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8/17 23:59:54
學習次第 : 進階

戍二、顯所設難皆非能破(分四)

亥一、觀察堪不堪忍正理思擇而為破除,然不能破

亥二、觀察由量成不成立而為破除,然不能破

亥三、觀察是否四句所生而為破除,然不能破

亥四、觀察有事無事等四句而為破除,然不能破

亥三、觀察是否四句所生而為破除,然不能破

請翻到《菩提道次第廣論》(446“6)第三個科判。這個科判在之前的(427末2)戍二「顯所設難皆非能破」分四,以上我們所進行的是第二個科判,亥二「觀察由量成不成立而為破除,然不能破」,這個科判已經講述完畢。接下來我們所進行的是第三個科判,請翻到正文:

第三觀察是否四句所生而為破除顯不能破。由破自他俱無因生,若能破生,則四句生,雖於名言此宗說無,故於破生不須簡別。這個地方他宗就提出了第一個問難,如果能夠破除自生、他生、自他二生、以及無因生等,藉由這個正因,要是能夠破除「生」的話,「則四句生,雖於名言此宗說無,故於破生不須簡別」,首先我們必須要先了解到,這當中所謂的「四生」,是談到了自生、他生、「俱」就是自他二生的意思,另外一者就是無因生。這四生我們統稱為「四句而生」,因此,這四生可以稱之為「四句而生」,也可以稱之為「四邊而生」。

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中觀應成派的這些論師是不承許四句而生,也就是他不承許一法的形成是必須藉由「四邊」而產生的。這個時候他宗就提出一個問難,「若能破生」,如果藉由破除了四句而生,能夠破除一法它是「生」的話,「則四句生,雖於名言此宗說無」,既然可以的話,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四句而生」這一點在中觀應成派來說是不存在的,如果能夠藉由破除「四句而生」的這個正因,來闡釋一法並不是「生」的話,「故於破生不須簡別」,這個時候你在破除一法是否是「生滅」的當下,不需要加上「勝義」來作簡別;也就是說你光透由破除了「四句而生」,就能夠破除一法它是「生」的這一點,因此不需要在「生」的上面作「勝義」的簡別,你不需要解釋說,「這一法它並不是勝義生,因為它並非四句而生」,你不用講到「勝義生」的這個名詞,因為透由破除了四句而生,它就能夠破生。這是第一個問難。

若不能破,則破四生,亦不能破勝義之生。如果沒有辦法藉由破除四句而生,而破除一法它是「生」的這一點的話,那你怎麼能夠藉由破除四句而生,而破除一法是「勝義之生」呢?這也是沒有辦法的,這是他宗所提出來的兩個問難。對於這兩個問難,以下自宗就作回答。前說非許,當答後難。對於第一個問難自宗就講到說,對於你提出來的這個問難,我本身並不承許,也就是自宗並不承許「破除四句而生就能夠破生」。因為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中觀應成他是不承許四句而生,但是他承許生;因此,破除了「四句而生」,並不代表就能夠破「生」,所以這兩者是有差別的。

之前我們有談到所謂的四句而生,是談到了自生、他生、自他二生、以及無因而生,有誰會承許自生、他生、自他二生以及無因而生呢?以「自生」而言,數論外道是承許自因而生。以「他生」而言,中觀自續派以下的這些論師,也就是之前我們所談到的實事師,不管是自續派、或者是唯識派、自宗的這些實事師,他們是承許一法的形成,(這當中的「法」是必須要藉由因緣所生起的一法,比如說有為法的形成)是必須要藉由「他因」而產生的,也就是必須要藉由「有自相的因」才有辦法形成出來,所以這種主張我們把它安立為是「他因而生」。「自他因而生」是勝論外道所承許的,勝論外道認為一法的形成,是必須要藉由「自他二因」而產生。承許「無因而生」的宗論師是順世外道,順世外道認為,一法的形成是不需要藉由任何的因緣就可以產生。比如孔雀牠的羽毛,牠的顏色是相當的鮮艷,順世外道的論師就會認為,牠的羽毛會呈現出這麼鮮艷,是不需要透由其他的因緣,它是與生俱來的;相同的,有很多豆子形狀是圓的,他也會認為這些豆子形成的當下它就是圓的,所以是不需要觀待因緣;有刺的東西,它的頂端是相當尖的,他也會認為這一點也是不需要觀待因緣。因此,順世外道的這些論師,他會認為一法的形成是不需要觀待因,因此它是「無因而生」。

