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3/08/18 11:00:07
尊貴日宗仁波切
學習次第 : 進階

 入菩薩行論釋 佛子正道(第17講)(下冊)

寂天菩薩

甘丹赤巴 日宗仁波切

(十七)2013年4月21日上午(大悲精舍)

第四世的班襌大師洛桑謙堅,在《供養上師論》中有提到:

愛如母眾欲置安樂心,見此乃生無邊功德門,

彼等眾生縱與我為敵,愛彼勝己性命求加持。」

首先第一句話,「愛如母眾欲置安樂心」,我們周圍的一切有情,都曾做過我們的母親,並在做我們母親的當下,對我們都有很深的恩德,不僅如此,縱使她當下沒有做我們的母親,對我們的恩德都難以回報。而且在偈頌裡有特別的提到「愛如母眾」,這個「眾」是指他的人數眾多,提到了「自」跟「他」,自己是一個人,而他人是無量無邊的有情,所以相較於無量無邊的有情,我們自己一個人微不足道根本不算什麼。但無始以來直到現今,雖然我們是一切有情當中的一小部分,但是我們在內心中所現起的卻是強烈的愛我執,在這麼多人當中,我們只愛自己而忽略了別人。過度的珍愛自己造成了什麼樣的結果?當我們看到比我們優越的人,我們內心中會產生嫉妒;當我們看到與自己不相上下的人,內心中會產生比較、競爭的心態;看到卑微的眾生會心生我慢,這是我們生起愛我執之後所產生的結果。但現在當我們了解了自他相換的道理,我們應該將「珍愛自己的心」轉向於「珍愛他人」,將「忽略他人的心」轉向於「自己」而忽略自己的利益,所以提到「愛如母眾欲置安樂心」。

進一步的,我們提到「我」這個名相,多數人在想到「我」的時候都只會想到自己,但其實「我」的層面不僅止於自己,這一點從寂天論師所造的《入行論》裡面,我們就可以看出一個端倪。在《入行論》當中有提到很多「我」的這個詞,如果你仔細的思維就可以知道,這個「我」並不是指寂天論師他本人。寂天論師所造的《入行論》中,偈頌裡所談到的「我」並不是指寂天論師他本人,而是放大了這個角度,而希望有心效仿大乘法的這些人,甚至更廣闊的如虛空般的一切有情都包含在這裡面。所以這當中的「我」,並不是只有造者本人,而是遍虛空的一切有情。

提到了這一點,尊者達賴喇嘛法王也曾經開示到:「諸佛正法眾中尊,直至菩提我皈依,我以所行施等善,為利眾生願成佛。」在《皈依發心偈》裡面有提到兩個「我」,這兩個「我」應該如何思維呢?我們在皈依發心的時候,念到這兩個「我」,其實它所指的並不是只是單純的自我,也就是它並不是只強調自己,這當中的「我」字,如果我們更進一步的去解釋的話,其實這個字所包含的是「遍虛空的一切有情」;更進一步的,當我們想到這個「我」的時候,這樣的「我」之所以會呈現,完全是由分別假立而成的,它並沒有任何的自性。所以尊者在提到這個偈頌的時候就有講到,當我們在思維「我」的時候,應該從兩個層面去思維:第一個所謂的「我」,並不是單指我一個人,而是遍虛空的一切有情;第二個這樣的「我」在形成的當下,僅由分別心假立而成,而沒有任何的自性,所以這是我們可以思維的一點。

「愛如母眾欲置安樂心」,我們希望將「珍愛自己的心」轉向於「珍愛一切如母有情」,希望他們能夠獲得現前、究竟的一切快樂,甚至最終我們希望能夠安置一切如母有情在無漏的大樂當中,也就是希望他們都能夠成就圓滿的佛果。「見此乃生無邊功德門」,當我們了解「愛他執」是生起無邊功德的大門時,「彼等眾生縱與我為敵」,這時縱使周圍的有情他都成為我的敵人,「愛彼勝己性命求加持」,這時愛護他人要勝過愛護自己的性命。為什麼?因為愛他執是一切功德的根源,不論是現世以及來世一切功德都是來自於愛他執,既然是如此,縱使周圍的有情與我成為敵對的關係,但是我還是要盡可能的去愛護他們。

