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1/08 08:11:27
學習次第 : 進階

修心日光十九 大乘十法行 大沙門2011

甘丹赤巴尊者 日宗仁波切

中譯:如性法師

日期:2011310日下午

接下來我們看到(80頁),倒數第二段,修心的徵兆。在《修心七義》裡面提到:  具五大修相。」

見到菩提心是一切教典的精華,而能一切時中修習,故稱為大菩薩。為什麼一位修心的行者有資格稱之為是大菩薩(或稱之為是大勇士)呢?因為他如實的了解,「菩提心是一切教典的精華」,並且在修持的過程中,「以菩提心作為修持的主軸來作修習」的緣故,所以稱之為是大菩薩(或大勇士)。

更進一步,相信業果對於微細的過失亦極戒慎,故稱為持律大師;為了摧滅自心煩惱能忍受種種的苦行,稱之為大苦行者。對於前面的這兩點,以修學大乘法的菩薩來說,菩薩他對於煩惱所帶來的過患,看得甚至比小乘的行者還要嚴重。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現象?小乘的行者「求的是一己的解脫」,如果說求得一己的解脫都必須要斷除煩惱,並且在斷煩惱之前,要以持戒作為基礎的話,更何況是大乘的菩薩。大乘的菩薩超脫一己的解脫,更進一步的是希望能夠圓滿一切有情的利益將一切的有情安置在解脫、以及一切的遍智的果位當中。所以對於大乘的菩薩而言,煩惱所帶來的過患是更嚴重的,並且再去除煩惱的過程中,持戒的精神是遠超過小乘的行者。因此對於這個部分,大乘的菩薩他可以稱之為是持律的大師,也可以稱之為是大苦行者。

由於身口行為不離大乘十法行,故稱為大沙門。菩薩需要行廣大的菩薩行,所以在行廣大菩薩行的過程中,必須要配合著「大乘的十法行」。這個地方所提到的「大乘十法行」,是抄寫經文、閱讀經文、受持經文、聽法、講說等十法行。在《現觀莊嚴論》裡面也有提到「十法行體性」,這當中的「十法行」,有一種說法指的是「發心的十法」當作是「十法行體性」當中的「十法」。但是在這個地方,所謂的身語的行為不離十法行的「十法」,並不是指發心的十法,而是指抄寫經文、閱讀經文等等行利眾事業的十法,故稱為大沙門

能夠持續修習菩提心及其支分的瑜伽,故稱為大瑜伽師。所以對於一位修學大乘法的菩薩而言,他有這五種的徵兆。之後在《修心七義》裡面有提到:

 「散亂亦能修。」

在散亂的狀態下,也能夠修學菩提心的教授。之前我們有提到「純熟量為倒」,也就是當我們修心的技術達到純熟的境界時,這時我們能夠將之前顛倒的心,完全的顛倒過來,變成是緣向善法的心。這樣的心到什麼樣的情況才能夠究竟圓滿呢?在散亂的狀態下,也能夠修心的話,就表示修心的境界已達到圓滿。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藏文的原文當中提到,譬如善於馬術的人,一位善於騎馬的人,縱使在散亂的時候騎馬,還是能在馬上坐得非常的安穩,不會摔落到地面上。相同的,如果我們修學「菩提心」、或者是修學「修心的教授」到達一定的程度,這時縱使外在有眾多的違緣干擾我們,但是我們的心也不會受外界的影響。甚至在一開始我們修心的階段,碰到了逆境、或是發現內心中有煩惱生起時,我們必須要刻意的生起對治,而將煩惱壓制住。但是到最後,甚至不需要刻意的生起對治,內心當中自然而然的能夠往菩提心的方向前進,所以不會被外在的這些違緣所干擾。

