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4/28 12:25:46
學習次第 : 進階
日期:2012/04/28 12:25:14 喇嘛網 編輯部
講述:甘丹赤巴 日宗仁波切
中譯:如性法師 手錄:鶴 林
(二十九)2012年4月8日 (下午)大悲精舍
寅三、護有情心學無罪行(分二)
卯一、廣說(分三)
辰一、應斷令他不信之有過舉止
辰二、示道等時應如何行
辰三、睡眠之姿應如何行
卯二、攝義
辰一、應斷令他不信之有過舉止(154“)
首先第一個科判,「應斷令他不信之有過舉止」。平時我們應該斷除會使他人產生不信的有過舉止。
偈頌:齒木與唾液,棄時應掩蔽;用水或淨地,棄尿等遭斥。
正文,共通律藏所說行儀,出家菩薩除開許時亦須守護,共大小乘的律藏當中所說的行儀,對於出家的菩薩而言,除了開許時,其他的部分都必須守護,不能因為自己本身是修學大乘法的菩薩,而認為不需要守護共大小乘的戒律。而這當中提到的「除開許時」,是指對於菩薩而言,要行廣大的利眾事業,所以此時會有特殊的情況能夠開許,除了這樣的情況之外,其他的時候,任何的地點,都必須持守共同的律藏;在家菩薩亦應守護,莫令他人心生不信。而在家菩薩,縱使沒有持守別解脫律儀,也應該要按照律藏當中所說的內涵,守護自身的行儀,「莫令他人心生不信」,淨口齒木與唾液等,棄時應以土等掩蔽;若棄屎尿涕等於共用水或淨地上,將遭天等斥責,故不應為。如果隨意吐啖或大小便在乾淨的水源或土地上,這時會遭到天神以及眾人的斥責,這樣的行為是應該避免的。
下一個偈頌:食時莫滿口、出聲張口食;坐時勿伸足,手莫同時搓。
正文,食時莫令飯食滿口,吃東西時不要把嘴塞得滿滿的,發出咂咂等聲或張口食。並且在吃飯時,不要發出聲音,或者是邊吃邊開口。坐於法座等時,勿伸雙足而坐;雙手莫於同時搓揉,依次搓揉則無過失。這一點在過去印度的習俗裡,雙手同時搓揉是很忌諱的一件事,「依次搓揉」也就是用右手來按左手,或者是用左手來按右手,依次的搓揉是沒有過失的。
偈頌:勿與女子處,騎乘床住處;世人不信者,知問而斷除。
正文,勿與女子獨處馬等騎乘、床及住處,出家的菩薩不應單獨與女子共乘一匹馬,或者是獨坐在一張床上,以及獨處一室;在家菩薩亦不應與非親屬之其他女子獨處。總之任何行儀,凡令世人生不信者,若已了知皆應斷除;如果我們的行為,會讓他人產生懷疑,或者是他人可能會藉此來損惱我們的話,這時當我們了解了這個內涵,這些行為就應該盡可能的去避免,若不了知,當於彼時、彼處詢問他人而斷除之。如果你到了某個地方,你並不了解當地的民俗風情,這時必須要詢問他人,而盡可能的避免。
辰二、示道等時應如何行(155“)
偈頌:勿單指示意,心當懷恭敬,右諸指齊示;示路亦如此。
正文,示意他時,勿以左手單指示意,成輕蔑故;過去印度的風俗民情,在示意時不能用左手單指來示意,這會讓對方覺得你瞧不起他,應當心懷恭敬,右手向上微彎,諸指齊示,所以在示意時,我們的內心要保持恭敬,「右手向上微彎,諸指齊示」,縱使是用右手,也不能以單指來示意,示路亦應如此。而在指示道路時,也應該用相同的方式來告訴對方。
下一個偈頌當中:手不應揮擺;示意當微動、出聲或彈指,反之失威儀。
正文,若無目的,不應劇烈揮擺手臂,成散亂放逸故;須示意時,手當微動,或發出聲,或彈指等,反之聲音過大,威儀盡失。
辰三、睡眠之姿應如何行
偈頌:睡如佛涅槃,應朝欲方臥;初時修正知、念當速起身。
