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1/07 00:03:00
學習次第 : 進階
入菩薩行論四之三 2006年
達賴喇嘛尊者
中譯:蔣揚仁欽
(四之三)
21、苦害有諸德:厭離除驕慢,悲愍生死眾,羞惡樂行善。
如果有痛苦的話,還有另外一個好處,就是可以幫我們摧伏我慢之心、驕傲之心。就像我們看到某個人生病,知道他現在有這個病苦了,我們就會覺得這個人好可憐等等。所以同樣的,就是因為有了痛苦的緣故,我們才有辦法真正體會到眾生的痛苦而產生悲愍心,所以光是痛苦並不一定是百分之百的壞了,它的好處值得我們去思考的。所以在此就說到了,「苦害有諸德:厭離除驕慢,悲愍生死眾。」
「羞惡樂行善」,現在不想要的痛苦,最主要是由之前造惡業,而引發現在不想要的痛苦的。所以你不想要痛苦的話,透過這次痛苦的教訓,應該要去除痛苦的根本──也就是這種惡業,那就不會再犯一次痛苦的教訓了,就會歡喜行善行,所以「羞惡樂行善」。
22、不瞋膽病等,痛苦大淵藪,云何瞋有情?彼皆緣所成。
真正痛苦的來源,很多的因緣都是因為有了這個血肉之軀的緣故,這個身體本身就是一個眾多矛盾因緣聚合,所產生的違緣和合體。怎麼說呢?我們從上有腦部一直到五臟六腑,心、胸、腎、腸、胃,各種各樣的器官都在裡面,那麼多的器官,只要有一個器官一點點不對勁的話,就會有什麼的炎、什麼的病,一大堆問題產生了。再加上因為有血液循環,所以腦部才能正常的運作,可是這個血本身也是一個很矛盾的因緣,血多了就說血壓高,血少了又說血壓低,這個就很麻煩了。還有如果吃得好的話就會變胖,變胖的時候大家就會說:你很有福氣!可是實際上變胖的話,會有患心臟病的危險,還有患糖尿病的危險;太瘦的話又說你像骷髏頭,這本來就是一個很矛盾的因緣聚合在這裡面了。
所以如果真的要生氣的話,就要生氣為什麼要拿到這個違緣聚合的和合體才對!我們要生氣的話,就要生氣是誰讓我們去拿到這個爛身體、臭皮囊,那是誰呢?是這個無明啊!無始以來我們跟著無明走,被心給控制,心聽隨著無明而走的緣故,無始以來到現在,我們都一直在痛苦當中輪轉著。所以如果要預防的話,就要從無明下手來做最徹底的預防。就像我們小時候會打很多預防針,將來不要去患什麼病之類的,同樣的,如果你不想要痛苦的話,就要從無明身上去打預防針,避免將來的種種痛苦。同樣的,如果河水有可能會患水災的話,我們要從它的根本下手來做預防是一樣的。
有時候我們遇到外緣仇敵的這個逆境的時候,會很生氣,其實這只是我們用單方面的角度,偏一方的去看待這件事情而已。如果我們以整體的角度來看待的話,事情就不是那麼簡單了。所謂的仇敵,並不是一生下來就是你的仇敵,沒有這一回事!而是由眾多的因緣聚合之後,他才成為你的仇敵的。可是在眾多的因緣形成的過程當中,說不一定是因為你個人的不妥當,或者是你個人不良的行為,促成其中的因緣聚合之後,而造成傷害的。既然它是眾多的因緣聚合而有才產生傷害的話,那就不能怪那個人了,因為他之前有很多的因緣,我們怎麼能夠只怪他一個人呢?
就像我們生氣的時候,因為完全失去理智,嘴巴會說出一些不能聽的話,最後覺得:啊!怎麼會那麼丟臉,天啊!我剛剛講了什麼話!會覺得很後悔,不是嗎?會有這一種的經驗,對吧!所以用自己的經驗可以去推理,正在生氣的那個人,他是聽著煩惱的使喚,而做出傷害我的事情,可是這個煩惱也是依賴著眾多的因緣才形成的,所以我要去怪誰呢?因為真正傷害我的因緣太多了,我到底又能去怪誰呢?
23、如人不欲病,然病仍生起;如是不欲惱,煩惱強湧現。
24、心雖不思瞋,而人自然瞋。如是未思生,瞋惱猶自生。
25、所有眾過失,種種諸罪惡,彼皆緣所生,全然非自力。
所以這樣的因緣追溯下去的話,如同第23、24、25句裡面所說的,昨天的因緣依賴著上一個月的因緣,上一個月的因緣又依賴著前年的因緣,前年的因緣又依賴著前世、再前世的因緣。既然有這麼多眾多無形的因緣聚集之後,才形成今天傷害我的這個行為的話,我又能夠怪誰呢?
