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6/30 08:11:26
學習次第 : 進階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卷八
釋第六勝義菩提心之五
辰一別破唯識宗分三,巳一 破離外境識有自性,巳二 破成立依他起有自性之量,巳三 明說唯心非破外境。初中分二,午敘計,午二破執。今初
諸唯識師於上述中觀宗心不忍可,不依佛意,唯隨自分別建立宗義,欲顯自教所說宗旨。頌曰:
不見能取離所取,通達三有唯是識,故此菩薩住般若,通達唯識真實性。
安住增勝般若波羅蜜多,勤修真實義之六地菩薩,由何正理能不增益異體二取,無倒通達,見悟真實,是為通達唯識真實性。謂由了達都無外色,諸心心所,唯緣起性,故名通達唯識實性。又此菩薩如何通達唯識實性,謂此菩薩以下所說,從內習氣成熟而生色等之理,於自心上,由無異體所取,亦不見有能緣異體境之能取,即便了知三界唯識。善了知已,複長修習二空真實,由久修習,乃以內智現見真實不可言說二空自性。六地菩薩由先如是次第修習,故得通達唯識實性。若無外境唯有識者,既無外境,帶境相之唯心,雲何生起。頌曰:
猶如因風鼓大海,便有無量波濤生,從一切種阿賴耶,以自功力生唯識。
譬如波濤所依大海,因風鼓蕩,原如睡眠安穩不動之波濤,互相競起,賓士不息。如是內外一切法種子阿賴耶識,與貪等信等俱生俱滅,各將自隨順功能熏習阿賴耶識。由此習氣成熟之力便有不淨依他起性之唯識生,愚夫於此執為內外分離之能取所取。然離內識,實無少分異體所取。
此如說大自在天等為因者雲:蛛為蛛網因,水晶水亦爾,根為枝末本,此是眾生因。說大自在天等為眾生之作者。如是說有阿賴耶識者。說彼識是一切法之種子依,名一切種子。唯大自在常住,阿賴耶識無常,是其差別。以是多生習外道見者,要說有阿賴耶識方能調伏也。
若爾釋論敘唯識宗時,多雲:無外境。又雲:離識實無少分異體所取。此於所無之色等所取上,加離識異體之簡別。又妄執名為色根眼句之釋雲:實無離識之眼根。為于所破加如上簡別,是唯識宗所許耶?為不加簡別,直雲:無色等五境及五色根,是彼所許耶?曰:此釋論中實有加不加簡別之二類。如破生時多於所破加簡別語,其未加時亦皆例加。此亦應爾。敵宗所依,攝大乘論雲:何緣此識亦複說名阿陀那識?執受一切有色根故。一切自體取所依故。所以者何?有色諸根,由此執受無有失壞,盡壽隨轉。又雲:共相者,謂器世間種子。不共相者,謂各別內處種子。共相即是無受生種子。此說阿賴耶識上器世間種子,即是無受法之種子。攝決擇分亦如是說。緣起經釋說由阿賴耶識為緣,成就名色。說名為餘四蘊,說色為大種及大種所造色。又說彼色,無色界無,下二界有。故唯說宗許有色者無量無邊。若不爾者,則唯識宗,色蘊上所有色聲等名,不加修改皆不可用。已見彼名留不可用,猶稱彼宗為善者,印度佛徒曾無是事。又彼宗亦名所知屬內宗。義為不許色聲等所知為外事,說是內識事。
設作是念,若唯識宗亦許色聲等者,則破外境,僅是名字之諍。以現為外境之色等,即立為外境故。此與說:中觀師破有自相之色而安立色者,既現為有自相之色,即立為有自相。故辯自相有無僅名字之諍者,全無差別。實是兩宗最難瞭解之處。不但中觀道理難知,即于唯識宗此義,亦覺若破外境,則色等非有,若立色等亦應安立外境故。此等難處雖應解釋,恐繁不述。
聖教建立,作如是說,頌曰:
是故依他起自性,是假有法所依因,無外所取而生起,實有及非戲論境
此依他起性,定應許是有自性,以是執有異體能取所取假有法等,一切分別網之因故。如以繩因緣誤以為蛇,無繩為依,則必不生。及以地等因緣誤以為瓶等,無地等為依於虛空中亦必不生。如是既無外境,誤認青等為外境之分別,為以何等亂事為因。故定應許現似異體二取之不淨依他起,為誤認外境分別之因。以彼所依是雜染清淨系縛解脫之因故。
中觀唯識任于何宗,如諸有情現所見境,若能顯示如彼所見執為實有之所依,由彼所著境而空者,即說通達此空是為正道。若不以通達能破一般有情實執境之空性為道,而別立一實有空性,則于無始傳來粗細實執,俱不能對治,徒勞無果。於是當知,此現似二取之依他起,雖現似有異體能取所取,而執有彼之遍計所執境,實無所有。即正觀此所依由彼所破為空。又空所依及此空性,即是所餘,即正知此是真實有,如是名為善取空義。此中敵宗,即是菩薩地及辨中邊論釋中:謂由於此彼無所有等義。寶性論釋,解若此於彼無等義時,作中觀理解,與上二論全不相同。恐煩不述。又此依他起,無外所取,唯由自內習氣而生,是自性有。此宗勝義,全非一切言說分別戲論之境。以內外名言皆不取實相故。
總之依他起性有三差別,一無外境而生,二是自性有,三於勝義中非一切戲論之境。是假有法之因義,亦攝在自性有法之中,不異三差別。言依他起有者,非泛說有,是特殊有。如安慧論師雲:虛妄分別有,謂由自性是語之餘。此簡別,于後文至為切要。
午二破執分二,未廣破,未二 結破。初又分三,申破無外境識有自性之喻,申二破由習氣功能出生境空之識,申三 明如是破與修不淨觀不相違。初又分二,酉一 破夢喻,酉二 破毛髮喻。初又分三,戊一 夢喻不能成立識有自性,戊二 夢喻不能成立覺時無外境,戊三夢喻成立一切法虛妄。今初頌曰:
無外境心有何喻。
汝唯識師說無外境,心有自相。當先推察有何譬喻而相比況?若唯識師曰:
若謂如夢當思擇。
譬如有人眠極小房中,夢見狂象群。然彼房中決定不能有狂象群。故如彼夢,雖無外境,定應許此有自性識。為顯此說無心要故。汝此譬喻當更思擇也。雲何思擇?頌曰:
若時我說夢無心,爾時汝喻即非有。
若時我宗,說如夢中象境非有,則見狂象群之有自性心亦非是有,以不生故。若無有自性之識,爾時汝所說兩宗極成之喻,亦即非有。故離外境非有內識。
此非是說如夢中無所見之象,亦無內識,是說無有自性之識。以前說唯說宗許無外境之依他起,是許有自性之依他起故。又此破總結時:總如所知非有故,應知內識亦非有,釋論明說:當知帶所知相之內識,亦不自性生’· 又本論釋論此等破時,多於所破加簡別故。又雲:何故如來於彼經,說心從無明業生說無明生行,以行生識,是自宗故。故有智者,不致疑此宗是說無識。以是當凡說所知能知有無相等者,皆是依所破差別而說。設作是念,若謂夢中無亂識者,則彼覺後中不應憶念夢中所受。此是以為識無自性,識便全地而難。此難非理,頌曰:
若以覺時憶念夢,證有意者境亦爾。
若以睡覺之時,猶能憶念夢中領受,便謂夢中意識有自性者。則夢中所見象等外境,如彼意識,亦應是有。何以故?頌曰:
如汝憶念是我見,如是外境亦應有。
如汝以睡覺時,追憶我於蘿中見,有憶能緣之念,便證有意識者,如是追憶,夢中見此境亦有憶外境之念,則外境亦應有,或識亦應無也。
