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缽舍那 2005-14
教授:甘丹赤巴法王 日宗仁波切
中譯:如性法師
(十四)3月8日 下午
接下來請翻到《菩提道次第廣論》的第462頁,四百論云:「縛為分別見,彼是此所破。」這兩句話當中,字面的意思有談到,眾生心相續當中的分別心,是眾生流轉生死最主要的束縛,而談到了「縛為分別見,彼是此所破」,這個是字面上的意思。由於字面上有談到這兩句話,所以有一類的論師認為,一切的分別心不管是善或是惡,只要是分別心,它就能夠成為是輪迴的一種束縛。接下來有談到,其分別者,非說一切分別,但在《四百論》這當中所談到的分別,並非說「一切的分別心皆能夠成為所謂的束縛之心」,是說增益諸法自性之分別。這當中的分別心最主要是強調了,必須要「執著法是有自性」的這種分別心,這一點從《四百論》的釋論當中就可以看得出來,釋論云:「分別者,謂增益非真自性之義。」在釋論當中很明顯的可以看得出來,原文裡面的「分別」,最主要是強調著「執著著境是有自性」的這樣的一顆心,我們稱為叫做分別心。又許彼是染污無明。而這樣的一顆心,又稱之為叫做染污的無明,也就是它既是煩惱,也是無明。若說凡是「念此為此」一切分別之境,皆是正理所破者,是全未詳細觀察。如果在解釋分別心的時候,你談到說,當我們對於一個境界「念此為此」,知道這個境界是什麼境界,而在這個境界上面去作分別的同時,「一切分別之境,皆是正理所破者」,你認為透由分別心所安立的這一切的境界,皆是透由正理所能夠破除的話,「是全未詳細觀察」,這表示你並沒有詳細的觀察,分別心是如何的來安立境界。若不爾者,其真實義,於諸異生非現見故,如果你是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解釋所謂的分別心,也就是你認為「念此為此」的這樣的一顆分別心,在執著境的同時,皆會執著境是有自性的話,「其真實義,於諸異生非現見故」,對於諸法之上最究竟的本質,也就是真實義的內涵,「於諸異生」一般的凡夫,「非現見故」是沒有辦法親眼證得的。除分別外無餘方便能解空義,對於凡夫而言,由於一開始沒有辦法透由現量來證得空性的內涵,所以唯有藉由分別心才能夠了知空性,除此之外,沒有其餘的方法能夠證得空性的。以道的角度而言,在還未獲得見道之前,也就是在加行道之前,唯有透由分別心的力量,才有辦法證得空性的內涵。所以在這當中有談到,「於諸異生非現見故」一般的凡夫是沒有辦法親眼見到空性的。既然沒有辦法親眼見到空性,在親眼現證空性之前,凡夫是如何證得空性的呢?「除分別外無餘方便能解空義」,除了藉由分別心的力量之外,沒有其他的方法能夠了知空性的內涵。若謂一切分別之境,皆理所違害,這當中的「理」是談到了正理,如果一切的分別心所安立的境界,皆是「境」是有自性,並且這些境界透由正理的觀察,皆會被正理所傷害的話,則定智之境,這當中的「定智」最主要是強調證得空性的這種智慧,也就是在還未現證空性之前,透由分別心的力量而證得空性的智慧,在這個地方翻譯成叫做稱之「定智」。如果一切的分別心,在執著境的同時,皆會執著境是有自性,並且這一點透由正理的觀察,會被正理所違害的話,則定智之境,亦如增益自性錯亂邪識。那相同的在還未現證空性前,透由分別心所證得的空性,在證得的當下,也必須要了解空性是有自性的,那就如同是「增益自性」,就是你刻意的去執取境是有自性的,這樣的一顆心「錯亂邪識」,實際上它是錯亂的。若爾,如果這一點成立的話,應無正見導赴涅槃,在獲得、在現證空性之前,應該沒有其他的方式能夠讓我們獲得中觀正見;沒有辦法獲得中觀正見,那更進一步的「涅槃」是絕無可能的一件事情,於中觀等論勤聞思等一切無果。如果涅槃以及空正見,是絕無可能獲得的果位的話,那聞思中觀等論,對於我們而言就毫無意義了。四百論云:「言我般涅槃,非不空見空,如來說邪見,不能般涅槃。」以上這段文當中最主要就是要讓我們認識到,輪迴的根本是無明,而所謂的無明是執取境是有自性的這一顆心。因此想要去除無明得到解脫,我們必須要能夠去除內心當中的無明,而證得空性。所以不管是大乘的行者,或者是小乘的行者,只要想獲得解脫,都必須要證得空性。
