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26 18:05:43
學習次第 : 進階

量理寶藏論 第六品 觀相屬  第三十課

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

頂禮文殊智慧勇士!

頂禮傳承大恩上師!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為度化一切眾生,請大家發無上殊勝的菩提心!

下面,我們繼續學習《量理寶藏論》。《量理寶藏論》當中,現在宣講第六品——觀相屬品。

丁四(相屬及相違之證知方式)分二:一、總說;二、別說。

戊一、總說:

所有遮破及建立,觀待相違相屬故,

觀察正量法相前,當析相違及相屬。

學習因明,必須瞭解破立。那什麼是遮破與建立呢?比如:我們前面,瓶子不可能存在,因為我眼識沒有見到之故,這種說法稱之為遮破,是通過推理來遮破的;我前面有樹木,因為我已經看見松樹了,這種推理叫做建立。凡是建立和遮破,都全部觀待相屬和相違。依靠相屬,可建立某一個法的本體,或者建立它的性質、差別等。依靠相違可進行遮破,與它違品的法,在它的範圍當中是不存在的。實際上,我們世間當中的任何一個破立,都是依靠相屬和相違來進行判斷的。

大家都應該清楚:本論第八品主要講法相,法相品當中涉及到正量;接下來過後,第九品是現量品,十品和十一品是比量,講自利比量和他利比量,這些全部是量的正理。在這一部論典當中,還沒有真實宣說正量之前,我們必須要清楚:什麼是相違?什麼是相屬?作者薩迦班智達在還沒有真實宣說正量之前,首先在這裏分析:相屬和相違之間的差別和作用等內容,廣泛地宣說了相屬和相違。

第六品講相屬,第七品講相違。首先我們應該瞭解:什麼叫做相屬?什麼叫做相違?當然,本論當中也宣講了它們的法相。但是,我們以比較容易瞭解的一個詞語來表示:相屬是關係的意思,相違是矛盾的意思。在日常生活當中,人們經常說:這個人與那個人關係很不錯,這個國家與那個國家關係很密切,中間有一種眾生分別念織成的法,這叫做關係。與關係相反的就是矛盾,如這個人與那個人之間有矛盾,這個國家與那個國家有矛盾,這叫做相違。有些,既沒有關係,也沒有矛盾,比如:這個人與那個人從來沒有來往,既沒有密切的關係,也沒有矛盾,實際上這是他體的兩種事物。在世間上,任何事物之間,或者人與動物之間,經常存在著關係和矛盾的概念。

我們如果真正懂得了相屬與相違,其實也會明白: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與矛盾,或者人與自然界之間的相屬與矛盾,等等。世間當中的很多問題會一目了然。所以,我們這次學習因明,大家應該瞭解:表面上看,因明好像是一種表面上或者詞句上的理論,只分析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與矛盾等淺顯內容;但實際上,它涉及到萬事萬物的形成、存在、毀滅,或者說事物與分別念之間的關係,分別念是怎麼樣分析整個萬物的,這些道理已經詳詳細細地說明了。

今天,我們開始學習第六品——觀相屬。當然,第六品要徹底瞭解,也有很多的資料可以參考。法稱論師的因明七論當中,有一部《觀相屬論》;然後,法稱論師還作有《觀相屬論自釋》。以前印度的有些論師,如仙嘎繞阿達,他也造了一部《成立相屬論》;還有,因明大師律天論師對《觀相屬論》也著有解釋。如果借助這些相關的因明資料,進行詳細地分析,這一品也有非常廣的內容。但這次,因時間關係,我們從字面上簡單解釋這一品的內容,就可以了。

這一品當中,主要分析關係。以佛教的術語來講,關係叫相屬。當然,在事物的本體上,在外境當中,相屬根本不存在。在人們的分別念當中,關係是存在的。關係或者相屬的分類全部歸納起來,就是彼生相屬和同性相屬。這兩種相屬包括所有的相屬。

世間當中,人們會經常認為:啊!關係肯定是存在的。我們都口口聲聲說,我跟這個人的關係很不錯,我跟那個人沒有矛盾。心裏面總覺得,好像關係是事物與事物之間有牽連,用一個繩索連著那樣。實際上,相屬或者關係,就是分別念安立的。我們下面也要分析,真正的物質本體上,不存在所謂的關係。但是,因為眾生無始以來都在輪回當中流轉,每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整個生活過程當中,經常有這樣的分別念在串習;所以,這種錯誤的執著異常深重。大家也可能會明白,自己是如何以分別念對事物進行執著與假立的。

