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6/02 02:39:10
學習次第 : 進階

喇嘛網 日期:2010/06/02 02:37:54   喇嘛網 編輯部 報導

毗缽舍那 2005-8

 

教授:甘丹赤巴法王 日宗仁波切  

中譯:如性法師

(八)34 下午

接下來請看到《菩提道次第廣論》的第450頁,首先請看到第七行中間下面這個地方。故前所引中觀論云:「空亦云何有?」之前在第449頁的中間這邊,有引了《中論》當中的一個偈頌,在這個偈頌之後,原文裡又談到了,其後又云,也就是在《中論》當中的原文在之前的偈頌之後,又接下來談到了下一個偈頌,而這個偈頌當中談到了:「諸佛說空性,為出一切見,若復見於空,說彼無可治。」佛之所以會為眾生介紹無自性,也就是空性的內涵,「為出一切見」是為了要讓眾生能夠斷除內心當中,執著有自性的這種邪見而闡釋的。「若復見於空,說彼無可治」,對於這兩句話,接下來有談到,此說見於空者,非說凡見自性為空,第三句話當中「若復見於空」,這當中的「見於空」是什麼意思呢?「此說見於空者,非說凡見自性為空」,並不是只談到見到自性空的這一點。這當中的「見於空」並不是只談到見於自性空的這一點,是說於自性空之空,執為諦實,既然不是談到見到自性空的這一點,那原文當中的「見於空」是什麼意思呢?「是說於自性空之空,執為諦實」是執著著自性空它本身是為諦實的這一點,或見為實事。或者執著自性空的這種空性,它本身是真實存在的。

佛護論云,之前也就是引了《中論》當中的這一段文,並且宗大師有對這一段文做了一翻解釋,在解釋之後又引用了佛護論師所造的《佛護論》作為依據。在《佛護論》當中有談到:「若執諸法有自性為彼說空,謂由緣起因緣增上假名有事,非是諸事實有自性,由顯諸法自性空故,能遣彼執。如果今天有一個人,他執著諸法是有自性的話,「為彼說空」在此同時,為這位眾生講述空性的內涵,可以透由以下的方式來為他介紹。「謂由緣起因緣增上假名有事」,我們可以為他介紹說,你所執著有自性的這一法,它所形成的方式是觀待緣起,觀待因緣和合之後所形成的。這當中的「增上」在藏文版的原文當中,所謂的「增上」就是以「緣起」或者是「因緣」的力量為主所形成的一法,它在形成的當下「假名有事」,透由名言的力量所安立出來的。對於執著有自性的這位眾生而言,在為他介紹空性法的當下,可以透由這樣的一種方式來為他介紹。「非是諸事實有自性」,並且更進一步的談到,由於法的形成是必須要觀待緣起、因緣,透由緣起、因緣的力量,再加上名言去安立之後,才有辦法形成的緣故,從這個當中就可以知道「諸事」也就是事物本身,並非有任何的自性,所以談到了「非是諸事實有自性」。「由顯諸法自性空故,能遣彼執」,透由顯示了諸法是自性空的內涵,能夠斷除眾生內心當中執著著法是有自性的這種邪見,若有於空執為實事,但如果今天有一個人他執著著空性本身是真實的話,誰亦不能破除其執,那要破除他內心當中執著空性為真實、為自性的這種邪見,是相當困難的一件事情,並且在之後就做了一個簡單的譬喻。譬如說云悉無所有,若復乞云其無所有願當惠施,何能令彼了解為無?」就舉了一個簡單的譬喻,比如今天有一個人,他到你面前跟你要一個東西,如果你自己本身並沒有這個東西,你在當下你會回答說:我並沒有這個東西。但是如果對方他在聽到你的回答的時候,他認為「沒有東西」本身是一個東西的話,他可能會跟你說:既然你「沒有東西」,你就把你「沒有的這個東西」給我。如果他把「沒有東西」認為是一個東西的話,你就無法再跟他解釋你是沒有這個東西的,因為他已經把「沒有東西」,當成是一個東西,並且跟你要「你所沒有的這個東西」,所以這當中就有談到「悉無所有,若復乞云其無所有願當惠施」,請你把「你所沒有的那個東西」給我。「何能令彼了解為無?」那我們怎麼能夠再一次的跟他解釋,你所要的這個東西「我本身是沒有的」?及喻顯說。配合著這個譬喻當中,而清楚的談到以上的這個內涵。