又以前說無明所執之境為根本,在探討中觀正見的同時,我們必須以無明所執著的境界,也就是境本身是有自性的這一點,作為最主要的探討對象。自他宗部諸師,而更增益眾多差別,首先先將「差別」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逗號。在這個之上,不管是自宗或者是他宗的宗義師,會在自性成立的這一點之上,更加的去安立眾多的名相,就比如「外境是存在的」,或者是「無方分的微塵是存在的」,或者是以唯識宗的角度而言,會認為「阿賴耶識及自證心這些法都是存在的」。但是這些法都是建立在之前的基礎點,也就是「境是有自性」的這個基礎點之上,而衍伸出來的一些法,那這些法之所以會形成,是自宗以及他宗的宗義師們所安立出來的,所以談到了「自他宗部諸師,而更增益眾多差別」,若拔無明所執之境如拔樹根,則由邪宗一切假立一切俱斷,如果能夠去除無明所執著的境界,就如同我們在拔樹的時候,將這顆樹連根拔起,「則由邪宗一切假立一切俱斷」,那對於下部的宗義師所安立的這一切法,也就是所安立的這一切不存在的法則而言,這些邪執在此同時都會一併的去除。故具慧者當知俱生無明所執之境,為所破之根本,具有智慧的一位行者,必須要能夠知道,俱生無明所執著的境界,是眾多的所破當中最主要,所以談到了「為所破之根本」,它是最主要的一個所破,不應專樂破除宗派妄計分別。在破所破時,不應該只是以破除宗派所妄計安立的這種所破,為最主要的破除對象,我們必須要能夠了解「俱生」的無明所執著的境,這一點才是最主要的所破。以破所破者非無事而尋事,為什麼我們必須要探討所破?甚至更進一步的去破除所破呢?「非無事而尋事」這並不是我們沒事找事做,是見邪分別心執所破事,繫縛有情流轉生死,故破其所境。是因為我們發現,眾生之所以會在輪迴當中流轉,被眾多的煩惱所繫縛,最主要的關鍵是因為眾生的心相續有種種的邪分別,而這些邪分別所執著的境界是必須要破除的,破除了這些境之後,才有辦法破除執境之心,而破除了心才有辦法得到真正的解脫。因此談到,「是見邪分別心執所破事,繫縛有情流轉生死,故破其所境」,因此我們必須要去破除邪分別所執著的境界。能於生死繫縛一切有情者,是俱生無明故。既然要破除所破的話,為什麼我們要破除俱生無明所執著的境?為什麼要以俱生無明所執著的境界,作為最主要的所破呢?在這當中就有談到,「能於生死繫縛一切有情者,是俱生無明故」,一切的有情眾生,包括了最微小的這些昆蟲們,之所以會在輪迴當中流轉,也是因為牠們心相續當中,擁有俱生的無明。所以為了要跳脫生死,我們必須要能夠去除俱生的無明,所以我們必須要探討的是俱生無明所執著的境界。「分別無明」這當中的「分別」,應該是以「遍計」這兩個字來代替會比較清楚,遍計無明唯邪宗方有,至於遍計的無明,這是只有宗義師的心相續當中才會有的,為生死本不應理故。所以遍計的無明,它並不能夠成為生死的根本,這是因為遍計的無明,只有在宗義師的心相續當中,才會有辦法生起,所以它怎麼能夠稱之為是流轉生死的根本呢?也就是因為「俱生無明」是流轉生死的根本,想要去除無明,我們必須要先能夠認識「俱生」無明所執著的境界,故能於此分別決定,極為切要。所以在認識中觀,在探討中觀的同時,我們必須要能夠有這樣的一種認知,並且去認識到我們最主要要認識的是「俱生」無明所執著的境,而且在觀察的時候,我們要盡可能的反觀內心,看我們內心在執著境的時候,所謂的俱生無明是如何現起的。當我們認識了內心當中俱生無明執著境的方式之後,才有辦法更進一步的來探討,這些境是存在與否?我們必須要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修學中觀正見。如果在修學中觀的同時,只是為了與他人辯論,甚至拿「空性」來當作一個討論的話題,甚至為他人介紹,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修學中觀正見,對於我們以及別人而言,都不會有任何的幫助。