26、彼等眾緣聚,不思將生瞋;所生諸瞋惱,亦無已生想。
所以第26句就說到,沒有一個單獨的因去形成這種傷害的,一切因緣的組合,又有之前另外一個因緣觀待的緣故,而形成後者因緣的組合。既然這一切都是由因緣而生的話,又有什麼理由值得生氣的呢?“
27、縱許有主物,施設所謂我,主我不故思:將生而生起。
在此印度外道數論派,他們認為法可以分二十五種,裡面所謂的「主」,是變化一切萬法的常性、並不是無常性,它稱為叫主;還有一個就是「我」,它也是常性、並非無常性,是常一自主的我。所以「主」和「我」是在二十五法裡面屬於勝義諦的,其他二十三種法是屬於世俗諦的。當然詳細的情況,我也不是很清楚,我也不需要去學外道的這些思想。總言之,這是外道他們認為「主」和「我」是常法,並不是一切都是依賴著因緣、他力而有的。因為之前我們強調說,都是依賴著因緣而有的,都是依賴他力而有的,所以在此外道他就是提出這個疑惑,就說「主」和「我」不是依賴他力而有的,而是自力產生的,
28、不生故無果。常我欲享果,於境則恆散;彼執永不息。
「不生故無果。常我欲享果」,既然你說那個主,它是一個常法的話,沒有生其他法的那個主,以及生了(變化)其他法的那個主。他們說其他的二十三種法,是由這個主所變出來的,所以主它是常法,它沒有變化性。之前還沒有變出其他法的那個主,以及已經變化出來其他法的那個主,這兩者請問有沒有變?這二者應該變了才對,應該變了的東西,你怎麼能說它不變呢?因為一個己經變了,一個還沒有變啊!就是這個意思。
「常我欲享果,於境則恆散;彼執永不息」,再加上這個「我」,它去執取境的時候,難道它是永遠執取一個境嗎?它不會再去執取其他境嗎?因為它是永恒不變的啊!
29、彼我若是常,無作如虛空;縱遇他緣時,不動無變異。
30、作時亦如前,則作有何用?謂作用即此,我作何相干?
如果它是常因的話,因為它是常法、不依賴著因緣而有,那就很奇怪了!因為像「常一自主的我」,請問它有沒有享受?「我」會不會享受東西?「我」有沒有具有享受?按照你的說法,應該是沒有享受,因為「我」和「身心」是完全分開的,所以變得只有「身心」享受,「我」並不會享受,會有這種的問題。
31、是故一切法,依他非自主。知已不應瞋,如幻如幻事。
所以,你之前所說的「主」還有「我」的例子,而說了自力而生、不依靠他力而生的這個理由是不存在的。因此一切的法,都是依賴著他緣而有,並非自力而產生的。因為完全依賴著他緣而有,並不是自力而有的,了解這個道理之後,我們不應該生氣,因為生氣形成的因緣有眾多種,那你要去生氣何事呢?更何況是這些法,都是如同幻化般的虛假。
32、由誰除何瞋?除瞋不如理。瞋除諸苦滅,故非不應理。
於是在此又提出一個問題:既然我們不應該生氣的理由,是因為生氣的因緣像幻化般的話,那請問苦諦是不是也像幻化?如果苦諦像幻化的話,那是不是也不要去除苦諦了呢?因為「由誰除何瞋?除瞋不如理」,你說除瞋的原因,是因為瞋的因緣像幻化一樣,這樣的話,除苦諦也不如理了,因為苦諦也像幻化一樣。他是提出這個問題。
33、故見怨或親,非理妄加害,思此乃緣生,受之甘如飴。
34、若苦由自取,而人皆厭苦,以是諸有情,皆當無苦楚。
第33和第34句的時候就說到了,要去除痛苦是有道理的,因為如同幻化般的菩薩,在修學如同幻化般的菩提心的時候,必須要去除如同幻化般的無明,才能夠得到如同幻化般的安樂。這句話就像《中論》裡面所說的:「若諸法無有自性的話,豈不等於什麼都沒有了嗎?」也就是破除了自性之後,好像什麼都沒有了,其實不是的。是因為沒有看清楚實相的緣故,所以被無明給騙走了,被這種顛倒執給騙走的緣故,而產生種種痛苦的。我們想離苦得樂,必須要把這個如同幻化般的無明拿掉才有辦法。“
35、或因己不慎,以刺自戮傷;或為得婦心,憂傷復絕食;
在世間上也會看到,因為自己不小心傷害到自己,或有一些人(現在是針對男生而說),為了得到婦心(就是女孩子的歡喜)而絕食等等。
36、縱崖或自縊,吞服毒害食;妄以自虐行,於己作損傷。
37、自惜性命者,因惑尚自盡;況於他人身,絲毫不傷損?
