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6/02 02:33:04
學習次第 : 進階

毗缽舍那 2005-6

教授:甘丹赤巴法王 日宗仁波切   

中譯:如性法師

(六)33 下午

    接下來請翻到《菩提道次第廣論》的第447頁,首先我們看到第447頁的倒數第六行。在這之前他宗是談到了,在破除了四生之後,不僅能夠破除勝義生,在破除勝義生的當下,生也必須要破除。因為以他宗的角度而言,生的本質就是勝義生,因此破除勝義生的當下,生的這一點也應該要能夠被破除。對於這樣的一個理論,自宗就有做了回答,接下來我們看到下面的這一段文。

「若執自性無生或無生性」,請加上一個「自」這個字,若執自性無生或無生自性,謂全無生,反難緣生與無自性生二者相違,呵為無耳無心。這當中就談到說,如果執著「自性無生」或「無生自性」是完全不存在的生,「反難緣生與自性無生二者相違」,並且在這個執著之上,在這種見解之上,你反而提出一個問難,認為「緣生」與「無自性生」這兩者是完全相違的話,「呵為無耳無心」,這當中所謂的「無耳無心」在下面的文裡面會作介紹。說無自性生未聞所說自性妄執無生意謂無耳,這一段文裡面藏文的原版是提到了「自性無生」,如果在談到「自性無生」的這個名辭的時候,「未聞所說自性」當對方在談到自性無生這個名辭的當下,如果你沒有聽到前面的這兩個字,也就是「自性」的這兩個字,而只聽到「無生」的這兩個字的話,「未聞所說自性妄執無生」,因為你自己本身沒有聽清楚,而你執著了無生的話,「意謂無耳」這表示你的耳朵是有問題的。及說自性未解其義意謂無心。如果你的耳朵很正常,你聽到的是「自性無生」這四個字的話,當你在聽到自性無生這四個字之後,你沒有去思惟「何謂自性的內涵」,而執著著所謂的自性無生,就是所謂的無生的話,這表示你因為沒有去思惟「自性」的內涵的緣故,所以你是「無心」的,就表示你是一個不懂得去思惟的人。因此正文裡面就談到了,「及說自性未解其義」,縱使你聽到了「自性」這兩個字,但是沒有如理的去思惟的話,就表示你是一個無心者。

如六十正理論云,這一點在龍樹菩薩所造的《六十正理論》當中有談到兩句話,這兩句話裡面談到了:「緣生即無生,勝見真實說。」這當中的「勝見」是指著佛陀的意思。在《六十正理論》的字面上有談到「緣生即無生」的這一點,對於這一點其釋中云,在《六十正理論》的釋論當中有做了一段解釋:「若見緣起,諸法自性皆不可得,首先在「起」的旁邊打上一個標點符號,打上逗號。如果見到了緣起,諸法自性皆不可得,就表示這一法它本身的自性是沒有辦法獲得,也就是如果你真的看清楚這一法之上的緣起的話,就沒有辦法認識到法之上的自性,所以就談到了「若見緣起,諸法自性皆不可得」。以依緣生者,即如影像無自性生故。如果這一法它是必須要觀待因緣,依賴著因緣而產生的話,它的本質就猶如同影像,是沒有任何自性的生。這當中的「影像」就如同我們昨天所探討到的,在鏡中臉的這種影像,這種影像的形成,是在眾多的因緣,也就是外在的鏡子,以及我們自己本身的臉孔,眾多的因緣聚集之後,透由我們的內心顯現出來的一種影像,這種影像你仔細去尋找之後,並沒有辦法找到一個真實的境界。而實際上外法的形成,也是透由因緣聚集之後而形成的,因此它的本質就如同是鏡中的影像,並沒有任何的自性,而談到了無自性生故。