接下來請看到〈第八品〉的155個偈頌。

辰四、修習之果(分四)

巳一、思維愛我執之過患  

巳二、愛他執有無邊利之依據  

巳三、釋彼唯有利益 

巳四、教誨精勤修愛他執  

巳一、思維愛我執之過患(110)

偈頌:     百世於輪迴,彼恆損害我。

155、意汝求自利,雖經無數劫,以此大劬勞,令我唯受苦。

  釋文,雖欲求圓滿,然因愛我執故,於百流轉輪迴損害,令我遭受地獄等苦。無始以來在輪迴中漂泊的時候,我們不斷的想要追求快樂,但在追求快樂的當下,我們的動機是「愛我執」,我們由於貪愛自己、珍愛自己,所以以這樣的動機去追求快樂,最終得到的結果是什麼?「於百千世流轉輪迴,恆遭彼所損害」,多生多劫不斷的在輪迴中流轉,被我們心中的愛我執所損害,「令我遭受地獄等苦」,雖然我們心心念念想要追求快樂,但是最終的結果卻是墮入惡趣受苦。意汝求自利,故雖經無數劫,然終徒勞無益,所以這時我們問問自心,我們的心所想的是自利,「故雖經無數劫」,在這樣的狀態下,縱使歷經百千萬劫,我們付出了許多的心血,但最終的結果是什麼?最終的結果是受苦;以此大劬勞,汝卻令我唯受輪迴痛。由於心中的愛我執,讓我們造了許多的惡業,所以縱使我們花了很多的心力去追求心中想獲得的快樂,但是最終的結果,卻是不斷的在輪迴當中流轉受苦。天授菩薩應作如此自省。所以在這個地方,雖然文中只有講到天授菩薩,但其實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反省,反省什麼呢?在追求快樂的同時,如果我們的心中生起了強烈的愛我執,在愛我執的攝持下,我們得到的結果是什麼?為什麼直到現今我們還在輪迴中不斷的流轉,它是誰造成的?這是我們應該好好反省的一個地方。

巳二、愛他執有無邊利之依據  

偈頌:156、是故當盡心,勤行眾生利;能仁無欺言,其益後能見。

  釋文,是故珍愛他人,盡心勤行眾生利益,既然了解以上的道理,我們就應該試著去珍愛他人,盡心盡力努力成辦眾生的利益;能仁言教所詮無欺,世尊所宣說的內涵是不欺誑的,世尊告訴眾生們應該「棄捨愛我」而試著「愛護他人」,故應視愛我執為敵、珍愛他人,所生能見獲得佛果。如果我們能夠依教奉行,試著將愛護自己的心轉向於愛護他人的話,最終我們能夠得到什麼樣的利益呢?最終我們能夠成就圓滿的佛果。

巳三、釋彼唯有利益(111)

若曰:「雖已久行利他,然猶未見如此果報。」在上一段提到,如果我們能夠珍愛他人,對他人生起「愛他執」的話,最終能夠獲得圓滿的佛果。之後有人提到:「雖已久行利他」,有些人認為自己是大乘行者,而且花了很長的時間在行利他,「然猶未見如此果報」,但為什麼做了這麼久還是沒有看到佛果呢?

