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3/05/06 01:06:06
學習次第 : 進階
入菩薩行論釋 佛子正道(下冊)(第十講)
講述:甘丹赤巴 日宗仁波切
(十)2013年4月14日上午(大悲精舍)
三界法王宗喀巴大師曾在《菩提道次第攝頌》當中有提到:
「定如國王能掌控自心,入定不動猶如山中王,
出定能趣一切善所緣,能引身心堪能之大樂。
了知此理諸瑜伽尊主,應摧散亂怨敵恆修定,
瑜伽行者我如此修持,汝欲解脫亦應如是行。」
這個偈頌最主要提到的是「奢摩他」的內涵,在第一句話當中提到,「定如國王能掌控自心」,現今的我們沒有辦法掌控自心,反而是被心所控制,心又被煩惱所控制,所以直到現今我們都沒有辦法成辦圓滿的自利以及利他。無始以來直到現今,都不斷在輪迴當中流轉、承受痛苦,是因為我們沒有辦法控制我們的心;所以,如果我們還是沒有辦法控制我們的心,讓我們的心能夠安住在善所緣境上的話,我們還是會繼續的流轉下去。所以在第一句話裡面提到,「定如國王能掌控自心」,透由修學襌定,到最後我們能夠隨心所欲的掌控自心。並且在這句話裡面提到了一個譬喻,「定如國王」,在賢劫的時候有轉輪聖王,轉輪聖王因為有福德力,所以能夠統治四洲。透由修學襌定的行者,以襌定的力量也能夠完全的掌控自心,所以第一句話中提到了,「定如國王能掌控自心」。
第二句「入定不動猶如山中王」,當我們在心中生起襌定的時候,我們的心能夠完全專注在一個所緣境上,而這時最主要提到的是「止修」的內涵。提到了這一點,宗大師在廣、略二論當中都有提到,有很多人會誤以為:「所謂的修行就是只有止修」,但這樣的觀念是錯誤的,修行包括了觀修以及止修這兩部分。但有很多人會認為:「如果在修行的階段過度強調觀修,這會讓我們的心呈現出散亂的狀態。」所以很多人會提出:「在正修的時候應該以止修為主,而盡可能不要觀修。」但這樣的一種論點是錯誤的。
宗大師有提到一個譬喻,就像是在一堆穀物當中,我們取出了其中的一粒,但是你能夠告訴別人:「這等於所有的穀物嗎?」並不能。相同的道理,止修只是眾多修行當中的其中一種,我們並不能說止修就代表了全部;所以在修行的當下,必須以止觀雙修的方式來修行,才是最圓滿的。
宗大師在著述《菩提道次第廣論》的時候,有提到道次第的四種殊勝,其中有提到「一切佛經現為教授的殊勝」。但現今有很多的人會認為:「佛經裡面所談到的無常、無我等很多的觀念,只不過是要讓我們為他人介紹佛法時來使用的;或者是跟他人辯論的時候,能夠成為我們辯論的依據;或者是讓我們成為一位佛法的學者,所以佛經中才會提到這些觀念。」他們認為:「在正修的時候,這些都不需要思維。」但其實如果我們有這樣的觀念,就等於是毀謗了佛法,這是非常危險的一件事。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以《心經》為例,在《心經》當中,舍利弗尊者以及觀世音菩薩,這兩位聖者他們彼此之間有很多的對話,一問、一答,其實這都是觀修的內涵。但有很多的人會認為:「如果過度強調觀修,會讓我們的心呈現散亂,當我們的心散亂之後,有可能到最後變成胡思亂想。」他們會提出這樣的論點,但其實這樣的論點都是錯誤的。不僅宗大師在廣、略二論當中有破斥到,蓮花戒論師在《修次論》中也提出了相同的觀念,他最主要破斥的對象是支那和尚。支那和尚認為:「我們心中的善念、惡念都是分別心,既然是分別心,它就必須要遮止,所以不管是善念或是惡念都是要遮止的。」他認為:「在正修的當下,什麼事情都不要想,這才是最圓滿的修行方法。」但其實這樣的觀念,都是有它的問題所在,所以蓮花戒論師在《修次論》中,也破斥了支那和尚。
