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5/04 22:03:51
學習次第 : 進階

第六十四節課

 

二(尤其趨入善法之行)分二:一、自己修行之理;二、饒益他眾之理。

寅一(自己修行之理)分三:一、宣說所修有力善法;二、修行方法;三、宣說勝劣取捨。

卯一、宣說所修有力善法:

恒依強欲樂,或依對治引,

以恩悲福田,成就大福善。

修持善法若具足以下四種條件——時間、意樂、對治、對境,功德是相當大的。對此,龍猛菩薩在《親友書》中也說,無論行善還是造惡,若具足五種條件,果報更為嚴厲。包括《俱舍論》中,也宣講過這個道理 。因此,大家應恒常觀察自相續,看自己做善業時是否具足這些因緣。

頌詞的意思是,我們在修持善法時,如果時間持之以恆,以強烈的欲樂來發心,憑藉能摧毀其違品的對治,再加上依靠恩悲福三種殊勝之田,則能成辦廣大的福德善事。

首先分析第一個條件:。不管做任何善事,時間一定要長久。比如修持空性或者菩提心,如果一個人一兩天內非常精進,以後懶懶散散,沒有長期修下去。而另一個人堅持不懈,以長久心修持了幾十年,那後者的功德比前者大。

第二個條件是強欲樂,即意樂強烈。不論修什麼樣的善法,必須要有信心。比如我修持空性法門,一定要知道這是諸佛菩薩二轉法輪的精要,得聞如此殊勝之法極為難得,內心數數生起歡喜,有著強烈的信心,在信心力的牽引下,善根也是非常大的。反之,如果自己沒什麼信心,用平常的心態隨隨便便修持,這個功德就會差很多。

第三個條件是對治。要發起強烈對治心,比如佈施可以對治吝嗇,大悲心可以對治嗔恨,有了強有力的對治心後,依靠正知正念能將違品全部摧毀。

第四個條件是恩悲福田。在有些論典中,是將這三種田合在一起講的。我們行持善法的時候,對境也許具足兩種田 ,也許具足一種田。具體而言:

1、恩田:指世間中對自己有養育教授之恩的人,如父母長輩、傳法灌頂的上師、傳戒阿闍黎等等。或者在世間,或者出世間,這些人對自己的恩德相當大,故叫做恩田。若以恩田為對境積累善業,功德是不可思議的。

2、悲田:指被痛苦所迫,令人心生悲憫的對境,如地獄等三惡趣眾生、淪落街頭的乞丐、臥病在床的病人等。依靠這樣的對境造善業,功德也是非常大,阿底峽尊者說過:如果對遠方的客人、久病的患者、年邁的父母等慈愛行事,與實修空性大悲藏者相同。

3、福田:指功德圓滿的上師三寶。以此為對境,哪怕做一些極微小的善法,功德也是無法估量。這一點,《隨念三寶經》等有關經論中有詳細的宣說。

福田和恩田也叫做功德田,若將這三種田歸納起來,則可包括在功德田和悲田當中(即上供下施的對境)。功德田的功德越大,依靠它所積累的福報也越多,從一般的僧人、資糧道、加行道、小乘聲聞緣覺,然後一地到十地菩薩,這樣一直上去,證悟的境界越高,對其供養的功德越大。同樣,悲田的眾生越可憐,幫助他們的功德也越大。比如用錢財佈施眾生,如果是一般的眾生,就有一般的功德,如果對境特別可憐、無吃無穿,那給他佈施的話,這個功德是相當大的。

總而言之,將上面所說的三種條件,再加上這三種田合為一體,總共就有四種條件,即時間、意樂、對治、對境。行持任何一個善法、修持任何一個法門、做任何一個善事,若能具足這四種條件,那麼就會事半功倍。有關教言中也說,哪怕積累一個微不足道的善根,功德和異熟果報也不可思議。

大家行持善法時,一定要瞭解這些方便方法。現在很多人想做善事,但怎麼樣做功德最大,幾乎都不太清楚。學了這些道理以後,平時行持善法時,儘量要時間延長,發心變得強烈,具足對治違品的善法,依靠一些殊勝的對境。

