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7/06 06:29:19
學習次第 : 進階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卷十三
釋第六勝義菩提心之十。
壬三說彼所成空性之差別分二,癸一 略標空性之差別,癸二 廣釋彼差別義。今初:
今為宣說空性差別,頌曰:
無我為度生,由人法分二,佛複所依化,分別說多種。如是廣宣說,十六空性已,複略說為四,亦許是大乘。
諸法無自性之無我,佛說為二,謂人無我,及法無我。此二分別之理,非由人法上所無之我,有所不同故分為二。以所無之我,同是有自性故。是由所依有法,有蘊等法與補特伽羅之差別而分也。何故宣說彼二?為度二乘眾生解脫生死故,說人無我。為度菩薩眾生得一切種智故,說二無我。如前所說聲聞獨覺,雖亦能見緣起實性,然彼不能由無量門,經無量劫,圓滿修習法無我義。僅有斷除三界煩惱種子之方便。亦可說彼等圓滿修習補特伽羅無自性之人無我。雖無以無邊道理破除補特伽羅實有之智慧。然圓滿修煩惱種子之對治。未圓滿修所知障之對治。
如是二種無我,世尊複依所化種種意樂,分別說為多種。如般若經中,已廣宣說十六空性之差別,複略說為四種。亦許彼等即是大乘。如是略分為二,中分為四,廣分為十六種。如經雲:複次善現,菩薩摩訶薩大乘相者。謂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勝義空,
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藏文為離邊空),無際空,無散空,本性空,一切法空,自相空,不可得空,無性自性空。廣說十六空已,複說四空。如雲:複次善現,有性由有性空,無性由無性空,自性由自性空,他性由他性空。又說此諸空牲,名為大乘。若空不空,都無少許自性。如是空性行相各別,唯約世俗而說。如中論雲:若有不空性,則應有空法,實無不空法,何得有空法。空則不可說,非空不可說,共不共叵說,但以假名說。前數句明有自性品皆不可說。末句明可說世俗假有。
癸二廣釋彼差別義,分二,子一 廣釋十六空,子二 廣釋四空。初又分四,醜一 釋內空等四空,醜二 釋大空等四空,醜三 釋畢竟空等四空,醜四 釋一切法空等四空。初又分二,寅一釋內空,寅二釋餘三空。初又分二,卯一 正義,卯二 兼明所許本性。今初:
由本性爾故,眼由眼性空,如是耳鼻舌,身及意亦爾。非常非壞故,眼等六內法,所有無自性,是名為內空。
眼等六內法無自性,是為內空。此複眼由眼自性空。以眼之本性即自性空故。如眼所說,耳鼻舌身意,當知亦爾。如是空之理由,謂眼等諸法,於勝義中非常非壞故。此中跋曹譯為:此中非常,謂不舍本性,此複暫住即滅,非全壞故。此謂若法有自性,定非常住,及非壞滅。此譯錯誤。若如是者,因應遍于宗異品故。拿錯譯為:若法有自性,則應是常,或永失壞。極為善哉。故前譯為遮詞,定有誤也。疏中將頌譯為:由是常住性,及非不壞故。解曰:若眼等有自性,自性無變無壞,彼等亦應無變無壞。然彼不爾。故彼等法皆無自性。亦不應理。若如是者,言應無壞,則成有壞。經說非壞,則成相違。又:此中非常,謂不舍本性句,應如拿錯所譯:常謂不壞之性。若謂既破常住,則眼等法本位暫住,後即壞滅,當是實有。為破此執,故雲非壞。總謂若常無常皆非實有。二萬光明論,更有異解,諸法本性,如中論雲:性從因緣出,是事則不然,性從因緣出,即名為作法。性若有作者,雲何有此義,性名為無作,不待異法成
