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3/08/31 13:01:10
尊貴慈誠羅珠仁波切
學習次第 : 進階

 慧燈之光六《修心七要》略釋(十)

慈誠羅珠堪布

甲六、(修心之誓言):

恒學三總義

雖然不屬於戒律所遮止的範疇,但也從否定的角度來說明一個大乘修行人不能做的、不能違背的是什麼,就是修行人的誓言。

第一個誓言,“恒學三總義”,要恒常學習三個總義。三個總義的意思是說,所有的誓言都可以歸納於三個誓言之中,所以叫做“總義”。

第一個總義,修行人一定要護持自己的戒律。

從別解脫戒方面來說,戒律有出家與在家之分;從菩薩戒和密乘戒的方面來說,出家與在家就沒有什麼分別了,出家人要守的密乘戒和菩薩戒,在家人也要守;在家人要守的密乘戒和菩薩戒,出家人也要守。

譬如說,一個居士在受了五戒以後,就一定要護持五戒,不能說因為我是修菩提心或修大圓滿的人,所以一些細微的戒律都無所謂,可守可不守。我們雖然在學大乘佛法,但大乘佛法是內在精神上的修法,而戒律是用來規範我們行為的準則,特別是別解脫戒更是如此,二者之間沒有任何衝突。

假如行為沒有規範,隨意殺、盜、淫、妄的話,我們的修行也不會有什麼起色。如果有這種情況,一定要懺悔。越是修行人,越應該相信因果;越相信因果,在行為上對細微的戒律越是愛護。

現在漢地個別居士中就有這樣的問題,有些人在聽了一些所謂的大圓滿或其他法之後,就自以為已經開悟了,於是覺得自己不需要再護持任何戒律。更為嚴重的是,有些人認為,護持很多戒律是一種執著,凡是執著都是讓我們束縛輪回的因,所以不能守持戒律。這些都是錯誤的想法。

第二個總義,所有身語的行為,都不能太狂放、太癲狂。

有些人為了給別人一種自己已經沒有執著、沒有愛我執了的感覺,就故意做出一些有失常態的事情——一般人不敢破壞的神山、森林、龍泉他敢破壞,一般人不敢接觸的傳染病人他敢接觸,一般人不敢去的鬼神出沒的地方他敢去等等,總而言之,就是為了表明自己已經很了不起了,已經沒有執著了。

一般來說,性格不是很穩重的人會有這種情況,無論藏地、漢地,出家人、在家人都有。在聽了一些不執著等等的詞句以後,自己雖然沒有達到不執著、不受任何外界影響的境界,但為了抬高自己的身價,為了讓別人崇拜自己,所以就去做這些事情。

修行人不能有這些張狂行為,不要說修菩提心的,即使是學密的人,一般情況下也不能這樣。很多人都認為,學密的人應該是神神秘秘、瘋瘋癲癲的,但學密也是有過程的,就像顯宗經典對發菩提心的詮釋一樣——雖然應該為眾生付出一切,但在沒有證悟一地之前,一般人不能佈施自己的身體。

也許有人會疑惑不解:我們不是已經發了菩提心嗎?既然發了菩提心,就無論什麼都應該佈施,就算是自己的身體也應該奉獻啊?

理論上說是這樣,但修行不是紙上談兵,而是要講究過程、次第的。目前我們還沒有達到這樣的境界,假使登地之前佈施身體,或許剛開始還可以強迫自己做到,但中途就很容易後悔,所以凡夫一般不允許這樣。

不僅顯宗如此,密宗也一樣。比如,當密宗修行人修到一定程度的時候,會真正感受到一切都是如幻如夢、平等一味的,沒有什麼可取可舍的。為了打破無始以來根深蒂固的觀念,推翻凡夫是非好壞的分別,密宗修行人會故意接受一些普通人不能接受的東西,會做一些凡夫不能接受的行為,但即便如此,密宗也不允許沒有修行的人這麼做。只有內心修證達到可以接受這些行為的時候,才會有這些開許。