反過來說,一旦具足這些條件去造罪業,罪過也是非常大。造業的時間越長,發心力量越強,對治力越微弱,對境越嚴厲,那罪業也是越可怕。因此,若萬不得已非要造惡業,比如說殺一頭犛牛,那要儘量地縮短時間,害心不要太強烈,用上對治害心的善法,不要為供養上師三寶而殺害,不然的話,罪過是相當嚴重的。

其實,每個人未來的命運,不用問別人,用這裏的方法衡量一下就會知道。如果自己以前造善業具足這四種條件,來世至少是人天善趣。但若造惡業具足了這些條件,那三惡趣的大門就會為你而開。因此,若用這種方法進行觀察,完全能明白自己來到人間做了好事還是壞事,自己為自己的將來到底鋪了什麼樣的道路。

卯二、修行方法:

善巧具信已,即當常修善,

眾善己應為,誰亦不仰仗。

每個人都想變成一個好修行人,但很多人在修行過程中,往往不知道該怎麼修。在這裏,寂天論師給我們一個答復:首先,不管修什麼法一定要善巧,也就是說,善於精通其中法要。比如你要修本尊,就應懂得本尊到底怎麼修,發什麼樣的心,中間怎麼觀想,最後怎麼回向,對所有的道理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這叫做善巧,也叫做精通修法。如果沒有精通修法,則很容易變成顛倒修。

喬美仁波切在《山法》裏有一個公案:藏地有位大師特別喜歡發財,他為此而精進修持本尊,終於獲得成就。他依靠本尊的加持,去漢地弘揚佛法時成了國師,皇帝供養他大量的金銀財寶,他非常歡喜,高興地返回藏地。回來以後,他對這些財物特別執著,死後也變成鬼神一直守護著,任何人都不敢碰,不敢摸。後來人們實在沒辦法,就把他的茶葉、金銀財寶全部堆在一個山洞裏,看都不敢看。

《文殊根本續》中也記載道:以前有一位婆羅門大臣,他手下的好多人捨棄他去投靠別人。他惱怒萬分,拼命地修大威德,最終獲得成就,依靠降伏的力量,殘忍地殺了很多人。以此罪業,他悲慘地墮入地獄,受了無量時日的痛苦。後來從中解脫轉生為人,被大威德本尊慈悲攝受。可見,不管是修什麼善法,如果發心不對,為了財產、為了害人,這樣不但對眾生和自己沒有利益,反而害了自己。

因此,修法務必要以正確見解來攝持。喬美仁波切也說了:若以菩提心和空性見來攝持,修任何法都不會誤入歧途。空性見猶如寶劍,能將所有的實執砍斷;菩提心可使自私自利全部消於法界,一切修法都是為了眾生而修。倘若為了眾生而修,且沒有實執,那修行肯定百分之百正確。所以喬美仁波切再三要求,我們修持的時候,一定要具足菩提心和空性見,這就是善巧

其次,對所修法門應該有信心,否則修行也不一定成功。世間上的人搞生意、投資專案,首先都要瞭解方案,對所做之事有一定把握,然後就會產生信心,做下去應該有成功的機會。倘若沒有一點信心,連世間的事情也做不成,更何況是佛法的修行了。所以,不管修持空性法門,還是聞思大乘佛法,都要有一種信心,這是非常關鍵的。

現在許多人在信心上還是有一定的問題。昨天我在講《二規教言論》時,看見六七個人沒有帶法本,不看書,覺得這不像一個聽法者的行為,心裏有點不高興。應該來講,聽法者有自己的一種威儀,我以前在任何上師面前聽受佛法,不看書的情況絕對沒有。雖然《二規教言論》比其他法簡單,這一點我也承認,但是再怎麼簡單,有些道友也不一定能背得下來。我在這裏辛辛苦苦宣講,用盡所有的時間和精力,一心一意想幫助你們,就算我講得再不好,裏面也有部分價值,假如書都不看,恐怕對你們也不一定有利。從世間而言,不管在哪個學校裏,不看書的學生可能連小學也無法畢業。何況我們學的是佛法,不論內容還是字句,應該說遠遠超過了世間知識。所以,有些人對佛法的信心、態度不太好,不太好的話,佛陀在佛經中也說了,在他們面前不能傳授佛法。