以道次第為例,從一開始的「依師之理」直到「奢摩他」之前,所有的法類在正修的時候,應該是以觀修為主、止修為輔。所謂的「觀修為主」,是在正修的時候,應該是著重在觀修;而「止修為輔」的內涵,是在觀修之後,當我們對某一個法類生起了定解,這時要想辦法讓心專注在這個法類上,而當下我們所修的方式是以「止修為輔」。但進一步,如果我們所修的內涵是「奢摩他」的話,那它修行的狀態剛好是顛倒過來。修學奢摩他的行者,在正修的當下,應該是以止修為主、觀修為輔,所以應該要配合不同的法類,在正修的時候調整我們的修行狀態。
在之前所引的偈頌當中,第二句話「入定不動猶如山中王」。襌定最主要是要設法讓我們的心,能夠安住在某一個境界上,所以特別強調「住分」;既然修襌定的當下所強調的是住分,所以我們在修襌的過程中,如果過度的思維,會讓我們的心沒有辦法專注,所以在修學奢摩他的時候,是以止修為主、觀修為輔。但有一種情況,我們在修奢摩他的同時,如果心中生起了沉掉,這時必須透由「觀修」,而讓我們的心能夠回歸於原有的所緣境上。
舉一個例子,當我們在修奢摩他的時候,如果心已經沉下去了,這時候為了讓我們的心能夠再次的提升起來,必須透由「觀修其他的法類」,才能夠讓心恢復原有的活力,這時必須透由「觀修」才能夠讓心再次的提升;但提升起來之後,如果過度的觀修、過度的思擇,會讓我們的心又沒有辦法專注在所緣境上,所以這時又必須以「止修」為主,所以在修的當下,「止修」以及「觀修」這兩者應該互相配合。而在偈頌裡面有特別強調,「入定不動猶如山中王」,如果我們能夠不斷的串習,讓我們的心安住在所緣境上,到最後任何的因緣都不會干擾我們,我們的心能夠猶如須彌山王,如如不動。
第三句話「出定能趣一切善所緣」,在入定時心能夠完全專注;在出定之後,我們也能隨心所欲的,將我們的心安住在善所緣上面。出定之後,他最主要提到的是觀修,但所謂的「觀修」並不是胡思亂想,在觀修之前我們要有全盤的計劃,並且按照著計劃去實踐,也就是我們設定的計劃,必須要能夠付諸於實踐。比方說以「依師之理」而言,這時我們要了解在依師中,有哪些科判?哪些正理以及哪些經教的內涵?當我們作了全盤的準備之後,在「觀修」的當下,就要按照這樣的方式去修行。並不是說,這一法它是善法,所以我在修的時候可以隨便修,並不是這樣的方式!如果我們沒有全盤的計劃,想修什麼就修什麼,到最後我們還是沒有辦法控制我們的心,這樣的修行其實是不圓滿的。
第四句話「能引身心堪能之大樂」,透由止修以及觀修的方式,不斷地串習之後,到最後在我們的心中,能夠生起身心的兩種輕安之樂,所以提到「能引身心堪能之大樂」。在修的時候,由於修可以分為「止修」以及「觀修」,透由「止修」的力量所引發的身心輕安,這個階段是成辦「奢摩他」;而進一步,透由「觀修」的力量引發的身心輕安,所成辦的是「毗婆舍那」。