在一些已經發展的國家,雖然思想文化非常的開放,可是卻會跑去自殺,或服毒身亡,這也是傷害自己的行為。為什麼會有這些的行為呢?就是因為被強烈的煩惱給控制,完全喪失理智了,就像瘋子一樣,他什麼事情都可以做得出來,甚至連殺害自己的事情都能夠做得出來的話,更何況是現在正在聽煩惱使喚的這個仇敵呢?他今天對我的傷害,問題不是來自於他本人,而是來自於他的煩惱,因為他被煩惱給控制了。就像我被煩惱給控制,會喪失理智一樣,這個仇敵被煩惱給控制之後,他傷害我是理所當然的,這也沒有什麼好稀奇的。“
38、故於害我者,心應懷慈愍;慈悲縱不起,生瞋亦非當。
所以第38句的時候就說到了,被煩惱所轉、被煩惱控制之後,一定會做出令人覺得很噁心的事情,這是一定的。可是這時候不值得我們去生氣,反而應該要去悲愍他、或者是憐愍他才對,因為他被煩惱給控制了。
39、設若害他人,乃愚自本性,瞋彼則非理;如瞋燒性火。
40、若過是偶發,有情性仁賢,則瞋亦非理;如瞋煙蔽空。
41、棍杖所傷人,不應瞋使者;杖復瞋使故,理應憎其瞋。
42、我昔於有情,曾作如是害;既曾傷有情,理應受此損。
第41和第42句的時候就說到了,這些種種的不歡喜、或種種的痛苦,最主要是由過去生自己造惡業,所引發的惡果,所以我又能夠對誰生氣呢?
43、敵器與我身,二皆致苦因;雙出器與身,於誰該當瞋?
44、身似人形瘡,輕觸苦不堪;盲目我愛執,遭損誰當瞋?
45、愚夫不欲苦,偏作諸苦因;既由己過害,豈能憎於人?
46、譬如地獄卒,及諸劍葉林,既由己業生,於誰該當瞋?“
47、宿業所引發,令他損惱我,因此若墮獄,豈非我害他?
48、依敵修忍辱,消我諸多罪;怨敵因我忍,墮獄久受苦。
49、若我令受害,敵反饒益我,則汝粗暴心,何故反瞋彼?
今天會形成這樣的仇敵來傷害我,最主要是因為我之前有造惡業,所以引發了今天他傷害我的這個惡果,以這個角度間接去判斷的話,豈不等於我傷害了他嗎?因為我造惡業,才形成他今天傷害我的機會,仔細這樣去想的話,今天仇敵會傷害我、是因為我之前造惡業的緣故、他才傷害我的。他傷害我的時候,如果我懂得修忍辱的話,就可以累積很多的資糧,而且在這個同時,可以淨除之前的罪障,所以仇敵幫助我累積資糧以及淨除罪障。可是卻因為之前的惡業,讓他造成了我的傷害,讓他墮落於地獄,那豈不是我害了他嗎?所以應該生氣的是自己才對啊!沒有調伏的心,你為什麼要對他生氣呢?如果真正要生氣的話,對自己生氣才對,是因為自己的緣故,才讓傷害你的仇敵墮落於地獄的。
50、若我有功德,必不墮地獄。若吾自守護,則彼何所得?
既然我們修忍辱的緣故,讓自己累積功德和資糧,可是卻讓仇敵墮落地獄的話,那豈不是我們也造惡業了嗎?於是在此就回答說:因為我們修忍辱的緣故,所以我們並沒有造惡業,因為修忍辱對自己有幫助,但對仇敵是沒有任何幫助的。
51、若以怨報怨,則敵不護罪;吾行將退失,難行亦毀損。
如果是以怨報怨的話,將會退失之前我要利益眾生的承諾,以及種種的學處,所以不應該以怨報怨。因為以怨報怨的話,對自己沒有任何的好處,而是修忍辱才會對自己有好處的。
52、心意無形體,誰亦不能毀;若心執此身,定遭諸苦損。
之前有說到,對自己名譽有利的我們就歡喜,對名譽有損害的我們就不歡喜的這個內涵。在此就針對於名譽,口出粗言而產生的這種不歡喜,而作對治的觀修。
53、輕蔑語粗鄙,口出惡言辭,於身既無害,心汝何故瞋?
