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論講記》第三冊 第四品不放逸 第三十七節課
現在宣講大乘殊勝論典《入菩薩行論》中的不放逸品。
昨天講了捨棄菩提心的過患,此問題是從三方面來闡述的,第一方面又分三個問題,前兩個已經講完了,今天接著講第三個。
癸三、遣除爭論:
有人舍覺心,卻辦解脫果,
彼業不可思,知唯一切智。
以上講了千萬不能捨棄菩提心,否則必定墮入三惡趣,這時有人就提出這樣一個問題:這種說法也不一定,因為從佛教的歷史上看,有個別尊者雖然捨棄過菩提心,但並沒有墮入惡趣,而且獲得了解脫,所以這種道理不成立。
對方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在有關經典和論典當中,的確是有這樣的公案。比如龍猛菩薩在《大智度論》中記載:舍利子曾於六十大劫中行持大乘菩薩道,一次有個非常可憐的乞丐向他索要一隻眼睛,當時他發了大乘菩提心,心甘情願地將一隻眼睛挖出來給他,沒想到那個乞丐不但不高興,反而非常不滿意地說:“你的眼珠太髒了!”邊說邊棄於地上,用腳踩破了。見此情景,舍利子心想:既然你不需要的話,為什麼讓我忍受這麼大痛苦而挖眼睛呢?眾生實在無法滿足,我連眼睛都挖給他了,他還以這種態度來對我。最後他心灰意冷,退失了菩提心。
經典中的說法與此略有不同:舍利子轉生為月光國王 的時候,有一次魔王波旬化作婆羅門的形象,來向他索要右手。國王自斷右手後,以左手遞給他,那個婆羅門非常不高興地說:“你為什麼以不恭敬的態度來給我東西? ”當時國王心想:“我僅剩左手,不得不如此,眾生怎麼這樣難以滿足呢?”於是心生厭煩,退失了菩提心。
大家都知道,舍利子是釋迦牟尼佛教法下獲得了阿羅漢果位的大成就者,從他的經歷來看,雖然捨棄了菩提心,但並沒有墮入三惡趣,反而獲得了解脫的果位。另外,由華智仁波切宣講、堪布根霍記錄的《入菩薩行論》注釋中也有一個金色國王傳,其中就記載了一個人捨棄菩提心後,不但沒有墮落,反而獲得了獨覺果位。由此,對方就找到一些理由反駁道:這麼多的公案中,不管是舍利子也好,其他尊者也罷,都是捨棄了菩提心後還獲得了解脫,如此一來,這不是與佛經中所說的“捨棄願菩提心必定墮入惡趣”相違了嗎?如果這都不相違,世間上還有什麼相違的東西呢?
這時候,寂天論師站在大乘角度上來進行回答,怎麼回答的呢?“彼業不可思,知唯一切智。”也就是說,這種業力不可思議,唯有遍知佛陀才能完全了知,一般的凡夫人,甚至阿羅漢和得地菩薩對這些細微甚深的因果道理也不太明白。
對此,各大論師亦有不同的解釋,《普明論》和《釋論》中說:“某人捨棄了菩提心,後來也能得以解脫,這說明業力不是凡人可思維的,唯一是佛陀才能了知的行境。”《入菩薩行論廣釋》中說道:“舍利子雖然捨棄了菩提心,但他當時沒有捨棄解脫心(有些論師認為這是指出離心),所以沒有墮落。”善天論師回答說:“雖然捨棄了方便的菩提心,但他後來再三地受持,所以沒有破菩薩戒。”布布達論師則認為:“舍利子捨棄了世俗菩提心,但沒有捨棄勝義菩提心——無我的空性智慧,所以他沒有墮落。”對布布達論師的觀點,無著菩薩在《善說海》中也是非常贊同。以前上師如意寶在講這部論典時說過:“雖然各大論師的說法各不相同,但這只不過是個人的看法而已,真正業因果的深細道理,唯有遍知佛陀才能通曉。”所以,對此甚深的因果道理,凡夫人沒有必要冥思苦想,這樣深深思維實際上也找不到最究竟的答案,畢竟這麼多了不起的論師們都覺得這個問題非常深奧、難以答復,我們這樣的人想要完全明白就更加困難了。但是在聞思的過程中,我們對這些道理,有時候也不得不分析。
