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26 17:03:28
學習次第 : 進階

量理寶藏論 第八品 觀法相  第五十二課

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

頂禮文殊智慧勇士!

頂禮傳承大恩上師!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為度化一切眾生,請大家發無上殊勝的菩提心!

下面我們繼續學習《量理寶藏論》第八品裏面的正量。前面已經講了量的定義、定數以及詞義等,今天講第二個問題,也就是破事相兩方面的顛倒分別念。

戊二(破於事相顛倒分別)分二:一、破於現量事相顛倒分別;二、破於比量事相顛倒分別。

己一(破於現量事相顛倒分別)分三:一、破本非現量妄執是現量;二、破本是現量妄執非現量;三、破妄執是非相同。

庚一、破本非現量妄執是現量

有許境時及行相,錯亂之分為現量。

因明前派的慧源論師等認為,環境、時間、行相三個方面應該有一些現量。本來不是現量,但他們認為是現量。他們怎麼認為是現量的呢?

比如,她從門口或門縫看見了寶珠的光,寶珠的光在門口出現,她從很遠的地方看見,還認為已經看見了寶珠。慧源論師他們認為,雖然它的環境有錯亂,本來寶珠放在室內,沒有放在門口,她卻把它看做是在門口,這在環境上應該是錯的;但是她所看見的寶珠的光,實際上就是寶珠真正的光,從這一點來講並沒有錯,所以這也屬於現量中,對方是這樣認為的。

又比如,山頂上看見人的時候,好像這個人不是在這個山頂上而是在那個山頂上或者是站在虛空中,有這樣的錯亂現象。看見他站在那個山頂上或虛空中,這一點是錯的;但是畢竟看見了這個人,說明這裏也有現量的部分,對方是這樣認為的。這是環境方面,本來不是現量而認為是現量。

然後是時間上的錯亂。比如晚上半夜三更的時候,自己睡著了以後做夢:中午的時候,自己與孩子、孫子等感情比較深的人一起正在交談或交流。這個時候,自己正在做夢,當時有一種執著他們的夢境心態。他們認為:這是時間上面的錯亂。但當時執著子孫的心識是正確的,因為實際上也有這樣的子孫,所以你去執著他是正確的。但是,將晚上看作白天,那是錯誤的。所以這也有現量的部分,也有非現量的部分。他們是這樣認為的,這是時間上面的錯亂。

第三個是行相方面的錯亂。比如,我們將本來是白色的海螺看做是黃色的海螺;或者我們坐車的時候,看見旁邊的樹木和房屋等在運動,有這樣的感覺。對方認為:你們看見的黃色部分以及樹木、房屋等運動的部分是不正確的,是非現量。但是你們畢竟看見了海螺的形狀,也看見了房屋和樹木等,從這一點來講是正確的,也是現量。

但是對方的三種說法是不合理的,我們下面進行分析,頌詞是這麼說的:

無自相故非現量,由因決定可比量。

你們剛才說,環境、時間以及行相三方面的錯亂有現量的部分,這是不正確的。其實它們並沒有現量,這不能稱之為現量。

第一個,雖然她看見了寶珠的光,但實際上寶珠的光並不能代表寶珠,因為她並沒有現量見到寶珠自己擁有的自相。沒有見到它的自相的話,那怎麼會成為現量呢?不能成為現量,因為它的自相沒有指點出來。所以第一個不能是現量。

第二個,實際上做夢的時候也不是現量見到的。怎麼不是現量見到的呢?你白天的時候執著子孫,在阿賴耶上面有這樣的習氣,晚上做夢的時候,就開始出現這樣的迷亂意識,實際上這是時間方面的錯亂,這方面根本沒有任何兒孫的自相。你做夢的時候,不管做什麼樣的夢,實際上白天子孫自相的形相絕對不可能有。所以說,第二個時間上面的錯亂絕對不會有現量的部分。

第三個,黃色的海螺和樹木的動搖等,實際上這些並不是自相。為什麼呢?因為你所看見的,實際上是你的根識錯亂為因而造成的。對境上樹木和房屋等的運動或動搖有沒有呢?決定是沒有的。如果沒有,就說明沒有見到它的自相。因為根本沒有往後跑的樹木自相,所以說當時並沒有自相。黃色的海螺,我們下面也要進行分析,正常的眼根識根本見不到黃色海螺的形狀,從這個角度來講,黃色海螺的形狀實際上是一種非理。因此,這種現量也不合理。