所謂的粗言或者是不好聽的言語,它本身並沒有形色,它不會直接傷害我們的身體,所以我們不應該產生種種的不歡喜。可是有另一個就回答到說:別人罵我們的時候,我們應該要不歡喜啊!因為別人罵我們的時候,會被第三者給聽到,那這個第三者聽到的時候,會不歡喜我,所以我應該討厭罵我的那個人啊!就有這種問題。
54、謂他不喜我;然彼於現後,不能毀損我,何故厭譏毀?
於是在54句的時候就做回答了:沒關係啊!第三者不歡喜就讓他不歡喜,因為第三者的不歡喜對你的今生、對你的後世沒有直接的影響,你又何必去在乎第三者的不歡喜呢?“
55、謂礙利養故;縱我厭受損,吾利終須捨,諸罪則久留。
那第三者對我不歡喜的話,我就拿不到第三者的供養了,我得不到第三者的尊敬,所以我生氣是有理由的,就產生這樣的一個疑惑。
56、寧今速死歿,不願邪命活;苟安縱久住。終必遭死苦。
於是在此就回答說:你得不別人的供養也沒有關係,因為縱使你得到供養了,死之後也是要放棄的,所以你又何需在乎說,有沒有得到別人的供養或者是尊敬呢?更何況是你得到供養或尊敬的這部分,你非常貪著的話,由此而去造作很多的惡業,將來對你就是一種傷害,所以你不值得為了得到供養、或者別人的尊敬,而來煩惱或者是造惡業的。“
57、夢受百年樂,彼人復甦醒;或受須臾樂。夢已此人覺;
58、覺已此二人,夢樂皆不還。壽雖有長短,臨終唯如是!
59、設得多利養,長時享安樂,死如遭盜劫,赤裸空手還。
60、謂利能活命。淨罪並修福;然為利養瞋,福盡惡當生。
第60句的內涵就是說,得到別人的供養,這是很正確的一件事情,因為我們得到供養的話,可以拿來供佛或供三寶,這不是很好嗎?為什麼你覺得第三者對你的供養是不好的呢?於是在此就回答說:如果這個供養它是自然會跑出來的話,你拿這個來供養三寶這是無所謂的。可是你今天為了得到這個供養,是以煩惱去作祟的話,用這種煩惱作祟之後的供養來供養三寶的話,這本身就不對了,不應該這樣去做,它不只不會讓你累積福德資糧以外,它還會損失你的善業的。
61、若為塵俗活,復因彼退墮,唯行罪惡事,苟活義安在?
我們為什麼要活在這世間呢?活在這世間的原因,是因為生生世世都能夠走上增上生,都能夠做出最有利益的事情,所以我們活下去是有理由的。如果我們生存在這世間,只是為了造惡業的話,還不如不要活在這世間好。
62、謂謗令他疑,故我瞋謗者;如是何不瞋,誹謗他人者?
63、謂此唯關他,是故吾堪忍;如是何不忍,煩惱所生謗?
第63句的意思就是說,別人罵我們的話,我們會產生不歡喜,所以我們罵回去的時候,也會讓別人產生不歡喜,因此我們不應該罵回去。就像別人罵我們的時候,第三者會不高興般的,所以同樣的,我們以怨報怨再反罵回去的話,第三者就會產生不歡喜了,所以這是不應理的,不能以怨報怨。所以這時候又有另外一者他又問說:別人罵過來的時候,你罵回去,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這是維護正義啊!那別人怎麼想,這是他人的事情,所以也不用太在乎,維護正義才是重要的。如果有這種疑問的時候,請問:你罵回去的時候,你的意樂是維護正義?還是煩惱呢?如果你罵回去的意樂是煩惱來作祟的話,這就不叫做維護正義了。“
64、於佛塔像法,誹詆損毀者,吾亦不應瞋;因佛遠諸害。
65、於害上師尊,及傷親友者,思彼皆緣生,知已應止瞋。
66、情與無情二,俱害諸有情,云何唯瞋人?故我應忍害。
67、或由愚損人,或因痴還瞋;此中孰無過?孰為有過者?
68、因何昔造業,於今受他害?一切既依業,憑何瞋於彼?