在座的各位應該知道,《百業經》等經典中經常說,非常甚深的業和果之間的問題,菩薩、阿羅漢等大成就者也沒有辦法,唯有佛陀的智慧方能抉擇。《入行論廣釋》中也引用了教證說明這個問題,如佛陀在佛經裏說:“就像照見地下藏有黃金一樣,我能照見眾生相續中具有解脫的種子。”薩迦派的一位大德在他的《入菩薩行論廣釋》中還引用了一些例子,譬如孔雀羽毛上各種顏色的因緣,只有佛陀才能了知,以此來敍述佛陀不可思議的智慧。
因此凡是牽涉到甚深的因果法理,依靠我們凡夫人的臆測分別念,是根本沒辦法獲得真實意義的。月稱論師在《入中論》中也說道“亦遮思維諸業果”,意思就是說,佛陀也遮止我們思維一切業果的道理。為什麼呢?因為凡夫的分別念畢竟有限,不可能通徹業因果的深奧涵義。一般來講,對最甚深、最細微的業因果問題,必須要依靠第三者“教量”作為正量,否則,僅憑凡夫的尋伺分別念來觀察,始終也沒辦法了知究竟的甚深意義。《寶積經》中講道:“自己遇到無法了知的對境時,應該確信佛陀的一切種智是唯一正量,佛陀的一切種智才能了知它的真理。”所以根據以上大乘經論的教義來進行分析,最後可以得出結論:捨棄菩提心也有解脫的情況,但這是非常甚深微妙的一種因果。
另外,有些論師還認為,舍利子之所以沒有墮落,是因為他只是顯現上捨棄了菩提心,實際上並沒有捨棄。對此說法,有些藏地論師,如布敦大師等不太承認。當然,這裏如果廣泛引用諸大論師的觀點,以前沒有聞思過經論的人不一定非常明白,但不管怎麼樣,我們在聞思的時候應該作一些分析、思考、判斷,如果沒有這樣,每天只是按傳統來念一下、講一下,這樣沒有多大的必要。
在《入菩薩行論》的學習過程中,我再三強調了千萬不能捨棄菩提心,畢竟像舍利子那樣的把握,我們每個人恐怕都沒有。舍利子在佛陀教下真正成就了阿羅漢果位,他的這種因緣、他的這種根基,的確不可思議。如果我們也認為:舍利子都捨棄過菩提心,我捨棄應該沒有關係吧。將自己與舍利子相提並論,我覺得這樣不太合理。因此大家平時應經常發願“生生世世不捨棄菩提心”,只有具足了菩提心,自己才有成就的希望。
壬二、失毀利他行為(如果失去了菩提心,則將失毀利他的行為):
菩薩戒墮中,此罪最嚴重,
因彼心若生,將損眾生利。
捨棄菩提心是菩薩戒墮罪中最嚴重的,無論是十八種墮罪也好,四種根本罪也好,沒有一個能比得上它的。我們有時候自贊毀他,或以吝嗇心不給眾生法施、財施,這些墮罪相對而言雖然嚴重,但捨棄菩提心的果報更為可怕。為什麼呢?因為如果捨棄了菩提心,產生了“我從此以後不再饒益眾生,不學大乘佛法了”的惡分別念,勢必直接或間接損害饒益有情的行為。
在修學的過程中,大家一定要先明白捨棄菩提心的嚴重後果,如果觸犯了這種罪業,自己就沒有解脫的希望了。《般若攝頌》中說:“縱然在千百俱胝劫中行持十善,但若最後發了欲求緣覺阿羅漢的小乘心,這種罪業遠遠勝過破小乘四種或八種別解脫戒的根本罪。”要知道,倘若破了比丘或沙彌的四大根本戒,將來必定墮入地獄,這一點沒有任何懷疑。然而,有些人入了大乘後又捨棄菩提心,這種罪過遠遠超過了前者。