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他不承許「四句而生」,也就是他不承許「自生」、也不承許「他生」、也不承許「自他二生」、更不承許「無因而生」;但是他卻承許「生」的這一點,因此不能夠藉由破除「四句而生」來破除「生」。「當答後難」,但是對於第二個問難,自宗就作了回答。若許勝義之生,須許堪忍觀真實性正理觀察。如果承許了勝義之生,也就是「生」的本質是「勝義」的話,那勝義之生,它是必須要能夠堪忍正理來作觀察。這當中的「觀真實性正理」,就是我們之前所談到的,「觀察有無自性的正理」。如果「生」它的本質是有自性的話,它必須要能夠堪忍正理的觀察。所謂「堪忍正理的觀察」,就是觀察境界有無自性的正理,在觀察之後,它必須要能夠找到「真實」,而且很獨立的生出來,這叫做堪忍正理的觀察。

爾時須以正理觀察自他等四從何句生?如果一者它是「勝義生」的話,透由正理觀察到最後必須追究說:既然它是「有勝義」,也就是透由正理觀察是必須要能夠找到的東西,要是找得到的話,它要不就是「有因而生」、要不就是「無因而生」;「有因而生」的當下,要不就是由「自因生」、要不就是由「他因生」、要不就是由「自他二因」而生。所以,如果「生」的本質是勝義的話,在尋找之後,它是這四者當中的其中一者,這一點你必須要能夠承許。由許勝義生,故定須許四句隨一觀察。因此,如果把「生」安立為是「勝義生」的話,你就必須要承許,這一法是「四句而生」當中的其中一「生」。

(446末5)若僅受許依此因緣有此生起,未許實生,以自宗的角度而言會談到,有為法的形成是僅僅觀待因緣而產生的,也就是說有為法的形成,它並不是藉由「四句而生」當中的其中一生而產生的,它的形成僅僅是藉由自己本身的因緣條件積聚之後而形成的一種法,「若僅受許依此因緣有此生起,未許實生」,因此,以中觀的角度而言,他並不會承許有為法的形成,是「實生」或者是「勝義生」。未許彼故,云何能以觀真實之理,觀從自他等何者而生?以不須許堪忍正理所觀察故。既然中觀的這些論師在承許「生」的當下,他並不承許「勝義生」的話,這個時候藉由觀察有無自性的真理去觀察生的當下,到最後並不一定要找到有為法是四句而生當中的某一者。所以這當中就有談到,「云何能以觀真實之理,觀從自他等何者而生?」它要是勝義生的話,透由正理的觀察之後,我們必須追究它是四句而生當中的某一生?既然它的本質並不是勝義生的話,你透由正理觀察,是不需要在四句而生當中找到其中一生來安立它。「以不須許堪忍正理所觀察故」,如果是勝義生的話,它必須要能夠堪忍正理觀察,但是自宗他是不承許勝義生,他是認為有為法的形成,僅僅需要觀待自己本身的因緣就能夠形成的;所以他並不承許,透由因緣所生的有為法,是必須要能夠堪忍正理觀察的。

又依緣生,即能破除四句之生,入中論云,透由自己本身的因緣而產生的有為法,也就是「依緣生」,它是能夠破除四句之生,也就是說「依緣生」跟「四句之生」,這兩者之間是相違的。相違的道理在《入中論》當中有講到說:「諸法依緣起,非分別能觀,故此緣起理,斷諸惡見網。」有為法等諸法,它的形成是藉由因緣而產生的,既然它的形成是藉由因緣而產生的話,我們透由分別心去分析它,到最後我們會發現到,它是沒有辦法被分別心、甚至沒有辦法被正理觀察而找到最究竟的生,因此「非分別能觀」。如果這個有為法並不是因緣而產生,它是四句而生當中的某一者的話,那藉由分別心去觀察,到最後你必須要安立,它是四句而生當中的某一生,「故此緣起理,斷諸惡見網」,因此,透由緣起的正理,我們能夠斷除許多的邪見。

故月稱論師,許依緣生破四句生,因此,月稱菩薩他是承許,透由「依緣生」的正因,是能夠破除「四句生」的內涵,汝若許不從四句生則全無生,故違月稱所許而說。如果在安立有為法的當下,你把它安立為:這個有為法因為它是不從「四句而生」,而把它安立為是「不生」的話,實際上他宗就是作如此的安立。因為我們之前在第二個問難當中就有提到,「若不能破」,透由破除了四句而生,要是沒有辦法破生的話,透由破除四句而生也不能夠破除勝義之生。所以從這個問難當中,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他宗是承許如果破除了四句而生的話,是必須要破生的這一點;如果不能破的話,也不能夠藉由破除四句而生來破除勝義之生,因此他們是承許破了四句之生,就必須要破生的。所以「汝若許不從四句生則全無生」,那你提出來的觀點,「故違月稱所許而說」,跟月稱菩薩所提出來的觀點,剛好是相反的。因為月稱菩薩他是認為,一法的形成因為它是「依緣生」,所以它並不是「四句而生」,所以「依緣生」跟「非四句而生」,這兩者之間並不是相違的;但是你認為一法它要是非四句而生的話,它就不能夠是依緣生,因為它就是沒有生的能力,所以你提出來的這種觀點,跟月稱菩薩所提出來的觀點,是恰恰相反的。