接下來,若不爾者喻則不合,如果在解釋的過程當中,不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作解釋的話,那你所要表達的內涵,與譬喻當中的涵義是沒有辦法配合的,更進一步的宗大師就解釋了原文當中的文義。猶如有一向他乞財,說無財時,若作是念,此人無財,此執非過。如果有一位乞丐,要向他人乞討財物的話,當對方說:我沒有錢。並且乞丐他在聽到這句話的時候,他能夠憶念:對方他並沒有錢,「此執非過」他所生起來的這種念頭,這種執著是正確的,沒有任何的過失。若於無財反執為財,爾時不能令知無財。但當對方跟這位乞丐說:我們沒錢時,如果這位乞丐把「沒錢」當成是「錢」的話,他就會再一次的跟對方說:那請你把「沒錢」這個東西給我。「若於無財反執為財,爾時不能令知無財」,如果對於將「無財」當成是「財」,並且再一次的跟你乞討「無財」的話,那你怎麼能夠讓他知道「你本身是沒有錢財的」呢?沒有其他的辦法了。

若問:諸法有無自性?告曰:無自性。若執無自性,說者實欲令起是解,彼豈是過?透由這個譬喻當中的內涵,所要引申的是,「若問:諸法有無自性?」比如今天有一個人問到說:諸法是有自性?還是沒有自性?「告曰:無自性」在告訴他諸法是無自性之後,「若執無自性」如果對方也是執著諸法是無自性的話,「說者實欲令起是解」實際上說無自性的這個人,他本身也是想要讓對方了解諸法是無自性的,「彼豈是過?」這樣的一個問答,說的人以及問的人,這兩方面都沒有任何的過失。也就是「說的人」在說諸法是無自性之後,「聽的人」也就是剛開始在問的這個人,他在聽到這句話之後,能夠生起「諸法是無自性」的這個念頭的話,這是對的。然於無自性反執有自性,是為過失。但如果你對他說「諸法是無自性」,但是他反而執著著「無自性本身是有自性」的話,這樣的一種執著方式是有過失的。「若依汝意說,無財時執為無財」,首先「說」旁邊的標點符號,或許打在「意」的旁邊會比較符合文義,也就是說,若依汝意,說無財時執為無財,亦當被破,以你的方式來作解釋的話,這譬喻當中的內涵,說無財的當下執為無財的這一點,也應該要被破除才對,這是以你的角度來作探討的話,那這個譬喻當中的內涵,應該說「說無財時執為無財」的這一點也應當被破除。因為在談述有無自性的當下,你認為無自性的這一點本身是有自性的,以這樣的方式來解釋這個譬喻的話,到最後你會得到一個結論,說無財時執為無財的這種意識形態也應當被破除。故依我說最為端嚴。也就是因此在解釋這一段文的時候,以我的方式,也就是以自宗的方式來作解釋是最恰當的。

接下來「明顯句論」應該是加一個「亦云」,明顯句論亦云,也就是在之前的這個內涵,不管是在《中論》或者是在《佛護論》當中,都有很詳細的談論到,不僅僅如此在《明顯句論》當中也有談到:「於空執事」,這當中的「於空執事」,這當中的「事」是代表著諦實,也就是執著著空性本身是自性、是諦實有的,非是破空,並不是要破除空的這一點,「於空執事」的這個內涵,是要破除執著著空性是「諦實」、是「有自性」的這一點,並不是要破除「空」的這一點,也就是並不是要破除「空性」。故唯見空亦非有過,因此僅僅只見到空性的這一點是沒有任何過失的,故般若攝頌說:「菩薩若執此蘊空行相,非信無生處。」第一句話「菩薩若執此蘊空」,菩薩們在修學般若的過程中,如果執著蘊體本身的自性空,「行相」這當中的行相,是執著蘊體本身自性空的這一點是有行相,所謂的「有行相」就是有諦實,或者是有自性的話,所以這一句話應該是「菩薩若執此蘊空行相」,在執著蘊之上的「空」本身是有行相,也就是有自性的話,「非信無生處」這就表示對於無自性的內涵,並沒有辦法生起絕對的信心。

