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4/28 11:37:27
學習次第 : 進階

喇嘛網 日期:2012/04/28 11:36:42   編輯部 報導 

講述:甘丹赤巴  日宗仁波切

中譯:如性法師           手錄:鶴 林

(十六之一)2012年3月24日(下午)大悲精舍

丑三、捨已如何修行之理(分三)

寅一、今後應於自身捨自主心

寅二、廣釋其義

寅三、行合理事

寅三、行合理事(69“)

偈頌:一切無害業,亦使身力行。

正文,一切饒益今生後世及自他之無害應當使身力行。將我們的身體布施給其他的有情之後,我們應該做什麼樣的事情?我們應該做能夠饒益「今生」以及「後世」,以及「自、他」二者的無害善業。

子二、願成善業無盡之因(分三)

丑一、願此唯成利他之因

丑二、願成意樂無盡之因

丑三、願成加行無盡之因

丑一、願此唯成利他之因(70“)

偈頌:願於見我時,皆不成無義!

正文,諸有情於見我時,悉皆不成無義、不欲之因!當我們將身體布施給其他有情之後,希望周邊的有情,不管是我們的親人,或者是我們的敵人,在看見我的身體,或者是聽聞到有關我的事情,或者是憶念起我這個人的同時,這一切希望都能夠成為有意義事情的原因。也就是一開始,之所以要把我們的身體布施給其他的有情,是希望藉此能夠利益他人,既然是如此,在布施之後希望他人在看到我、聽聞到我,或者是憶念到我的時候,這一切都能夠成辦「有意義」以及「他人想要成辦諸多希願的主因」。

丑二、願成意樂無盡之因

偈頌:若有人見我,起瞋或生信,願彼心恆為,成辦眾利因!

正文,倘若有人見我後,或起瞋恚,或生信心,彼心恆為成辦彼等眾生現前、究竟眾利。周邊的有情,在見到我之後,不管他的內心是生起了瞋恨,或者是對我生起了信心,或者是對我完全沒有任何的感覺,不管這些有情,他的內心中生起任何的念頭,希望這些念頭,將來都能夠成為是成辦眾生現前、究竟眾利的主因。這當中以瞋恚而言,縱使他人見到我內心當中生起了瞋恚,我也希望他所生起的這個念頭,不要因此而讓他帶來太多的痛苦,由於這樣的境界,能夠讓我修學忍辱,這對我而言是有幫助的。相同的,我也希望這些對我生起瞋恨的有情眾生,雖然在當下生起了這樣的煩惱,但希望他不要感得苦果。

丑三、願成加行無盡之因

偈頌:若人毀謗我,或以身傷害,如是辱罵我,願成菩提緣!

正文,若人口出惡言毀謗有人以身傷害如是暗中辱罵我者,彼等任作何事,彼一切皆能得大菩提之善!在布施了我的身體之後,不管其他的人,對我口出惡言,或者是以他的身體來傷害我,或者是在暗中辱罵我,不管其他的人對我做出什麼樣負面的行為,希望這一切的行為都能夠成為他將來能夠快速獲得圓滿菩提的善緣。

子三、願成資財之因(分三)

丑一、願我能成他人所需一切資具之因

丑二、願令時間、作用皆能增長

丑三、惟願時地無間

丑一、願我能成他人所需一切資具之因(71“)

偈頌:願為無怙依、路人之嚮導,並作欲渡者,舟船與橋樑!

正文,我成為無有依者之怙;一切生中,成為尋路人之嚮導並作欲渡舟船與橋樑

下一個偈頌:求島即成島,欲燈化為燈,尋舍變為舍,

           若求僕役者,願我成僕役!

