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2/05 18:26:00
日期:2012/02/05 18:24:46 喇嘛網 編輯部
空性論 中觀論 空性的安立
法海集三 第一部分:中觀論 六空性的安立
六、空性的安立
你們在內心裏有沒有一個大的架構,二十六品觀十二因緣,最主要講輪回部份。第十八品是如何解脫之道以及解脫的定義,解脫的性質。第二十四品講空性是非常的重要,我們要瞭解空性。第一品就是如何安立空性。中論二十七品都在安立空性。
「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最主要是講四種不生:(-)不自生。(二)不他生。(三)不共生。(四)不無因生。宗大師說:生法不是有因,就是無因,其中之一。假使有因,因有果不是異性就是一性。以果來說:是由因而生,不是從因生就是從果生或從因果同時而生。生分兩種:(-)有因生。(二)無因生。有因生就是自生,他生、共生。中論就是要破四生。
在佛護的一部論典裏說:生是唯生而立。現在所要遮的這四種生法,並非是遮名言有的生法,名言有的生法,是唯名而安立、唯識而取的,這是有的。但是這一法生了,去尋求假義時就找不到,假使是唯有名字而安立的這一種生,我們不去尋求卻是有的。假如尋找是實有的話,就是無因而生,若有因生就是因果同性而生,但不是自生;不然就是因果異性而生,就是他生或是自他共生,除此之外,沒有任何的生法。
之後,他的科判說兩種遮遣法的定義,以及這兩種遮遣法是合乎正理所立。昨天我們講法分為成立法和遮遣法兩種,何謂是遮遣法呢?就是由意識認識這一法的時候,遮遣了某法而安立的。這一種遮遣的方式並非是像瓶子,瓶子上有許多種遮遣法,就像瓶子上有柱子、房子之類遮遣是有的,唯有這一點是可以安立遮遣法,就是由意識來安立這一法的時候,以遮遣的方式來安立這一法,稱為遮遣法。遮遣法又可以分兩種,當意識在認識這一法的時候,遮遣而安立的這個法又分兩種:一個是完全遮擋,叫無遮。一個是遮擋後會有暗示成立法,叫非遮。非遮昨天已經簡單跟你們介紹過了。
至於空性是無遮法,這一點是所有中觀論師共同承認的。像慧炬論裏面講到,以及許多中觀論師都講到空性是無遮法,尤其在中論裏面說「諸法不自生。」這偈頌代表說空性是無遮的。
法的分法有許多種,一種叫滅三輪之分法。何謂滅三輪之分法?法可分為同義的、相違的,(藏文直譯)三邊的法、四邊的法,有這四種法。相違也可以分兩種:(一)正相違。(二)間接的相違。正相違就是直接的,不是一就是非一,這種叫正相違,就叫滅三輪之分法。
現在西方科學家經過仔細研究之後,他們認為沒有一個是正相違的東西,也就是滅三輪之分法,就是不可能正相違。他們最主要是由量子力學來證明,沒有正相違的道理。他們是用一法呢?還是用兩法來作為解釋呢?這點我也不是很清楚。倘若他們能實際證明這一點,那我們佛教所講的正相違,倒是要思考一下了,因為中論最主要就是以正相違的道理,不是這樣,就是自性有,就是以這種方式破除自性有,假使沒有正相違,我們在思惟這一法時,是這個或不是這個,我們無法做決定。
倘若無自性是存在的,無自性就並非名言識損害的,無自性是聖言識尋求時找到的,並非是名言識所安立的,所以名言識也不會損害到無自性,無自性以名言識來講不會證得無自性的。什麼意識才會證得無自性呢?就是理智,也就是觀察勝義的理智,才會證得無自性的。
空性是有的,由那一種意識安立呢?就是以勝義識,也就是勝義的理智才能堪忍空性是存在的,因為名言識無法破除自性有的緣故,無自性也不是由名言所安立的。倘若自性是沒有的,它本身又是不存在,那自性就是有,就像負負得正一樣。倘若沒有自性,那就是有自性了,在回諍論裏講到,倘若無自性不存在,那就是有自性了。
有位西藏的專家回答說:觀察勝義的理智,並不安立並不持無自性是存在的,也並不持無自性,並不持空性。為什麼呢?因為唯有在遮擋自性時成為理智而已,所以理智不會執著任何的性、任何的相。這是一位西藏的專家曾經這樣講。這時候宗大師回諍了:倘若你說理智不持空性,那麼講空性的這個語言,它也不講空性了,因為它是為遮自性時而安立的語言,這語言的所詮就沒有自性了;假使講空性的語言,不講空性的話,導師釋迦牟尼佛所講的無自性的法,所轉的無自性的*輪,以及講中觀正見的這些論典,也不是所詮空性了。是為遮自性當下而安立的,就不講空性了,理智就不瞭解空性?
