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3/08/18 11:28:08
尊貴日宗仁波切
學習次第 : 進階

入菩薩行論釋 佛子正道(第24講)(下冊)

寂天菩薩

甘丹赤巴 日宗仁波切

(二十四)2013年4月28日上午(大悲精舍)

第四世的班襌大師洛桑謙堅,在《供養上師論》中有提到:

「輪迴涅槃無塵許自性,因果緣起無絲毫欺誑,

顯現此二無違反成伴,通達龍樹意趣求加持。」

這個偈頌相當具有加持,在這個偈頌裡最主要提到的,是應成派不共的見解,「應成派的見」,是四部宗義當中最殊勝的正見。為什麼我們要追求正見?以外道而言,外道他們也想要跳脫輪迴、追求解脫,所以外道在追求解脫的這條道路上,他們認為必須安立一個「真實的我」,這樣才有辦法追求解脫。但以佛教的四部而言,有部、經部的論師,他們認為並沒有真實的我,而提出了「無我」的觀念;而更進一步,唯識師認為一切的法,可以統攝在遍計執、依他起以及圓成實當中,這三法裡「遍計執沒有自相,而依他起、圓成實是有自相的」;更進一步,中觀自續派的論師提出了,「諸法無諦實,但有自性」的這種觀念;而最後應成派的論師認為「一切的法沒有絲毫的自性」。為什麼宗義師們,要如此仔細的來探討法的本質呢?因為他們想要追求解脫,所以在追求解脫的這條道路上,必須看清楚事情的真相。

而偈頌裡面的第一句話,「輪迴涅槃無塵許自性」,輪迴的本質是痛苦的,想要跳脫輪迴,我們必須要追求涅槃。「涅槃」簡單的來分可以分為:小乘的涅槃以及大乘的涅槃。小乘的行者為了追求一己的解脫,想要讓自己跳脫輪迴的苦,所以追求小乘的涅槃;大乘的行者追求涅槃的動機,不是為了個人,而是為了遍虛空的一切有情,所以透由發起菩提心修學大乘道,而成就大乘的涅槃。

但不論小乘的涅槃也好、大乘的涅槃也好,或者是還未獲得涅槃之前輪迴是痛苦的本質也好,這一切都沒有絲毫的自性。這一點就跟我們昨天所提到的,當我們在探索「四諦」的時候,「四諦」簡單的來分可以分為「染污諦」以及「清淨諦」這兩部分。所謂的「染污諦」是要告訴我們,現今之所以會在輪迴中流轉、受苦,最主要的是因為我們的心中有煩惱,透由煩惱造業而感得流轉輪迴受苦的果報。如果想要跳脫「染污諦」,獲得「清淨諦」的話,我們必須去追究輪迴的根本為何?追究之後會發現,輪迴的根本是「我執無明」,因此斷除我執無明之後才能夠獲得解脫。所以「四諦」裡面最主要強調的是,染污諦以及清淨諦這二諦的法則。「二諦的法則」沒有絲毫的欺誑,而它的不欺誑是建立在「無自性」的狀態下。

提到了這一點,順道提及大成就者密勒日巴密勒日巴尊者在我們的眼中,他是一位普通的凡夫,外表看起來跟我們一般人沒有什麼兩樣;甚至他在年青的時候,還透由修惡咒而傷害了很多人,所以從外表看上去,他跟我們並沒有太大的差別。但有一種說法,過去有些祖師他們會提到,密勒日巴尊者他的上一世,是噶當派的大成就者恰達的轉世。但不管怎麼說,至少密勒日巴尊者的那一世,外表看起來跟我們一般的凡人是沒有太大的差異。但由於他看到了心中煩惱所帶來的過患,並且進一步的了知,唯有修學正法才能斷除心中的煩惱,因此精進的修學佛道,最後成就圓滿的正等菩提。