卯二兼明所許本性
龍猛菩薩論中,所說不從因緣生之本性,如是本性是菩薩所許否?曰:如薄伽梵說:諸佛出世若不出世,諸法法性,恒常安住。所說法性可許是有。此法性為何等?曰:即眼等之本性。眼等本性為何?曰:即眼等之不造作,不待因緣,唯是離無明翳之淨慧所通達性。有計此論師不許勝義與法性者,及計離無明染全無智者,此文已善破訖。
有此法性耶?曰:誰雲此無。若無此性,則諸菩薩複為何義,修學波羅蜜多道。謂若無勝義諦,則無由通達彼諦而到究竟。若無究竟,則修彼道徒勞無益。然諸菩薩,實為通達法性與到究竟故,而勤修習百千難行。此即顯示,若計法性勝義諦都非任何智慧之境,而複修學無量難行,乃最鈍根。此如寶雲經雲:善男子,當知勝義,不生,不滅,不住,不來,不去。非諸文字所能詮表,非諸文字所能解說,非諸戲論所能覺了。善男子,當知勝義不可言說,唯是聖智各別內證。善男子,當知勝義,若佛出世若不出世,為何義故,諸菩薩眾,剃除鬚髮,披著法服,知家非家,正信出家。既出家已複為證得此法性故,勤發精進如救頭然,安住不壞。善男子,若無勝義,則修梵行徒勞無益。諸佛出世亦無有益。由有勝義,故諸菩薩,名勝義善巧。不可言說與非諸戲論所能覺了者,是說如無分別智親見勝義,言說分別不能覺了。非說全不能知。既無勝義諦有諸妨難,則反顯為有。前文亦說是有。故妄分判無與非有之差別,是自顯智慧太薄弱也。跋曹譯本多作若佛出世若不出世。為何義故。拿錯譯本則作: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勝義不失。與釋論前文引經,若佛出世若不出世,諸法法性恒常安住。極相符順,故為善哉。
外曰:嗚呼噫嘻!既不許少法是有自性,忽許無所造作,不待他成之本性。汝誠可謂自相矛盾者。答曰:是汝未了中論意趣。此中意趣,謂若愚夫所取眼等緣起性,即眼等之本性實際。由顛倒心亦能現證彼本性故,則修梵行徒勞無益。由此眼等緣起性,非本性故。為證彼性而修梵行。所破自性,是破眼等即是實際。所許自性,是許眼等之法性為本性。故破諸法有自性,與許諸法之法性本性,全不相違。如是法性,亦是依世俗諦唯名言有,說為無所造作,不待他成。說愚夫通常心不能見之法性,名為本性。甚為應理。唯許此世俗有,非是勝義有事亦非真實之無事。以彼即是自性寂滅故。非但龍猛菩薩自許有此法性本性,亦能令敵者許有此義。故辯論究竟,即立此本性為自他共許也。
有計熱等為火等本性者。畢竟非理。以熱等是緣生性,是造作故,待因緣而生故。則說眼等本性,無所造作。不待因緣,皆不應理。次跋曹譯雲:言彼中者,謂無勝執法故,於世俗中明如是行相義故。拿錯譯雲:此中謂無勝執性故,於世俗中,如義成立故。譯為此中謂較為妥善。餘義:謂無實執所著之境事,於世俗中則明有造作及觀待他之行相義故。
由此所說龍猛菩薩許有本性。則法界贊中:盡其佛所說,顯示空性經,皆為滅煩惱,非失壞此界。說顯示空性之經,唯是滅壞實執煩惱之所緣,非說失壞破彼所緣而顯之空如來界。亦可了知。