戊二(別說)分二:一、觀察相屬;二、觀察相違。

己一(觀察相屬)分三:一、破境之相屬;二、建立心前相屬;三、宣說建立相屬之量。

庚一(破境之相屬)分二:一、總破;二、別破。

辛一、總破:

二法不容有一體,一體相屬亦不容,

各自本體而存在,諸有實法無相屬。

學習這一品的時候,我們務必要瞭解,相屬應該以關係來理解。當然,世間的語言跟佛教術語,有時候還是有一定差別。前面說:關係在物質的本體上不存在,可能很多人不太理解,也不一定認可。但是,真正以理分析,世間萬物根本不存在所謂的關係。怎麼不存在呢?我們也知道,世間的所知萬法,可以包括在有實法和無實法當中。首先,所有的無實法沒辦法與任何法有關係,比如:石女的兒子跟兔角之間,就沒有什麼關係,我們平時也沒有這方面的執著;然後,石女的兒子跟柱子、瓶子等法之間的關係,這樣的說法也沒有,想法也沒有。那這樣,無實法就暫且不談。

而我們經常執著的就是有實法。那我們對有實法進行觀察,看相屬到底存不存在?有實法可以包括在兩種當中,要麼是一體的法,要麼是他體的法,除了一異二法以外,就沒有有實法的存在。首先,他體的法不可能有一體的情況。比如柱子和瓶子,它們各自安住在自己的位置上,那它們之間有沒有關係呢?不可能有的。這一點可能我們也理解。但是,我們可能認為:柱子上面的八種微塵(地、水、火、風、色香、味、觸),存在一體的情況。實際上,每一個微塵,互相之間都沒有什麼關係。所以,世間的任何他體法,不可能有一體的機會,不可能有關係。作為異體,相屬不可能;因為,世間上分開的這些法,不可能有一體。

如果是一體的法,那在它的本質上就不可能有相屬。為什麼不能有相屬呢?因為自相的一體,實際上是一個本質,一個本質就不可能互相有關係。相屬最少要兩個法以上。相屬是有關係的意思,沒有兩個法,那一個人自己對自己的關係怎麼樣,這種說法是沒有的。世間上的相同、相似,或者關係、矛盾,起碼兩個法以上才可以成立。這樣一來,一個法相屬就不可能容有。

為什麼這些法不可能容有相屬呢?因為每一個法,它自己安住在自己的本質上。所以,所有的有實法,從它的本質上來看,的的確確沒有任何相屬。這一點,一定要理解。

剛開始學習這一點的時候,可能有些人覺得:哎!原來法與法之間也有關係,事物與事物之間也有關係;那你說關係沒有,可能在理論上說不過去吧!可能會有這種想法。但實際上,這是因沒有很好分析外境本質上的特徵和分別念的執著而造成的,沒有將這兩個分開。如果完全分開,從我們內心的分別念來講,關係是可以成立的:彼生相屬也可以,同性相屬也可以。比如瓶子的無常和所作,雖然本質上沒有分開;但從分別念的角度來講,它們兩個是同體相屬。本質上雖然沒有兩種法,但在分別念面前,這兩個法是同體相屬,是一體的關係,可以這樣講。

在藏文文法裏面,也講了很多相屬。什麼樣的相屬呢?比如能依所依的相屬,就像水裏面的魚,或者樹上的鳥。又比如我和我所的相屬,就像我的帽子、我的房子、我的犛牛等等。然後有支與支分之間的關係,如樹的樹枝或者身體上手的五指。還有同體的相屬,比如火與火的熱性,或者心與心的本性等等。還有能生所生的關係,母親與兒子,種子與苗芽等等。世間當中,有很多很多的關係。下面,本品當中還有外道承認的很多相屬。