對於自宗所談論的內涵,他宗在下面就做了一個問難,所以下面的這一段話,是他宗所提出來的一個觀點,若謂既依緣生,豈非是生,云何說彼無生?如果這一法的形成是必須要依賴著因緣才有辦法產生的話,「豈非是生」難道它不是生嗎?如果它是生的話,「云何說彼無生?」為什麼你要說它是無生的呢?為什麼你在字面上,要強調緣生即無生的概念?難道觀待因緣所生的法,它不是生嗎?如果是生,為什麼你要談到無生呢?第一點,若云無生,則不應說是依緣生,如果它是無生的話,你在解釋它的當下,你不能夠解釋「它是依靠著因緣而產生的」,故此非理互相違故。因此「緣生」以及「無生」這兩點是完全相違的,如果你安立「緣生」就沒有辦法在這法之上安立「無生」的道理,因此這兩點是完全相違的。對於他宗所提出來的問難,自宗在下面就做了一段解釋。噫唏!嗚呼!自宗覺得感到相當的感概,無心無耳,就談到說,跟我作問答的這個人,他既然是一個無耳、而且無心的人,縱使他有耳,他也不懂得去思惟這段文當中的內涵,亦相攻難,此實令我極為難處。現今我既然要跟這樣的一種人作問答,這實在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若時我說依緣生法,即如影像自性無生,對於自宗所要談的內涵,這當中就有談到「若時我說依緣生法」,我所謂的法在形成的當下,它是依賴著因緣而產生的,而它的本質,「如影像自性無生」就如同是影像般沒有任何的自性,爾時豈有可攻難處?」對於我所提出來的這個論點,你難道能夠提出什麼有力的問難嗎?故應珍重判彼差別。因此在談論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必須要先能夠分辨得出來,「自性無生」與「無生」這兩者的差別。

無熱惱請問經云:「若從緣生即無生,於彼非有生自性,若法仗緣說彼空,若了知空不放逸。」在這句話當中特別的強調了,由因生果的緣起法。這當中的第一句話「若從緣生」,這裡所謂的「緣生」就是談到所謂的依起見的內涵,並且更進一步的「若法仗緣說彼空」,我們如何能夠知道,法的最究竟的本質是空性的內涵?這完全是要依賴著依起,或者是緣起的道理才有辦法建立,因此這當中的「仗」就是有依賴的這個意思。「若法仗緣說彼空,若了知空」,以這樣的一種方式去認識空性的話,「不放逸」這裡面的不放逸,是更進一步的談到了不墮入常斷二邊。如果在思惟空性內涵的當下,能夠配合著依起見,而來闡釋空性的內涵的話,就不會墮入所謂的常斷二邊。這兩者它不僅不會相違,而且是必須要能夠相輔相成,透由依起了解空性,藉由空性認識依起,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認識空性的內涵,就不會墮入中觀自續派以下的論師所認為的「常邊」,或者是完全不存在的「斷邊」。因此這一句話裡面就有特別的強調,「若法仗緣說彼空,若了知空不放逸」。

接下來解釋到,初句說言「緣生即無生」,在第一句話當中有談到「緣生即無生」,字上面是探討到了觀待因緣所生的法它是無生的,但是這當中的「無生」是什麼內涵呢?第二句顯示無生之理云:「於彼非有生自性。」所謂的「緣生即無生」當中的「無生」,從第二句話當中我們就可以認識得出來,「於彼非有生自性」這種緣生法,它的本質是沒有生的這種自性,也就是沒有自性的生。是於所破加簡別言謂無自性生。因此在第一句話裡面所談到的無生,是必須要加上自性的勝義作簡別,而談到了無自性生的這個概念。頗見一類,聞彼諸句未解彼理,專相違說,生即無生,依即無依,但是過去有很多的論師,尤其以西藏的論師為主,在看到這些文意的時候,或者是聽到這一方面的一些法則的時候,「未解彼理」並沒有深入的去探討,經論當中最主要表達的內涵,「專相違說」並且會闡釋一些相違的概念,比如提示到「生即無生」,生它就是無生,依即是無依,狂言愈大,知見愈高。而實際上這些論師,對於經論當中的內涵根本就不認識,他們自己本身所持的見解,也是完全錯誤的。這一點,明顯句論引楞伽經云,在月稱菩薩所造的《明顯句論》當中,引了佛經《楞伽經》裡面的一段話,談到說:「大慧!無自性生,我密意說一切法無生。」這當中就是對著菩薩而談到,「我密意說一切法無生」,這當中的「密意」就是談到說法背後最主要的一種想法。佛在宣說諸法是無生的時候,佛說法背後最主要的動機,或者是他的想法是想到說,「一切的法是無自性的生」,所以在宣說法的當下,就是以「無自性生」作為說法的動機,而談到「諸法是無生」的道理。因此「無自性生,我密意說一切法無生」,佛以無自性生作為他講法的動機,而談到了一切法是無生的這個內涵,此說極顯。這段文當中可以清楚的看出來,所謂的「無生」最主要強調的內涵,是強調了「無自性生」。又破生等應不應加勝義簡別,義雖已答,然分別答至下當說。更進一步的探討到,在破除生的時候,是不是應該加上勝義來作簡別,也就是破除生的當下,它是不是要破除勝義的生?所謂的「加勝義簡別」就是,是不是要破除勝義的生的這一點,「義雖已答」它的內涵已經透由之前的文義,已經做了簡單的回答,「然分別答至下當說」但要更進一步的來解釋這一點,在下文當中還會繼續的作介紹。