但是,在這裏還有這樣一個問題,不管是環境、時間以及行相錯亂三者中的哪一種,如果我們通過所有這些現象的理由並以三相齊全的推理來進行論證,那最後就能了知這個法,這樣的情況是有的。這個時候就產生了比量,所以稱為比量的時候是有的。

第一個,通過寶珠的光可以了知寶珠。因為以前就知道寶珠和光之間有能生所生的關係,所以我看了寶珠的光以後就會有這樣的推理:門口上反射出寶珠的光,那裏面肯定放著寶珠。如果我們進一步進行取捨,最後就能真正得到寶珠的自相。比如以前我們看過酥油燈,也看過一些路燈,所以只要看見它們的光,我們就會知道有它們的本體存在。這是一種比量,並不是真實的現量。

第二個,從時間上的錯亂也應該知道。通過白天或以前對相續的熏習,晚上在夢中也顯現執著子孫的話,那說明以前在他的心態中就有這樣的執著。因為,依靠這種執著就一定會在夢中出現以前的子孫等。這是一種推理,是一種依靠果因來進行推理的方法。因為,如果我天天夢見一個親人,那就說明我以前對這個親人有一定的感情。這是一種推理,那個時候根本不會有現量的部分。

然後是第三個,剛才說的黃色海螺和路邊樹木等的運動,這些也是通過眼識來看見的。眼識看見黃色海螺以後,就會知道這是黃色的。黃色實際上是眼翳這一錯亂因造成的。黃色的海螺也有它的形狀、輕重,通過眼見的色法,它的形狀和輕重就可以了知,這也是通過比量來了知的。或者我在路上看見動搖的樹木,以動搖的樹木來進行比量推斷:動搖的樹木實際上是不可能存在的,只不過我在車裏面而車又在運動,以此原因我的根識已經錯亂了,如果我去尋找,應該有安住的樹木。這也是通過比量來了知它真正的自相的,真正它的自相也是來自於一種比量。

因明前派中,有些認為這是現量,有些認為這是比量,有各種說法。但實際上,通過這樣的對境也能了知真正的自相。如果了知自相,那一定是通過比量來得到的。

有者聲稱取色識,彼於所觸是現量。

這是因明前派鄂譯師等論師的觀點。他們這樣認為:緣取白色海螺的眼識實際上對所觸的柔和與沉重等來說也是現量。比如說,我們看見了白色的海螺,白色的海螺實際上是我們的眼睛來見到的,但是通過見它的眼識也能現見身識所了知的對境。我們看見海螺以後,會知道這個海螺可能有一斤半,它很光滑,也很柔和,等等。這樣的現量自然而然會生起來。他們認為,白色海螺是眼識來看見的,但是所觸的輕重和所觸的柔和等也能同時照見,同時現量見到。但實際上,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

不明處之差別致,因法誤解為現量。

這是對方沒有分析《俱舍論》裏面所講的十二處的原因導致的。十二處分內外處,外處是色聲香味觸法,內處是眼耳鼻舌身意。實際上,內處和外處是各自對應的;比如說,內眼處看見的對境是色法,身處對應的法是觸。如果我們的眼根識或眼睛既能照見色法的顏色和形狀,又能照見它的輕重、柔和等,那有很大的過失。為什麼呢?這樣的話,不同處各自不同的作用就不需要了,有這個過失。因為你眼識既能照見色法,又能照見聲音、味道,還有所觸等等;那這樣,內六處分開的作用就完全已經消失了,但實際上它們各自的作用是分開存在的。如果眼根與眼識等一個有境能照見不同的對境,那麼其他的處就成了沒有意義。

實際上,通過眼識能照見所觸的說法,只不過是因明前派把現量和比量沒有分開而已,他們對運用在同一個時間中的因法推知理(因法推知的一種比量)沒有瞭解,把它誤認為是現量。什麼叫做因法推知呢?所謂因法推知,任何一個法在積聚因的時候,都聚合有不同的法,比如說顏色、形狀、味道,這幾個東西都是同時存在的;如果我們通過與它聚合的一個法推知其他同時的法存在,這就叫做因法推知理。這是五種果因之一,五種果推理之一。比如我們說,現在我口裏面含著糖,通過糖的味道可以推出它的顏色或形狀存在。