對這一點,如果更仔細來介紹的話,在一開始,我們在心中必須先成辦奢摩他(也就是止),設法讓我們的心緣在空性上,透由止修的力量讓我們的身心能夠獲得輕安,並且生起大樂,這時我們就成辦了「緣空的奢摩他」;而在緣空的奢摩他的基礎點之上,更進一步的,我們不斷的去觀察空性的道理、空性的內涵,透由觀察的力量,而引生出的身心輕安,這個階段是成辦「證得空性的毗婆舍那」。所以「止」修所引的身心輕安,是成辦緣空的奢摩他;而「觀」修所引發的身心輕安,是成辦證空的毗婆舍那,所以在這個地方也提到了,「能引身心堪能之大樂」。
「了知此理諸瑜伽尊主,應摧散亂怨敵恆修定,」如果我們能夠了解這個道理,在修行的時候,就能夠透由止觀雙修的方式,來摧毀我們心中散亂的怨敵,並且恆常修學襌定。「瑜伽行者我如此修持,汝欲解脫亦應如是行。」宗大師對弟子們教誡:我是用這樣的方式來修學襌定,也希望你們用相同的方式來修持。
這裡我們所提到的奢摩他是共內外道的。對於這一點,在宗大師所造的《菩提道次第廣論》當中,有非常詳細的介紹應該如何成辦奢摩他,所以在這個地方我們就不多說。在成辦奢摩他的時候,奢摩他的所緣境有很多種,但在《廣論》裡最主要強調的所緣境,是緣著「佛身」來修奢摩他;並且進一步的,也有提到透由「八行」來斷除「五過」的內涵;並且在成辦奢摩他之前,我們會經過「九住心」的階段,而要以什麼樣的方式來修學九住心呢?必須藉由「六力」以及「四作意」來修學九住心,進而成辦奢摩他。
宗大師在《菩提道次第廣論》的一開始提到了:「今勤瑜伽多寡聞,廣聞不善於修要」這兩句話。這兩句話配合我們今天的主題,有很多人很想要修學襌定,也試著去修學襌定,但是它並不清楚在經論裡面是如何介紹修學襌定的道理。所以在正修的時候,誤以為心中的「沉沒」就是真正的襌定,其實這並不是如此。在修學襌定的過程中,我們心中現起細分的沉沒時,心還是能夠安住在所緣境上,但心安住的同時,並沒有辦法清楚地呈現所緣境的行相;所以這顆心,縱使能夠安住在所緣境上,它還不算是真正的奢摩他,也就是它並不是真正的襌定。但很多人不了解這個道理,所以會誤將「細分的沉沒」當成是奢摩他來修習,所以修了很多年之後,也沒有任何結果。
另外一種可能,「廣聞不善於修要」,有一類人學習經論學了很多年,他也了解應該透由什麼方式來修學奢摩他,但是他內心不見得想修;或者是在正修的時候,完全抓不到要領,其實這兩種情況都應該避免。尤其是第二種,有很多人學習經論學了很多年,了解了很多經論的道理,但是準備要修行的時候,這時他找了另外一個人來教他道次第的內涵,或者是請他傳述某種修行的要領、口訣,這樣的修行方式是完全錯誤的。我們在正學的時候,我們所學的經論,就是我們正修當下必須修持的內涵;它就像一個珍寶,既然我們手中有修行的珍寶,在實踐的時候、在正修的時候,我們就要好好的使用我們手上的這塊寶,而不是將我們手上的寶丟棄,然後再到別人的面前,看是否能夠找到一塊修行的珍寶,其實這樣的方式是完全錯誤的。所以很多人,他們會認為格魯派只是一個會解、講說的教派,他們並沒有真正的實修;這句話從某方面而言它是正確的,並不是每個格魯派的行者他都重視實修,但是不是能夠以偏概全?也不能!