偈頌:157、若汝自往昔,即已行此事,除獲正覺樂,絕非此現狀。

  釋文,倘若汝自往昔即已行此自他換除獲正覺二利圓滿外,絕非受苦現狀

如果我們從過去直到現今,都不斷的在串習自他相換的話,「除獲正覺二利圓滿樂外」,修學自他相換的結果,除了獲得自利利他兩方面都圓滿的正覺果位之外,絕對不可能是我們現今在輪迴中流轉受苦的現狀。這代表什麼?這代表我們的利他都只是光說不練,我們認為自他相換的法門很殊勝,我們也知道應該利益他人,但是我們實際上的行為是什麼?我們內心所想的又是什麼?縱使我們的外表看起來好像是在利他,但我們心中真實的想法卻是自利,這一點從世間、出世間兩個層面來分析的話都是如此。

以世間而言,現今很多的國家都在推動民主,但我們仔細的去看看推動民主的那些人,他心裡面想的真的是民主自由嗎?可能不見得,他所追求的可能只是另外一種自利,他為了讓自己獲得更多的名利,所以外表推動民主運動。以出世間學法的人而言,我們自認為是修學大乘法的行者,也承認必須要利他,我們嘴巴也說「我要利他」,但我們心中最真實的想法卻是自利。在這樣的情況下,縱使外表行利他的事業,但最終得到的結果還是在輪迴中受苦。故應追悔虛度時日,精勤修習勝菩提心。所以對於往昔我們用這樣的方式來度過每一天,我們心中要感到懺悔,並且精勤的修學勝菩提心。

巳四、教誨精勤修愛他執 

若念:「不能串習修自他換。」既然我們要修學愛他執,這時有人會想說:「不能串習修自他換,這一點我們做不到」,這就像是在依師的法類裡面,有提到「我們必須視師如佛」,但在介紹了視師如佛之後,更進一步的談到「我們能夠視師如佛」,這是相同的。為什麼我們會認為自己的心中生不起自他相換的證量?這是因為我們從來沒有思維過「愛我執的過患」以及「愛他執的利益」,縱使有思維過,也不常串習。如果我們能夠時常串習的話,自他相換的證量一定能夠在我們的心中生起。

偈頌:158、故如汝於他,一滴精血聚,妄執彼為我;如是亦修餘。

  釋文,利他既有如此利益,故如汝於他人─父母─一滴精血聚合所成之身,串習妄執彼為我,既然「利益他人」有如此殊勝的利益,就如同我們對於父精母血,透由不斷的串習之後,會將他人的身軀或者是他人身軀的一部分,執著為是我的身體。甚至更簡單的例子,父母親面對自己的孩子,有時愛護孩子的心遠超過愛護自己,這樣的心是如何培養起來?是透由不斷的串習之後才能夠生起的。既然是如此,如是亦當執有情為我,既然透由不斷的串習就能夠生起的話,我們就應該透由思維「愛我執的過患」以及「愛他執的利益」,並且不斷的串習愛他執,將珍愛自己的心轉向於珍愛他人,「如是亦當執餘有情為我」,習愛執直至究竟。

寅三、加行隨修之理(分二)

卯一、正文(分三)

辰一、自身一切善聚皆為利他(分二)

巳一、正文

巳二、於己應生嫉妒  

辰二、為利他故甘居劣處 

辰三、總明實修之理 

卯二、自他換已於實修時掌控自心  

巳一、正文(112)

偈頌:159、應作他密探,見己有何物,汝當奪彼等,以彼利眾生。

  釋文,如此修意樂已,應作他密探,觀己是否害他,透由以上的內涵,我們修持了自他相換的意樂之後,「應作他人密探」,以前我們觀察的都是自己,不斷的觀察自己想追求的、自己想要避免的是什麼?既然修持了自他相換之後,我們要觀察他人想成辦的快樂以及他人想避免的痛苦是什麼?所以提到「應作他人密探」。「觀己是否害他」,並且要不斷的觀察自己的行為,是否有傷害到其他的人;凡見己有何他所求汝當奪彼等──除我所執,如果見到我們自己擁有了他人所追求的物品,不論是我們的身體或者是我們所擁有的資具,「汝當奪取彼等」,這時我們要設法奪取這些東西。奪取的方式是什麼呢?去除我們心中的「我所執」,縱使在當下我們沒有辦法直接施與他人,但至少在心中我們要去除「我所執」,也就是將我們所擁有的這一切布施給其他有情,以彼利益諸餘眾生。菩薩應當如此告誡自己。

巳二、於己應生嫉妒

偈頌:160、我樂他不樂,我高他低劣,利我而非他,豈不嫉妒己?