原來我們學《釋量論》的時候,有人認為這個推理不一定能推得出來,因為糖全部吃完了以後,嘴裏面還有甜的味道,所以它的味道不一定能推出它的形狀。但實際上並不是這樣的。雖然我們舌頭上原來的一塊糖果全部都已經消失完了,但是只要它的味道存在,這就說明它的微塵存在。雖然我們眼睛看不見,舌頭也不一定能接觸得到,但實際上只要甜味在舌頭上存在,就應該說它的微塵存在。

意思就是說,剛才他們的說法,其實是以八種微塵(極微)中的一個微塵來推出它(另一個微塵)。本來色法和觸法或味道和色法是不同處的對境,以一個處的對境來推出另一個對境,實際上這就是一種果推理,並不是現量見到的。但因明前派卻把它當作現量,但是這種現量實在是不合理的。或者我們用其他的法來進行推理,比如說,通過煙能推知木柴存在的話,那麼木柴和煙在因位的時候,它們就有聚合的力量,所以通過這個法(煙)就可以推斷另一個法(木柴),應該這樣來瞭解。

剛才前面本來不是現量,但是因明前派認為它是現量,這種錯誤的觀點已經破完了。

庚二、破本是現量妄執非現量:

有謂分別境時相,錯亂之故非現量。

有些論師是這樣認為的:門外面的瓶子誤認為是房子裏面的瓶子,或者裏面的瓶子認為是外面的瓶子,這主要建立在分別念當中。這其中的眼識,是與對境分別錯亂相關的一種眼識。還有,從時間上面講。比如說,你今天下午看見這個眾生的時候認為,這是我昨天早上看見的或者是今天早上看見的,如分別念認為我今天下午看見的犛牛是昨天的犛牛等。這裏的眼識,是與時間分別錯亂相關的眼識。然後是與行相分別錯亂相關的眼識。本來是紅色的柱子,你認為是紅色的氆氌,或者本來是藍天,你心裏面(分別念)認為,這是一塊藍布,等等。

這三種眼識:一個是從對境方面分別念錯亂來講的,一個是從時間的角度分別念錯亂來講的,還有一個是從行相上分別念錯亂來講的。這三個都有分別念在中間作怪。大家知道,本來這個瓶子放在門口外面,但是你卻認為它在屋子裏面,這是對境方面的錯亂。本來,你昨天看見的人和今天看見的人肯定不是一個,但是你分別念認為:我昨天也看見,今天也看見,這是時間上的錯亂。你將紅色的柱子誤認為紅色的瓶子或者氆氌,你分別念認為是一個,這是行相上的錯亂。這些都是錯亂的緣故,所以這三種眼識不是現量。

他們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我們可以這樣遮破:分別念的的確確有錯亂,但是現量的根識不一定有錯亂,這個問題一定要搞清楚。如果是眼識,一個根識當中既是錯亂,又不是錯亂,這種矛盾的現象是不可能存在的;但一個心識當中,現量沒有錯亂,而分別念已經錯亂了,這種情況是可以有的。

分別錯亂然不障,根識猶如取藍量。

這裏是說,你們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也就是說,你們剛才認為的這三種眼識是現量上面的一種錯亂,這種說法不合理。非現量的說法不合理。

怎麼不合理呢?因為,雖然它們的分別念是錯亂的,但是它們的根識並沒有錯亂。剛才的三種情況,我們都清楚:本來是屋子裏面的瓶子卻認為是屋子外面的,但無論如何,當時看見的那一個瓶子,現量已經看見了。或者說,不管是裏面的瓶子或者是外面的瓶子,當時確實已經看見了,只是分別念認為在屋子裏面或者在屋子外面。而昨天早上的人和今天下午的人,現量看見的時候,早上看見和下午看見,都已經看見自相了。但是,分別念卻認為它們是一個人,或者說就是早上看見的那個人。而看見紅色柱子的時候,雖然將它認為是紅色的瓶子或者氆氌,分別念認為是一個,但當時畢竟有一個現量識。所以,在分別念上面的的確確有錯亂,有錯誤。本來是柱子,卻認為是紅色的氆氌;本來早上、下午的人是分開的,但認為是早上的人等等。很明顯,這些都不合理,分別念上面是錯亂的。但在根識面前,它們並沒有錯亂,因為都現量見到了自相。