接下來我們在這個地方就作問答。

問(一):「如果法的安立,一定要透由分別心取名之後法才能安立,那麼眼識能安立色法這一點就不成立。因為眼識,只是把微塵積聚成的那個聚合體顯現出來,並了解其形狀、顏色,但眼識本身並沒有為此聚合體取名,所以就不能說眼識能安立色法。」這個問題就是談到,以中觀應成的角度而言,一法的安立,如果是要透由分別心取名之後,才能夠安立的話,那之前我們在論著當中有談到,眼根識它是能夠安立色法。法的安立既然要透由分別心來安立的話,那你怎麼能夠說眼根識能夠安立色法?他認為這一點是相違的。

答(一):之前我們在論典當中有談到,緣著色法的眼根識,它是能夠安立色法的。為什麼緣著色法的眼根識,它是能夠安立色法?最主要是說,色法它能夠在緣著色法的這個眼根識的境界之上形成出來,因此,透由這種方式來解釋說,緣著色法的眼根識它是能夠安立色法。我們講到說,萬法的形成是必須要藉由分別心來安立的這一點,追究到最後你也會發現到,緣著色法它會生起「這是色法」的分別心,所以色法也是在分別心之上而產生的一種行相,它能夠顯現出來。所以在緣著色法的眼根識的境界上所顯現的方式,以及緣著色法的分別心它的境上所顯現的方式,並沒有太大的不同;所以到最後我們會發現到,緣著色法的眼根識,它也是能夠安立色法,緣著色法的分別心,它也是能夠安立色法。仁波切他是以「顯現」的這個方式來作解釋的。

接下來我就問仁波切一個問題:「既然眼根識它能夠安立色法的話,在安立色法的當下,並不一定要藉由分別心來安立,因為眼識也可以安立啊!」這個時候仁波切他就回答說:「眼識是可以安立沒有錯,但是分別心也是可以安立。」也就是說你的心識,只要是緣著色法的正量的話,就可以有能力來安立色法;只要是緣著色法的正量,不管是眼根識或者是分別心,就有安立色法的能力。就是緣境界的這個人,他本身雖然沒有緣著色法的分別心,是不是就代表它並不是分別心安立的?也並不一定;緣著色法的這個人,雖然在緣著色法的當下,沒有辦法生起緣著色法的分別心,但是這個色法還是由分別心安立的。

問(二):「以應成的角度而言,眼識緣色法時,「色法是瓶子」的這一點,是由眼識來了解、還是由分別心來了解呢?」這個問題就談到說,眼識在緣色法的時候(色法以瓶子而言),緣著瓶子的眼根識,它在緣著瓶子的當下,「色法它是瓶子」的這一點,是由眼識來了解?還是由分別心來了解?

答(二):首先我們在論典當中定義瓶子的時候,會說瓶子它是大腹扁足能裝水的東西,把它安立成是一個瓶子。如果以看到瓶子的角度而言,雖然補特伽羅他本身,沒有辦法了解瓶子的名相,但是他看到這個大腹扁足能裝水的東西的當下,就代表他已經看到了瓶子。也可以換另外一個角度說,緣著瓶子的眼根識,在看到大腹扁足能裝水的東西的同時,實際上它已經能夠看到瓶子。擁有緣著瓶子眼識的這個補特伽羅,在這個當下,雖然他不知道瓶子的名相為何?但是因為他看到了大腹扁足能裝水的東西,所以我們也說他看到了瓶子,但是他是不是能夠了解「這個境是瓶子」?他並不能夠了解。如果我們要了解,大腹扁足能裝水的東西是瓶子的話,必須要能夠了解瓶子的名相,不然我們是沒有辦法了解「這個東西是瓶子」的。因此,如果你要了解「大腹扁足能裝水的東西是瓶子」的話,你必須要能夠了解瓶子的名相,這光光藉由眼識是沒有辦法了解的。所以在這個地方,「色法是瓶子」如果作兩種區分的話,以「了解瓶子」而言,是不需要了解瓶子的名相;如果是要了解「大腹扁足能裝水的東西是瓶子」的話,是必須要了解瓶子的名相,在這個地方作一個簡單的區分。

