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3/05/08 07:32:46
學習次第 : 進階
入菩薩行論釋 佛子正道(下冊)(第二十講)
講述:甘丹赤巴 日宗仁波切
(二十)2013年4月24日下午(大悲精舍)
在早上的課,最後一段我們是提到,佛的「如所有智」雖然能夠了知「盡所有法」,但在了知「盡所有法」的當下,是透由「顯現世俗的二相」來了知的緣故,所以「盡所有法」不會因為心是如所有智而成為「勝義諦」。相同的,「盡所有智」也能夠了知「如所有法」,但在了知「如所有法」的當下,是透由如水注水的方式而了知的緣故,所以心縱使是「盡所有智」但是境還是能夠安立為是「勝義諦」。「為能周遍此二智故」,所以世俗諦以及勝義諦,二諦的定義之所以要如此詳細的安立,是希望能夠將佛的「如所有智」以及「盡所有智」,了知境的狀態都完全統攝的緣故,所以在安立二諦的時候,會以這樣的方式來安立。
有未詳解《入中論廣解》之義者,承許佛智能現自體,此與正理相違。以下的這兩段,會以賈曹杰尊者的立場來為各位介紹。以尊者的立場,尊者認為有些人並沒有正確的認識,宗大師所造的《入中論廣解》裡面的義涵,而承許「佛智能現自體」,也就是佛的智慧本身能夠顯現佛的智慧。所以在文中提到的是,「承許佛智能現自體,此與正理相違」。顯現之理不出二種,如果佛智能夠顯現自體,顯現的方式唯有二種:第一種,若現為異,如果佛智在顯現佛智的當下,它是顯現與自己相異的另外一個個體,因佛智於其顯現境無錯亂故,應許自體與己相異,因為佛智,它對於所有的境界都沒有錯亂的緣故,所以在顯現自體的當下,如果心跟境顯現為是相異的話,那就表示佛智與佛智它是相異的;但這一點並不成立,它與自己是同一個個體,並不是相異的個體,因此在顯現的時候,它並不會顯現這兩者為相異。所以提到「若現為異」,如果佛智在顯現佛智的當下,它顯現出彼此相異的內涵,「因佛智於其顯現境無錯亂故」,並且佛智對於自己所顯現的對境,又沒有錯亂的緣故,就表示如所顯現事情也應該如此安立,「應許自體與己相異」,這時必須要承許所顯現的佛智,與能顯現的佛智這兩者是相異的。所以提到「應許自體與己相異」,但這一點是不成立的。
第二種顯現的方式,若現水注水相,如果佛智在顯現佛智的當下,它顯現的狀態如同水注入水中,則不可遮彼成勝義諦過。這時佛智所顯現的佛智,它就沒有辦法遮除掉它是勝義諦的這種過失,也就是當心在顯現境的時候,如果顯現的方式是以如水注水般的顯現,這時心所顯現的境應該是勝義諦,而不是世俗諦。所以佛智在顯現佛智的當下,如果是以水注水般的方式來顯現的話,所顯現的境(也就是佛智)應該成為勝義諦,但這一點也是不成立的。
與佛智成反體相異而成住同體者,佛智由現彼等而證自體,所以從賈曹杰尊者的立場而言,他認為佛智並沒有辦法顯現佛智,雖然沒有辦法顯現佛智,但又必須要安立佛智能夠證得一切所知,既然能夠證得一切所知,就表示佛智它也能夠證得佛智;既然沒有辦法顯現,又能夠證得,所以尊者從他的立場,他會安立佛智能夠證得佛智,但是是在不顯現的狀態下而證得的。所以提到了,「與佛智成反體相異而成住同體者,佛智由現彼等而證自體」,所以他特別強調「而證自體」,佛智能夠證得佛智,它是如此證得的呢?「與佛智成反體相異」,這一點在早上我們有特別介紹。「反體相異」是指,兩種法在分別心上顯現出不同的行相,「而成住同體者」所謂「成住同體」是指,二法它是同時形成、同時安住、同時消失。所以在這個地方最主要強調的是,「佛智的無常」或者是「佛智的所作」,佛智是如何證得佛智的呢?它是透由顯現佛智的無常、佛智的所作,而證得佛智的。