寶鬘論說:「諸見我無我,故大能仁遮。」在字面上有提到,「大能仁」就是佛陀他遮了「我」以及「無我」的內涵。這當中的所謂「遮我」以及「無我」的內涵,就如同之前所談到的「所遮的無我」,也就是執著「無我」本身是「有我」的話,這種「無我」是必須要遮除的。諸餘經論說不可起空無我見,皆如前說應當了知。透由這些經論當中的內涵,我們可以知道,在其餘的經典以及論著當中,皆有談到「不可生起空性見」或者「不可生起無我見」,「皆如前說應當了知」之所以在其他的經論當中,會強調不可以生起空性見,或者不可以生起無我見,最主要的關鍵就如同前面所談到的,那我們必須要了知這當中的內涵。若不爾者,如果在解釋的過程當中,不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作解釋,而執持字面上面的意思的話,若不爾者,在《心經》當中,則舍利子問觀自在,欲行甚深般若波羅蜜多當云何學?答云:「應正隨觀彼諸五蘊皆自性空。」在回答的過程裡面就有談到,如果想要修學甚深般若波羅蜜多的話,必須要能夠觀察色蘊等五蘊的本質皆是自性空的。所以對於這樣的一句話而言,中觀應成派的論師認為,這句話是能夠隨言取義的,也就是字面上本身的意思,他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中觀自續派以下的論師們,他們會認為《心經》這一段文當中字面的意思是不能夠隨言取義的,所以這當中就有特別的談到,「應正隨觀彼諸五蘊皆自性空」。攝頌云,並且在攝頌當中也有談到:「遍知諸法無自性,是行般若波羅蜜。」攝頌當中這兩句話,與之前《般若攝頌》當中的「菩薩若執此蘊空行相,非信無生處。」以字面上來作解釋,字面上是完全相違的。入中論云:「故由觀我所空,此瑜伽師當解脫。」在《入中論》當中也有談到,觀我以及我所的空,就是破除了我以及我所之後,瑜伽師能夠獲得究竟的解脫。此等多能與彼相違。之後所引的這些經論的內涵,如果在之前沒有辦法透由自宗所安立的方式來作解釋的話,實際上前前後後會有很多相違的地方。

接下來下一段文,是故一切衰損根本,即是增益自性無明,我們必須要知道,一切問題的根本「皆是我們執著諸法是有自性」,也就是在「無明」之上而產生的,而能與彼行相正反,拔除彼者,唯達無自性或無我慧。「而能與彼行相正反」,如果想要斷除無明,我們必須在內心當中生起,與無明在執著境界的當下所執著的方式,剛好成為正相反的一種智慧。這當中就有談到「而能於彼行相」,所謂的「彼」是談到了無明,而「無明的行相」是無明在執著境的時候所執著的一種方式。所以在內心必須要生起,與無明在執著境的方式剛好是正相違,「拔除彼者」才能夠斷除我們內心當中無明的這種執著,「唯達無自性或無我慧」那與無明在執著境的方式,剛好能夠成為正相違的智慧,唯有通達無自性,或者是無我慧。因為無明在執著境的時候,是執著著境是有自性,境是有我,所以與此境能夠成為正相違的,唯有通達「無自性」,或者是「無我」所生起的智慧。若破此相即破真實義見,如果破除了證得無自性或者是無我智慧的行相,這當中的「此」就是我們之前所談到的,通達無自性或者是無我的這種智慧。如果破除了這種智慧的「行相」,這當中應該是就如同之前所談到的,「而能於彼行相」要多加一個「行」這個字。如果破除了智慧它執著境的這一點,「即破真實義見」那就等於是破除了真實義,也就是破除了無自性的空性。雖非所樂然須受許。對於這一點而言,雖然你暫時沒有辦法接受,但是到最後你也不得不承認。

