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8/18 00:04:55
學習次第 : 進階

講述:夏巴曲傑仁波切(2004年)

(十九)

至尊彌勒菩薩曾經在《相續本母論》當中有談到:「如病應知斷病因,當得樂住依因藥,苦因彼滅如是道,應知應斷應證修。」在這個偈頌當中最主要就是談到,我們每一個人都想要獲得快樂、都不想要承受痛苦,既然我們想要獲得快樂,就必須要在這個之前成辦快樂的因;既然我們想要避免痛苦,就必須要斷除痛苦的因。如果我們沒有辦法了解所謂的快樂以及痛苦的話,就不知道該如何去成辦苦樂之因,所以我們必須要先了解到何謂快樂?何謂痛苦?因此,在偈頌當中的第一句話,「如病應知斷病因」,比如一個病人,他必須要先了解自己所生的病為何?當他了解病為何之後,他才能夠去尋找病的原因,甚至去求醫以及服藥等等。相同的道理,對一位修學佛法的人而言,剛開始必須先了解何謂痛苦?因此,了解痛苦對於我們來說是相當重要的。既然我們每一個人都不想要承受痛苦的話,就必須要能夠了解痛苦、進而斷除苦因,也就是因為了解苦是相當重要的緣故,所以佛陀在初轉四諦法輪的同時,有講到「此是苦聖諦」;並且在講完這句話之後,也有講到「苦應知」的道理。因此,我們必須要先了解苦的內涵為何?要了解苦的內涵,可以透由十二因緣法,甚至在道次第當中有講到輪迴的總苦以及別苦,我們可以透由這樣的方式來了解「苦」。

我們都知道生為人,必須面對生老病死的痛苦,在投生之後、還未死之前,我們所面對的大部分都是痛苦的本質;在死後,如果來生投生在三惡道當中,三惡道當中的苦也是相當難以承受的;縱使有機會投生在善道,但是投生在善道,以現今的我們而言,還是必須要面對種種的痛苦。既然我們不想要面對這些痛苦,就必須要想辦法斷除痛苦,在這個之前必須要斷除苦因;要是苦因沒有辦法斷除的話,苦的果報是沒有辦法終止的。一切的事物,也就是透由因緣所生的這一切的萬法,要是沒有辦法斷除它的因的話,果是會源源不斷的生起;所以我們必須要先了解苦,並且進一步了解一切的苦,都是透由集諦的因而產生的;而集諦當中,最主要就是談到了業以及煩惱。因此,我們可以了解到,透由業以及煩惱會生起,諦;所以業以及煩惱,也可以稱之為是苦諦的所依處。

我們仔細的思惟會發現到,不管是造善業或者是惡業,造善惡之前,內心當中或多或少都會有煩惱,而煩惱當中最主要的就是貪、瞋、癡,而貪瞋癡最主要的根源,就是來自於無明我執。「無明」當中可以分為粗分以及細分的我執,但是我們今天要探索的是輪迴最究竟的根本,也就是談到了「我執」,這種我執是細微的我執。這種我執生起的當下,就有如同是『毗缽舍那』當中有談到的,我們會認為我們個人本身、或者是我們所擁有的蘊、甚至一切自他的二法,在認知的當下會認為它是有自性的;也就是因為透由這種有自性的執著,會在這個之上而生起煩惱而造下業。因此,我們必須要先了解到,為什麼會造下各式各樣的善惡之業而在輪迴當中流轉?當我們認識之後,才有辦法藉由這種方式來斷除煩惱。

我們之前也有談到,一切的煩惱都是來自於「我執」,因此必須要斷除我執,才能夠斷除一切的煩惱。接下來,我們就必須要探討,在煩惱還未斷除之前,必須要先斷除我執的話,我執是有沒有辦法斷除的?我執它所執著的境,是執著著眾生是有自方、有自性的,因此,這種心識它並不是正確的心識,它所執著的境與境界它所存在的方式是完全顛倒的,所以我們也可以說這是虛妄顛倒之心。既然它所執著的境是不存在的話,我們就必須要了解到,它所執著的境為何?必須要破的所破為何?當我們能夠破除這些所破,甚至破除了我執之後,就能夠達到真正的滅諦。因此,我們要將煩惱完全斷除之前,必須要先了解無自性、也就是無自方成立的道理,透由不斷的練習之後,才有辦法在我們的內心當中生起道諦,而進次的得到滅諦。因此,四諦當中最主要的內容可以分為兩部分:以流轉生死的次第而言,集諦是因,苦諦是果;而以跳脫生死的角度而言,道諦是因、滅諦是果。因此,透由思惟四諦的法則,能夠讓我們在內心當中生起希求解脫之心。縱使藉由這顆心的力量,能夠讓我們得到真正的解脫,但是光獲得解脫是沒有辦法成辦一切眾生的利益,所以為了要能夠成辦一切眾生的利益必須要修學大乘法,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修學大乘法最主要的關鍵點。