在之前我們提到修學奢摩他的時候,必須藉由成辦「九住心」,最後才能夠生起奢摩他。提到九住心,對初學者而言,想要在短時間之內依序的成辦九住心,的確有它的難度;但是至少我們可以設法成辦前三住心。第一住心是提到「內住心」,其實這對很多人而言並不困難。只要我們設法讓心專注在所緣境上,不管它的時間長短,這時都代表我們的心中有「內住心」。之後不斷地串習,當我們的心安住在所緣境上的時間,能夠維持一分鐘、兩分鐘左右,這時我們就成辦了九住心當中的第二住心「續住心」,以這樣的方式成辦前三住心,並不困難。而接著透由不斷的串習,當我們的心能夠隨己所欲安住在所緣境上,並且獲得了身心輕安的大樂所攝持的話,就表示我們已成辦了圓滿的奢摩他。
對於一個修持顯教的行者而言,如果想成辦奢摩他,在道次第中,最主要提到的所緣境是提到了「佛身」,也就是設法讓我們的心能夠安住在佛身上,將佛身的樣貌清楚地顯現出來。或許在短時間之內,我們並沒有辦法成辦奢摩他,但至少我們起了個頭,讓我們的心能夠比以前專注,其實這對我們修學善法是有幫助的。我們行善之所以不得力,是因為我們的心過度散亂,所以為了要控制我們的心,讓我們的心不要處在散亂的狀態,我們必須要修學奢摩他。但有些人會認為,以我的條件怎麼可能成辦奢摩他?如果一開始你就放棄了,你怎麼可能會有成功的一天呢?縱使短時間內,我們沒有辦法成辦真正的奢摩他,但至少在修行的過程中,已經設法讓心能夠比以前安住一分,這時我們行善的效果也會比以前多一分,其實這對我們都是有幫助的。所以並不一定要要求自己,在短時間之內一定達到某一個目標,你只要肯去做,做了之後就會有它的功效出現。
而提到了成辦奢摩他,在昨天我們也有談到,如果修學奢摩他的條件──也就是成辦奢摩他的資糧都具備的話,想成辦奢摩他並不困難。而在道次第裡面,也有提到六種修奢摩他資糧:第一「住適宜處」,我們要找到適當的場所來修學奢摩他。第二「少欲」,並且平時要讓我們的心處在少欲、而且知足的狀態,所以第三點是提到了「知足」。第四「離諸雜務」,並且在正修的時候,不要有太多的雜事,因為雜事會讓我們的心沒有辦法專注。第五「戒律清淨」,提到了戒律清淨,如果是在家居士,我們最主要行持的是斷十惡的律儀;如果是出家法師,沙彌應該持守沙彌戒,而比丘應該持守比丘戒,並且在違犯之後,應該盡速的懺悔。第六「斷除貪等分別」,我們平常內心不要有過度的執著,要設法讓我們的心保持在平靜的狀態下來修行。
如果這些條件都具備的話,努力的修持,最慢五、六個月就能夠成辦奢摩他,甚至有些利根者在一、兩個月當中,就能夠生起奢摩他。提到這一點,過去有一位修行人,他名叫做根尼瑪。這位修行人,是北頂學院的一位大修行,他有對周遭的弟子提到說:「想要成辦奢摩他並不困難,真正困難的是生起殊勝的菩提心,這才是困難的。」如果我們具備了成辦奢摩他的資糧,想要成辦奢摩他一點都不困難;但是如果在成辦奢摩他之後,我們沒有持續去練習、沒有持續去串習的話,它也會有退失的現象發生,這些都是透由他本身的經驗,然後來告訴弟子的。
由於這位上師有奢摩他,藉由奢摩他他成辦了神通,所以很多人去請他卜卦,他都可以很清楚的告訴對方:「某某人在死後投生的地點」,所以會有很多人去尋問他相關的事情。提到了這位上師,這位上師在過去有很多不可思議的公案。過去他曾在不丹修行很長的一段時間,而且我聽說,在他的關房附近有很多野生的豹會出沒;這些野生的豹不僅不會攻擊那位上師,而且還會在他關房的四周圍,圍繞起來保護他。有時,牠們一發現有人接近的時候,牠們會集體對外吼叫,所以這些野生的豹,就是圍繞在這位上師關房的附近,然後時時刻刻保護著他,讓他能夠專注在修行上。