一般凡夫如同前幾天曾經講過,執著境的時候,有三種方式:(一)認為境是自性有而執著。(二)不管境是否有自性,他只是執這個境。(三)認為境是沒有自性,以這種方式而執著。現在要破除執著境有自性的執著,需要與它百分之百相違的瞭解境是無自性的智慧,才能破除第一種執著。我們無法以第二種,就是對境是自性、無自性,只是執著境的智慧,不可能違害第一種執著境是自性有的執著,唯有靠境是沒有自性的智慧,才能違害第一種的執著。
當證得證空比量唯有遮除自性的當下,就在這點融入這個境當中,這種持空的方式而已,除此之外,沒有任何證空比量的證空的方式。假使認為證空是境,證空比量在這點證空,那就有了距離感,那就不算真正的證空。若說證空比量證空的當下,認為我在證空、我所證的是空性,這樣是錯誤的,也不算證空。這樣會有危險,因為當你瞭解、當你覺得現在所證得的空性是空性的話,空性的異共相就產生,當空性的異共相產生時,這種異共相就是真實的相,就是自性相了,會認為這是自性有,又會執著是真實的,這是危險的。何謂證空?就是在遮擋自性的當下,這種的持著方式是證空比量證空的方式。所以講到小苗不是自性有,小苗的自性是可以破除的。不只如此,小苗的自性是沒有的,它本身是真實的這一點,也是可以破除的。但是小苗是自性的、或非自性的,這兩個是無法破除的。因為瞭解小苗,在破除小苗是自性有的當下,所得到的是小苗是無自性。所以小苗是有自性又是無自性,這兩個無法破除。
又有個諍議就是說:倘若沒有自性是由觀察勝義的理智所執著、所堪忍的話,沒有自性是存在的東西,必須要透過理智堪忍,因為有自性和沒有自性是正相違,這是外道的說法。我們內道如何反應呢?他們說倘若理智瞭解苗是無自性的,應該還要瞭解苗是無自性的法是存在的,假使瞭解苗的空性是存在,這種的理智它在尋找苗的空性是有、還是無的時候,會找到苗的空性是有的,那末苗的空性是有,本身就變成真實有了。因為理智可以找得到,這是問題。於是宗大師如何回答呢?當瞭解苗是無自性的智慧是如何瞭解呢?就是遮擋苗的自性當下,就是這樣子而持著苗的空性而已。除此之外沒有說:我在持著苗的空性!我在持著苗的無自性!並不會這樣執著。不錯,他在持苗的空性,但是他並不知道自己在持苗的空性,這需要其他的意識才能瞭解,以這種證空的比量知道空性。所以在證空當下是唯有遮擋自性而證空,並非說是空性是有和無的差別證空,所以空性是完全無遮的,只是完全遮擋而已,並不會有任何的成立法。
當理智瞭解空性時,他會覺得空性是存在的嗎?那末,空性就不是無遮,變成是非遮;因為在遮遣自性之後,還會顯現存在的東西,所以變成理智的所了境,是非遮法。但是理智的所了境唯有無遮法,沒有非遮法。所以理智在瞭解空性的時候,不會執著空性是有或者沒有。但是理智在瞭解空性之後,由理智的力量,以後會瞭解空性是存在的,因為當初的理智瞭解了空性,這是以後我們可以體會的,空性是有的。但是有位外道說:當理智直接瞭解空性之後,空性是存在的這一點,自然就會知道;理智直接瞭解空性,但也間接瞭解空性是存在,這是外道的問題。
假使外道認為理智直接瞭解空性,間接瞭解空性是存在,那末空性就變成非遮法了,用這種道理破除外道的問題,我們自己所立的宗是什麼呢?當理智瞭解空性之後,不用再經其他的正理,自然可以知道空性是存在的,因此不用其他的理由,就可以破除空性是不存在的執著,因而瞭解空性是有的。這一點是依靠以前瞭解空性的理智所產生的,就好比我們瞭解聲音是無常的正理;能瞭解聲音是無常,不用其他的理由,自然就可以瞭解聲音是常的常執,是顛倒執。由證量之力所瞭解以及證量的間接瞭解(不顯現而瞭解),這兩個是有差別的。在瞭解無自性的智慧,也就是瞭解空性的理智,不會顯現無自性是存在的。倘若理智在證空比量的當時,破除空性是不存在的執著,這個理智要瞭解空性的存在是不可能的。但是由瞭解空性的理智的力量,後來可以破除空性是不存在的執著,不用其他的理由,就可以瞭解空性是存在的,是由理智的力量而產生的。所以就是由正理之力而瞭解,並非由正理間接瞭解意思。
月稱菩薩不認為理智瞭解空性是存在這一點。倘若理智尋找空性,能證得空性是存在,那麼空性是存在本身就變成真實有、變成自性有了,而且月稱也不承認有自證分。如何來瞭解何謂證量呢?以應成來講,證量就是不錯亂的識,也就是不顛倒識,稱為是證量。但是應成之下就是自續以下,他們認為證量的定義是新證不欺誑之識,他們多加一個「新證」,剛開始證悟的意思,新證不欺誑之識就是證量的定義。為什麼要講新證的原因,是因為他們認為一切法都是自相有,由自相所產生的相,而認為是證量,它的意思是由自相所產生相而安立為證量,因此他們認為這個意識是新證。至於新證本身的名辭,為何要多加一個「新」我也不清楚。應成認為證量,如世間人講到證量,是不欺誑的意思。所以證量的定義就是不欺誑的識就好了,何必又要多加一個新證,所以認為不欺誑之識,就是證量的定義。現識所產生的再決識也算是證量,因為它是不欺誑的識,所以再決識也是證量。
為何下部認為證量一定是新證的原因,是因為他們認為再決識是由以前的證量的力量,而使再決識再持這個境,但是證量就不同了,證量是以自己的力量持這個境。所以證量一定是新證,再決識就不一定是新證。因為再決識是靠以前的意識的力量,而持它的所持境。
至於欺誑和不欺誑和錯亂識有差別的,就像持聲音無常的比量,證得聲音是無常的比量,還看到聲音的自相。認為是看到聲音是無常的自相,以聲音是自相的相而言,這個比量是欺誑的、是錯亂的,但是比量所持著,最主要就是聲音是無常的,所以所持和實際是相符相合,以此而言,是不欺誑的,所以不欺誑可以用許多的角度來解釋。
