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26 17:55:48
學習次第 : 進階
量理寶藏論 第六品 觀相屬 第三十五課
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
頂禮文殊智慧勇士!
頂禮傳承大恩上師!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為度化一切眾生,請大家發無上殊勝的菩提心!
下面,我們繼續宣講《量理寶藏論》。《量理寶藏論》當中,現在講不觀待因。前面講得比較清楚:一切萬法當它生起的刹那,必定是滅亡的,滅亡根本不需要其他的因,這是主要的原則。我們平時學習中觀或學習其他論典的時候,經常用無觀待因,在用它來進行抉擇的時候,大家一定要想得起這個推理。
那麼,這個推理成不成立呢?應該是成立的。這種定義成立的原因,前面已經講了。如果我們這種推理是一個相似推理,那它會具足不成的過失、不定的過失、相違的過失。在相違過失方面,對方也說不出什麼理由,所以他們沒有說。不成的過失也是不存在的,這個問題已經講完了。不定的過失也是沒有的,原因正在闡述之中。
昨天已經說了,有些人認為:它的因緣在事物剛開始集聚的過程當中就存在,從集聚完到末尾產生,在這之間是一個本體。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為什麼呢?如果合理,那剛開始集聚的時候,為什麼不發芽?為什麼不產生?最開始的時候應該可以產生,因為,它與最後能產生的因的本體無二無別之故。前面講了這麼一個推理,今天再繼續抉擇,對方這樣認為的:
謂縱一體有障礙,是故生芽不決定。
對方對我們提出的問題進行回答。雖然前後兩者是一個本體,但沒有你們說的過失。為什麼呢?比如我在三月份播下青稞的種子,到了六月份它才開始發芽,很明顯,剛播下的種子和最後發芽的種子是一個種子,前後並沒有什麼改變。為什麼在剛播下去的那一天不發芽呢?因為它當時發芽有一定的障礙。而三個月之後,它能發芽的原因是:那個時候沒有障礙。有“有障礙”和“沒有障礙”的差別。因此,剛開始的時候不會產生,不產生的原因是“有障礙”。所以,剛開始就能產生苗芽是不決定的。對方給我們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
世間人可能是這樣認為的,尤其是沒有學過宗派的,沒有學過因明的。你到農田裏去問一問農夫:“你種下來的種子是什麼種子?”他說:“這是青稞的種子、麥子的種子……”“你下種以後,它們到夏天就開始發芽,這之間的種子是不是一個啊?”“是是是!是一個。”這些農夫肯定認為,發芽的種子就是原來播下去的種子,我們有時候也認為是一個東西。但實際上,不能成為一個東西。當然,從不嚴格的角度來講,或者從相續以及世間人們的稱呼來講,也可以叫做一個東西。原來在家時候的我,現在出家時候的我,實際上是兩個人,從嚴格的角度來講不是一個人。如果是一個,那就要承受我們向對方發出的太過。如果前後我的本體是一體,那現在出家的我就變成沒有出家那樣,成了在家的身體;或者,原來在家的身體也成了未來出家的身體,等等,有這些過失。
相續的推理比較容易,凡是對因明和中觀稍微學過一點的,大家都會比較明白。這個推法不是特別困難。
有障無障異體故,雖許一體已成二。
你們說,剛播下去的種子有障礙,最後發芽階段的種子沒有障礙。這樣一來,你們已經承認了兩種本體,有障礙的本體和沒有障礙的本體。而且這兩種本體應該是他體的,並不是一體的。如果你們說是一體,那就與前面發的太過一樣,會有這個過失:三個月前種下的種子,也應該發芽。為什麼呢?它與三個月之後的種子是一體之故。這樣來進行推斷,對方肯定會啞口無言,沒辦法回答。因為有障和無障兩個本體,不是一體的緣故;所以,雖然你們對方承認,這兩個階段是一體,但實際上,按照我們因明來進行推斷的時候,就變成了兩體。因此,千萬不能承認有障無障是一體。
