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25 16:26:50
學習次第 : 進階
量理寶藏論 第十一品 觀他利比量 第八十課
量理寶藏論釋
——開顯因明七論燈
蔣陽洛德旺波尊者著
索達吉堪布仁波切譯
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
頂禮文殊智慧勇士!
頂禮傳承大恩上師!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為度化一切眾生,請大家發無上殊勝的菩提心!
下麵我們繼續學習《量理寶藏論》。
當然因明比較難,聽說前一段時間有些電視臺的道友和大學的老師認為,為什麼因明不像《入行論》那樣,為什麼因明不好懂。當然因明跟《入行論》比較起來恐怕不能相提並論。因為《入行論》畢竟是教言性的,我們在裏面也加了一些簡單的公案、故事,這樣的話大家可能有興趣。而因明純粹是一種邏輯性的,在藏傳佛教和其他佛教中也是非常深奧的一種學說。有些人以前根本沒有聞思過,對佛法從來沒有非常系統地學習過,那這種人根本聽不懂。藏傳佛教中也是這樣,一般來講剛出家或者剛開始聞思的時候,在兩三年當中要學習一些其他的知識,過了幾年之後對中觀和《俱舍論》等其他的一些法稍微有所認識之後再可以進入因明。否則,剛開始會對因明的有些推理和教義感覺很難懂。
有些道友一聽就覺得因明跟《入行論》之間的差別很大,甚至聽說有些道友一節課當中連一句都聽不懂。我覺得這也可能是自己的根機較鈍或者自己沒有專注的緣故。如果你從剛開始到最後一直非常認真的話,應該說是沒有什麼問題的。如果你開始就沒有好好聽,那麼中間聽一段恐怕是不好懂的,就像我們以前學習物理、化學,我都有這種感覺。有一次上物理課的時候我家裏面有人生病了,我大概一個禮拜當中請假斷了課,回來之後好長時間對老師所講的內容根本就不知道,不知道他到底在講什麼。因為我那一品中間的部分我沒有聽,沒有聽的話,我就沒辦法了知老師所講的內容。現在有些人不管看光碟或者聽課,剛開始就不認真:有時候打開收音機或者看一看光碟,這樣肯定搞不懂的。不要說佛教那麼深奧的學問,連世間的一些知識,你沒有一個次第性、沒有系統性的學習,恐怕很多人也不一定理解。這是我們自己親身體會。我想你們很多學過知識的人都應該明白的。
因此,第一個希望是大家以後應該有次第性地聞思。不管聽任何一個法,從開頭到結尾不要中間半途而廢,也不要中間聽一段、兩段,這樣對你來講是不會有利的。第二個希望是我們聽受佛法的時候不要有厭倦心。有時候遇到一些難題的時候覺得不懂,馬上就放下來,現在世間人有這種情況。因為世間人把大多數的心思放在一些世間法上面,偶爾的時候把心思用在佛法上,那這樣肯定不行的。我們學習世間法也是這樣,你一定要有時間、一定要有精力,如果沒有的話,那你不管學什麼樣的技術,恐怕不一定學得成。一定要空出一定的時間來鑽研,這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希望學習因明的時候不要怯懦。
我們在多生累劫當中遇到佛法真的是非常難得,遇到佛法後不能停留在詞句上,應該真正有次第性地在善知識面前聽受佛法。這樣自相續的煩惱、邪見這些不正當的分別念逐漸會消失。一天兩天不一定有立竿見影的效果,不可能有很明顯的收穫,但是長期聞思的力量是不可思議的。因此你如果不想學佛,那就另當別論了,如果你真的想學佛法,那長期聞思這一點是很關鍵的。因為我自己多年以來通過學習佛法深深體會到,不管任何一個人,再怎麼好的根機,如果把佛法的聞思中斷或者沒有系統性學習,那他的修證和對佛法的認識不一定會越來越增上。
現在世間人把大多數時間用在一些瑣事上面,把偶爾的時間用在佛法上面,然後看不懂法義就責怪上師講得不好、佛法裏面說得不對等等,這樣在自己的相續中染上了各種邪知邪見,最後放棄殊勝的甘露妙法,這一點是非常可惜的。當然我沒有發現我們這裏有這種事情發生,但是提醒大家,學佛確實是一個漫長的歷程,在這個過程當中,可能你要翻山越嶺,中間也有一些坎坎坷坷、彎彎曲曲的路要走,在這個時候不能退失信心,一直要勇往直前,只有這樣最後才會到達自己的目標。