正文,睡時應如依怙──佛示涅槃臥睡之相,睡覺的姿勢應該如同世尊在示現涅槃時,所呈現的臥相,頭應朝向所欲方位,右脇側臥,頭可以朝向我們想要朝的地方,右側臥睡,左足置於右足之上,頭枕右手掌上,右側臥睡之後,左腳是放在右腳之上,並且用右手掌 墊著頭,善覆法衣而臥。對於出家人而言,在戒律裡有特別的提到,晚上所應覆蓋的法衣,這件法衣並不是白天穿的,而是晚上睡覺時所蓋在身體上的一件法衣。初睡之時,在還未入睡之前,於善所緣應修正念、正知,這當中的「善所緣」是提到了,在還沒有睡覺之前,我們可以思維三寶、或上師的功德,或是思維慈悲心、菩提心的道理,讓自己的心能夠緣在善所緣境上,而修正念、正知。起光明想,如果在睡前,我們的心能夠緣著善所緣境來修學正念、正知,這時入睡之後,到隔天未醒之前,這段時間我們所造的業都可以稱為善業。並念「當速起身」;並且在還未睡前,就應該告訴自己,明天時間到了我應該要馬上起身。念由睡眠長養己身,後當勵力修善而眠。並且要思維,今天之所以要睡覺,最主要的是希望我的身體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在休息過後,也就是明天我起床之後,應該要努力的修善,以這樣的動機來睡覺。而睡覺的時間,在經論當中有提到,夜間分為三分,當中的中間這一分是我們睡覺的時間。
在這一段我們有特別的提到,晚上睡覺的時候,如果能夠按照過去佛示寂時,所呈現的臥睡相來睡的話,其實它有許多的優點:第一個,你之所以會想要這樣睡,表示你有想到佛祂是以這樣的方式示寂的;更進一步的,你可以思維佛的功德,這樣讓我們在晚上睡覺時的這段時間,所造的業能夠趨向善業。雖然在睡著之後,你不見得還能夠保持原有的姿勢,但至少你在睡前有生起這樣的心念。
過去傳承祖師們,他們有一種說法,如果在臨終的時候,能夠保持這樣的姿勢,縱使沒有修頗瓦法,這樣的人他還是能夠投生在淨土當中。我覺得這樣的說法是有根據的,為什麼?因為縱使是臨終的人,他在臨終前,要是能夠憶念佛的功德,而想到佛過去在示寂時也是用這樣的方式示寂的話,透由思維佛的功德,可以確定他來生是不墮惡趣的。而現今有很多的人並不是這樣做,有些上師他快示寂的時候,弟子們很希望他是坐著示寂的,所以縱使上師坐不太起來,他周邊的弟子也會硬要上師能夠坐起來圓寂,但其實這根本沒有必要。因為當下,如果上師他的身體非常的虛弱,我們硬要他坐起來的話,這反而對他沒有任何的幫助。
而過去在印度曾經發生了一個公案,在不久之前,有一個人他過去是一位法師,但是他之後還俗了。這個人臨終前生了重病,但是久久都沒有辦法死去,有一天有人告訴他,你可以用這樣的方式先躺一會兒。所以他就以右脇側臥的方式,稍微的躺了一下,他躺了一下之後,馬上就往生了;而上一世的赤江仁波切,他在臨終時,也是以右脇側臥的方式而示寂,在示寂的時候,周邊的弟子也曾勸請過他,是不是能夠以打坐的方式來示寂?這時他馬上教誡周邊的弟子,難道我死之前還要被世間八法所控制嗎?所以他穿上他的法衣,就以右脇側臥的方式馬上的就示寂了,甚至當第十四世的法王還沒有來到他的座前時,他就已經示寂了。所以過去的傳承祖師們,他們一再的提到,如果在臨終的時候,能夠以這樣的方式來往生,其實並不需要他人修頗瓦法,透由內心當中憶念上師、三寶的功德,我們很容易就能夠投生到我們想要去的地方。
卯二、攝義
偈頌:經論中宣說,無量菩薩行;直至能修彼,應修淨心行。