現在你們學佛的條件相當好,我在這裏辛辛苦苦地講,講完以後下面的人辛辛苦苦地整理出來,印成資料再發下去,你們只要看就可以了。我原來聽法的時候並不是這樣,當時很多條件都不具足,上師如果要傳法,我翻山越嶺到處去找書。記得有一次,上師如意寶要講一部中觀論典——麥彭仁波切與 薩格西的《辯論書》,當時他老人家宣佈再過兩天以後講,我那時剛來學院一兩年,聽後心裏非常高興,覺得得到這個傳承特別好,於是在全學院上上下下到處找書。那時候,大多數道友我都不熟悉,有些人雖然熟悉,但也只有一本,沒辦法借到。本來想借書抄下來,但看了一下,有四五百頁,根本來不及。中午我能見到上師,就到上師面前去了,當時心裏很害怕,但想這麼重要的事情,沒有書也不行,於是就硬著頭皮求上師:我整個學院都找了,實在是找不到,您看怎麼辦?上師說:我也只有一本。但在洛若寺,我有個親戚叫才讓敦珠,他那裏可能有一本,你自己去一下,說是我讓你去的,看他有沒有。我聽到以後非常高興,學院離洛若寺要走一兩個小時,我沒有吃午飯就直接去了。到了那裏以後,他老人家也非常慈悲,翻了很多書,到下午的時候,我們才找到,然後我就帶回來。回來以後天都黑了,走了這麼遠的路,身體很累,一天也沒有吃到飯,但覺得第二天總算有書了,好像什麼事情都解決了,心裏感到非常滿足。

不僅僅是這一次,經過這麼多年,我昨天觀察自己:我學法的時候,跟你們現在學法完全是不相同的,一個是條件不相同,你們的條件可能太好了,另外,人的信心好像也不相同。一般來講,我遇到任何法,不管簡單的還是難的,上師在講的時候,我一個字一個字在看。幾十年來上師所傳授的法,每個法本裏都有很多筆記,遇到科判的時候,我就用彩筆勾一下,上師所講的重要內容,用鉛筆或其他筆來做注釋。這不是一天兩天的,不像你們有些人,第一天聽課時,順便拿筆寫一下,過兩天就再也看不到了。甚至極少數的人一邊聽課,一邊拿念珠念咒,或者在那裏一直打坐。聽說外面的一些居士,在學《入行論》的時候也是這樣,有些在練氣功,有些在打坐,有些在說話……各種各樣的情況都有。如果是這樣,那這些人最好不要聽課了。現在條件太好了,我們把法本送到你門口,光碟全部為你準備好,若還不願意聽的話,這說明你對佛法根本沒有信心,你不是所化之器!

試想,在國外聽一堂課要花多少錢?學世間上的垃圾學問,花多少錢才能進學校?教科書、教學費用是多少錢?但我們這裏,一方面是為了給大家提供方便,一方面也是擔心有些人經濟條件不足,想盡辦法給你們提供條件學佛。可是,有些人好像根本沒有珍惜之心。

我想佛法並不是這樣學的,連書都沒有,怎麼學得會呢?昨天我看到的那幾個人,並不是沒有書,應該是有書,只不過覺得以前聽過,就不重視這部法,甚至有人在聽的時候,一直閉著眼睛。第一天是這樣,我想他可能把書忘了,算了;第二天也是如此;第三天的時候,我實在忍不住了。本來這是小事,我也不可能斤斤計較,但有時候覺得,若對法這樣沒有信心,住在這裏也沒有多大意義。聽說你們有些道友,聽其他法師講課時也根本不拿書,如果有這種情況,從今天以後,對不起,你不要再去聽課了。連書都不拿,說明你肯定對佛法沒有信心!