當然,捨棄菩提心並不是永遠不理眾生,如果改發小乘的心,也屬於捨棄菩提心。我們有些人會不會有這樣,這是我比較擔心的,因為學習大乘佛法,自己比較愚癡的話,就會無意之間造下重罪。但若有智慧的話,一般來講是不會退的,因為他知道菩提心就像如意寶一樣珍貴,真正有智慧、有見識的人是不會隨便捨棄的。但那些沒有智慧、孤陋寡聞或者業力深重的人,到了一定的時候,僅憑自己的感覺和分別念,認為“我不想學習大乘佛法了,現在把它全部捨棄,從此以後進入小乘,做一點小乘的慈善事業就可以了”,如果你發了這樣的心,那比犯了根本戒還嚴重。
有些釋論中還說,即使犯了小乘的根本戒,但若沒有捨棄菩提心,照樣能夠饒益眾生,做無量的功德事業。所以我們應當時時提醒自己,有生之年千萬不能放棄菩提心,佛陀在《善巧方便經》中也說:“所有的墮罪中,捨棄願菩提心的罪業最嚴重。”因此大家一定要注意捨棄菩提心的界限,我前面也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講了,在修學的道路上,不管遇到什麼違緣、什麼困難,最根本的就是不能捨棄菩提心。即使你的生命受到了威脅,身體、財產、地位、名聲等遭到了無法忍受的侵損,內心也應當明白:我以前受過菩薩戒,不管怎麼樣,在短暫的人生中,這個菩提心永遠也不能舍。假如始終都有這樣的心態,白天想晚上想,那麼做夢的時候,不舍菩提心的意念自然也會出現的。我們若能在身體健康、沒有什麼困難的時候經常這樣想,那當你真正遇到了困難,也會想起當初的承諾和誓言的。
這種法寶和這種境界對我們來講非常重要,可是,現在末法時代的有些人,重要的修學跟不重要的修學分不清楚。當然,在寂靜地方的有些修行人,比較而言還算可以,但外面的有些居士雖然報名要學《入菩薩行論》,嘴巴上說得好聽,但實際上整天都在搞接待:今天請一個上師,上師來了以後,暫時陪他住幾天,上師走後,休息兩天,沒有上師陪實在坐不住,於是又打電話請一個上師來……現在我們學了這麼長時間,在這段時間中,我估計有個別人就是專門搞接待工作的,在他們的相續中,至高無上的菩提心能不能生起來也很難說。當然,這些上師的力量不可思議,依靠他們的加持,也許不用像我們這樣一步一步去學,光是一個看式、一種姿勢,不要說是菩提心,大圓滿最高的境界也可能會恍然大悟的。
但不管怎麼樣,我有時候經常想:我們在這樣的環境中,很有可能遇到各種各樣的違緣,那個時候自己能不能面對呢?最好提前有一些準備,每個人在後半生中,唯一的希望就是不要捨棄菩提心。我們的身體放棄了無所謂,生命也好、財產也好,這些沒有都可以,畢竟世間中盛衰無常,今天富裕的人,明天就有可能變成乞丐,這些純屬正常現象。但你上半生是大乘修學人,相續中確實接受過菩提心,下半生卻變成了小乘行人或者外道徒,甚至是什麼宗教信仰都沒有的人,那是非常可悲的。所以學習佛法一定要明白道理,正如我昨天所講的,西方人一般不容易進來,一旦進來以後,就很不容易退下去了。然而,當前有些人並不是這樣,他進來的時候非常容易,聽別人說大乘菩提心很殊勝,“真的嗎?那我就來了,我要馬上受菩薩戒,馬上皈依,馬上灌頂……”,他特別著急,也特別開心。再過了一段時間,修行好像沒什麼感應,或者遇到了一些違緣,他就馬上放棄了。其實所謂的受菩薩戒,並不是憑想像順便做的,應該受著因果的支配,做到當然有相當大的功德,但若違越了這個界限,也會有相當可怕的果報。這一點不管你信也好,不信也好,來世的感受會說明一切的。所以,捨棄菩提心的嚴重後果應該搞明白!