在暫時名言當中,人與法之間,法與法之間的相屬,應該是可以成立的。但這些都是我們的分別念來進行假立的。分別念假立的相屬,與外境物質上的相屬,我們一定要判斷,應分析清楚。外面的物質上,這個法是依靠它,或者這兩個法本體是一體,這種關係應該是有的,就是本體是一體的。但是,所謂的相屬或者關係,就是我們分別念來建立的。這一點,我們以前學習《中觀莊嚴論釋》的時候,也給大家簡單講過一點,大家可能比較清楚。總而言之,我們一定要瞭解:在事物的自相上面,相屬是不存在的。

我們前面所講的自相遣餘,有些論師認為:事物的本質上有自相遣餘的能力,比如柱子,它已經遣除了柱子以外的法,所以這叫做自相的遣餘。當然這一點,我們以前也講過,這就是分別念假立的。如果真正的自相遣餘,在事物的本質上存在;那任何人看了這個柱子以後,他就應該知道:哦!這個是柱子,它遣除了所有柱子以外的東西。但實際上,有些人是不一定的,沒有分別念進行假立,他根本不能引起這種定解。這說明:在事物的本質上,自己的本體是存在的;但是,自己的本體不叫遣餘。同樣的道理,我們事物的本體上,它的同體法是存在的,也就是說,一個性質的法是存在的;但是,兩個法結合在一起,全部是分別念在作怪,是分別念在中間假立。這個問題大家一定要明白。

個別愚者謂無實,亦有同品之相屬。

章那巴等因明前派的有些論師認為:不但有實法與有實法之間有相屬(關係);而且,無實法與無實法也應該有相屬。他們認為:同品方面的相屬,無實法應該是存在的。

什麼是同品方面的相屬呢?我們用常用的離一多因的推理來說明:一切萬法在勝義當中不存在,因為遠離一體多體之故。以這種推理來論證一切萬法不存在的過程當中,我們應該知道:萬法不存在與離一多因之間,應該有同品和違品方面的關係。那同品方面的關係是什麼呢?一切萬法如果不存在,就遠離一體多體。然後異品方面的關係,如果不是遠離一體多體,那就一定是存在的,一定是實有的。

因明前派的論師們認為:由遠離一體多體可以推出萬法不存在,因為不存在和遠離一體多體,兩個都是無實法,所以無實法應該有相屬,應該有關係。如果沒有關係,那由遠離一體多體的因,不可能推出一切萬法不存在的結果,不可能得出這種結論。所以他們認為:一切萬法不僅在事物與事物之間有一定的相屬,而且在無實法與無實法之間,也一定要有相屬。如果沒有,那三相推理就不合理了。剛才的三相論式(包括否定方面的三相推理),萬法的本體不存在也是一種無實法,離一多因的因也是無實法,這兩個無實法之間沒有一個連結的話,那由這種推理不可能建立立宗的。他們以這種方式來遮破因明派的觀點。

下面,薩迦班智達進行回答:

無有本體無實法,若有相屬成有實,

遮破他們的時候,是這樣說的:你們的這種說法絕對不合理。為什麼不合理呢?無實法其實沒有本體,沒有本體的無實法,不可能與任何法有關係。石女的兒子與兔角之間,不可能有任何關係。無實法與無實法之間沒有任何關係的緣故,它們之間不可能有相屬。所以,不管是彼生相屬,還是同性相屬,在無實法與無實法之間,都不可能存在,沒有這樣的關係。如果有相屬,那就成了有實法了。

如果真是你們剛才所說的那樣,無實法與無實法之間有關係;那相屬(關係),一定會包括在同性相屬和彼生相屬當中。這一點,因明創始人兩大理自在——陳那論師和法稱論師,在有關的因明論典當中說得非常清楚:所有的相屬都包括在同性相屬和彼生相屬當中。那我們可以這樣發問:你們無實法與無實法之間的相屬,是同體相屬還是彼生相屬?如果是同體相屬,你剛才說:一切萬法不存在,因為遠離一體多體,那請問:同體的本體在哪里?因為無實法的本體不存在,同體的性質也不可能成立。石女的兒子本來都不存在,那它跟什麼樣的本體相同呢?如果是彼生相屬,無實法的本體都不成立,那它當中怎樣產生呢?不可能的,石女的兒子不可能產生任何法。