對於這一點中觀應成派,以及自續派的論師他們所持的論點,並不相同的。以中觀應成派的論師而言,在破生的時候,必須要加上勝義作簡別,也就是生在「名言」當中雖然有辦法安立,但是如果要破生的話,所破的生是必須要加上勝義作簡別,也就是必須要破除勝義之生。這一點以中觀自續派以下的論師而言,並沒有辦法認同。19

在之前最後一句話當中就有談到,「又破生等應不應加勝義簡別,義雖已答,然分別答至下當說」,這句話有談到,應不應加勝義簡別。之前是談到了中觀應成派以及自續派對於這個論點所提出來的概念,甚至它所提出來的論點是不相同的。雖然中觀應成派以及自續派,都不承許「生」是「有勝義」的這一點,但是當在破除有自相的生,或者是有自性的生的當下,中觀應成派的論師並不需要加上「勝義」的這個名辭來作簡別,也就是有自性的生以及有自相的生,是能夠直接破除的。但這一點以中觀自續派的論師而言,中觀自續派的論師是承許有自相、有自性的生,所以在破除有自相、有自性生的同時,是必須要加上「勝義」來作簡別,也就是它必須要再次的強調,我所破除的「生」是「有勝義」的自相生,或者是「有勝義」的自性生,這兩者的差別在下文當中會詳細的作介紹。

 

對於之前所談到的這一點,以中觀自續派的角度而言,中觀自續派的論師們,認為《心經》的內涵是沒有辦法隨言取義的,而《般若經》當中以《十萬般若經》的內涵而言,《十萬般若經》的內涵是能夠隨言取義的。雖然在字面上都會看到所謂的無色、無聲的這些字眼,但是《心經》是沒有辦法隨言取義,而《般若經》是有辦法隨言取義的。因為中觀自續派的論師認為《般若經》當中在解釋無色、無聲的內涵時,是有加上勝義來作簡別,而之前《心經》當中的內涵,並沒有加上勝義作簡別的緣故,一者是能夠隨言取義,一者是不能的。但是這一點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中觀應成的論師認為,不管是《心經》或者是《十萬般若經》當中的內涵,皆是能夠隨言取義的。因為這當中的內涵不管是無色,或者是無聲,在探討這一法的同時,都有加上勝義而作簡別,所以他認為不管是《心經》或者是《十萬般若經》當中的內涵,皆是可以隨言取義的。