這也間接說明了,對方所承認的,一個事物沒有遇到滅因之前它一直存在,這種觀念或說法完全是錯誤的,沒有任何立足之地。通過這種不觀待因來進行駁斥,就完全能推翻對方的觀點。
這以上,意義上的不觀待因已經說明了。下面,從名稱上或者從名言上,與對方也有一些辯駁。
謂青稞因相聚合,待生稻芽無觀待,
然由稻芽不出生,是故此因不一定。
這裏,對方提出了另外一個問題。對方的觀點是什麼呢?他們認為:如果你們認為,任何一個事物,它在毀滅的時候不需要觀待;那麼,當它產生的時候,也應該不觀待,因為這兩者完全相同。也就是說,如果瓶子、樹木等的毀滅不觀待鐵錘等任何因;那任何一個東西,它產生的時候,也應該不觀待其他的因。但是,這一點也有成立的地方,也有不成立的地方。意思就是說,你們因明派所承認的不觀待因不成立。為什麼?滅的時候的不觀待因不成立。為什麼?生的時候的不觀待因不成立。
下面,對方舉出一個例子來進行說明。是怎麼說的呢?他們說了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謂青稞因相聚合,待生稻芽無觀待,”比如青稞的種子、水份、肥料、田地等因緣聚合的時候,不用觀待其他的稻芽或者稻的種子等,這些方面不需要觀待其他的因。從這個角度來講,我們可以給它用上不觀待因。(這裏,大家還是要思維一下,沒有思維,恐怕不一定懂。)意思就是說,青稞依靠它的種子而產生它的苗芽,對其他的玉米、稻子等不觀待,從這個角度來講,不觀待因成立。當它產生的時候,不觀待因在它的身上可以體現,這一點是成立的。但是,另一種情況不成立。“然由稻芽不出生,”但是,從青稞不能產生稻芽這個角度來講,因為青稞種子當中,根本不可能產生稻芽,它的出生還是要觀待的,所以不觀待因對它來講不成立。“是故此因不一定。”所以,這種推理不一定成立。
大家搞清楚了吧。意思就是說:如果是青稞自己產生自己的果,那就像你們所說的,瓶子自己毀滅,自己滅亡,不用觀待其他因那樣,在它的身上,不觀待稻芽,這一點也是成立的。但是,從青稞產生稻芽的角度來講,因為青稞的種子當中不可能產生稻芽;所以,不觀待的因、不觀待的推理,在青稞和稻芽之間不能成立。因此,你們前面所講的,一切萬法在滅的時候不觀待其他因,這種推理不一定成立。對方提出了這樣一個疑問。
我們下面對他這樣回答:
稻芽觀待自種故,是無觀待因不成。
你們說得不對,情況並非如此。為什麼呢?稻芽觀待它自己的種子。雖然稻芽產生不觀待青稞,這一點是對的;但是,依靠青稞的種子為什麼不產生稻芽呢?這個原因是,稻芽觀待它自己的種子,觀待自己的種子以後,它可以產生。因此,你們剛才給我們說的,無觀待因不成立的說法,是不合理的。
對方想建立這種觀點:如果滅的時候,不觀待而滅;那產生的時候,也必須不觀待而產生。但這種說法是不合理的。本來,生和滅不一定要相同。滅不觀待,非要生也不觀待,這不能相提並論。你們不能這樣承許,因為你們的比喻完全不合理。當然,對方並不是從意義上面想的,主要是從名稱上想的。你看意義上面,其實,青稞它的產生也要觀待自己的種子,不觀待稻芽;稻芽要產生,稻芽要觀待自己的種子,而不觀待其他種子。在這個問題上,對方通過另外一種方式來與我們進行辯駁。我們在這裏說:總而言之,稻芽肯定依靠或者觀待自己的種子。
對方也正等這一句話!有時候,在互相辯論、互相探討的過程當中,他自己心中有一個目的,然後先給對方提出一個問題,等對方說出這句話的時候,他馬上就抓住這一點,然後進行辯駁。首先他們說,稻芽對青稞觀待不觀待?對這個問題進行辯論的時候,我們給他回答:稻芽觀待自己的種子,說出了這樣一句話。對方就高興了:你既然已經承認稻芽觀待自己的種子,它產生的時候,不是不觀待而是觀待;那這樣,毀滅的時候也是同樣,並不是不觀待,還是要觀待摧毀它的因。他們想說這句話。
