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1/08 08:11:27
學習次第 : 進階
修心日光十九 大乘十法行 大沙門2011年
甘丹赤巴尊者 日宗仁波切
中譯:如性法師
日期:2011年3月10日下午
接下來我們看到(80頁),倒數第二段,修心的徵兆。在《修心七義》裡面提到: 「具五大修相。」
見到菩提心是一切教典的精華,而能一切時中修習,故稱為大菩薩。為什麼一位修心的行者有資格稱之為是大菩薩(或稱之為是大勇士)呢?因為他如實的了解,「菩提心是一切教典的精華」,並且在修持的過程中,「以菩提心作為修持的主軸來作修習」的緣故,所以稱之為是大菩薩(或大勇士)。
更進一步,相信業果對於微細的過失亦極戒慎,故稱為持律大師;為了摧滅自心煩惱能忍受種種的苦行,稱之為大苦行者。對於前面的這兩點,以修學大乘法的菩薩來說,菩薩他對於煩惱所帶來的過患,看得甚至比小乘的行者還要嚴重。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現象?小乘的行者「求的是一己的解脫」,如果說求得一己的解脫都必須要斷除煩惱,並且在斷煩惱之前,要以持戒作為基礎的話,更何況是大乘的菩薩。大乘的菩薩超脫一己的解脫,更進一步的是希望能夠圓滿一切有情的利益,將一切的有情安置在解脫、以及一切的遍智的果位當中。所以對於大乘的菩薩而言,煩惱所帶來的過患是更嚴重的,並且再去除煩惱的過程中,持戒的精神是遠超過小乘的行者。因此對於這個部分,大乘的菩薩他可以稱之為是持律的大師,也可以稱之為是大苦行者。
由於身口行為不離大乘十法行,故稱為大沙門。菩薩需要行廣大的菩薩行,所以在行廣大菩薩行的過程中,必須要配合著「大乘的十法行」。這個地方所提到的「大乘十法行」,是抄寫經文、閱讀經文、受持經文、聽法、講說等十法行。在《現觀莊嚴論》裡面也有提到「十法行體性」,這當中的「十法行」,有一種說法指的是「發心的十法」當作是「十法行體性」當中的「十法」。但是在這個地方,所謂的身語的行為不離十法行的「十法」,並不是指發心的十法,而是指抄寫經文、閱讀經文等等行利眾事業的十法,故稱為大沙門。
能夠持續修習菩提心及其支分的瑜伽,故稱為大瑜伽師。所以對於一位修學大乘法的菩薩而言,他有這五種的徵兆。之後在《修心七義》裡面有提到:
「散亂亦能修。」
在散亂的狀態下,也能夠修學菩提心的教授。之前我們有提到「純熟量為倒」,也就是當我們修心的技術達到純熟的境界時,這時我們能夠將之前顛倒的心,完全的顛倒過來,變成是緣向善法的心。這樣的心到什麼樣的情況才能夠究竟圓滿呢?在散亂的狀態下,也能夠修心的話,就表示修心的境界已達到圓滿。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藏文的原文當中提到,譬如善於馬術的人,一位善於騎馬的人,縱使在散亂的時候騎馬,還是能在馬上坐得非常的安穩,不會摔落到地面上。相同的,如果我們修學「菩提心」、或者是修學「修心的教授」到達一定的程度,這時縱使外在有眾多的違緣干擾我們,但是我們的心也不會受外界的影響。甚至在一開始我們修心的階段,碰到了逆境、或是發現內心中有煩惱生起時,我們必須要刻意的生起對治,而將煩惱壓制住。但是到最後,甚至不需要刻意的生起對治,內心當中自然而然的能夠往菩提心的方向前進,所以不會被外在的這些違緣所干擾。