具有超凡智慧的人,在座恐怕是沒有的,以前上師如意寶講法時,不管以前聽過多少次,所有的堪布都拿著書,講一句就看一句。我們這裏有些人,連最基本的聞法規矩都不懂,外面的人不懂,因為他們沒有受過這方面的教育,就像農民到大學講堂裏聽課一樣,再怎麼樣也情有可原。但我們有些人已經學習好多年了,以這樣的態度聞法,對自己不一定是有利的。說實話,有時候看到這些人,我覺得他們特別可憐,所謂的佛法不是這樣來接受的,不要說佛法,世間知識若沒有一定的信心,也是根本得不到。

因此,在傳講《入行論》的過程中,我不願意讓各種各樣的人進來。真正想學的人,應該按照我們的條件如理如法去修持。如果這麼好的條件還不知足,經常討價還價,還要給我們施加壓力,這樣的話,你還是不要學了,沒有必要依靠善法來造惡業!

不管對什麼樣的法,信心和態度非常重要。有些人在聽課的過程中,不知道在想什麼,也不知道在做什麼,這是不允許的!聽法有聽法的要求和規則,如果連這一點都做不到,佛法肯定是不能接受的。要知道,佛法極為深奧,聚精會神地聽,有些鈍根者還不一定聽得懂,更何況你三心二意、東看西看,以這種態度想得到佛法的利益,那是絕對不可能的。假如你真的想學習佛法,行為上、態度上要對佛法和三寶有一種信心,有一種尊敬,這樣才能對自相續有利。

以上講了善巧、信心,具足這兩個條件後,還應當恒常地修持,如果今天修明天不修,這樣也無法成功。所以《華嚴經》中說:應于一切時,勇猛大精進。修行是長期的事業,長久努力方有所成,如果一兩天內聽上師、道友的勸告精進修行,過了以後,惡習又恢復到原來狀態,這種一暴十寒的修行也沒有用。

眾善己應為,誰亦不仰仗。有了這三種條件之後(善巧、信心、恒常),自己應盡心盡力修持對自他有利的善法,一切事情獨立而為,不要依賴其他任何人。在《大集經》中說:菩薩獨自披上無上菩提心的精進鎧甲。《經莊嚴論》中也說:發菩提心的大乘菩薩,利益眾生是他的職責,如果別人勸他去饒益眾生,那是值得慚愧的事情。因此,菩薩應該自覺、主動地度化眾生,行持善法,不必要他人來勸導。如果經常依賴他人督促,就像犛牛不走要用鞭子打一樣,過幾天就要說一次,這並不是發菩提心者的行為,永遠都依靠別人是不可能的。

當然,剛開始的時候,依賴上師和道友的幫助應該可以,但如果一沒有人勸,自己的信心和修行就全部退了,那是不合理的。真正行持善法的高僧大德們絕不是這樣。以前阿底峽尊者為了積累資糧,每天都精進調和土粉做小擦擦佛塔。眾眷屬對他說:您是一位偉大的上師,整天擺弄土粉不但別人會譏笑,而且您也很辛苦,不如讓我們來做吧!尊者說:你們在說什麼?難道我所吃的食物,你們也替我吃嗎?漢地的百丈禪師也是如此,他每日除了領眾修行外,為積累資糧、遣除罪障,必親自帶領大眾勞動,上山擔柴、下田種地。後來,百丈禪師年紀大了,弟子們不忍心讓年邁的師父做這種粗重工作,懇請他不要隨眾勞動,但百丈禪師不肯,堅持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弟子們阻止不了禪師的決心,只好將他所用的鋤頭等工具藏起來。百丈禪師無奈,只好用絕食來抗議,最後弟子們沒辦法,只好將工具又還給他,讓他按自己的規矩做。

以前的高僧大德,別人不讓他行持善法,他也不聽,依舊我行我素。而現在有些人,就像我剛才所說的,行為看起來很不如法,可能出家也時間不長,只不過衣服變了、沒有頭髮而已,很多習氣實際上跟在家一樣,一點都沒有改變。而有些在家人,雖然有三寶弟子的名號,也參加了菩提學會,這個小組、那個小組,但他的性格、行為以及原來的邪知邪見根本沒有變。如果永遠這樣下去,學佛好像也沒有多大意義。畢竟上師不可能每天都盯著你,每天都督促你,非要這樣才聽得下去的話,學佛也是不長久的。