下麵我們講足目派的二十二種負處。所謂負處是辯論的時候對方生起的邪見,對此我們應該加以駁斥的對方的失敗處:或者是別人的相續中生起的邪見或者是他的語言有一些衝突、矛盾、錯誤的現象,這就是負處。負處就是敗處,就是應該加以遮止、加以折服的內容。
我們安立的負處是:敵論者有兩種,不說過失和說非過失;立論者有兩種,不說依據和說非理的依據。薩迦班智達的自宗大家應該清楚,不管立論者還是敵論者,除了這四種負處以外其他都是多此一舉,沒有必要。
外道和因明前派的觀點與自宗不相同,外道足目派說負處應該有二十二種。薩迦班智達認為這二十二種可以歸納在上面所講的四種當中:有些根本不是負處、不是過失,不應該加以折服;有些雖然是負處,但是沒有必要單獨安立。
下麵在頌詞當中說明負處並進行遮破:
一、壞宗:
所謂壞宗之負處,即是說非能立支。
前面講的說非能立支和不說能立支這兩者大家一定要搞清楚,不然我們遇到這些名詞的時候會迷惑的。一個名詞不熟悉的話永遠都是這樣的。以前我們學數學等任何一門知識的時候也是,一個名詞沒有搞懂的話,以後碰到這個詞的時候還是不懂,那就很麻煩。所以大家在學習的時候一定要記住每一個詞的概念。
這裏的意思是什麼呢?足目派是這樣認為的:對方提出一個論式“聲音是無常,是根之所量故。”的時候,如果敵論者承許共相是根之所量與常有,並對立論者進行駁斥:“根之所量的緣故,聲音是常有的。”這樣遮破的時候,足目派認為後面的觀點對前面是有害的。因為立論者認為“聲音是無常,是根之所量故。”而敵論者認為共相是根之所量而且也是常有的,因此認為根所量可以遍及到常法,於是敵論者駁斥說“聲音是常有的,因為根之所量故。”他們認為根之所量可以是常有的。這個時候足目派認為前面的觀點會受到後者的違害,所以這是壞宗之負處。
我們對此分析認為,儘管敵論者遮破立論者的觀點的時候有可能產生懷疑,但不會成為妨害。立論者說“聲音是無常的,根之所量故。”敵論者反駁說“聲音是常有的,根之所量故。”這樣的話到底聲音是常有還是無常呢?可能會產生一種懷疑。但是這能不能真正違害前者的觀點呢?不一定。因為後面常有的觀點怎麼會違害聲音無常呢?不會有違害,最多產生一種懷疑。如果產生懷疑的話,那麼這就成為不定因,它可以包括在說非能立支當中。因此你們足目派沒有必要單獨安立一個負處。
這個道理我想很多人應該清楚。外道認為這是一種負處,但是我們通過分析知道它可以包括在不定因當中。包括在不定因是由於它的依據不充分。所以如果說“聲音是無常,根之所量。”的話,我們說不定。因為根之所量不僅對無常法涉及,而且對常法也涉及,因此這是一種不定因。我們可以這樣來理解。
二、異宗:
所謂異宗之負處,了知遮破歸不定。
所謂異宗就是有兩個不同的立宗,對方認為其中一個立宗成為另一個立宗的理由、能立。比如前面立論者說“聲音是無常的,是根之所量故。”敵論者已經對此遮破說:“聲音是常有的,是根之所量故。”在這個時候如果立論者分析、觀察認為,諸法能遍及一切而瓶子柱子這些法不能遍及一切,在這種情況下立論者立另一個宗“如瓶子不能遍及一切法,同樣聲音不能遍及一切法。”因為前面的立宗“聲音是無常的”受到別人的攻擊沒有成立,他就舉另一個立宗說“瓶子不遍及一切,同樣聲音也不能遍及一切。”這種立宗並不能建立第一個立宗,其實也不合理。足目派認為這也是應該折服的,所以安立為負處。
但是作者並不這樣認為。為什麼呢?因為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怎麼不合理呢?瓶子不能遍及一切的比喻說明根之所量只能遍及這一點(無常)而不能遍及常有。所以它成了一種能立而不能成為所立。足目派的觀點是這種在一個所立上面再增加一個所立就是負處,他們是這樣認為的。但是我們分析的時候認為,所運用的這種推理實際上並不是所立而是一種能立。而依靠能立來進行論證的話,這不是兩種所立、兩種立宗,所以與你們的觀點有相違。