接下來,此等皆是顯示彼一切能破皆不能破無自性中因果建立。在之前的文裡面,最主要就是要談到,在無自性當中能夠建立因果的這一點,透由正理或者是透由種種的方式,是沒有辦法產生任何的違害。這當中的「能破」就是我們一般所謂的問難,或者是應成。透由種種的問難,它是沒有辦法破除無自性理可以建立因果的這一點,所以談到「顯示彼一切能破皆不能破無自性中因果建立」。似能破中最究竟者,這當中所謂的「似能破」,所謂的「能破」就是所謂的「應成」。「能破」就是你能夠提出有力的正因,來破斥、或者是破除對方所安立的宗,這稱之為是能破。但是「似能破」就是你所提出來的正因,你自認為的正因,並沒有辦法直接的對於他人所立的宗產生任何的傷害,這稱之為叫做「似能破」。在「似能破」當中最究竟者,也就是最糟糕的,謂自破他如何觀察,即彼諸過於自能破無餘遍轉。在「似能破」當中最糟糕的一種狀況,就是對於你自己所提出來的論點,你不僅僅沒有辦法破除對方所立的宗,甚至對方以相同的方式來詢問你的時候,你可能都沒有辦法做出正確的回答。也就是對於你自己所提出來的論點,到最後反觀問你自己的話,你自己可能都講不出一個所以然。汝等所立即似能破最究竟者,首先先將「者」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逗號,「汝等所立」就是以自宗的角度,在看待他宗的時候就認為,「他宗」也就是你所立的這些觀點,正好是「似能破」裡面最究竟,也就是最糟糕的一種理論。以破他宗觀察正理害、不害等皆被遮迴,其能破理成所破故。對於你之前所提出來的種種問難,這些問難不僅沒有辦法傷害到我,到最後「其能破理成所破故」,你所認為能夠破斥對方的這些正理,到最後都會被你自己所提出來的理論而破斥,所以「其能破理」就是你自認為可以破除對方的這個正理「成所破故」,到最後會被你自己所提出來的理論完全的破斥。

若謂:汝許有色等,故於彼等此觀察轉,我等無宗故彼觀察不能轉入。最後他宗又談到說,「若謂:汝許有色等,故於彼等此觀察轉」,如果承許色等諸法是成立的話,這一切透由正理來觀察會產生種種的過失,「我等無宗故」但是我並不承許色等諸法是存在的,「彼觀察不能轉入」所以透由正理來觀察,對於我所立的宗,並沒有辦法產生任何的傷害,這是他宗最後所提出來的一個論點。此答不能斷彼諸過,自宗就回答說:縱使你以這樣的一種方式在逃避種種的過失,但實際上這樣的一種回答,並沒辦法斷除,也就是並沒有辦法解決你自己本身的問題,於應成派及自續派,何決擇時,茲當宣說。對於這樣的一個論點,之後在解釋應成派以及自續派,這兩派當中所提出來的宗義時,會作詳細的介紹。

以上我們已經結束了第三個科判,在這個地方我們可以翻到《菩提道次第廣論》的科判當中的第十頁。在第十頁裡面,右下半部我們可以看到,申一「明所破義遮破太過」,這個科判當中有做了幾個引申,到最後會談到了「顯所設難皆非能破」,而這個科判裡面,我們已經介紹了前面的這三個科判,接下來我們進行的是第四個科判,當第四個科判結束之後,「明所破義遮破太過」的這個科判,就已經完全的結束,接下來我們看到正文。 

亥四、觀察有事無事等四句而為破除然不能破 

正文當中,第四、破除有事無事四句無能妨害。首先就談到了,若謂中觀諸教典中,破一切事,或破自性有無二俱二非四句,在四句的旁邊打上一個標點符號,是逗號,無不攝法,故以正理能破一切。首先探討第一句,「若謂中觀諸教典中,破一切事,或破自性有無二俱二非四句」,之前我們在破勝義生,或者是在破自性生的時候,有談到四生的這個概念。透由破除了四生而破除了有勝義、有自性的生,那相同的在中觀的諸多教典裡面也會再次的談到,要破除勝義有或者是自性有的當下,必須要破除四邊,這當中的四邊,是談到了有自性的邊,完全不存在的邊,以及二俱邊,以及二非邊。要破除了這四邊,才能夠破除有自性的有。而實際上這一點的內涵,跟之前所談到的「破生」的這個內涵是很類似的。也就是中觀自續派以下的論師們,並沒有辦法很清楚的去分辨「有」以及「自性有」這兩者之間的差別,所以認為「有」它本身就是「自性有」,「有」與「自性無」是完全相違的一法。對於這樣的一個觀點,中觀應成的論師會談到了,破除了「四邊」而破除了「有自性、有」的這一點,這一點當中就是在第一句話裡面有特別的談到。