尊者達賴喇嘛法王在講到這個公案的時候,他會特別提到,如果一開始密勒日巴尊者,他所展現的面貌跟佛是無二無別的話,我們或許會覺得這一點都不稀奇,因為他本身的成就就已經很高了,但並不是!尊者他一開始示現的是凡夫的面貌,而且他在輪迴當中所受的苦跟周圍的人所受的苦,並沒有任何的差別。但由於他看到了煩惱的過患,並且了解修學正法的重要性,而一步、一步的往上提升,而最後即身成佛。所以法王在提到這一點的時候,他說:「如果有一個凡人,能夠透由修學正法而讓自己的狀態不斷的提升,最終成就佛果,這真的是相當了不起的一件事。」為什麼要特別提到尊者?是因為尊者時常會對周圍的人談到:「在名言的狀態下,一切的法,無論輪迴或者是涅槃,這些都是存在的;但是在勝義的狀態下,不要說是輪迴,就連佛都不存在。」所以他所提出來的這個概念,跟現今我們所介紹的中觀正見,是不謀而合的。

所以提到了無自性,所謂的「無自性」是指,我們在尋找之後,並沒有辦法在境界上找到一個真實的境。對於這一點,21世紀的科學家,雖然他們並不承許佛教的經論,以及佛法當中所說的這些正理,但是他們透由現今的儀器仔細的觀察之後,他們會發現,境界在尋找、探索之後,並沒有辦法找到一個真實的境,這一點,連現今的科學家他們都有辦法認同。而進一步的我們提到,在這個地球上,我們知道人口相當的多,每一個人都想要離苦得樂,但是我們仔細的思維,我們所追求的快樂,它值得信任嗎?我們不想要承受的痛苦,難道它是沒有辦法解決的嗎?更進一步的我們去探索,我們所追求的快樂,是從哪裡來的?而這個快樂在過不久之後,它是如何消失的?當我們仔細在境界上面去尋找苦樂的時候,你會發現,根本找不到真實的快樂以及真實的痛苦。如果在尋找之後,我們找不到真實的苦樂,為什麼我們要如此的貪著快樂?而想要很刻意的去避免痛苦呢?其實根本沒自性的苦樂,所以提到「輪迴涅槃無塵許自性,因果緣起無絲毫欺誑」。

提到了「因果緣起」,在偈頌裡面有特別將這兩個名詞分別的列出來,「因果」以及「緣起」,這兩者它所含攝的內容是不相同的。提到了「因果」,最簡單的解釋方式「由因生果」,什麼的法是由因生果的?「有為法」是由因生果的,果的形成必須要觀待因才有辦法形成。這就像是我們在介紹「染污諦」以及「清淨諦」的時候,染污諦以及清淨諦它是如何形成的?它是在「果觀待因」的情況下而形成的。

對於這一點,外道他們也承許「由因生果」的內涵,但是他們在承許「由因生果」的時候,他們並不認為「眾生在輪迴中所感受到的苦樂,是過去造業而感得的」,他們認為這一切都是世間創世主所創造出來的。所以雖然他們認同外在的因果,但是他們並不認同業果的道理──也就是我們所感受到的苦樂,並不是過去造業而感得的。但是如果仔細的去推論的話,雖然外道徒他們不這麼認為,但實際上,他們講的很多觀念,其實都已經符合業果的法則。就像很多的基督徒,雖然他們也不承許有前後世,也不認為透由過去的業會產生今生的果,但是他們會提到:「我們應該要好好作人,好好作人耶穌他才會歡喜,歡喜了我們才能夠得到利益。」其實這裡面就已經包含了業果的內涵,我們要想辦法讓我們所信的那尊神感到歡喜,而他感到歡喜之後,我們之後就能獲得利益。雖然表面上他們並不承許有業果的內涵,但其實他們提出這個觀念的當下,就已經包含了業果的道理在裡面。