69、如是體解已,以慈互善待。故吾當一心,勤行諸福善。
70、譬如屋著火,燃及他屋時,理當速移棄,助火蔓延草。
71、如是心所貪,能助瞋火蔓,慮火燒德屋,應疾厭棄彼。
我們不應該隨著他人的毀謗,或者對自己的名譽有傷害,而產生了瞋心,這是不應理的,為什麼呢?因為第72句的時候說到了:
72、如彼侍殺者。斷手獲解脫;若以修行苦,離獄豈非善?
我們現在可以利用這個人身,利用這個機緣,所以當有仇敵傷害我們,刻意想要毀謗我們的時候,說不一定因為他毀謗的緣故,可以抵掉或代替將來要墮落於三惡趣的極大痛苦,所以變成是以小苦換大苦的話,這不是很值得嗎?
73、於今些微苦,若我不能忍,何不除瞋恚─地獄眾苦因?
74、為欲曾千返,墮獄受燒烤;然於自他利,今猶未成辦。
第73到74句的時候就說到了,可是很顛倒的,俗人會為了世間五欲的這種享受,不顧一切的去造作很多的惡業,讓自己將來好幾千世一直墮落於惡趣,受地獄的痛苦,這不是很冤枉嗎?這不是很愚癡嗎?
75、安忍苦不劇,復能成大利;為除眾生害,欣然受此苦。
我們身為修學菩提心的修行者,應該不要畏懼現有的種種痛苦,因為當你能夠堪忍現在種種的痛苦,而繼續學習菩提心的內涵、增上生的話,你將能夠淨除很多的罪障,而且累積無比的功德,不只對自己有利以外,對他人也是有利益的。
76、人讚敵有德,若獲歡喜樂;意汝何不讚,令汝自歡喜?
對於仇敵讚嘆,或者是對於仇敵的名譽有利的話,我們會產生不歡喜,為了對治這種的不歡喜,在此就說到了第76句。當我們看到有第三者讚嘆仇敵功德的時候,仇敵的內心是歡喜的。因為由這個讚嘆的美妙言詞,讓仇敵的內心歡喜的話,那為什麼我的內心聽到同樣讚嘆的言詞,而不會跟他一起歡喜呢?因為那個美妙的言詞,會使某個人內心歡喜,那為什麼我要在這個時候,聽到同樣的言語而產生不歡喜呢?
77、如是所生樂,唯樂無性罪,諸佛皆稱許;復是攝他法。
我們要懂得隨喜仇敵的功德,因為懂得隨喜仇敵的功德,這是一個很好的美德,不只是一個很好的美德以外,諸佛菩薩也會隨喜我們去隨喜仇敵的功德的。而且這個也是收攝他人,最好的方法和善巧。
78、謂他獲樂故,然汝厭彼樂;則應不予酬,此壞現後樂。
如果我們看到仇敵被讚嘆,而讓自己的內心感到不歡喜的話,那豈不是一個很愚蠢的作法嗎?這個就像我們把別人的快樂,建立在自己的痛苦上的感覺,所以這是一個很愚蠢的作法。
79、他讚吾德時,吾亦欲他樂;他讚敵功德,何故我不樂?
同樣的言語讓他人快樂,可是自己卻很痛苦,自己不是很愚蠢嗎?因為我們已經立下承諾,要讓一切有情眾生獲得利益了,今天仇敵獲得利益,為什麼我要那麼痛苦呢?這是沒有道理的。
80、初欲有情樂,而發菩提心;有情今獲樂,何故反瞋彼?
81、初欲令有情,成佛受他供;今見人獲利,何故生嫉惱?
82、所應恩養親,當由汝供給;他親既養護,不喜豈反瞋?
83、不願人獲利,豈願彼證覺?妒憎富貴者,寧有菩提心?
84、若已從他得,或利在施家,二俱非汝有,施否何相干?
85、何故棄福善、信心與己德?不守已得財,何不自瞋責?
第85句的時候就說到了,能夠讓我們快速累積福德的法門,就是隨喜了。在這個因緣上,我們不好好地把握這個機緣累積福德資糧的話,真是無明啊!所以我們要懂得如何隨喜別人,讓自己累積更多的功德。因為我們如此累積功德的話,將來就可以獲得更多的供養、或者是更多的尊敬、和更多的讚嘆。尤其是如果懂得去隨喜別人的功德,我們將來一定會得到別人的歡喜的。
86、於昔所為惡,猶無憂愧色,豈還欲競勝,曾培福德者?
今天的部分到此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