謂作有非刹那滅,觀待毀滅之因也。
這是對方說的。既然你們已經承認了,這些事物產生的時候,尤其是稻芽產生的時候,觀待它自己的種子,這是很好的一個例子;那同樣的道理,瓶子、柱子等所作或存在之法,它們的本體並不是刹那刹那滅的,而是要觀待其他的毀滅它們的因。就像你們稻芽產生的時候,雖然不觀待青稞,但是要觀待自己的種子一樣;我們柱子和瓶子等毀滅的時候,也是需要觀待其他的摧毀它們的因。他們說出這樣一個問題。
對這個問題,我們下面進行辯駁:
苗芽觀待各自因,有實滅非待他因,
滅法無實無需因,是故不需他滅因。
對方說,既然生的時候要觀待其他的法,那滅的時候也要觀待其他的法,因此,你們的不觀待因是不成立的。
我們對他們進行回答:苗芽的的確確觀待、依靠自己的因。苗芽產生的時候,它必須依靠自己的近取因,不管是稻子也好,玉米也好,或者其他的種子,如果自己前面的近取因不存在,即使其他的俱有緣存在,也是不可能產生的。這一點是事實,我們因明派也是完全承認的。但是,滅法不一定要與此結合起來說。為什麼呢?我們昨天不是剛給你們分析過嘛,你們這樣的滅法,如果是有實的滅法,也不合理,無實的滅法也不合理。
首先“有實滅非待他因,”如果你們承認,滅法是有實的滅法;那與我們前面觀察的一樣:在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有實法當中,根本找不出任何一個法,它產生之後還要存在,不會滅亡,這樣的法根本找不到。所以,不需要觀待任何因。柱子、瓶子、森林等任何一法,第二刹那的時候,它不觀待任何因,它的本體、自相會滅盡的。這是第一個原因。
第二個原因,“滅法無實無需因,”如果你們說,這樣的滅法是無實法,那無實法不需要其他的因。我們前面已經進行過觀察。無實法呢,其他的任何因不可能對它起作用,因為它就像石女的兒子和兔角一樣。這樣的無實滅法本來沒有本體的緣故,因此不需要其他的因。它自己的本體從來沒有產生過,那依靠什麼樣的東西來進行摧毀呢?石女的兒子從來沒有來過這個世界,那有沒有恐怖分子來炸它呢?沒有的。美國再厲害,也找不到本·拉登;本·拉登再厲害,也找不到石女的兒子。
“是故不需他滅因。”所以,根本不需要用其他的滅因。不管從有實法的角度也好,無實法的角度也好,這樣的滅法不需要其他的滅因,這一點很重要。通過因明的學習,大家都應該知道:任何一個法,它產生的這個刹那之後,應該會滅盡的。
在滅法方面,我們學習中觀的時候,也有一些不同的說法。如宗喀巴大師,他在《善解密意疏》當中講了八大難題,其中承認滅法為有實法,有這麼一個觀點。這個問題以前也分析過。其實,宗喀巴大師的觀點的依據,在月稱論師的《明句論》當中也是有的,說是:滅法是依靠因而產生的,依靠滅法也產生它的果,等等,有很明確的說法。這裏面的“滅”呢,實際上很多論師,包括我們上師法王如意寶為主的上師都說,這種滅法指的是緣起性。人死了以後,人的靈魂繼續結生於後世,所謂滅法,實際上是指原來的相續轉移到另一個相續的過程,這叫做滅法產生。那種滅法像我們現在這裏,以有實法和無實法結合起來觀察,就不一定合理。因為這是指緣起的過程,緣起的過程人們用語言來表示,就叫做滅法。當然,宗喀巴大師的觀點,在麥彭仁波切的相關教言當中,也作了一些分析。在這個問題上,大家應該這樣理解。
但在《量理寶藏論自釋》當中,對滅法是這樣講的:所謂滅法,大家不能認為,它是實有的一種存在。只不過是,任何一個事物前面的刹那當下不存在,它原來的自相本體當下已經毀滅,這個過程稱之為滅法而已。實際上,所謂的滅法,除了我們的名詞以外,真正的自相實體在外境當中是找不到的。這是薩迦班智達在《量理寶藏論自釋》當中,引用《釋量論》的教證而進行說明的。
