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26 08:37:52
學習次第 : 進階
量理寶藏論 第十品 觀自利比量 第七十七課
蔣陽洛德旺波尊者著
索達吉堪布譯
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
頂禮文殊智慧勇士!
頂禮傳承大恩上師!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為度化一切眾生,請大家發無上殊勝的菩提心!
下面我們繼續學習《量理寶藏論》,現在講共稱相違。昨天解釋共稱相違的時候講到,陳那論師有一句話“不共之故無有比量,與名詞已成之共稱相違,是故彼相違也非宗法。”這句話有兩種解釋方法。第一種解釋方法分了兩個部分,現在講認清名詞已成共稱。
巳二、認清名詞已成共稱:
可共稱于事成立,然依名稱與說意,
名詞若成即說成,故謂名成之共稱。
依於共稱比量證,相違不誤不可能。
首先我們要認識名稱共稱,然後了知名稱共稱也有比量。
“可共稱于事成立”。前面我們講了,通過分析任何一個名稱可以用於任何一個事物,我們將月亮這個名稱用在世間任何一個法上都沒有違害。當然從已共稱的角度來講,可能有些人不承認:把瓶子叫犛牛、犛牛叫柱子,這與人們已經有的傳統和習慣相違,現在用起來恐怕有世間共稱的違害。但是從可共稱的角度來講,這種共稱對任何一個事物都可以成立。當然成立也要有個條件或者原因。原因是什麼呢?我們對某個法可以共稱(用另一個名稱)的原因是它可以用這個名稱,因為名稱完全是憑人們的想像而安立的——“說意”,憑想像或意圖可以對任何一個法隨便立名稱。這樣一來,一個名稱在任何一個事物上都可以成立,這就叫做名稱共稱。名稱共稱就如是而成立了。
我們對任何一個法可以加上另一名稱,為什麼呢?因為憑人們的想像可以在這個法上建立名稱。這種名稱可不可以用呢?從真正的名言正理的角度來講是可以的。前面也分析過,任何一個法沒有理由不能叫其他名稱。比如我們對月亮以其他任何名稱都可以稱呼,如果不能,那麼懷兔者以月亮這個名稱來表示也同樣不合理。
名稱共稱其實是一種比量,我們用一個推理論式:“任何法可以用月亮來共稱,人們憑自己的想像可以安立之故。”這種推理叫做共稱比量。也就是說對任何一個法用其他任何一個名稱都可以代替,可以共稱之故。那這種共稱會不會有另一個比量對它有害呢?比如對“月亮這個名稱在任何法上可以用,這是以世間名稱(共稱)比量成立之故。”會不會有另一個真實的比量說明在這個法上只能用月亮來表示,而其他的任何名稱不能用,有沒有這樣的真實比量來違害呢?沒有。
“相違不誤不可能”。如果有相違,那當然兩個相違的比量不可能論證一個事物:一個比量說月亮的名稱可以用在任何一個法上,任何一個法用月亮可以表示,而另一個比量說月亮只能對懷兔者使用,而在其他的法上不能使用。如果有兩個比量互相衝突,那當然不能證實一個正確的結論,這是不合理的。但是這種情況是沒有的。我們通過論證、通過名稱共稱的比量說明任何法可以用其他名稱表示。
學習這個道理之後,可以打破對名稱的實執。以前在中觀論典中也說了,我們對名稱、對世間語言的相還是很執著的。其實這種相只不過是分別念和習慣這兩者結合起來後出生的迷亂而已。真正語言的相在事物自相上是不存在的。比如一個人讚歎我,讚歎我的言辭在我身上不一定存在,如果存在,那麼這種讚歎只能在我身上用,在別人的身上不能用。如果這種讚歎只是一種虛無縹緲的言辭,那不僅在我上可以用,在別人方面也可以用。對別人的詆毀或者對別人取吉祥的名稱、不吉祥的名稱,這些完全都是以眾生的分別念假立的。