當然,在分別念當中可以這樣說。在法稱論師的《定量論》當中,是這樣講的:相屬由心安立的,以後遮破無實法。意思就是說,相屬實際上是由我們的心安立的。那無實法方面為什麼沒有相屬呢?應該有相屬的。在我們的分別當中,為什麼遮止這樣的理論呢?不用遮止,但這一點是從我們分別念的角度來講的。從分別念的角度來講,那可以說:石女的兒子跟兔角之間有關係,或者石女的兒子、兔角、空性,這三種法有同體的關係。

但因明前派並不是說:在我們分別念前需要建立一種相屬。他們認為:在事物的本質上,有無實法與無實法之間的關係。但這種關係怎麼能成立呢?無實法的自相本來不存在,那在它的本質上,怎麼會存在一個所謂的相屬呢?這一點是絕對不可能成立的。

這裏的遮破方式非常好。因為無實法,它自己沒有本體,沒有本體怎麼會有相屬?如果有相屬,那絕對不會超過彼生相屬和同性相屬。彼生相屬是不可能的,因為它的本體不成立。如果彼生相屬成立,那它當中怎樣產生呢?不可能的。石女的兒子不可能產生任何法的,這是從無實法性質的角度來講的。然後同性相屬,無實法自己的本體都不存在,那它與什麼樣的本體相屬呢?也沒有辦法成立的。如果成立,那什麼法都會成立。有這兩種過失。這是一種破除道理。

還有一種道理,下面再進行分析:

何法不舍其他法,即諸相屬總法相,

有實互不混淆故,無實無體故皆無。

總的來講,相屬的法相是“何法不舍其他法”。任何一個法,它不捨棄其他法,我們世間的人們都通稱為,它們之間有相屬,也就是說它們之間有關係。這一點,我們世間人也是這樣講。比如妻子與丈夫,妻子不捨棄丈夫,丈夫不捨棄妻子,那他們之間有夫妻之間的關係。然後兒子不捨棄母親,母親不捨棄兒子,他們之間有母子之間的關係。然後火不捨棄熱,熱不捨棄火,那它們之間也有關係。不管是同性相屬,還是彼生相屬,實際上,相屬的總的概念、總的定義就是:一個法不捨棄另一個法。世間相屬的定義,應該是這樣來安立的。

但是,你們的有實法與無實法怎樣不捨棄呢?你們的道理是根本不能成立的。怎麼不成立呢?“有實互不混淆故”。從事物的本質上講,有實法是互不混淆的,那它就不可能有互相不捨棄的關係。比如瓶子、柱子,或者是瓶子當中的任何一個微塵,任何一個具有自相的法,因為它各自住在自己的本質上,互相舍不捨棄的關係是沒有的。所以,任何一個有實法,它沒有舍不捨棄的關係。如果是無實法,“無實無體”,無實法的本體本來不存在,那它有沒有互相舍不捨棄的關係呢?當然是沒有的。所以,你們剛才說的:有實法與有實法有相屬,無實法與無實法有相屬,這種說法完全是錯誤的。因為我們剛剛已經觀察過:有實法不可能與任何有實法有關係,沒有舍不捨棄的概念。無實法,它自己的本體本來都不存在,它對其他法舍不捨棄的概念,也是沒有的。這樣一來,除了無實法和有實法以外,另一種“何法不捨棄何法”的道理,不可能容有。所以說,我們世間當中的任何一個法,真正的關係是不存在的。

有些人認為:關係還是有吧!比如夫妻之間的關係,人們經常會說:哦!這個人已經捨棄她了,這個人沒有捨棄她。沒有捨棄之前,他們之間的關係還很不錯;這個人捨棄她了以後,他們的關係就像仇人一樣。所以,在世間當中,相屬應該存在吧!但是,這全部是在我們心裏面安立的。除了心裏面安立以外,任何一個法都住在自己的本質上,不管它跟其他法接近也好,不接近也好,它不可能與任何一個法混為一體。比如兩個人關係很好,這個時候,連每一個微塵也不可能融入對方;如果關係破裂,任何一個人也不可能完全遠離它自己的性質。因此,人與人之間的和合是存在的,但是,所謂的關係是我們的分別念來安立的。