此言眼等由眼等空者,是顯眼等由自性空。非說眼等由離作者我故空,如聲聞部計。亦非如唯識,謂眼由異體二取空。計眼等自性不空。由此一法無彼一法,說名空性。
寅二釋餘三空
由本性爾故,色由色性空,聲香味及觸,並諸法亦爾,色等無自性,是名為外空。
相續不攝之色等六境,由自性空之無自性,名為外空。外色由色自性空,即彼色之本性故。聲香味觸法,性空之理,當知亦爾。此空及餘空,經說:非常非壞。如前內空時所說,應當了知。又頌曰:
二分無自性,是名內外空。
內識相續所攝之根依處,由是識相續所攝,諸根不攝,故是內外法,此法之無自性,名內外空。餘義如上。又頌曰:
諸法無自性,智者說名空,複說此空性,由空自性空,空性之空性,即說名空空,為除執法者,執空故宣說。
內外諸法,如前所說是無自性。善巧真理之智者,說名空性本性。內外諸法之本性空性,複說由空性之自性或實有而空。如是所依空性上之空性,即說名空空。說空性由實有而空者。是為遣除執實法者,執空性法性為實有之妄執。故般若經宣說空空。出世贊亦雲:為除諸分別,故說甘露空,若複執著空,佛說極可呵。有說唯遣除實法,名勝義諦,然執彼為實有。有說非唯遣除所破,要如青黃各自成就,乃是法性,複是實有。此文即說彼二種執,俱是佛所呵責也。
醜二釋大空等四空
由能遍一切,情器世間故。無量喻無邊,故方名為大。
離東西等方,別無情器世間。由方能遍一切情器世間故。又修慈等四無量時,緣十方所遍一切有情而修。由所緣門立為無量故。喻如十萬無有限量。如是修行亦無邊際。無有限量。故十方名大。又頌曰:
如是十方處,由十方性空,是名為大空,為除大執說。
如是東西等十方,即由十方自性空,此名大空。是為遣除執諸方大為有自性之大執而說。邪執諸方者,如勝論外道,執方為常住實法。又頌曰:
由是勝所為,涅槃名勝義,彼由彼性空,是名勝義空,為除執法者,執涅槃實有,故知勝義者,宣說勝義空。
勝義之義字,有于所為說名義者,如雲:此中有義。有于所知說名義者,如雲:五義。此中是說涅槃法身。涅槃是此勝所為故。即此法身,由自性空,名勝義空。是為遣除執實法者,妄執涅槃法身為實有之妄執。故了知勝義之佛陀,說勝義空。又頌曰:
三界從緣生,故說名有為,彼由彼性空,說名有為空。
由從緣生,故說三界名為有為。即彼三界由彼自性空,說名有為空。又頌曰:
若無生住滅,是法名無為。彼由彼性空,說名無為空。
若法無有生,住,異,滅,是名無為。即彼無為由彼自性空,說名無為空。
醜三釋畢竟空等四空
若法無究竟,說名為畢竟,彼由彼性空,是為畢竟空。
若執常斷一邊,即墮險處,說名究竟。非執無為法常,與阿羅漢斷絕業力生死相續,亦為究竟。故當分別,所治品險處之常斷,與常斷之差別也。若于何法,墮邊執見之常斷二邊,都不可得。即說名畢竟。即彼畢竟由畢竟自性空,是為畢竟空。如三摩地王經雲:斷除有無與淨不淨二邊,亦不住中間。斷除二邊執中間實有。為除彼執故說此空。如唯識師遠離自宗所說常斷二邊,許彼中道以為實有。又頌曰:
由無初後際,故說此生死,名無初後際,三有無去來,如夢自性離,故大論說彼,名為無初際,及無後際空。
如雲:此前非有,自此乃有。是為初際。如雲:此後便無。是為後際。由生死無彼二際,故說生死名曰無際。即彼三有無自性往來,猶如夢事,由彼三有自性遠離。故般若大論,說彼名為無初後際空。又頌曰:
散謂有可放,及有可棄舍,無散謂無放,都無可棄舍。即彼無散法,由無散性空,由本性爾故,說名無散空。
散謂有放自棄,無散謂無可舍者。以彼自體,任於何時都無可棄。即不可棄舍之大乘,彼無散法,由無散自性空之空性,說名無散空。以彼空性,即無散法之本性故。又頌曰:
有為等法性,都非諸聲聞,獨覺與菩薩,如來之所作。故有為等性,說名為本性,彼由彼性空,是為本性空。
有為等之法性,說名本性。以彼有為等之法性,都非聲聞獨覺菩薩如來所作。本來如是安住故。即彼本性由本性自性空,是為本性空。
問:于空空時豈非亦說此義。曰:前所說者,是為破執內外諸法空性,由是理智所成,計為實有。此中說者,是為破執都非由他所作之本性,而為實有。故無重複之失。若能了知,於法性上雖有此二疑難,然能破實有,都不相違。則計勝義諦,都非任何智慧所能通達之邪分別,皆可息滅也。
醜四釋一切法空等四空分三,寅一一切法空,寅二 自相空,寅三 不可得空與無性自性空。今初
十八界六觸,彼所生六受,若有色無色,有為無為法。如是一切法,由彼性離空。
一切法,謂眼等所依六根界,眼識等能依六識界,色等所緣六境界。眼觸乃至意觸等六觸,六觸為緣所生六受,及有色無色,有為無為等諸法。如是一切法,即由彼自性遠離而空。是為一切法空。
寅二自相空分三,卯一 略標,卯二 廣釋,卯三 總結。今初:
變礙等無性,是為自相空。
色蘊自相謂有變礙。等字等取乃至一切種智。一切染淨諸法各各自相。此等無自性,是為自相空。
 卯二廣釋分三,辰一因法自相,辰二 道法自性,辰三 果法自相。今初
色相謂變礙,受是領納性,想謂能取像,行即能造作,各別了知境,是為識自相。蘊自相謂苦,界性如毒蛇。佛說十二處,是眾苦生門。所有緣起法,以和合為相
何為色等之自相?謂變礙是色自相。如經雲:諸比丘,由有變礙,名色取蘊。此諸自相,是舉能表各各本性者,非說各別定義。受是苦樂舍三種領納性。想則能取青黃等外像,與苦樂等內像。像為形狀分齊。行即造作,謂除四蘊諸餘有為,各別了知色聲等境,是識自相。五蘊之自相謂苦。諸界之自相體性,謂能令有情攝取生死,如同毒蛇捉待於他而作損害。佛說十二處能生眾苦,是苦生門。此三約生死中之蘊界處而說。緣起之自相,謂因緣和合。
辰二道法自相
施度謂能舍,戒相無熱惱,忍相謂不恚,精進性無罪,靜慮相能攝,般若相無著,六波羅蜜多,經說相如是。四靜慮無量,及餘無色定,正覺說彼等,自相為無嗔。三十七覺分,自相能出離,空由無所得,遠離為自相,無相為寂滅,第三相謂苦,無癡八解脫,相謂能解脫。
佈施波羅蜜多自相,謂身,財,善根,皆能放舍之心。屍羅自相,謂無煩惱之熱惱,獲得清涼,忍辱自相,謂不嗔恚。即能忍耐心。精進自相,謂攝持無罪善法勇悍為性。靜慮自相,謂為攝一切善法故,於善所緣心一境性。般若自相,為不貪著。為趣涅槃,於任何法都不貪著,破實執故。上來所述六波羅蜜多之自相,是經中作如是說也。初靜慮等四種靜慮,慈無量等四種無量,及餘空無邊處等四無色定。正覺佛陀,說彼等之自相,為無嗔恚。由離嗔恚乃能得故。三十七菩提分法之自相,謂能獲得出離解脫。空解脫門之自相,謂實執所得諸分別垢不能染故,以遠離為自相。無相解脫門,由相不可得故。寂滅為相。