之前我們所談到的這一段文也就是,「若謂中觀諸教典中,破一切事,或破自性有無二俱二非四句,無不攝法,故以正理能破一切。」從一開始到「故以正理能破一切」這段文,是他宗所提出來的一個觀點。他宗認為如果法是存在的話,他必須以「有自性」的形態,以有自性的方式才有辦法存在。因此這一法它必須是在「四邊」當中的任何一邊,所以這當中就有談到「無不攝法」,四邊當中是包含一切的萬法,萬法是必須要能夠被四邊所涵蓋的,因此破除了四邊也能夠破除所謂的法,他認為「法」都必須要被這四邊所涵蓋,因此破除了四邊之後,法應該是能夠被破除的,這是他宗所提出來的第一個觀點。對於這個論點接下來自宗就談到了,此如前說事有二種,這就如同之前我們在探討,事或者是事物的時候,事物本身可以分為兩大類,若以自性所成之事,如果事物它本身是有自性的,隨於二諦許何諦有皆當破除,有自性的事物本身,不管是從勝義或者是世俗,任何一個角度來作觀察的話,「皆當破除」皆沒有辦法安立,能作用事於名言中非能破除。之前我們是談到第一類的事物,也就是有自性的事物。有自性的事物在勝義以及世俗二諦當中,是沒有辦法安立的,另外一種事物,是有作用、能作用的事物。也就是一切的有為法,它都能夠稱為有作用的事物。而這種有作用的事物「於名言中非能破除」,它在名言當中是沒有辦法破除的。以上是談到了所謂的事物,事物當中簡單的來分,可以分為這兩大類。又無事中,接下來是談到了所謂的無事,「無事」就是沒有作用,或者是不能作用的一法,我們稱之為叫做無事。又無事中,若於無為許由自性所成無事,如此無事亦當破除,如果在安立無事的當下,「若於無為許由自性所成無事」,所謂的「無事」,它是等於所謂的「無為」,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談到的無為法。在安立無事,或者是無為的當下,如果是以「有自性」的角度來安立的話,「如此無事」這樣的一種無事「亦當破除」,如是之有事、無事二俱當破,這當中的「如是」是談到了有自性,「有自性」的有事以及無事,這兩者應當被破除。也就是如果一法它當下是有事,又是無事的話,它是以有自性的有事、無事的這個內涵存在出來的話,這個內涵應當是要被破除的。有自性之俱非亦當破除。相同的「俱非」如果是有自性的話,這一點也應當是被破除的。

在這個地方有特別的強調說,「二俱」以及「二非」的這個概念。一法它本身不可能是「有自性」,以及完全不存在的「無」,這兩種的交集,這個稱之為是「非二俱」。也就是一種法它在形成的當下,它不可能成為有自性,跟完全不存在,這兩點的交集點,這是不存在的。相同的,雖然它並不是這兩種的交集點,但是「非這兩種交集點」它本身是「有自性」的這一點,也是會被破除的。

下一段,故一切破四句之理,皆當如是知。若未能加如此簡別而破四句,也就是在破除四句的當下,有一些是必須要加上勝義或者是自性來作簡別的。如果在破除四句的過程當中,不刻意的去加上勝義作簡別的話,會產生以下的過失,就談到了破除有事及無事時,作是破云:「俱非彼二」,也就是在破除了有事以及無事的這個和合體的當下,會談到了「俱非彼二」也就是非有事和無事。因為在破除有事及無事,那這當中的有事跟無事,並不是分開的一個個體,而是說破除一法,它是有事以及無事的和合體,是它的交集的這一點的當下,我們會談到說「俱非彼二」,也就是這一法並非有事和無事的和合體,簡單的來說這一法並非有事和無事。次又破云,但是接下來在談到二非的時候,又會談到:「亦非非二」,如果不加上勝義作簡別的話,就會談到說,並非非有事及無事。之前在破除有事以及無事的當下,既然已經談到了非有事和無事的話,就表示非有事和無事的這一點應該是存在的。但是更進一步在談到二非的時候,如果不加上勝義作簡別的話,就會談到「亦非非有事和無事」,這兩個論點本身是完全相違的,是自許相違。雖知如是而云無過,強抵賴者,我等不與瘋狂共諍。如果你知道你所提出來的論點本身,在字面上就已經相違的話,但是你又要狡辯說,你自己講的是沒有錯,「我等不與瘋狂共諍」,自宗就談到,我是不會與一位瘋子一起來作辯論的。你對於你自己所提出的理論你都不清楚,甚至你知道自己本身有過失的當下,你還狡辯的話,那我是不會與你這位瘋子一起來討論這件事。