而進一步的提到緣起,「緣起」相較於「因果」是更深細的。所謂的「緣起」是指,法的形成是依著「施設處」,透由「分別心」去假立出來的。所以如果從這個角度我們去作分析的話,一切的法唯由分別心安立而成。透由這個道理反推回去,如果一法的形成,並非透由分別心假立而形成的話,這就是我們提到最主要、而且最細微的「所破」,破除了這個所破,我們就能夠見到諸法之上的空性。如果沒有辦法認識「細分的所破」,沒有辦法破除細分的所破的話,我們就沒有辦法看到諸法最究竟的本質。

光是了解「由因生果」的道理,是不夠的!因為縱使我們了解「果」的形成必須要觀待「因」,透由眾多因緣聚集之後能夠形成一個果,但是了解了因果法則,並不代表我們就了解無自性的內涵。甚至我們會認為,一法的形成它是觀待因而產生的,所以在境界的方位,應該要有真實的自性才對。所以有很多的論師,他們雖然承許因果,但是他們並不承許無自性的道理,但其實「因果緣起」以及「無自性」的內涵,這兩者是沒有任何的相違。

所以第三句話提到,「顯現此二無違反成伴」,「無自性」以及「因果緣起」這兩者,不僅沒有任何的相違,而且彼此相輔相成。透由「無自性」的內涵我們了解,一法的形成它是必須要「觀待」才有辦法形成,所以透由無自性而了解緣起,透由緣起而了解一切的法沒有真實的自性,而去推論無自性的道理,所以這兩者是沒有相違的。這一點,就跟我們昨天提到的,《三主要道》裡面的一個偈頌,它的內涵有點相似。昨天在那個偈頌之後,下一個偈頌是提到了:「現相緣起真實不欺誑」的這個偈頌,這個偈頌最主要是要告訴我們,中觀應成派所提出來的最殊勝的正見,這個正見是在「無自性」以及「因果緣起」互相不違,而且相輔相成的情況下,而建立出來的。

        總而言之,如果沒有辦法證得空性,就沒有辦法跳脫輪迴,因此「證得空性」,對於一位想要追求解脫的行者而言,是不可或缺的工具。既然我們心中想要追求解脫,甚至更進一步的追求圓滿的佛果,空正見是必須要有的,因此在還未證得空性之前,我們必須先了解空性的內涵為何?縱使在當下,我們不見得能夠馬上聽得懂空性的道理,但至少以清淨的動機來聽聞空性的法,能夠讓我們的心中留下深厚的習氣,這對於將來我們快速證得空性是有很大的幫助。所以在還未聞法之前,請以清淨的動機來聽聞今天的大乘法。

接下來我們看到下一段,(154)幻化師變幻化美女,在昨天有提到,以自宗的立場而言,自宗談到了:如果要斷除煩惱必須證得空性,但是不是說證得空性的當下,就能馬上斷除煩惱呢?並不能!所以自宗的立場非常的清楚,想要斷除煩惱必須證得空性,但是證得空性的當下,是否能夠馬上斷除煩惱?是不能的!在證得空性之後,還必須透由長時的串習,讓空正見的本質不斷的增長、提升,到最後才能夠斷除煩惱以及煩惱所留下的種子。