下面用教證、理證來宣說它的合理性。首先是教證:
雖僅一刹那,障礙此福德,
因損有情利,惡趣報無邊。
不要說長期作損害,哪怕是在非常短暫的一刹那中,製造違緣障礙了有些高僧大德、出家人或在家人發菩提心利益眾生的善行,其下場也會墮入無有盡頭的惡趣中感受煎熬。
這個問題表面上看來不是特別嚴重,但實際上確實非常可怕。為什麼有這麼大的過失呢?因為佛經中說,若能幫助一個眾生,其功德是不可思議的。以前有位熱譯師(又名熱羅多吉紮,意為金剛稱),在他的傳記中說:有一次他準備在寂靜的地方長期閉關,安住於如如不動的禪定境界當中,此時本尊現身對他講:“你縱然安住在寂靜的滅定中千百萬劫,也不如在一個眾生的相續中種下解脫種子的功德大。”得到這樣的授記後,他從此以後不斷雲遊各方,度化眾生。
由此也可以看出,我們坐在寂靜的地方禪修,修幾十年雖然功德很大,但如果能度化眾生,在一個眾生的相續中播下解脫的種子,這個功德就更不可思議了。這是從正面來講的,從反面而言,假如一個人正在度化眾生、利益眾生,此時我們不但不隨喜,反以嫉妒心或嗔恨心對他製造違緣,那這個過失確確實實非常大。佛經中講過:“若人搶奪南贍部洲一切眾生的財產,並殺害了所有眾生,這個過失非常大。但若有人對別人哪怕佈施旁生一團食物的善行作障礙,後者的過失完全超越了前者的無數倍。”
所以,我們千萬不能對他人的修行或弘法利生事業作障礙,人家講經說法或是放生、建道場,這時候,我們根本不知道他相續中有沒有菩提心,若以嫉妒心來製造違緣,令其利益眾生的發心遭到損害,這個果報,自己無數劫中在地獄裏也是無法償還的。
有時候我看到,一個大德在某地弘法,或者辦佛學院、做慈善事業,一群佛教徒由於嫉妒心而關係不和,就到政府部門去告狀,使這位大德的弘法事業受到限制。假如你造違緣的對境是個發了菩提心的人,那這種所作所為的果報是非常非常可怕的。以前上師如意寶也講過:“我們根本不知道哪些是凡夫、哪些是菩薩,故應以清淨心來對待一切眾生。自己要精進地行持善法,見到別人行持善法時,千萬不能製造違緣障礙,而要詳察自相續,斷除嫉妒心和嗔恨心。”這是修行過程中務必要牢記的一件大事。
我們平時如果有弘法利生的能力,那當然是非常好的,但若實在沒有能力,也最好不要給別人製造違緣。有時候我們去放生,某些人就說:“不要去放生了,放生有什麼用啊?不如拿這個錢來做什麼什麼……”這種話真是非常可怕,要知道,業因果極其細微,雖然只是一瞬間的語言,也許就成為你在地獄中生生世世受苦的因。所以在說話的過程中,大家千萬不能信口開河。當然,自己不注意而犯錯,這種現象是有的,但這個也沒辦法。我們現在為什麼要講不放逸?就是希望大家平時小心翼翼,不管是說話也好,做事情也好,一定要看自己的言行舉止會不會違越因果的標準線,如果違越了,對自己的今生來世都不利,不僅對自己不利,對所有的眾生和整個佛法也不利,大家應該考慮這個問題。
按照無著菩薩和《廣釋》中的說法,剛才的教證 是用來解釋下一頌的,但大多數論師認為,這一頌是以教證說明捨棄菩提心之嚴重過失的合理性,下面則是用理證來說明這個道理。
毀一有情樂,自身且遭損,
況毀盡空際,有情眾安樂。