四百論云,在《四百論》當中也有談到:「無二寂靜門」,這段話在釋論裡面有做了解釋,釋云:永盡貪愛是能證得涅槃之因,首先第一個部分是談到了「永盡貪愛」,平時當我們在談到三寶的時候,所謂的法寶我們稱之為叫做「離欲尊」,也就是必須要能夠遠離欲望、遠離貪欲,而這種遠離的方式,並不是暫時的將我們內心當中的貪念遮止,這就能夠稱之為叫做斷除。所謂的「遠離欲望」是必須要從「根」,將貪的根本完全的斷除之後,才有辦法得到真正的解脫。因此這段文當中的內涵也是相同的,永盡貪愛是能證得涅槃之因,除無自性見更無少法,是能如是盡貪之因,除了了解無自性的內涵,並且在內心生起證得無自性的正見之後,沒有其他的方法是能夠斷除貪的根本。故無自性為相無我,是無第二寂靜之門趣涅槃城,此乃無等唯一之門,也就是因此以「無自性為相」,這當中的「相」是談到以無自性的內涵之無我,也就是「無我」它本身在解釋的當下,它的內涵是必須要包含著無自性的這種道理。所以以無自性為相之無我,「是無第二寂靜之門趣涅槃城,此乃無等唯一之門」,因此證得無自性的這種智慧,是趣入寂靜涅槃城的唯一一道門。

雖亦有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然唯無我正見最勝,在之前我們有談到無二寂靜門,也就是要進入寂靜涅槃的大城,唯一的一道門就是談到了,證得「無我」或者是「無自性」的內涵。既然是如此,為什麼又要談到所謂的三解脫門?平時我們會以法的因、果以及本質,來探討所謂無自性的內涵,因此從法的因、果以及本質來探討法之上無自性的當下,會以三種的空性內涵來解釋所謂的三解脫門。這當中就分別的會談到,空解脫門、無相解脫門以及無願解脫門。既然寂靜門只有一道的話,為什麼要特別的談到三解脫門呢?「然唯無我正見最勝」,雖然解釋無我的當下,透由法本身的因、果以及本質談到了無自性,也就是空性的內涵,但是最主要的,是想要讓眾生們能夠認識,任何的一法它皆是遠離自性,而在遮除了自性的當下,是以無自性的方式呈現出來的。所以這當中就談到,「然唯無我正見最勝」最主要的是希望能夠讓我們知道法本身是無我、是無自性的。由了諸法悉皆無我,一切法貪無餘永盡,如果能夠了知諸法是無我的內涵,對於一切的法所生的貪念,在此同時就能夠完全的盡除,所以談到了「一切法貪無餘永盡」,豈於少法見少可求或相可緣?怎麼會對於少許的法生起所謂的「自性」的這種執著呢?這當中的「少可求」,是談到了「無相」的這個部分,而之後所謂的「相可緣」是談到了「無願」的這個部分。也就是在了知了無自性的內涵之後,我們並不會對於其他的法生起「自性」,也就是不管是對於它的因、它的果、它的本質,我們皆不會認為說它是「有自性」的。故唯無我是無第二寂靜之門。是故菩提資糧論云,這一段的內涵在《菩提資糧論》當中也有談到:「無自性故空,是空取何相?遣一切相故,智者何所願?」無自性的內涵本身是空,既然是空的話,我們何必去執著自相?也就是我們何必去執著相是自性的?這當中「是空取何相?遣一切相故」,「遣一切相故」最主要是談到了「無相」。「智者何所願?」智者對於任何的一法,皆不會生起過份的希願,這個願,「何所願」是談到了「無願」。此將經說三解脫門與此處說唯性空見一解脫門斷相違失,在《菩提資糧論》當中,有特別的將經中所談到的三解脫門,與之前所談到的無二寂靜門,這兩者「斷相違失」斷除相違的過失,以教理成此為解脫門。並且透由經教以及正理的內涵,來證成這兩者是沒有任何的相違,並且都能夠成為解脫之門。