更進一步的提到,當別人以不合理的方式污蔑、毀謗我們的時候,這時候我們內心可以做以下的作意想到說:就連佛陀在人世間的時候,都有這麼多的人毀謗、漫罵衪了,更何況是我?我只不過是一位凡夫,我有造作種種的惡業,所以周邊會有人毀謗我、會有人想要傷害我,其實這是很自然的一件事,因而提到,故此無疑是自造惡業之果,這是我們過去所造的惡業而感得的一種果報,這一點是不需要懷疑的。“
提到了這一點,在過去的噶當派有一位善知識,曾經有一個公案是提到說:當這位善知識在講法的會場(講經說法)時,與會的人數相當的多。而這時有一位女子,她就走到了這位善知識的身邊,告訴這一位善知識說:「我手上所抱著的這個孩子是你的孩子,這就是我跟你發生關係之後所生的孩子,現在請你收留他。」一般的人,當我們在面對這個境界的時候,內心一定會感到憤憤不平,甚至會覺得說「我怎麼會這麼的倒霉,遇到了這樣的事情!」但是當時這位善知識非常從容的告訴這位女子說:「好!你就將這個孩子放在這個地方。」他什麼話都沒有說。之後這位女子發現自己做錯事,內心感到相當的懺悔、感到不好意思,她又再一次的走到了這位善知識的旁邊,跟這位善知識講說:「不好意思!我剛剛是故意誣賴你的,現在我想把這個孩子給帶走。」而這時善知識就回答說:「如果你想把他帶走,你就帶走吧!」也沒有多說什麼。
所以當別人以不合理的方式污蔑我們、毀謗我們,明明我們沒有偷東西,但是別人卻在大眾的面前毀謗我們,說我們是小偷的時候,內心也要沉得住氣。所以這個時候我們可以想到:「就連佛在世都有這麼多的人想辦法毀謗衪、傷害衪,更何況是我?我是一位凡夫,這是過去所造的惡業而感得的果報。」並且在偈頌裡面也有提到:
「願彼漫罵我,或他作損害,或如受譏嘲,皆成菩提緣。」
不管對方是漫罵我、傷害我、嘲笑我,希望這一切都能夠成為是修學菩提的一個善緣。對於漫罵我、損害我、嘲笑我的這些人,我們在內心當中應該生起悲愍,藉由悲愍的力量,願此一切成為我修學菩提的善緣。如果我們能夠打從內心底,多多的生起這一種心態的話,表示我們已經獲得了純熟的修心徵兆了。“
接下來我們看到(83頁),這個部分介紹的是「修心的三昧耶」,也就是修心的誓言。不管翻為三昧耶也好、翻為誓言也好,其實在梵文當中,所謂的「誓言」或「三昧耶」指的就是我們不應該違越的這條線。對於一個修心的行者而言,不應該違越的三昧耶、不應該違越的誓言,這個部分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個,順於項目而以偈頌形式展示者,也就是順著這當中的內容,以偈頌的方式來表達修心的誓言,這一點《修心七義》裡面提到:
「學習三總義。」
這個偈頌裡面提到了三點,第一點、修心與持戒是不相違的,第二點、修心者不應魯莽草率,第三點、不偏黨修心。首先我們看到第一點:修心與持戒是不相違的。若說,有人會這樣說到:我是修心行者,所以犯戒也不會有太大的過失,輕視微細的制戒。有一些人自認為自己是有修行的一個人,所以他認為他犯戒對他來說不會有太大的傷害,這也不會造太大的惡業,所以輕視微細的制戒。
又說:若有此修心,餘者皆無所需,如果有修心的內涵,其他的都不需要。但是實際上此與總相法乘的行持是相違的,以上的這兩種看法,它與總相佛法的行持是相違的,所以我們不可以用這種方式來修心。