佛陀衪在宣說了各式各樣的法門之後,我們必須要能夠認識到,佛是以什麼樣的觀點,而宣說了這種法門。而在共中士道之後,宣說上士道的法,最主要的觀點就是在於,我們雖然能夠得到一己的解脫,但是光光獲得解脫,是沒有辦法讓我們成辦一切眾生的苦樂問題,所以在此之上,我們必須要修學大乘法,也就是修學「菩提心」的法門。菩提心它的根本,就是在於「慈悲」,為了讓我們內心當中生起慈悲之心,可以藉由「七因果」的教授,也就是知母、念恩等等的這種法門,而讓我們的內心當中生起慈悲。另一種方式也就是「自他相換」的教授,我們必須要思惟愛我執的過患、以及愛他執的勝利,藉由這種觀修方式,能夠讓我們在內心當中生起,希望一切有情眾生獲得快樂的「慈心」、以及遠離痛苦的「悲心」。讓一切的有情眾生都能夠離苦得樂的這個責任,是必須要由我來承擔,在此同時我們也必須在內心當中生起「增上意樂」。

但是我們想一想,不要說是讓他人、甚至一切的有情眾生離苦得樂,實際上當下的我,也沒有辦法獲得我想要獲得的快樂,甚至我想避免的一切痛苦,也是沒有辦法避免,所以要如此的來實踐當下所發的這個願,對於現今的我們來說是相當困難的一件事情。因此,唯有獲得斷一切過失、圓滿一切功德的佛果之外,沒有第二個人能夠成辦這件事情。雖然當下的我,並沒有這種能力去成辦一切有情眾生的利益,但是我是有這個機會,能夠獲得圓滿的佛果位,因為我們每個人的內心當中都擁有一顆佛性。

我們是藉由什麼樣的方式來解釋佛性的呢?每個眾生的心識都是無自性的,既然它的本質是無自性的,但是當我們在執著的當下,會認為心它是有自性的本質,因此對於執著「心是有自性的本質」,這樣的一顆心它是顛倒的。既然它是顛倒的話,就表示這顆心能夠藉由正理的方式來破除;也就是它所執著的境界是不存在的,既然不存在的話,我們藉由另外一種的觀修方式──也就是觀修無我的內涵,能夠讓這顆心永遠的斷除。因此,藉由這個道理我們能夠了解到,心相續當中任何的過失,它都是能夠藉由觀修──也就是道的力量,而將它完全的淨化。

因此,今天還未聽法之前,我們每個人都必須想到,為了利益一切的有情眾生,我希望能夠獲得圓滿的佛果,也就是因為這樣的緣故,我今天來到上師的面前聽法。我們平常在做任何一件善行之前,都必須要以這樣的方式來作觀修,這是相當重要的。今天我們所介紹的是佛法當中「共道」的部分,也就是在修學不共道、密教法之前,必須要有共道的基礎;要是沒有共道的基礎,縱使密法它的力量是相當強大,但是要是我們沒有堅固的基礎的話,縱使花了很長的一段時間來修學密法,但是密法它的力量是沒有辦法呈現出來。因此,在還未修學密法之前,修學共道的部分就顯得格外的重要。所以今天在還未聽法之前,我們每個人都必須藉由這種方式,來調整自己的動機,也就是為了利益一切的有情眾生,我希望獲得圓滿的佛果,因此我以這種動機意樂,來聽聞大師所造的《菩提道次第廣論》當中『毗缽舍那』的部分;並且我也希望在聽聞完之後,能夠如理的來修行。