而昨天他宗提出了問難,他認為了解無自性、了解幻化,是沒有辦法斷除心中的煩惱。他舉了一個例子,就像幻化師變現出幻化的美女,雖然幻化師他自己知道「幻化的美女,並不是真的美女」,他知道它只是幻化、它只是虛妄的,但是在緣著幻化美女之後,他還是會生起貪著等眾多的煩惱。所以對於這一點自宗做了回答:「幻化師變幻化美女」,彼於所知──其所緣境幻化美女,在偈頌裡面有特別提到「所知」的這兩個字,這兩個字它最主要是要強調「其所緣境」,也就是幻化師他所緣的對境──幻化美女,未斷煩惱習氣──實執,他雖然知道這不是真的,但是對於這樣的境,他並沒有辦法斷除實執。在偈頌裡面「煩惱習氣」的這個詞,它最主要是要表現「實執」的內涵,所以對於所緣境變現出來的美女,它並沒有辦法斷除實執,執為有諦實故,雖然他知道是假的,但是知道是假的的同時,他認為這個境是有諦實的,雖見幻女實非女人,然證空性習氣微弱,雖然他能夠知道「幻化美女並非真的美女」,但由於證空性的習氣微弱,也就是他完全不了解無諦實的內涵,故無損害實執之力,如果沒有辦法了解「無諦實」,就沒有辦法削弱實執的力量,因與實執所執無相違故。因為,如果我們想要削減實執的力量,必須了解「實執所執著的對境是不存在的」,但是光了解「境是幻化」的這一點,並沒有辦法成為實執的對治,所以提到「因與實執所執無相違故」。所謂「煩惱習氣」之「習氣」者,雖可釋為實執,或其種子,或所知障,然此是依前說。提到「煩惱習氣」的這個名相,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解釋,可以解釋為「實執」,也可以解釋為是「實執的種子」,或者是解釋為「所知障」,但這個偈頌裡面最主要強調的「煩惱習氣」指的是「實執」。

巳二、顯示串習證空性慧可斷煩惱及其習氣(分二)

午一、總明

午二、別釋  

午一、總明(155)

偈頌:32、若修空性習,能斷實執習;由修全無有,後亦能斷彼。

  首先前面的兩句話有提到兩種習氣:第一種「空性的習氣」,第二種「實執的習氣」,這兩種習氣在這個地方是如何解釋的呢?

釋文,倘若修空性習氣,謂證諸法為自性空,所謂「空性的習氣」,在這個地方解釋的時候是指,了解諸法的本質是自性空的,所以提到「倘若修習空性習氣,謂證諸法為自性空」,彼能斷實執習氣,透由證得諸法是自性空之後,不斷的串習,它能夠斷除實執的習氣,而所謂「實執的習氣」,在這個地方我們指的就是「實執」;又由修全無,謂證無實亦無諦實,更進一步的,如果我們了解空性的內涵,不僅能夠知道諸法的本質是無諦實的,甚至也能夠了解無諦實的這一點它本身也是無諦實的。也就是了解諸法的空性之後,更進一步的,能夠了知空性的本質也是空性,所以提到「又由修習全無所有,謂證無實」也就是無諦實,「亦無諦實」,後亦能斷彼執無實為實之心。透由了解「無諦實」本身也是「無諦實」的這個道理,能夠斷除我們心中「執著無諦實為諦實」的這種心態。

若僅破除粗分所破,後仍須破「彼破實有」,如果在破除所破的當下,我們所破除的所破只是粗分的所破,沒有辦法認識「細分的所破」加以破除的話,「後仍須破『彼破實有』」,這當中的「彼破」,這兩個字是指「破除了粗分所破之後的這一分,它是實有的」,這一點必須要另外再破除。因為我們一開始破除的,並不是細分的所破,它只是粗分的所破。所以破除了粗分的所破之後,還是必須要破除「破除粗分所破的這一分為實有」的這一點;然以非唯名言安立為有作為諦實之量,但如果一開始,所謂的所破(也就是諦實),我們將它安立為「非唯名言安立為有」,也就是「最細分的所破」作為諦實與否的衡量點來破除的話,破此細分所破,則於爾時即滅「此破實執」,隨即將說。如果一開始我們破除的是「細分的所破」,透由「破除細分所破的這一分」它本身是無諦實的道理,其實是能夠馬上了解的。為什麼能夠馬上了解?因為如果我們能夠了解一法之上的無自性,剛開始我們是透由正理推論而了解的,但如果我們能夠證得一法之上的無自性,以相同的方式觀察其他的法類時,不需要再透由正理來作推論,過去所留下來的感覺,會讓我們在看到其他的法類當下,自然的能夠呈現出「那一法也是無自性」的道理。所以這種狀態,如果把它引用在我們現今所解釋的這段文上面,如果能夠破除一法的細分所破,以此類推,我們也能夠破除「破細分所破的這一分為諦實」的這一點,這一點的道理之後馬上會介紹。

午二、別釋

偈頌:33、未得所觀法,謂法無諦實;無實離所依,云何住心前?