正文,佛經及釋論中,宣說無量施等菩薩行之分類,由於菩薩必須行廣大的菩薩行,所以在佛經以及釋論當中,一再的宣說無量菩薩行的分類;倘若不能遍修,對於初學者而言,如果一開始沒有辦法全部修學,直至能修彼諸行前,應修上述淨己心行。直到能夠遍學之前,「應修上述淨己心行」,我們應該要修學的內涵,是以淨化內心為主。「淨化內心」是指,我們內心當中所追求的不是今生的安樂,也不是輪迴的盛事,由於必須行廣大的菩薩行,這時我們的內心必須要遠離自利作意,也就是當下的所作所為,並不是以自利為出發點,而是以利他為主,所以提到「應修上述淨己心行」,我們必須以這樣的方式來反觀我們的內心。
壬一、釋品文(分二)
癸一、廣說修持之理(分四)
子四、圓滿學處所需要件(分二)
丑一、廣說(分四)
寅一、能淨學處之因
寅二、學處之根基
寅三、所作為何
丑二、結論
癸二、非唯空言須修其義作為結論
寅一、能淨學處之因(157“)
正文,或曰:「縱使勤修學處,然若為過所染,應如何行?」平時縱使我們精進的修學菩薩的學處,但難免會被過失所染污,這時我們應該如何做呢?
偈頌:應晝三夜三,讀誦三聚經,依佛菩提心,息除餘墮罪。
正文,若染根本墮罪,應如《集學論》云:「夢中住於聖者虛空藏前懺悔。」懺已令其律儀恢復;若犯中下品纏、四十六惡作及《集學論》中所說諸過,則應晝三、夜三讀誦《三聚經》,首先我們看到第一個部分「若染根本墮罪」,在菩薩的學處當中,有提到十八種根本墮,如果違犯了十八種當中的任何一種,這時在正文裡提到了,「應如《集學論》云:「夢中住於聖者虛空藏前懺悔。」對於這個部分,過去在佛經當中有提到,如果我們違犯了根本墮,在睡前我們必須要藉由供養,至誠的在虛空藏菩薩面前來懺悔,並且在入睡之後,如果你的懺悔得力的話,你能夠在夢中親見虛空藏菩薩,這時如果我們的夢中能夠顯現出這樣的徵兆,就表示我們的懺悔是得力的,但其實要獲得這樣的徵兆也不容易。
如果平時我們真的違犯了菩薩戒當中的根本墮,可以有幾種的方式來將它淨化:第一種再次的受持菩薩戒,第二種再次的受灌頂,第三種修自入法,第四種修十萬遍的百字明咒。藉由以上的方式,都能夠淨化我們違犯根本墮所造的惡業。而在淨化之後,如果你在夢中沒有辦法親見虛空藏菩薩,但是你能夠一而再、再而三的夢見有月亮、或者是太陽,或者是你爬到了高山頂上,或者是你食用水果,或者是嘔吐骯髒的東西出來,這都表示我們的淨罪是有力道的。
「懺已令其律儀恢復」,並且在懺悔之後,我們的菩薩戒、菩薩的律儀是可以恢復的。「若犯中下品纏、四十六惡作及《集學論》中所說諸過,則應晝三、夜三讀誦《三聚經》」,在這個地方有提到中、下品纏以及四十六惡作。提到了根本墮,在根本墮當中又可以分為上、中、下三品纏。我們如何的來安立上、中、下三品纏?首先在十八根本墮裡面,最嚴重的就是「棄捨菩提心」以及內心生起「邪見」,這兩者只要我們內心當中有了這樣的念頭,不管是棄捨了菩提心,或者是生起了邪見,在此同時,我們就已經違犯了根本墮,它並不需要具備有其他的條件。而這兩條戒之外的十六條根本墮,在這十六條根本墮裡面,它是必須要具備不同的條件,比方說「不視過失」,我們並不認為當下的這種行為是一種過失,這是第一種條件;第二種,在造業的當下內心感到歡喜;第三種,不知慚愧;第四種,一再的違犯。而這四個條件當中,最嚴重的就是「不視過失」,也就是我們並不認為,我們當下的行為是一種過失。如果違犯了這一點,他的罪業是最嚴重的,所以我們稱為叫上品纏;如果不具備這樣的條件,而具備了其他的三種條件的話,這時我們會探討這是中品纏,還是下品纏。所以在眾多的條件當中,最嚴重的就是我們並不認為當下自己的行為已經違犯了菩薩的律儀,「我們不認為它是過失」的這種心態是最嚴重的。