接下來請翻到《菩提道次第廣論》(446末1)又彼論云:「無因自在等,及從自他俱,非能生諸法,是故依緣生。」如汝則成自語相違。(首先把「相違」旁邊的標點符號改為句號)在《入中論》當中有談到,「無因自在」,這當中的「無因」就是無因而生的意思,「自在」就是我們之前所談到的,外道當中以勝論外道而言,他們是承許一切的萬法都是大自在天王所創造的;而大自在天王他本身是一個「常態法」,而且它是一個「自生法」,也就是自己產生的一種法,並且他也承許說,我們現今能夠感受到的這一切,都是大自在天王所創造的。「等」字當中就包含了,比如以自宗而言,有一些宗義師他們是承許,「外境的形成是必須要藉由無分的極微塵而產生的,藉由眾多無分的極微塵積聚之後,所形成的這個個體,能夠成為眼根識等識的境界」,這種承許方式也是包含在「等」字當中。甚至外道的數論師他們承許所謂的自性,也就是他認為一切法是藉由自性的因而產生的。所以在「等」字當中,就包含了無分的極微所形成的個體而產生的果、以及自性所生的果。

「及從自他俱,非能生諸法」,「自」就是透由自因而生,「他」就是藉由他因而生,「俱」就是藉由自他二因而產生,「非能生諸法」,藉由無因以及自在等方式,或者是藉由自因、他因以及自他二因,這四種方式「非能生諸法」,它是沒有辦法產生諸法的。也就是因為這個緣故,「是故依緣生」,一切透由因緣所生之法,因為它不是藉由四邊而產生的緣故,因此,它是透由因緣所產生的一種法則。「如汝則成自語相違」,如果你承許了《入中論》當中的這一段文的話,這段文當中所闡釋的內涵,是與你之前所談到的內涵,剛好成相違。為什麼會成相違呢?因為他宗之前有承許到說,透由因緣所生的法,它必須要是四生當中的其中一生,如果它並不是四生當中的其中的一生的話,就不能夠解釋成它是由因緣而產生的;《入中論》當中有談到說,因為一法的形成,它並不是四因而產生的緣故,所以它是緣起之法,因此緣起之法並不能夠是四因而產生。所以這段文當中所闡釋的內容,與之前他宗所立下來的宗義,剛好是相違的。

故依緣而生之緣起,永離四邊,(「四邊」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逗號)莫更問云:離四邊者為四何邊?因此,透由因緣而產生的緣起法,它是遠離了「無因」以及「自他俱」四因而生的這種四邊。「莫更問云:離四邊者為四何邊?」既然透由因緣所生的法,它是遠離了四邊的話,你就不能夠再問他說:離四邊的這個緣起法,它是四邊當中的哪一邊?因為它的本質已經是遠離四邊了,既然遠離了四邊之後,你怎麼還能夠在它之上去探討,它是四邊當中的哪一邊呢?此等亦是未分無生自性無生二者差別而成過失。為什麼他宗會有以上所談到的這些過失呢?因為他沒有仔細的分辨無生自性,這當中所謂的「無生自性」就是談到「自性無生」,他沒有辦法分辨「自性無生」與「無生」這兩者之間的差別。如果沒有辦法如此的來分辨的話,他會認為說「自性的無生」就是「無生」。比如以自宗而言,中觀自續派以下的這些論師他會認為,一法它雖然是藉由因緣而產生的,但是「生」的本質是「自性生」;如果這一法的形成,它並不能夠是「自性生」的話 ,沒有辦法安立所謂的『生』,所以他會認為「自性生」要是不存在的話,「生」也沒有辦法安立。所以以中觀自續派以下的這些論師而言,他認為「自性無生」就是等於「無生」;但是自續當中,他雖然會認為生是有自性的,但是他並不承許生是有勝義的這一點,他會在這個之上做一些分別。但是會有這些問題產生,最主要的關鍵點就是在於,如果在安立「生」的當下,沒有辦法安立「無自性的生」的話,一切的過失都是從此而生的。

(447“2)云何論說:「真實時若理,觀從自他生,非理以此理,名言亦非理。」這段文是《入中論》當中的一個偈頌,這個偈頌當中的第一句話,「真實時若理」,這當中的「真實時」,就是談到了觀察有無勝義的時候,「若理,觀從自他生,非理」,在觀察有無勝義之時,如果藉由正理來作觀察的話,一法的形成它是從自因以及他因而產生的這一點,是不合道理的。因此,前面「真實時若理」,就是在觀察勝義之時,如果用正理來作觀察的話,我們會了解到,一法的形成,藉由自因以及他因而產生的論點是不合理的,所以「非理」。「以此理,名言亦非理」,不僅僅從勝義的角度,我們會發現到說,從自他二因而產生的這個論點是不合理的;實際上這個論點,從名言的角度來解釋的話,是不合道理的。他宗他在看這段文的時候他會認為,「以此理,名言亦非理」,這幾個字的意思會把它解釋成,以名言的角度而言,如果一法的形成,是沒有辦法藉由自他二因而產生的話,這一法在名言當中就不能夠安立為「生」,所以在名言當中安立為「生」的同時,這一點是不合道理的。