以這個能立作為所立的因、推理的話,就可以包括在不定因當中。前面“聲音是無常,是根之所量故。”對方說“聲音是無常”是第一個立宗,第二個立宗是“如瓶子不能遍及一切法,同樣聲音也不能遍及一切。”第二個立宗如果成為第一個立宗的推理的因的話,那就成了不定因。為什麼呢?比如說“山上有火,有煙之故。”這個時候你說“水的對立法是火。”用這個來論證前面的所立“山上有火”(外道的論典當中有這種比喻來說明。)其實這是與所立沒有什麼關係的不定因。同樣,前面說“聲音是無常,根之所量故。”然後說“如柱子不能遍及一切,同樣聲音也不能遍及一切。”你根本沒辦法用這個推理來論證前者。這完全成了一種不定因。因此沒有必要像外道所說的那樣單獨安立負處,沒有必要。應該安立在說非能立支當中。我們可以這樣遮破。
這兩個破法大家再三分析的話不是特別難懂。如果方法搞懂不是很難懂,如果方法沒有搞懂,那不管是因明的哪一個推理也可能稍微有一點難懂。
三、相違宗:
立宗與因等相違,若說立宗無所需,
未說則成因三過,因無過失非負處。
相違宗就是相違立宗的意思。相違宗有兩種,一個是立宗與比喻相違,另一個是立宗與因相違。
立宗與比喻相違,我們說“聲音是常有的,如同瓶子。”聲音是常有的,按理來講應該舉一個常有的比喻,像虛空或者無為法。但是他舉了無常的瓶子,那麼比喻和立宗完全是相違的。
立宗與因相違。比如說“一切法是異體的,因為會合運用有實法的名稱之故。”一切法是有法,異體是立宗,會合運用有實法的名稱作為因。如果舉了這樣一個例子的話,對方認為一切法是異體的(異體指他體),而他體和會合完全是相違的。會合是指一體的東西,他體與會合之間是因和立宗相違。
這兩種相違也應該是負處。足目派是這樣認為的。
但是這種說法不合理。怎麼不合理呢?因為所謂的立宗與因相違和與比喻相違,如果我們用推理來觀察,則顯然知道第一種比喻和立宗相違是一種不定因。為什麼呢?因為“聲音是常有的,什麼什麼緣故,如同瓶子。”瓶子是無常法,而常有和瓶子之間不會有同品比喻,根本得不到同品比喻,既是常有也是一種像瓶子那樣的法在這個世界上是找不到的。所以說同品比喻找不到的緣故它可以包括在不定因當中。如果包括在不定因中,那麼就是說非能立支。所以說第一個相違可以推翻,沒有必要單獨安立相違立宗。
第二個立宗與因相違,實際上立宗不能承認為一體,由此也不承認它所包含的會合是一體,因此沒有相違的機會。為什麼呢?因為一切諸法如果是他體的話,那麼剛才所說的會合的物體也應該包括在裏面。因為一切諸法不可能不包括會合物。所以一切諸法是他體,而其中的會合物是一體的東西,如果你能舉出來的話,那麼這兩者是相違也可以說;但是一切諸法既然是他體,那麼會合物也肯定是他體的,因此這兩者不可能產生矛盾,這兩者相違的機會是沒有的。足目派認為因和立宗相違——他體和會合相違,但是我們分析後認為他體和會合不相違,既然一切諸法是他體,那會合也是他體,所以不會相違。
再者,你們這樣的相違是口裏說出來認為立宗與因相違還是沒有說出來立宗與因相違?如果口裏已經說出來的話,這裏就成為多此一舉。為什麼呢?我們下面會講到五支的推理方法。因明前派認為因、喻、再加上立宗、應用、結論,總共有五支,自宗認為立宗沒有必要,在這裏“聲音是無常的(立宗),所作之故(因),如同瓶子(喻)。如同瓶子是所作性一樣聲音也是所作(應用),為此證明聲音是無常(結論)。”依此論式得出聲音無常的結論,對方有這樣的觀點。但是對方觀點當中的立宗是多餘的。所以如果你口裏說出立宗是多此一舉,沒有必要說出來。因為如果你有充分的理由的話,那即使沒有說出來,聲音無常的道理也可以成立;如果你沒有充分的理由,即使說一百遍也沒有什麼用。它是多餘的原因是這樣的。