下一段,如是計執所破,究竟之邪分別,即十二支之初支,俱生無明。這一段的內容,在之前我們就有探討到,也就是最究竟的邪分別,是十二支當中的第一支無明支,它最主要談到了是俱生的無明,俱生的無明它所執著的境界是最主要的所破。分別所破,這當中的「分別」也是談到了遍計,而遍計的無明所執著的所破,亦以彼為根本,唯是增益。遍計的無明所執著的所破,也是建立在俱生的無明所執著的所破之上而形成的,因而談到了「遍計所破,亦以彼」「彼」是談到了俱生的無明,是以俱生的無明為根本,「唯是增益」在俱生的無明所執著的境界之上,而假設出來的一個名相。故根識等無分別識,一切行相,終非正理之所能破,這當中有談到根識,比如我們的眼根識、耳根識、鼻根識,這些心識都能夠稱之為叫做根識。根識本身是無分別識,也就是根識它並非是分別心,分別心最主要是談到了「意識」,根識本身並非是分別心,而談到了「根識等無分別識,一切行相」,這當中的「一切行相」,也就是根識之上所現的一種「影像」,「終非正理之所能破」這些影像透由正理是沒有辦法破除的。就比如說以緣著色法的眼根識而言,緣著色法的眼根識所執著的境,甚至它最主要所緣的境,是以緣著色法為主,而色法本身是存在的,這一點透由正理是沒有辦法破除的。那以緣色的眼根識而言,也就是以心識它本身而言,它的確是錯亂識沒有錯,實際上在有情的心相續當中,除了現證空性的根本定之外,其餘一切的心識皆是錯亂識。在緣著某一個境界的當下,除了現證空性的根本定之外,所有的心識皆會緣到境是有自性、有自相的這一分,因此有情心相續當中的心識,除了現證空性的根本定之外,所有的心皆是錯亂的。所以在之前我們也有談到,緣著色法的眼根識,以緣著色法的眼根識而言,它所緣的境,最主要是以緣著色法為主,這一點透由正理是沒有辦法破除的。而以緣色法的眼根識它本身而言,雖然說它本身是錯亂識,但是錯亂識是沒有辦法透由正理來破除,唯有透由修學道之後,透由道的力量才有辦法去除我們內心當中的錯亂識。因此在這邊就有談到,「故根識等無分別識,一切行相終非正理之所能破」,不管是它所緣的最主要的「境」也好,或者是緣著境的「心」也好,這些皆沒有辦法透由正理來破除,「故正理所破之心,唯屬分別意識。」首先先將意識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逗號。故正理所破之心,唯屬分別意識,這個地方就有談到,透由正理我們所要破除「心」它所執著的境,「故正理所破之心」這當中的「所破之心」,最主要是要破除心所執著的境,這個跟原文有一點點差距,也就是說透由正理我們最主要是要破除某一種心它所執著的境,這樣的一顆心,是什麼樣的一顆心呢?我們所要破除的這一顆心所緣的境,這當中的心「唯屬分別意識」,它是一顆分別的心,並且在心識當中,心識可以分為根識以及意識,它是根識以及意識這兩者當中的意識,所以它是分別心、也是意識。後以二種我執或於我執所計之境,增益差別諸分別心,非謂一切分別。這樣的一種分別心,它最主要執著的二種我執,它會執著兩種的「我」,「或於我執所計之境,增益差別諸分別心」,並且在執著人我以及法我之上,會更進一步的執著悅意、非悅意以及種種的境界,這樣的一些心態,都是建立在最初執著「境是有自性」的這顆「心」之上而產生的,「非謂一切分別」所以我們在這個當中所探討的分別心,並不是「一切」也就是所有的分別心,都在我們討論的範圍之內。