所以他宗就引了這個偈頌,並且作了問難而談到說,此顯若許自相之生或實有生,則於名言由彼正理亦能破除,如果你在承許「生」的當下,所承許的這個「生」,它是自相之生、或者是實有生的話,「則於名言由彼正理亦能破除」,在名言當中透由觀察有無自性的正理,便有辦法破除自相之生、或者是實有生,然非破生。雖然透由正理能夠破除自相以及實有之生,但是沒有辦法破除所謂的「生」。

即彼論結合文云,所謂的「結合文」就是連結上下文的一段經文。在《入中論釋論》當中,有一段文它就有談到說:「若謂染淨之因須實體生,此說唯餘言說存在,何以故?真實時等。」在這一段結合文當中就有談到,「染淨之因」,這當中的「染」就是講到了染污諦,「淨」就是講到了清淨諦。所謂的「染污諦」,就是我們之前所談到的「集諦是因、苦諦是果」的這個道理,而「清淨諦」是談到了「道諦為因、滅諦為果」的內涵。所以不管是染污諦、或者是清淨諦,它是必須要藉由因而產生的;如果你在闡釋染污以及清淨諦是由因緣而產生的同時,如果你把它安立為「實體生」的話會有過失,所以「若謂染淨之因須實體生,此說唯餘言說存在」。

這段文它最主要在破的對象,是破中觀自續派的這些論師。中觀自續派的論師他會談到說,一法如果是藉由因緣而產生的話,它就是必須要有自性、必須要有自相;但是他在承許有自相、有自性的同時,卻不承許這種生法是所謂的勝義。所以今天這一法,既然它必須是實體、或者是自相而產生,但是你在闡述的當下,又認為它並沒有任何的勝義生的話,實際上你所謂的「實體生」不過只是說說罷了!因為「勝義生」跟「實體生」推論到最後,它們兩者的內涵是相同的。所以「此說唯餘言說存在」,你有談到「實體生」以及「自性生」是存在的這一點,只不過你用嘴巴說說罷了,因為你在闡釋「生」的當下,並不承許有「勝義生」;既然不承許有勝義生的話,怎麼能夠承許生的狀態是有實體、有自性、甚至有自相的呢?為什麼會有這樣的過失?「何以故?真實時等。」所謂的「真實時等」,就是之前在《入中論》當中引了「真實時若理」的這個偈頌當中,就有談得相當的清楚。

廣引彼頌,其釋又云,在《入中論釋論》當中又有談到:「故自相生,於二諦中皆悉非有,雖非樂欲亦當受許。」因此,以自相生而言,「自相生」不管從勝義的角度、或者是名言的角度,你透由任何正理來作觀察,實際上「自相生」,在勝義以及名言兩種角度之下,皆是沒有辦法安立的;但是自續派的這些論師他會認為,「生」它是有自性、有自相,但是並沒有任何的勝義。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他會認為,一法它既然有自性的話,所謂的「自性」,推論到最後會發現到說,這跟「勝義」並沒有任何的差別。所以「雖非樂欲亦當受許」,所以雖然在承許有自性的當下,你是承許「並無勝義」的這一點;但是「自性」以及「勝義」這兩者是相同的,這一點雖然你不承許,但是透由正理來作觀察之後,你也不得不承許。

所以在這個當中我們必須要了解到,中觀應成以及自續這兩個派別,它最大的不同點、最大的差異點就是在於,中觀自續派的論師,他是承許「有自方、有自相以及有自性」;但是在承許這三點的狀態之下,他並不承許「勝義、諦實以及真實」;但是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自方、自相、自性、勝義、諦實、真實」這六點,都是在破除所破的當下所安立的一個法,也就是它是必須要破除的這個部分。因此,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他在看中觀自續的這些論師所提出來的論點當下,他會認為說,既然承許法是沒有勝義的,但是又承許法有自性的話,這是最大的矛盾。既然你並不承許自性以及勝義這兩者是相同的,但是在不承許的當下,透由正理的觀察之後,你還是不得不承許,所以最後有談到,「雖非樂欲亦當受許」。