第三無願解脫門之自相,謂於行苦性正觀為苦,更不希願三有盛事。及以真實慧,觀察諸行本性。於出世果位,亦不執為實有,而生希願。故以苦及無癡為相。八解脫之自相,謂能解脫諸等至障。八解脫,謂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此二是變化障對治。釋論本多將第二,作內有色想,文有誤失。淨解脫第四靜慮相是為第三。此是樂變淨色,不樂變不淨色雜染心之對治。現法樂住之道有二,一住順解脫道,謂四無色等至解脫。二住寂滅道,謂想受滅等至解脫。
辰三果法自相
經說善決擇,是十力本性。大師四無畏,本性為堅定,四無礙解相,謂辯等無竭。與眾生利益,是名為大慈。救護諸苦惱,則是大悲心。喜相謂極喜。舍相名無雜。許佛不共法,共有十八種,由彼不可奪,不奪為自相。一切種智智,現見為自相。餘智唯少分,不許名現見。
下文所說之十力,當知以善決擇為自相。由善決擇諸境,于諸境上無礙而轉,故名為力。自稱于一切所知成正等覺。自稱我已永盡諸漏並諸習氣。自稱我說貪等是障解脫法。自稱我說勤修地道能盡眾苦。不見有一人,能依法立難,謂非如是。佛此四無所畏,以極堅定性為自相。任何敵者不能動故。法義詞辯諸無礙解,以辯等無竭無盡為相。與諸眾生利益安樂,是大慈相。救護一切苦惱有情。是大悲相,大喜以極歡喜為相。大舍謂於此不貪,於彼不嗔,遠離貪嗔無雜為相。許佛不共法有十八種,以不被他奪為自相。由佛無有不共法之所治品誤失等事。無隙可乘,不能映奪,不能屈伏故。十八不共法,有三六聚。身常無誤失,語無粗暴音,意無忘失念,無不定心,生死涅槃無種種想,無不擇舍,是初六聚。志欲,精進,意念,等持,般若,解脫,皆無退失。是第二六聚。一切事業,語業,意業,智為前導隨智而轉。于過去世,未來世,現在世,無著無礙正智見轉。是第三六聚。不共之訓詁。謂彼諸法,唯佛身乃有,餘身非有,故身不共。此等廣釋,如釋論中引陀羅尼自在王請問經,應當了知。一切種智智,以現見一切所知為自相。一切餘智,唯於少分境轉,故不許為現見一切所知也。如是所說,從色乃至一切種智所有諸相。唯是能表彼諸法之自體。與所破之自相。有大差別。
卯三總結。
若有為自相,及無為自相,彼由彼性空,是為自相空
若有為法之自相,及無為法之自相。彼等自相即由彼自性空,是為自相空。
寅三不可得空與無性自性空
現在此不住,去來皆非有,彼中都無得,說名不可得。即彼不可得,由彼自性離,非常亦非壞,是不可得空。
此現在法,自生以後不能安住。過去已生,其生已滅。未來當生,現尚未生。故三世中皆非是有。已生,當生,及現在法,如其次第于已滅時,未生時,及自生以後,都無可得。故說名不可得。彼不可得,由彼自性遠離,非常非壞,故名不可得空。頌曰:
諸法從緣生,無有和合性,和合由彼空,是為無性空。
諸法由是因緣生故,無有因緣和合所生之自性。即說彼等名曰無性。此和合生法,由自性空。是為無性自性空。
如是所說之十六空。非因破除實執之正理不同而分。以彼一切,皆由非常非壞之正理,而成立故。亦非由一補特加羅,成立無實而分。以於眼等內法之上,若以正量成立為無實。則觀餘法時,不須更立別因,即依自因便能斷疑故。以是當知是依一補特加羅,及依於各別法實執偏盛之各別補特伽羅而分也。
子二廣釋四空