《格言寶藏論釋》中有一個公案:從前,有兩隻天鵝和一隻烏龜共同生活在一個悅意的池塘裏。一年夏季,水池即將乾涸,兩隻天鵝商量飛往別的湖泊去,烏龜要求帶它一起去,方法是兩隻天鵝各銜木棒兩端,烏龜口含木棒中間,這樣隨它們一起飛。當飛到一個城市上空時,很多小孩看見後,拍手大喊:天鵝天鵝真聰明,帶著烏龜天上飛……”烏龜感到萬分委屈,覺得這個飛行主意是自己想出來的,怎麼歸功於天鵝呢?但不敢張口分辯,只好忍氣吞聲。到了另一個城市上空,又被一群小孩看見,邊跳邊喊,稱讚天鵝聰明。烏龜再也忍不住了,不顧一切地張口大喊:這個聰明的主意,是我烏龜想出來的!隨著喊聲,它飛落直下,掉在地上摔死了。

所以,始終依靠他人的話,那跟烏龜沒什麼差別,終有一天會遭殃的。同樣,我們修持善法也好,做世間上的事業也好,如果天天依靠別人來護持,那也是不可能的。自己應該學會長大,並意識到:我已經發了菩提心,應該自覺、積極地幫助眾生,行持善法,該做的事情必須做,不能一直這樣推!

卯三、宣說勝劣取捨:

施等波羅蜜,層層漸升進,

勿因小失大,大處思利他。

在利益眾生的過程中,一定要區分勝劣的差別,搞明白哪些功德大、哪些功德小。怎麼區分勝劣呢?佛陀慈悲觀照眾生的根基,將一切修法全部歸攝于六波羅蜜多——佈施、持戒、安忍、精進、靜慮、般若,而六波羅蜜多之間猶如階梯般層層遞進,從佈施一直到智慧,後後功德更為殊勝。所以,應按照這種順序進行抉擇,再循序漸進地身體力行,在真實行持時,不要拘泥于小德行而舍去大善法。譬如,佈施與持戒比起來,持戒的功德更大,世親論師說:如大海水與牛跡水 ,其量相差懸殊。持戒功德與佈施功德亦如是,百年佈施不如一日持戒。《寶積經》中亦雲:何者以喜心,百年作佈施,不如一日中,守持淨戒勝。因此,為了一些小小的功德,不能失去大的利益。佈施與持戒比起來,持戒的功德大;持戒與安忍比起來,安忍的功德大……以此類推,我們應根據自己根基選擇大的功德。

雖說上下順序原本如此,但就像前文所說經說行施時,可舍微細戒,我們決不能為了一些細微的戒律而放棄廣大的佈施。那這與前面說法是否矛盾呢?不矛盾。如果佈施的功德非常大,失去一些小小的律儀,並沒有特別大的過失,這一點佛也是開許的。既然如此,大小是以什麼來安立的呢?大處思利他,《釋論》中說,大處主要思維他眾的利益,著眼點也要放在這一大處上。

比如一個人本來發誓要閉關,精進修持禪定,但有人從很遠的地方來向他求法,如果他真的傳授,將對成千上萬的眾生有重大利益,那他捨棄原來的誓言,馬上出關給別人講經說法,這樣也是可以的。或者說,戒律中對出家人的日常威儀有一些要求,但是為了放生、為了救護眾生的生命,違犯一些細微學處,這並沒有多大過失。

佛經中也講過,我們千萬不能為了小利而失去大義。《百喻經》中有一個故事說,一個小孩為了一些糖果,將家裏的金銀財寶全部送給盜賊,這是極其愚癡的行為。所以為了一些小小的功德,以自私自利的心去閉關,然後失去利益眾生的重大事業,這是不合理的。但有些人表面上利益眾生,說是我要弘法利生,我要去放生,實際上是為自己獲得名聞利養、獲得一些財富,那這樣的話,利益眾生只是個藉口而已,也沒有多大實義。

因此,在修學佛法的時候,因果之間的輕重要分清楚,這一點十分重要!