下一段,復次,破蘊自性之體,或破其我便發智慧,了無自性或了無我。更進一步的,在破除蘊體是「有自性」之後,或者是破除了「有我」的內涵,而在內心當中會生起智慧,這種智慧它能夠通達蘊體本身是無自性,或者是通達無我的這個概念。若復破慧無自性境,是為破壞中觀正見,如果你破除了智慧它所執著的境,也就是「無自性」的這一點的話,就表示你破壞了中觀正見。為什麼呢?由破能達諸法無性智慧境故。因為你在當下,你破壞的是智慧最主要的所緣境,就是「法無自性」或者是「無我」的這個內涵。之所以要觀修空正見,最主要是希望讓我們了知法是無自性,或者是無我的這個概念,但如果你在闡釋空正見的當下,你認為連智慧它所執著的境,也就是無自性或者是無我的這一點,都會被破除的話,那就表示你是破壞了中觀正見,那我們花那麼多的時間來討論,或者是觀修空正見,這豈不是沒有任何的幫助嗎?正文當中的課程,今天就暫時上到這個地方。

接下來我們進行問答。這當中的第一個題目:假設在某處,住著一位名叫洛桑的人,有一百位聖者認識這位洛桑,在這一百位聖者的名言識中所認識的這位洛桑,彼此間都不同。若依應成派之見解,請問:洛桑這個人的存在,是否因此而有一百種不同的存在方式?對於之前的這個問題是問到說,洛桑這個人的存在,是否因此而有一百種不同的存在方式?那仁波切的回答是:是的!洛桑這個人的存在,是會有一百種不同的存在方式。

對於這樣的一個問題,我們必須要仔細的去思惟,也就是當我們的「心」在緣著一個人,或者緣著一件事情的時候,是有辦法生起所謂的正量,或者是正確的心識。但當我們在探討這個問題的時候,必須要小心的思惟,因為這個地方有一個很重要的關鍵。就比如說,以同樣的一個東西而言,不同的人,從不同的角度在看待這一樣東西的時候,有一些人會認為「這個東西很好」,有一些人會認為「這個東西不怎麼樣」,甚至覺得「它不好」。相同的,在看待長、短的時候,某一些人的認知,他會認為這樣的一種長度叫做「長」,而某一些人的認知,他卻會認為這樣的一種長度叫做「短」。但實際上對於相同的一個個體,不同的眾生會生起不同的感受,甚至會生起不同的心識,在某一種的情況之下,這種心識有可能兩者皆是正確的,甚至兩者都是正量。就比如甲一,他緣著這個東西的時候,他會認為這個東西是很好的這一顆心識,在某一種情況下他有可能會成為正量。但是在相同的時間,相同的地點,另外一個眾生在看到這個東西的時候,他也會認為這個東西不好,或者是不怎麼樣,在某一種的情況下,這樣的一顆心也有可能會成為所謂的正量。但實際上這兩種人,在看待同樣的一個個體的時候,之所以會在這之面分出好壞,這是因為他們觀待了某一者,或者是他們自己本身的思考邏輯有不同的緣故,在觀待之下,會以他們自己的思考邏輯來安立這一法的好壞。如果「法」本身它就是所謂的「根本的好」,或者是「根本的壞」的話,這當中有一顆心,它就沒有辦法成為正量,但實際上並不是如此。相同的,對於同樣的一個人而言,有一些人看到這個人,他內心會覺得「他是好人」,有一些人看到這個人,他會覺得「他是壞人」。但為什麼我們看到同樣的一個人,會有不同的感受?這表示我們所認知的好,或所認知的壞,這是在一種比較或者是觀待之下所形成的一種內心的感覺。如果說「人」他的本身就有所謂的好跟壞,而且這種好、壞是有一種「自性」的話,那在這個人之上所生起來的兩種不同的心識,有一者可能就是錯誤,甚至這兩種心識本身是相違的。不過要很仔細的去探討這個問題,似乎有一些困難,但是在這個當中有一些比較重要的概念,你們可以私底下好好的來作探討。