因為證量的定義是不欺誑之識,所以再決識也可以認為是證量,不只如此,比量也可以稱為現量。以應成來講,他們的不同就是分別識的證量也就是比量,比量也可以稱為是現量。因為不管是任何的意識對自己的所入境一定是現量,因為他不管看到任何的境,就會看到境的相。以相而言,相對這個意識是現前分,不算是隱蔽分,因此對於所現的相來講是現量。所以一切的意識,就是連實質的無明,對自己的所入境有自性的相而言也是現量;因此,一切的意識對自己的所入境都是現量。
現在接下講一段最主要的答案,他如何回答呢?當這修行者瞭解一切法是無自性,自己親身體會時,為什麼還要調查、觀察空性是不是有,用不著。因為他自己已經親身體驗到了,就不用再觀察空性是有、是無,不用再由其他理由來說明空性是有、是無。所以由理智的力量,以後可以破除空性是不存在的執著,而瞭解空性是存在的,不需要其他的理由。通常我們說有是現前分,空性是隱蔽分,但是空性是存在的是現前分。如同說無常是隱蔽分,聲音及青色卻是現前分。但是聲音及青色是無常的,卻是隱蔽分,同樣的道理。
剛剛我們解釋理智所瞭解的是空性,不會瞭解空性是存在的,但是由理智的力量,以後可以瞭解空性是存在的,這是我們自己所立的宗。他宗認為理智是完全遮擋自性當下而存在的,理智不持著任何的東西,連空性也不持著,是完全遮擋的並不持著。這時候宗大師就諍論破他宗。宗大師說:「理智也持空性,也瞭解空性」。又有一派說:倘若空性被理智所安立的話,空性就可以被理智所堪忍,那末空性應該是真實有。這是外道說的。在此就有兩派的說法。第一派說:空性應該由理智安立,不是正理安立,若是由理智所安立,空性應由理智所堪忍,假使空性由理智所堪忍,空性就變成真實有了,這是第一派的說法。第二派的說法:是理智不持任何的境,根本就沒有境。什麼叫理智呢?就是完全遮擋自性當中所產生的,稱為理智,這同比量不一樣,比量有境,理智沒有境,這是第二種說法。
這兩派的宗是不成立的,為什麼呢?當觀察苗是否有自性和無自性的當中,所找到的是遮擋自性時,就持無自性,除此之外不會再持空性是有或無的差別。所以理智在觀察苗是自性有或無之中,會遮擋自性有,所持的是無自性。但是除此之外,就是理智所安立並不一定由理智所堪忍。所以說理智安立這個法,但是理智並不堪忍這個法。
在般若經以及龍樹菩薩的論裏說過:你在觀察五蘊空當中就是正理,了空當中就是了知。這表示一般理智所安立和理智所堪忍不同,理智所安立並非是理智所堪忍。為什麼呢?當理智在尋求苗的究竟性質時,找不到任何的,在完全找不到的當下,變成苗的究竟性質;因為找不到,所以沒有找到的東西找到了,這叫理智所安立的。所安立的苗的究竟性質是找不到的,找不到的當下這就是屬於苗的究竟性質。所以在觀察苗的究竟性質的理智當中,找不到任何的東西,這變成苗的究竟性質,就是找到的東西。找不到並非是從那邊跑出來一個東西讓你去找,理智所以找不到的緣故,因為無法找到從境那邊產生的一個東西出來;就是因為無法找到,所以找不到的它安立了,所以安立它找不到東西。但是再去觀察這種找不到的究竟性質,以苗的空性來說,現在以理智觀察苗的究竟性質,找到了就是苗的空性,苗的空性變成找的物件。以另外一個理智再去找的時候,這個空性又找不到了,因為苗的空性本身的究竟性質,尋找假義的時候找不到任何的東西;所以找不到的時候,確實安立找不到東西,找不到本身就是由理智安立的。倘若苗的空性能被理智所堪忍,那麼尋找苗的空性的理智,應該要找到苗的空性才對,可是又找不到。但是尋找苗的空性的理智,又會找到空性,就會像找空性的空性理智來說,會尋找到空性,但是不會尋找到所依的空性,這是有差別的。就像空性的究竟性質是找不到的,而找不到東西,卻能夠安立;但是又會找到空性,所找的空性就是找不到的究竟性質而已,找不到是所依的空性。
以上講到理智所安立和理智所堪忍的不同,自性有和有的差別以及無自性和無的差別,而且又講到:「無及非無,非有及無」。這四句是完全正相違的東西,倘若無法用有的其他方式作為解釋,無法知道是有或是無。開始第一句:無是非無,就是無自性的有,非無是非名言上的無,這樣剛好是中道了!非有和無是非自性有也非名言無。是以自性有的這一派來講,他們認為無自性的這一法是不存在的。非自性有又非名言無的空性本身來講的話,也非真實的也非自性有的。倘若認為空性是真實有的,那就是不可救的。就好比胃壞了無法吃些食物,可以用藥來治,但是藥變成沒有效時,那就沒辦法治了。同樣的,現在拼命在遮這一切法是有自性的,最後所得到的空性變成有自性,那就沒有救了,就是這個意思。
我通常都說空性是非常重要的,如何瞭解空性?用什麼方式瞭解空性呢?就是以一個世俗的「有法」,有一個連系法瞭解空性;因為世俗是有作用的,會給我們的利益,基、道、果三部份;以基礎來講也跟世俗緣起有關的,以道來講也是跟緣起法有關,以果來講也是跟緣起法有關的。但是我們錯誤在那一點呢?因為我們錯亂、顛倒執著它的真實情況是如何呢?就是顛倒,對於悅意的這一方面,產生完全的貪,對於不悅意境產生完全的瞋。如果瞭解空性的道理的實際情況之後,好的就是好的,我們立刻做;壞的就是壞的,我們馬上放棄。這就是為什麼要瞭解空性的原因。瞭解空性之前,先要讓我們瞭解緣起法,世俗的法,那一個是好,那一個是壞,讓我們不要再錯亂的意思。由此道理,我們才會修所要斷的,修所要取的。那麼,經由道的修持,我們才能得到佛果位,就可以好好的睡一頓。當然,我個人覺得我們所學到的空性是跟緣起法有關,就是要讓我們瞭解實際的情況,而並非說空性好比是一個世間的主宰,教我們去崇拜。雖然空性非常重要,非常重要的,但以我個人看法,空性和緣起,緣起實際的情況是最重要的,經由空性瞭解實際的情況,瞭解何謂所斷、所取之後,我們才會放棄那些所斷的,才會追求這些所取的。