  釋文,又應修習嫉妒,這時我們應該對自己心生嫉妒,謂,而他不樂,有時我們看周圍的人,內心中會現起「我的狀態是歡喜快樂的」,而他人的狀態卻不是如此;相同的,資財等物,我高他低劣,相較於周圍的人,我們的資具至少是圓滿、不會匱乏的,而有些人卻不是如此;己善業故得安樂,以出世間的角度,我們了解佛法的道理,所以至少能夠行利己的一分善業,所以能夠獲得安樂,而他非如此行故不安樂。相較於他人,看看我們自己,其實我們自己的現狀是不錯的,難道我們還不感到滿足嗎?豈不心生嫉妒?其實對自己的現狀,我們心中要感到嫉妒,因為「我們的狀態」比其他多數的有情都要好很多,既然是如此,應該將自己所擁有的一切施與他人。應嫉妒之。

辰二、為利他故甘居劣處(分三)

巳一、觀己過失 

巳二、懺悔昔於有情造罪  

巳三、甘居劣處  

巳一、觀己過失(113)

偈頌:161、吾當離安樂,代他受眾苦;謂何故作此,細察己過失。

  釋文,吾當離衣、食等所有安樂,捨予他人,並代他人承受眾苦,修學自他相換之後,我們要棄捨自己所擁有的衣食等所有安樂,盡可能的施與一切有情,並代他人承受眾苦;己造惡時,當自己造作傷害有情的惡業時,時而己:「何故作此事?」我們要不時的問問自己,為什麼我要造作傷害有情的這些事情呢?菩薩應當細察己過失。身為菩薩,平時應該仔細的觀察自己的過失。

巳二、懺悔昔於有情造罪 

偈頌:162、他雖造諸罪,亦轉為己過;己縱造小罪,眾前誠懺悔。

163、倍讚他聲譽,以此遮己名;首先第163個偈頌,前面這兩句話,在另外一本解釋裡,是將它歸在下一個科判裡,而不是第一個科判中。

釋文,他雖造作如害我等諸罪,菩薩轉為己過,並願承擔其惡果報,他人雖然造作了傷害我的罪業,「菩薩亦應轉為己過」,身為菩薩要如何思維呢?菩薩應該先想到,對方之所以這麼做,有可能是我先冒犯了他,所以他不得已會對我造下如此的惡業。甚至說,這是往昔我造作惡業而感得的果報,所以提到「菩薩亦應轉為己過,並願承擔其惡果報」,所以當他人傷害我們的時候,我們可以用這樣的方式來思維;相反的,於有情縱造小罪過,亦應於承認己過、至誠懺悔。但如果是我們對他人造惡,我們傷害了他人,縱使惡業非常的微小,我們也應該在眾人的面前承認自己的過失,「至誠懺悔」。聞有讚他聲名美,亦應加倍讚揚,當我們聽到有人讚嘆某人的時候,「亦應加倍讚揚」,這時我們要加倍的讚揚他人,以此遮之聲。藉由這樣的動作,希望對方的聲名能夠遮蓋過自己的聲名。

巳三、甘居劣處(114)