更進一步的提到,當別人以不合理的方式污蔑、毀謗我們的時候,這時候我們內心可以做以下的作意想到說:就連佛陀在人世間的時候,都有這麼多的人毀謗、漫罵衪了,更何況是我?我只不過是一位凡夫,我有造作種種的惡業,所以周邊會有人毀謗我、會有人想要傷害我,其實這是很自然的一件事,因而提到,故此無疑是自造惡業之果,這是我們過去所造的惡業而感得的一種果報,這一點是不需要懷疑的。“

提到了這一點,在過去的噶當派有一位善知識,曾經有一個公案是提到說:當這位善知識在講法的會場(講經說法)時,與會的人數相當的多。而這時有一位女子,她就走到了這位善知識的身邊,告訴這一位善知識說:「我手上所抱著的這個孩子是你的孩子,這就是我跟你發生關係之後所生的孩子,現在請你收留他。」一般的人,當我們在面對這個境界的時候,內心一定會感到憤憤不平,甚至會覺得說「我怎麼會這麼的倒霉,遇到了這樣的事情!」但是當時這位善知識非常從容的告訴這位女子說:「好!你就將這個孩子放在這個地方。」他什麼話都沒有說。之後這位女子發現自己做錯事,內心感到相當的懺悔、感到不好意思,她又再一次的走到了這位善知識的旁邊,跟這位善知識講說:「不好意思!我剛剛是故意誣賴你的,現在我想把這個孩子給帶走。」而這時善知識就回答說:「如果你想把他帶走,你就帶走吧!」也沒有多說什麼。

所以當別人以不合理的方式污蔑我們、毀謗我們,明明我們沒有偷東西,但是別人卻在大眾的面前毀謗我們,說我們是小偷的時候,內心也要沉得住氣。所以這個時候我們可以想到:「就連佛在世都有這麼多的人想辦法毀謗衪、傷害衪,更何況是我?我是一位凡夫,這是過去所造的惡業而感得的果報。」並且在偈頌裡面也有提到:

願彼漫罵我,或他作損害,或如受譏嘲,皆成菩提緣。

不管對方是漫罵我、傷害我、嘲笑我,希望這一切都能夠成為是修學菩提的一個善緣。對於漫罵我、損害我、嘲笑我的這些人,我們在內心當中應該生起悲愍,藉由悲愍的力量,願此一切成為我修學菩提的善緣。如果我們能夠打從內心底,多多的生起這一種心態的話,表示我們已經獲得了純熟的修心徵兆了。“

接下來我們看到(83頁),這個部分介紹的是「修心的三昧耶」,也就是修心的誓言。不管翻為三昧耶也好、翻為誓言也好,其實在梵文當中,所謂的「誓言」或「三昧耶」指的就是我們不應該違越的這條線。對於一個修心的行者而言,不應該違越的三昧耶、不應該違越的誓言,這個部分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個,順於項目而以偈頌形式展示者,也就是順著這當中的內容,以偈頌的方式來表達修心的誓言,這一點《修心七義》裡面提到:

學習三總義。」

這個偈頌裡面提到了三點,第一點、修心與持戒是不相違的,第二點、修心者不應魯莽草率,第三點、不偏黨修心。首先我們看到第一點:修心與持戒是不相違的。若說,有人會這樣說到:我是修心行者,所以犯戒也不會有太大的過失,輕視微細的制戒。有一些人自認為自己是有修行的一個人,所以他認為他犯戒對他來說不會有太大的傷害,這也不會造太大的惡業,所以輕視微細的制戒。

又說:若有此修心,餘者皆無所需,如果有修心的內涵,其他的都不需要。但是實際上此與總相法乘的行持是相違的,以上的這兩種看法,它與總相佛法的行持是相違的,所以我們不可以用這種方式來修心。

縱使是嘎里軋上師所造的律論(也就是有關戒律的一部論典),到《密集》以下(也就是到密法),不管是顯教或是密教,應以四方道修習佛陀教法,當如是學。所以下至最基層的律,上至最深奧的密,一切的法都必須要以「四方道」的方式來修學佛陀的教法。有一些人自以為是修學大乘法的行者,所以假藉行廣大利眾事業的口號,而做出與佛法相違的事情,這是不合理的;更進一步的,有一些人自認為是修學密法的行者,所以認為可以將貪欲轉為道用而胡作非為,這更是可恥的行為。所以對於出家的沙彌、或者是比丘,這時不管我們學的是大乘法、或者我們所學的是密法,一切的基礎是在於我們所受的戒律,所以必須要按照佛在律經裡面所告誡我們的內涵如實的來持戒,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 