問(三):中觀應成派所談到的「唯由分別心安立」,與唯識的「萬法皆唯心」的本性,這兩者有何差別?請舉例說明。

答(三):以中觀應成派的角度而言,中觀應成派的這些宗義師會談到,諸法僅僅是透由聲音、或者是名言,甚至僅僅是透由分別心而安立的;並且透由「能詮的聲音」以及「分別心」在安立的當下,他就是以此而為滿足。就比如說我們之前所舉的例子,講到了大腹扁足能裝水的這個東西,所謂的「大腹」,就是瓶子它的腹部是圓圓的,它的底部是扁扁的,裡面是可以裝水的。剛開始第一個人,他看到這個東西的時候,他可能會給它安立上這個東西叫做瓶子,因此,他藉由「聲音」以及「分別心」的力量,把這個東西安立上瓶子的名稱;並且在安立之後,這個東西它就能夠成為瓶子,它成為瓶子的當下,是沒有其他的字意能夠破壞它的。

如果以此類推的話,今天我們講到柱子,我們都知道柱子的形狀跟瓶子的形狀是不同的,柱子它是長長的。如果剛開始第一個人,並沒有把大腹扁足能裝水的東西安立成瓶子,而把這個長長的柱子安立成瓶子的話,那你覺得說,它有沒有可能會變成瓶子?實際上是有可能的,就如同你在第一刻安立它是瓶子的話,它就能夠變成瓶子。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比如今天我們帶幾個小孩子到上師面前,請上師賜予他名字的時候,對於比較大的那個孩子,上師會賜予他「你叫做洛桑寧瑪」,就如同上師給予他這個名字之後,這個小孩子他就叫做「洛桑寧瑪」,而且以後你在叫他的名字的時候,他就會說「這就是我的名字」,然後你叫他的時候他會回應你。對於第二個孩子,上師取名叫做「洛桑達瓦」,在取名完之後你叫他的時候,他就會有這個反應,他也會認為「我的名字就叫洛桑達瓦」。但是如果剛開始,上師在取名的時候,把大兒子取名為是「洛桑達瓦」,把二兒子取名叫做「洛桑寧瑪」的話,這個時候他們還是認為說,就如同上師給我命的名一般,我就叫這個名字。所以從這個例子當中,我們可以發現到,能詮釋境界的聲音、以及執著境界的分別心,它是很有力量的。如果我們對於中觀應成派的正見,沒有辦法生起體會,也就是不了解的話,光聽到中觀應成所談的「僅由分別心來安立境」,我們會覺得這好像沒有什麼意思;但是如果你能夠稍微的了解,中觀應成所謂的「僅由分別心安立」、或者是「僅由名言安立」的內容的話,你會發現到「聲音」以及「心」它的力量是很強大。

再舉一個簡單的例子,比如我們蓋一棟房子,在這個房子當中有很多的房間,在蓋完房子之後,我們會跟所有的人說,這第一間是誰的房間,第二間是誰的房間。就有如同我們透由心的力量去命名完之後,住在第一間的人他就會認為「這是我的房間」,住在第二間的人他就會認為「這是我的房間」。「這是他的房間」的這一點,就是透由聲音以及心的安立的當下,它就存在的,所以「僅由名言」或者是「僅由分別心」安立的內涵,是相當深奧的。以上是簡單的介紹了應成所謂「由分別心安立」的部分。

在唯識當中有談到,一切的萬法都是心的本質、或者是心的本性,它是一種心的顯現。但是所謂「心的本性」,並不是要強調,這一法的形成是心去安立它的,他並不是要強調這個內涵。之前我們在上《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當中就有談到,唯識它把萬法分為遍計執、依他起以及圓成實。在這三法當中唯識會認為,遍計執是僅由分別心安立的,但是依他起以及圓成實並不是僅由分別心去安立的。所以從這個當中,我們也可以稍微的了解到,唯識他認為諸法唯心的本性的當下,並不是從「心安立境」的角度來趣入。他是怎麼來闡釋「萬法唯心的本性」的呢?他認為一法的形成,是透由過去習氣顯現出來而產生的,也就是透由習氣的成熟之後,萬法才有辦法形成,因此他稱這樣的法為心的本性。簡單的來說,也就是「所取的境」以及「能取的心」,這兩者是藉由同一種近取因的習氣而顯現出來的。

在唯識的論典當中就有談到,天人、餓鬼以及人這三種不同的眾生,他在看到容器裡面的這杯水(甚至這杯液體)的時候,以天人的角度而言,會把它看成是甘露水;以餓鬼的角度而言,會把它看成是血水;以人的角度而言,會把它看成是一杯清水。為什麼三個人從不同的角度看同樣的東西,會有三種不同的結果?這就表示說,三個人過去所造的習氣是不相同的,所以在習氣顯現之後,它會有不同的境呈現出來。因此,唯識他在闡釋諸法唯心的本性的當下,最主要是透由習氣的顯現,來解釋諸法唯識的本性,並不是從心能夠安立境的這個方式來作解釋的。

18-2 «鶴林手錄、僅供參考»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