所以,大家以後在分析“滅法”的時候,要把心裏面的概念和外境區分開來。在外境當中,不管任何一個東西,第一刹那間它產生的時候,它的本體在第一刹那間馬上已經滅完了。不管中觀也好,因明也好,詳細觀察的時候,這是一定能推出來的。如果不滅,比如說一個事物,它就安住幾個刹那,或者世間人們所講那樣,我從一歲到一百歲之間是活著的。如果中間一直沒有變化,那就變成永遠常恒了。所以,中間一段時間一點也沒有運動,這是不可能的。這一點不說我們佛教,世間的物理學和有些哲學當中,也承認:世間萬事萬物沒有一個是靜止的,全部是運動的。只不過對運動的看法,在不同的學說當中,不一定完全相同。總而言之,我們一定要知道:一切萬法是無常的,這種無常以我們的概念來了知,是刹那刹那都在變。
那有些人想,我們為什麼看不到呢?當然,這是被我們凡夫人的迷亂習氣,和迷亂分別念所遮蔽的緣故。因此,不僅是事物刹那刹那的真相,還有許許多多事物的真理,我們現在都沒辦法現量見到,這一點也沒有什麼非常奇怪的。有些人認為:“既然前世後世存在,那我為什麼想不起來?為什麼我現在不知道、看不見?”其實,這是一個非常粗大的概念,如果你稍微學過一點因明,就會了知:不要說人的前世後世,包括柱子的刹那刹那變化,或者種子和苗芽之間的關係,接觸也不行,不接觸也不行,許許多多深奧的問題,我們眼睛看也看不見的,心裏想也想不出來。比如我們眼睛看不見的很多微塵,通過現在各種儀器擴大的時候,就像須彌山那樣,特別大的東西也可以出現。而特別大的東西,通過其他儀器,也變成微塵一樣,這也是事實。所以,我們這個肉眼沒有什麼可靠的,我們這個分別念沒有什麼可靠的。因此,我想不起來我的前世,我看不見我的前世,這沒有什麼奇怪。不要說我的前世,我們以前經常說:上一個月的今天,我到底吃了什麼東西,我一點都想不起來。所以這沒有什麼奇怪。
前天中午你吃什麼?不記得。你呢?刀削麵。上前天呢?想不起來,好像是大米飯吧。好像是,你看有些還可以啊,你這樣慢慢慢慢上去,可能前世馬上能想得起來。(眾笑)前天可以,上前天不行。(此段有上師與弟子的對話)
剛才滅法的分析比較重要。中觀的說法跟因明的說法稍微有點不同。從因明的角度來講,滅法的自相單獨不可能成立,這一點大家一定要瞭解。
卯三、遣太過:
我們前面已經講了,一切萬法是無常的,它的本體是不觀待而滅的。於是對方,尤其是外道,勝論派、密行派等外道向我們進行辯論,發出了三大太過。這三大太過對我們來講,也是不會有的;反而,我們可以輕易而舉地推翻他們的觀點。頌詞是這樣講的:
成直接違一實體,此外他法悉非理,
有礙無礙皆一致,彼三太過不遮此。
頌詞前三句,每一句是一個太過,共有三大太過。但對方所發的三種太過,並不能推翻我們的觀點。
首先是第一個,“成直接違一實體,”我們前面已經講了,有一種滅法。對方於是這樣辯論:你們因明派認為,瓶子滅完了以後有一種滅法,那你們這樣的滅法到底是無實法的滅法呢?還是有實法的滅法?如果你們說,這樣的滅法是無實法的滅法,無實法等於常法的緣故,那你們就有很大的過失。什麼樣的過失呢?比如:瓶子是無常法,而瓶子的滅法——無實法的滅法是常法,這樣一來,常法和無常的法就在一個瓶子的本體上一起存在。實際上常和無常直接相違,那這樣,直接相違的一個本體的法,在你們一個瓶子上面就完全存在了。所以,你們因明派承認的,不觀待因當中的滅法不合理。對方給我們提出這樣一個太過。
當然,我們下面一次性地反駁也可以。但是,我在這裏一邊講對方觀點,一邊以我們自宗的觀點進行回答。
