,三、護有情心學無罪行。我們今天看到第二個科判,「自不染罪學攝他行」。所謂的「自不染罪」是指,自己本身不被罪墮所染污,而這當中最主要的關鍵就是在於造業的動機,如果造業的動機清淨,我們所做的行為就能夠歸屬於善法,所以這個地方提到了「自不染罪學攝他行」。而這個科判當中的內容分二:一、財攝,二、法攝。首先第一個科判,「財攝」分三:一、施與不施衣食之別,二、莫因小事損害自身,三、說明施身之時及目的。首先第一個科判,「施與不施衣食之別」。

偈頌:當施墮倒處、無怙住戒者,應適量而食;三衣餘盡施。

正文,如云:受用食時,若有倒處──畜生、餓鬼,或之病患等,在我們吃飯的時候,如果周邊有墮顛倒處,這當中的「顛倒處」指的是惡趣。如果周邊有墮惡趣的有情,比方說畜生當中的狗、或者是鳥,餓鬼當中的非人,或者是沒有人照顧的病患,或同梵行,或者是持守禁戒的功德田,亦其份,這時我們必須將我們所擁有的食物,分成幾份然後分給其他的人,一切時處皆應適量。所以不管在什麼樣的時間點,我們都應該適量而食。謂遠離依食所生諸罪,適量而食;在這個地方有特別的強調,我們應該要遠離因為飲食所產生的罪過,而這當中的食,比方說酒、肉、煙等等,都是盡可能要避免的。

而這當中我們先談到「肉」,吃肉本身是不是惡業?是需要探討的。但不能否認的是,吃肉跟殺生是有一定的關聯性。也就是因為有這樣的關聯性,薩迦班智達在他的論著裡面就有特別的提到,如果要食用肉類,只能夠食用自然死亡的屍體,不能夠藉由人力去殺害對方,然後食用對方的肉體,這是不允許的,而只能食用自然死亡的這種肉體。但是對於這一點克主傑尊者他有不同的解釋,他認為如果真的要吃肉的話,吃自然死亡的肉其實對於身體不僅沒有幫助,反而會有傷害,所以這時他用比較寬鬆的角度來探討這個話題。這時克主傑大師他就提到,如果我們要吃肉只能吃淨肉,所謂的「淨肉」是指,它並不是為了我們所殺的一種肉,這種情況也就是你並沒有當下看見,你也沒有聽到,或者你也不會懷疑對方是為了你而殺害某一種動物,提供你吃這樣的一種肉類。所以這樣的解釋方式是比較寬鬆的,而之前薩迦班智達所詮釋的內涵是比較嚴謹的,所以就有兩種不同的解釋方式。

而提到了「酒」,喝酒本身是沒有惡業的,但是由於藉由喝酒會產生種種的惡行,甚至喝酒之後,有很多的行為並不是喝酒的人本身所能夠控制的緣故,所以佛在制戒時特別的強調不能喝酒這一點。甚至他嚴格的規定,他周邊的弟子連一滴酒都不能碰。如果喝酒他就說:如果你要喝酒,你就不要當我的弟子,所以他對於這一點是非常嚴格的來探討。所以提到了酒肉、或者是蒜頭,這些有味道的食物,都要盡可能去避免。所以提到「謂應遠離依食所生諸罪,適量而食」,所謂的「適量而食」,如果將我們的胃分成三等分,其中的一等分是裝食物的,而另外一等分是裝水的,而最後的一等分應該是放空的,也就是要讓風、要讓氣能夠通行,有「氣」這時候我們所吃的食物才能夠消化,所以提到了適量而食。

動機等如《親友書》中所說而行。在《親友書》當中有提到一個偈頌,「應知飲食如藥品,無貪無瞋而受用,非為驕故非慢故,非壯唯為住其身。」這個偈頌在《菩提道次第略論》的第43頁的最後一行有提到,在吃飯的時候,我們應該用什麼樣的動機來吃飯,所以提到「動機等如《親友書》中所說而行。」菩薩比丘唯除祖衣、七衣、五衣外,有資具應盡施捨。在偈頌裡有提到「三衣餘盡施」,對於出家的比丘而言,除了三種法衣之外,其餘的資具都可以布施。若有多餘三衣資具,亦應施捨,如果一位法師,他有一套以上的三衣,這時候多出來的三衣,也能夠布施給其他的人;僅有一套則不應施,障梵行故。