對於這一點,我們剛開始學習本品的時候,可能很難產生定解。因為我們無始以來都有這種串習,尤其我們現在的人生道路當中,還認為關係是存在的!就一直認為:我跟這個道友關係很不錯,我跟那個法師之間的關係一般,等等。這樣的想法有很多。所以,我們始終就會認為:在事物的本質上,關係的實體法是存在的。但這種說法只不過是我們分別念的一種錯亂執著相而已。實際上,真正去觀察,事物與事物之間的關係是不存在。這一點,是我們這一品當中,最關鍵的一個要點。我們學習每一品的時候,如果懂到了它的要點,那其他的道理就很容易,對懂得其他道理會起一種輔助作用。如果沒有搞懂最關鍵的問題,可能就會有一種稀裏糊塗的感覺,不一定完全明白究竟甚深的要義。所以,無實法不可能有相屬的關係,有實法也不可能有相屬,除了有實法和無實法以外,哪里還有所謂的相屬呢?

因此,如果你們因明前派認為,在分別念當中,無實法和有實法都有相屬,那可以這樣安立。可以這樣講吧:石女的兒子實際上是不存在的東西,柱子的本質實際上也不存在。它們有一個共同的性質,這叫做同性相屬。在我的分別念當中,本來是兩種法,這兩種法立為一體。我們講遣餘的時候,在分別念面前:多的東西可以合為一體,一體可以分成很多的東西,遣餘的作用就是這樣。那這樣,在我們分別念當中,無實法也有相屬。我剛才講的:柱子的本體,石女的兒子,以及萬法本體空性,這三個法在我的分別念當中融為一體的時候,全部無有自性。所以,在分別念當中,無實法跟有實法也可以有一種關係。但實際上,在事物的本質上,無實法和有實法之間也沒有關係,無實法與無實法之間也沒有任何關係,有實法與有實法之間也沒有關係,這一點一定要搞明白。

辛二(別破)分三:一、破同性相屬於外境上成立;二、破彼生相屬於外境上成立;三、破其餘相屬。

壬一:破同性相屬於外境上成立:

學習因明的時候,首先應明白:因明的觀點應該站在什麼樣的宗派來進行理解。這個懂得以後,我們《量理寶藏論》的每一品,它範圍是什麼樣?然後每一品當中,大概分了什麼樣的科判?現在我們正在學習哪一個科判?這些關鍵的問題如果沒有搞懂,那很多問題,恐怕不太容易明白!

前面總破當中,已經分析了:同性相屬也好,彼生相屬也好,在事物的本質上,它們是不存在的。現在分開來破,首先同性相屬不存在。說同性相屬不存在,恐怕有些人會嚇一跳!同性相屬怎麼會不存在呢?火與火的熱性本來是同性相屬的,那這兩者不存在相屬,可能很矛盾;然後,柱子、柱子的無常、柱子的所作,這三個法也是同性相屬。如果這些都不存在同性相屬,那可能不行啊!有很多方面的懷疑。

下面,我們遮破同性相屬,頌詞是這樣講的:

一體無有二種法,無有二法無相屬,

是故所作與無常,外境之上無相屬。

“一體無有二種法”,一個本體的法不可能有兩種法。我們先詳詳細細地觀察:比如柱子、瓶子,或者世間當中的任何一個外境法,它是不是一個法?如果是一個法,那它上面就不可能有兩種法。大家知道,柱子是由色、香、味、觸地、水、火、風八種微塵組成的,而其中的火微塵實際上是一個法,一個法的話,那它的本質就不可能有水大的部分,也不可能有風大的部分,因為它的本質是一個。按照因明的觀點,在任何一個理論當中,一個事物的本體不可能混雜任何一個其他的法。所以,一個本體不可能有兩種法。如果沒有兩種法,那相屬就根本不可能存在,“無有二法無相屬”。我們剛才也講了,相屬必需建立在兩個法的基礎上。如果是一個法,那就出現自己與自己相屬的笑話了。相屬是關係的意思,一個人自己與自己關係很好,自己與自己關係很糟糕,這種說法在世間的名言當中也是沒有的。

這樣一來,就可以推出:我們口口聲聲說的同性相屬——柱子的無常與柱子的所作,它們在外境上是不可能存在相屬的。如果所作和無常在外境上有相屬,那所作也住在它的本體當中,無常也住在它的本體當中,二法都住在各自的本體上,這樣一來,它們之間的同性相屬就不存在了。當然,我們心裏面可以這樣想。總而言之,柱子、柱子的無常、柱子的所作,這幾個在事物的本體上,不存在相屬的性質。