釋文,若時,有一法無諦實,所謂的「法無諦實」是什麼狀態呢?所觀若有諦實,理應可得,然彼為諦實,故能通達無有諦實。「所觀察法若有諦實」,如果我們所觀察的一法它是有諦實的話,「理應可得」,照理來說,在尋找之後應該是可以獲得的,「然未獲得彼為諦實」,但在尋找之後,如果從境界的方位沒有辦法獲得真實的對境,「故能通達無有諦實」,如果我們的心是如此安立境的話,就表示我們能夠通達無諦實的道理。爾時,無實有法遠離所依有法實有,這時我們所了解的無諦實,它是遠離了所依有法的實有,所謂的「有法」在這個地方是指「無諦實它所安立的點」,比方說「瓶上的無諦實」它是安立在瓶子之上,而「事物的無諦實」它是安立在事物之上,所以任何無諦實的法都必須要安立在某一種法之上,它才有辦法呈現出來。所以一法的無諦實,它必須要安立在一法之上,所以我們所探討的無諦實,「無實有法遠離所依有法實有」,它所安立的點──也就是有法,它並沒有任何的諦實有,所以我們所安立的無諦實,它是遠離了實有的內涵,故破實有為實有者,云何住心前?所以「破除諦實的這一分為諦實」的這一點,怎麼能夠在我們的內心中呈現出來呢?因為它的狀態已經遠離了實有,所以它是無諦實的狀態,所以「破除實有的這一分它有諦實」的這一點,怎麼能夠在我們的內心中呈現呢?所以這一段它最主要強調的,是我們之前所提到,如果我們能夠認識細分的所破,破除一法之上細分的所破之後,以此類推,當我們的心緣著其他的法,並且想要了解這一法最究竟的本質為何時,透由之前的正理我們心中會很直接的有一種感覺,「這一法它的本質」就跟「我之前所了解的另外一法的本質」是完全相同的,它是無諦實的,所以了解一法之上的無諦實之後,對於其他的法,我們也能夠很自然的現起「這一法是無諦實」的這種概念。所以當我們了解了一法的無諦實之後,「破除無諦實的這一分有諦實」的這一點,怎麼會在我們的心中呈現呢?是不會呈現的。

因無法性遠離有法,因為任何的法性,這當中的「法性」指的就是「無諦實的空性」,因為任何的法性它都是建立在有法之上,所以「因無法性遠離有法」,故諦實空若是實有,應成彼有法之自性,所以如果諦實空本身是實有的話,推論到最後,諦實空的基礎──也就是有法,它必須要有實有、它必須要有自性,然前已破彼為諦實性故。但是在之前已經破除了「有法是有諦實」的這一點,所以提到「然前已破彼為諦實性故。」