而在之後,我們提到了要如何的淨化我們的罪業?剛剛有提到種種的善巧方便,而在眾多的善巧方便裡面,有一種是我們可以再次的受灌頂。提到了「受灌」,如果之前你都沒有受過灌頂,你是一個初學者想要接受灌頂的話,這時必須要特別的謹慎小心。但是如果你已經受了灌頂,並且在受灌之後你有受戒,這時由於很容易犯戒的緣故,為了淨化犯戒所造的惡業,如果能夠一再的去接受灌頂是一件好事。
在正文當中有提到,「則應晝三、夜三讀誦《三聚經》」,也就是在白天三遍,晚上三遍,它的修法跟平時我們修學六座瑜伽的修學方式是相同的。而這六次照道理說,是應該分開來讀誦,但如果你沒有辦法做到這一點,至少在白天的某一個時段讀誦三遍,而晚上睡前讀誦三遍也是可以的。而提到了《三聚經》,《三聚經》當中是哪三聚?有提到懺悔、隨喜以及迴向。
正文,此乃懺悔罪業、集聚福德、令善無盡增長之妙方便,所以第一個部分是提到了懺悔罪業;第二個部分,藉由隨喜,集聚福德;第三個部分透由迴向善業,令善無盡增長。所以如果能夠在白天以及晚上讀誦《三聚經》的話,這是懺悔、積福以及令善無盡增長的妙方便。皈依佛等三寶、依菩提心,如前所說具足四力息除其餘墮罪。並且在懺悔時,如同之前所談到的,必須要具足四力來作懺悔。
寅二、學處之根基
偈頌:為自或為他,何時作何行,佛說須修者,爾時應勤修。
正文,或為自利,或為利他,對於這兩句話,剛剛仁波切有用字面上以外的另一種方式來解釋。在字面上我們看到的是「或為自利,或為利他」,不管是自利或者是利他。而在正文當中,有看到「自己」以及「他人」的這兩個字,對於這兩個字,仁波切他所用的解釋是,不管是我們自己親自去行善也好,或者是勸他人去行善也好,他是以這樣的方式來解釋「自他」的這兩個字。在正文當中我們看到,「或為自利、或為利他」,任於何時,三門作何行儀,在任何的時間點,身語意三門所作的任何行儀,凡佛所說須修學者,應於爾時不為過染,精勤修學。只要是佛在佛經當中有提到需要修學的部分,在此同時,我們都應該精勤修學,而不為罪過所染。
下一個偈頌:佛子不需學,此事定無有;智者若住此,則無不成福。
正文,所知事中,此定無有佛子菩薩不需學者,在一切的「所知」,也就是萬法當中,沒有一件事是菩薩不需要修學的,縱使是一位木工,或者是一位水泥匠所作的事情,對於菩薩來說這都是必須要修學的內涵,須修一切學處;智者若安住此,則無不成修福之行,故莫心生不信。對於菩薩而言,他不僅能夠了解所知的內涵,而且更進一步的,他會去實踐他所了解的部分;並且在實踐的過程中,他的動機是以利他作為出發點。如果一位智者菩薩,能夠安住在這樣的狀態下,在此時,他所造的一切業都能夠成為是修福之業,所以提到「智者若安住此,則無不成修福之行」,他所有身語意三門的行為,都能夠成為是修學福德的一種行儀,「故莫心生不信」,所以對於周邊的人,有些人他學的可能不是佛法,他學的是科學,或者是種種的語言,但是我們很難了解對方他的本性是什麼?這有可能是菩薩為了行利益眾生的事業,而修學了非佛法的相關法門,他可能會去修學,像科學,或者是學習種種的語言來利益眾生。所以面對這樣的一種情況,內心當中不應該生起排斥或是不信,這一點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