若爾,自宗亦許憶念夢中之心境,彼二有無如何許耶?曰:釋論說有憶念夢中領受,及憶念夢中領受境。以是當知夢中見象等時,如醒位元見本質之影像。其見彼影像之眼識,雖非領受本質境,然可說是領受影像境。如是夢中雖無所領受象境,然有所領受現似為象之境。故雖雲念境,實是憶念領受彼境。所緣與領受,除一二處外,多不須如是分別也。
由是決不能安立外境所空有自相之依他起。既無親喻。如成立前世後世,雖無親喻,而有以餘因明式成立之疏喻。此中亦無故。當知此是破唯識宗最有力之正理。
戊二夢喻不能成立覺時無外境
設曰:若睡夢中,有象等色,則亦應有緣彼之眼識,此不應理。頌曰:
設曰睡中無眼識,故色非有唯意識,執彼行相以為外,如於夢中此亦爾。
由睡夢中,睡眠昏亂無眼識故,眼處所取象等色境決定非有,唯有意識。雖無外色處,然由意識現似外相,即執彼相以為外境。如睡夢中全無外境唯有識生,如是覺時應知亦爾。此謂前喻縱不能成立識有自性。然以夢喻必能成立覺時無有外境唯有內識也。破曰不然,夢中意識亦不生故。此謂夢中無色處,其無色處之有自性意識夢中亦非有,故彼夢喻亦不能成立全無外境而有有自性之意識。頌曰:
如汝外境夢不生,如是意識亦不生,眼與眼境此生心,三法一切皆虛妄。
如汝所說外境夢不生。如是意識亦自性不生。如醒覺位見色時,有眼色意三法和合,如是夢中了別境時,心亦見有三法和合。如夢中眼與眼之色境二俱非有,如是此二所生之眼識亦定非有。故夢中之眼色意三法一切皆是虛妄。又頌曰:
餘耳等三亦不生。
如眼等三法,其餘耳等三法亦無自性生。此中等字,等取聲及耳識,乃至意及法處意識。此謂耳根至身根之四根。聲塵至觸塵之四塵,耳識等四識。如前所說眼等三法,夢中雖無彼體而現彼相,故是虛妄。其意等三法,則謂夢中雖有,然無自性現有自性,故是虛妄。以是當知,彼以為此師許夢中有根識,而相攻難。如雲:敵者之天未曉,難者之日已出,慧太粗陋故應棄舍。藏中亦有自矜智者,于此善巧宗義尚未知其粗分,便謗為非福之田,令諸眾生多造非福,尤應慎焉。若此:設曰睡中等,作為唯識宗義。清辨論師為出喻不成過雲:意識所取法處所攝色,夢中亦有。故離外境全無內識。此亦不應理,夢中三法畢竟非有故。若謂為破他宗故如是許者,是則夢喻應全無用,以夢非虛妄,不能顯示所喻之法為虛妄故。此謂有自性之根境識三法,夢中亦畢竟非有,故說法處所攝色,於夢中離識實有,不應道理。然自宗亦許有彼色,且許夢中有彼亦不相違。故知說夢無彼色者,是因清辨淪師許彼色有自相也。
若謂因唯識宗,說無外處所攝色時,以夢喻而破。今為破彼宗故許色有自相者。則中觀師成立無實立如夢喻,應成無用。以夢非虛妄是有自相,不能成立彼所喻之法為虛妄故。以未破有自性以來,成立無實之因法,皆不隨彼喻轉故。以是自宗前說,夢中所見一切皆無自性,最為善哉。
若爾夢中所見色,自宗許是法處所攝色不?曰:以夢中無根識,故夢中所見五境,唯是意識所現,夢中雖不可安立色等五處,然可立為法處所攝色。如意識所見之骨鎖,立為法處故。此複是法處五色中,遍計所執色。由此道理,如斯多處皆當了知。
戊三夢喻成立一切法虛妄
由夢中所見根境識三皆非實有,則以極成不實之夢,成立其餘未極成法亦非實有,故能成立醒覺位中一切諸法皆無自性。頌曰:
如於夢中覺亦爾,諸法皆妄心非有,行境無故根亦無。
如夢中之根境識等皆是虛妄。如是醒覺位諸法亦皆是妄,故彼內心非自性有。如是諸根所行之色等境亦皆非有。諸根亦皆無自性生。是故經雲:猶如所見幻有情,雖現而非真實有,如是佛說一切法,如同幻事亦如夢。又雲:三有眾生皆如夢,此中不生亦不死,有情人命不可得,諸法如沫如芭蕉。皆成善說。言不生等,當如前雲:非真實有於所破上加簡別言。此等經典。皆以夢喻詮一切法非真實有。于中觀宗極為應理,于唯識宗則不應理。故雲善說。頌曰:
此中猶如已覺位,及至未覺三皆有。
此世間固有無知睡眠,又由暫離通常睡眠名曰醒覺,如此醒位諸法,雖本無自性生,然以無明睡眠正作夢故,見三法有。如是及至未離睡眠未醒覺位,根境識三就彼心前皆可雲有。頌曰:
如己覺後三非有,癡睡盡後亦如是。
如睡覺後,夢中三法皆非是有。如是諸佛斷盡愚癡睡眠,親證法界。則彼三法亦皆非有。故無離外境之內識也。此複應知,如所有智前,三法皆不現。盡所有智前,雖不由內心無明習氣之力而現三法。然因他有情識以彼染力所現者,諸佛亦顯現了知也。
酉二破毛髮喻
他曰:有翳之眼,毛髮非有而有可見,故雖無外境而識有自住。此亦不然。頌曰:
由有翳根所生識,由翳力故見毛等,觀待彼識二俱實,待明見境二俱妄。
有翳眼根所生眼識,由彼翳力見毛髮時,若觀待彼人內識所見,眼識與毛髮行相之境,二俱是有。若觀待明見境義無翳眼之所見,則所現毛髮與見彼之識,二俱虛妄不生。無所現境說有彼識,極難知故。此義定應如是許,若不爾者,頌曰:
若無所知而有心,則於發處眼相隨,無翳亦應起發心,然不如是故非有。
若謂有翳人,雖於無所知毛髮,而能生見毛髮行相有自性之心者,則有翳人隨於何處見有毛髮,若無翳人亦相隨逐審視其處,亦應生見毛髮之心如有翳人,無境相同故。如從有自性之他生,則應從一切他生。如是若有一有自性之識生,以無毛髮之境相同,有翳眼既生見彼之心,無翳眼不生見彼之心,則不應理。能難彼心不待有翳,以全不相關故。然無翳眼不生見毛髮之心,故離外境有自性之識,決定非有。
申二破由習氣功能出生境空之識分三,酉一 破說由習氣成未成熟生不生見境之識,酉二 重破說無外境而有內識,酉三 明破唯識宗不違聖教。初又分二,戊敘計,戊二 破執。今初
設作是念,若以觀似毛髮之境,為生識之因者,則無翳者亦應生見毛髮識。然今不爾。是由往昔所薰能生識之習氣成未成熟,為生不生識之因。若有往昔見毛相識所薰習氣,由此成熟乃生見毛相之識。其無翳障清淨見境者,由彼無有見毛相識之功能習氣成熟,故無翳者不生見毛髮之識。非由離所知毛髮境故不生彼識也。
戊二破執分三,亥一 破現在識有自性功能,亥二 破未來識有自性功能,亥三 破過去識有自性功能。今初,頌曰:
若謂淨見識功能,未成熟故識不生,非是由離所知法,彼能非有此不成。
若有所說自性功能,方可說由彼功能成未成熟,生不生識。若實無有自性之功能,則此義不能成立。如何不成?頌曰:
已生功能則非有,未生體中亦無能。
若計有功能,為屬現在識,為屬過去識,為屬未來識?且現在已生識中定無自性之功能,未來未生體中亦無彼功能。若計現在識有彼功能,識與功能應同時有。若於功能與有功能,作六囀聲名。功能之識。則說彼二法無別體故,功能之識即彼功能,不應道理。 若不爾者,則離果外應無別因,芽已生時種應不壞。若於功能與有功能,作五囀聲名從功能識。則彼識生是從同時之功能中生,不應道理。以於因位果已有故。故現在識***能非有。
亥二破未來識有自性功能
若謂未生識有彼功能者。頌曰:
非離能別有所別,或石女兒亦有彼。
若雲識之功能,功能是所別事,識是能別法。其未來未生識,不能表示其所立體性,雲是識,亦不能表示其所破體性,雲非識。其未來識,現在尚無識體,汝以何法簡別功能,雲此功能是彼識之功能耶。如是既無能別之識,則以彼所別之功能,亦定非有。若不爾者,則石女兒亦應有彼功能也。