縱使是嘎里軋上師所造的律論(也就是有關戒律的一部論典),到《密集》以下(也就是到密法),不管是顯教或是密教,應以四方道修習佛陀教法,當如是學。所以下至最基層的律,上至最深奧的密,一切的法都必須要以「四方道」的方式來修學佛陀的教法。有一些人自以為是修學大乘法的行者,所以假藉行廣大利眾事業的口號,而做出與佛法相違的事情,這是不合理的;更進一步的,有一些人自認為是修學密法的行者,所以認為可以將貪欲轉為道用而胡作非為,這更是可恥的行為。所以對於出家的沙彌、或者是比丘,這時不管我們學的是大乘法、或者我們所學的是密法,一切的基礎是在於我們所受的戒律,所以必須要按照佛在律經裡面所告誡我們的內涵如實的來持戒,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
接下來第二點提到的是,修心者,不應魯莽草率,以假名為修心者的理由,而貿然的掘惡地、砍惡樹、攪惡水,這當中的「惡地」指的是有地妖、或者是地魔的這塊地。有一些人自以為自己有修行,而以修心者的理由,很貿然的去掘惡地、砍惡樹、攪惡水,並且毫無戒慎的往赴滿佈傳染病的疫區,也就是他自己覺得自己是有修行的人,所以並不會被外在這些妖魔鬼怪、甚至傳染病所影響。與違犯誓言,或者是中邪的人等,見行相順──凡此悉當斷除。跟違反誓言的人、或者是被非人干擾而中邪的人,這時不管是「見解」(也就是想法)「行為」都不應該依順、或者是配合他們,這些都是應該要斷除的。也就是以上所提到的這幾點,都是必須要斷除的。而我們的行為應該怎麼做呢?應效學從大依怙至尊(也就是阿底峽尊者)開始,到一切種智宗喀巴大師父子之間的清淨教傳。我們所要效學的對象,是效學從阿底峽尊者,對噶當派的諸多傳承袓師,一直到宗喀巴大師父子三尊之間所傳下來的清淨教軌,以這樣的方式來修心。
所以在論典裡面也有提到,一個真正修學大乘法,甚至更進一步修學密法的人,他外表所呈現出來的行為,必須是符合戒律、而且是非常溫和的這種表相,但是他的內在可以生起兩種次第瑜伽的這樣一種瑜伽師。所以內在的修持,跟外在的行為,這兩者都必須要能夠依順著正法來作修持。這是第二點。“
第三點,不偏黨修心。我們所修心的境,簡單的來分:可以分為人跟非人。而在人當中又可以分為怨、親、中庸,或者是善、中、惡三種,或者是勝、中、劣三種。對於這一切的分類我們都不應該作分類,必須要一視同仁。須於遍虛空的眾生,無有差別修習慈悲。如果我們對於周遭的有情,刻意的去作善惡、或者是勝劣的分別,這時我們內心當中的所生起慈悲也會有所差別,所以對於一個修學大乘法、修心的行者而言,必須要對於遍虛空界的一切有情無有差別的修習慈悲。尤其是對於調伏所斷,這當中的「所斷」指的是我們自心的煩惱。所以如果我們想要調伏自心的煩惱,在內心中僅生片面(少分)的對治是不夠的。為什麼生起片面少分的對治,並沒有辦法調伏我們內心的煩惱?因為想要調伏內心的煩惱,你就必須要從煩惱的根本開始下手;斷除了煩惱的根本之後,才有可能調伏我們心續中一切的煩惱,所以僅生片面少分的對治是不夠的,必須不分煩惱的類別生起整體的對治,也就是它是完全能夠對治我們內心當中任何一種煩惱的,因為所有的煩惱都同樣能夠障礙解脫及一切種智之道,引生輪迴之苦。為什麼我們在內心中生起對治時,必須要生起「整體」的對治?因為縱使再微細的煩惱,它都能夠成為是我們沒有辦法獲得解脫、以及一切種智的一種障礙,並且藉由它的力量會感得輪迴的諸苦。(84頁)
所以對於這一點,如果我們想要對治一切的煩惱,不作分類的話,這時候我們該如何做呢?在《修心七義》裡面有說到:
「嚴束力斷取。」