為什麼對他人行善製造障礙有如是大的罪過,需要墮入惡趣感受無數劫的痛苦呢?原因是這樣的:我們損害一個有情的快樂,果報就相當的嚴重,如《正法念住經》雲:“殺害一個眾生,需要在一中劫當中墮入地獄。”或者說,殺害一個有情需要償還五百次命債。損害一個眾生的快樂,都要感受如是的痛苦,假如對菩薩行善製造違緣,結果將毀壞天邊無際所有眾生安樂的根本因——菩提心,果報墮入惡趣這一點就更不必說了。
為什麼這樣講呢?因為別人發了菩提心,這顆菩提心就是一切眾生安樂的源泉,如果我們對他製造違緣,說“你發菩提心沒有意義,幫助眾生也沒有必要”,或者“你天天放生太浪費了,這跟把人民幣扔到河裏沒什麼差別”。他的這種說辭,沒有智慧的人聽來似乎言之有理,覺得“這些放生的眾生過段時間也會死的,還不如用錢來做佛像等”,這樣就損害了別人的菩提心。本來,真正幫助眾生、救護眾生,就是菩提心的一種標準,如果製造違緣損害了這顆菩提心,此人將永生永世在輪回中不得解脫。
如同別解脫戒中所說:“一個人若發心出家,有人對其製造違緣加以阻撓,此過失是相當大的。”同樣的道理,一個人準備發菩提心,我們去製造障礙,其果報更是無法言說。比如有人準備幫助一些可憐眾生,看到乞丐想佈施一點東西,旁邊的人就說:“不要給!不要給!這些人討厭得很,給什麼呀?去去去……”把乞丐給攆走了,實際上也是對別人的菩提心不太讚歎。總而言之,自己沒有能力的話,也不應該對別人的善行製造違緣!
壬三、阻礙解脫:
故雜墮罪力,菩提心力者,
升沉輪回故,登地久蹉跎。
有人可能有這樣的想法:菩薩戒不同于別解脫戒,受菩薩戒者即使犯了根本戒也可以重受,所以犯了菩薩戒不要緊,馬上懺悔再受就可以了,這也不是特別的麻煩。
這種想法是不合理的,為什麼呢?如果你犯了菩薩戒,相續就被嚴重的罪惡所染汙,再受持菩薩戒,相續中又有了受戒的善法功德,每一次犯戒的墮罪力牽引你墮入惡趣,每一次受戒的功德牽引你上升善趣,由於墮罪與功德兩種力量輪番交替起作用,結果將使你在輪回中時起時伏,別說是佛陀的果位,就連獲得一地菩薩的果位也要拖延很長時間。猶如兩個力氣相等的人,一個往前面拉,一個往後面拉,最後自己始終也達不到目的地。
頌詞中的“蹉跎”,原意是指虛度光陰、浪費時間,但此處的含義是耽誤很久。有些注釋裏說,頌詞的直接意思是說獲得一地菩薩的果位要耽擱很長時間,間接也說明了佛果就更加遙不可及了。
有些人平時說:“我犯了戒也沒關係,可以重新再受”、“我今天打架,明天在上師那裏懺悔就行了”。做壞事和做好事輪番交替,不管你住在什麼環境中,別人對你的看法也不會太好。同樣,我們在輪回中又造罪業又做功德,兩個互相摻雜起來,獲得登地也要很長的時間。所以大家受了菩薩戒以後,最好圓滿清淨地守持,不要今天犯一次,明天又犯一次,這樣一來,你的相續中有罪惡染汙著,染汙的力量也很強大,肯定得不到你嚮往的果位。
原來我們去五臺山的時候,當時有一個小孩子(現在他已經是大法師了),他的行動特別快,爬山的時候總是遙遙領先,但他一會兒帽子掉了,一會兒別的東西又掉了,不停地爬上來又下去找,爬上來又下去找……做善事可不能像他一樣,積點功德上去了,犯過失又下來了,這樣始終也達不到自己的目標。因此,受了大乘菩薩戒以後,大家應當善始善終,圓滿受持菩提心,這對每個修行人來講都是非常有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