若謂心想某識當從功能生,便雲:此是彼識之功能,從此功能出彼識。於是即成能別所別。世人亦雲:煮飯。及雲:此線織布。心想當來之飯布,作如是說。俱舍亦雲:前三種入胎,謂輪王二佛。是于當來之輪王等入胎,說名彼等入胎,如是心想當生之識,說名識之功能。此亦全無心要。頌曰:
若想當生而說者,既無功能無當生。
若法有時生者,乃可說當生彼果。其恒時決定不生者。如石女兒等及無為虛空等,則現在後時皆定不生。若自性之功能是有者,乃能生識,若現在未來皆無有自性之識者,則定無生彼識之功能。既無生自性識之功能,則自性識之當生亦定非有。如石女兒等。
中觀師破芽自相生時,多出難雲:若種時無芽而生芽者,亦應生兔角等。此中關要,是因自相之芽,一是無有,則終非有,便與無法無別。非總破種時無芽而有芽生,便雲應生兔角等。
此理亦釋煮飯等喻,以若如自性生者,則飯等亦無當生故。複次頌曰:
若互相依而成者,諸善士說即不成。
若觀待當生之識,立彼識之功能,觀待識所從生之功能,而立識者,則是互相依待而成也。若許此者,諸善智者皆說有自性之識即不成立矣。釋論複說:如長短,彼此,觀待成者,皆是假有,無自性成。故非泛破彼等成立,當知是別破自性成立也。若如是許。則當隨順吾等而說。故未來識亦無功能。
亥三破過去識有自性功能
今當明過去識亦無功能,頌曰:
若滅功能成熟生,從他功能應生他。
若謂己生正滅之識,為生自類果故,于阿賴耶識薰成習氣功能差別,從已滅識之功能,成熟力故,出生當生之識者。則從他自性功能,應生其他果識。何以故?頌曰:
諸有相續互異故。
由有相續諸刹那法次第生者,如汝所許,前後體性互相異故。相續之字界雲:達努謂增廣。施以字緣成輾轉義,名曰相續。猶如河流相續不斷。因果相續轉時由於生死輾轉無間無斷,是三世諸行刹那之能取。此說是諸刹那分之有分。非僅說前後無間也。由此遍于諸相續分刹那中有,故相續支分之諸刹那,名有相續。中諸支分,是有分相續之支分,故說相續是彼之能取。如瓶是瓶嘴瓶項等之能取也。比前後諸刹那,更互相異為自相之他。是敵者所許。故應是從有自性之他功能,而生他識也。若謂許者。頌曰:
一切應從一切生。
是則一切法應從一切法生也。頌曰:
彼諸刹那雖互異,相續無異故無過,此待成立仍不成,相續不異非理故。
設作是念:彼前後刹那次第轉時,其有相續諸刹那法,自性互異雖有他性,然遍及彼前後刹那上之相續,則唯一無異,故所說應一切法從一切生,此過非有。此說前後相續是一者,即答他生太過之根本釋難。若前後自性異法同一相續,已極成者,可容無過。然相續是尚未極成。故一相續,仍是所立之法也。所以者何?以前後自性各異諸法,是一相續不應理故。頌曰:
如依慈氏近密法,由是他故非一續,所有自相各依法,是一相續不應理。
喻如慈氏與近密身中所攝諸法,由補特伽羅是各別他故非一相續所攝。如是自相各別前後刹那,說是一相續攝,亦不應道理。如是於他生出太過時,他宗答曰:稻之種芽是一相續,彼與麥之種芽非一相續,故非一切從一切生。破他此答不能釋難之關要,是因他宗,許有自相之他,非凡許他即為出難,極為明顯。以是有人或作同類攻難而破。或由未知所破之簡別是自相他。棄舍月稱論師所說他宗不能釋難之理由,臆說所未說之理由,實是正宗之污垢也。
酉二重破說無外境而有內識分二,戊一 敘計,戊二 破執。今初
如是說已。諸唯識師,複欲申述自宗,成所樂義。頌曰:
能生眼識自功能,從此無間有識生,即此內識依功能,妄執名為色根眼。