昨天講到理智安立和理智堪忍的差別。以瓶子為例,在尋找瓶子假義的理智,是找不到瓶子的。倘若找到所謂瓶子,瓶子就被理智所觀察後而堪忍;因為在尋找瓶子假義找不到的時候,找不到的被找到了,這就是瓶子的究竟性質。今天我們把瓶子的究竟性質,當作尋找的物件,在找瓶子的究竟性質時又找不到,因為瓶子的究竟性質找不到,所以並非為理智堪忍;但是找不到的找到了,所以瓶子的究竟性質就被理智所安立了。
「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首先講不自生、不他生的道理。在立自宗時,龍樹菩薩說諸法不自生;當然,還有佛護、清辨,月稱三位對不自生的說法。首先解釋數論師對自生的見解,他們認為一切有為法都是自生的。何謂自生的道理呢?數論師所說的大致上是:一切法的性質是一切法的作者是共主相,有共主相的緣故,果的性質和因的性質是一體的;因為是共主相,是一切法的性質,所以在因時有果的性質,在果時有因的性質;但是在因時,無現起明顯的果,在果時才有明顯的現出。他們認為因果都是共主相,只是明顯和不明顯的差別。科學家說我們的身體是由父母精血產生的,染色體是非常非常細微的細胞,由父親方面和母親方面,各取若干染色體而形成我們的身體,即使細微如頭髮等等各種細微特徵的部分都已決定。這和數論師所解釋的很相似。在因的時候有果,果和因是同性的。如以能力作為解釋的話,如同說:我們的身體是由父母精血而來,精血具有產生我們身體的能力,因此而產生,所以可以用能力作為解釋。在這世間,地球未形成之前,是由極微細的灰塵而產生,這種灰塵最後形成一個是有感覺的人、一個是沒有感覺的石頭。同樣是屬於虛空極微細灰塵,為什麼一個會變成有感覺的人、一個會變成沒有感覺的石頭呢?我想這必須要有第三個因緣,就是意識、業作為解釋。數論師安立在因的時候,已經圓滿一切果的性質;何謂從因生果?因時的果並非明顯的果,當明顯的果產生的時候,就是由因而生果,這是他們所立的宗。
佛護論師是如何破除的呢?假使在因位的時候已經圓滿果,因就不會利益果,不用生果了。未現起的由因使它現起,未生由因使它生起,這是因的力量,並非因時已具有圓滿果的性質。假使因時已經具有圓滿果的性質,因不用再生果,生果就沒有意義了。假使已經生了,再生有意義的話,可以再生、再生,生就變成無窮盡。因此佛護論師說,諸法不從自生,生無用故,生亦無窮故,諸法已有自體,若複更生,則成無用。假使已生,還要再生,就沒有意義了。倘若有意義,生就變成無窮,沒有結果。因此,佛護論師以這種方式破除數論師所講的自生。數論師回答說:「在因時,未明顯的果使成明顯的果,這是由因的力量所產生,所以你對我的過患是無法直接損害到我的」。佛護論師又辯道:「倘若明顯的果的性質是在因時沒有,那你所講的是對的;但是明顯果的性質,在因時已存在,你所講的一切法的性質是共主相(在因時已具有明顯的果的性質),所以你作如此回答也是沒有用的」。佛護論師在破除數論派的自生,曾說一句話,也是中論「諸法不自生」的解釋,佛護論師作如何的解釋呢?諸法不從自生,生因無用故,生因無窮故。就講到簡易的涵義之後又講到廣的內容。這句話就破除數論派所講的自生的道理。
但是清辨論師認為這句話是講一個正因,並無法完全破除數論派所講的有自生,因為這句話本身也具有三種過失:一、所爭論的有法並沒有顯現和不顯現的差別。二、正因沒有譬喻。三、所立法並非是無遮法,是非遮法。大致上是這三種過患。這時,月稱菩薩就反辯清辨論師,所指的過患並非佛護論師的過患,無法損惱到佛護論師。最主要是這些諍論,詳細爭論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最主要是無自生是無遮法。我們用什麼理由來證明呢?當清辨論師諍辯佛護論師時,當諸法不從自生,是因無成故。你所講的因成,所暗示的正義所立宗,他所指的是無自生;但並非是無遮法,應該是非遮法。因為你講說這一法不自生,清辨論師認為生一定有兩種,自生或他生,除此之外無其他生法。佛護論師你所說「諸法不從自生」,已生但不是自生,就代表是暗示了這一法是他生,所以你所指不從自生,本身不是無遮法,是非遮法,這句話是有過患的。這是清辨論師所諍辯最主要的目標。在佛護論師所講「諸法不從自生」,他直接講的正因。我舉例:小草不從自生,因為生因無用,生因無窮。清辨論師就辯說,生因無用,生因無窮所立的因是正因,則應生因有用、生因有窮,所以你立的因並非是正因,是顛倒的。假使你說小苗不從自生,若自生,生因無用,生因無窮故。這樣的解釋也不行,因為當你瞭解「小苗若自生,生因無用,生因無窮」的時候,就會瞭解小苗無自生,所以這一點也不能成立。假使你說正因的顛倒即「生因有用故,生因有窮故」。這樣也不行,因為小苗不從自生,「因為生因有用故,生因有窮故」。就代表小苗已經生了。「小苗不從自生」,就代表小苗是他生。所以你所說不自生也不是無遮法,應該是非遮法才對。他們就是以這種方式作為辯論,佛護論師所講的正因有缺點、有過患的。