(447“5)故自性生是勝義生,若此許者,雖名言許,如破勝義生而當破除(「如彼勝義生」應該改為「如破勝義生」)。「自性生」的內涵跟「勝義生」的內涵,是沒有任何差別的,所以這當中就談到了,「故自性生是勝義生」。之前我們有談到說,《入中論》當中的這段文,最主要破斥的對象是中觀自續派論師,為什麼可透由這段文來破除自續派的論師他所提出來的論點?最主要是因為自續派的論師,他承許有自性的生,但是他承許無勝義的生,他認為生是有自性,但是沒有勝義的;但是以應成的角度而言他會認為,既然生是有自性的話,它就必須是勝義的,「故自性生是勝義生」。「若此許者,雖名言許」,如果你承許自性生的話,不管在名言當中自性生是有也好、沒有也好,「如破勝義生而當破除」,你既然承許了生是有自性的話,不管你在名言當中是怎麼安立的,但是就如同勝義生是能夠被正理所破一般,自性生它也是應該會被正理所破的,所以「如破勝義生而當破除」,也就是既然自性它本身的內涵是勝義的話,就如同透由正理能夠破除生是有自性的這一點,透由正理也要破除生是有自性的。

是此論師所許勝處,這是月稱菩薩所提出最不共的論點,故於名言亦不應許有自性生,因此,在名言當中是不應該承許生是有自性的。接下來就引了一段文,入中論云:「如石女兒自體生,真實中無世非有,如是諸法由自性,世間真實皆不生。」首先我們看到前面的這兩句話,「如石女兒自體生,真實中無世非有」,我們都知道石女它是沒有辦法生孩子的,因此,石女兒自體而生的這一點,不管是在真實勝義當中也好、或者是在世俗的名言當中也好,皆是沒有辦法安立的。所以「如石女兒自體生」,這一點「真實中無」,在真實的勝義當中是沒有的,「世非有」,在世俗的名言當中,也是沒有辦法安立的。「如是」相同的道理,「諸法由自性」,色法以及聲音等等的因緣之法,如果安立成是有自性的話,「世間真實皆不生」,這不管是從世間的名言、或者是真實的勝義,這任何的一種角度來觀察的話,皆沒有辦法安立色法是生的這種狀態。以自續的論師而言他會認為,色法以及聲音的緣起法,它是有自性的這一點,以世間的角度而言是「有」,但是以真實勝義的角度而言是「沒有」的。但是《入中論》當中的這段文就是闡釋到說,色法以及聲音要是有自性的話,不管你是從「名言」或者是從「勝義」,從任何的角度在觀察的當下,自性有的色法以及聲音是沒有辦法產生的。

(447“8)若執自性無生或無生性,謂全無生,反難緣生與無自性生二者相違,呵為無耳無心。首先我們看到前半段,「若執自性無生或無生性,謂全無生」,如果你認為「自性無生」(也就是「無自性生」,或者是「無生性」)就是所謂的「無生」的話,這個論點,中觀自續派以下的論師、以及外道的這些宗義師,他們都是承許的。他們會認為,「生」只要是沒有自性的話,就沒有辦法安立所謂的生。「若執自性無生或無生性,謂全無生」,如果你這樣執著的當下,「反難緣生與無自性生二者相違」,反而提出來了問難認為說,「緣生」以及「無性生」這兩者是相違的話,實際上「緣生」以及「無性生」這兩者是不相違的;但是如果你認為「生」是無自性的當下,它必須就要是「無生」的話,那相同的道理,透由因緣所產生的法,是沒有辦法安立成無自性的。因此,到最後「緣生」以及「無自性生」這兩者會成為相違,如果你這樣來承許的話,「呵為無耳無心」,會產生以下的這種過失,也就是「無耳」以及「無心」的這兩種過失。