辰二、莫因小事損害自身

偈頌:修行正法身,莫為小事傷。倘若如此行,速滿有情願。

正文,若善守護修行正法,將能成辦自他廣大義利,莫為利他事而作損,應如防護傷口。如果我們能夠好好的照顧我們所獲得的人身,藉由人身能夠成辦廣大的自他二利,所以不應該為了微小的利益而傷害我們的身體,應該如同保護我們的傷口來保護我們所獲得的人身。倘若如此,便能依暇滿身圓滿三學,由此迅滿有情願。如果我們能夠善加的保護我們的人身,藉由人身能夠成辦三學,藉此能夠迅速的圓滿周邊有情的希願,這一點,如《四百論》云:「雖視身如仇,然仍應守護,雖然我們的身體它有種種的過患,但是在獲得人身之後,由於他是學習佛法的工具,所以我們必須要好好的守護,具戒長活命,由此生大福。」如果在獲得人身之後,能夠持守清淨的戒律,這時長壽對我們是非常有幫助的,因為如果我們能夠活得越久,這一段時間我們能夠累積的福報以及資糧就越多。

辰三、說明施身之時及目的

第三個科判,「說明施身之時及目的」。這個科判提到了,布施身體的時間以及目的。

偈頌:悲心未清淨,不應施此身;今生或後世,利大乃可捨。

正文,菩薩於初雖由意樂將己身等至誠施予有情,菩薩在一開始發心時,雖然藉由意樂將自己的身體、資財、善根等一切的物品,至誠的施與一切的有情,然因施捨身等苦行易生厭離、後易追悔,但對於初學的菩薩而言,布施身體的苦行,容易讓他們產生厭離,因為對於初學的菩薩來說,要布施身體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情,所以他很可能在布施了身體之後,而感到惋惜,或者是厭離,「後易追悔」在之後他會很容易感到後悔,故其愛他勝己之大悲心未清淨前,不應當以加行此身,所以當菩薩的心續中「愛他勝己的大悲心」,還未清淨、還未堅固之前,不應該以加行──也就是實際的行為來布施自己的身體,廣如《集學論》中引經所云,這一點如同《集學論》當中,引述了經文而清楚的提到:非時施予乃是魔業。什麼時候應該要布施自己的身體,什麼時候不應該布施,這一點在《集學論》當中有清楚的說明。而什麼時候我們應該布施自己的身體呢?若自方已遠離慳等布施障礙,如果我們的內心當中,已經遠離了慳吝等布施的障礙,也就是內心沒有任何的慳吝,無他過患,並且在布施之後,不會產生其他的過患,並能圓滿廣大資糧,無論今生或後世,此為成辦大利因時乃可。如果具備了以上的這些條件,這時我們是能夠布施自己的身體給其他的有情。

卯二、法攝(分三)

辰一、不可為具此行儀之聞法者說法

辰二、觀察聞法器之意樂差別

辰三、於信解大乘者不應令修小乘

辰一、不可為具此行儀之聞法者說法(153“)

偈頌:無病而纏頭、撐傘持刀棍、覆蓋頭不敬,勿為彼說法。

正文,於法及說法者者,勿為彼說;如果聞法者對於所宣說的法,以及說法者本身,沒有辦法生起恭敬心,不要為這樣的人宣說正法。而不恭敬,他會產生什麼樣的行為?其行儀中:無病而纏頭者、手上撐傘持刀棍,及以布等覆蓋頭者,亦不應為彼說正法。

辰二、觀察聞法器之意樂差別

偈頌:劣慧莫深廣,勿單為女子;於諸勝劣法,應等敬修持。

正文,於非聞器之劣慧者,深廣正法;對於非聞器的劣慧者,比方說:他並不適合聽聞空性的法類,這時,對於這樣的對象就不應該宣說甚深的空性道理。相同的,如果對方並不適合聽聞廣大行的這種法類,這時就不應該為他宣說廣泛的正法,所以提到「於非聞器之劣慧者,莫說深廣正法。」若無男子,亦勿單為女子說法;如果周邊沒有其他的男子,也不應該單獨的為一位女子宣說正法。又大小二乘諸勝劣法,各別分辨好壞、合理非理、彼為成佛所需方便與否,經中說此皆為謗法,在這個地方有特別的提到「大小二乘諸勝劣法」,大乘、小乘這兩者的區別,最主要是從所化機,就是佛當初宣說正法的對象來作區別。如果說法的對象是具備大乘種性,這時候佛所宣說的法稱為大乘法;相同的,如果說法的對象是具備小乘種性,這時佛為他們宣說的法稱為小乘法,所以大乘法及小乘法這兩者的區別,是從說法的對境──也就是所化機來作區分。以法的本質而言它並沒有勝劣,為什麼沒有勝劣?因為不管是大乘法或是小乘法,說法者都是導師釋迦世尊,而導師釋迦世尊之所以要宣說大小二乘兩種不同的法類,是為了要利益不同的有情而宣說的。所以以法的本質並沒有勝劣,它都是為了要利益眾生而宣說的一種法門。所以我們不應該刻意的去分辨,大乘法是殊勝,而小乘法不是如此。甚至以顯密的角度來說,有很多的人在學顯教的同時,他會毀謗密法;而有些人在學習密法的當下,他會輕視顯教,這也都是不應該的。所以提到,「又於大小二乘諸勝劣法,各別分辨好壞、合理非理、彼為成佛所需方便與否,經中說此皆為謗法」,如果我們刻意的去分辨法它的勝劣,或者是它的好壞,或者是什麼法是合理的?什麼法是不合理的?甚至有些人他認為某種的法是成佛所必需的方便,而另外的一類卻不是如此的話,這在經中裡面都有特別的提到,這樣的業是謗法的惡業,故彼等而修持之。