首先對於這個偈頌當中,到底有四句,還是五句?有兩種不同的說法。現今在藏文版的原文裡面有五句話,但實際上這裡面有一句話應該是多出來的,如果不是多出來的話,一個偈頌裡面應該有四句話的這一點,到最後就沒有辦法成立。為什麼沒有辦法成立?是因為我們在第一品的時候,有看到前面標示了「第一卷」,在當時我們就有提到,多少個偈頌它會成為一卷,之所以要標名第一卷、第二卷的原因,是希望它的內文不要有多或者是少的種種過失,所以特地的標名了「卷」的這個部分。所以在一卷當中,如果是以偈頌體呈現的話,一個偈頌裡面應該只有四句話,但是這個偈頌裡面有五句話,可見這當中有一句是多出來的,這是藏文版的原文。

對於這一點在《入行論》的一本註解,《功德妙瓶》的這本註解當中有特別的提到,大師之前聽聞聲明的上師──撒桑的這位上師、的這位上師,對於這一點有提出他的看法。在偈頌當中的第一句有提到「島」也就是島嶼,第二句提到的是「燈」。「燈」這個字它的梵文是提到了「地巴」,而「島」這個字的梵文剛好是顛倒過來的是「巴地」,所以他認為當時在翻譯的時候,譯師們並沒有把這句話翻好,所以讓它成為了兩句話,這當中要不就是劃掉第一句,要不就要把第二句劃掉。所以簡單的來說,這個偈頌裡面應該只有四句話才對,所以多出來的,有可能是第一句,有可能是第二句,這之後必須要再找時間來查證。但我認為這位上師,他所提出來的論點是相當正確的,因為如果不以這樣的角度來作解釋的話,這個偈頌到最後會多出一句。

但現今賈曹傑大師在註解的時候,還是以五句話的這種方式來作解釋。所以在解釋當中有提到,希求島嶼之人,願我即成島嶼;有些地方因為淹水的緣故,所以這些人為了要逃命,他希望能夠逃到有島嶼,或者是沒有淹水之處,所以這個地方特別提到了「島嶼」,「希求島嶼之人,願我即成島嶼」;欲者,願我化為者,願我變為求僕役者願我成為彼之僕役

下一個偈頌:願為如意寶、妙瓶及明咒、靈藥如意樹、眾生滿願牛!

這個偈頌當中所提到的如意寶、妙瓶等種種善妙的資具,是過去賢劫的時候,有福報的人他們才能夠享用的物品。

正文,應當數數發願而念:願為如意寶及妙瓶,能生所欲衣食等物;願為明咒,成辦息增等諸事業;願為攝精華之靈藥,能除一切疾病;在這個地方有特別的提到「靈藥」的這個物品。這個物品最主要是希望,病人在吃了之後能夠馬上恢復他的體力。因為我們知道,如果一個生重病的人,沒有體力的話,是很難將他的病治好的。所以一開始希望能夠藉由涵攝了眾多營養的這種靈藥,能夠讓他的體力快速的恢復。所以提到「願為攝精華之靈藥,能除一切疾病」;願為如意,能生所需衣食等物;願為眾生滿願,能滿所有欲求。

丑二、願令時間、作用皆能增長(72“)

接下來第二個科判,「願令時間、作用皆能增長」。這個科判當中最主要要強調的,是希望我們利益眾生的時間以及能力都能夠不斷的增長。

偈頌:亦願如地等,四大及虛空,恆由多門作,有情資生基!

正文,亦願如地等四大,能作諸有情事;虛空恆由多門無量有情資生。在偈頌以及正文裡都有提到「四大」,也就是地、水、火、風,如果加上了「虛空」就成為了五大。地、水、火、風以及虛空,它能夠利益一切的有情,不管是「情世間」或者是「器世間」,情、器世間都必須建構在這五大之上。以外在的器世間而言,透由虛空而形成了「風」,在風之上有「火、水、地」等等;「情世間」也是如此,一個眾生他要形成,也必須要具備有這五大。由此可知,五大對於情、器世間的影響是非常重要的。五大不僅能夠利益眾生,並且在利益眾生的同時,是不分親敵,也不求回報。它不會去分辨,誰是我的親人,我就利益他;誰是我的敵人,我就傷害他,它並不會作這樣的分別,並且在利益之後,它不求回報。