應知有性言,是總說五蘊,彼由彼性空,說名有性空。
應知有性空之有性言,是說五蘊。非分別說,是總略而說。即彼五蘊,由彼自性空,經說名有性空。頌曰:
總言無性者,是說無為法,彼由無性空,名為無性空。
若不分別, 總言無性, 者,是說, 虛空與涅槃等諸無為法。即彼無為法,由無性之自性空,名為無性空。頌曰:
自性無有性,說名自性空,此性非所作,故說名自性。
言自性者謂諸法之本性。由此自性非聲聞等所作,諸法本性如是住故。由此法性自性,無有自性,說名自性空。頌曰:
若諸佛出世,若佛不出世,一切法空性,說名為他性。實際與真如,是為他性空,般若波羅蜜,廣作如是說。
若諸佛出現世間,若佛不出世間,一切法之自性空,即說名為他性。他性梵語,可通三義,謂勝,他,彼岸。初謂勝真實義,殊勝之義,謂常不違越真實義之自相。第二他者。謂除世間,是他出世無分別智。性謂此智所證。第三彼岸所有,名為他性。由超出生死,故名彼岸,即是實際。此中際者謂永盡生死之涅槃。由不改變真實義之自相,故名真如。即此他性,由他性之自性空故,是為他性空。自性空等前雖已說,此中複說亦無重複之過。以此是依中分而說。此後二空,廣中二時數數宣說者,因有疑雲:若許法性是諸法本性,常時而有,是無分別智之所量,則應實有。為除彼疑而說,故不相違。
此中所說空性之差別,與空性之道理,是如般若波羅蜜多經中廣作如是宣說也。
庚四結述此地功德
今當宣說信解般若波羅蜜多菩薩不共功德,結述般若波羅密多品。頌曰:
如是慧光放光明,遍達三有本無生,如觀掌中庵摩勒,由名言諦入滅定。
此地菩薩以如前所說行相如是觀察,發生慧光,放大光明,灼破障蔽見真實義所有黑暗。遍達三有本來自性無生。如觀掌中庵摩勒果。複以名言世俗諦力,入滅盡定。如是雖能入滅盡定,然不棄舍救眾生心。頌曰:
雖常具足滅定心,然恒悲念苦眾生,此上複能以慧力,勝過聲聞及獨覺。
第六地菩薩雖常具足滅定光明意樂,然於無依苦惱眾生,悲心轉增。由是當知此菩薩之加行,是生死攝。意樂則是涅槃所攝。又此第六地菩薩,從此以上複能以智慧之力,勝過一切如來語生之聲聞,及中佛獨覺。又頌曰:
世俗真實廣白翼,鵝王引導眾生鵝,複承善力風雲勢,飛度諸佛德海岸。
第六地菩薩猶如鵝王,成就世俗廣大道次第,與真實義甚深道次第。如同雙翼,潔白豐廣。引導所化眾生猶如群鵝。複承往昔所修善根之力,勢如風雲。即能飛度諸菩薩功德大海之彼岸也。是故欲學此菩薩者,亦須具備二種道次第之雙翅。若全無翅,或僅一翅。安能成飛,故不應自滿。當修具足方便智慧二品之道,而趣佛地。
釋第七勝義菩提心
巳三釋遠行等四地分四,庚一 第七地,庚二 第八地,庚三 第九地,庚四 第十地。今初
此遠行地於滅定,刹那刹那能起入,亦善熾然方便度。
住第七遠行地菩薩,于第六地所得滅定,此時刹那刹那能入能起。入滅定者謂入實際。此說真如名為滅定。以聖根本定時,能於此真如,滅盡一切戲論相故。如十地經雲:佛子!菩薩從第六地來,能入滅定。今住此定,能念念人,亦念念起,而不作證。又此地中方便善巧波羅蜜多亦善熾然,最極清淨。清淨之理,如前諸地所說道理應當了知。唯由般若波羅蜜多行相差別,安立後四波羅蜜多。以擇法時,即是慧度,非餘相故。安立為方便善巧波羅蜜多之方便善巧,菩薩地中說二六種,初謂依內修證佛法六種方便善巧,一者菩薩,於諸有情悲心俱行顧戀不舍。