接下來第二點提到的是,修心者,不應魯莽草率,以假名為修心者的理由,而貿然的掘惡地、砍惡樹、攪惡水,這當中的「惡地」指的是有地妖、或者是地魔的這塊地。有一些人自以為自己有修行,而以修心者的理由,很貿然的去掘惡地、砍惡樹、攪惡水,並且毫無戒慎的往赴滿佈傳染病的疫區,也就是他自己覺得自己是有修行的人,所以並不會被外在這些妖魔鬼怪、甚至傳染病所影響。與違犯誓言,或者是中邪的人等,見行相順──凡此悉當斷除。跟違反誓言的人、或者是被非人干擾而中邪的人,這時不管是「見解」(也就是想法)「行為」都不應該依順、或者是配合他們,這些都是應該要斷除的。也就是以上所提到的這幾點,都是必須要斷除的。而我們的行為應該怎麼做呢?應效學從大依怙至尊(也就是阿底峽尊者)開始,到一切種智喀巴大師父子之間的清淨教傳。我們所要效學的對象,是效學從阿底峽尊者,對噶當派的諸多傳承袓師,一直到宗喀巴大師父子三尊之間所傳下來的清淨教軌,以這樣的方式來修心。

所以在論典裡面也有提到,一個真正修學大乘法,甚至更進一步修學密法的人,他外表所呈現出來的行為,必須是符合戒律、而且是非常溫和的這種表相,但是他的內在可以生起兩種次第瑜伽的這樣一種瑜伽師。所以內在的修持,跟外在的行為,這兩者都必須要能夠依順著正法來作修持。這是第二點。“

第三點,不偏黨修心。我們所修心的境,簡單的來分:可以分為人跟非人。而在人當中又可以分為怨、親、中庸,或者是善、中、惡三種,或者是勝、中、劣三種。對於這一切的分類我們都不應該作分類,必須要一視同仁。須於遍虛空的眾生,無有差別修習慈悲。如果我們對於周遭的有情,刻意的去作善惡、或者是勝劣的分別,這時我們內心當中的所生起慈悲也會有所差別,所以對於一個修學大乘法、修心的行者而言,必須要對於遍虛空界的一切有情無有差別的修習慈悲。尤其是對於調伏所斷,這當中的「所斷」指的是我們自心的煩惱。所以如果我們想要調伏自心的煩惱,在內心中僅生片面(少分)的對治是不夠的。為什麼生起片面少分的對治,並沒有辦法調伏我們內心的煩惱?因為想要調伏內心的煩惱,你就必須要從煩惱的根本開始下手;斷除了煩惱的根本之後,才有可能調伏我們心續中一切的煩惱,所以僅生片面少分的對治是不夠的,必須不分煩惱的類別生起整體的對治,也就是它是完全能夠對治我們內心當中任何一種煩惱的,因為所有的煩惱都同樣能夠障礙解脫及一切種智之道,引生輪迴之苦。為什麼我們在內心中生起對治時,必須要生起「整體」的對治?因為縱使再微細的煩惱,它都能夠成為是我們沒有辦法獲得解脫、以及一切種智的一種障礙,並且藉由它的力量會感得輪迴的諸苦。(84頁)

所以對於這一點,如果我們想要對治一切的煩惱,不作分類的話,這時候我們該如何做呢?在《修心七義》裡面有說到:

    嚴束力斷取。」

這句話它是什麼意思呢?一般來說對於周邊的人、或是非人,也就是任何的有情,都不能夠以嚴格粗暴的方式來管束。為什麼我們在面對周遭的有情時,不能夠用嚴格粗暴的方式來管束他人?因為這會成為他人起瞋的因緣。更進一步的,成為非人在今生、後世、中陰,一切時中心生仇恨而做損害的因緣。如果我們以嚴格粗暴的方式來對待周遭的非人,這時候因為非人他們內心當中會瞋恨,所以內心當中藉由銜恨的力量,有可能在任何的時間點,他有機可乘的這種情況下,他就會來傷害我們,這一點是很危險的。

縱使是人,甚至說是自己曾經給予他人恩的對象,或者是我們曾經服侍過他的對象,也不能夠以嚴格粗暴的方式來管束他人,因為這樣一來以前所作的一切饒益皆成無義。如果我們以嚴格粗暴的方式來面對他人,讓他人生起瞋念的話,之前我們所付出的一切就等於白做了、白費了!所以以前所作的一切饒益皆成無義,反成他人起瞋之源。

如果對於人甚至非人,我們都不能夠以粗暴的方式來管束他、來面對他的話,那我們應該要怎麼做呢?那麼要對於誰做嚴苛的管束呢?一般而言,輪迴中的一切過失都由「業集」與「煩惱集」所產生,而這當中「業」又是由煩惱所造的,而煩惱當中又是以「我執」為主,平常在談論「業」跟「煩惱」的時候是以這種方式來作敘述。如果以現今藏文的原文來作解釋的話,「煩惱中的一切過失都是由業集以與煩惱集所產生,並且都是由業以及煩惱所累積的。」這樣的敘述方式跟我們平常的敘述方式是不一樣的。然後更進一步的,煩惱之中又以「我執」為主,因此應將對法作聞思修及身語意三門的一切行為,加以嚴苛的管束。所以我們真正要嚴格管束的對象是誰?是我們在對法作聞思修、以及身語意的三門一切行為,我們在造作的當下,這時我們必須要嚴苛管束我們的內心,尤其是當我們的煩惱生起時,我們必須要視煩惱為怨敵,想辦法來剷除它,勤行摧滅方便,所以要想辦法來去除我們內心當中的煩惱。“

接下來我們看到《入行論》的這個偈頌,這個偈頌是在第四品的第43以及44個偈頌。以如石法師所翻譯的版本:

吾應樂修斷,懷恨與彼戰,似惑此道心,唯能滅煩惱。」

        這個偈頌當中的第一句話「吾應樂修斷」,這當中的「斷」指的是煩惱的對治,我們在內心中應該要很歡喜有機會修學煩惱的對治,所以對於煩惱的對治品,內心當中應該要生起一種歡喜心。「懷恨與彼戰」,而這時候在面對敵人的當下,我們要懷恨在心,並且想辦法與我們內心當中的煩惱一戰。「似惑此道心」,「惑」就是指煩惱的意思。為什麼會特別的提到「似惑此道心」?其實喜歡修學煩惱的對治,甚至將煩惱視為是敵人而懷恨在心的這種心態,其實是正確的一種心態,但是它有一點點類似煩惱。就比方說喜愛修學煩惱對治的這顆心,它有一點像是貪;而瞋恨煩惱的這一顆心,它的本質有一點點類似是瞋,所以提到的「似惑」,前面的這兩顆心跟煩惱是很相似的,所以很相似煩惱的這一顆道心,也就是這一顆正確的心。「唯能滅煩惱」,雖然這顆心它跟煩惱的本質是很接近、很相似的,但是由於它能夠斷除煩惱、滅除煩惱的緣故,所以它並不是煩惱,而且它並不是我們的所斷(也就是這是不需要斷除的)。所以提到「唯能滅煩惱」,藉由這樣的一顆心,它是有辦法斷除煩惱,所以它並不是我們要斷的所斷。

下面一個偈頌:

吾寧被燒殺,或遭斷頭苦;然心終不屈,順就煩惱敵。」

這個偈頌在之前已經介紹過,最主要是提到:我寧可被燒、被殺,但是我的心絕不屈就於煩惱,我絕不向煩惱敵低頭。“

接下來在《修心日光》的原文裡面有提到,「我們必須要精勤的斷除我執和培養愛他執。」對於想要斷除「我愛執」的這一點,我們必須做到以下的這個內涵,因此在《修心七義》裡面提到了:「摧伏一切因。」

  這當中的「因」指的是原因,什麼樣的原因?我們的內心中之所以會生起貪、瞋、癡種種的煩惱,是因為我們不斷的去增益、去捏造種種的「相似因」。什麼樣的相似因?當我們在面對敵人的時候,我們會覺得這個境就是一個不悅意境,所以我理應對他生起「瞋念」;在面對親人的當下,會生起一種悅意的感受,所以理應生起「貪念」;而對於非親、非敵者內心是毫不在乎的,所以對於他們內心絕大部分的情況是「棄捨他們」、甚至不管他們。但實際上這是不是我們內心中可以生起貪瞋的正因呢?並不是!這些都只不過是「相似因」。所以這個地方,「摧伏一切因」也就是摧伏我們內心當中,會讓我們生起貪瞋的種種相似因。為什麼這些因它都不是正因?因為根本沒有一個人永遠是我們的敵人,也沒有一個人永遠是我們的親人。以前後世的角度來說,過去生我們的敵人,有可能是今生的親人;過去生的親人,在今生可能成為我們的敵人。以今生的角度而言,上半輩子的親人,有可能是我們下半輩子的仇人;而上半輩子的敵人,有可能是我們下半輩子最要好的朋友。所以這時候我們必須要思惟,以總相來說,一切輪迴之法悉不固定,輪迴當中的法,它是沒有固定的行相,在這當中特別是怨親(也就是親敵)這兩者之間的現狀,更是沒有一定。這一點如云:

父轉為子母為妻,怨仇眾生轉為親,

及其返此而死歿,故於生死全無定。」

接下來下一段,譬如有說:「在極可疑處當築起圍牆」,這個地方為什麼要特別的提到這個譬喻?就比方說,如果我們懷疑敵軍會從某個地方攻打過來的話,這個時候我們就應該把我們的軍營設在那個地方,甚到說在那個附近築起圍牆,想辦法保護自己。所以接下來所要介紹的這個部分,最主要提到的是我們平常很容易造業的對境(對象),這時候我們必須要提起心力,很刻意的對他們來作修心,所以提到,譬如有說在極可疑處當築起圍牆,於諸令法失壞之門應當特予修習。有一些特別的對境,會讓我們在修學佛法時,有可能會破壞我們的修行,對我們的修行造成嚴重的影響,對於這個部分我們必須要很刻意的來作修習。這一點在《修心七義》裡面提到了:

常學諸別分。」

        所以有特別的提到「別分」,也就是個別的來作修習。而這個地方提到的「別分」,簡單的來分可以分為五點:第一點,對於三寶、阿闍黎、親教師、有法緣關係的師長、父母等具大恩者,縱使造作小小的不善(比方我們刻意去觀察他們的過失,對他們生起不敬,甚至口出惡言),縱使是小小的不善,罪過也是極為重大,所以不應對他們生起瞋念。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在一切時中,任何的狀態下,面對與自己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親人以及鄰居,由於容易生起煩惱的緣故,因此在面對他們的時候,也應該要特別的來作練習。其實這一點是很重要的,有時雖然我們會在心中、會在口中說「要利益如虛空般的有情」,但是在面對自己的家人、周邊的鄰居時,內心當中卻是生起熾盛的貪、瞋。嘴巴說要利益一切的有情,但是就是不知道為什麼在看到自己親人的當下,有時你就會覺得「他就像是我的敵人」,很自然的會對他生起瞋念。如果是這樣放著自己的家人、周邊鄰居不管,這時候縱使你內心當中生起「為利有情願成佛的心」,其實這也沒有太大的幫助。所以這時我們必須要針對這一點,尤其是平常跟我們一起生活的人、或者是住在我們周遭的鄰居,由於我們面對他的次數非常的頻繁,所以是很容易生起貪瞋的。因此在面對這些對境的當下,我們要特別提起心力來作練習,這是第二點。