這句話它是什麼意思呢?一般來說對於周邊的人、或是非人,也就是任何的有情,都不能夠以嚴格粗暴的方式來管束。為什麼我們在面對周遭的有情時,不能夠用嚴格粗暴的方式來管束他人?因為這會成為他人起瞋的因緣。更進一步的,成為非人在今生、後世、中陰,一切時中心生仇恨而做損害的因緣。如果我們以嚴格粗暴的方式來對待周遭的非人,這時候因為非人他們內心當中會瞋恨,所以內心當中藉由銜恨的力量,有可能在任何的時間點,他有機可乘的這種情況下,他就會來傷害我們,這一點是很危險的。
縱使是人,甚至說是自己曾經給予他人恩的對象,或者是我們曾經服侍過他的對象,也不能夠以嚴格粗暴的方式來管束他人,因為這樣一來以前所作的一切饒益皆成無義。如果我們以嚴格粗暴的方式來面對他人,讓他人生起瞋念的話,之前我們所付出的一切就等於白做了、白費了!所以以前所作的一切饒益皆成無義,反成他人起瞋之源。
如果對於人甚至非人,我們都不能夠以粗暴的方式來管束他、來面對他的話,那我們應該要怎麼做呢?那麼要對於誰做嚴苛的管束呢?一般而言,輪迴中的一切過失都由「業集」與「煩惱集」所產生,而這當中「業」又是由煩惱所造的,而煩惱當中又是以「我執」為主,平常在談論「業」跟「煩惱」的時候是以這種方式來作敘述。如果以現今藏文的原文來作解釋的話,「煩惱中的一切過失都是由業集以與煩惱集所產生,並且都是由業以及煩惱所累積的。」這樣的敘述方式跟我們平常的敘述方式是不一樣的。然後更進一步的,煩惱之中又以「我執」為主,因此應將對法作聞思修及身語意三門的一切行為,加以嚴苛的管束。所以我們真正要嚴格管束的對象是誰?是我們在對法作聞思修、以及身語意的三門一切行為,我們在造作的當下,這時我們必須要嚴苛管束我們的內心,尤其是當我們的煩惱生起時,我們必須要視煩惱為怨敵,想辦法來剷除它,勤行摧滅方便,所以要想辦法來去除我們內心當中的煩惱。“
接下來我們看到《入行論》的這個偈頌,這個偈頌是在第四品的第43以及44個偈頌。以如石法師所翻譯的版本:
「吾應樂修斷,懷恨與彼戰,似惑此道心,唯能滅煩惱。」
這個偈頌當中的第一句話「吾應樂修斷」,這當中的「斷」指的是煩惱的對治,我們在內心中應該要很歡喜有機會修學煩惱的對治,所以對於煩惱的對治品,內心當中應該要生起一種歡喜心。「懷恨與彼戰」,而這時候在面對敵人的當下,我們要懷恨在心,並且想辦法與我們內心當中的煩惱一戰。「似惑此道心」,「惑」就是指煩惱的意思。為什麼會特別的提到「似惑此道心」?其實喜歡修學煩惱的對治,甚至將煩惱視為是敵人而懷恨在心的這種心態,其實是正確的一種心態,但是它有一點點類似煩惱。就比方說喜愛修學煩惱對治的這顆心,它有一點像是貪;而瞋恨煩惱的這一顆心,它的本質有一點點類似是瞋,所以提到的「似惑」,前面的這兩顆心跟煩惱是很相似的,所以很相似煩惱的這一顆道心,也就是這一顆正確的心。「唯能滅煩惱」,雖然這顆心它跟煩惱的本質是很接近、很相似的,但是由於它能夠斷除煩惱、滅除煩惱的緣故,所以它並不是煩惱,而且它並不是我們的所斷(也就是這是不需要斷除的)。所以提到「唯能滅煩惱」,藉由這樣的一顆心,它是有辦法斷除煩惱,所以它並不是我們要斷的所斷。
下面一個偈頌:
「吾寧被燒殺,或遭斷頭苦;然心終不屈,順就煩惱敵。」
這個偈頌在之前已經介紹過,最主要是提到:我寧可被燒、被殺,但是我的心絕不屈就於煩惱,我絕不向煩惱敵低頭。“