那分別念的錯亂會不會障礙自己的根識呢?絕對不會障礙的。比如一個人看見紅色的布,雖然分別念認為它是常有的,但實際上,他的眼根識已經看見了它刹那刹那的無常。或者用藍色的布匹也可以,這種藍色的對境,雖然你眼晴已經看見它是刹那性的,但是在你的分別念當中,尤其是從來沒有學過無常觀的人,他們會認為:昨天的藍色對境,今天的藍色對境,這個藍色的對境永遠都是存在的。這樣的話,一個人的相續中,他的根識已經如理如實地照見了;可是,因為種種因緣,他的分別念不一定能了知。如果能了知,那麼世間上只要能看見對境的眾生全部都修行非常好了,無常觀就不用特意給別人宣講了,有這個過失。

所以說我們一定要瞭解,哪些是現量,哪些是比量。針對這種情況,應該說:在現量面前已經親自見過了,但是在比量面前或者說分別念面前,增益並沒有斬斷,是這個意思。

庚三、破妄執是非相同:

個別師言是非同。不同對境異體故。

因明前派的個別論師這樣認為:將柱子的紅色誤認為是氆氌的紅色時的根識,從總的紅色方面來講是量,你們是這樣承認的。既然這樣,那白色海螺錯認為黃色,雖然從顏色上面來講有錯誤的一部分,但是在形狀方面怎麼會沒有量呢?應該有一個量。因為是非完全是相同的緣故。意思就是說,如果將柱子的紅色誤認為是氆氌的紅色的根識,在紅色這一分上是正確是話,那麼將白色海螺錯亂為黃色,在形狀——螺旋形方面也應該是正量,這沒有任何差別,因為是非完全相同之故。他們這樣認為的。

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因為不同對境異體故。這完全是不相同的。比如說,我看見紅色的氆氌和紅色的柱子,當時雖然分別念當中有一個紅色的執著,但是這種執著的對境跟眼識照見的對境完全是不相同的。我看見紅色氆氌的時候,當時眼識已經照見了紅色氆氌的自相,後來看見紅色柱子的時候,雖然我分別念認為這兩者都是紅色,但實際上這兩者從自相上完全是不相同的。在無分別念和分別念的對境方面,我們前面也提過:分別念的對境完全是模糊的,是朦朦朧朧的,不能照見自相;自相呢,它只是無分別念的對境,自相怎麼樣存在無分別念就會怎麼樣照見。我們在第一品和第二品裏面也作了介紹。而將白色海螺錯亂為黃色,這完全是根識錯亂而引起的,並不屬於分別念錯亂而根識不錯亂。所以,它們的對境不同的緣故,剛才這種是非相同的過失絕對不會有。

我們也可以看出,意識錯亂而根識不錯亂的情況是存在的,前面也提到過。如果是一個根識,那錯亂和不錯亂的兩種情況有沒有呢?沒有。我們眼識看見紅色,而眼識既是錯亂又是非錯亂,這情況絕對找不到。你的眼識如果錯亂,就已經錯亂了,在這個上面不會有一個不錯亂的部分。如眼睛看見二月的時候,它有沒有不錯亂的部分呢?絕對沒有。

由於對根識上面的錯亂、不錯亂分不清楚,因明前派一直這樣認為:比如看見二月的時候,哦,兩種月亮方面是錯的,但是其中的一個月亮應該是正確的。前面我們講現而不定識的時候,好多道友在這個問題上面也分不清楚。今天,我想很多人應該搞明白了。

為什麼呢?因為你的根識要麼是錯亂的,要麼是正確的,除了這個以外並沒有其他情況。但是一個人的相續當中,根識沒有錯亂而分別念已經錯亂了,這種情況也是有的。剛才前面的比喻是非常恰當的,你看見藍色對境的時候,你的分別念根本不知道它的真相。我們前面不是也講了嗎,外道本師看見釋迦牟尼佛的時候,其實他的眼根識應該看見了釋迦牟尼佛相好莊嚴的身相,可是他的業力現前,因為業力在作怪,在分別念面前他認為佛陀不具莊嚴身相,並對他產生各種邪見分別念。雖然在根識面前已經出現了,但是因各種習氣的原因,分別念完全都變成另一種了。