偈頌:           我如最下僕,願受役利他。

164、自身本有過,勿誇暫時德;無論有何德,莫令他人知。

  釋文,我如僕最下劣之負重擔者,不懷我慢,我就像是僕人當中最下劣的奴僕,心中不懷任何的我慢,願受役使,甘願受他人的役使,他人。思維自身本有過失,平時我們要不斷思維,自身本來就有眾多的過失;縱念:「可讚吾有少許聽聞等德…」,有時我們的心中會現起一些念頭:「我有少許的功德,或許這些功德能夠得到他人的讚揚」,然僅少分暫時,切勿誇耀。當我們現起了這些念頭之後,我們要想到:我的這些功德只不過是暫時的功德,而且相較於其他更有功德的人,我心續中的功德非常渺小,所以提到「然僅少分暫時功德,切勿誇耀」,所以當我們想到自己有一些功德的時候,不應該向外人來炫耀。菩薩無論有何,皆須隱藏,身為菩薩,不論他有什麼樣的功德都要想辦法隱藏,莫令他人

辰三、總明實修之理 

偈頌:165、總之為自利,汝作害他事,今為有情利,願害悉歸我!

釋文,總之,應作思維:「無始以來為自利故,意害他事今為成辦有情所作害悉歸我!」總而言之,我們要思維:無始以來為了自利,所以我們不斷的去傷害他人,「今為成辦有情義利」,而現今我了解了自他相換的重要性,我決定要成辦一切有情的義利,「願所作害悉皆歸我!」祈願過去對有情所作的傷害都降臨在我身上。

偈頌:166、莫令自猛現,粗暴頑強相;應如初嫁媳,羞畏謹慎行。

  釋文,若念:「難以承擔他人之苦。」有些人在修學自他相換的時候內心會產生傲慢,他會覺得:「我沒有辦法承擔他人的痛苦」,對於這一點,菩薩莫令自心強現粗暴頑強、膽大妄為之。菩薩應該讓自己的心保持柔軟,而不應該強猛的展現出粗暴頑強、難以調伏的這種狀態。若爾,應如何住?這時我們應該如何安住呢?應如初嫁媳婦,心懷愧、他責難、慎行而住。這時我們就像是一個初嫁的媳婦,以愛我執行自利時,心懷羞愧,對他人造惡時,畏他責難,約束自己三門的行為謹言慎行,所以心中要時常保持慚愧。「粗暴」一詞,大疏中為「暴躁」。在偈頌裡有提到「粗暴頑強相」,這當中的「粗暴」,在另外一本解釋裡面將它翻譯為是「暴躁」。

卯二、自他換已於實修時掌控自心(分四)

辰一、制伏散亂放逸 

辰二、唯行自利所生過患 

辰三、觀察身軀之過

辰四、掌控自心  

辰一、制伏散亂放逸(115)

偈頌:167、應行住利他;汝若不利他,當掌控自心,違越應制伏。

釋文,自心應行利他意樂,加行亦當如此安,在行利他的事業時,我們心中的意樂是保持在利他的狀態,「加行亦當如此安住」,除了心中的意樂是利他之外,我們的加行也應該保持在利他的狀態,所以不論是「心」或者是「行」,這兩者都是處於利他。猶如調伏野馬,令心堪修善法,如果一匹野馬未受調伏,是沒有辦法被控制的;相同的,尚未調伏的心就像是一匹野馬,是我們沒有辦法控制的,所以透由不斷的串習調伏了我們的心,而讓我們的心「堪修善法」──也就是到最後能夠隨心所欲安住在善法上;心汝若不欲作此利他事,以正念、正知掌控自心,如果心你不想要按照我的方式去行利他的話,我就會用「正念」以及「正知」設法掌控自己的心,透由「正念」讓我的心安住在善法上,透由「正知」觀察當我的心安住在善法的同時,內心是否有其他的雜念,所以提到「當以正念、正知掌控自心」,若心違越此對治法,則應制伏。如果我的心沒有辦法被這些對治法所調伏的話,這時要想辦法控制自己的心,讓心不會散亂。