米拉日巴尊者的傳記記載,尊者跟紮普瓦格西交流的時候,當時格西特別傲慢,他想:如果我給米拉日巴頂禮的話,可能他會還禮。於是他向米拉日巴尊者頂禮,結果尊者沒有向他頂禮。後來格西不高興,就用因明的方式對尊者辯論。尊者說所謂的因明辯論實際上就是為了摧毀世間八法的欲望,如果說深一點的話確實裏面有甚深的內涵……。與法相師達羅辯論的時候,米拉日巴尊者也說:其他的因明我是不懂的,調伏自相續就是所謂的因明。當時尊者的教言中有這樣的內容。
因此所謂的因明,如果我們說得深一點,所有的辯論歸根結底是為了調伏我們的相續。如果我們以因明的正理推出一切名相除了虛假根本不存在實質,這樣的道理如果領悟的話,那麼事相上的辯論也不是特別重要。
有些論師在顯現上並沒有用論式(用比量進行論證),而是以對話的方式摧毀別人的邪分別念。這種情況也是有的。以前倓虛大師跟一個人(是個外道)在交談的過程中,對方對自己的上師非常恭敬,他說我的老師境界非常高,他修道的功夫非常不錯。大師問,你所謂的道到底是什麼?對方說我們的道超越你們的佛教。我的上師的道是怎麼樣呢?有幾個方面,第一是七天當中他不吃不喝,很厲害;第二是夏天的時候可以穿皮襖;第三是冬天的時候可以在雪地裏赤腳而行,你們佛教有沒有這樣的道啊……。後來大師淡淡地對他說,一方面你們的大師也很了不起,但是這一點不一定成為道。為什麼呢?因為這種現象在自然界中相當多。比如說不吃不喝,一般來講知了(蟬)在地下很多年不吃任何東西,後來因緣成熟的時候它就從地下鑽出來,它的身體成熟後整天都在樹上叫,它的生活除了風和露水以外什麼都不享用。所以七天不吃飯也不一定有道,也許過了七天以後吃得更多了。(因為七天當中肚子一直空空的,那七天后可能吃得更多,他也會補充的。)這是第一個道理。第二個道理,夏天穿皮襖也不一定是道的征相,世間的狗每天都是穿著皮襖,但是從來沒有聽說過這種眾生已經熱死了;還有冬天赤腳也不一定有道,因為鴨子冬天也在冰冷的水裏游泳,還高興得呱呱叫,還有麻雀等也是一生下來就赤腳而行,而且它們趴在電線上不會觸電,這種現象在旁生界相當多。它們與人在業力方面有一些差別。所以佛教所謂的道不一定體現在外面的形象上,像幾天不吃不喝或者作比較特殊的行為等。這一點的確大師說的是對的。
現在很多特異功能者具有一些世間神通,以前古印度很多婆羅門和仙人這方面的神通神變也是非常多的,但是這不並是很關鍵的。最關鍵的是什麼呢?就是從內心當中真正為了利益一切眾生而發大乘菩提心,尤其是斷除自相續中貪嗔癡的煩惱,這就是所謂佛教的道。這樣的在內心調伏和調柔方面起到非常大的作用的道在別的宗派是很難得的。很多居士對外境很執著:這個人能飛!這個人能作特殊的事……。現在很多人就是對事物的外相比較執著,實際上對佛教的信心相當薄弱。他們覺得佛教真正的特點到底在什麼上體現呢?認為外面有一個比較特殊的境相出現,這就是道。其實這種觀點不一定正確。
總之,通過這樣的道理應該明白,這樣的名稱完全以世間共稱(名稱共稱)成立。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人可以駁倒我們的正理。認為這個法只有這個名稱來表示而其他的名稱不能用或者這種名稱在其他法上不能用,這樣有力、正確的道理誰也說不出來。如果無誤比量不合理、相違的話,那這種無誤比量不可能涉及到所有的法,可是這一點是不能承認的。因為這樣的無誤比量——共稱比量可以涉及任何一個法,在輪涅所攝的一切法上用不同的名稱來稱呼完全是可以的,這一點是沒有妨害的。