月稱論師認為清辨論師所講的過患,是無法損惱到佛護論師所立的宗,因為清辨所立的正因都是自續正因,但龍樹菩薩不講自續因,所以所講的過患是無法損害到佛護論師所立的宗。月稱菩薩和清辨論師都是龍樹菩薩的大弟子,就是由這兩派可以瞭解應成和自續的差別。月稱菩薩透過仔細的研究,研究出來原來清辨論師認為自性、自相是名言有的,我們如何能了知呢?因為一、應成派不承認自相有法。二、何謂是我?我就是在意識上存在而取名為我。清辨論師曾經說過這句話,也代表清辨論師認為是有自相的。還有,在了義不了義裏講到,當清辨論師在反辯唯識派的時候,他說:「遍計執無自性」,你所指的遍計執是指常法的遍計執,還是身和分別識的遍計執?假使是指常法的遍計執,常法是無自性,我們都可以瞭解,這不算是你們最細微的空性,假使你所指的遍計執是身和分別識,身和分別識是有自性,你為什麼要說是無自性?從此可以瞭解清辨論師他最主要立的宗是身和分別心是有自性的,所以是有自相的。由此可以瞭解清辨論師認為諸法是有自相的。
剛才所講的諍論是非常重要的,就是應成和自續的差別。教我這部論的上師東賓仁波切,他有許多的弟子。東賓仁波切曾經說過:真正懂這部分的只有兩個人。就是在這麼多的學生之內,只有兩個人懂這個道理。
「亦不從他生」。一般講說生是有的,生是如何存在的呢?唯有見、唯有名言安立時的存在,就是這麼單純而已,並非超越唯名安立,另有一種存在方式。假使是從那一方面的獨立的存在的話,我們在尋找生的時候,應該有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四種生法。剛才破的是自生,現在要破的是他生。假使這一法「因」生是因他而生,「果」生是因他而生,果是真實有、自性有,就是獨立產生的,因不用依靠果,果也不用依靠因,因為各自獨立的。假使不用互依,則小苗的種子和小苗就沒有關係了,它是依靠一個跟自己完全無關的他因而生,小苗變成跟自己毫無關係的因而產生;假使小苗和小苗的種子沒有關係,就好比稻的小苗種子和麥種子一樣,麥種子應該可以產生稻米,因為沒有關係,可以產生有關係的話,就像稻小苗種子和麥小苗種子沒有關係,麥種子應該也可以產生稻苗。就像剛才所提的問題一樣,為什麼橘子的種子只能產生橘子,蘋果的種子只能產生蘋果,因為不是由他生,所以必須依靠關係而產生,就是決定產生;所以橘子一定生橘子,蘋果一定生蘋果。接下來講到,世間的俱生執著,並不會執著他生,但是未他生、不他生也並非由名言識所安立。
「不共不無因」。共生、無因生可以依照剛才不自生、不他生的道理破除。生是唯有依名言安立的,假使不是唯有名言安立,而有另一種方式存在的話,就是尋求的時候必須能找到的。除此之外沒有其他安立的方式。因為無有生,所以生的存在,唯有依名言識而安立。假使生是不存在的,會和許多的中觀的論典違背,在許多中觀論典上講到因果的關係是有,就表示生是有。所謂他生,就是這一法的果依因的時候,不是以真實的、不是以自相的、自性的方式依因生果的,所以果和因是決定的,決定的因生決定的果,就是因為不他生的緣故,因為不是實有的(自性有的)。假使是實有的,就彼此無關,決定因和決定果也不存在。因為不是真實有,是互相觀待的,所以決定因和決定果是存在的。
「如諸法自性,不在於緣中,以無自性故,他性亦複無」。最主要以二種方式來破除自性有。一是生無自性,一是他無自性。首先破除生有自性。「如諸法自性,不在於緣中。」在因的時候,已生不再生;因沒有生,已經生了,就不再生。在因位時,何謂生?是果在生,生的特徵是能依,所依處在果。好比種子時苗在生,我們會以未來式的苗在現在式的種子上說:「小苗在生」,這是一般世間所安立的。假使是唯名所安立的,這是正確的,沒有任何正理違害的。假使是真實有,所依和能依,生的所依處即未來的小苗,和現在的生,變成不會變化的一種能依所依的關係了。在不會變化時,二者必須同時存在才可以。但不是啊!所生的是未來的,在生的是現在式。我們說:因滅和果生是同時的,因的時候是果在生,那時候沒有果,我們卻稱為果在生。因滅時果生,因此,因在滅和果在生是同時的。但果在生和果並非同時存在。果生是前,果是後。假使是唯名安立,是沒有任何違害,倘若是獨立而產生的,果在生和果之間所依和能依的關係,就變成真實,與正理相違害。第一種解釋方式是這樣的。
「若諸法自性」。就是果的有為法,因為不在於自己因時候存在,「不在於緣中」,「以無自性故」,因為果不在因時而產生,因時沒有果,但是卻有在生的果,所以果並非是自性有。這是一種解釋。「他性亦複無」。剛才所破的是生有自性,現在要破「他」有自性。因為他生,生已破,現在要破除他。如諸法自性,這些果的有為法,不在於緣中,果在因時是不可能產生的;假使果在因時已產生,以剛才的道理破除自生,可知果不是在因時存在,這個因我們要稱為「他」,以什麼來安立為他?以果來安立為他。假使是唯名言安立的,是沒有任何違害的。若以二個完全真實獨立的東西,說一個是他,一個是以這個作為他。用二個完全獨立的東西作為比較,必須是同時生起的;但果不在因時產生,因以果而言是他的緣故,所以因本身沒有自性,他生的他也沒有自性,即「他性亦複無」。
「果為從緣生,為從非緣生」。這些果是從緣而生,非從自性生,生果的作用,也並非由那一方面獨立產生。這以剛才的道理予以破除的。
「若是果未生,何不名非緣,果先於緣中,有無俱不可。先無為誰緣,先有何用緣」。當沒有產生果的作用,我們不會安立這是緣;倘若果是沒有,也用不著緣,倘若果是自性有,為什麼還要緣?