然於自體,無論立或未立「間接證得」之名,雖不顯現自體,亦可證得。所以對於自體,也就是「佛智」而言,不管我們有沒有安立上「間接證得」的這個名稱,「雖不顯現自體,亦可證得」,當佛智緣著佛智的時候,雖然沒有辦法顯現自體,但透由它能夠證得佛智的無常、所作等法,所以也能夠證得佛智。提到這一點,當心在對境的時候,如果心能夠證得境,證得境的方式簡單來分可以分為兩種:第一種直接證得,第二種間接證得。所謂的直接證得,是指心在證得境的當下,能夠顯現境的行相,透由顯現境的行相,而了知境的方式,稱為「直接證得」;如果心在對境的同時,雖然能夠證得境,但沒有辦法顯現境的行相,這時我們稱為「間接證得」。
所以以賈曹杰尊者的立場,他會認為佛智能夠證得佛智,但是它並不是透由顯現佛智而證得的緣故,所以照理說,應該把它列為「間接證得」才是。但是在很多的論典裡面,尤其是宗大師的論著當中都有提到,佛的一切遍智是沒有間接證得的。所以對於這一點賈曹杰尊者的立場就變得有點尷尬,所以他會講說「然於自體,無論立或未立『間接證得』之名」,雖然是沒有辦法顯現,但是在證得的時候,照理說應該是「間接證得」,但由於立場尷尬,他只能夠安立為「無論立或未立間接證得」之名,我們先不討論這一點,佛智對佛智它是沒有辦法顯現自體的狀態下而證得的。
若以凡夫心中見青現量為例,如果舉另外一個例子的話,凡夫心中有見得青色的現量,如果以見青現量為例,因無自證現前知故,以中觀應成派的角度而言,並沒有自證的現前知,彼不顯現自體,既然沒有自證的現前知,就表示見青的現量,它並沒有辦法顯現自體,它並沒有辦法顯現見青的現量,亦不可立由現與己成住同體餘分而證自體,這一點跟前面的佛智又不相同。凡夫心中的見青現量,它不僅沒有辦法顯現是自體,也沒有辦法透由顯現與自己成為成住同體的餘分,就比方說它沒有辦法顯現「見青現量的無常」或者是「所作」來證得自體,所以這跟前面的一切遍智又不一樣。如果沒有辦法藉由這樣的方式來證得自體的話,見青的現量,以中觀應成派的角度,它是如何安立的呢?是故彼唯觀待直接證得青色而間接成立,以中觀應成派的立場,見到青色的現量,它是透由見青的現量「直接證得」青色之後,才能夠安立出來的,它並不是透由「自體顯現自體」,或者是透由「成住同體的餘分」而證得的;應知於佛無有如此間接成立之理。但對於這一點,佛智並不是以這樣的方式來成立的。
以賈曹杰尊者的立場,尊者他認為佛智沒有辦法顯現自體,但是佛智能夠證得自體,也就是佛智能夠證得佛智。對於這樣的論點,福稱大師在他的論著裡面有特別強調,在談到二諦的定義時,我們時常會提到「顯現二相」,這當中的「二相」並不是指顯現「一」或者是「異」的這種行相,這當中的二相特別要強調的是「世俗」的二相。所以他認為「佛智能夠顯現佛智」,為什麼「佛智能夠顯現佛智」?因為佛智在顯現佛智的當下,是顯現出世俗的相,所以這並不相違,它的顯現並不是以顯現「一」、或者是顯現「異」的這種方式來談論的。