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門不生觀主要是以四門: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來作為觀察,諸法之生起非由此四門所生的,前三者是有因生,而最后是無因生。而這從論主本意中是要破斥執有這四種自性見的生。如頌文中云:
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大正30‧2b)
在青目釋中是如此說的:若從自體生,則一法有二體,一謂生,二謂生者,若離餘因從自體生者,則無因緣,又生更有生生則無窮,自無故他亦無。(大正30‧2b)
這四門不生觀,論主主要破斥之對象是當時的外道。因其執著一切法是自性有而生起,而又二類之別有因生和無因生。現筆者將之觀察的方法來做個簡單詮釋;
(一)諸法不自生什麼是自生呢?導師曾為此下一定義:「是自體能生起的。」 那如何做此觀察呢?青目釋之大意與導師所講蠻相同的。如果說自體生之法,就一個法有兩個體了,一個是能生的,另一個是所生的。「假定是自體生的,那在沒有生起以前,已經生起之后,是沒有差別的,依本有自性而生起,這才合乎自生的定義。但是,不論在何時、何處,什麼也不會這樣生的。」
但是,凡是生起的,必有如青目釋所說,有能生與所生。因此自生是不能成立的。還有,亦可從這樣方面去思惟觀察,自體生起自體,自體已存在了,又說再生起,這理由是不能成立的。而這兩種,有否不同呢?如有不同,生起的已存在,未生的應該是不存在的。追究到最前面本不存在者是如何自己生起自體呢?如果是亳無不同,那就沒有生與被生的差別,而這樣的生法就會導致無窮生的過失了。
現將以上之觀法,作個舉例說明:如A是有自己作為原因而生起的能力,依照世俗一般因果法則,生與被生這一對方符合一般的因果關係的。如果說A生A,沒有差別可言就分不出是生與被生了,這樣的生法就會導致無量無窮的A出來了,因為他不必待眾緣而生起。以上兩種與我人所理解的因果法則很不協調,故知諸法是不可能自生的。
﹝二)諸法不他生
青目釋曰:自無故他亦無。我們可作如是觀察;這個他追究的最后一個他,此他也該是自生的。而這自生,上一節已破是不可能的,故他亦不可得也。又可作一觀察:這個他是別體的另一個自性法,而這完全不同的別體會生起另一個不同的別體,如水生火,地生風。兩種固有不變自性的東西,怎會生起與自己不同的東西呢?會生的話就不符合自性不變的定義了。故如此觀察,也清楚知道他生是不可能成立的。但值得一提的是:「佛法所講的因緣生、依他起是無自性的,因緣與所生法,都不是別有自性的,所以依世俗諦而假名為他,而決非與自體對立的他自體。」
(三)諸法不共生
在青目釋中沒有多提共生一事,但這共生即是自體與他體合作而生起諸法義,上兩節很清楚破了自生與他生。當然的,如兩個盲子加再一起還是看不到東西的。故共生根本亦不可能的,再說具備了自性的東西是不會有改變的。
(四)諸法不無因生
無因而生根本徹底違背了世間知解的因緣果報的法則,就是有些外道看不出事情的真相而推究說世間一切法皆自然生,這是相當錯誤的。若一切自然,世間的一切因果法則將會被破壞了,殺人的自然生天,富貴的自然富貴,解脫的自然解脫,這根本是邪見。因此無因生根本不能得於成立。
總結,上面的四門觀察中,很清楚的顯出這些自性生的不能成立,因此說無生。這無生之目的是破斥有自性生的謬見,讓我們以無自性的立場 看世間種種的現象,當然的也包括生的現象。接下來的一頌,可說是論主對諸法生起的立場;即無自性生,因一切要須眾緣和合方成。如諸法自性,不在於緣中,以無自性故,他性亦復無。(大正30‧2b)青目釋中如說:
諸法自性不在眾緣中,但眾緣和合故得名字。自性即是自體。眾緣中無自性,自性無故不自生,自生無故他性亦無。(大正30‧2b)
諸法如果是有自性的,這即是不待眾緣可獨立自成義,這在一切因緣和合的緣起法中是找不到一個有自性的存在。因此是沒有自性生的可能性,沒自當然亦沒他了。這也顯示論主對緣生決無自性可得的立場。接下來要探討的是論主要針對佛法內部學者一切有系所主張的四緣論之評破。
四、 四緣不生觀
四緣即是因緣、次第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有部說「因緣」,體性是一切有為法,在有為法作六因中的前五因(同類因,俱有因,相應因,遍行因,異熟因)時,都名因緣,意義是能為親因的緣。「次第緣」就是等無間緣,體性是一分的心心所法。前念的心心所法,能為次第的后念心心所法生起之緣,它是限於過去現在,因未來世的心心所法,是雜亂的,還沒有必然的次第性。過去現在中,還要除去阿羅漢的最后心,因剎那滅后,不再引生后念的心心所,所以也不是次第緣。「緣緣」就是所緣緣。心心所的生起,必有他的所緣境,這所緣境,能為心心所生起之緣,如眼識必以一切色為所緣緣,乃至意識必以過、現、未等一切法為所緣。滅諦無為等,都是所緣的,因此它是通於一切法。「增上緣」,不論那一法,凡是有生起他法的勝用,或者不礙其他法的生起,都叫增上緣。以上都是導師對四緣的定義,筆者對照了《佛光大辭典》,其義亦很相近。
節錄法空觀初探─以《中論》「觀因緣品」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