「若果非有生,亦複非無生,亦非有無生,何得言有緣。果若未生時,則不應有滅,滅法何能緣,故無次第緣。」是破除無間緣。假使沒有獨立的生,就沒有獨立的滅,沒有生和滅,則由滅所產生的無間緣,也就不存在。
「諸法無自性,故無有有相。」是破除增上緣。
宗大師的正理海,引經據論,最後又講到一些話,這是很重要的。我們現在所看到的小苗和種子,有因果互依觀待的關係,這種關係存在的,明明是唯名所安立的,我們總是看成獨立的、從那一方面產生的因果關係。顛倒的把一切看成獨立的、從那一方面產生的執著,我們稱為無明。倘若這一切因果法是獨立產生的,那末以果而言,就不必依靠因,以因而言,也不會產生果,這是與正理違害的。就因為如此,雖然我們所看到的一切,都有獨立的相,但實際上是沒有的。倘若是有,就有許多正理違害的。雖然現在遮擋生和滅,但並非是完全遮擋名言有的生和滅,因為緣起的生和緣起的滅是存在的,這不是所要遮的。倘若完全遮止一切緣起法,就好像石女兒。中觀論典主要是講諸法虛幻,如果一切法都沒有,如同石女兒,中觀何必講緣起;因為緣起互相觀待,所以並非完全沒有。
假使因果是自性有,是有許多正理違害的。因果是存在的,這是我們可以用經驗去體會的,它是有的,但是在有的當下尋找假義,卻又找不到,所存在的方式是唯有依名言而安立,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的方式安立它是存在的。
宗大師由親身體驗而講的這些話,對我們是很有利的。他說:這一切所生和能生,就是因果。因為無始以來,無明一直執著這些是獨立而產生。當完全破除它是獨立產生,認為是唯名安立時,會覺得奇怪,有無法接受的感覺。但是,實際的情況有的方式只有兩種,一是獨立產生,一是唯名安立。假使不是獨立產生,就是唯名安立。所以你們要好好學、好好認知、好好去體會,何謂唯名安立。這句話對我們確實很有幫助,必須透過經驗去體會的。另外,在了義不了義經和其他另外一部經也曾提到這句話,因由無始以來無明的串習,串習力太強了,所以一直認為是從那一方面產生,當有人告訴你這是唯名所安立,你很難接受的,但實際上情況就是唯名所安立。所以你們要好好去認識,在完全破除自性時,所安立的只是名字而已,這一點必須透過自己的體驗才有辦法講出來。章嘉仁波切曾說過,凡夫總是認為自己所看到的是真正的證量。所看到的就是名言識所安立的,看成獨立、自性有、自相有,認為名言識所安立的,是絕對有的,總是偏向自己所看到的那一方。但是經典講的卻是正對立,沒有自性的,沒有獨立的,沒有自相的。認為這是要放棄的,老是有這種感覺。但是實際上的情況,本身的性質並非獨立的、自性有的、自相有的,我們所看到的是錯亂的。因為不是獨立的、自性有的、自相有的,所以是緣起的。就像一塊錢的兩面一樣,是無法分開的,就是因為自性空,所以是緣起,不是獨立的,這是完全相違的。當我們看到自己母親的臉時,認為是自性有的,其實是唯名而安立而已,倘若你還認為所看到的母親的臉是完全真實的、完全獨立的,母親的臉的空性,就從你心中逃走了,永遠不會接觸空性的意思。總而言之,現在所看見的這一切,認為它是完全由境上那一方面產生的相,要好好透過尋找,找到讓自己有把握說這是沒有的,有了這種把握,就是我們現在所要追求的成果。我們現在會用手指那一法,就是從那一方面沒有的,當我們瞭解從那一方面是沒有的,尋找之後找不到,之後,還要再想是由這一方面取名而有的,但是這東西是否是名字呢?它是事物,並非是名字。所以講到境,就是無法安立的一種境,稱為安立境。所以境有,並非由他那一方面力量產生,而是由名字的力量產生它,所以經典時常講到一切諸法唯名所安立。
(觀去來品第二)
「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下部認為由境那一方面產生的,所以會有獨立的去,獨立的作,這是安立自相存在的原因。談到「去」,必須由許多因緣和合之後而安立的。首先講去的路,可分已去和未去的路兩種。若說他去了,已去的路不用去,即「已去無有去」,以未去的路來講,還沒有去,即「未去亦無去」,去的時候走的路,並非已去的,也並非未去的,也不是這兩者,即「離已去未去」,也並非是這兩者其中之一。已去、未去可以瞭解,現在諍論的是正在去的去。
「動處則有去,此中有去時,非已去未去,是故去時去。」假使要尋找真實,是很難找到現在式。就以一年、一月、一日、一小時、一分鐘、一秒鐘來講,無法找出一個獨立的東西作為標準,這之前是過去,這之後是未來,沒有辦法找出現在式。以十九世紀和二十一世紀來比較,二十世紀的這一百年可以說是現在式,十九世紀是過去式,二十一世紀是未來式。以今年而言,九七年是現在,九六年是過去,九八、九九則是未來。所以,現在、過去和未來並非是真實獨立的。能指出來這是現在、過去、未來,必須要依靠其他的角度來安立,除此沒有其他方式存在。所以,沒有獨立的現在式,沒有獨立的走,沒有獨立的現在正在走,沒有獨立的現在正在去。以正在走、正在走的路、正在走的人而言。例如,正在走的路;要形成這是正在走的路,必須要有正在走的動作,正在走的動作必須靠正在走的人。倘若正在走的路是真實獨立的,那這條路上還要有一個獨立的正在走的動作,這條路上有兩個不同的動作:一個是行走的人所具有的動作,一個是非行走人具有的動作。變成這條路上有兩個正在走的動作。因此,沒有在走的動作,就沒有正在走的人;在走的人形成,必須由走的動作;由於走,才會形成走的人,走的人才會在走,走的人形成之後,才會形成在走的動作。沒有形成走的動作之前,沒有在走的人,有了在走的動作之後,才會形成在走的人,之後才會再次形成在走的動作。所以變成在走的動作有兩個:一個是不需由走的人而產生的,一個是在走產生之後產生的動作。就像一對男女要成為父母親,必須有孩子才能成立是父母親,沒有生孩子之前不是父母親,在生的時候,沒有孩子,還不是父母親,生了孩子之後,沒有在生。由孩子才能來安立這對男女是父母親。所以只是唯名安立。