接下來在《修心日光》的原文裡面有提到,「我們必須要精勤的斷除我執和培養愛他執。」對於想要斷除「我愛執」的這一點,我們必須做到以下的這個內涵,因此在《修心七義》裡面提到了:「摧伏一切因。」
這當中的「因」指的是原因,什麼樣的原因?我們的內心中之所以會生起貪、瞋、癡種種的煩惱,是因為我們不斷的去增益、去捏造種種的「相似因」。什麼樣的相似因?當我們在面對敵人的時候,我們會覺得這個境就是一個不悅意境,所以我理應對他生起「瞋念」;在面對親人的當下,會生起一種悅意的感受,所以理應生起「貪念」;而對於非親、非敵者內心是毫不在乎的,所以對於他們內心絕大部分的情況是「棄捨他們」、甚至不管他們。但實際上這是不是我們內心中可以生起貪瞋的正因呢?並不是!這些都只不過是「相似因」。所以這個地方,「摧伏一切因」也就是摧伏我們內心當中,會讓我們生起貪瞋的種種相似因。為什麼這些因它都不是正因?因為根本沒有一個人永遠是我們的敵人,也沒有一個人永遠是我們的親人。以前後世的角度來說,過去生我們的敵人,有可能是今生的親人;過去生的親人,在今生可能成為我們的敵人。以今生的角度而言,上半輩子的親人,有可能是我們下半輩子的仇人;而上半輩子的敵人,有可能是我們下半輩子最要好的朋友。所以這時候我們必須要思惟,以總相來說,一切輪迴之法悉不固定,輪迴當中的法,它是沒有固定的行相,在這當中特別是怨親(也就是親敵)這兩者之間的現狀,更是沒有一定。這一點如云:
「父轉為子母為妻,怨仇眾生轉為親,
及其返此而死歿,故於生死全無定。」
接下來下一段,譬如有說:「在極可疑處當築起圍牆」,這個地方為什麼要特別的提到這個譬喻?就比方說,如果我們懷疑敵軍會從某個地方攻打過來的話,這個時候我們就應該把我們的軍營設在那個地方,甚到說在那個附近築起圍牆,想辦法保護自己。所以接下來所要介紹的這個部分,最主要提到的是我們平常很容易造業的對境(對象),這時候我們必須要提起心力,很刻意的對他們來作修心,所以提到,譬如有說在極可疑處當築起圍牆,於諸令法失壞之門應當特予修習。有一些特別的對境,會讓我們在修學佛法時,有可能會破壞我們的修行,對我們的修行造成嚴重的影響,對於這個部分我們必須要很刻意的來作修習。這一點在《修心七義》裡面提到了:
「常學諸別分。」
所以有特別的提到「別分」,也就是個別的來作修習。而這個地方提到的「別分」,簡單的來分可以分為五點:第一點,對於三寶、阿闍黎、親教師、有法緣關係的師長、父母等具大恩者,縱使造作小小的不善(比方我們刻意去觀察他們的過失,對他們生起不敬,甚至口出惡言),縱使是小小的不善,罪過也是極為重大,所以不應對他們生起瞋念。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在一切時中,任何的狀態下,面對與自己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親人以及鄰居,由於容易生起煩惱的緣故,因此在面對他們的時候,也應該要特別的來作練習。其實這一點是很重要的,有時雖然我們會在心中、會在口中說「要利益如虛空般的有情」,但是在面對自己的家人、周邊的鄰居時,內心當中卻是生起熾盛的貪、瞋。嘴巴說要利益一切的有情,但是就是不知道為什麼在看到自己親人的當下,有時你就會覺得「他就像是我的敵人」,很自然的會對他生起瞋念。如果是這樣放著自己的家人、周邊鄰居不管,這時候縱使你內心當中生起「為利有情願成佛的心」,其實這也沒有太大的幫助。所以這時我們必須要針對這一點,尤其是平常跟我們一起生活的人、或者是住在我們周遭的鄰居,由於我們面對他的次數非常的頻繁,所以是很容易生起貪瞋的。因此在面對這些對境的當下,我們要特別提起心力來作練習,這是第二點。