我們在座的有些道友,也可能產生懷疑:相屬不存在,恐怕很矛盾。因為我們經常說的:柱子無常,它是所作之故,這是通過所作的因來建立無常的。如果所作和無常沒有相屬的關係,那依靠推理來建立無常的立宗,就完全不能成立。所以,這是非常大的矛盾。可能有些人是這樣想的。如果心裏產生這樣的懷疑,認為我們剛才說的不對,那這些道友就屬於因明前派。你們因明前派把外境跟心識沒有完全分開,有時候把心識上的東西推到外境上,有時候外境上的東西用在遣餘上,這兩者之間的關係始終模糊不清、分不清楚。這也是薩迦班智達,為什麼要通過各種推理來駁斥的原因。

下面,因明前派的論師這樣認為:

若謂所作及無常,反體于聲不成立,

則成三相不容故,境有同性之相屬。

因明前派是這樣認為的:假設是你們前面所講的那樣,無常和所作在外境當中沒有同體相屬,那這兩個反體在聲上面就不成立,由此三相推理也不存在。本來,我們是用所作的反體來證明聲音是無常的,推理是:聲音是無常,因為它是所作故。可見,它是很好的一種推理,通過所作可以建立聲音無常。但是,你們因明派現在說,相屬在事物的本質上根本不存在。如果同體相屬在事物的本質上根本不存在,那聲音所作的反體跟無常的反體,就在事物的本質上不存在。這樣一來,三相推理就根本不存在了。但這一點,我們是不能承認的。包括法稱論師和陳那論師,他們在有關論典當中,也經常應用這樣的推理:柱子無常,所作之故;聲音無常,所作之故;萬法無常,所作之故等等。這說明,同體相屬應該在事物的本質上存在。如果不存在,那法稱論師和其他因明論師所建立的所有三相推理,都被你們全部推翻了,尤其是自性因的推理全部都被推翻了。這一點,你宗肯定不敢承認。因此,一定要承認同性相屬在事物的本質上存在。

下面,我們因明派剖析他們的觀點:

一實體境雖相同,諸反體於境若有,

反體無關則非因,相屬成果或異名。

“一實體境雖相同”。你們因明前派也認為:無常和所作在聲音或者柱子的本體上,是一個實體。這一點,你們因明前派也認為是合理的。我們因明派也承認這一點,包括以法稱論師的究竟密意來進行對照,這個觀點確實是合情合理的。瓶子的本體、所作的本體、無常的本體,這幾個是一個本體,這一點我們也完全承認,沒有什麼不相同,觀點一致。

雖然這是相同的,但“諸反體於境若有”與我們不同。各自不同的反體,剛才柱子的反體、無常的反體、所作的反體,這三個反體不但在外境當中存在,而且他們之間有一個不可分割的同性關係——同性相屬,這一點我們是不承認的,但你們承認。你們因明前派認為:事物的反體就像蘑菇的菌褶一樣,所有反體以互相不混雜的方式,在事物的本質上存在。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大家都知道,我們自宗的反體都是分別念假立的,而事物的本體上只是一個本體而已。

如果反體在外境當中真實存在,那有很大的過失。有什麼樣的過失呢?我們可以這樣問:反體與反體之間有沒有關係?也就是說,無常的反體跟所作的反體,如果真的在事物的本體上有兩個法,那它們之間有沒有相屬,有沒有關係?如果你說沒有關係,那依靠所作的推理來了知無常,這樣的機會就不可能容有。因為它們兩個之間一點關係都沒有,就像沒有一點關係的東山和西山一樣,比如我說:在這裏一定存在東山,因為西山存在之故,這種推理毫不相干,不可能成立。或者說古代盔甲上面的甲片,甲片與甲片之間完全是脫開的,互相不可能有混雜的現象,那這樣,它們之間不可能有互相推導的關係。這樣一來,如果反體與反體之間沒有任何關係,則成了非因,那就並不是以所作的因或者推理,來了知柱子是無常的,這種機會不應該容有。這是一個推理。

