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3/08/29 00:23:48
尊貴索達吉堪布
學習次第 : 進階

 遣餘的定義、法相和三種特點

《量理寶藏論廣釋·第二十節課》   索達吉堪布

什麼叫做遣餘呢?在頌詞中講了它的定義,所謂的遣餘,就是以否定(或者遮破)與自己直接相違之分別念的途徑,來緣取它自己的對境,這樣的有境就承許為遣餘。

 

意思是什麼呢?我們前面已經講了,遣餘是取境的一種方式。也就是說,它是一種分別念的心識,它能遣除與自己直接相違的所有違品,通過這樣的分別念可以對事物產生決定性,這就是所謂的遣餘。比如我們說“瓶子”和想“瓶子”的時候,當時與“瓶子”直接相違的所有非瓶的事物已全部排除,通過排除與它直接相違的方式來了知對境。

 

這種遣餘的法相,實際上能遍於所有的遣餘。遣余有名言遣餘和心識遣餘,此二者又可各自分為有實遣餘和無實遣餘,共分了四種。這四種遣餘全部都具有這種法相,所以沒有法相不遍的過失;其次,遣餘是在分別識下安立的,不遍於無分別識,所以也沒有過遍的過失;再者,遣餘的法相也沒有相違的過失。這種法相的安立沒有不遍、過遍、相違的過失,所以說是所有遣餘的法相,凡是遣餘的有境全部具足了這種特點(法相)。

 

總之,以否定直接相違之分別念的途徑來了知它自己的對境,這就是所謂的遣餘,從法相上也可以看出遣餘是一種心識分別念。有些人可能會這樣想:“名言遣餘畢竟是一種名相、聲音,那它是不是不包括在遣餘裡面呢?”不會的,因為名言遣餘實際上也依賴於分別念,即依賴於心識遣餘。所以,按照薩迦班智達的觀點,遣餘的法相是安立得非常圓滿的。當然,遣餘也分為:心識上的遣餘,外境的遣餘,無遮的遣餘等幾種;如果按照其他論師的觀點,對遣餘的法相還有不同的分析方法,但我們暫時按照作者薩迦班知達的觀點進行分析,即所有的遣余識都是在心識分別念上安立的,而在外境上沒有真實的遣餘,我們暫時持這種觀點。對於遣餘的法相,諸位一定要明白。

 

……

 

所謂的遣餘,實際上是以分別念來安立的,即以分別念假立的,它自己並沒有真正的實質,或者說沒有針對它的真實對境,就像鏡子裡面顯現影像一樣,鏡子中並沒有真正的外境色法,只不過是外境的影像顯現在裡面而已;並且,任何一個瓶子或柱子的總相顯現在我們腦海中的時候,肯定已經遣除了它的違品,比如說我心中顯現“瓶子”的時候,瓶子以外的事物全部都已經被遣除了,但是遣餘自己有沒有一個固定性的自相對境呢?的確是沒有的,因為它畢竟是假立的。

 

有些人認為:“哦,既然是假立的,那遣餘是否就不符合實際道理了呢?”並不是這樣的,在分別思維中,人如果執著“有”,當時就有一種耽著有實法自相的義總相;人如果執著“無”,當時就有一種耽著無實法的義總相。因此,假立不一定就是虛偽的。

 

在這裡,比如說我們認為柱子是無常的,在分別念當中無常畢竟是一種假立的行相,除此以外,真正無常的自性在我們的分別念當中是無法存在的。所以我們說遣餘是假立的,也是分別念安立的,它確實不具有實質性的對境。如此一來,有人就會有這方面的懷疑:“它是不是得不到真實的自相呢?”不會的,因為它雖然是一種顛倒的分別念,但是可以將分別念的總相顛倒執著成外境的自相,即把總相誤解成自相,或者說以總相自相誤認為一體的方式來取境,最後的確也能得到外境的自相。如柱子的總相顯現在你的面前,你把柱子的總相當作自相而對別人說“給我把柱子扛來”或者“把這個柱子扛過去”,實際上也能起到取捨自相對境的作用。

 

 

在《釋量論》第一品中講,所謂的遣餘具有三種特點。

 

第一個特點是耽著自相,雖然所有的遣餘都沒有自己真實的對境,但它耽著的是其所追隨目標的自相,即把自相和總相誤認為一體而取境。

 

第二個特點是無真實對境,即遣餘沒有真實的對境。如果它有真實的對境,它就只能執著這個對境,而無法取捨執著對境之外的其他事物,但實際上並非如此,遣餘的分別念無論是柱子、瓶子、有的、無的什麼都可以接納,所以它並沒有真實的對境。

 

第三個特點是具有現量種子。意思是什麼呢?實際上所有的遣餘是以前現量見到過、聽到過的自相法在相續中種下的種子。比如說我們腦海中顯現了柱子遣餘的總相,實際上,我們肯定曾經在某一個地方看到過柱子的形象。全知麥彭仁波切在《釋量論大疏》中舉了這樣的一個例子,不僅我們現量見到的事物會產生現量種子的有境,而且欲界的眾生聽到別人說三十三天的無量宮、天人的無死甘露時,在他的腦海當中也會出現相似的遣餘概念,雖然此人並沒有到三十三天現量享受過甘露、看見過尊勝宮,但是看見過與尊勝宮相似的人間宮殿,享受過與甘露相似的液體,所以當別人說“天上的甘露如何,尊勝宮如何”時,在他心裡面也會出現一種與以前現量所見的自相對境相似的總相。比如說對從來沒有去過美國的人描述華盛頓的城市建設時,在他的腦海當中就會出現以前他所見城市建築的總相。
 

遣餘有這三種特點,這一點大家不要忘。以前,法王如意寶講因明的時候說:“我們學習遣餘的時候,全知麥彭仁波切所講的這三種特點(實際上也是法稱論師的觀點)務必要瞭解,如果瞭解了就能知道所謂的遣餘有境的主要特徵,也即遣餘需要具足這三種特徵。”所以說遣餘是假立的,它並沒有真實的對境;之所以能取境,是因為它以顛倒誤認的方式來取自相的對境,即把總相誤認為自相,從而混合在一起而取境的。

 

雖然在事物的本體當中沒有互相錯亂的現象,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一個物體不可能變成兩個,兩個物體也不可能變成一個,但是在眾生的分別念面前,尤其在遣餘的心識面前會出現四種情況:即把一體的事物執著為一體,他體的事物執著為他體,他體的事物執著為一體,一體的事物執著為他體。也就是說,雖然在自相上面不可能互相混雜、錯亂,一體就是一體,他體就是他體,但是在執著的過程當中會出現這四種分類,即我們執著自相上的一體為一體,自相上的他體為他體,自相上的一體為他體,自相上的他體為一體,以前講中觀的時候,我們也講過這個道理。瞭解了這些道理以後,判斷或者運用因明推理的時候就會非常的方便。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