所以在偈頌裡,寂天論師就希望他自己也能夠成為像是五大般,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利益一切的有情。而這一點有什麼根據呢?此如《寶積經》云:菩薩如五大種,饒益有情。在《寶積經》當中有提到,菩薩他的所作所為,就有如同是地水火風以及虛空這五大,以這樣的方式來饒益一切的有情。像地藏王菩薩,或者是虛空藏王菩薩,菩薩他們會變現出「地大」以及「虛空」種種的境界,來利益周邊的有情。這個偈頌,也是現今達賴喇嘛法王在講法的時候,時常會引的一個偈頌。

丑三、惟願時地無間

偈頌,盡虛空有情,由一切相中,證得涅槃前,願成資生因!

正文,盡虛空際諸有情界,由一切相無量門,直至證得涅槃我唯利諸有情眾,而彼等資生。如同虛空般的一切有情,藉由種種不同的方式,一直到這些有情還未獲得涅槃的果位之前,希望我能夠成為這一切有情,在生活時所需要的資具。應當如此數數思維,淨修其心。

平常我們會談到「七支」,但在《入行論》當中,還未進入正行──也就是還未正受菩提心之前,如果仔細的去分析這當中的內涵的話,除了平常我們所談到的七支之外,還提到了思維「菩提心的利益」,這是第一品的內容,並且在第二品當中有提到了「皈依」,而在第三品中加行的第五個科判,「先修施捨身財善根之心,作為修持布施度之支分」。如果把這三個部分也加進去的話,就等於是有十個支分,所以還未正受菩提心之前提到了十支,也就是在還未正受之前,所必須要準備的一些事前的工作。

壬二、正行(73“)

接下來我們看到,第三品「釋品文」的第二個部分「正行」。所謂的「正行」,是指將前行的部分準備好了之後,接下來我們要正受菩提心。提到了受持菩提心的儀軌,受持菩提心的儀軌簡單的來分可以分為三種:第一種「僅受願心」,第二種「僅受行心」,第三種「行、願二心並受」。第一種我們提到的是「僅受願心」,這一點在宗喀巴大師所造的廣、略二論當中,都有提到「僅受願心」的這個儀軌。而今天在《入行論》的偈頌裡面,這兩個偈頌是指「願、行二心同時受持的儀軌」,這是我們剛剛所介紹三類當中的第三類。

而第二類「僅受行心的儀軌」,提到了僅受行心的儀軌,過去曾經有一段時間,這個儀軌的傳承幾乎是中斷。但似乎其他教派那個地方,還保有這樣的傳承。這個傳承是從無著論師所造的《菩薩地》當中,《持戒品》裡面有提到這個部分,而這個部分在大師所造的《菩薩戒品釋》裡面也提到相同的儀軌。但當時雖然有這樣的儀軌,但並沒有這個傳承,也就是這個傳承已經中斷了。所以絕大部分的人,在受「願心」的時候,他所接受的儀軌,是宗喀巴大師所造的廣、略二論當中的儀軌。當要受持「行心」的時候,他所接到的傳承絕大部分都是寂天論師所造《入行論》的傳承,所以在當時並沒有上師傳「僅受行心」的這種儀軌。

也就是因為當時有這樣一個問題,所以永津仁波切,他就至誠祈請達賴喇嘛法王,希望法王能夠在金剛座──也就是菩提迦耶那個地方的金剛座在佛塔前,能夠祈請佛陀將這樣的傳承傳下來,也就是恢復「行心」儀軌的這個傳承。對於這一點,這樣的作法其實是有根據的,不管是等一下的《入菩薩行論釋》當中也好,或者是其他的論典裡面都有提到,如果我們想要受行心儀軌,或者是想要受持菩薩戒,最好能夠在一位具有清淨菩薩戒的上師座前來受持,但如果你的周邊真的沒有這樣的上師,而你非常想要受菩薩戒的話,也可以在佛塔或者是佛像的座前來受持。所以當時就是依據了論中所提到的這個觀點,在永津仁波切的祈請之下,法王在金剛座前,而再次的請求佛陀能傳這樣的傳承下來。而現今法王如果有機會對大眾傳行心儀軌傳承的話,都是以這樣的模式來傳授。