第三點「僧俗二眾」,這當中如果有一些人,平常是我們競爭的對象,甚至說是我們所不歡喜的對象。這時當他人發生了一點不好的小事,我們的內心也會感到歡喜,而心生隨喜,這種隨喜稱之為是「顛倒的隨喜」。真正的隨喜應該是隨喜他人的功德、隨喜他人的善業,但是我們的內心中,在面對我們的競爭對手,或者是我們所不歡喜的對象時,當他人遇到不好的事情,我們的內心中會生起「顛倒的隨喜」,其實這是很不應該的。我們明明說好要利益一切的有情,為了利益一切的有情,希望自己能夠早日的成就佛果,但是當我們不喜歡的對象,遇到了一些不好的事情時,我們內心又感到歡喜的話,那我們怎麼有資格說:「我們想要利益一切的有情呢?」我們的「心」跟我們的「行為」實際上已完全的相違,是背道而馳的,所以對於這一點我們也必須要很刻意的來作練習。
第四點,縱然自己對於某人未曾做任何的傷害,但仍對自己現起黑臉的不喜者,比方說,明明我對這個人,我也沒有罵過他、我也沒有傷害過他,但是就是不知道為什麼,他在我面前就是擺著一幅臭臉,然後用各種的方式來毀謗我,對於這樣的一類人,我們也必須很刻意的來作練習。為什麼我們必須要刻意的來作練習?因為這種的對境,是很容易讓我們的內心當中生起瞋火。如果我們的心中燃起瞋火,就斷了悲心的潤澤,所以這一點是很危險的,所以我們必須要特別的留意。
第五類的人,有一種人,雖然他們並沒有對我們做出不宜的作為,也就是對方並沒有對我們做出傷害的行為,但是由於過去業力的關係,也不知道是為什麼?光看到對方、或者是聽到對方的名字,內心當中就覺得不舒服,所以這是指他人未曾傷害過我們。上面的那一點是指,我沒有傷害過他人,但是他人不知道因為什麼樣的緣故,會用種種的方式來傷害我們?所以第五點,應該是當他人未曾傷害過自己,但是自己不知為何?在看到他人、聽到他人的名字時,內心會感到不悅。所以針對這一類,我們也必須要刻意的來作修習,因為這一類的有情,是我們很容易生起瞋念的大門。“
接下來下一段,對於以上我們所提到的這些境界,必須平等的面對。這一點《修心七義》裡提到:
「不觀待餘緣。」
一般來說,趣入聞思等隨一之門,若具順緣即易成辦,若不具足則無法成辦。一般來說,我們要修學正法,想要聞思正法,這時如果周邊的順緣具足的話,我們是比較容易成辦;相反的,如果周邊的順緣不具足就難以成辦。但是對於一個修學大乘法,尤其是修心的行者而言,他不在這樣的一個範圍當中,縱使外在的順緣不具足,充滿了種種的逆緣,他也能夠將逆緣轉變成是順緣。比方說,當敵人想要傷害我們時,敵人是我們修學佛法的逆緣,但是對於一個修學大乘法,尤其是修心的行者而言,這樣的逆緣它能夠轉變成是順緣,也就是將他人的傷害,轉變為是修學忍辱的助伴。
所以對於這樣的人來說,外在的順緣具備,當然是最圓滿的。但是縱使外在的順緣不具備充滿了逆緣,這時逆緣也不會對他造成傷害。所以更進一步的提到,在進入此法門後,對於一個真心想要修學此法的人來說,如果周邊的因緣不具足,其實「周邊的因緣不具足」本身的這一點就是他修學的一種順緣,亦以彼為緣而作修習。對於任何內外的逆境,沒有任何的憂惱以及怖畏,反而對圓滿菩提心能發揮功效。也就是對於內在、以及外在的種種逆緣、逆境,他的內心在面對的當下,不會有任何的憂惱以及怖畏,而這些內外的逆緣,反而能夠成為是將來圓滿菩提心最主要的因緣。因此他對於圓滿菩提心而言,它能夠發揮一定的功效。