辰三、於信解大乘者不應令修小乘

偈頌:於廣大法器,勿令修劣法;莫令捨戒行,以經咒欺人。

正文,廣大法器、具大乘種性者,導入聲聞道中,劣法,如果對方他所具備的是聽聞大乘法的法器,並且具足了大乘的種性,這時不應該將對方引導進入聲聞道中,令彼修持劣法。雖然對於具足大乘種性的人,是可以宣說共大小乘的法類,但是不能夠把他引入聲聞道中,為什麼?因佛說此成墮罪故;如果對於具備大乘種性的人,我們只宣說小乘法,而把他引入了小乘道當中,佛對於這樣的行為有特別提到,造作這樣的行為是會成為墮罪。

莫令捨律儀戒行,謂彼堪為其器,然於彼云:「誦經、念咒即可清淨。」莫以經咒欺誑他。首先第一句話「亦莫令捨律儀戒行」,對於這一點,我們在早上的一開始就有提到,對於具備大乘種性的行者,甚至發心的菩薩,斷除身語的七種惡行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必須以持守斷十惡的律儀為基礎,在此之上如果能夠受持別解脫戒,不管是沙彌戒,或者是比丘戒,當然都很好,如果沒有辦法受持出家戒,也可以受持在家居士戒,如果連在家居士戒都沒有辦法受持,至少我們必須要受持斷十惡的律儀,對於這一點非常的重要。

現今有很多的人會認為,持戒這都是小乘的經藏當中所說的內涵,對於修學大乘法的人而言並不需要持戒,其實這樣的觀念是錯誤的。在三藏當中律藏是根本,而律藏當中最主要強調的內涵就是持戒,所以我們不應該有「持戒這是小乘的行者才需要做的事情,對於修學大乘法的我們而言是不需要持戒」的這種錯誤觀念,所以提到「亦莫令捨律儀戒行」。「謂彼堪為其器」,這當中「彼」的這個字,仁波切前後用了兩種不同的方式來解釋,第一種的解釋方式,這當中的「彼」指的是,具備大乘種性的這些行者,對於具備大乘種性的行者,我們不應該不為他宣說大乘的法類,而告訴他,你不需要修學這麼深廣的內涵,你只要誦經念咒就可以了,這是第一種的解釋方式。而第二種的解釋方式是以小乘行者的角度來作解釋,如果對方他最主要修持的內涵,是以修持別解脫戒為主的話,這時候不應該讓他捨棄守戒的這個部分。為什麼呢?因為對於這樣的行者來說,有些人會告訴他,你並不需要持守小乘的戒律,你只需要修學大乘法,在大乘法裡面有提到誦經或者是持咒,能夠淨化所有的惡業,所以你不需要持戒,你只要修大乘法,不管是顯教或者是密法都能夠淨化惡業,你持這麼多的戒律,只不過會浪費你的時間。或者是持守這麼多的戒律,你會感到相當的辛苦,所以我們以比較方便的這種道次能夠淨化惡業。

所以提到了「謂彼堪為其器」的這個「彼」,仁波切他雖然前後用了兩種不同的方式來解釋,但是他認為用第二種的方式來解釋,會比較符合這一段的文義。也就是有些小乘的行者,他是以持守別解脫戒為主,這時我們就不應該告訴他說,「你不需要持戒,你只要來學大乘法,因為在大乘法裡面有提到,誦經、念咒是可以淨化惡業的,所以你並不需要持戒」,我們不能夠用這樣的方式來告訴別人,叫別人不要持戒。「莫以經咒欺誑他人」,不能夠用在顯教或者是密教當中有特別的提到,誦經、念咒就可以淨化惡業的這個觀點,而告訴別人「持戒是不重要的」。接下來是第三個科判,「護有情心學無罪行」。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