寅二(饒益他眾之理)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卯一、略說

前理既已明,應勤饒益他,

慧遠具悲者,佛亦開諸遮。

前面所講的道理,尤其是利益眾生的功德非常大,完全明確以後,作為發大乘菩提心的人,應兢兢業業時時刻刻幫助眾生、利益眾生。只要對眾生有利,即使小乘中所遮止的有些身語罪業,具有大慈大悲、高瞻遠矚、通達一切萬法奧義的佛陀也對一些學處作了開許。

本來佛陀在小乘有關經論中,為愚昧無知、智慧淺薄的眾生,制定了一些不能違越的戒條。但在對眾生有極大利益的情況下,佛陀也有一些開許。正如《大密善巧方便經》中講述:大悲商主為了阻止持短矛者殺害五百商主,而自己殺害他,此舉不但沒有染上罪業,反而圓滿了十萬劫資糧。(不同經論的說法不同,也有說七萬、八萬。)再有,星宿婆羅門在兩萬年間于林中持梵淨行,一次去城中化緣,商主之女見其後祈求成家,因遭到拒絕而想尋死。星宿婆羅門為救她的性命而舍梵行,還俗與她成家,以此善念也圓滿了十萬劫資糧(也有說二萬、四萬)。

通過這兩個公案可以了知,大乘本來不能殺生、不能邪淫,但若對眾生真正有利,在特殊情況下也有開許。當然,這種做法的前提是,相續中無有絲毫自私自利,完全是利益他眾。如《中觀寶鬘論》中說:不顧自利故,一味喜利他。如果一點自利的成分也沒有,完全是歡喜利益眾生,在這種前提下,菩薩也開許殺生、邪淫、說妄語等。佛陀在《寶積經》中說:若能真實饒益眾生,開許殺害造五無間罪者。《聲聞經》中亦雲:對犯根本罪的有些行為,若以大悲心攝持而利益眾生,也有開許之時。因此,行持善法的過程中,一定要瞭解哪些是開許的、哪些是不開許的。

值得注意的是,假如生起自相的貪心或嗔恨心,以雙運、降伏的名義來破戒,這個佛陀永遠也沒有開許。尤其是《菩薩二十頌釋》中明確地說過:作為發心的出家菩薩,永遠也不開許以出家身份與別人作不淨行。倘若出家人看某些女人貪心非常強烈,覺得她特別可憐,於是隨隨便便破戒,或以密宗藉口與她作不淨行,任何經典也沒有開許過。有些講義中還說:出家菩薩對淫戒、殺戒都沒有開許,若是為了真實利益眾生不得不行持,則應先舍戒,後方可行持。

所以只有獲得一地菩薩以上,沒有自私自利、完全是利他心態時,才開許行持這些行為。而我們作為凡夫人,有時候看別人很可憐,比如他嗔恨心非常重,就想:我要不要把他殺了?實際上這是凡夫的一種相似悲心,沒有自私自利的成分是不可能的。現在的世間上,有些出家人經常以密宗或大悲心為藉口,欺騙一些年輕女人:我倆前世有甚深因緣,你是我的空行母,如果跟我成家就可以積累資糧……”,以這種方式去做一些不如法的行為,這在大乘經論中是沒有開許的。

其實,諸佛菩薩的化現,不一定會這樣說。五世達賴在傳記中曾講:我是普通人家裏出生的孩子,只不過政治制度把我推到這個位置上,我並沒有超勝於人的智慧,也沒有超凡入聖的功德。真正的大成就者和大修行人,在自我介紹時非常謙虛,這種語言,誰聽起來都不會相信的。而現在的凡夫人,不要說有一些諸佛菩薩的境界,就連《二規教言論》中所講的世間人格都不具足,還經常冒充大成就者,說我昨晚做了個夢,知道你和我是什麼關係我第一次看見你時,就想起了我們之間的前世”……以此蒙蔽很多愚癡的眾生。

佛教應以佛教的精神來弘揚,千萬不要將世間上的貪心嗔心,跟佛教的悲心和空性魚龍混雜,將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個事物混為一談。說實話,現在有些女居士,信心和感情分不清楚,上師和丈夫分不清楚,白天和晚上也分不清楚,最後自己苦不堪言,甚至對佛陀、對佛教生起邪見,摧毀自己的今生來世。因此有些所謂的高僧大德,行為上應該值得注意,麥彭仁波切曾說,如果自己實在沒能力弘法利生、守持清淨的戒律,那在恭敬頂禮佛陀後,還俗做一個在家人,這也是佛陀開許的,但沒有必要穿著袈裟而故意破壞佛教!