有時候我也這樣想,以因明詳細分析的時候,我們也害怕與世間的傳統、規矩相違。但是真正按照法稱論師的理論來分析,其實沒有相違。當然從世間的共稱、人們已經習慣的角度來講可能有違害。但是,不要說以勝義的空性,我們以名言的正理觀察、真正以智慧分析也沒有什麼相違的。一個人叫吉祥,人們平時都叫他吉祥,當有一天稱呼他不吉祥時,可能他很不高興:為什麼叫我不吉祥?我從母胎出生以後一直叫吉祥。我們回答說,從以前你來到世間之後共稱的角度來講是這樣的,但是以後我們用不吉祥這個名稱,對你來講也沒有什麼不可以的。我們有些道友以前在家的時候用一個名稱來表示,出家以後用法名來表示,名稱完全變了。這可不可以呢?完全可以。所以名稱在任何法上都可以用。而我們在腦海中有一種人們共稱的習慣,以前一直都這樣稱呼,現在一下子改變適應不過來,但是從正理上考慮沒有什麼不可以的。
這是以第一種情況來解說《集量論》教義,下面以第二種情況來解說。
卯二(第二種說法)分三:一、宣說事理比量是可說共稱以外異體對境;二、破他宗之觀點;三、說明阿闍黎之意趣。
辰一、宣說事理比量是可說共稱以外異體對境:
共稱若由事理成,如比量境成決定。
依欲說意所命名,諸名無有何不用。
共稱如果以事理而成、在事物的本體上存在,那麼就像比量一樣,它的對境完全成為決定性的了,但並不是這樣的,世間共稱的名稱並不是決定的。比如具有項峰垂胡的動物叫黃牛,如果這個動物只能叫黃牛不能叫其他名稱,那麼它的對境已經固定了。這要以事勢理成立或者在事物的本體上存在。就像火的本體中產生煙或者火的本體中產生熱性,這不是分別念假立的,而是真正在事物的本體上存在。如果我們的名稱也像外道所說的那樣,與事物的自相有密切的聯繫的話,那一個事物只能產生一個名稱,除此之外不能產生任何名稱。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麼共稱名稱的對境也會像真實比量的對境一樣決定成為唯一。
大家都知道真實比量的對境決定是唯一的。以彼生相屬來推理,如火和煙之間的關係,煙唯一是在火中產生,而在螞蟻窩等其他法中不能產生,可見比量的對境是固定的。柱子的無常和所作之間是同體相屬的關係,這樣的比量的對境也是固定的:唯有無常才屬有為法,如柱子等,除此以外常有是不可能的。這種推理的對境是固定性的。
但是共稱比量的對境並沒有固定,為什麼沒有固定呢?因為它是依靠自己的意樂和想像力發揮而命名的。所有的名稱沒有不可以應用的地方,這些名稱可以用在任何一個法上,沒有世間的違害。當然從將來可共稱的角度來講這是沒有違害的。
大家應該知道歸納起來共稱比量就是前面所講的比量。但是如果從不同角度來分,可分為真實比量和共稱比量,共稱比量的對境並不是固定的,它是可以變動的。因為名稱是人們憑藉想像來安立的,這種安立沒有任何理由。最開始的時候這個紅色的東西叫做柱子,這是最初的立名者安立的。但是這樣立名有沒有什麼固定的理由呢?絕對不會有,只是憑他自己的分別念安立的。這樣的名稱叫做世間共稱。這跟真實比量在對境上還是有一定的差別。這樣一來,我們要理解月亮對任何法都可以安立:人可以叫做月亮,犛牛也可以叫做月亮。這樣的道理我們一定要明白。
其實因明正理真正以自己的智慧詳細分析並不是特別難懂,不像中觀一樣。前一段時間有一位日本居士到這裏來聽了幾天課。他回去以後跟我說:你們的因明課真的非常難懂。我原來認為自己是世間最聰明的人,不管國外國內的語言,我學多少種都不成問題。可是我那兩天聽因明課的時候好像在雲裏霧裏,不知道自己在聽什麼……。我覺得也沒有那麼困難吧。我們在座的很多道友,只要自己稍微精進一點,尤其是把自己的思維方式理順的話,也不是那麼難。但是剛開始比量現量什麼名詞都沒有聽過,你聽到這些名詞可能會有陌生的感覺。任何一個知識也是,比如我們從來沒有聽過物理,中間聽一兩堂課的話,可能還是不好懂。前一段時間開法會的時候來了一些居士,雖然現在我講因明的時候好像很多人都是很有信心一樣——一直雙目盯著我,但是到底聽懂了沒有我也不是特別清楚。因為中間開始學的話,學任何一個知識可能還是有一定的困難。