第二個推理:如果你說反體與反體之間有關係,那應該是兩種關係之一,要麼是同性相屬,要麼是彼生相屬。除了這兩個以外,在因明的任何一個論典當中,不可能有第三種相屬,我們下面也會講到。如果是同性相屬,也就是說,這兩個反體的關係在事物的本質上存在,並不是心假立的,並且他們是同性相屬,那這種觀點肯定不合理。為什麼不合理呢?柱子、無常和所作,這三個實際上是一個本體。如果是一個本體,你不加任何分別念的成分,實際上無常也是柱子,所作也是柱子,柱子也是柱子。那這樣,它們幾個就成了不同的名稱而已,推理就完全成了這樣:柱子是柱子,因為是柱子之故。因為,在事物的本質上如果是一體,那完全就成了異名。就像詞藻學裏面,月亮叫做涼光或者水晶球,一個事物有三種不同的異名,就變成了這樣。從遣餘的角度來講,這樣的推導也是可以的。但從事物的本質上,比如瓶子是瓶子,因為是瓶子之故,那有沒有必要呢?一點必要都沒有。如果你認為它們的反體實際上存在,反體與反體之間是同體相屬,那就是一個物體。除了一個物體以外,根本不可能存在,有這個過失。

如果你認為:反體與反體之間有是有相屬,但這種相屬是彼生相屬。那也不合理。柱子是無常,所作之故。柱子、無常和所作,這些都是一個法當中產生另一個法。那這樣,是柱子裏面產生無常,還是無常裏面產生所作,是怎樣互為因果的呢?如果你真的成立這一點,那其中的一者,就變成了另一者的果了,但這一點,你們對方也不會承許。

這樣一來,如果在事物的本質上相屬存在,那理論上完全是過不去的。

對方可能會這樣說:那你們自己會不會有這種過失呢?你們不是也承認它們是同性相屬嗎?我們根本沒有這種過失。為什麼沒有呢?因為事物的本質上,我們不承認所作、無常和柱子,互相有一種關係。只不過我們承許,在事物的本質上,所作、無常和瓶子三法,是一個本體。但在我們分別念當中,可以把它們分出來:遣除非所作的反體安立為所作,遣除常有的反體安立為無常,遣除非瓶的反體安立瓶子。那這樣,如果有些人知道所作,但不知道無常,在這種人面前,這種推理就可以建立,以所作的理由來建立瓶子為無常。所以,我們從分別念的角度來安立,這個三相推理就非常合理。雖然所諍事、立宗和因三者,沒有實質上的他體法。但在我們眾生的分別念當中,本來是一體的東西,但他不能了悟為一體;或本是多體的東西,但他沒有了悟為多體。在這種人面前,這種三相推理是非常有必要的。

因此,法稱論師的究竟密意,並不是承認事物的本質上存在著相屬。在事物的本質上,同體是存在的,但是相屬在本質上不存在。相屬和相違,全部是我們的分別念來進行假立的,這一點非常非常關鍵。比如:果沒有因不能產生,但因和果之間的關係,全部是分別念來安立的,在事物的本質上是不存在的。火不離開熱性的一體的本體,在事物的本質上是存在的;但是,火與火的熱性結合起來的相屬或者關係,這就是我們分別念來安立的。

通過我們今天的學習,大家如果瞭解這個道理,就會了知:世間上的任何一個關係,就是我們分別念來安立的,真正的相屬在事物的本質上是不存在的。這個問題很關鍵。如果你懂得,那相屬品當中的道理就很容易;如果你沒有懂得,還覺得:哦!這個相屬不僅是分別念安立的,它在事物的本質上還存在。為什麼呢?因為,我心裏面想的:火的本性與火的熱性是一體的觀點,實際上符合事物的實際本體,如果與實際情況相符,那就說明:不但我心裏面這兩個連在一起,而且本體上也是連在一起的。所以,分別念中的相屬,在事物的本質上也是存在的。如果我們也這樣認為,那就說明,對相屬是以分別念安立的道理並沒有搞懂。雖然這種執著非常相合事物的實際本體,但這不叫相屬,相屬唯是分別念安立。