說無自性生,(「說無性生」改成「說無自性生」會比較容易了解)未聞所說自性,妄執無生意謂無耳,為什麼會有「無耳」以及「無心」這兩種過失呢?這當中所謂的「無耳」就是談到說,今天我們在闡釋無自性生的同時,如果你沒有聽到「自性」的這兩個字,你認為所謂的「無自性生」就是所謂的「無生」的話,這是有無耳的過失。因為我們並不是談到「無生」的內涵,是談到「無自性生」的內涵,所以這當中如果你沒有聽到「自性」的這兩個字,甚至你認為所謂的「無自性生」就是「無生」的話,那就有無耳的過失,及說自性未解其義,意謂無心。至於「無心」的過失就是在於,我們談到「自性」的時候,「無自性」是什麼樣的內涵如果你不能夠了解的話,你就會認為「無自性生」就是「無生」。我們在談到「自性」這個字的時候,所謂的「有自性」就是說這一法的形成是不需要觀待其他的因緣而產生的,我們是稱之為是「自性」或者是「自方」,也就是說它自己本身有生起自果的這種能力,我們稱之為這是「自性」或者是「自方而生」。既然它有這種能力的話,就表示它的形成是不需要觀待其他的因緣,既然一法的形成,是必須要觀待其他的因緣的話,我們就不能夠安立它是「自性」或者是「自方而生」。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比如說小時候我們學一種語言、甚至去求學的話,我們必須到老師、甚至到學校去求學,才有辦法了解所要學的東西;如果藉由自己的力量就能夠了解的話,就不需要去上學了。因此,既然要去上學、要去老師那邊學的話,就表示自己並沒有這種力量。相同的道理,如果一法的形成,是必須要觀待因緣的話,就表示法它自身沒有這種能力而生起自法,因此,這當中「自性」就是代表「不觀待」的意思。如果在闡釋無自性內涵的同時,你要是沒有辦法了解這一點的話,就會認為「自性生」就是所謂的「生」,「生」就是「自性生」。「及說自性未解其義,意謂無心」,所以在闡釋無自性生的時候,它並不是在解釋無生的道理,它是在解釋這一法,它並不是透由自生的力量而產生的,如果你沒有辦法了解自性的內涵的話,「意謂無心」。

(447“9)如六十正理論云,《六十正理論》是龍樹菩薩所造的一本論典,在這本論典當中有談到:「緣生即無生,勝見真實說。」透由因緣而產生的法,它是無生的,對於這一點,「勝見真實說」,這當中的「勝見」就是佛陀的意思,佛陀衪在經典當中有這樣談到。其釋中云,在《六十正理論》當中引了這句話之後,在釋文當中又有談到:「若見緣起,諸法自性皆不可得,如果一法的形成,它是必須要觀待緣起的話,就表示這一法的形成是沒有任何的自性,這一點我們在之前就已經談到了。「若見緣起,諸法自性皆不可得」,以依緣生者,即如影像,無自性生故。因此,今天一法的形成,如果是必須要觀待因緣而產生的話,它的本質就有如同是影像般,它並沒有真實的自性。

之前引了《六十正理論》當中的,「緣生即無生,勝見真實說」的這兩句話之後,他宗就提出了一個問難,謂既依緣生,豈非是生,云何說彼無生?既然這一法的產生,是透由因緣積聚之後而生的話,「豈非是生」,難道說這一法它不是生嗎?「云何說彼無生」?為什麼你在字面上又說這是無生的?既然它是透由因緣而產生的話,你怎麼能夠說它是無生的呢?所以他對於「緣生即無生」這句話,字面上的意思他提出了第一個問難。若云無生,則不應說是依緣生,如果這一法它是無生的話,為什麼你在闡釋它的當下,你要透由因緣而生的這種方式來闡釋呢?這是不合理的,故此非理互相違故。「緣生即無生」這一句話是不合道理,因為「緣生」它並不是「無生」,「無生」並不是「緣生」,這兩者之間的關係是相違的。

接下來自宗就回答,噫唏!嗚呼!無心無耳,亦相攻難,此實令我極為難處。這個時候自宗他就很感歎的講述到說,實際上這是無心、無耳的種種過失所造成的。所謂的「無心」就是我們之前所談到的,在講述無自性的當下,要是你沒有辦法對於自性的內涵有一定的了解的話,你就會有「無心」的過失;在闡釋無自性的內容的同時,要是你沒有聽到「自性」的這兩個字的話,會有「無耳」的過失。「亦相攻難」,對於無心以及無耳的這些宗論師,他們所提出來的問難,「此實令我極為難處」,有時候我不知道該用什麼樣的方式來作解釋。因為這個地方,所謂的「緣生」是緣起之生,所謂的「無生」是無自性生,這個講述得非常的清楚,但是對於他們而言,我還是沒有辦法作解釋讓他們能夠了解。