偈頌:168、縱已如是誨,心汝猶不行;眾過終歸汝,汝唯當受罰。

  釋文,縱已對己如是,然心汝猶不如此,抵賴此皆隨惑而轉,如果我們對自己做了以上的教誨,但是心還是不聽我們的話、甚至不肯承認這是它的問題,而說這一切都是因為心中煩惱熾盛所造成的,而並不是自己的問題。有時我們在教誨自己或者是提醒自己的時候,心裡面會有一種感覺,會覺得這並不是我的過失,而是因為被煩惱控制,所以我沒有辦法控制自己的行為;這時,然因今生、後世所有眾過終歸愛我執心,但因為今生以及後世一切的過失,最終都是來自於「你這顆愛我執的心」,是故心汝唯當受罰,所以我要想辦法處罰你這顆心。

辰二、唯行自利所生過患(分三)

巳一、思過患已棄捨唯辦自利

巳二、修持利他

巳三、總明  

巳一、思過患已棄捨唯辦自利(116)

偈頌:169、昔遭汝所摧,然今我已知,如今汝何往?將除汝傲慢。

170、仍念求自利,此心應捨棄。

  釋文,昔遭愛我執汝所摧,爾時我尚不知汝為一切罪過根本,過去我不斷的遭受「愛我執」你所摧毀,在當時我還不知道你是一切罪過的根本,非昔比,我已此理,但今天我已經了解你是一切罪過的根本,既引生眾過,你既然做錯了這麼多的事情,讓我如此的痛苦,如今往何處?現今你還想往哪裡去呢?無處可去,我愛我執傲慢心。我將連根剷除「愛我執」你的傲慢心。捨棄仍念「我有權力唯求自利」之心,這時我們要完全捨棄,內心當中不時會現起的「我有權力唯求自利」,這樣的心要完全將它棄捨,絲毫不令此心生起。

巳二、修持利他

偈頌:   我售汝於他,莫哀應盡力。

171、若我稍放逸,未施汝於眾,則汝定將我,棄予地獄卒。

  釋文,應知售汝於他有情,心莫哀愁,你要知道我已經將你賣給了其他的有情,當你知道了這件事,你的內心不要感到哀愁,應盡成辦有情所求。我已經將你賣給了其他有情,你已經屬於有情的,所以你要盡你自己的一份心力,成辦有情想要成辦的安樂。若我唯思自利而稍放逸未施汝於諸有情,如果我只想到自利,而稍微的放逸,沒有將你賣給其他有情的話,則汝集聚罪業,後定將我棄予地獄,這時因為我們只想到自利,接著我們會造作許多的惡業,透由業力最終你會將我丟棄到地獄,讓地獄的獄卒來折磨我,故應摧滅愛我執汝。

巳三、總明(117)

偈頌:172、汝亦曾屢屢,棄我令久苦;今憶宿仇恨,摧汝自利心!

釋文,亦曾屢屢我棄予獄卒,我長,過去我不了解你是一切罪過的根源,所以在你的控制下造作了許多惡業,而你屢次將我丟給地獄的獄卒,讓我長久受苦,今憶宿仇恨,應罪過根本──唯思索自利!現今當我回想起,過去你曾對我做過的那些事情,「應摧罪過根本」,想到這一切,我在這個時候就想要將罪過的根本──也就是你這顆只想到自利的心,完全的摧毀。

偈頌:173、若欲己喜樂,不應獨自樂;若欲守護己,則當常護他。

釋文,若欲己得長時、圓滿喜樂不應貪愛己而獨自樂,如果想要自己獲得長時圓滿的喜樂,我們不應該過度的貪愛自己而獨自享樂;若欲守護己離痛苦,如果想要守護自己,讓自己遠離痛苦的話,最好的方法是什麼?則當珍愛人恆。我們要試著愛護他人、守護他人。(道寬比丘尼聞法筆記)

迴向

願生西方淨土中,九品蓮花為父母,華開見佛悟無生,不退菩薩為伴侶。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