下一段,斷性之境何須更破?所以也就是因此,不需要破除斷自性的這種境界,也就是根本就沒有必要去斷除無自性的內涵,以證彼者即能對治二我相執,透由證得法之上的無自性,它能夠成為執著二我,也就是「人我」以及「法我」這兩種執著的正對治,因此談到了以證彼者即能對治二我相執,於彼全無相執氣故。「於彼」就是對於能夠證得無自性的這種智慧而言,以智慧它本身來說的話,它並沒有任何的一分,會去執著著境是「有自性」,或者是境是「有自相」的。若於如此分別亦見過患,如果對於這樣的一種分別心,也就是證得法是無自性的這種分別心,如果你還是覺得它是有過患,甚至它的境是要被推翻的話,善惡分別悉破除者,那更進一步的,你就是認為不管是善的分別心,或者是惡的分別心,到最後它都必須要被破除,顯然欲樹支那堪布所遺教規。如果你所談的論點,是這樣的一種論點的話,那就表示你想要建立的、你想要豎立的,是過去支那和尚他所餘留下來的這個內涵。對於這個內涵,也就是過去支那和尚,他最主要強調的是強調「無所有見」,這一點在修學次第,也就是在《修次三篇》當中,會以各種的方式來破除支那和尚所提到的無所有見。所以現今達賴喇嘛法王在講法的時候,時常會以這三部論典,作為講述的一個準則。因為在現今會有很多的人,在觀修正見的同時,會認為所謂的「無所見」就是等於「空正見」。並且很多的人會認為「無所有見」是很適合我們自己來作觀修,在觀修的當下他覺得所謂的「無所有見」就是所謂的「空正見」,但實際上「無所有見」的內涵,它並不等於是所謂的「空正見」,所以這樣的一種觀修是有問題的。

在之前我們是談到了「無所有」的這種見解,事實上如果要在內心當中生起「具量的無所有見」,說實在的這也不是容易的一件事情。但縱使在內心生起具量的無所有見,對於想要獲得解脫以及一切遍智來說的話,是一點幫助都沒有。什麼樣的無所有見,可以稱之為叫做「具量的無所有見」呢?具量的無所見本身在觀修的當下,必須要遠離襌定的一些違緣,也就是它必須要遠離,讓我們內心當中能夠生起襌定的種種外在違緣。這當中的「違緣」就包括了沈沒,以及掉舉,以及要遠離三摩地的種種過失。透由這樣的一種觀修方式,能夠遮止我們內心當中粗分的意識形態。並且在生起具量的無所有見之後,我們所造的業,能夠讓我們來生投生在無色界當中的空無邊,或者是識無邊以上的這種境界。在投生在無色界之後,我們的壽命會顯得格外的長,並且在投生無色界之後,我們的心識會通常只緣在某一種法之上,也就是你的心識會變成非常的單純,但是當我們的業消失之後,它還是會墮落的。對於這樣的一種見解本身而言,現今有很多的人,因為覺得這樣的一種見解很容易了解,不管是講的人,或者是聽的人,以講的人來說,他不需要長篇大論,他只要告訴你,你在內心裡不需要如此的作意,稍微的為你介紹一下無所有見的內涵,你就能夠聽得懂,所以不管以講的人也好,或者是聽的人也好,都能很容易接受這個內涵。並且在觀修的時候,如果能夠如實的觀修,在內心當中所生起的襌定的力量,是能夠造下所謂的善業,這種善業它是屬於所謂的「不動業」,透由不動業的力量,能夠讓我們來生投生在無色界。

但是如果在觀修的過程裡,我們不小心,或者我們沒有辦法如實的來觀修的話,這是很危險的一件事情。因為你刻意的去遮止,你內心當中的種種作意以及想法,所以你的根器可能會從利根變成純根,甚至對於你過去所閱讀的一些經論的內涵,會完全的忘失,並且你想要再次的去閱讀,並且去思惟經論當中的內涵,這也是相當困難的一件事情。因為之前在觀修的過程裡面,由於我們沒有辦法仔細的去簡擇法的本質,所以我們內心當中「簡擇」的這種力量會減低,也就是因為這種力量慢慢減低的緣故,不僅我們會忘記過去所閱讀過的一些經文內涵,甚至我們想要再次的去研閱經論,這也是相當困難的。所以要觀修無所有見,如果不好好觀修的話,這對於我們而言也是相當危險的一件事。