我們可以這樣回答:你們雖然說,滅法如果是無實法,那直接相違的常法和無常法,就會在一個本體上同體存在;但是,我們沒有這個過失。為什麼呢?因為,如果是有實法,那我們可以在這個有實法的本體上,尋找常法和無常法兩者。尤其是,只有有實法才有常法的概念,如果是無實法,那怎麼會有常法呢?無實法的本體本來都不成立,那它怎麼會有常有的東西呢?《釋量論》也說無遮何為常,意思就是說,本來本體都不存在,哪里有常有的東西呢?你看石女的兒子有沒有常法的概念,不可能有的。兔角怎麼會有常法的概念呢,沒有的。它的本體本來不存在,怎麼會有常的概念。因此,你們給我們發出來的第一個太過不容有。為什麼呢?因為,你們這種滅法的分析是建立在無實法的前提下,所以,你們對我們發出來的太過不合理。因為無實法沒有常法的概念,所以不合理。這是第一個。
然後第二個,頌詞裏面說“此外他法悉非理,”對方給我們提出這樣一個問題,說是:你們剛才的滅法,如果是有實法,那這種滅法應該與事物是一體或者他體。也就是說,如果滅法是有實法,那跟瓶子也好,柱子也好,或者是一體的方式存在,或者是他體的方式存在。如果跟瓶子是一體的方式存在,那瓶子不是無常的了。因為滅法實有的緣故,瓶子永遠都不毀滅了,有這個過失。如果是他體的方式存在,既然依靠因緣滅法以他體的方式存在,那瓶子的本體怎麼會成為滅法呢?瓶子永遠都不滅,有這種過失。對方給我們提出,如果承認此外的本體也是非理的,講了這樣一個過失。
對他們回答的時候,可以這樣說:如果你們對滅法進行觀察的過程當中,它的真實的本體存在的話,也是可以的。對有實法來講,當然不能超出一體或者他體,可以這樣說的。但是,你們剛才的主題是滅法,滅法本來不是有實法,所以,在它的本體上怎麼會有一體異體的分析呢?這也是絕對不可能存在的。因此,你們給我們發出的第二個太過,也是不會容有的。
然後第三個太過,就是“有礙無礙皆一致,”對方是這樣說的:我們這個世間,不管是柱子也好,瓶子也好,凡是存在或所作,就應該有一部分是常有的,有一部分是無常的,有兩種情況。如果這兩種情況都沒有,那我們世間當中的有實法,像瓶子、柱子等有阻礙的法,以及心識等無有阻礙的法,就不應該有這兩種情況了。如果剛才所作法不應該有常有和無常,那有實法也不應該有阻礙和無阻礙。正因為有實法有阻礙和無阻礙兩種,所以,所作的事物也應該有些是常的,有些是無常的,應該有這兩種情況。對方給我們提出來這樣一個問題。
我們進行回答,你們的比喻不合理。怎麼不合理呢?我們呢,凡是所作的法,它不可能有常法。為什麼呢?它第二刹那的時候,決定會是毀滅的。因此,任何理由也不能成立常法的存在。而且,你們剛才舉出來的,說沒有有實法的有礙和無礙兩種情況,這也是不合理的。因為這兩種情況,實際上是各自的因緣不同,比如心識,它前面有一個它的近取因,所以無礙的東西是成立的;又比如瓶子,它前面也有一些有礙的陶師、泥土等,所以有礙的東西也是成立的。因為它們有各自不同的因,所以我們世間當中,不同的法應該產生。但是你們的所作法,有常和無常兩種是不可能的。
對方根本不知道,在哪些地方用比喻,只要一個地方稍微有一點相似,就隨便拿來當比喻。如他們剛才講的:所作的法,應該有常和無常,就像我們的事物當中,有阻礙和無阻礙一樣。稍微有一個概念,就認為是相同的,其實這根本不相同。比如我們說:老鷹是有生命的東西,它可以飛到虛空當中,所以我們人也應該可以飛到虛空,因為人也有生命的緣故。這是非常可笑的事情。
學第十品的時候也會講的,我們要用一個比喻的時候,必須要有一個相同點。而且這種相同點,不僅僅是你的分別念想,應該通過因明的比量或現量來成立。以量成立,並有相同點,可以用作比喻。並且,這種比喻在違品方面全部都沒有,同品方面完全都涉及。在具足這些特點的情況下,我們可以用作比喻——如同什麼什麼。