如果你口裏沒有說出來,但是在自己的意圖中立宗與因相違,這可以歸納在不定、相違、不成三種相似因等因的三種過失當中,在因的任何一個過失當中可以包括它。而除了這三種過失以外,我們在分析論式的時候沒有別的過失,因此沒有必要單獨安立。它可以安立在三種相似因當中,沒有必要像外道所說的那樣單獨安立一個負處。因此對方所承認的觀點是不合理的。
足目派在印度來講還是很厲害的,不像現在漢地有些人,自己認為邏輯學得很不錯,其實真正的推理根本不會。但是足目派我們可以看得出來,他們的表面上的有些推理還是相當厲害的。自古以來外道與一些藏傳佛教的高僧大德也進行過辯論。歷史上印度的高僧大德們經常遇到外道的辯論。但是現在好像外道與內道之間的辯論、真正以理來推斷的人在國內外都比較少。現在大多數人的思想是什麼樣呢?就是想發展,要掙錢。很多人對真理可以說沒有什麼興趣。在全球來講,佛法的敵論者對佛法進行攻擊的情況並不太多的,的確也是:你承認是你的事情,你不承認也無所謂。雙方互相排斥的情況有是有,但不是特別多。
但我們作為一個佛教徒應該瞭解佛教的這些推理。如果瞭解的話,那麼以後在弘揚佛法的過程當中如果遇到外道的攻擊的時候,我們可以以正理來說服別人。但是遇到其他的宗教徒或者非常宗教者時,你不能用前天所講的說妄語等狡詐的行為來進行制服,這是不合理的,這不是智者的選擇。
四、舍宗:
舍宗歸屬不定中,第二負處乃無義。
舍宗是這樣的,立論者首先立了一個宗,後來因為種種原因便把自己前面的立宗放棄了,比如立論者首先說:“聲音是無常的,是根之所量故。”於是敵論者進行攻擊:根之所量不一定是無常,根之所量應該常有,因為根之所量還涉及總相、虛空等。這樣對他進行反駁的時候他就無力回答,於是說:我沒有這樣說過,誰說聲音是無常是根之所量故?我從來沒有這樣承認過。他馬上就變了。足目派認為這就是舍宗。
有些道友也是這樣的,沒有遇到其他事情的時候就說:“啊!這個道友已經破戒了。這個道友不好,她是個壞人。”後來管家或法師進行過問的時候,她卻說:“誰說她破戒了,我從來沒有說過,我根本沒有這樣說,這件事我不知道。”剛開始的時候她說得清清楚楚,最後一問她原來的話就變了。所以有時候必須要證人,如果沒有證人,那在遇到違緣或者困難的時候雙方都可能不承認。一般西方國家做什麼事情都需要證人,包括結婚也要證人。原來愛因斯坦結婚的時候,他父母不同意,後來他們到別的地方找了幾個證人,也舉行了一個簡單的儀式,因為他們害怕到時候不被承認。可見什麼事情都要有證人,這是很重要的。如果沒有證人,那就會像這種人,到時候不承認:誰說聲音是無常是根之所量故?我從來沒有說過。我不會說這樣的話,你放心好了!
足目派認為這是一種負處,因為他剛剛已經承認了,但第二次卻不承認,所以應該制服。作者認為,這不應該制服,為什麼呢?因為這是對能立還沒有生起真實定解的原因導致的:他先說是根之所量,後來說不是根之所量,這說明立論者對因還沒有產生堅定不疑的定解;它可以包括在不定因當中。
而且,在他剛開始承認“聲音是無常,根之所量故。”的時候,你就應該馬上說“根之所量不一定是無常”,當下你就應該用你的語言來進行推翻,而到第二次的時候你就不應該說他了。可見敵論者也有一定的責任,剛開始他就應該說“聲音無常的說法不對”,馬上應該遮止。或者,當有些道友說別人的過失的時候,你當下就應該說:“這個人不一定是壞人,她不一定破戒,你不應該這樣說。”。當時她已經承認完了,到後來你才說應該制服,這已經遲了。作者的觀點剛開始就應制服,沒有必要安立第二種負處,這沒有任何實義。這是第四個。
五、異因:
異因如若詞圓滿,不定未完非負處。
立論者認為:一切別法(別法和總法中的別法)的自性是一體,因為有量之故,就像泥碗一樣。他已經肯定了世間中的所有別法全部是一體,因為有量的緣故。敵論者對他進行反駁說:痛苦、快樂等也屬於別法,但它們並沒有量。(這是敵論者用痛苦和快樂等來制服對方的觀點。)那個時候對方馬上就變了,他說別法中有兩種:一部分是有量的,這些我承許;而痛苦、快樂等我並沒有承許有量,它們是無量的。有量無量是指具不具足身體,但主要是指具有微塵。他首先承認一切別法全部是一體的,因為有量之故。後來他看自己的觀點好像立不住腳,於是就說:我所謂的有量並不是說所有的法,是指個別的法,痛苦、快樂等除開,而其他法是一體,因為有量之故。足目派認為,他在最初的時候沒有好好鑒別,已經立了宗,後來才進行辨別,這是不合理的,所以應該成為一種負處。