由前眼識正滅時,于阿賴耶識中無間薰成,能生眼識之功能習氣,從此習氣成熟,便於後時有前識行相之眼識生起,眼識無間所從生之功能刹那,是眼識之所依,世間愚人,即執彼功能名有色根之眼。實離內識眼根非有。餘有色根應知亦爾。
其能生眼識之習氣因,是因緣。眼根是眼識之增上緣。此中說眼根是眼識之親因者,意說能生眼識之習氣已成熟位。非說眼根皆爾。如辨中邊論雲:識生變似義,有情我及了,此境實非有。說變似色等義與有情五根之識生,是阿賴耶識。安慧論師亦說諸有色根是阿賴耶識之所緣。故許阿賴耶識之唯識師,是說阿賴耶識變似之有色根,為眼根等。己說無有離識之眼根等,當說色等亦不離識。頌曰:
此中從根所生識,無外所取由自種,變似青等愚不了,凡夫執為外所取。
於此世間從五根所生之五識,實無所取青等外境,是由前識于阿賴耶識中薰成自種,汝此種成熟,變似青色等相。由彼凡愚不了此義,遂於內心所變之青等相,執為所取外境。故離內識別無外境。更有異說。頌曰:
如夢實無餘外色,由功能熟生彼心,如是於此醒覺位,雖無外境意得有。
喻如夢中無餘色等,唯由自心習氣功能成熟之力,而生帶彼色聲等行相之心。如是此醒覺位中,亦無外境而有意生也。
戊二破執
此皆不然,頌曰:
如於夢中無眼根,有似青等意心生,無眼唯由自種熟,此間盲人何不生。
如夢中無眼根,有變似青等意識之心生。如是無眼根唯由彼識種子成熟而生,則此醒覺盲人,何不生見色等之意識,如不盲者。以夢覺二位無眼根相同故。此亦是因無外色等而有自性識生,則夢醒二位都無差別也。
若作是念:盲人醒覺時,不生明見色等之意識,如夢中者。其原因非由無眼根,是因無有生如是意識之功能成熟。故唯有功能成熟者,乃有如是意識生。此複是以睡眠為緣,故唯夢中乃有,覺時則無也。
此不應理,頌曰:
若如汝說夢乃有,第六能熟醒非有,如此無第六成熟,說夢亦無何非理。
若如汝說夢中乃有第六意識之功能成熟,醒覺時非有。則說如此醒覺時盲人,無有第六意識明見色等之功能成熟,如是夢時亦無,雲何非理。若汝全無正理,僅憑口說,吾等亦可如上說也。頌曰:
如說無眼非此因,亦說夢中睡非因。
夢中見境,應無眼識行相相順意識功能,成熟所起之意識,由識所依根無作用故,如醒時之盲人。如說無根,非醒時盲人,見境習氣成熟之因,如是睡眠亦非夢中見境習氣成熟之因。以無外境識能自性生者,不須觀待習氣成熟也。頌曰:
是故夢中亦應許,彼法眼為妄識因。
由虛妄習氣,生夢中見境之虛妄識,故夢中亦應許如醒覺位見如是色等境法之識是虛妄,及夢中眼為彼識之所依因。如釋論雲:夢中所見境,亦有三法和合可得。又雲:夢中無色處,眼根,並彼二所發之識,當知是說,夢中雖無眼識等前五之根境識,然就夢人前,有彼三法可得,故應許有夢中眼,夢中眼識,及夢中色。非許彼三是真眼等。如許有幻象馬,及幻人,不必許彼是真象馬及真人也。頌曰:
隨此如如而答辯,即見彼彼等同宗,如是能除此妄諍。
如是隨此唯識師,對中觀師作如何如何之答辯。即見彼彼所答,等同所立不極成宗。如是即能除遣此唯識師之妄諍也。如中觀師說,醒時之根境識三皆自性空,是所緣故,如夢。唯識師則雲:醒時內識由外境空,是識性故,如夢中識。又雲:醒時所緣境,是虛妄性,以是境故,如夢中境。如是更雲:若無染淨所依之依他起性,應無染淨,無所依故,如龜毛衣。翳喻亦如是說。其中前二比量,喻不極成,犯能立等同所立過,夢中亦有離意識之法處所攝色故。第三比量,是欲成立染淨法有自相所依,其無所依因,犯不成過。若謂無自相所依,則犯不定過。