我們可以用以後或以前的事相安立現在的特徵,倘若是由自性獨立,從境那一方面產生,就無法安立了。一位葛桑上師曾說過,第一、在夢裏看見許多的變化。第二、有魔術師用煙熏觀眾的眼睛,使觀眾的眼睛會把石頭看成大象和馬。這兩者都是唯相而存在的,夢中的山水,並非實際上存在的;同樣的,觀眾所看到的大象和馬,也是唯相而已,沒有其他存在方式。所以這一切因緣所生諸法,唯有我們所看到的相安立而已,除此之外,並無我們所看到境上的存在。同樣的,輪回、自他、涅槃,這一切都是唯相安立,在境上是找不到的。昨天說過,五蘊當中找不出一個我來,繩子上找不到蛇,這是一樣的道理。因此由立名處完全無法安立有一個自性的存在。
由無始以來無明的串習,覆蓋了我們光明的智慧,污染了我們,因此由我們的任何一識看某一件事時,會認為是從境上獨立產生。因此,我等認為是獨立自性有的這一點,是要完全遮除的。所以要好好珍惜努力修習,遮除自性有的空性。先遮所遮法,再來成立我們所要修習的空,這是比較簡單的。之後,困難的是在以名和識來安立,以緣起而成唯名唯識的安立,這兩者無法融為一體,就無法瞭解中道。因此存在的方式,如同上次所講,世間共許、無有名言識違害,無有勝義識違害時安立。除此之外,沒有其他安立方式。
走者、走的路和走的動作,唯有名言、意識、分別心所安立的,並非從境上自性、自相的存在。因此,我們首先瞭解俱生我執是如何執著境的、用什麼方式持境的,當了知之後,才知道是有違害的,這一切不是自性的存在,而是唯名唯識而安立有的。因而,不論是作者、所作處、所作的事,或行者、行處、行事,這一切都是唯有名言、唯有意識安立而已,沒有獨立實有自性的存在。我們所見到的一切事相,認為是完全真實的自性相,經由思惟觀察之後,可以瞭解原來所執著的是不對的,虛妄不真實的。所見生滅法,均為幻滅相,是唯名安立的;因為不是自性有的,所以幻滅是存在的,這一切虛幻的假相是觀待而存在的。
(觀六情品第三)
「眼耳及鼻舌,身意等六情,此眼等六情,行色等六塵。是眼則不能,自見其己體,若不能自見,雲何見餘物。」我們都說:眼睛見到、耳朵聽到。這種見到和聽到並非是獨立的真實有。如果眼睛正在看某物的動作,這個「看」本身是真實有,眼睛是看者,看本身是動作,看的動作本身應該看到眼睛。看的動作本身假使是自性有,就不需依靠境,不需要觀待境的就可以看到,那末,眼睛應該看到眼睛本體。因為眼睛無法看到眼睛本體,所以看是由互相觀待而產生。
宗大師講第三品的大意。他引用的經典是月稱菩薩所寫的四百論釋,四百論是提婆菩薩所作。下部問:「在經典裏講到眼根、耳根等,都是由以前的善業所成的異熟果,倘若你說眼睛等是不存在的,眼睛不能看,耳朵不能聽,難道你成立這些不是異熟果嗎?」因為下部認為無自性和無是一體的,所以當中觀師說眼睛不能看、耳朵不能聽破除自性有時,下部認為是完全破除名言上的眼睛看到、耳朵聽到,因此下部問了這個問題。中觀師回答說:「我們不遮擋、不破除眼睛、耳朵等是異熟果。」下部問說:「你剛才不是說眼睛不能看、耳朵不能聽?為什麼又承認這些是異熟果呢?」中觀論師回答:「我所說的是眼睛不是獨立、真實、自性有的看到,耳朵不是獨立、真實、自性有的聽到,我所要破除的就是獨立真實自性的存在。眼睛、耳朵等所見所聞等,因為是緣起性,互相觀待而存在,所以我不破除是異熟果。」宗大師在此對中觀師所要破除的和不破除的,作了很詳細的解釋。反正下部都認為無自性就是無,還剩下什麼呢?好像龜毛兔角是不存在的。所以,這個答案,有自性與有,無自性與無,這點要弄清楚。
由證空的智慧斷除煩惱,這種對治的方式,就如同光明顯現的時候,黑暗就消除的意思。於是,有人就問了一個問題:「倘若對治力生起時,所遮的煩惱沒有了,就不是在對治煩惱,怎麼能稱為正對治呢?」以見道來講,見道要斷除的煩惱分,就是見道所斷。以無漏根本智的證空現量是如何對治見道所斷的呢?就好比現起光明和消滅黑暗是同時,在正對治的當下,就是無間道的無漏根本智生起時;無漏根本智的所遮的即是見道所斷,所以沒有見道所斷的,這時稱為無間道。雖然沒有見道所斷,仍是稱為正對治。因為沒有見道所斷,並非完全斷除,必須一直到見道所斷產生的特殊能力,煩惱永遠不再生起,這時稱為解脫道。