之前最後一段那個地方,「故正理所破之心」這當中少了兩個字,應該是「故正理所破行相之心」,也就是正理雖然沒有辦法破除「心」,但是透由正理它有辦法破除「心所執著的境」,所以談到了「故正理所破行相之心」,那我們要破除的是什麼樣的一顆心,它所執著的境呢?這當中的心就有談到,「唯屬分別意識」它是一顆分別心,並且它是在根識以及意識這兩者當中的意識。那這種分別心是什麼樣的一種分別心呢?「後以二種我執」最主要是以執著「人我」以及「法我」的這種執著,也就是這樣的一種分別心,「或於我執所計之境,增益差別諸分別心」,或者是在我執所執著的境界,也就是在人法二我之上「增益差別」,更進一步的你去安立在「人、法」二我之上,而你去安立了悅意以及非悅意的種種境界,而生起的諸多的分別心。這種分別心是我們在這個地方,最主要要去探討的一種分別心,「非謂一切分別」並不是所有的分別心,皆是我們這個地方所探討的對象。
下一段,由彼無明如何增益自性之理者,之前我們探討的是,分別心所安立的境,無明它是如何的安立境本身是有自性的呢?總此論師之論中,雖於諸世俗義,亦云自性或自體等,設立多名。以總的角度「此論師之論中」,在龍樹所造的論著當中,「雖於諸世俗義,亦云自性或自體」,對於世俗諦的這些法,有時候會安立這些法的自性、或者是自體,我們會在字面上看到這樣的一種名相。就比如說,當我們談到瓶子,我們會談到瓶子的本質,或者是瓶子的自性,就如同之前我們所談的火的自性,或者是火的本質,這些是以世俗諦的角度,來安立世俗諦的諸法之上,它所擁有的自性以及自體。因此在這個當中就談到,「雖於諸世俗義,亦云自性或自體等,設立多名」,會以各種的方式來詮釋世俗諦它的本質。然此中者,但這是不是我們在這個地方所要探討的自性呢?並不是。然此中者,謂於諸法或補特伽羅,隨一之境,在這當中我們最主要探討的自性,是在「諸法」也就是補特伽羅以外的這些法,或者是補特伽羅隨一之境,在這兩種境界當中,任何的一種境界之上,非由自心增上安立,它形成的方式,也就是你在看待這個境界的同時,是以一種「非由自心增上安立」,並不是透由心的力量去安立這個境界,執彼諸法各從自體,有本住性即是其相。當你在看待這個境的時候,你的內心當中,如果認為這個境的形成,並非是透由內在自心的力量所去安立的,而執著著法它是從自體,也就是從它的那個方位「有本住性」,以非常自主的本性而安住在他處的話,這樣的一種執著,就是執著「境」本身是有自性的。這當中會談到「非由自心增上安立」,這個名相是以中觀應成的角度所談到的一個名相。以中觀自續派的角度而言,中觀自續派也是談到,境的形成是必須要透由心去安立的,但是它在這個當中,並不會用「非由自心增上安立」的這個名相,而是用「非由自心顯現增上安立」,它會加上一個在內心當中「所顯現」的這個名辭。這兩個名辭看似相同,但實際上它的內涵卻有細微的不同。所以以中觀應成的角度會談到,「非由自心增上安立」也就是在安立一法的同時,如果不是以「自心」為最主要的安立者,那在境界的它的那個方位,有一個真實的自體,也就是「諸法各從自體,有本住性」在境界它的那個方位,會有一個自體,非常的自主,安住在它的那個方位的話,我們內心當中所現起來的,就是執著著境是有自性,這一段就是我們所要闡釋「正明所破」的這個部分。
如彼取境之諸法本體,或名曰我或名自性,是就假觀察而明。如彼取境,「如彼」就是執著著境是有自性的這一顆心,「如彼取境」它所執著的境,「之諸法本體」它所執著的境,是執著著法它是有自性的這一點,「或名曰我,或名自性」,這一點實際上也可以稱之為「我」,或稱之為「自性」,「是就假觀察而明」雖然這當中的「我」以及「自性」是不存在的,但是如果我們去假設它,要很刻意的去把它安立出來的話,我們就必須要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安立。雖然我與自性是不存在的,那如果說它存在的話,它應該是以什麼樣的方式形成出來呢?這當中就有談到,「非由自心增上安立,執彼諸法各從自體,有本住性即是其相」,也就是我以及自性,雖然是不存在的,但如果你要刻意的去安立它、去假設它,也就是說它如果存在的話,它會以什麼樣的一種方式呈現出來呢?就會以上述這一句話的方式呈現出來。