就像前面講遣餘的時候,有些人一直這樣認為:實際上,柱子已經遣除了非柱,那這樣,遣餘應該在事物的本質上成立。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真正的遣餘在實際本體上是不存在的。如果事物的本質上存在遣餘,那任何一個人看見柱子以後,就會知道:這叫柱子,它遣除了柱子以外的瓶子等。但實際上,沒有學習過這種概念,沒有學過這種術語的人,根本不會懂得。這說明,任何一個法的本體上並沒有遣餘。也說明,在事物本體上,相違和相屬都沒有。所以,世間當中的所有破立、肯定與否定等,全部都是我們的分別念來安立的。如果你懂得這一點,那因明當中最基本的秘密與竅訣,你就已經瞭解了。如果這一點你沒有懂得,那相屬的絕密你就沒有瞭解。

實際上,因明是一種分別念的學問,它有一套非常嚴密的邏輯。如果你沒有詳細觀察,那不可能了達它最甚深的意義。只是走馬觀花或者囫圇吞棗般的看書,這樣隨隨便便過一遍,是不可能通達因明的。但有些人認為:啊!因明是非常難懂啊!其實,這並不是這樣。與《現觀莊嚴論》或者其他中觀論典比較起來,尤其是密乘等淨無二的見解,因明畢竟是分別念的對境,因此也沒有什麼搞不懂的。與世間上的學問比較起來,我想:物理、化學、哲學等知識,其實只能研究一種表面的現象,事物的真正本質並沒有徹底瞭解。與世間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不同,因明有一套非常深奧的瞭解名言的秘訣,它們是沒有的。所以,我們必須要懂得因明。但這種秘密跟勝義諦的秘密比較起來,並不是特別難懂。

因此,如果我們把因明學得特別好,那對佛法自然而然會生起信心。為什麼呢?我們會想到:佛陀宣說的因明正理,在名言當中,按我的分別念進行抉擇的時候,講得非常有理有據;這就說明,更為超勝的勝義境界——佛和菩薩的智慧,更是不可思議。雖然我現在,還沒有通達一切諸法空性的證悟,但是我知道:通過名言的任何一個觀察,我根本找不到任何一個錯誤;那說明,勝義不可思議的境界,會更讓人敬仰。從而對佛法產生真正的信心。所以,我這樣想:一般因明邏輯學得非常好的人,他對佛法的正理根本找不出錯誤。世間上的很多智者,剛開始他們並不特別承認佛教,但通過後來的潛心研究,對佛教的真理根本找不到任何錯誤;從此以後,不但以前的邪見全部遣除,而且完全對佛法產生信心。

我是這樣想的:我們在座的個別人,或者在大城市裏面成長的有些人,雜亂分別念非常多,可是這些分別念當中,真正比較尖銳的一個分別念,誰也找不到。有人每天都有千思萬想,有各種各樣的分別念:這個也不對,那個也不對。但真正靠得住的一個分別念,或者真正有理有據的,能遮破佛理的,這樣的分別念誰也找不出來。只不過是:我想是這樣的,我覺得不合理,這是不對的吧!有個別人,他的每一個分別念,或者每提出的一個疑問,都特別笨,根本沒有什麼尖銳的東西;但是,他的胡思亂想卻特別多。如果你學好了因明,那所有亂七八糟的分別念,會通通削掉,最後產生一種非常清淨、純潔的智慧。雖然因明是名言中的一種分別念,但是,我們學習卻非常有必要。

有很多人,以前接觸的學問比較多,相續當中的傲慢心比較濃,始終認為:我是博士生,我是大學本科畢業的。其實,這只是迷迷糊糊學了一些世間理論而已,是在這個當中熬過來的,有些知識還是垃圾,根本用不上。在真正的正理面前,任何一種世間的智慧都靠不住,以正理進行觀察的時候,自己也覺得自己很渺小。我通過各方面的瞭解,學習因明以後,有些人的傲慢心,還是有不同程度的改變,是有所突破的,這是很高興的事情。

希望大家:學習佛法一定要成功。如果沒有成功,那修行的時候,就會有很多阻礙和違緣。所以,在相屬的問題上,大家應該詳細觀察。

好!今天學習到這裏。

回向偈:

所南德義檀嘉熱巴涅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內尼波劄南潘協將摧伏一切過患敵

傑嘎納齊瓦隆徹巴耶生老病死猶波濤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願度有海諸有情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