而提到了「願、行二心同時受持的儀軌」,也就是我們即將要介紹的這兩個偈頌,過去有很多的人說,這個儀軌它能夠同時受願心以及行心,但是這當中的「同時」,並不是指一瞬間,而是指一座上。為什麼是指一座上?也就是在這樣的儀軌裡面,它還是有前後的順序,它是先受「願心」再受「行心」,而並不是在一個偈頌裡面同時的受願、行二心。這個部分在以下都會作解釋。

接下來,我們看偈頌:如昔諸善逝,發起菩提心,

                  並依次安住,菩薩諸學處;

如是為利眾,我發菩提心,

如是亦依次,修所受學處。

正文,如昔諸善逝發心之時,於諸佛及佛子面前,發起最勝願菩提心;所以前面的兩句話,「如昔諸善逝,發起菩提心」,這兩句話當中所提到的是「願心」的部分。後面兩句,為受持菩薩律儀,更進一步的,在發起了願心之後,為了要受持菩薩律儀的緣故,而發起行菩提心,並且在發起行菩提心之後,其後彼諸菩薩,如其修學次第依次修學,並安住菩薩學處。所以偈頌當中,前面兩句話是提到了「願心」,而後面的兩句話是提到了「行心」。所以同時受持願心以及行心的這種講法,是指在一座上先受「願心」,再受「行心」。

接下來,如是我為利現前、究竟一切生,而於具足清淨行律儀之阿闍黎前,就如同往昔諸佛菩薩們,是以這樣的方式來發心,相同的,現今的我為了利益一切的有情眾生,希望能夠在一位具足清淨的行律儀,這樣的上師面前來受持願行二心。在刮號當中有提到,(若無,則可迎請諸佛、佛子前來),這是原文當中的字。所以在《入菩薩行論釋》裡面也有提到,如果你找不到這樣的上師,可以透由觀想迎請十方諸佛菩薩,來到你的面前作為證人,而在他們的面前受持願、行二心,請彼為證,起願菩提心如是受持行心,亦依次修所受學處。念誦三遍;此應跟隨阿闍黎念,若無阿闍黎者,亦應觀想隨佛、佛子念誦。

正文下一段,「依次修學」之義,在偈頌當中最後兩句話有提到,「如是亦依次,修所受學處」。在偈頌裡有特別的談到「依次修學」,這幾個字是什麼意思呢?不要說是我們,就連剛開始發起菩提心的菩薩,他一開始也沒有辦法同時的修學六度。比方說,一位剛發心的菩薩,他在修學布施度的時候,也不能馬上的布施自己的身體給其他的有情。在《本生傳》或者是很多的論典裡面,我們會看到諸佛菩薩捨頭目腦髓給其他的有情,這都是登地以上的菩薩才能夠做的。對於登地以上的菩薩,由於他現證空性的緣故,所以在布施的同時能夠提起強大的心力,藉由這樣的因緣,縱使布施自己的身體給其他的有情,他的身體也不會感到疼痛。另外一方面,登地菩薩的身體構造,跟我們一般的凡夫是不同的。所以登地的菩薩在布施身體的同時,布施的方式──也就是當他把身體切下來布施給其他有情,就如同是砍斷樹枝或拔起樹葉一樣,是不會有疼痛的感覺。雖然不會有疼痛的感覺,但是有些菩薩,他的內心當中或多或少還是會覺得有點可惜。

為什麼會這樣呢?就比方說,我們布施自己所擁有的東西給其他的人,其實我們的身體並不會感到疼痛,但由於剛開始你沒有串習的緣故,所以當你把你的東西拿給別人,送給他人的時候,縱使身體不會有疼痛的感覺,但是內心難免還是會生起不捨。所以對於菩薩們而言也是如此。但是如果在未登地前──也就是還未現證空性之前,就很貿然的把自己的身體布施給其他有情的話,由於當時的心力沒有辦法到達頂點,這時很容易因為布施當下所生起疼痛的感覺,而讓我們內心當中的慈悲心也好,菩提心也好,在一瞬間之內就完全的退失,所以這是很危險的事情。