在上一堂課,我們有提到必須思維「串習貪欲」所帶來的過患。為什麼要特別要思維串習貪所帶來的過患?是希望我們能夠藉此來降低我們心中的執著。並且在講述的時候,講述的對象,最主要針對的是出家法師,因此,在最後一段有提到:一位出家人,不應該以身處在寺院為滿足,或者是不應該以身處在寂靜處為滿足。身處在寂靜處,並沒有辦法調伏我們的內心,這時我們要設法讓心能夠安住在善法上,才能夠圓滿沙門之義;所謂的沙門提到的就是「修善者」,所以這一點是我們要特別注意的。我們是否一定要成辦奢摩他?因人而異。如果你想成辦,你就必須要去具備成辦奢摩他的資糧。
提到了這一點,尊者達賴喇嘛法王也有說:「如果行者本身是以修顯教為主的話,這時在修學奢摩他之前,必須要具備有成辦奢摩他的資糧;如果成辦奢摩他的資糧,想生起奢摩他並不困難,但真正困難的是,要能夠具備奢摩他的資糧,這一點是很困難的。但進一步,如果這位行者他是修學密法,透由修學密法,縱使成辦奢摩他的資糧並沒有辦法完全具備,但由於所緣境的殊勝,以及所修儀軌《本尊瑜伽》的儀軌殊勝的緣故,所以縱使成辦奢摩他的資糧並不是非常的圓滿,但是透由所緣境以及儀軌的殊勝,這時藉由密法想要成辦奢摩他,似乎是比較容易的。」我相信這是從法王他自己的經驗中,而闡述的一個道理。
接下來我們看到第八品的第39個偈頌。
卯二、思維貪欲之過
偈頌:39、現世及來生,諸欲引災禍;今遭殺縛砍,來世入地獄。
釋文,若貪諸欲,將於現世及來生中引大災禍,如果心過度的貪求,這會造成現世以及來生的種種災禍;以今生而言,今生遭人殺害、束縛、砍斷肢體,因為心中生貪,會衍生出許多的紛諍,甚至我們會想要偷盜、殺害對方,我們的行為在造作的當下,也會遇到許多的危險,在文中是提到了遭人「殺害」、「束縛」,如果我們犯下惡行,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砍斷肢體」,來世則入地獄等處,生起貪念造作了惡業,將來會感得投生地獄等處。《月上童女請問經》云:「因欲而墮有情獄,因為心中生起貪念,將來會墮入大有情地獄,餓鬼畜生由貪成。」
寅二、思維身等體性不淨(分二)
卯一、觀寒林相而思過患(分六)
辰一、無有堪嚐之果
辰二、最終不出棄於寒林
辰三、不應慳吝守護自他軀體
辰四、不應佩帶飾品
辰五、應極怖畏
辰六、不應貪著衣所覆體
卯二、結合生時現法思維
寂天論師在講述以下的內涵時,是配合當時印度的風俗民情來介紹的;而講法的對象,最主要是出家法師,因此在講述的時候,特別強調女子身的過患。
辰一、無有堪嚐之果(62)
偈頌:40、月老媒婆前,何故屢懇求?為彼全不顧,諸罪或惡名,
41、縱險亦前往,財物願耗盡;只為擁抱彼,暫得大喜樂。
42、然除骨無餘;與其極貪戀,非我自主軀,何不趣涅槃?
釋文,何故為能成家,而於月老、媒婆面前屢次懇求:「願助我與某甲長相廝守!」世間人為了能成家立業,而一再的在月老以及媒婆面前懇求,希望你們能夠幫助我與某人長相廝守。為得彼女,全不顧忌諸罪或惡名聲,為了得到某個女子完全不會顧忌,在當下我們所造的罪業,或者是因此而感得的惡名,縱存恐遭他人危害等諸風險,亦寧前往,為彼情願耗盡財物,縱使我們在追求某個人的時候,有可能會受到他人的危害等種種的風險,但是我們也寧可前往,並且為了所愛的人耗盡所有的財物;只為擁抱彼身,暫得極大喜樂,而最後我們所追求的是什麼?只希望能夠擁抱對方的身體,暫時獲得一種短暫的大樂。然所貪身,除骨骸外無有餘物,但我們所貪求的對象,除了骨頭、血肉之外,沒有其他的東西;與其極度貪戀從初非我所有、亦非自主、全無意義之軀,何故不趣涅槃?為什麼我們要極度的貪戀──從一開始並不是我們所擁有、也不是我們所能夠控制、而且對我們而言毫無意義的身軀呢?「何故不趣涅槃?」為什麼我們不把這些心力放在修學解脫道上,而追求涅槃的果位呢?應斷貪欲而精勤修解脫之道。
辰二、最終不出棄於寒林(63)
偈頌:43、雖欲托臉頰,然彼羞垂視;葬前見未見,悉以紗覆面。
44、汝所迷容貌,今明現於前,鷹掀其面紗,既見何故逃?