但是剛才賈曹杰尊者,他在提到顯現的時候,他有特別將「顯現的二相」解釋為是「一」跟「異」的這種解釋方式,所以解釋到最後,有些地方他沒有辦法自圓其說。所以更進一步的,福稱大師有提到:「如所有智」它所證得的法,是以「如所有法」為主,雖然是如此,但是佛的「如所有智」也能夠證得佛智,但是它在證得如所有的狀態下,它在證得如所有法的境前,它是沒有辦法證得佛智的,所以這一點是必須要釐清的。「如所有智」它能夠證得「如所有智」,這是成立的;但是「如所有智」在證得「如所有法」的境前,是沒有辦法看到「如所有智」的。
賈曹杰尊者之前在解釋二諦的性相時,他並沒有特別強調,這當中的「二相」所指的內涵是什麼?但是進一步的,他在分析「佛智能否顯現佛智」的這一點時,他將所謂的二相解釋為是「一、異」的這種相。但其實福稱大師認為,這當中的二相,並不一定要用一異的方式來介紹,它可以用「世俗相」的內涵來解釋所謂的二相。
在福稱大師的論著裡面,最後一段,也就是這個部分的最後一段,他有提到兩個偈頌。第一個偈頌的內涵是提到,以我這樣的凡夫,真的不適合對兩位尊者作以上的責難,因為在之前他對賈曹杰尊者以及克主杰大師作了責難,他說:以我的立場真的不適合這樣做,但我認為我所描述的道理,才是宗大師《入中論廣解》最究竟的內涵,因此我將我所認為的修行供養,供養給父子三尊;但如果以上我所說的內涵有任何錯誤的話,我也願意在宗大師父子三尊的面前殷重的懺悔。
其實這個部分的內容相當的重要,但確實有它不容易了解的地方,所以我們在研閱的時候,要各方面去研閱,並且仔細的思維。
寅三、明辨抉擇二諦之補特伽羅(分二)
卯一、以欲抉擇二諦之補特伽羅而言作分類
卯二、說明慧根勝劣差別
卯一、以欲抉擇二諦之補特伽羅而言作分類 (131)
偈頌:3、世人有二種:瑜伽師一般。
釋文,此中「世人」,謂依蘊體而假立者,在偈頌當中有提到「世人」這兩個字,這兩個字是如何解釋的呢?「謂依蘊體而假立者」,依著蘊體而假立的補特伽羅,我們稱為「世人」;又欲抉擇二諦之補特伽羅有二種,而想要抉擇世俗、勝義二諦的補特伽羅,簡單來分可以分為兩類:謂具止觀雙運三摩地之瑜伽師,通達諸法皆自性空,第一類是提到,透由止觀雙運的三摩地,已經通達諸法無自性的瑜伽師,在這個地方最主要強調的是中觀應成派的論師,及一般人,謂實事師。而在偈頌裡面所提到的「一般」,指的是實事師,這當中包含了唯識、經部、有部的宗義師,這些宗義師他們認為法有諦實,所以他們列入實事師當中。此以主要者而言之,在解釋的時候,最主要提到的是這兩類人;若由聞、思證空性者,或心未為宗義轉者,亦皆攝入彼等之中。在前面我們提到的瑜伽師最主要強調,他是透由止觀雙運的三摩地而證得了無自性的道理,但這是以主要的方式來介紹的。「若由聞、思證空性者」,雖然暫時沒有辦法透由止觀雙運的三摩地來證得空性,但可以藉由聞所成慧、思所成慧來證得空性的話,也列入瑜伽師當中;相同的,「或心未為宗義轉者」,有些人的心並未被宗義所轉,但如果他有心探討二諦的內涵,也可以列入「一般」這兩個字裡面,「亦皆攝入彼等之中」。
卯二、說明慧根勝劣差別(132)
偈頌: 一般世間人,瑜伽世人破;
4、瑜伽師因慧,為上上所破。
在這個偈頌當中最主要強調的是,下部的宗義是上部宗義的基礎,因為下部的宗義比較容易了解,它可以作為了解上部宗義的基礎;但是在了解上部的宗義之後,透由正理它會破除下部的宗義。