實際上有堅固的三摩地,這並不是什麼了不得的事情,這一點在《菩提道次第廣論》當中,也有談到過去曾經發生的一個公案。這當中有一位瑜伽師,他平時最主要就是以觀修三摩地,也就是觀修襌定為主,由於他太喜歡觀修襌定,所以有一段時間他甚至每一天都在打坐,而忘記供養曼達,也就是因為長時間沒有供養曼達的緣故,在曼達盤上面有一層厚厚的灰塵。此時種敦巴尊者就到了這位瑜伽師的房間裡面,看到他的曼達盤上面有一層厚厚的灰塵時,他就問他說:為什麼你的曼達盤上面有這麼多的灰塵?這位瑜伽師他就回答到說:喔!是因為我最近這幾天都在打坐,在觀修的緣故,所以我忘記供養曼達了。這個時候種敦巴尊者就回答到說:實際上如果以你襌定的功德,跟阿底峽尊者相比的話,你的襌定功夫根本就沒有辦法跟阿底峽尊者相比,但是雖然阿底峽尊者在襌定這一方面的功夫比你還要深厚,但是尊者他每一天也都是有在供養曼達,那你憑什麼不供養曼達?縱使你有深厚的襌定,而且深厚的程度,甚至在你的旁邊敲鑼打鼓,你都沒有任何感覺的話,這一點也不稀奇,因為你有這樣深厚的襌定,當下所造的業,只不過讓你是來生投生在無色界當中罷了。

在觀修奢摩他的過程裡,實際上可以透由觀修本尊,或者是觀修佛像,甚至觀修空性而在內心當中生起襌定,也就是奢摩他。但是在觀修的過程中,要是我們所觀修的奢摩他本身,並沒有辦法遠離沈沒以及掉舉的種種過失的話,這是相當危險的一件事情。以沈沒本身而言,沈沒當中又可以分為細分的沈沒以及粗分的沈沒。但是有很多的瑜伽師,在觀修襌定的當下,會將「細分」的沈沒與奢摩他相混合,而認為自己本身是在觀修奢摩他。說實在的,透由觀修奢摩他,也就是如果沒有辦法仔細的分辨「真實的奢摩他」與「細分的沈沒」這兩者之間的差別的話,雖然在觀修的同時,透由細分的沈沒,能夠讓你的心非常的堅固,但實際上你所觀修的襌定本身是有過失的。因為此時在你的內心當中有細分沈沒的緣故,在「安住分」以及「明顯分」這兩者裡面,你會有所謂的「安住分」,但是「明顯分」的力量卻沒有辦法呈現出來的。也就是因此過去西藏有許多的瑜伽師,會將所謂的細分沈沒當成是真實的奢摩他來作觀修,但實際上這一點是很多的瑜伽師都容易犯下的一個過失。所以平時為什麼我們會談到,不管是奢摩他也好,或者是襌定也好,要生起真實的奢摩他,或是襌定,這的確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因為無過的奢摩他本身,必須要在具足「安住分」之上,還要能夠具足「明顯分」,但是如果這兩者當中只有具足了安住分,那要觀修奢摩他是很容易的一件事,但是如何將我們的心安住在境界的同時,又能夠清楚的看到境,這才是困難的一個地方。

而以上我們為大家介紹的這個部分,也就是第四個科判的內容,已經在這個地方告一個段落。那就表示在「破所破太過」的這個部分,已經完全的介紹了。接下來我們所進行的第二個部分「破所破太狹」。在今天正文的這個部分,就上到這個地方。

接下來在這邊第一個問題是問到說:業果及地道之內涵,凡夫透由聽聞後,在分別心所顯現的僅是其義共相,如何安立業果及地道為有?可以聽得懂嗎?我知道他在寫什麼,但是他寫得不是很清楚就是了。就是說業果以及地道的內涵,凡夫透由聽聞,或者是思惟之後,在內心當中可以現起業果以及地道的義共相。他可能是要講說:透由分別心所現起來的義共相,如何能夠安立?如果這個人他是現起義共相的話,如何透由他的心才能夠安立業果以及地道為有?

在業果以及地道這兩者當中,要認識「細分」的業果內涵,這是相當困難的一件事情,但是在談到地道的時候,在地道當中,最主要我們是要了解「無我慧」以及「大悲心」,不管是無我慧或者是大悲心,這兩者皆是可以透由「事勢正量」來證成的,也就是可以透由事勢的正理來證成它。對於細分的業果內涵,我們可以透由「信許的比量」來證成。實際上最深細的業果道理,是比空性、解脫以及一切遍智的佛果,還要來得細緻。因為不管是空性、解脫以及一切遍智的佛果,都能夠藉由「事勢的正量」來證成,但最深細的這種業果的內涵卻沒有辦法。「粗分」的業果道理,或許能夠透由某一種正理來證成,但是「最細微」的一些業果法則,由於這一點只有佛才能夠通達的緣故,一般的眾生唯有透由「信許的比量」才能夠了解「細分」的業果。