二者菩薩,於一切行如是遍知,三者菩薩,恒於無上正等菩提所有妙智,深心欣樂。四者菩薩,顧戀有情為依止故,不舍生死。五者菩薩,於一切行如實遍知為依止故,輪轉生死而心不染。六者菩薩,欣樂佛智為依止故,熾然精進。次謂依外成熟有情六種方便善巧,一者菩薩方便善巧,能令有情以少善根感無量果。二者菩薩方便善巧,能令有情少用功力引攝廣大無量善根。三者菩薩方便善巧,於佛聖教憎背有情,除其恚惱。四者菩薩方便善巧,於佛聖教處中有情,令其趣入。五者菩薩方便善巧,於佛聖教已趣入者,令其成熟。六者菩薩方便善巧,於佛聖教已成熟者,令得解脫。共有十二方便善巧。
釋第八勝義菩提心
庚二第八地分二,辛一 明此地願增勝及起滅定之相,辛二 永盡一切煩惱,辛三 證得十種自在。今初
數求勝前善根故,大士當得不退轉,入於第八不動地,此地大願極清淨,諸佛勸導起滅定。
第七地菩薩,數數為求勝前善根故,當得不退轉入第八不動地。此地勝過七地以下眾善之理,如十地經雲:佛子!譬如乘船欲入大海,未至於海,多用功力排牽而去。若至海已但隨風去,不假人力。以至大海一日所行,視未至時,設經百歲亦不能及。佛子,菩薩摩訶薩亦複如是。積集廣大善根資糧,乘大乘船,到菩薩行海,於一念頃以無功用智,入一切智智境界。本有功用行,經於無量百千億那由他劫,所不能及。此中未到大海。喻七地以下。到大海已,喻得八地所行之道,昔生第一出世心時,廣發百萬阿僧祗等十種大願。至此地中皆得清淨,故此地中願波羅蜜多最為增上。又立此地名童真地,第九地時名法王子位,第十地時得佛灌頂,如轉輪王。又不動地入法性滅定時,諸佛勸導令起滅定。如十地經雲:佛子!此住不動地菩薩,由本願力故,住此法門流。諸佛世尊,與彼起如來智。作如是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此勝義忍隨順佛法。然善男子,我等所有十力四無畏等不共佛法,汝今未得,汝應為欲成就此法,勤加精進。勿複放棄如此忍門。又善男子,汝雖得是寂滅解脫,然諸凡夫未能證得,種種煩惱常現在前,種種尋伺常相侵害。汝得湣念如是眾生。又善男子,汝當憶念本所誓願,普大饒益一切眾生,皆令得入不可思議智慧之門,又善男子,此諸法法性,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界常住,所謂一切法空無所得。諸佛不以得此法故名為如來。一切聲聞獨覺,亦皆得此無分別法性。又雲:若諸佛世尊,不與此菩薩起一切智智門者,彼時即入究竟涅槃。棄舍一切利眾生業。此說八地菩薩于無分別智獲得自在住彼定時,勸令起定。為得諸佛十力等因,於後得位修集資糧,即二乘人亦得親證法性之無分別智。有說通達真實義已,不須修餘資糧,可專修真實義者。是愚人妄說也。
辛二永盡一切煩惱。
淨慧諸過不共故,八地滅垢及根本,已盡煩惱三界師,不能得佛無邊德。
八地菩薩為諸佛勸起滅定已,由無著淨智與貪等煩惱不共存故。八地菩薩無分別智。如同日光。其如黑暗,三界所行能招生死諸煩惱垢,及彼根本種子,皆悉消滅。如是菩薩雖已永盡一切煩惱,成為三界之師範。然當其盡煩惱時,猶不能得諸佛無量無邊如同虛空之功德。為求證得彼功德故。八地菩薩,更當勤加精進也。