釋文,此中,一般世間人許無分微塵、無剎那分之心,在實事師中,有部以及經部的宗義師,承許無分微塵以及無剎那分之心,或許事物為諦實有,而唯識宗認為依他起以及圓成實是有諦實的,諸實事師所立下部宗義,皆為證無自性之瑜伽世人所破,相較於中觀,有部、經部、唯識都是屬於下部的宗義,所以他們所提出的論點,會被證得無自性的瑜伽世人所破,在這段()裡面的文是藏文的原文,(彼乃瑜伽師,復為世人,故名瑜伽世人)。在偈頌裡面為什麼要特別強調「瑜伽世人」?以字面上的意思,中觀的宗義師他是「瑜伽師」又是「世人」,所以稱為瑜伽世人;又修止觀雙運之瑜伽師,上上亦破下下諸師,而修學止觀雙運的瑜伽師,上上者也能破除下下者,這是什麼道理呢?謂中觀師以正理破唯識所許心為諦實,中觀師透由正理能夠破除,唯識宗所安立的心是諦實的這一點,最主要破除的是有自證分的這個道理,而唯識師亦以正理破經部師所許無分微塵。而唯識宗的論師,也會以正理來破除經部宗所提出無分微塵的概念。
若念:「通達空性諸瑜伽師,其內豈不相互破斥?」如果是以通達空性的瑜伽師而言,他們當中難道不會彼此破斥嗎?通達空性之瑜伽師,亦因慧力有所差異,雖然同樣都能夠通達空性,但是他們當中彼此的慧力是有所差距的。住初地等諸下地者,為住二地等諸上上地者所破,此謂超勝。住在初地等諸下地者,比方他是住在初地的瑜伽師,這時相較於二地的瑜伽師,他們的慧力是有差別的,所以安住在二地的瑜伽師,他能夠破安住在初地的瑜伽師,但是這當中的「破」是什麼意思呢?是「超勝」的意思。也就是二地的瑜伽師,他的慧力是比初地的瑜伽師的慧力要更優越、要更殊勝的。
若以同一相續而言,在之前是提到了以不同的相續而言,來解釋《入行論》中這個偈頌的內涵。如果是以同一個相續來作探討的話,則因慧力增長之別,應知其意引申於下地者不能破除修所斷種,於上地者則能破除。如果是以同一個相續來介紹的話,「則因慧力增長之別」,安住在上地的瑜伽師,他的慧力遠超過安住在下地的瑜伽師,所以透由以上的內涵,他可以引申出另外一個道理,「於下地者不能破除修所斷種」,安住在下地的瑜伽師,由於慧力並不夠殊勝,所以他沒有辦法斷除修所斷的種子,「於上地者則能破除」,而修所斷的種子到了上地之後,安住在上地的瑜伽師,由於透由不斷的串習,慧力增長的緣故,所以能夠將它完全破除。
撰述此頌文之目的,是因心可分為二種,在《入行論》這一段最主要的內涵是什麼?我們可以將心分為兩類:證得世俗之心,及證得勝義之心,就像境可以分為「世俗諦」以及「勝義諦」,證得境的心也可以分為「證得世俗之心」以及「證得勝義之心」;若證世俗之心尚不能破證得勝義之心,況執無分微塵豈能破彼?如果「證得世俗的心」(也就是正確的心),都沒有辦法破除「證得勝義的心」,更何況是不正確的心,也就是下部的宗義師所承許的有無分微塵的這種心,這樣的心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它根本是顛倒、錯誤的心。所以如果證得世俗的心,都沒有辦法破除證得勝義的心,那更何況是下部的宗義師所安立的那些內涵,它是沒有辦法破除上部所提出的這些觀點。此為令他了知證得勝義之心能破一切邊執。所以透由這個道理,進一步的了解,上部所提到的「證得勝義的心」,它是能夠破除下部的宗義師所提出的這些觀點。