酉三明破唯識宗不違聖教
如是破唯識宗,非但不違正理,亦不違聖教。頌曰:
諸佛未說有實法。
諸正等覺,于自宗經中不曾說有實法故。如楞伽經雲:三有唯假立,全無自性法,於假立分裁,執為法自性。無體無了別,無賴耶無事,凡愚惡分別,如屍妄計度。初句明三有唯由心假立。第二句明假立義,謂無自性法。是說無自性,非說法全無。後二句明未通達真實義之惡分別者,於如是唯心假立法,計為有自性之法。初頌總明無自性,次頌別釋。梵語:茹巴,通自體與色二義,此處當作色解,以與了別相對故。無事句之事字,上句已說無色事心事,故此處當作餘自性事解,是無破實有時所說之自性事。如死屍之理,謂無觀察真實義之心力。此經即破計三界依他起為有自性也。
若謂此經是說依他起性,由異體二取之遍計執自性空,無故過失。計此是真空,不應道理,楞伽經說:大慧,於一法無一法之空性,是一切空之性最下者。釋論雲:由牛非馬,故說牛非有,不應道理,自體有故。於此一法無彼一法之空與此喻相同之理,謂世尊宣說,離自性之空性者,是因眾生無始以來於色等法執為實有,為破此實執而說,對彼當說所見之色等依他起非是實有。若不作是說,而說此依他起,異體二取非是實有,則與無牛之理由,雲牛非馬故相同也。
以是當知,中觀唯識無論何宗,說眾生執著之所依,即此所見內外諸法。無所不同。明彼空者,是遣除於所依上所生之執著,亦無不同。所不同者,謂執著之相。唯識師說:現見二取內外分離,若如所見執為二取異體,是此執著相。其能對治,謂以此現見之依他起為有法,破除二取有異體,故是破彼所依事是此所破性也。中觀師說:若執現見法,非由名言心安立,是實有者,即此執著相。其能對治,謂以此現見法為有法,破無斯實有故亦是破彼所依事是此所破性。以有情之執著,非於彼所依事執有異體之所破性,是執彼所依事即是彼所破性故。宣說空性,亦須如彼所執,即明如是空故。
故有人說:現在所見諸所依事,以實有空,為斷滅空。棄此不用。別以餘所見法為空所依事,亦不說由是彼所破故空,而說以有事故空。俱非中觀唯識宗義。即眾生身中無始傳來之執著,有無執如斯所破之心,當自向內反觀。法稱論師曰:於此亦隨說,故惡暗周遍。智者當知,現在正是此類最多之時也。
釋論此處,引父子相見經決擇二十二根無自性曰:但有假名,於勝義中,眼與眼根俱不可得。又曰:如是一切諸法,自性皆不可得。此說諸法但有假名,於勝義無及自性非有。故于所破加簡別時,此二僅是異門。安立自宗,皆雲:但有假名。又說:***相娛樂之境,夢中尚不可得,況于醒時。如此者甚多。故說夢中人與醒時人,是人非人無差別者。極不應理。以經說夢***相娛樂之有情,夢中亦不可得,醒時有情,有可得故。以是當知有說此宗,許夢中有眼識等五識,實乃大錯。
故唯識宗無通達究竟了義之慧力,其所立宗義,恒應破斥也。
申三明如是破與修不淨觀不相違
設作是念:若無外境,即無明見色聲等之自性識者,則依師長教授修不淨觀之瑜伽師,見有骨鎖充滿大地,雲何應理。以雖無骨鎖,而有自性之識故。頌曰:
諸瑜伽師依師教,所見大地骨充滿,見彼三法亦無生,說是顛倒作意故。
修不淨觀之瑜伽師,依師長教授,所見骨鎖充滿大地者,今見彼中根境識三法,亦皆無自性生。經說彼定,是顛倒不實作意故。若見骨鎖之心是有自性,彼心所見亦應有自性,是則彼作意應成真實境作意,故定應如是許也。若不爾者,頌曰:
如汝根識所見境,如是不淨心見境,餘觀彼境亦應見,彼定亦應不虛妄。