釋文,猶如娶妻,初時雖欲托其臉頰,然彼含羞垂視,在娶妻時,會急著想要看到新娘的臉,而將新娘的頭紗掀開,用手托起對方的臉頰,對方卻害羞的往下看;葬寒林前,餘人見或未見,悉以紗覆其面,但是在死後,葬在寒林之前,不管其他人有沒有見過她,「悉以紗覆其面」,這時都會用一塊布將她的臉蓋住。汝所迷惑、貪著容貌,如今明現於前,所以你之前所迷惑、貪著的容貌,如今很清楚的就在你的面前,彼死歿時,鷹於寒林掀其面紗,
並且葬在寒林的時候,因為禿鷹想要吃她的肉,所以會掀開遮在她臉上的面紗,既已明見其貌,何故逃離?既然你已經清楚地看見她的容貌,為何還要害怕的逃走呢?爾時汝仍應貪。就像最初你貪著她的容貌,相同的,她在死後你看到她的容貌時,照理說也應該生起貪欲才對,而不應該逃離現場。
辰三、不應慳吝守護自他軀體
偈頌:45、昔日他窺視,汝即忙守護;今鷹食其身,吝汝何不護?
釋文,昔日他男窺視汝婦,汝即嫌怨而忙守護,過去其他男子偷看你的愛人時,你馬上會心生猜忌、怨恨而急忙守護;今禿鷹等噉食其身,吝嗇者汝何不守護?當她死後丟棄在寒林中,身體一塊塊被禿鷹、狐狸吃掉時,吝嗇的你為何不去保護她呢?理應貪彼而守護之。照理說她們是同一個人的身體,所以如果過去,你會因為他人偷看你的愛人,而急忙去守護的話,當禿鷹以及狐狸在吃掉她身體的肉時,這時你也應該急忙保護她才是啊!
辰四、不應佩帶飾品(64)
偈頌:46、既見此肉堆,為鷹等獸食,何以檀香飾、花鬘供牠食?
釋文,既於寒林見此屍體肉堆,正為禿鷹、狐等猛獸噉食,何故復以花鬘、檀香及金飾等供養牠食?既然在寒林中,你已經見到了禿鷹以及狐狸等猛獸,正在吞食你愛人的屍體,那為何還要用花鬘、檀香以及金飾等,供養牠們的食物呢?於命存時,亦不應當佩帶飾品。在我們還活著的時候,身上佩帶飾品其實沒有多大的意義,因為最終我們都會面臨死亡,在死亡之後,我們的身體其實就是其他動物的食物。
辰五、應極怖畏
偈頌:47、若汝見白骨,靜臥尚驚恐,走動如活屍,何不心生畏?
釋文,處寒林時,若汝眼見白骨靜臥,尚且心生驚恐而逃,走到寒林時,如果你見到一堆堆不會動的白骨散落四處,當下會心生驚恐而迅速地逃離現場的話,今命存時如同活屍,由其等起令身走動,你的愛人在活著的時候,其實她就像活的屍體,「由其等起」,她之所以會動,是因為她心中有想動的念頭,她有這樣的動機,所以她的身體才會走動,如此思已何不心生畏懼?這樣思維過後,為什麼你不會對於活屍感到恐懼呢?照理說,在寒林中散落四處的白骨,它是不會動的、它也不會攻擊你,你看到之後內心都有如此的恐懼會生起的話,那當活屍在你面前走動的時候,為什麼你的心不會感到恐懼呢?理應猶如畏懼活屍,不應貪著。
辰六、不應貪著衣所覆體
偈頌:48、若貪著衣身,不覆何不欲?若彼已無義,何故擁著衣?