又瑜伽師亦因慧力有所差別,外道所許常法事物,可由有部、經部師等所許正理破除,外道徒所承許的「常法事物」,可以透由有部以及經部師所提出的正理來破除;相同的,實事二師所許無分微塵,這裡的「事實二師」指的是有部、經部的宗義師,有部、經部的宗義師所承許的無分微塵,可由唯識師等所許正理所破;唯識師許心為實有,則可由中觀師所許正理破除,故應了知下下相似宗義,可由上上正理破除,此為《大疏》所許。
丑二、斷除空性無用之諍(分二)
寅一、正文
寅二、斷除他難
寅一、正文(133)
或曰:「不應以證無自性之瑜伽師所許正理破除一般宗義,因無證成無自性之能立故;他宗提出了問難,他們認為不應以證得無自性之瑜伽師所承許的正理,來破除一般的宗義,為什麼?「因無證成無自性之能立故」,這當中的「能立」指的是原因、理由的意思,因為根本沒有任何原因、沒有任何的理由,能夠證成無自性是存在的。他宗認為中觀的瑜伽師,提出無自性的觀點,完全是捏造出來的,它沒有任何的依據。若無自性,為求佛果而學施等則無意義。」並且進一步的提到,如果沒有自性的話,為了追求佛果而修學布施等內涵,完全沒有意義。
偈頌:以二共許喻,為果不察故。
釋文,非無證成無自性之能立,並非沒有證成無自性的原因,因中觀師與實事師二者共許夢、幻等喻為妄,因為中觀師以及實事師這二者,他們共同承許夢、幻這些譬喻是虛妄的,既然是虛妄的,這二類的宗義師都認為,不論是夢或者是幻,它並不像我們心中所顯現的如此真實,所以並不如同心中所顯現是存在的。既然是如此,以中觀師的角度而言,他會認為我們的心在對境的當下,雖然會顯現境是有自性的,但是雖然我們的心能夠顯現出這一分,不代表境就是有自性的,因為你跟我都共同承許夢以及幻這些虛妄的譬喻。以彼能立無自性故。透由夢以及幻的這些喻,能夠成立無自性的緣故。
雖無自性,然學施等不成無義,雖然諸法沒有任何的自性,但修學布施等內涵,並非毫無意義;為得成佛等諸果位,施等雖無諦實,然於不觀察時,以證虛妄如幻之慧所攝而趣入故。為了成辦圓滿的佛果,布施等五度雖然沒有任何的諦實,但在不加思索、不加觀察的情況下,以證得虛妄如幻的智慧所涵攝的布施等五度的內涵,就能夠讓我們趣入成佛之道。若不以證無自性慧攝持,餘度皆不能得「度彼岸」名,在修學菩薩行的過程中,如果沒有證得無自性的智慧所攝持的話,其餘布施度等內涵都沒有辦法稱為「度彼岸」,須由慧目作為引導,方能趣入一切智城。就像一群盲人,如果沒有任何人來引導的話,這一群盲人縱使會走,也沒有辦法走向正確的方向。相同的道理,透由布施它雖然能夠累積到福德資糧,但如果在修學布施等前五度的當下,沒有智慧作為攝持的話,這一切都沒有辦法成為是往一切遍智的大城前進的這種動力,所以提到「須由慧目作為引導,方能趣入一切智城。」
或曰:「現見火等有燃燒等作用,若此為汝所許,則此即是我等所謂實有,他宗又提出,「現見火等有燃燒等作用」,我們可以親眼看到,火它有燃燒的作用,如果這一點也是你所承許的話,其實這一點就是我所謂的「實有」,故我於此無須爭論,所以對於這一點,我根本不需要跟你爭論;若不許此,則有違背現量等諸違害。」如果你不承許火是有燃燒的作用,你當下所提出的論點就違背了現量,所以提到「則有違背現量等諸違害」。此謂諸法若無自性,則應全無,自宗提到,他宗的觀點是認為如果諸法沒有任何的自性,這時就沒有辦法安立諸法;若有,則須為自性有,如果存在的話,它必須是有自性的,此乃執取二諦相違之諍。所以他宗認為二諦彼此之間是相違的,在安立一者的同時,另外一者沒有辦法同時安立。