在進行辯論的時候,你首先應該看看你是不是真正已經立宗,如果已經立宗,那麼後來就不能有很多分析和變化。其實,我們說話的時候也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你們可能記得吧!上師在課堂上也說過,有一次迦秋喇嘛(一位瑜伽士)到法王家裏,(聽法王講,迦秋喇嘛有時候會講一些現代社會的狀況以及古代的歷史。)當時他說:所有陶瓷碗都非常不好。它怎麼樣讓人生病,怎麼樣對身體不好,一直講這些,講了很長時間。講完了以後他一看,上師正拿著以前的外面有八吉祥的一個古瓷碗——很古的陶瓷碗;於是他的話題馬上轉變:不過古代的陶瓷碗對身體很好。法王很聰明,馬上知道:一看見他的碗,馬上就轉變話題。其實立論者說話也像這樣,剛開始的時候他說一切別法是一體,因為有量的緣故。後來發現別法裏面的苦樂等沒有量,於是就說:除了苦樂以外,其他的別法都具有量。足目派認為這是一種負處。
只要我們稍微進行分析,就可以了知這種說法不合理。原因是這樣的,立論者(這裏基本上是講立論者的過失)的語言全部說完了沒有、圓滿結束了沒有?如果圓滿結束,那就是前面所講的能立不充分,也就是理由不充分,所以它可以包括在不定因中。因為你前面說別法的自性全部是一體,因為有量之故,並且話已經說完,那當出現苦樂等例外情況的時候,你就沒有什麼可說的了,因為它們並沒有量,所以這是不定因。“若詞圓滿,不定”,若詞圓滿就是不定因。
“未完非負處”,沒有說完也不是負處。為什麼不是負處呢?因為一個立宗可以利用很多因來進行論證,比如聲音是無常的,它是所作之故;聲音是無常的,它的有為法之故;聲音是無常的,它是刹那刹那滅盡之故,等等。同樣他們也可以說:一切別法是一體的,有量之故;一切別法是一體,無量之故,如同苦樂等。所以,在心裏的意圖或所論證的道理不相同的情況下,對一個立宗可以用很多不同的理由來進行論證,這也不會有過失。
所以可以這樣說:論式全部圓滿的話,它可以包括在不定因當中,因為能立不完整。如果還沒有說完,那現在(這麼早的時候)還不能判決,應該再進行觀察;在進行觀察的過程中就會知道,這並不能立為負處,應該包括在非負處裏面。所以,不能單獨安立這樣的異因。
六、異義:
異義立論不定故,負處敵論非過咎,
由說而言予折服,非為除此之負處。
對方是這樣講的,口出與本義毫不相干的語言(音同義不同),(在蔣陽洛德旺波尊者的講義裏面有一些括弧,裏面有“藏文”兩字或“藏文寫上”的字眼,本來要在括弧里加藏文,但後來沒有加,就成了這樣。)比如立論者舉出這樣一個論式:“聲音是常有的,非所見之故。”本來“常”是恒常不變的意思,但對方光在詞句上挑毛病,馬上用長短的長來理解,這樣的話就與它沒有什麼關係。這就像一個人說我的女兒已經出家了,但另一個人卻說:你的女兒出嫁了,她嫁給誰啊?她丈夫的名字叫什麼?馬上將出家混為出嫁來挑毛病。對方認為這種辯論是異義的負處,因為他運用的是沒有任何關係的語言——同音詞(音同,但意義完全不相同),所以這種說法應該折服。
但是這種負處不合理。原因是什麼呢?因為,如果是對立論者來講,這就不一定,它可以包括在說非能立支中,因為它是不定因嘛!比如說我是立論者,我說:“聲音是常有的,非所見之故。”如果我自己說的是長短的長,這樣的話,我的能立就不具足。對別人說的時候一定要具足能立,如果能立不具足或理由不充分,那就應該包括在說非能立支中。如果是從敵論者的角度來講,本來是說:“聲音是常有的,非所見之故。”但他將常有的常理解成長短的長,那他所說的過失就不圓滿。既然要對對方的觀點進行遮破,那就要說一個很好的過失,但是他並沒有說出過失,自己的理論只是一種誤解,因此它不能單獨安立為其他負處,應包括在說非過當中。