偈頌:34、若事無事法,悉不住心前,爾時無餘相,無緣最寂滅。

  釋文,是故,無事,其諦實有悉不住心前爾時無餘實有之,故已通達全實執之所境,所以如果我們能夠了解,「事」以及「無事」的諸法──也就是所有的法,它都是無諦實的話,「其諦實有悉不住於心前」,「一切的法是諦實有」的這一點,都不會在我們的內心中顯現出來,「爾時無餘實有之相」,所以這時在我們的心中並沒有其他實有的相,「故已通達全無實執之所緣境」,所以我們已經通達了「並沒有實執它所執著的對境」,實執它所執著的對境是完全不存在的,寂滅一切戲論,由此我們能夠息滅心中所現起的戲論。而這個道理可以分為兩個部分來介紹:現證空性者前,於空性法息滅二相戲論,對於現證空性的人來說,他在顯現出空性的時候,能夠息滅二相的戲論,息滅哪二相的戲論呢?他能夠「滅除法是有諦實的戲論」,他也能夠「滅除世俗的戲論」,所以對於現證空性的人而言,在他的內心中只會顯現出空性,而不會顯現出有諦實、有世俗的這兩種戲論;以義共相證空性者,但在還未現證空性之前,行者只能透由分別心的力量來證得空性,透由分別心證得空性必須藉由「空性的義共相」才有辦法證得,所以提到「以義共相證空性者」,雖未去除二相,透由分別心證得空性的當下,由於心中會顯現出義共相,所以他並沒有辦法去除二相,只能夠去除「諦實的戲論」,但是沒有辦法去除「世俗的戲論」,因為他的心中還是會顯現出境的義共相。然除所知義之諦實戲論。分別心透由義共相在證得空性的時候,證得空性這個境界之前,也就是說在證得空性的這個狀態下,它是去除了有諦實的戲論;所以在證得空性的這個狀態下,或者是證得空性的這個境界之前,是去除了有諦實的戲論。此頌及後五頌廣明果相。這個偈頌以及後面的幾個偈頌,它最主要是要強調「果相」,也就是成就了佛果之後的狀態。

堆隴迦瑪以「現證實義之時,無心亦無所知」作為此論與《二諦論》之造者所許,在堆隴這個地方,迦瑪等論師們他們提出了,「現證實義之時,無心亦無所知」,在現證空性的當下,行者無心、也沒有所知,也就是「心」跟「境」都是不存在的,這個論點「作為此論與《二諦論》之造者所許」,「此論」指的是《入行論》,而《二諦論》的造者是智慧藏論師,所以他們認為這個觀點是寂天論師以及智慧藏論師所承許的。

但進一步的又提到,又曰:「我未知有『無有知之能知』及『無所量之能量』。」所以他提到了,「無所知之能知」,並沒有「沒有所知的能知」,也沒有「沒有所量的能量」,提出了這樣的看法。又許「諦實空為實有」,而最後他提出了「諦實空是實有」的這種觀念,顯然全未理解大車軌之所許,如果將這幾個論述擺在一起的話,可以很清楚的知道,對方完全沒有辦法理解「大車軌」,也就是寂天論師以及智慧藏論師,他們所提出的內涵是什麼,自身亦隨常執而轉,「行者」,也就是提出這個概念的人,他本身是被「常執」所控制的,他自己都不知道,他連「無常」的道理都沒有辦法了解,那何況是「無自性」的內涵,所以在翻譯時候將它翻譯為「自身亦隨常執而轉」,也就是提出這樣理念的人,他本身也是被常執所控制的,自詡已悟中觀妙義,極不可取。所以他自認為,他已經證得了中觀最究竟的道理,實際上這一點都不可取。

巳三、顯示能生圓滿斷果(分二)

午一、以喻說明雖無分別然能成滿所化希願   

午二、於彼斷諍 

午一、以喻說明雖無分別然能成滿所化希願 (157)

或曰:「佛若息滅一切分別,應無為所化機說法之念,則為有情宣說正法等諸事業皆不合理。」有人提出了以下的質疑:如果佛能夠息滅心中一切的分別,那照理說,祂應該不會有想為眾生宣說正法的念頭,如果沒有這樣的念頭,祂怎麼會為有情宣說正法呢?他們會認為這是不合理的。對於這一點,平時透由外在的譬喻我們可以知道,縱使佛祂的心中沒有想為眾生宣說正法的念頭,但只要因緣聚集之後,祂很自然的會呈現說法的狀態。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我們都知道在鏡子裡面,可以投射外物的影像,但在鏡子投射外物的影像時,外在的物體會不會說:「我的影像想要跑到鏡子裡面」,或者是鏡子本身有沒有想到說:「我想要將外在物體的影像,呈現在我們狀態裡」,並沒有!鏡子也沒有想法,外在的物也沒有想法,但只要這兩者當中,沒有布將它們遮擋住的話,外在物品的影像自然會現在鏡子裡面。