釋文,倘若貪愛著衣身軀,棄寒林時,衣不覆體,汝何不欲?如果你貪戀穿著衣服的愛人身體,當她死後棄置在寒林中,身上的衣服被禿鷹撕開時,你為何又不歡喜呢?應仍欲求此身。照理說你看到對方的身體,也應該生起歡喜才對。若棄寒林,彼已無義,則汝何故擁著衣人?如果你認為已經沒有必要貪戀屍體,這是沒有意義的話,那現在為何要擁抱著穿著衣服的人呢?難道說這個動作它是有意義的嗎?同為不淨體故。其實屍體跟現今你所擁抱的著衣人,這兩者以身體的本質而言,他們的本質都是不清淨的。
卯二、結合生時現法思維(分三)
辰一、現見不淨故不應貪(分五)
巳一、不應貪觸
巳二、破觀為淨
巳三、身心皆非可貪之處
巳四、結合自身思維彼等過患
巳五、身形非可貪處
辰二、由因了知故不應貪
辰三、故應破除耽著為淨
在之前我們最主要探討的是,「死後」所呈現的現象;接下來,在「生」的時候──也就是「未死之前」,我們應該如何思維?
巳一、不應貪觸(65)
偈頌:49、糞便與唾液,悉從飲食生,何故喜唾液,然惡臭糞便?
釋文:或曰:「吾喜女涎。」有人會說:「我喜歡與愛人親吻時的那種感覺。」糞便尿與唾液二果,悉從其因飲食而生,我們的大小便與唾液這兩樣東西,都是從飲食而產生的,汝於此中何故獨喜唾液,然惡臭糞便耶?既然這兩者,都是從不乾淨的因而產生的果,為何在這兩者當中,你只喜歡唾液,但是不喜歡臭糞便呢?彼二皆從不淨因生,果亦同為不淨物故。這兩者既然都是從不清淨的因所產生的,就表示這兩者的本質都是不乾淨的,既然都是不乾淨,為什麼你喜歡唾液,但不喜歡糞便呢?
偈頌:50、縱欲者不喜,柔軟木棉枕;謂不漏體臭,彼為不淨惑。
釋文:諸縱欲者不喜柔軟木棉軟枕,而喜女人觸感,縱欲的人他不喜歡柔軟的木棉軟枕,而喜歡在觸碰愛人時柔軟的觸感,如果我們追求的只是柔軟的觸感的話,照理說我們應該也要喜歡柔軟的木棉軟枕才對,因為它觸摸的時候感覺是很柔軟的;其身雖漏惡臭,然謂:「彼不漏泄體臭。」雖然對方的身體會排出很多的不淨物,但是我們絲毫都不在乎,甚至我們會說:「彼不漏泄體臭」,她的身體是不會排出這些不淨物,她的身體是很乾淨的。彼為不淨所惑,我們完全被不淨所迷惑,執為潔淨而生貪著。我們將不清淨的個體執著為淨,我們的心是顛倒的,因此在顛倒的狀態下才會生起貪著。
偈頌:51、愚劣欲者言:棉枕雖柔軟,不能共纏綿;於彼反生瞋。
釋文,愚昧低劣縱欲者言:「觸木棉枕雖覺柔軟,然不能與彼共纏綿。」這時又有人提到:「棉花枕摸起來的觸感雖然柔軟,但是在夜晚不能與彼纏綿。」於彼棉枕反生瞋恚,此乃顛倒執著,是故於觸不應生貪。其實我們心中對境所生起的執著,絕大部分都是顛倒的執著,所以我們對於觸感不應該生起貪著。
巳二、破觀為淨
偈頌:52、若謂厭不淨;肌腱繫骨架、肉泥粉飾女,何故擁入懷?