若時我說依緣生法,即如影像自性無生,爾時豈有可攻難處?」在闡釋無自性生、或者是緣起生的同時,我有說到「依緣生法,即如影像自性無生」,透由因緣所產生的法,它的本質有如同影像般,並沒有真實的自性,因此,它是無自性生,「爾時豈有可攻難處」?對於這個宗義而言,他宗是沒有辦法提出有力的問難,因為我說因緣而生的當下,我是講述「無自性」;所謂的「自性」就是不觀待因緣,既然它是必須要觀待因緣的法而產生的話,你怎麼可以說這一法是有自性的。因此,對於這個宗義,他宗,甚至任何的一個人,都沒有辦法提出一個有力的問難。故應珍重判彼差別。所以這個地方,我們必須要了解「無生」以及「無自性生」這兩者的差別,這個是相當重要的一點。也就是我們在闡釋緣起法的當下,不能犯下無耳以及無心的這種過失,我們必須要能夠清楚的分辨「無生」以及「無自性生」,這兩者之間的差別。

(447“13)無熱惱請問經云,「無熱惱」就是一位龍王,龍王無熱惱他在請問佛陀的時候,佛陀有闡釋到說:「若從緣生即無生,於彼非有生自性,若法仗緣說彼空,若了知空不放逸。」這個偈頌當中的前面兩句話是什麼內涵呢?初句說言「緣生即無生」,第一句話當中就有談到了「緣生即無生」的道理,這當中「無生」是什麼內涵呢?第二句顯示無生之理云:「於彼非有生自性。」這當中「緣生即無生」當中的「無生」,並不是「沒有生」的這種方式,而是「沒有自性」之生。沒有自性之生,從第二句「於彼非有生自性」這句話當中,我們就能夠了解。是於所破加簡別,言謂無自性生。因此在講到「無生」的當下,實際上是有加上「所破」,也就是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自相、自性、自方這些法它都能夠稱之為所破。所以在談到「無生」的同時,是有加上自性、自相等所破,而加以作分別,也就是「無生」是談到了無自性生、無自相生,你必須要把「自相」以及「自性」的所破加進去,才能夠解釋這一段文,「言謂無自性生」。

頗見一類,聞彼諸句未解彼理,專相違說,現今有很多的宗義師,他在聽到這個偈頌、以及類似的偈頌的同時,他並沒有辦法了解偈頌當中的內涵,並且會提出相違的論點而闡釋到說,「生即無生,依即無依」,他認為所謂的「生」就是無生,「依」就是無依,因為以字面上的意思而言「緣生即無生」,既然它是透由因緣而產生,它就是無生的內涵,所以到最後他會提出一個「生即無生,依即無依」的這種論點,狂言愈大,知見愈高。但是「生即無生,依即無依」的這種論點,並不是一種正確的論點,而這樣的認知也是一種錯誤的認知。

明顯句論引楞伽經云,在《明顯句論》當中,有引了佛陀所宣說的《楞伽經》當中的一段話,而闡釋到說:「大慧!無自性生,我密意說一切法無生」,這句話當中佛陀衪就親自的告訴我們說,今天我講無生的時候,是以「無自性生」為密意而闡釋的。也就是佛陀衪在中轉的無相法輪的《般若經》當中有講到說,從色法到一切遍智,一切的萬法它都是無生的。雖然說字面上是講到「無生」,但是佛陀是以什麼樣的密意,而宣說諸法無生?衪就是以「無自性生」為密意,而闡釋了諸法是沒有生的道理,此說極顯。這種道理,雖然字面上是「無生」的內涵,但是它最主要表達的是「無自性生」的道理,這是相當明顯的。又破生等應不應加勝義簡別,義雖已答,然分別答至下當說。透由以上的這段文當中,我們在闡釋一法是否為生的當下,要破除一法為生的同時,應不應該加上勝義來作簡別這一點,已經回答的相當清楚。也就是說我們要破除一法為生的同時,是必須要加上勝義來作簡別的;我們要破除一法是勝義生的這一點,而並不是破除生的這一點,所以在破除生的當下,應該是要加上勝義來作簡別。所以應不應加勝義簡別的這一點,自宗藉由以上的這些論文已經作了回答,「然分別答至下當說」,但詳細的內容,在以下的文當中會依次的談述到。

19 «鶴林手錄、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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