現在,我們有些道友辯論的時候,凡是舉一個例子就像這樣:犛牛頭上不應該有角,就像我們人的頭上沒有角一樣,犛牛也不應該有。為什麼呢?因為同樣有生命的緣故。這種是亂套,不是真正的推理。因為外道把相同點、相同的法,有一種叫做同法,這個同法他們根本不知道,凡是拉出一個東西,就想用比喻。我聽說我們有些道友,在辯論的過程當中根本不觀察,凡是抓到一個東西,就如同什麼什麼,以這個來比喻,這是不合理的。我們不能說,你這個人應該沒有生命,就像石頭一樣,因為石頭也是有為法的緣故。那這樣,就非常可笑。外道經常有這樣的毛病,大家應該清楚。
剛才對方給我們發出三種太過:第一個,有實法和無實法當中的常和不常;第二個,一體和他體;第三個,有阻礙和無阻礙。雖然他們給我們發了這三種太過,但實際上,並不能遮止、摧毀我們的觀點。因此,我們在這裏建立自宗的時候,所謂有實法,一定會在刹那間當中毀滅的,它不觀待任何因。這樣的推理誰也推翻不了。這些道理在《釋量論》當中,有非常豐富的教證和理證來進行說明。這以上已經講了不觀待因,大家應該搞清楚。
下面講有害因,以前我們也經常遇到,我也說過,以後我們在因明當中會廣說的,今天已經遇到了。不知道大家忘了沒有,我在好幾年前都說過:以後我們學習因明的話,到時候在因明當中會有廣說的。所謂有害因就是有害的推理,意思就是說,對方認為,你們這樣承認,會有一些違害的因,或者有教理違害,或者有客觀的原因來妨害。對方提出這樣的一種推理叫做有害因。但是,這種觀點我們可以遮破:
醜二(有害因)分二:一、宣說對方觀點;二、破彼觀點。
寅一、宣說對方觀點:
謂如烏鴉會有白,有實法常不相違
對方,尤其是大自在派為主的一些外道,他們認為:世間上我們看見的大多數的烏鴉,全部是黑色的。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情況,在某些地方,也有一些白色的烏鴉,極少數的白色烏鴉有時候可以發現。同樣的道理,世間當中的所有實法,像柱子、瓶子,以及我們所見所聞的大多數的法,的的確確也是無常的,這個我們也是承認的。但是,也有一些特殊的情況,就像大自在天,還有上帝等特殊的法,他們的性質和本質是沒有改變的,完全是常有的。這一點是不相違的,因為世間當中,人們都分特殊的情況和一般的情況,還有總的情況和個別的情況,可見,特殊和個別的情況也會偶而發生的。因此,我們的上帝或者大自在天應該是常有的,而且,是常有也不會有什麼矛盾。他們是這樣認為的。
寅二(破彼觀點)分二:一、宣說觀察則不合理;二、以因建立。
卯一、宣說觀察則不合理:
常者若不起功用,乃無實故實一致,
若能力變失常有,若無變則違能作。
這個推法比較簡單。
雖然外道有很多說法,但教理方面,現在有些學者,有些智者這樣認為:如果真的在教證理證方面跟佛教辯論,那他們並沒有那麼豐富的教證理證,不像因明乃至整個佛教那樣。但是,如果我們不懂他們的觀點,破斥起來,也可能會有一定的困難。
這裏主要破斥大自在派的觀點,他們跟現在有些宗教的說法基本上相同。現在有些宗教認為,上帝創造了整個器情世界。首先上帝創造器世界,然後造有情世界。造有情世界的時候,他的主要目標是造人類。為了人類的生存發展,也造一些人類的食物,就像牛、馬、羊等,這些都是為了人類食用,而以上帝的發心力創造的。他們這樣的說法,跟大自在派的說法比較相同。但真正用教理來推斷,他們的觀點並不是特別可靠。
《影塵回憶錄》當中有這麼一段公案,因為時間關係,我只簡單跟大家講一下。民國時期的倓虛法師(1875-1963),有一次在北塘到天津的火車上,遇到了一位傳教士。這位學者模樣的傳教士,大概五十來歲,衣服穿得非常整齊。他把面前這位和尚當做開玩笑的話柄,以特別蔑視出家人的眼光看著,並說道:你們佛教當中所講的勸人行善,這一點固然是好的,我也是讚歎的。但是,你們佛教提出來的輪回、轉世等,這些道理是不成立的。只不過是蒙蔽、迷惑世界的人們而已,根本沒有多大的意義。