不管怎麼樣,通過因明斷除自相續中的傲慢、增益,在這方面確實起到相當大的作用。以前很多人很傲慢,學了因明以後才覺得自己的智慧不是特別尖銳,與法稱論師的智慧比較起來可能還差一點。因此自己相續中的傲慢很容易就摧毀了。再加上以前自己對佛教的很多道理誤認為:用真正的真理來觀察這不會成立吧,這只不過是佛教的傳統說法而已,這是一種教條性的……。如果有這種分別念的話,通過因明的推理也可以打破,因為這完全是一種邏輯推理(不攙合任何宗教的信仰色彩)。完全依靠正理進行判斷的時候,如果得不出結論你就可以承認你所推出來的道理是不符合的。不管是東方邏輯還是西方邏輯,大家都是以正理為主,這種情況下,那即使哲學家也不得不承認。所以因明的好處和優越性最主要在正理和推理上,如果連正理都不承認,那這個人已經成為瘋狂者了,不是智者了。
辰二(破他宗之觀點)分二:一、聲論派之因成為不共因;二、宣說自宗內道之其他說法不合理。
巳一、聲論派之因成為不共因:
若謂涉及一切故,共稱於境不適用,
此說他喻難尋覓,非共同因如所聞。
我們前面所講的世間共稱實際上涉及一切萬法,雖然從已共稱的角度講月亮的名稱只有懷兔者才能用,但是從可稱呼的角度來講,對任何一個法用月亮來稱呼也沒有什麼不可以,它可以涉及一切法。於是對方說:“共稱於境不適用”,也就是說世間共稱只能在固定的對境上適用,而萬法中的其他法並不能適用。其實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為什麼呢?你們根本找不到同品比喻。可見,你們外道所承認的這樣的推理其實是不共不定因,就像“聲音是無常的,它是所聞之故。”一樣是不合理的。
你們認為月亮的名稱只有懷兔者才可以用,其他不能用;黃牛的名稱只有具有項峰垂胡的動物才可以用,別的動物或者無情法不能用……。其實這樣的說法是不合理的,為什麼呢?如果“懷兔者只能用月亮來代替,因為它是存在之故。”是一個真正的推理,那凡是存在的法就只能用月亮來代替,其他就不能用,但這種同品比喻根本找不到。所以說你們這種說法完全是一種不共不定因,當然不定因是相似因,它並不能證成任何一個正確的道理,可見這種說法不合理。
巳二、宣說自宗內道之其他說法不合理:
內教中的個別論師(解釋《集量論》的有些論師),他們這樣認為:阿闍黎前面的教證只是說明月亮的名稱只能用在懷兔上,其他上面不能用。(如果懷兔者不能用月亮的名稱,那麼這完全與世間共稱相違。)可見可說共稱本身不存在比喻,是不共不定因。
實際上因明前派這種說法也不合理,下面進行駁斥:
乃為講說共相時,懷兔作為比喻已,
說明遍及諸所知,達哲非樹等亦同。
關於“懷兔”,詞藻學裏面經常用,《藏漢大詞典》也是用懷兔,但法尊法師翻譯的時候並沒有這樣用,他譯為有兔。可能他擔心,如果用懷兔,那別人會不會理解成月亮已經懷孕了——懷兔子了,可能法師的想法是這樣的,所以他譯成有兔。懷兔也好、有兔也好,都可以。好像能海上師也是用其他一種名稱來翻譯。
剛才他們說月亮的名稱只能用在懷兔者上而不能用在柱子、瓶子等法上,這種說法不合理,為什麼呢?因為在這裏是宣說共相(共稱之共相),宣說共稱之共相的時候並沒有說唯獨這個事物才可以用月亮(也就是說月亮的名稱只能用在這個事物上面),別的上面不能用,這樣的自相法在這裏並沒有分析。其實,陳那論師的《集量論》只不過是用懷兔者和月亮作個比喻而已,並沒有說明月亮只能用在懷兔者上,這種道理是沒有的。《集量論》講這個比喻是說明這樣的名稱可以用於一切所知上。