對治力和所遮的煩惱是如何對治的呢?此二者雖然是俱生相違,但其俱生相違的方式不是像冷和熱,因為冷和熱是用互相產生、都在存在時,才可以一個對治一個。在廣論中也講到,修無常的智慧,當它的力量一直增長的時候,它的正對治常的執著,就漸漸減弱。以無暇來講,認為暇滿人生是需要追求的智慧,和認為暇滿人生是毫無意義的智慧,當認為暇滿人生最重要的功德慢慢增長時,認為暇滿人生不重要的執著就慢慢減弱了。這些對治的方式就像冷和熱的對治方式一樣,稱為相續俱生相違方式。現在最主要是能直接生起滅諦的無漏根本智,所要對治的是所遮的煩惱。所以不是像上述方式對治,而是像光明消滅黑暗,當光明產生當下就沒有黑暗,是用如此的方式作為對治的。
現在,我想介紹,幻滅本身是世俗法,是有為法。這是中觀應成派所立不共的宗。一般有為法的定義是如何呢?它的定義即在滅、在轉換的、在幻滅的,這些法稱為有為法。以法來講,它是幻滅的,它正在幻滅當中。這世法、有為法在幻滅,是不需要經過任何外緣,它的因本體具有壞滅的能力,即有滅的性質。中觀師就問其他宗派的論師:倘若正在滅是由因而產生的,在滅的過去式是什麼呢?是幻滅、完全消滅,那幻滅本身也應該由因產生,假使不是的話,你說在生,現在正在生,是由因而產生的,那末已生,已經產生了,就不必因而產生了。難道你要說已生不是由因而產生的嗎?這是月稱菩薩所寫的明句論也有講到。不只是如此,月稱菩薩在六十正理論釋也提到:幻滅本身是有為法的,就是由唯名而安立。世間共許的,我們可以安立幻滅是有為法,幻滅本身有生果的能力。
我和蘊體並非異性,而是同性的,因為當我們的蘊體衰退,或者受其他外緣損害時,我們會安立我老了,或者我痛了;當手痛醫好了,我們會說:我痊癒了。所以我和蘊體並非異性的。我的安立是依靠蘊體,唯名而安立的我是存在的。這個我,我們共許是從過去到現在、現在到未來的。除此之外,若有另外一個存在的方式,即變為有一個真實獨立的我存在。那麼,我從前世到今生、今生到後世的我,就不能成立。為什麼呢?一般講的我,並非一定指現在的我。但是今生的我,因為我現在的身為人,所以是屬於人的我。這個我,當尋找的時候,即是屬我的第六識。現在的第六識,並非在前世存在,我就不是從前世到今生了,因為現在的第六識在前世是沒有的。
有人問:「假使空性是勝義諦,是觀察勝義時而安立的話,空性應該是真實有呀!」中觀師回答:「假使一切法中唯有少數是屬於空性,只有少數是自性空,那末空性就無法說是自性空。但是一切法本身的性質就是自性空的緣故,所以空性本身也是自性空。」當認為空性本身是真實有的,是有危險的。當然,以不觀察空性的道理,以及對這方面不去研究的人,是不會認為空性是真實有的;已經完全瞭解緣起和空性的道理的人,也不會有這種危險,只有對空性很歡喜,也在觀察空性時的人,就會有執著空性是真實有的危險。因此,在經典裏,特別強調空性的自性空,在十六空性的法相中,講到涅槃的自性空等四種空空的道理。倘若空性是真實有的話,這種真實就屬能依,它的所依處就應該是真實才對,但是找不到所依處的真實。以唯識來講,依他起是遍計執的空,因此圓成實是真實有,因為圓成實是真實有,所以圓成實的所依,依他起本身也是真實有。這是唯識所認為的。假如空性是真實有的話,這種真實有所依的空性,它的所依也應該是真實才對,但是空性的所依處並非是真實。
所有佛教的宗義師們都認為業因滅時,就產生果,這是一定的,業是決定的,是不會受損害的,沒有造業是不會得到果報的;造了業,會增長,當業依緣現起時,果報就會得到。這是所有佛教的宗義師們都認為是有的。但業和果之間,有的可能千百億劫也不會生果,但在此期間,業不會受到損害。業是如何會依外緣而生果,而不會因外緣而損害的呢?因此,以下講到因果緣起的道理。以業和果之間經過許多劫為例,有些論師認為,業本來現起了,然後在幻滅時,幻滅本身是常法,業本體的性質變成隨眠,就種在第八識阿賴耶識的識田上,因此業不會受損害的,這是唯識的講法。第二種講法就是,業有不受損害的能力。以毘婆沙宗來講,以「得」的能力,所以業是不會損害的。中觀應成是如何解釋的呢?他們認為,因為業本身的因是由幻滅的因產生的,所以它的滅是存在的,因為它的生本身不是自性有,所以業不是自性有,業滅也並非自性有,它是一種世間共許的存在、唯名而立的幻滅而已,業在幻滅時,業滅是有為法,它會相續,由於這種續流會產生果。以前我們所造的各種業,業幻滅之後,留下幻滅後的續流是存在的,由這種續流是會感生果報的。中觀應成派認為過去、現在、未來三世是有為法,在中論第二十七觀邪見品解釋得非常清楚。過去式就是幻滅的,未來式是未生、未已生。以小苗為例,苗本身是現在式,苗幻滅是過去式,苗未生是未來式,苗的幻滅是世法、是有為法,所以苗幻滅本身還會幻滅再幻滅,具有剎那剎那變化的性質,它的續流是不會斷的,是永遠存在的。有人問:現在式和過去式是否相違呢?中觀師回答:是不相違的,以苗的幻滅而言,苗幻滅本身已經產生但還沒有滅,是現在式,苗是以苗的幻滅而安立的,所以是過去式。
(觀如來品第二十二)
「非陰不離陰,此彼不相在,如來不有陰,何處有如來。」我們說:如來是真正的歸依處,但是如來是如何存在的呢?如來是依靠無漏的蘊體而安立的,假使尋找如來的假義,是找不到的。不管任何清淨法或不清淨法,都是自性空,自性空本身也是自性空,因此一切諸法都是唯名所安立。因此,首先由他人的教導瞭解空性的道理,體會空性的道理之後,必須長久專心緣空性、思惟空性,才有辦法使輪回的根本無明的力量漸漸減弱,才能得到永恆的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