如何得知此地菩薩已盡一切煩惱?十地經說:彼時即入究竟涅槃。故知此地已離三界欲。若未離欲,定不能證究竟涅槃故。
辛三證得十種自在
此地菩薩,已離三界欲,則生死永滅。如何能圓滿一切成佛之因耶?頌曰:
滅生而得十自在,能於三有普現身。
此八地菩薩,既已永滅由煩惱業力流轉生死,當其證此地時,即得智自在等十種自在。故此菩薩,能如勝鬘經說受意生身,普於三有一切眾生之前,現種種身。故此菩薩圓滿資糧,都不相違。十自在者,一得壽自在,於不可說不可說劫加持壽量故。二得心自在,已於無量無數等持,智觀入故。三得財自在,已能示現一切世界無量莊嚴具,裝飾加持故。四得業自在,應時能現,業果加持故。五得生自在,於一切世界示現受生故。六得願自在,於隨所欲佛刹時分,示現成佛故。七得勝解自在,已能示現一切世界佛充滿故。八得神通自在,諸佛刹中皆能示現神通遊戲故。九得智自在,已能示現,佛力,無畏,不共佛法,相好,正等覺故。十得法自在,已能示現無邊無中,法門明故。如十地經廣說。
釋第九勝義菩提心
庚三第九地
第九圓淨一切力,亦得淨德無礙解。
第九地菩薩,一切力波羅蜜多皆得圓滿清淨。力波羅蜜多中說有十力。如經雲:得善住意樂力,遠離一切煩惱現行故。得善住增上意樂力,不離於道故,得善住大悲力,不舍利益有情事故。得善住大慈力,能救一切諸世間故。得善住總持力,無忘失法故。得善住辯才力,於一切佛法選擇分別得善巧故。得善住神通力,於無邊際諸世界中,行善差別處得善巧故。得善住大願力,不舍一切菩薩所作故。得善住到彼岸力,普集一切諸法故。得善住如來加持力,一切種一切智智現在前故。(原論轉引莊嚴能仁密意論中經文,條文有誤,今依經改正。)如已圓滿力波羅蜜多,如是亦得四無礙解清淨功德。所謂法,義,詞,辯四無礙解。釋論雲:以法無礙解,了知一切諸法自相。以義無礙解,了知一切諸法差別。以詞無礙解,善能無雜演說諸法。以辯無礙解,能知諸法次第相續無間斷性。餘處則說:法謂了知諸法異名。義相了知所詮諸義。詞謂了知訓詁。辯謂辯說無盡。
釋第十勝義菩提心
庚四第十地
十地從於十方佛,得妙灌頂智增上,佛子任運澍法雨,生長眾善如大雲。
十地菩薩,從十方諸佛,得大光明勝妙灌頂。謂此菩薩證得百萬阿僧祗三摩地已,最後名為一切智智最勝灌頂大三摩地而現在前。此三摩地才現前時,有大寶王蓮花出現。其花量等百萬三千大千世界。以滿百萬三千大幹世界極微塵數蓮花而為眷屬。菩薩身相,與其蓮花,正等相稱。此三摩地現在前故。示坐寶王蓮花座上。適坐已。十方一切佛刹諸佛眾會,皆從眉間白毫相中,出大光明,入此菩薩而為灌頂。廣如十地經說。又此菩薩,十波羅蜜多中,智波羅蜜多,最為增上。智波羅蜜多與慧波羅蜜多之差別,如菩薩地雲:於一切法如實安立清淨妙智,當知名智波羅蜜多。今於此中,能取勝義無分別轉清淨妙慧,當知名慧波羅蜜多。能取世俗有分別轉清淨妙智,當知名智波羅蜜多。如是名為二種差別
如雲降雨,生長世間一切稼穡。如是十地菩薩,亦為生長所化眾生善根稼穡,任運澍濡法雨。是故此地名法雲地。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卷十三終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