第三點「僧俗二眾」,這當中如果有一些人,平常是我們競爭的對象,甚至說是我們所不歡喜的對象。這時當他人發生了一點不好的小事,我們的內心也會感到歡喜,而心生隨喜,這種隨喜稱之為是「顛倒的隨喜」。真正的隨喜應該是隨喜他人的功德、隨喜他人的善業,但是我們的內心中,在面對我們的競爭對手,或者是我們所不歡喜的對象時,當他人遇到不好的事情,我們的內心中會生起「顛倒的隨喜」,其實這是很不應該的。我們明明說好要利益一切的有情,為了利益一切的有情,希望自己能夠早日的成就佛果,但是當我們不喜歡的對象,遇到了一些不好的事情時,我們內心又感到歡喜的話,那我們怎麼有資格說:「我們想要利益一切的有情呢?」我們的「心」跟我們的「行為」實際上已完全的相違,是背道而馳的,所以對於這一點我們也必須要很刻意的來作練習。
  第四點,縱然自己對於某人未曾做任何的傷害,但仍對自己現起黑臉的不喜者,比方說,明明我對這個人,我也沒有罵過他、我也沒有傷害過他,但是就是不知道為什麼,他在我面前就是擺著一幅臭臉,然後用各種的方式來毀謗我,對於這樣的一類人,我們也必須很刻意的來作練習。為什麼我們必須要刻意的來作練習?因為這種的對境,是很容易讓我們的內心當中生起瞋火。如果我們的心中燃起瞋火,就斷了悲心的潤澤,所以這一點是很危險的,所以我們必須要特別的留意。

 第五類的人,有一種人,雖然他們並沒有對我們做出不宜的作為,也就是對方並沒有對我們做出傷害的行為,但是由於過去業力的關係,也不知道是為什麼?光看到對方、或者是聽到對方的名字,內心當中就覺得不舒服,所以這是指他人未曾傷害過我們。上面的那一點是指,我沒有傷害過他人,但是他人不知道因為什麼樣的緣故,會用種種的方式來傷害我們?所以第五點,應該是當他人未曾傷害過自己,但是自己不知為何?在看到他人、聽到他人的名字時,內心會感到不悅。所以針對這一類,我們也必須要刻意的來作修習,因為這一類的有情,是我們很容易生起瞋念的大門。“

接下來下一段,對於以上我們所提到的這些境界,必須平等的面對。這一點《修心七義》裡提到:

不觀待餘緣。」

一般來說,趣入聞思等隨一之門,若具順緣即易成辦,若不具足則無法成辦。一般來說,我們要修學正法,想要聞思正法,這時如果周邊的順緣具足的話,我們是比較容易成辦;相反的,如果周邊的順緣不具足就難以成辦。但是對於一個修學大乘法,尤其是修心的行者而言,他不在這樣的一個範圍當中,縱使外在的順緣不具足,充滿了種種的逆緣,他也能夠將逆緣轉變成是順緣。比方說,當敵人想要傷害我們時,敵人是我們修學佛法的逆緣,但是對於一個修學大乘法,尤其是修心的行者而言,這樣的逆緣它能夠轉變成是順緣,也就是將他人的傷害,轉變為是修學忍辱的助伴。

所以對於這樣的人來說,外在的順緣具備,當然是最圓滿的。但是縱使外在的順緣不具備充滿了逆緣,這時逆緣也不會對他造成傷害。所以更進一步的提到,在進入此法門後,對於一個真心想要修學此法的人來說,如果周邊的因緣不具足,其實「周邊的因緣不具足」本身的這一點就是他修學的一種順緣,亦以彼為緣而作修習。對於任何內外的逆境,沒有任何的憂惱以及怖畏,反而對圓滿菩提心能發揮功效。也就是對於內在、以及外在的種種逆緣、逆境,他的內心在面對的當下,不會有任何的憂惱以及怖畏,而這些內外的逆緣,反而能夠成為是將來圓滿菩提心最主要的因緣。因此他對於圓滿菩提心而言,它能夠發揮一定的功效。