以現今來說,雖然外在的聖教不斷的在衰敗,但是以我們自己本身的角度而言,如果我們自己本身能夠如實的修學正法,其實在我們心中的正法、在我們心中的聖教,還是能夠不斷的增長。所以不管外在的緣不管是好、是壞,只要我們懂得如何去思惟的話,其實我們的內心並不會被外在的這些逆緣所打敗。“
接下來我們看到下一段,為了顯示修心時行止要穩重堅固,在《修心七義》裡有提到:
「轉欲住本位。」
這句話它的內涵相當的重要,是指在任何的時間點,我們的心是不離菩提心,但是我們身口的行為並不是標新立異、與眾不同的,這一點是我們要特別學習的。也就是一位修心的行者,他的動機必須要不斷的增長心中的菩提心,但是他的身語的行為是要跟一般人是相同的。有一些人,覺得自己在修菩提心的法門,所以他身語表現出來的行為,一看就覺得跟別人是不一樣。但是真正修心的人,他是藉由內在的一種力量,不斷的去串習菩提心,讓心中的菩提心能夠增長,但是他外表表現出來的行為,卻是一般人所察覺不出來的,這一點很重要。我們現今很多的人剛好是顛倒過來的,我們心裡面想的是「自利」,但是嘴巴說的是「利益一切的有情」,心裡面想的是自己的利益,嘴巴說的是我們要憐愍、疼愛對方,所以我們心裡所想的、跟嘴巴所說的、行為上所作的是表裡不一的。所以有一些人他明明懂得就不多,但是他外表就要裝出他懂很多的樣子,明明有一些人,他平常獨處的時候,他的行為是沒有辦法約束自己的,但是在眾人面前,他就刻意要表現出自己是很有修行的這個面貌。
所以在過去有一些修行人他們也提到:真正的修行人,他必須要展現出什麼的風範呢?「他內在的證量,如同本尊般」,他的證量跟本尊是相同的,但是他所表現出來的行為,跟一般凡夫的行為是相同的,所以證量能夠與本尊相符,「而行為能夠跟人道的人相符」,這樣才是一個真正的修行人。
對於一點伽喀瓦大師曾經提到:
「一切修心外頭宜晦,內證宜廣。」
修心的人,外表的言行不要太招搖,但是內在他能夠不斷的培養「對於一切有情的慈悲」,
越廣越好。接下來為了要顯示,既已入修心之門,不能數說他人的過失。在《修心七義》裡面提到:
「不應說殘支。」
應斷除以有污垢的動機,數說人與非人的過失。這一點也是值得我們注意的,我們時常會以有污垢的動機,來談論別人的過失,但是真正修心的人是應該要避免這一點。這個地方有特別的強調,「以有污垢的動機來說他人的過失」,是指如果我們是以利他的動機作為出發點,而說他人的過失的話這是可以接受的。有一些人,因為養成了某些壞習慣,整天為非作歹,這時為了要校正他的行為,希望他能夠改邪歸正,所以內心當中以利他作為出發點來指責他人,希望他人能夠反省檢點自己的行為的話,這一點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現今我們絕大部分的狀態都不是這個狀態,想想我們平常在跟別人對話時,我們會說什麼話?我們就知道。在說話的時候,在不知不覺當中,我們就會很刻意的強調出我們自己的優點,不管在講什麼話的時候,你就會扯到自己。比方說以一個有學佛的人而言,他就會故意在別人的前面說:「我現在有在學五大論,我有怎麼樣…怎麼樣…。」這時候不就是希望別人稱讚他嗎?他藉由自己描述自己的功德,而希望別人來稱讚他,希望得到他人的一些讚美。其實這一點我們反觀內心我們就知道,我們平常說話都說些什麼?