偈頌:35、摩尼如意樹,能成滿希願;如是於化機,因願現佛身。

釋文,無過。雖無分別,如人向摩尼寶,及天向如意樹祈請,皆能成滿所欲希願,你所提出來的問難,它沒有任何的過失,就如同摩尼寶以及如意樹,它們也都沒有分別心,但是只要有福的人他向摩尼寶,以及有福的天人他向如意樹,至誠祈請的話,摩尼寶以及如意樹都能夠成滿眾生的希願;相同的,如是因化機集聚值遇諸佛等福德力,以及諸佛昔發力:「願於無分別時,猶能無勞任運利益有情!」只要所化機──也就是眾生,他集聚了能值遇諸佛等福德力,以及佛祂過去所發的願力,這兩者在聚集之後,自然在所化機的面前能夠呈現佛身,並且佛會為他宣說正法。佛在過去發下了什麼樣的願力?「願於無分別時」,縱使我的心中沒有任何的分別心、沒有任何的念頭,但我還是希望能夠無勞任運的利益有情。現佛為眾說法極為合理。所以這當中的「彼」指的是所化機,在所化機的面前,顯現佛的色身並且為眾生宣說正法,是非常合理的一件事。

這時對方又提出了質疑,若曰:「昔發願已經久時故,於今感果不合道理,諸佛在過去發願已經經過非常長久的時間,所以這麼久之前的願,怎麼會在今天感果呢?這不合道理;又發願者為菩薩故,其果不應成為諸佛事業。」而且當初發願的人是還未成道的菩薩,菩薩發的願為什麼能夠成為諸佛的事業呢?他覺得這是不合理的。

偈頌:36、如人建鵬塔,塔成彼即逝;雖逝經久遠,猶能滅毒等。

37、隨修菩提行,成就正覺塔;菩薩雖入涅,猶能成眾利。

  釋文,無過。譬如婆羅門人建造克毒大塔成之後彼即逝世,舉一個例子,比方婆羅門人透由持咒、修法,建造了能夠避免毒害的大鵬金翅鳥塔,在建造了這座塔之後,造者──也就是那位婆羅門人,縱使他已經逝世了;已歷經久遠,然塔猶能滅毒等。雖然他逝世經過了好幾年,但是他所造的這座塔還是能夠避免毒害,菩薩亦然,相同的,菩薩也是如此,菩提行已,由二資糧成就正覺;造塔菩薩雖入無住槃,猶能成辦所化現前、究竟眾利,菩薩透由修持成就菩提的菩薩行,透由圓滿福智二種資糧,而成就了圓滿正覺的大塔,造塔的菩薩「雖入無住涅槃」,最初造塔者──也就是這位菩薩,透由圓滿了二種資糧之後,他進入了無住涅槃的狀態──也就是成佛的狀態,「猶能成辦所化現前、究竟眾利」,雖然他進入了無住涅槃,但是他之前所發的願,還是能夠成辦所化機現前、究竟的諸多利益,二不相違。此乃不解「續流」之諍。為什麼對方會提出這樣的問難?是因為他不知道如何安立續流。所謂的「續流」是指,以菩薩跟佛而言,菩薩也是經過很長的時間才成佛,但是他所成的那一尊佛,跟最初還未成佛的那尊菩薩,其實他們是同一個續流,而不是相異的兩種續流。

午二、於彼斷諍

偈頌:38、供養無心者,云何能有果?