以現今來說,雖然外在的聖教不斷的在衰敗,但是以我們自己本身的角度而言,如果我們自己本身能夠如實的修學正法,其實在我們心中的正法、在我們心中的聖教,還是能夠不斷的增長。所以不管外在的緣不管是好、是壞,只要我們懂得如何去思惟的話,其實我們的內心並不會被外在的這些逆緣所打敗。“

接下來我們看到下一段,為了顯示修心時行止要穩重堅固,在《修心七義》裡有提到:

轉欲住本位。」

    這句話它的內涵相當的重要,是指在任何的時間點,我們的心是不離菩提心,但是我們身口的行為並不是標新立異、與眾不同的,這一點是我們要特別學習的。也就是一位修心的行者,他的動機必須要不斷的增長心中的菩提心,但是他的身語的行為是要跟一般人是相同的。有一些人,覺得自己在修菩提心的法門,所以他身語表現出來的行為,一看就覺得跟別人是不一樣。但是真正修心的人,他是藉由內在的一種力量,不斷的去串習菩提心,讓心中的菩提心能夠增長,但是他外表表現出來的行為,卻是一般人所察覺不出來的,這一點很重要。我們現今很多的人剛好是顛倒過來的,我們心裡面想的是「自利」,但是嘴巴說的是「利益一切的有情」,心裡面想的是自己的利益,嘴巴說的是我們要憐愍、疼愛對方,所以我們心裡所想的、跟嘴巴所說的、行為上所作的是表裡不一的。所以有一些人他明明懂得就不多,但是他外表就要裝出他懂很多的樣子,明明有一些人,他平常獨處的時候,他的行為是沒有辦法約束自己的,但是在眾人面前,他就刻意要表現出自己是很有修行的這個面貌。

所以在過去有一些修行人他們也提到:真正的修行人,他必須要展現出什麼的風範呢?「他內在的證量,如同本尊般」,他的證量跟本尊是相同的,但是他所表現出來的行為,跟一般凡夫的行為是相同的,所以證量能夠與本尊相符,「而行為能夠跟人道的人相符」,這樣才是一個真正的修行人。  

對於一點伽喀瓦大師曾經提到:

一切修心外頭宜晦,內證宜廣。

修心的人,外表的言行不要太招搖,但是內在他能夠不斷的培養「對於一切有情的慈悲」,

越廣越好。接下來為了要顯示,既已入修心之門,不能數說他人的過失。在《修心七義》裡面提到:

「不應說殘支。」

應斷除以有污垢的動機,數說人與非人的過失。這一點也是值得我們注意的,我們時常會以有污垢的動機,來談論別人的過失,但是真正修心的人是應該要避免這一點。這個地方有特別的強調,「以有污垢的動機來說他人的過失」,是指如果我們是以利他的動機作為出發點,而說他人的過失的話這是可以接受的。有一些人,因為養成了某些壞習慣,整天為非作歹,這時為了要校正他的行為,希望他能夠改邪歸正,所以內心當中以利他作為出發點來指責他人,希望他人能夠反省檢點自己的行為的話,這一點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現今我們絕大部分的狀態都不是這個狀態,想想我們平常在跟別人對話時,我們會說什麼話?我們就知道。在說話的時候,在不知不覺當中,我們就會很刻意的強調出我們自己的優點,不管在講什麼話的時候,你就會扯到自己。比方說以一個有學佛的人而言,他就會故意在別人的前面說:「我現在有在學五大論,我有怎麼樣…怎麼樣…。」這時候不就是希望別人稱讚他嗎?他藉由自己描述自己的功德,而希望別人來稱讚他,希望得到他人的一些讚美。其實這一點我們反觀內心我們就知道,我們平常說話都說些什麼?