釋文,若謂:「吾厭不淨。」如果有人提到:「我其實很討厭不乾淨的東西。」既然是如此,則於肌腱所繫骨架、其上肉泥粉飾之女,汝又何故擁入懷中?既然你厭惡不淨物,這時愛人的身體是由肌腱所連結骨架,並且在骨架上,由肉泥粉飾出來的,這時為何你要將愛人擁入懷中呢?此不合理。
偈頌:53、汝身多不淨,恆常任汝用,然猶貪垢物,而圖她垢囊?
釋文,又汝自身已多不淨,恆常任汝盡情受用,先不論愛人的身體是否是不淨的,以你自己的身體來說,你的身體裡面已經有眾多的不淨物,「恆常任汝盡情受用」,這些東西都是你可以享用的,然猶貪愛不淨垢物,而圖她之垢穢皮囊,但你不會因此感到滿足,甚至你會貪圖愛人的臭皮囊,何故於自垢身心不滿足?為什麼你在擁有了一個不淨物之後,你不會對此感到滿足,還要去追求另外一個不淨物呢?此不合理。
巳三、身心皆非可貪之處(67)
在這個科判中,最主要是將「身」以及「心」這兩者分開來探討。為什麼要作這樣的探討?甚至在之前為什麼要如此細分來作介紹?是因為當我們在生起貪念的時候,之所以會生起貪念,是因為我們認為「境」都是真實、獨立、由自方所形成的。在這樣的狀態下,我們會對境生起錯誤的認知,而對它生起貪著。因此,寂天論師在這些內涵裡面,最主要告訴我們的是,當我們發現心中生起了貪念時,我們要進一步的去尋找「我們的心所安立的對境」,到底這個境界,是不是如同我們心所安立的那個樣子?所以在生起貪念的時候,我們會將身心的和合體,視為是由自方所形成、並且安立上有自性的這一點,對於這樣的境生起貪著;但實際上我們仔細地去揀擇,你會發現其實身心的和合體,它並不是由自方所形成的。它的狀態在分析、剖析之後,你會發現它沒有任何的自性;既然沒有自性,我們在之前生貪的所緣──也就是緣著「境有自性」的這一點,這顆心它是顛倒的心。既然我們了解了這是顛倒的心,進一步的,我們心中的貪念就不會如此的熾盛。
偈頌:54、若謂喜彼肉,欲觀並觸摸;則汝何不欲,無心屍體肉?
釋文:若謂:「吾不喜好木棉,喜好彼女身肉。」木棉枕摸起來的觸感雖然柔軟,但是我並不喜歡,我喜歡的是愛人身上的肉。而欲觀看並觸摸者,則汝何故不欲無心自性之屍體肉?有些人他喜歡愛人身上的肉,並且想要用眼睛去看、用手去觸摸,如果你喜歡的是對方的肉,「則汝何故不欲無心自性之屍體肉?」這時當對方死亡之後,軀體沒有心的自性,她是處在無心的狀態,但是她還是擁有身體的肉,為何你不想要去觸摸呢?亦應生貪,照理說,如果你喜歡的是肉的話,這時你還是應該在心中生起貪念,去看、去觸摸她才是;然非如此,是故不應貪身。
偈頌:55、汝所欲求心,無從觀與觸,所觸非心識,空擁何所為?
釋文,若謂,這時有些人會回答說:「貪著其心。」「我貪的並不是對方的肉,我貪愛的是對方的心。」汝所欲求之心,無從觀看與觸摸之,如果你貪求的是對方的心,對方的心根本沒有辦法用肉眼來觀看、也沒有辦法用手來觸摸,且所觸身非心識故,而且我們用手所觸摸的身體,並不是對方的心,空擁其身而起貪念何所為耶?既然你貪著的是對方的心,那為什麼要無意義地擁抱愛人的身體呢?她的身體並不是心啊!全無利益,故不應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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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法寶乃道寬比丘尼現場聆聽之筆記,僅供學習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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