所以,有些是根識也錯亂,分別念也錯亂;有些是根識沒有錯亂,分別念錯亂。當然還有其他不同的心識。我覺得這方面大家應該詳細分析。這是破於現量事相顛倒分別。通過破斥我們就會了知,是現量的就不能看做非現量,不是現量的也不能看做現量。在這個問題上,大家應該值得分析。

己二(破於比量事相顛倒分別)分二:一、破本是比量而妄執非比量;二、破本非比量而妄執是比量。

庚一、破本是比量而妄執非比量:

有謂依於珠寶光,推知寶珠非比量。

因明前派的有些論師認為,通過寶珠的光來推理寶珠是不合理的,這並不是一種比量。為什麼呢?因為,通過三種原因進行觀察,以寶珠的光來了知寶珠實際上是一件不能成立的事情。第一個,通過寶珠來推斷寶珠存在,這是不可能的。如果以寶珠來推斷寶珠存在,那能立和所立就變成無二無別了,這沒辦法推。比如我說,你是人,因為你是人的緣故,這是不合理的;同樣,通過寶珠來推斷寶珠也不可能。第二個,通過寶珠的光來了知寶珠,這也非常困難。為什麼呢?比如我在別人面前說:那裏應該有寶珠存在,因為我看見了寶珠的光的緣故。有人就會說,寶珠還沒有成立,怎麼會知道寶珠的光如何如何?所以,通過寶珠的光來了知寶珠也是不可能的,因為,這個寶珠你以前沒有發現的緣故,它是隱蔽分。既然是隱蔽分,那它發出來的光你怎麼會知道?所以,以寶珠的光來了知寶珠也是非常困難的。第三個,如果我們沒有用寶珠的光,而是以一般的燈光、太陽的光以及其他的光來了知寶珠,這是更困難的事情。如你說,前面有光,肯定存在寶珠。那不一定。有光的話,也許是太陽的光,也許是沒有頭髮的頭髮出來的光等等,有很多很多的原因,不一定是寶珠的光。所以因明前派認為,你們所說的通過寶珠的光來了知寶珠,這一點不能成立,依於珠寶光,推知寶珠非比量。這不是一種比量,他們是這樣認為的。

下面薩迦班智達遮破他們的觀點,是通過同等理推翻的。

若爾稻芽稻種等,果因多數成荒謬。

如果你們真的這樣承認,不僅是我們,恐怕你們自己建立宗派也非常困難。請問:你們通過稻芽來了知稻種,是通過什麼樣的方式來了知的?我們可以推出,你們同樣具有上邊的全部過失。以稻的種子來推出稻的種子存在的話,那能立所立就變成無二無別了,這是不可能的事情。通過稻的苗芽來推出它的話,種子還沒有成立之前,它的苗芽也不能成立。如果以其他青稞、麥子等的苗芽來推出稻的種子,那就成了不定因,也是不可能的事情。那這樣,你們自宗以稻芽、稻種為主的所有因和果的推理,是不是全部都變成了不合理的荒謬之說,會不會變成這樣的無稽之談呢?

又比如,通過煙來了知火也同樣有這個過失。如果用火來推知火,不可能的事情。如果用煙來推出火,火不知道之前,煙怎麼知道?以一般的灰色東西來推知火的存在,就成了不定因。那這樣,所有因和果的推斷會不會全部被推翻?

對方這樣回答,雖然當時沒有發現稻芽在稻種中產生,也就是說沒有發現稻的種子;但是,作為一個通達因明的人來講,因為在其他時候他已經發現了他們之間的關係,所以予以肯定並不相違。他在其他時候看見過稻的種子中產生稻芽,了知稻芽和稻種之間有一定的彼彼所生的關係,這一點以前就深信不疑;所以一旦他看見稻芽以後,因為以前知道它們之間的關係的緣故,現在就不用了知隱蔽的部分,通過它的因就可以推出來。比如說我以前聽到過這個人的聲音,他給我打電話,或者通過其他手段我聽到了他的聲音,我就知道哦!是這個人。我以前熟悉他的聲音,肯定是這個人。當時我並沒有看見這個人,但是通過他的聲音我就能了知是這個人。同樣的道理,稻芽和稻種之間,雖然當時並沒有看見稻種,但是在其他時候就了知稻芽稻種的關係的緣故,所以完全可以推知。