偈頌:5、世人見事物;分別為真實,非如幻於此,瑜伽與世諍。
釋文,中觀師與諸實事師,世人皆許正量能見火等事物,不論中觀師或者實事師,世人都承許透由正量能夠親眼目睹火等事物;然實事師分別、承許彼為真實成立,但是實事師他們會分別並且承許,所見到的這一切是有真實的,它們是真實成立有自性的,非能領悟諦空如幻,他們並沒有辦法完全了解諦實空如幻的道理,而中觀師已領悟故,瑜伽中觀師與世間實事師於此起諍。就是因為一者,能夠了解諸法它的本質是諦實空,而且是如夢如幻,而另外一者沒有辦法了解的緣故,雖然兩者都成立透由正量能夠見到火等事物,但由於他們所安立的法並不相同,所以他們在這一點上面起了諍論。或此初句「世人」,唯指實事師也。在偈頌當中的第一句話「世人見事物」,之前在介紹的時候,是將中觀師以及實事師都納入這句話中的「世人」,但也可以用另外一種角度來作介紹,也就是第一句話當中的「世人」,它最主要強調的是實事師。
寅二、斷除他難(分三)
卯一、總破經部宗等說實事師(分二)
辰一、破除違背現量
辰二、破除違背經教
卯二、別破唯識師之主張
卯三、斷除證空性道於中觀師無用之難
辰一、破除違背現量
或曰:「若無自性,則與現見色等五境相違。」經部宗提出了這樣的概念,「如果法沒有自性」,這一點會與我們能夠親眼目睹色等五境,剛好是相違背的。
偈頌:6、現量立色等,共許非實量;
釋文,無違。現量雖能成立色等諸法,然彼唯於共許所立世俗成量,而非成立色等實性,自宗對於他宗所提出的問難,作了以下的回答:「現量雖能成立色等諸法」,現量雖然能夠成立色聲香味觸等諸法,「然彼唯於共許所立世俗成量」,但是現量它只能對世人共許所安立的世俗法成為量,也就是在不加思索、不加觀察的情況下,它能夠對世人共許的世俗法成為量,「而非成立色等實性」,所以它所證成的是色等諸法,它是世俗法,但是它並沒有辦法成立「色等實性」,也就是色等諸法最究竟的本性,也就是色等諸法的勝義諦。所以現量它只能夠成立色等世俗法,而沒有辦法成立色等世俗法以上的勝義法,亦非於其實性成量,既然它沒有辦法成立色等實性,它就沒有辦法對於這樣的境成為是正量;若能成量,凡夫亦應能見實性,則生聖道無有作用。如果對於色等諸法的實性,能夠成為正量的話,就表示透由現量能夠直接清楚的了解,色等諸法的真實性,如果是這樣「凡夫亦應能見實性」,那凡夫也應該能夠親眼見到實性才對。如果凡夫能夠達到這樣的境界,「則生聖道無有作用」,那就不需要透由不斷的觀修,而設法讓自己的心中生起聖者之道。
《三摩地王經》云:「眼耳及鼻亦非量」等,應知亦是破於實性為量。在《三摩地王經》當中有提到,「眼耳及鼻亦非量」,這句話它是什麼意思呢?「應知亦是破於實性為量」,雖然眼識、耳識、鼻識能夠成立色、聲、香,但是它在成立色聲香的當下,並沒辦法成立色聲香的實性,所以提到「應知亦是破於實性為量」,既然這些現量,它沒有辦法成立色聲香等的實性,就表示它對於實性沒有辦法成為正量。
或曰:「若色等法非由自相所成,如何共許?縱能共許,云何為妄?」他宗又提出了,如果色等諸法不是由自相所形成的話,那世人要如何共許呢?「縱能共許,云何為妄?」既然世人能夠共許的話,照理說它應該是真實的,怎麼會是虛妄的呢?