下一段,如云:「此皆無自性,是故我非有」。四百論釋云:「若法自性、自體、自在、不仗他性」,首先先將「不仗他性」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逗號,此說彼諸異名。這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句號。在前面這兩句話當中有談到,「此皆無自性,是故我非有」,也就是因為「境」本身並沒有任何的自性,所以也就是因此「境是無我的」,因為自性以及我的內涵,是完全相同的。四百論釋云:「若法自性、自體、自在、不仗他性」,在《四百論》的釋論當中有談到,自性、自體、自在以及不仗他性這些名相,「此說彼諸異名」這當中不管是自性、或是自體、或是自在、或者是不仗他性,這些名相的內涵都是相同的。「不仗他者」這當中所謂的不仗他,「仗」就是有依賴的這個意思。所謂的不依賴他者,是以什麼樣的角度來探討呢?非謂不仗因緣,這當中的不依賴他,並不是指「不依賴因緣」而來作安立,是說有境名言之識為他,這當中所謂的不依賴他的「他」者,是談到什麼內涵呢?是談到「有境的名言之識」。這當中的「有境」就是平時我們談到「境」以及「緣境的心」的時候,「心」我們會安立上一個名辭,稱之為是「有境」。所以這當中的「不依賴他」的「他」者,最主要是談到了「心」,而這顆心最主要是以「名言之識」來安立,所以談到了是說有境名言之識為他,非由彼增上安立為不仗他。所謂的不依賴他,這當中的「他」,如果是以有境的名言之識安立為「他」的話,那「不依賴他」又是什麼樣的一種狀態呢?「非由彼增上安立」,也就是境所形成的方式,並不是藉由「有境」的名言之識,它的力量來安立的。如果境能夠在一種非「有境」的名言之識,安立的情況之下而形成的話,我們稱之為這一法是不仗他性,而談到了「非由彼增上安立為不仗他」。言自在者,而這樣的一種不依賴他者,就有辦法形成的一法,我們稱之為叫做自在。謂彼諸境各本安住不共體性,即彼亦名自性自體。所謂的自在就是談到了,「謂彼諸境各本安住不共體性」,它能夠在不藉由心的力量的安立之下,在自己本身的那個方位,以不共的方式而形成出來,這樣的一法就稱之為叫做自在。也就是它在形成的同時,是不需要依賴心的力量,在非由自心的力量的安立之上,它能夠在自己本身的方位,以一種不共的體性,也就是不共的方式而形成出來的話,我們稱這一法是自在的。「即彼亦名自性自體」這又能夠稱之為叫做自性或者是自體,所以之前在《四百論》的釋論當中有談到,「若法自性、自體、自在、不仗他性」這是從「不仗他」來作討論。由於法如果能夠安立,是不需要依賴有境的名言識的力量,它就有辦法形成的話,它就是不仗他性,既然是不仗他性,它所形成的方式就是自在的。而以「自在」的方式而所形成的一法,它就稱之為叫做自性,或者是自體。以字面上的意思來作解釋的話,這已經是最清楚的解釋方式,已經沒有辦法再解釋得更清楚了。如果想要比較清楚的認識到文義當中的內涵,我們可以從下面的譬喻當中來作一個探討。
下一段,此如計繩為蛇,其蛇唯就妄執之心假計而立;若觀何為彼蛇自性,則於境上蛇全非有,故彼差別無可觀察。首先我們以簡單的譬喻來作一個介紹,這當中先談到了「計繩為蛇」。在某一種因緣之下,我們的內心會生起「執繩為蛇」的這種顛倒意識,「其蛇唯就妄執之心假計而立」,這時我們內心當中所現起來的這一顆心,會執著著外境是有蛇的,而有蛇的這一點,實際上在境界的那個方位,它並沒有一條真實的蛇。而你之所以會現起蛇的這種感受,「唯就妄執之心假談而立」這完全是由於你內心當中的妄念,透由你內心當中的分別心的力量去安立的;「若觀何為彼蛇自性」,所以生起蛇的這個念頭,並不是在境界的這個方位有一條真的蛇,而是你透由內心的力量,去安立在境界的那個方位有一條蛇,而生起了蛇的念頭。所以有蛇的這一點,我們可以看得出來,這完全是藉由心的力量去安立出來的。如果在安立之後,你並不以此為滿足,而更進一步的去探討,前面我所看到的這一條長長的東西,到底是不是蛇的時候,你或許會去拿一把手電筒來照照看,「若觀何為彼蛇自性」那更進一步的,你會去探討你所看到的,是不是一條真的蛇?