他說出這樣的話以後,倓虛法師就覺得,應該用他自己的宗教來推翻他,這是比較合理的一種方式。倓虛法師對他說:如果你不承認輪回和轉世也可以,但是,你也應該想一想,你自己承認是學基督教的。那基督教中不是明明講了:耶酥原本是天上的一位真神,他看世人有罪,就在耶路撒冷降生,轉到人間替世人贖罪,後來,由於猶大的出賣,在十字架上被釘死。那這整個過程你承不承認?如果你承認,這就是所謂輪回。後來這位傳教士說:這可以算是一種輪回,但是,所謂的轉世怎麼產生呢?因為我們親眼根本看不到,所以不一定是合理的。倓虛法師就說:轉世也沒有什麼不合理的。你們的耶穌來到這個人間,死掉以後,又轉生到天界當中,這是你們宗教也承認的。雖然這一點,我們現在的人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到,但也不得不承認。存在的東西,不一定非要眼睛來看到,比如空中的電,還有耶穌的轉世等。所以,輪回和轉世雖然看不見,但通過這種論證可以成立。
本來他想,把這個窮和尚用語言奚落一番,但沒有想到,反被法師說得啞口無言,自己始終說不出什麼反駁的話。最後他告訴法師,他是鹽山人,是鹽山基督教會的傳教士。
其實,我們學因明的人也好,或者學現代世間知識的人,應該要懂得這些道理。其他宗教是怎麼說的,世間的非宗教人士是怎麼說的,他們的世界觀,或者對宏觀世界、微觀世界的觀點怎麼樣。如果我們一點都不知道,恐怕就非常困難。倓虛法師的推理方法很好,他以對方承認的道理作為論證的因來駁斥對方。如果我們完全按照佛教的觀點,舉一個佛教的例子,或說一個釋迦牟尼佛所講的前世後世存在的理論,那對方不一定承認,因為他本來不想承認。但是,我們懂得了別人的宗教,以這種方式來進行論證,最後他也沒辦法,輪回也好,轉世也好,前世後世也好,都不得不承認。因此,為了遮止別人的觀點,為了攝受眾生,我們應該學一些其他知識,這是有必要的。
頌詞是這樣推的,我們問對方:你們的大自在等常法起不起功用?如果你說不起功用,實際上大自在就是無實法。只不過你們叫做大自在天,我們叫做無實法。那這樣,實際上我們只不過是名稱上的辯論而已。所以,我們的觀點是一致的,沒有必要再進行辯論。如果你說能起功用,大自在天能製造萬物,能起一些作用;那他的本體是變化而起作用呢?還是沒有變化而起作用?如果有變化,但常法不可能有變化的,那明明已經失壞了,你們自己承認的常法觀點,這是不合理的。如果你說沒有變化,那他怎麼能製造器情世界呢?這是非常相違的事情,不可能的。如果他在一點都沒有改變的情況下製造器情世界,那只有,要麼整個器情世界同時造――未來過去現在的法,在同一個時間當中出現;要麼永遠也不能造。就像《入行論·智慧品》裏面的觀察一樣。但這與世間當中的任何一個現量法都會相違的,不可能的事情。這樣的常法,以我們佛教的觀點很容易遮破。
現在世界上的有些宗教,雖然也承認上帝,但沒有聽說承認為常法。如果是常法,我們可以通過這種推理方法進行辯駁,並能馬上推翻,這一點困難都是沒有的。如果不承認上帝為常法,而認為他是一種實有的東西;那對於他存在的合理性,我們也可以辯駁。因此,我們在學習因明的過程中,大家也應該懂得一些外道的基本觀點,然後又要會使用我們自己的因明推理。如果有了這兩個原則,一方面會對自宗生起信心;另一方面,我們攝受他宗、制服敵宗,就沒有任何困難。
好!今天講到這裏。
回向偈:
所南德義檀嘉熱巴涅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內尼波劄南潘協將摧伏一切過患敵
傑嘎納齊瓦隆徹巴耶生老病死猶波濤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願度有海諸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