月亮的名稱用在天上的月輪上也可以;詩學裏生活在大地上的臉非常白的英俊小夥和姑娘(美女)們也可以用,說面如白月,臉圓圓的、白白的,就用滿月來比喻。如果月亮只能代替天空的月亮,而地上的“月輪”不能比喻的話,那這些叫法就全部不合理了,但實際上並不是這樣的,它可以遍及世間的一切。當然這是從相同的角度來講的,詩學裏面相同的角度還有很多很多比喻。如果不從相同的角度來講,那就可以隨隨便便取名:藏族人叫月亮的相當多,如藏地有月稱的父親的說法,等等;印度人也有,如月稱論師,其實月稱論師是月亮共稱的意思;漢地有沒有月亮的名字?(下麵弟子回答:)明月法師。看來月亮還是可以遍於所有的所知法,如果命名者的意樂願意取這樣的名字,那不但人可以這樣稱呼,就是瓶子等其他法也可以用月亮來代替。
如果有人說不能用月亮來代替,那就有世間共稱的違害。比如說達哲本是一種樹的名稱(這種樹可以作藥物用),如果我們說達哲不是樹,那就有世間共稱的違害。這就像說松樹不是樹、檀香樹不是樹一樣,人們都會說你錯了。同樣的道理,如果我們說未來的任何法不能用月亮的名稱來代替,那就像說達哲樹不是樹一樣,會受到世間共稱的違害。
可見這裏也有一些比較深的道理在裏面,用這個比喻的時候大家也應該注意。當然懷兔者不是月亮肯定有世間共稱的違害,大家也知道,但是有些人的心相續中始終都覺得:柱子不能叫月亮,柱子叫月亮會有世間共稱的違害。針對這種情況我們可以這樣解釋:雖然從已共稱的角度來講是這樣的,但是從可共稱的角度來講,柱子不能叫月亮也有世間共稱的違害,就像達哲不能叫樹一樣。分析這個比喻的時候,可能要稍微轉個彎才能理解其中的意義。
辰三、說明阿闍黎之意趣:
冰片以及水銀等,以月亮名共稱他,
彼作比喻而證成,具涼光月共同因。
阿闍黎法稱論師的真正密意應該是這樣的:懷兔者可以用月亮的名稱,這一點完全是合理的,沒有什麼不合理;而且,除了懷兔者以外世間其他很多法都可以叫月亮。作香的時候月亮的名稱也可以出現,因為配製香的過程中有一種專門的原料也叫月亮,它的顏色是白色的。還有,避谷術的修法需要一些原料,其中也有月亮的名稱。避穀術是一種斷食的竅訣,修這個竅訣需要配製一些原料,其中就有一些白色的東西叫月亮。這些以月亮的名稱都可以表達。
其實在世間上,除了天上的月亮以外,地上的很多事物都可以有月亮的名稱。比如藏藥中白色的花等也以月亮表示,但有些人根本不知道它們用月亮來代替。密宗的修法中月亮和日(太陽)是白菩提和紅菩提,等等。可見月亮的名稱在世間非常非常多。在詞藻學裏面,因為月亮對眾生發出一種非常清涼的光,所以月亮也叫涼光者。涼光者實際上就是指天上的月輪。世間有些醫生的名字也叫涼光、月光等。
這樣一來,月亮的名字只能用在懷兔者上而不能用在其他法上的說法就不合理。總而言之,這種名稱在懷兔者上可以運用的緣故,在其他任何法上都可以用,這一點就是法稱論師的究竟密意。
好!今天講到這裏。
回向偈:
所南德義檀嘉熱巴涅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內尼波劄南潘協將摧伏一切過患敵
傑嘎納齊瓦隆徹巴耶生老病死猶波濤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願度有海諸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