「則於境上蛇全非有」但是當你更進一步的去探討的時候,你會發現到,你之前所認為的這條蛇,是完全不存在的。「故彼差別無可觀察」既然蛇是不存在的,那你如何的去探討蛇,它的顏色以及形狀以及牠的支分呢?形狀、顏色、支分的基礎點,都必須要建立在蛇之上,但是當你很仔細的去觀察之後,如果你發現到,你之前所看到的這條蛇,它並非是一條真蛇的話,那你怎麼在這條蛇之上,去安立它的形狀、它的顏色以及它的支分呢?這一切是完全沒有辦法安立的。因而談到「則於境上蛇全非有,故彼差別」,這當中的「差別」就是談到蛇之上的特色,這些也是沒有辦法安立,沒有辦法觀察得到。
下一段,如是諸法,亦唯於名言識,如所顯現觀察安立,若於境上觀察諸法本性如何,全無所有。透由之前的這個譬喻當中,我們可以發現到「如是諸法」,也就是一切的萬事萬法,「亦唯於名言識」也就是一切的萬事萬法,皆是透由我們內心當中的分別心所安立的。透由分別心的力量,我們可以安立這是房子,這是一個人,或者這是某某,所以我們必須要能夠認識到,透由名言識的力量所安立的諸法,是在一種不觀察的情況之下才有辦法安立出來的,因而談到了如是諸法「亦唯於名言識,如所顯現觀察安立」,在名言識以一種不觀察的情況之下,所顯現出來的這個境界,我們可以在這個境界之上來作觀察,並且能夠安立這個境界。就比如說我們所謂的我,或者是人,或者是補特伽羅,它的安立,是必須要安立在蘊體之上,透由心的力量,在蘊體之上安立了這個「我」之後,如果在一種不觀察的情況之下,你就能夠在這個境之上來作探討,探討到補特伽羅它有什麼樣的特色,並且你能夠更進一步的了解,這個補特伽羅它具有什麼樣的內涵。所以這談到「如所顯現觀察安立」,所謂的境,如果我們想要去觀察它,想要去認識它,甚至想要去安立它的話,安立的方式唯有以在「名言識」當中,以一種「不觀察」的情況之下,所「顯現」出來的這個境界,我們才有辦法去安立它,才有辦法去認識觀察它。「若於境上觀察諸法本性如何」,但如果你更進一步的,想要仔細的去觀察,在我們內心當中所顯現的境,它的本性是如何的話,「全無所有」這就猶如同是「執繩為蛇」的這一顆心。在觀察之後它會發現到,以境界本身而言,也就是在繩子的那個方位,根本就沒有一條蛇。相同的,如果你不以在名言識上所顯現出來的境為滿足,想要更進一步的去尋找你所認為的真實之境的話,在探討的背後,你也會發現到,在境界的那個方位,並沒有你所認為的真實之境;這如同是在繩子的方位,沒有辦法找到蛇,這是一模一樣的。所以談到了,「若於境上觀察諸法本性如何,全無所有」,雖然「執繩為蛇」的這一顆心,它是顛倒識,而平時我們在五蘊之上安立的我,這顆心它是一顆正確的心識。但實際上之前「執繩為蛇」的這一顆顛倒識,以及之後在蘊體之上安立我的這一顆正確的心識,它在安立境界的時候,安立的方式是完全相同的。並且在它所安立的境界之上,如果你想要仔細的去探討的話,就如同在繩子之上,沒有辦法找到一條真蛇,相同的在蘊體之上,也沒有辦法找到一個真實的我。如果你沒有辦法認識到「執繩為蛇」的這一顆顛倒意識,以及在五蘊之上認識我的這種正確意識,它所安立境的方式是完全相同的話,就表示你還沒有辦法了知中觀正見的內涵。
下一段,不如是執,但一般的凡夫在執著境的時候,並不會認識到這一點,並且會執著,謂非唯名言識增上安立,執彼諸法各由自體有可量見本安住性。凡夫在執著境的時候,並不會認識到,境的形成是唯由名言識的力量所安立出來而形成的。對於這一點,我們可以透由之前的譬喻當中來做一個認識。就比如在繩子的那個方位並沒有一條蛇,但是透由我們內心的力量,我們會去安立「面前有一條蛇」,並且在安立之後,你的內心會因此而感到恐懼。相同的,實際上在境界的那個方位,並沒有所謂的真實的境,但是透由我們內心的力量,我們會認為,在境界的那個方位,是有一個真實的境界存在的,而透由這樣的一種錯誤的認知,在這個之上我們會生起貪瞋等種種的邪念,所以這個念頭跟之前我們所謂的「執繩為蛇」的這個念頭,它所執取的境,以及一者會生起恐懼,一者會生起貪瞋的道理是完全相同的。