偈頌:虛妄如共許,垢等為淨等。
釋文,所有事物實為虛妄,所有的事物它的本質都是虛妄的,猶如共許女垢身等為潔淨等。世人也都共同承許,女眾的身體是乾淨的,但實際上是如此嗎?並不是!甚至我們也都承許輪迴的苦是安樂,但輪迴的苦真的是安樂嗎?也不是!所以縱使世人承許苦為樂,將不淨視為淨,但是是否代表這一切如同世人所共許般都是存在的呢?並不是這樣的方式,所以它還是可以列為虛妄。所以縱使它是世人所共許的,但是它的本質還是虛妄的。
辰二、破除違背經教(分三)
巳一、顯示佛說有為無常等教是不了義
巳二、破是了義
巳三、斷除相違
巳一、顯示佛說有為無常等教是不了義(136)
或曰:「若色等法非由自性所成,則與經中說無常等相違。」他宗再次提出了以下的問難,「若色等法非由自性所成」,如果色等世俗法,並非是由自性所形成的話,「則與經中說無常等相違」,這一點會與佛經當中提到的無常等內涵相違。
偈頌:7、為導世人入,佛說事無常;
釋文,無違。為導世人漸入實性,怙主佛說事為無常。佛在宣說四諦法的時候,提到了苦諦的四種行相,並且一開始就提到了無常,為什麼要先說無常?是為了引導世人漸次的趣入真實性的道理,所以依次的宣說無常、苦、空、無我的內涵。所以在釋文當中提到,「為導世人漸入實性,怙主佛說事為無常。」
巳二、破是了義
雖然佛在佛經當中有提到無常的觀念,但是它並非了義。
偈頌:實性非剎那。
釋文,然於實性,彼等事物非剎那性,因於實性一或多皆不成立故。以中觀應成派的角度而言,「了義」跟「不了義」最主要是從「勝義」以及「世俗」來區分的,所以縱使佛所宣說的無常法是與事實相吻合的,但是它畢竟不是諸法最究竟的內涵,所以以中觀應成的角度,它只能夠列入不了義、它並非了義,因為佛經中所介紹的道理,並非是諸法最究竟的狀態。「然於實性,彼等事物非剎那性」,提到了無常,所謂的「無常」是指剎那、剎那改變的法,我們稱為無常。但是事物之所以能夠呈現出這樣的特徵,是在「名言」的狀態下才有辦法呈現出來,在「實性」的狀態下「彼等事物非剎那性」,它並沒有辦法呈現剎那、剎那改變的特性。如果在「實性」的狀態,事物能夠呈現剎那、剎那改變的特性的話,推論到最後,事物彼此之間變成是有諦實的,也就像是我們所顯現般如此的真實。
為什麼在「實性」的狀態下,事物並非剎那性?「因於實性一或多皆不成立故」,以「前一剎那」跟「後一剎那」為例來作說明的話,如果「前一剎那」與「後一剎那」這兩者的關係,是建立在實性的基礎上,而這兩者的實性一(也就是實性相同)的話,推論到最後,這兩者會變成是同一個個體;而建立在實性的基礎上,如果這兩者它是實性異(也就是實性多)的話,推論到最後,這兩者它變成是毫無關聯:所以事物會改變的剎那性,並非建立在「實性」的基礎上,而是建立在「名言」的基礎上。
巳三、斷除相違(分五)
午一、斷除於世俗中亦不成立之說
午二、斷除集資非理之說
午三、斷除結生非理之說
午四、斷除分辨善惡非理之說
午五、斷除別別決定輪迴涅槃差別非理之說
午一、斷除於世俗中亦不成立之說(137)
偈頌: 謂亦違世俗,
8、瑜伽世無過。
釋文,或謂:「成立有為法是無常,亦違世俗,因世間人共許早晨事物午後猶存,執為常故。」有人提出了以下的看法,在上一段我們有談到,事物它的剎那性,也就是它的無常是建立在名言的狀態下,而非實性的狀態下。這時有人提出不同的看法:「成立有為法是無常,亦違世俗」,在世俗的狀態下,也沒有辦法成立有為法是無常的,為什麼呢?「因世間人共許早晨事物午後猶存」,因為世間人共同承許,早上的東西到了下午,它還是存在的,就像我們在早上看到了某人,到了下午我們再看到那個人,我們心裡面會想說:「這就是我早上看到的那個人」,相同的,如果我們在去年看到某一個東西,而今年又再次的看到那個東西,我們心裡面會現起「這就跟我去年看到的東西一模一樣」。但其實我們心中會有這樣的想法,是因為內心的「常執」所顯現出來的,它並不是境最真實的面貌。所以他宗提出了這樣的觀點,「因世間人共許早晨事物午後猶存,執為常故。」所以他認為在世俗的狀態下,有為法是常法,而非無常法。