所以在正文當中也有特別的提到,「依次修學」之義,謂如有說布施身等,意樂未淨則不可行,在經論當中有提到,如果一位菩薩,他要布施自己的身體給其他的有情,「意樂未淨」這當中的「意樂未淨」,字面上所探討的是指在還未登地,也就是還未證得初地,沒有現證空性之前,是不可以這樣做的,若行反有過失,如果貿然的布施自己的身體給其他的有情,不僅沒有功德,反而有可能會產生過失,應於無過、能獲大資糧時方可行之,應該在沒有過失、並且做了這件事情之後,能夠獲得大資糧的情況下,我們才可以去做。所以這時布施者本身,想要布施給他人自己身體的這種心態,必須要非常的堅固,此是依次修學之義;以這樣的角度來探討「依次修學」的內涵。

有些人在解釋的時候,並不是以這種方式來解釋,而提到,有謂律儀戒等三種戒律界限不同,解為於彼應依次修,非其義也。有些人在解釋「依次修學」的時候,有特別的談到戒律可以分為: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這三種。這三種戒應該在不同的時段來修學,以這種方式來解釋「依次修學」,但這樣的方式並不是「依次修學」這四個字的內涵。另外,又將受持行心與受行律儀之儀軌各別分者,亦非諸大車軌所許,故亦非理。有一些人他提出了一種主張,在受持了「行心」之後,必須藉由另外一種的儀軌來受持「行律儀」,其實這樣的論點,在諸大車軌所造的論著當中都沒有出現,「故亦非理」。

先受願心,次修欲學諸行之心,其後受持行心,此乃是依補特伽羅差異所作最勝方便,如果一開始能夠先受「願心」,在受持了願心之後,還未受持「行心」之前的這個時段,「次修欲學諸行之心」,這時我們應該要策發內心當中想要去修學菩薩行的這顆心。當這樣的一種心念,能夠慢慢的增長之後,「其後受持行心」,之後我們再去受行心,以這種次第先後的受持願、行二心,「此乃是依補特伽羅差異所作最勝方便」。

這當中有特別的提到「補特伽羅的差異」,所謂的「差異」是指,如果某些人他在受持願心的當下,就能夠受持菩薩戒,修學種種學處的話,對於這些補特伽羅而言,他是不需要先受願心、再受行心的。但是現今絕大部分的人沒有辦法做到這一點,所以希望能夠先受願心,之後再培養內心當中想要去守菩薩戒的這種心念,然後再一次的去受菩薩戒,受持行心,以這種方式來受持是比較安全的。不然如果貿然的受持了「行心」,但你沒有辦法守戒,這不僅沒有利益,反而會有很大的過失。

對於這一點,在大師所造的廣、略二論當中也有特別的提到,一開始我們必須要受「願心」。願心當中也有分為:「普通的願心」以及必須要「立誓言的願心」這兩種。所以如果你所受的願心,是必須要立下誓言的這一類,在受持了願心之後,我們所要修學的願心學處,包含了「在今生如何的讓我們所受持的願心不退失」,以及「來生如何的讓我們能夠再次的增長我們所受的願心」。如果你對於這當中的學處能夠如理的修持,你就有資格更進一步的去受持行心。所以這個地方也有特別的提到,「此乃是依補特伽羅差異所作最勝方便」,然於一座依次受持亦可。但如果你本身在受持「願心」的當下,你內心當中覺得你有這樣的能力來受持「行心」的話,在一座上先受願心、再受行心也是可以的,這就符合《入行論》當中的這兩個偈頌的內涵。

如何受持之理等,如前所說,應從尊師所造諸論了知,此不贅述。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