以一個簡單的例子而言,對於同樣的一個人,不同的兩個人,透由不同的角度來看待它的時候,一者會因為這個人曾經幫助過他,會認為「這個人是好人」,甚至會覺得這個人他稱之為叫做「友人」,或者是「親人」;另外一方會因為這個人曾經傷害過他,所以他會安立「這個人是壞人」,或者是他的「敵人」。但實際上對於相同的一個人,兩者的內心當中所現起來的概念是完全不同的,一者是緣著對方是好人,甚至是親人;一者是緣著對方是壞人,而且他是敵人,但實際上這兩顆心都是「正量」。由於這兩顆心都是正量,並且這兩顆心,它都是緣著相同的一個人,所生起來的正量的緣故,所以當我們在安立這一法的時候,有時候不仔細思惟,會覺得這當中有很多的相違點。但從這個例子裡面,我們必須要能夠了解的是,「法」的形成就是在一種「觀待」的狀態當中而形成出來。如果今天所謂的親人,或者是敵人,是在「人」它本身的那個方位,會有一個「真實」的敵人,或者是親人的話,對於這樣的一個「人」,所生起來的兩種不同的概念,這本身,或者他們彼此之間是會產生相違,這是沒有錯的。但今天這兩種不同的人,對於相同的一個對象,內心之所以會生起絕然不同的感受,這是因為在比較之後,內心去安立的一種境界。也就是對於甲方,可能是因為對方曾經幫助過他,對於他產生某一種的好感之後,甲方會認為這一個人是好人或者是親人,這是在一種「比較」的狀態之下,或者是「觀待」的狀態之下而形成的一種境。相同的,甲二也是如此,也就是因此,這兩種人雖然對於同樣的一種境界,會生起完全不同的意識形態,但這兩種意識形態,皆可以稱之為叫做正量。這就表示在「境界」的那個方位,並沒有「真實」或者是「有自性」的好壞,如果在境界的方位有真實的好壞,或者是有一位真實的敵人跟親人的話,對於這樣一個真實的境界,如果你生起相反的一種意識形態,那就表示你所生起的心是顛倒、是錯誤的。但今天在安立這個問題的時候,卻不是從「境界」本身來看待,是在一種「觀待」的狀態之下所安立的境,對於這樣的一種境界,所現起來的兩種不同的意識形態,皆可以稱之為叫做正量。

在許多道次第的論著當中,在闡釋正見時都會提到一個專有的名辭,而提到所謂的「緣著施設處的正量」,也就是緣施設處的正量,但這個名辭有很多的成就者,認為這個名辭本身就是有問題的。在談到「緣著施設處」的正量時,其實它最主要闡釋的內涵就是談到,施設處本身是「有自性、有自方」的。所以會對於緣著施設處的這一顆心,去安立為「它是緣著施設處的一種正量」。但這樣的一種名辭,在宗大師父子三尊所造的論典當中,幾乎是看不到的。宗大師在安立正量的時候,他會安立正量本身是能取的,也就是它有能力去執取一個境界,所以他所安立的名辭是安立「能取」的正量,它並不安立「緣施設處」的正量。因此對於之前的這個名相,也就是「緣施設處的正量」這個名相,在宗大師父子三尊,甚至我們平常比較普遍的大經論裡面,是看不到這樣的一個名辭。但是在現今很多道次第的注解裡面,會看到所謂「緣施設處的正量」這個名辭。在取這個名辭的背後,它有一種涵意就是認為,對於施設處本身要是能夠生起某一種正量的話,就表示我們是沒有辦法去改變這個施設處;那對於同樣的一個境,生起不同的意識形態的話,這樣的一種意識形態是錯誤的。也就是因此當宗大師在解釋所謂的「名言有」的時候,他也並沒有談到「緣施設處的正量」。在談論「名言有」的時候,他認為所謂的名言有,就是被名言識所能夠共許、能夠安立;並且在安立之後,其他的名言量是沒有辦法違害的;並且這樣的一個論點,在透由正理如實的去觀察之後,也不會產生任何的過失,如果這三點都具備的話,那宗大師是承許這一法是名言有,也是可以安立的,他並沒有在這三個特點當中,特別的強調「緣著施設處的正量」。因此對於這樣的一個名辭,現今有很多的成就者,都對於這樣的一個名辭做出了反對的看法。今天的這堂課就上到這個地方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