對於這一點自宗回答,世人雖許色等為常,然無量不成立無常之過,世間人絕大部分雖然都承許,色等諸法是常態法,但並不會因為世間人如此承許,「然無量不成立無常之過」,雖然世間人是如此承許的,但不會有正量不成立無常的這種過失,因無常等為瑜伽師之世俗名言量所成立故。因為絕大部分的世間人,雖然他們都認為「色等世俗法是常態法」,但是也有很多的瑜伽師,透由世俗的名言量,能夠證成這些法都是無常的,所以並不能因為世人共許「色等為常法」,就說「量是沒有辦法成立無常的」,這是不成立的。
或曰:「若爾,則與說見無常即見實性相違。」又有人提到,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佛在佛經中有特別強調,「說見無常即見實性」,如果無常並不是建立在實性的狀態下,那要如何解釋佛所說的這句話呢?也就是「說見無常即見實性」的這句話呢?
偈頌:待世見實性;否則見垢女,將為世人害。
釋文,無違。因彼僅是待於世人耽著淨、樂、常等而許見實性故,佛在佛經中強調「說見無常即見實性」,這是觀待由於世人過度的執著淨、樂、常等狀態,而提出了如果我們能夠見到不淨、見到苦、見到無常,就是見到實性。世尊是觀待世人的角度才宣說這個道理,因為世人會過度將不淨執著為淨,將苦執著為樂,將無常執著為常,而這樣的執著它所執的境是顛倒、錯誤、不存在的。所以相較於顛倒、錯誤、不存在,如果我們能夠了解這一切是不淨、是苦、是無常的話,至少我們了解的是正確的境;雖然它不是空性,但至少它是正確的。所以世尊在佛經中所強調的觀念,是觀待於世間人的執著而宣說的;若否定此,如果這一點你不成立的話,凡世共許皆為正量,如果世人所共許的法,都是正量所能夠安立的話,則見女身垢穢而修不淨觀之瑜伽師,將為耽著女身潔淨之世人所違害。有些瑜伽師他會特別觀修不淨觀(也就是將對方的身體,觀想成是骯髒的臭皮囊),如果世人所共許的都是正量的話,這時瑜伽師他所修的不淨觀,他會被耽著女身為潔淨的世間人的正量所違害,但其實並不會!
午二、斷除集資非理之說(138)
或曰:「若無自性,則與說供佛等能生福德相違。」又有人提出,如果諸法沒有任何自性,這一點將與佛經當中所提到的,「供養諸佛能生福德的道理」相違背。
偈頌:9、供養如幻佛,生福如實有。
釋文,無違。供養無實如幻諸佛能生福德,如汝許佛為諦實有能生福德,我供養無諦實,且本質如幻如夢的諸法能夠生起福德,這一點就如同你承許佛是諦實有,而作供養能生福德是完全相同的。不論我們許佛是有諦實也好、沒有諦實也好,只要我們能夠誠心的供養,都能夠產生福德;無論有無諦實,隨順其法皆能生福。所以不論我們在安立佛的時候,是安立佛有諦實也好、無諦實也好,只要我們能夠誠心供養的話,其實都能夠產生福德。所以提到「無論有無諦實,隨順其法皆能生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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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法寶乃道寬比丘尼現場聆聽之筆記,僅供學習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