釋文,聲聞部者問云:「供養無有分別心者──佛陀,云何能有?因彼亦無受供之分別故。」在偈頌裡提到了「供養無心者」,這當中的「無心」指的是「無分別心」。佛在成道之後,祂並沒有分別心,這時有人問到說:「供養無分別心的佛,怎麼能夠產生福德呢?」「因彼亦無受供之分別故」,因為對方──也就是佛,祂並不會有受供的分別心。

偈頌:住世或涅槃,經說福等故。

釋文,佛陀雖無分別,然供養彼能生福德極為合理。佛雖然沒有分別心,但是供養佛能夠產生福德是非常合理的,此何以故?供養住世佛身或涅槃後所遺舍利,《彌勒獅子吼說二福德為相等故,在《彌勒獅子吼經》當中有提到,無論是供養「住世的佛」或者是「涅槃之後所遺留的舍利」,供養這二者所產生的福德是完全相等的。如果「供養舍利」都能夠產生福德的話,為什麼「供養佛陀」沒有辦法產生福德呢?就如同「舍利」沒有分別心,「佛」也沒有分別心,既然「供養舍利」能夠產生福德的話,那為什麼「供養佛」不能產生福德呢?另外一部經,《繞塔利益經》中亦云:「若以平等信,供養住世佛,及涅槃舍利,其福無差別。」

偈頌:39、於俗或實性,經說皆感果;如供諦實佛,能得果報然。

  釋文,任俗或實性中,供養佛等,佛於經說皆感果。不論在「世俗」或者是「實性」當中(這句話在最後會作解釋),禮拜供養諸佛,佛在佛經裡面都有提到,透由禮拜供養諸法是能夠感得殊勝的果報。譬汝許供諦實佛能得果報。這就像是你──也就是對方,你是承許佛是有諦實的,所以你認為「供養諦實的佛」是能夠感得殊勝的果報;相同的,從我的角度也是如此。而第一句話「任於世俗或實性中」,這句話應該如何解釋呢?意謂暫捨觀察實義,無論真實、虛妄,我皆承許能感與法相順之果。我們先撇開佛祂的本質是什麼,所以提到「暫捨觀察實義」,我們先不探究佛祂究竟的本質是「有諦實」還是「無諦實」,「無論真實、虛妄,我皆承許能感與法相順之果。」我們先撇開那些不談,只要能夠誠心的供養佛,都能夠感得相順的果報。

子二、成立僅求解脫亦須通達空性(分二)

丑一、諍難

丑二、回答  

丑一、諍難(159)

「成立僅求解脫亦須通達空性」,這個科判的內容也是〈第九品〉的一個重點。

偈頌:40、見諦則解脫,何須見空性?

釋文,有聲聞部者曰:「現無常等十六相,後經串習解脫、證羅漢果,何須諸法諦實?既不必要且不合理。」聲聞部的論師提出了他們的看法,「現見四諦無常等十六相」,透由了解四諦無常等十六行相,並且能夠直接現見,「後經串習」,之後不斷的串習,就能夠證得解脫以及阿羅漢果,既然是如此,為何必須很徹底的觀見「諸法全無諦實的本性」呢?「既不必要且不合理」,他們認為獲得解脫、證得羅漢的果位,並不需要了解諸法無諦實的道理。一類聲聞部者,非僅不許成就佛果須證空性,有一類的聲聞部論師,他們認為成就佛果不需要證得空性,且不許有法無我名,甚至他們根本不認同所謂的「法無我」,亦不承許大乘契經為佛所說,而且他們也不承許大乘的經藏是佛親口宣說的,彼等皆為主要他宗,這類的人是我們這個地方最主要要破斥的他宗;次要者為雖許大乘契經為量,然許證得阿羅漢果不須通達法無我者,亦為所破,在之前我們提到了主要的他宗,而次要的他宗是如何承許的呢?「雖許大乘契經為量」,雖然他們認同大乘的經藏是正確無誤的,所以稱為「正量」,「雖許大乘契經為量,然許證得阿羅漢果不須通達法無我者」,但是他們也承許證得小乘阿羅漢的果位,並不必要通達法無我,「亦為所破」,這類的行者也是我們這個地方所要破斥的對象,並於下文成立唯有證空性慧為解脫道。並且在下文會清楚的來證明,只有證空性的智慧才是解脫的唯一妙道。(道寬比丘尼聞法筆記)

迴向

願生西方淨土中,九品蓮花為父母,華開見佛悟無生,不退菩薩為伴侶。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