如果你們這樣說,那麼我們因明自宗也是同樣的道理,寶珠的光和寶珠也有這樣的關係。雖然在進行推理的時候,並沒有發現寶珠的存在;但是在其他時候就了知寶珠和光之間有一定的關係,所以在看見寶珠的光之後就會認為:這不是燈光,也不是其他的光,就是寶珠的光,這裏肯定有寶珠。它們之間的關係得以建立。我們前面講比量的時候,專門有一個回憶它們之間的關聯,這個時候你就能瞭解它們之間的關聯,也就不用其他的法來進行推斷。因此這種比量,用寶珠的光來推知寶珠存在,或者用日光來了知太陽存在,等等,諸如此類的推理完全是正確的推斷,應該成為比量,並不是你們所說的那樣非比量,並不是這樣。

庚二、破本非比量而妄執是比量:

謂因所立縱錯亂,外境及分乃正量。

他們認為,雖然在因和所立方面有一定的錯誤現象,但實際上外境山上的的確確有,它依靠煙建立的部分是量。外境及分乃正量這是正量的部分,是一種比量。一般來講,外道的一些論師是這樣認為的。

山上有火,有煙之故,如同灶中之火。我們通過這種方式來進行比量推斷,這是一個正確的比量。喇榮的山後面有火,因為我看見山上在冒煙之故。如果冒煙,肯定有火,這一點是成立的。就像我們鋼爐裏面燒的火一樣。通過這種方式來推理是正確的。

但是外道經常這樣:心裏面所想的和口頭上所說的完全都不相同。在外道的法語中,有這樣的名詞:有支的補特伽羅、有支的身體等等,他們認為有些東西有許許多多的支分,支分具足的總體就叫做有支。他們認為:有支的山上,有常有的火(恒常的火),因為有勝義的煙的緣故,就像大自在所作的灶。

亂說,不知道他們在說什麼啊!那天兩個人辯論,一個人實在辯不過另一個人,後來那個人生氣了,說:你亂說!不要跟我辯論,亂說!因為他一直辯不過另一個人。我們也跟外道說:亂說!”

他們這樣講的,從憑空想像的角度來講,因與所立是荒謬的。因是勝義諦的煙,所立是常有的火。常有的火絕對不可能存在。所謂勝義諦的煙,他們認為是最究竟的煙,或者是實相的煙。這兩個從實相的角度來講,應該是錯誤的。但是從外境的角度來講,山上畢竟有火,這個火也是依靠煙來推斷的,所以從外境上火存在的角度來講,這也是正確的。對方是這樣認為的。

我們對他們進行駁斥的時候,比較容易,說是:

如是之因無三相,證成無有因差別。

你們這種說法完全是不合理的。這不是什麼推理,完全是你們的胡言亂語。為什麼呢?是真實的推理的話,那必須要三相齊全。但是,你們的推理三相怎麼齊全呢?首先,有支的山不成立。如果有支的山不成立,常有的火怎麼會成立?火是刹那刹那無常的。勝義諦的煙也不能成立。所以,它們之間三相的關係不能成立。既然三相關係不能成立,那正確的推理就沒辦法安立。

再說,你們不能成立的原因還有:要證明所差別法火與煙,因的能差別法勝義與所立的能差別法常有也需要證實。所差別的法要成立,必須依靠能差別法的勝義和常有。但勝義和常有怎麼成立呢?這是不能成立的。所以,你們所說的推理就像:瓶子是存在的,因為石女兒子的瓶子存在或者兔角的瓶子存在。或者說,柱子存在,因為空性的柱子存在之故。這些話有沒有什麼關聯呢?沒有任何關聯。不如你們直接說,山上有沒有火,有沒有煙。你們應該像我們佛教徒所許那樣,沒有必要轉彎抹角。因此你們這種推理完全是不合理的。

第一個三相不齊全,第二個能差別和所差別的法無法建立。因此,對方所承認的這些觀點完全不合理。

下一個是在事相上能決定的量方面的問答。

戊三(宣說於事相上能決定法相之量)分二:一、提問;二、回答。

己一、提問:

謂彼等量決定者,由自他何所證知?