總之,所謂的開遮,一定要分清界限。假如密宗和顯宗分不清,密宗真正的智慧和貪心也分不清,這樣對佛教、對自己修行會帶來無數的障礙,大家應該值得注意。

卯二(廣說)分二:一、以財饒益;二、以法饒益。

辰一(以財饒益)分二:一、施衣食之方式;二、施身之方式。

巳一、施衣食之方式:

食當與墮者,無怙住戒者,

己食唯適量,三衣余盡施,

平日裏,我們要在自己的齋食中拿出一部分施給墮入邪道的旁生、餓鬼,以及無依無怙的乞丐、老弱病殘等可憐眾生,還有一部分,供養給比丘、婆羅門、守戒者及諸佛菩薩等。最後剩下的,留給自己享用。

此處將自己的食物分成四份,而在《毗奈耶經》等律藏中,要求將食物分成三份:第一份供養三寶,第二份為暫時可能到來的沙門、婆羅門或王族準備,第三份自己享用。當時的印度也有這種傳統,包括龍猛菩薩的《親友書》和寂天菩薩的有關論典中,都要求將食物分成三份或四份,只留一部分自己享用。

然而,隨著佛教在不同國家的弘揚,這種傳統也有所變化。在藏地和漢地,修行人將食物分成三四份,從古到今幾乎沒有這種習慣。儘管沒有這種習慣,但我們在受用食物時,也應儘量觀想以新鮮潔淨的部分供養諸佛菩薩;遇到貧窮可憐的眾生時,對他們給予一些佈施;自己吃飯應該適量,不能吃得過多,也不能吃得過少。

其實,將食物分成幾份,不僅是我們做不到,包括泰國等佛教國家,當時我也觀察了,好像並沒有這麼做。他們每天化緣回來,拿一點水果在佛像前供養,其他的基本都是自己食用。因此,若按照這裏的要求,不論出家人、在家人,可能都不一定做得到。

如果做不到,但最關鍵是什麼?就是在飲食過程中,吃得不能過多,也不能過少。如果過多,自己不舒服,也容易昏沉。現在有些佛教徒,吃飯時點很多菜,吃不了又怕浪費,所以一直吃一直吃,拼命地往肚子裏塞,最後大家特別撐,聽課時誰也沒精神,都在打瞌睡,這樣有沒有必要不太清楚。同時,吃飯也不能過少,如果過少,體力不足,經常去操心飲食,就沒有精力聞思修習。對此,佛陀在經中專門有個願文:不生過富家,不轉貧窮家,唯生中等家,恒常得出家。而且,《毗奈耶經》中也是這樣講的:腹內四分之二進食,四分之一飲水,四分之一空置。所以,整個肚子都裝滿食物,不喝一點飲料不行;全部是飲料,不吃一點東西也不行;全部空空的不行;全部裝滿也不行,這就是佛陀在經典中要求的。

另外,在吃飯時儘量不要貪著美味,《心性休息大車疏》中說:進餐時應當以四想而享用:於食物作不淨想;心中生起厭煩想;為利益腹內蟲類而食想;身體作駛向菩提果之大船想。不應以增長貪愛之心來享用飲食。《月燈經》中亦雲:彼等化緣得美食,不修瑜伽而享用,彼等彼食變成毒,如牛犢食肮蓮根。故飲食應該如理如法。

在其他財物方面,出家人除了自己的三衣、法本、法器以外,剩餘的資具全部都應佈施。三衣不能佈施,戒律中也是這樣要求的,除此之外,自己的大象、房屋等一切皆應舍施。當然,這要視自己的情況而定,在佈施的過程中,千萬不要產生吝嗇心,如果有了吝嗇心,乾脆不佈施可能好一點!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