在講到別人的時候,縱使別人有很多的功德,你也會覺得這也沒有什麼?而且他不只沒

有什麼功德,他還有很多的過失,所以在別人的功德面上,會盡可能的去醜化他,這是所謂的讚自毀他。平常我們大部分的言論,不外乎就是會談論別人持戒不清淨、或者是他的身體有什麼缺失?或者是這個人他的煩惱熾盛、很吝嗇、很小氣、很容易生氣、很容易發脾氣,我們都喜歡指責別人。但是想想我們自己,我們也沒有好到哪裡去?所以如果沒有特別的目的的話,我們是不能夠指責別人、說別人的過失的。“

接下來下面這一點,為了要顯示,不能觀察他人的錯失,在《修心七義》裡提到:

「全莫思他事。」

有時候我們的內心裡會生起這樣的念頭:我是一個修心的人,所以在修心期間我不要與這個人共伍。內心是怎麼作意的呢?由於看到自己有某些的功德、而別人沒有這些功德,甚至說別人有種種的過失,所以打從內心底就排斥他人,告訴自己說:「我是一個有修行、我是一個正在學修心的人,所以我在修心的期間,不要跟這個在一起。」這一點,不應心想或口說,其實不要說是口說這一點,就連我們內心當中生起這樣的念頭都是不應該的。“

接下來我們看到下一點,為了顯示,所修之果不落於自欲之前,在《修心七義》裡提到:

「斷一切果求。」

這一句話的內容是提到,對於串習修心之果,永不希求現今、後世所攝的輪迴圓滿。也就是我們在今生修心的目的,並不是為了今生的長壽、以及來生獲得人天的增上果位而修心的。所以在修心的當下,我們的內心中不應該希求,透由修心而希望在今生、來生獲得種種的輪迴圓滿。更進一步的,縱使是為了解脫以及一切種智的果位,也不應為了自利而求,這一點是很重要的。有一些人他想要獲得解脫的目的,是因為獲得了解脫就能夠去除輪迴的痛苦;但是對於一個修學大乘法,對於一個修心的人而言,他不能夠以此為所求。甚至說有一些人希望藉由修心能夠早日的成就佛果,為什麼要早日的成就佛果?因為早日的成就佛果,他覺得「這樣我就出名了,我就成為一個很有名的人,因為我是一尊佛。」如果是用這種方式來尋求佛果的話,其實他的動機本身也是為了自利、而不是為了利他。所以對於一個修心的人來說,求得解脫、或者是一切種智,這些殊勝的果位,完全是以「利他」的角度作為出發點,而不會想到自己從中會獲得哪一些的好處?為什麼?是為了眾生而希求佛果的。之所以要希求佛果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為了要利益一切的眾生,所以為了眾生而希求佛果的緣故,所以希求佛果並不會希望從中能夠獲得自己些許的好處,這一點就如同在《現觀莊嚴論》裡面有提到:「發心為利他,欲正等菩提。」“

以上的內容是以偈頌的方式呈現,而接下來後半段的內容,是以散文的形式而呈現出來,在《修心七義》裡面提到:

棄捨毒食。」

一般來說,透由妙善的飲食能增強我們的體力,但是如果善妙的飲食與毒藥混在一起來食用的話,反而會成為是另外一種的死緣;相同的道理,一般而言由聞、思等功德能獲得佛果,但是在聞、思、修的過程裡,如果與世間八法的分別心、我執、我所執,互相的混雜在一起,則等於是截斷了解脫與一切種智的命根。因此在做任何的善行時,我們必須要精勤的讓我們的心不與這些毒品相混合。也就是當下在修心的過程裡,我們所求的並不是今生的安樂,所以我們的動機不應該以求得今生的安樂作為出發點;更進一步的,我們也不是想要獲得輪迴當中的圓滿盛事,甚至說我今天之所以要學習大乘法、要練習修心也不是為了自利,這一切都是以「利他」作為出發點來學習的。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