在講到別人的時候,縱使別人有很多的功德,你也會覺得這也沒有什麼?而且他不只沒
有什麼功德,他還有很多的過失,所以在別人的功德面上,會盡可能的去醜化他,這是所謂的讚自毀他。平常我們大部分的言論,不外乎就是會談論別人持戒不清淨、或者是他的身體有什麼缺失?或者是這個人他的煩惱熾盛、很吝嗇、很小氣、很容易生氣、很容易發脾氣,我們都喜歡指責別人。但是想想我們自己,我們也沒有好到哪裡去?所以如果沒有特別的目的的話,我們是不能夠指責別人、說別人的過失的。“
接下來下面這一點,為了要顯示,不能觀察他人的錯失,在《修心七義》裡提到:
「全莫思他事。」
有時候我們的內心裡會生起這樣的念頭:我是一個修心的人,所以在修心期間我不要與這個人共伍。內心是怎麼作意的呢?由於看到自己有某些的功德、而別人沒有這些功德,甚至說別人有種種的過失,所以打從內心底就排斥他人,告訴自己說:「我是一個有修行、我是一個正在學修心的人,所以我在修心的期間,不要跟這個在一起。」這一點,不應心想或口說,其實不要說是口說這一點,就連我們內心當中生起這樣的念頭都是不應該的。“
接下來我們看到下一點,為了顯示,所修之果不落於自欲之前,在《修心七義》裡提到:
「斷一切果求。」
這一句話的內容是提到,對於串習修心之果,永不希求現今、後世所攝的輪迴圓滿。也就是我們在今生修心的目的,並不是為了今生的長壽、以及來生獲得人天的增上果位而修心的。所以在修心的當下,我們的內心中不應該希求,透由修心而希望在今生、來生獲得種種的輪迴圓滿。更進一步的,縱使是為了解脫以及一切種智的果位,也不應為了自利而求,這一點是很重要的。有一些人他想要獲得解脫的目的,是因為獲得了解脫就能夠去除輪迴的痛苦;但是對於一個修學大乘法,對於一個修心的人而言,他不能夠以此為所求。甚至說有一些人希望藉由修心能夠早日的成就佛果,為什麼要早日的成就佛果?因為早日的成就佛果,他覺得「這樣我就出名了,我就成為一個很有名的人,因為我是一尊佛。」如果是用這種方式來尋求佛果的話,其實他的動機本身也是為了自利、而不是為了利他。所以對於一個修心的人來說,求得解脫、或者是一切種智,這些殊勝的果位,完全是以「利他」的角度作為出發點,而不會想到自己從中會獲得哪一些的好處?為什麼?是為了眾生而希求佛果的。之所以要希求佛果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為了要利益一切的眾生,所以為了眾生而希求佛果的緣故,所以希求佛果並不會希望從中能夠獲得自己些許的好處,這一點就如同在《現觀莊嚴論》裡面有提到:「發心為利他,欲正等菩提。」“
以上的內容是以偈頌的方式呈現,而接下來後半段的內容,是以散文的形式而呈現出來,在《修心七義》裡面提到:
「棄捨毒食。」
一般來說,透由妙善的飲食能增強我們的體力,但是如果善妙的飲食與毒藥混在一起來食用的話,反而會成為是另外一種的死緣;相同的道理,一般而言由聞、思等功德能獲得佛果,但是在聞、思、修的過程裡,如果與世間八法的分別心、我執、我所執,互相的混雜在一起,則等於是截斷了解脫與一切種智的命根。因此在做任何的善行時,我們必須要精勤的讓我們的心不與這些毒品相混合。也就是當下在修心的過程裡,我們所求的並不是今生的安樂,所以我們的動機不應該以求得今生的安樂作為出發點;更進一步的,我們也不是想要獲得輪迴當中的圓滿盛事,甚至說我今天之所以要學習大乘法、要練習修心也不是為了自利,這一切都是以「利他」作為出發點來學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