第二個問題,「依起」與「緣起」的不同。之前的這個問題是問到:「依起」與「緣起」的不同。所謂的「緣起」它是指粗分的依起,而「緣起」字面上的意思就是「觀待因緣所生起的一法」,我們稱之為叫做緣起。這樣的一種緣起法,或者是觀待依賴因緣所生起的一法,它稱之為叫做「粗分的依起」。粗分的依起當中,外在的因果事物,我們透由肉眼是可以觀察得出來,但是我們內在的因果法則,是比較不容易了解的。但是在這種緣起法之上,更進一步的我們探討所謂的「依起」,這時候「所依」的並不是僅僅在依賴、或者是觀待因緣,而是更進一步的談到了必須要依賴所謂的「能取之心」。在這個地方,所依賴的是不是能夠稱之為叫做「依賴僅由分別心安立」的這一點,這有待考慮。因為在建立「僅由分別心去安立」的當下,這當中的「僅」是必須要能夠遮除有自性、有自方的這一分,所以僅由分別去安立的這一點,似乎是「細分」的依起法,細分的依起法是要在證得空性之後,才有辦法證得的。所以平時當我們在談到所謂的「依起」,它並不一定要建立在依靠著因緣所生起的這個內涵,它可以更進一步的談到依靠能取之心,也就是這一法的安立,它是必須要觀待能夠執著境,能夠安立境的「心」,才有辦法形成的。

以我自己的感受而言,我認為所謂的「我」,在內心當中現起的時候,真的是有一種由「心」去安立的這種感覺,我會認為所謂的「我」是安立在蘊體之上的,這種感覺在內心當中是比較容易現起的。但是對於外在的因果,或者是一般的因果法則的,也就是由因生果的這個內涵在作探討的話,我會覺得這樣的一種因果法則,是完全在外境顯現出來的。所以要認為因果的法則是必須要透由能取之心,甚至更進一步的藉由分別心來安立,這似乎不是容易的一件事情。也就是因此在《中論》一開始會談到「不生亦不滅」,這一句話的原文應該是「不滅亦不生」,雖然內涵相同,但是它的意思,所謂「它的意思」就是它所要代表的涵義是不同,那正文當中原文是談到「不滅亦不生」。這當中的「不滅亦不生」,為什麼在講述諸法之上空性的同時,一開始要談到「滅」以及「生」的這兩種概念呢?最主要的第一個原因:在有為法之上,在探討所謂生滅的同時,一般的人對於有為法之上的生滅,要認為這一法是透由「分別心去安立」的,一般的人很難去切入;也就是普通的人,對於所謂有為法之上的生滅,你要告訴他這是透由分別心去安立的,一般的人是沒有辦法接受的。所以也就是因為我們內心當中,對於生滅的執著特別強烈的緣故,所以一開要談到所謂的生滅。這兩者在原文當中為什麼要先談「滅」後談「生」?也是有它的原因。因為以一法而言,比如以苗芽而言,苗芽在「滅」之前它必須要「生」,所以在苗芽的這個個體之上,生以及滅它是有次第的,也就是它必須要先「生」再「滅」。但實際上「生」跟「滅」本身是不是有一定的次第呢?並不是。在生之前必須要滅,在滅之前必須要有另外一個生。所以如果不在苗芽之上,來探討生滅這個問題的話,以一般的角度來探討所謂的生滅,生滅本身是沒有任何次第的。也就是為了讓我們了知生滅本身並沒有一個次第的緣故,所以在探討的當下,它會先談滅、後談生。

而現今由於科技相當的進步,所以透由科學家藉由種種的方式,而發明出來的這些東西,我們的內心真的是會覺得,這與我們的內心是沒有任何關係的。或許是因為我自己本身,對於空性沒有任何的體會,但是說實在的在談到「我」的時候,我會覺得所謂的「我」是安立在「蘊體」之上,而且它安立的方式是藉由「分別心」的力量去安立出來的。那或許可以透由這個角度,如果對於這一點,我要是能夠得到定解的話,或許可以從這樣的一個角度,去看待外在的這些事物;以這樣的一種方式,看待外在的因果的話,或許到最後也會有相同的感覺生起來,也說不定。今天的課就上到這個地方。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