如汝觀戲劇等時,多人共觀彼境。如一人所生具彼境行相之眼識,餘觀戲者,亦皆生具彼行相之眼識。如是餘非修定者,于瑜伽師見骨鎖處,審諦觀視求其骨鎖等境,亦應生如修不淨觀瑜伽師見骨鎖之識,如緣青等之眼識。若依釋論,似應譯為:如汝所觀根識境,如是如修不淨心,餘觀彼境亦應主,彼定亦應不虛妄。此定亦應非是虛妄顛倒義之作意也。此出是非瑜伽師,理應相等之過者,亦因識有自性,則不應觀待修骨鎖之教授也。如是頌曰:
如同有翳諸眼根,鬼見膿河心亦爾。
如有翳眼根,若引幻事,影像等喻,答辯之理應亦爾。又說餓鬼於江河處起膿血心,亦應知同前。此中法處之五種色,非實事師宗假立,是經中所說,自宗亦許有。故雖無骨鎖而明見之骨鎖,如同影像當許為有色。然此唯是意識所見,故非色處攝。亦非餘九有色處,故是法處之遍計所起色。眼識所見毛髮,則如影像是色處攝。餓鬼見河為膿血者,是彼眼識所見故亦當立為色處。攝大乘論亦雲:鬼傍生人天,各墮其所應,等事心異故,許義非真實。其等事為何,及各別見之理,攝論中俱未明說。無性釋雲:於一河事,自業變異增上力故,餓鬼所見充滿膿血等處。魚等傍生即見宅舍游從道路。人類即見甘清冷水,沐浴飲渡。入空無邊處定諸天,即見虛空,壞色想故。
若作是念,此諸眾生所見是名言量,若於一事有量成立諸相違事,則膿血與非膿血應不相違,量所成立亦不可信。若彼論義作如是解如是安立,許量不可憑信,此實非理,當如何釋?此是智者之疑問也。答:若執彼解即是論義,說量所成立不可憑信者,則不可說:吾於此義亦如是瞭解。是即譭謗一切正量,極不應理,今先說喻,如有善持明咒者,雖觸熾燃鐵丸而不燒手,將彼鐵丸取於手中,身識雖亦緣彼鐵觸,然不生感覺極燒熱相之識。是因用咒水洗手為緣也。其無彼咒力者,則生覺彼鐵丸為極燒熱相之識也。如是燒觸與不燒觸,俱應許是彼一鐵丸之觸塵,二身識量,此一量所成立之觸塵,非彼一量所成立者。故雖許彼二俱是量,然非此一量之所成者,即彼一量之所破也。如是於一河處,河之一分,由鬼昔業增上力故,見為膿血。河餘一分,由人昔業增上力故,不現膿血,現為可飲可浴之水。彼二俱是河之一分,由餓鬼眼識量所成立義與人眼識所成立義,事體各別。故非一量所成立義,餘量即成立為彼相違事,親友書雲:諸餓鬼趣於夏季,覺月亦熱冬日寒。亦說餓鬼由昔業力,夏季覺月光觸塵為極燒熱,冬季覺日光觸塵亦極寒冷。人則覺日光為熱相,月光為涼相,全不相違。此二亦非一量所量之熱觸,即餘量所量之寒觸。此二亦俱可立為日月光之觸故。論中亦雲:等事故不應不審觀論義,略得粗解便以為足也。
未二結破
總如所知非有故,應知內識亦非有。
總結上來廣說諸義,謂如所知自性非有,如是應知具所知行相之內識亦無自性生。此說能知所知,俱無自性同也。若渭毛髮非有即無見彼相之識,及無於幻事所執之象馬,即亦無執彼之心。實非此師之正宗也。出世贊亦雲:不知非所知,彼無知亦無,是故佛宣說,知所知無性。 又雲:諸說同幻化,是日親所說,彼所緣亦爾。決定同幻事。此謂若不可說雲:是此識之所知,則不能安立為所知境。若不可說雲:此知如此境,亦不能安立為能知。故人所知,能知亦無。由能知所知觀待立故。佛說彼二俱無自性。以是彼二於二諦中不可分別一有一無,即是聖者意趣。釋菩提心論雲:中知知所知,離所知無知。與前所引贊義相同。故亦是心境有無相同之根據也。
入中論善顯密意疏卷八終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