前面已經講過,量是無欺的,不欺惑叫做量的法相。那確定這些量是無欺這一點,到底是通過自身來肯定而了知的呢,還是通過其他的事物來了知的?比如說,我眼睛看見柱子是紅色的,按照因明的觀點來講,這是無欺的。但是眼識現見柱子紅色這一點,是眼識自己判斷它是無欺的呢,還是除了眼識以外另一個其他的識(如耳識、鼻識等)來決定的?

如果是第一個,量的無欺通過自身來決定,那麼世間的任何一個眾生再也不會迷亂了,再也不會迷惑量和非量的關係了。為什麼呢?因為,只要有眼識的眾生就能照見它的本體,因為這個無欺的東西是依靠自身的識來了知的緣故。

如果是第二個,不是自身來了知的,而是依靠其他的事物來了知,那就變成無窮了,有無窮的過失。為什麼呢?我通過眼識來了知柱子紅色,這是無欺的,但是我自己的眼識不能了知無欺,中間還需要其他的識。如果眼識自身不能了知無欺這一點,還需要通過意識等其他的識來了知,而其他的識自身也不能了知,也還需要通過其他的識來了知;這樣以後,就沒辦法得到邊際、盡頭,就有無窮無盡的過失。對方給我們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

己二(回答)分三:一、破他宗之回答;二、立自宗之回答;三、遣除於彼之諍。

庚一、破他宗之回答:

有者承許自決定,個別宣稱他決定。

此二棄理說理許。

有些論師認為,這是依靠自力來決定的,眼識了知對境,這是無欺的,這一點是通過自己的量來決定的。這是以前的印度論師革瑪日納等這樣認為的。還有一些論師說,量的無欺完全是依靠他力來決定的,他們一口咬定,是這樣認為的。

但是薩迦班智達說此二棄理說理許。完全依靠自力來決定和完全依靠他力來決定的兩種說法,完全捨棄了法稱論師判斷一切事物真相的事勢理,同時又捨棄了法稱論師和陳那論師的究竟觀點。說理許是指宣說正理的觀點,也就是法稱論師和陳那論師的究竟觀點。為什麼呢?我們通過《釋量論》就可以看出來。

《釋量論》中已經說了,所謂無欺通過自證來了知。通過自證來了知的話,說明完全依靠他力來了知的說法已經被推翻了。《釋量論》裏面第一個就是通過自證,通過自證的話,那麼無欺肯定是依靠自己的識來了知的,不可能是依靠其他的識。那所有眾生會不會不再迷惑量和非量的道理呢?沒有這個過失。有些依靠自力容易產生定解的,就依靠自證來引生定解。所以,這種無欺依靠自證可以了知。

法稱論師在《釋量論》中還講了:因為眾生的根基不同,對外境的錯亂也不同,有些不能依靠自力來了知,需要依靠他緣來了知。比如柱子是無常的,它是所作。雖然我看見了柱子,但是我不知道它是無常,所以只有依靠別人給我指點:你剛才看見的紅色柱子,肯定是無常的,只不過是你太笨了,不懂而已。為什麼呢?因為這是所作的緣故。這是依靠他緣來了知。如果依靠他緣來了知,那麼剛才因明前派有些論師認為的,完全是依靠自力來了知的觀點也就不合理了。

我們自宗,對於無欺這一量的法相,依靠自力來了知的情況也是有的。有些根器不錯的、智慧不錯的,不要說柱子本體無常,包括一切萬法的法性,也是依靠自己的能力來證悟的,這種情況也是存在的。但有些不行,上師怎麼樣給他指點,不要說開悟一切諸法的本體,連柱子的無常,反反復複給他講了好多遍,才慢慢慢慢終於知道柱子是無常的,這種情況也有。

所以說,了知無欺有依靠自力和依靠他力兩種情況,按照《釋量論》中法稱論師的觀點來承許是非常契合的;而只以一種觀點來決定的說法是不合理的。所以這兩種觀點都應該承認。

好!今天講到這裏。

回向偈:

所南德義檀嘉熱巴涅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內尼波劄南潘協將摧伏一切過患敵

傑嘎納齊瓦隆徹巴耶生老病死猶波濤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願度有海諸有情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