前面所講的薩迦班智達對敵論者和立論者分別安立的兩種過失,我們一定要記住,因為對方二十二種負處中的大多數都可以包括在前面所講的立論者的過失當中,也有部分歸在敵論者的過失裏面。
七、無義:
無義說非能立支,此外他者實非有。
足目派認為:口中所說的話沒有任何意義,就像以字母的順序來說一樣,這就是無義負處。《自釋》也舉例說:“‘嘎喀嘎阿’(藏文字母發音,下同)是‘加恰加呀’,因為‘打它打那’之故。”或者“bpmf是aoe,因為zcs之故。”這樣來推的話,就不知道到底在推什麼?這是從字母方面來講的。其他方面也可以說,比如:“你是中國人,因為美國人的緣故,就像新加坡人一樣。”這樣說的話,別人也不知道到底在說什麼。
其實這種負處沒有必要單獨安立,對立論者來講,它可歸在說非能立支當中,因為他說的理由一點都不充分,並沒有說出真正的依據。因此,單獨安立的意義一點都沒有。
八、不可解義:
不可解義非義名,攝於說非能立中,
具義說三敵論者,不解絕非立論負。
足目派這樣認為,如果說了三遍還不懂,那就是不可解義,它應該是一種負處。比如,立論者明明說了三遍:聲音無常所作之故、聲音無常所作之故、聲音無常所作之故,但敵論者:啊!啊!說什麼呀?一直聽不懂,或者聽不清楚。這是不可解義的負處。
薩迦班智達分析說,將這種情況單獨安立為一種負處不合理。為什麼呢?因為,作為立論者來講,如果他故意說一些不共稱的名詞,比如本來是“聲音是無常的,所作之故。”但是他故意用一些我們根本不懂的英語、日語,或者雖然是中國語,但用的是中國語中的從來沒有聽過的古文。很明顯,他故意在刁難,肯定聽不懂。或者他以特別快的語言說:聲音是無常所作之故……原來我們學院有一位堪布,他辯論的時候聲音特別快,大家都聽不懂是怎麼回事。(這是我去另外一位堪布那裏,聽到這位元堪布在磁帶中提他的名字,我才知道的。)他的話根本聽不懂,誰也沒辦法瞭解。或者他有其他的目的,用其他理由來進行論證,等等。依靠這些語言實際上並不能理解它的意義,所以它可以包括在說非能立支當中,因為立論者根本沒有說清楚:他故意說其他的名稱,或者故意加快速度等等,這樣的話誰也聽不懂。
如果他一五一十說得非常圓滿、很有次第性,而且裏面的內容講得非常細緻,比如:“聲音是無常,所作之故,如同瓶子。”一個字一個字講得清清楚楚,但是敵論者並未聽懂。一遍不懂可以說三遍,說三遍還不懂那就說明敵論者太笨了。這是敵論者的負處,不應該是立論者的負處。
九、缺義:
缺義誣賴無關語,歸屬非能立支中。
足目派聲稱:說出前後毫無瓜葛的一些抵賴語言,比如前面說的是“柱子是無常的,所作之故。”但是後面卻說“柱子是無常的,虛空的緣故。”等等;像這樣說一些沒有任何瓜葛的抵賴語言來故意刁難,就是缺義負處。
我們可以這樣說,這不應該單獨安立為一種負處,因為它是理由不充分,應該包括在說非能立當中。
十、不至時:
不至時即序顛倒。如若解義非負處,
若不解義則歸屬,說非能立支之中。
足目派這樣認為,如果論式言詞的順序顛倒,那就是一種負處。但薩迦班智達認為,順序上顛倒不一定是負處。如果能瞭解意義,那就不是負處,比如金質的黃色瓶子和黃色的金質瓶子,因為這兩種語言完全可以表達所要表達的內容和意義,所以不是負處,而是正確的語言。假設不能理解它的意義,那就應該包括在說非能立支當中,沒有必要另行單獨安立一種負處。
好!講到這裏。
回向偈:
所南德義檀嘉熱巴涅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內尼波劄南潘協將摧伏一切過患敵
傑嘎納齊瓦隆徹巴耶生老病死猶波濤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願度有海諸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