所以在原文當中就有談到,「不如是執」如果不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認識所謂的境界的話,「謂非唯名言識增上安立」,在執境的過程當中,你所執著的是,並非唯由名言識的力量所安立,「執彼諸法各由自體有可量見本安住性」,你甚至會更進一步的認為,境所形成的方式,是從境界的那個方位,很真實的呈現出它的自性,甚至你會認為這就是法最究竟的本性,而在內心當中對於境生起強烈的執著,對於這一點,宗大師引了《四百論》的釋論當中的一句話,如四百論釋云:「唯有分別方可名有,若無分別則皆非有,此等無疑如於盤繩假計為蛇,定非由其自性所成。」這一段文的內涵,在之前已經做了詳細的介紹。
下一段,「此說自性所成之相」這邊少一個字,應該是此說非自性所成之相,故若非由內心增上安立,最後宗大師就做了一個總結,若非由內心增上安立,於其境上就自性門,有所成就,說彼為我或名自性。一法的形成,如果非由內心的力量去安立,而在其境界之上,有一種自性的力量所形成的話,「說彼為我或名自性」這就稱之為我,或稱之為叫做自性。在《菩提道次第廣論》當中,以自宗的角度來認識所謂的所破最主要的內涵,就是在今天我們所介紹的課程當中,有詳細的為大家介紹到,這正是我們所必須要認識的最主要的一個部分,而平時我們在認識所破時,就要照著這段文的方式來作探討,並且如實的去思惟。在這個當中,我們也必須要認識,我們心相續所謂的無明我執,是以什麼樣的方式在執取境?這個部分是我們最主要要認識的一個部分。接下來我們所要介紹的,是介紹人我執以及法我執的這個部分。
而中觀應成派以及自續派的論師,之所以在基本的宗義上面,會有不同的看法,最主要也是在於,對於我們之前所談到的這個譬喻,也就是「執繩為蛇」的這顆心,這兩個宗派的宗義師,都認為這顆心是顛倒的意識,但是執著法是存在的這顆心,它確實是正確的一種意識。那如果它安立境界的方式是完全相同的話,那就如同在繩上並沒有辦法找到蛇,在境界的那個方位也沒有辦法找到諸法,所以對於這一點中觀應成以及自續派的論師,會提出不同的看法。甚至過去西藏的論師,以瑪堪巴的這位論師為主的話,甚至會透由這個譬喻而推翻了諸法的存在。他們就會認為說,就如同在繩之上並沒有蛇一般,在境界的這個方位之上,也沒有諸法,而推翻了諸法。甚至有一些論師會提出了「非有亦非無」的這個論點,最主要的關鍵點也是在這個地方。他們會認為,如果一法是存在的話,那必須是在境界的這個方位,有一個真實的境能夠呈現出來。如果「境」所呈現的方式,就如同是在繩上取蛇的話,那就如同繩之上沒有辦法找到一條蛇,那境界的這個方位也沒有辦法找到境,因此推翻了境,這是我們一般的人都很容易產生的錯誤概念。但是要能夠確實的分辨出,執繩為蛇的這一顆心,以及執著著法是存在的這一顆心,它們之間有什麼樣的差別?這真的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情。也就是因為我們沒有辦法分別的緣故,會在探討中觀正見的同時,會產生許多錯誤的概念。因為這兩顆心,一者雖然是顛倒,一者雖然是正確的,但是你怎麼去安立這一顆心,它是顛倒與否?既然在境界的方位皆沒有真實的境的話,那你如何的來探討,這一顆心它是顛倒的,還是正確的呢?這個部分相當的細緻,而且我們一般的人要了解,也是相當困難的。也就是對於這一點,我們一般的人都不容易認識到,所以中觀正見之所以會難證得,會難以理解,最主要的關鍵點也是在此。所以為了要了解這一點,甚至更進一步的能夠清楚的認識中觀正見,在平時淨罪積資,以及研閱無垢的經論,這對於我們當下每一個人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今天的課就上到這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