為什麼要這樣呢?譬如說,假如我們在做夢的時候,夢見自己身處峭壁懸崖之上,一掉下去就是萬丈深淵,如果那個時候我們還不知道自己在做夢,就會非常害怕——小心翼翼、膽戰心驚,如果我們按照清醒時的概念和習氣行事,從懸崖上跳下去,一定也會在夢裡摔得粉身碎骨,但如果知道那是夢,懸崖根本就不存在,我們就可以告訴自己,我為什麼要害怕呢?這只是夢啊!一切都是虛假的,即使夢中從懸崖上跳下去,也沒有什麼大不了啊!並鼓起勇氣縱身一跳,這樣就可以親身體驗到幻覺的虛偽。這種親身體驗的印象特別深刻,很多修行人為了達到這種效果,故意會在夢裡跳下懸崖。

但是,在沒有達到這種境界的時候,我們所有的修法、行為還是要謹慎行事,以小乘經典為准,一定要重視因果取捨與戒律,這是很重要的。

第三個總義,是修行不能片面。

片面是什麼意思呢?譬如說,如果認為,人傷害自己可以修忍辱,但非人、鬼神傷害自己就不修忍辱,而要想盡千方百計誅殺這些鬼神;對自己的親屬能修慈悲心,但對仇人卻不能修慈悲心等等,就是片面。

不片面是什麼呢?大乘佛法強調,所有的生命,無論人、非人、動物、鬼神,都是平等的。對人修忍辱,對鬼神同樣要修忍辱;恭敬有名望、有地位的人,也同樣要恭敬普通平民百姓。無論尊卑長幼,都要一視同仁。

雖然要求是這樣,但剛開始修行的凡夫不可能達到這樣的境界,即便如此,我們還是要往這個方向努力。

轉欲自穩重

前面講的是總義,下面是一些細節:

第一,要轉換以前的觀念。

轉換觀念的意思是說,以前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愛自己不愛眾生,現在學了大乘佛法以後,就要愛別人不愛自己,自他二者要相換。

第二,所有身體上、語言上的行為都要穩重,不能脫離學佛道友的群體。

譬如說,有些人學了一點法以後,行為就顯得格外與眾不同——度化眾生、弘法利生的事情不做,整天就是講神通、講鬼神等等,行為古古怪怪,與大家格格不入。藏漢出家人與在家居士中,這種人都大有人在,這都是違背大乘佛法的做法。

如果沒有度化眾生的特別需要,大乘佛法不允許有講神通等故弄玄虛的行為。大乘佛法要求,內心要發菩提心,外表上弘法利生的事業能做多少是多少,除此以外,其他行為都要跟普通道友一樣安分守己,如果行為太出格,就會引起其他人對大乘佛法,甚至對整個佛法的誤解。雖然這些人的行為不代表大乘佛法,但外面的人本來就不懂佛法教義,分不清楚這些差別,故而會認為這些人的行為就是佛法,佛法就是迷信等等。

其實,真正的佛法不是封建迷信,而是智慧和大悲的總集,是每個人都嚮往的東西。作為修行人,外表上應該不露聲色,但卻理當默默無聞地私下修行。所有的修法,都要在沒有人知道的情況下靜悄悄地修,淨化自己的心,才是真正的修行。

假如修了兩天菩提心,就自命不凡,到處宣傳“我受了菩薩戒”啦,“我是修菩薩道的人”啦,或是說“我是修密宗的人”、“我是修大圓滿的人”啦等等,實際上什麼都不修,什麼境界都沒有得到,這都是違背大乘佛法的行為。

歷代的高僧大德有一個共同的風格,一般不會說自己很了不起,是什麼活佛的轉世,或蓮花生大師派來的,釋迦牟尼佛住世時自己是什麼什麼等等,都是虛懷若谷、謙卑謹慎的,他們的口頭禪,就是“我不懂”、“我不會”、“我沒有修證”等等。

如今很多人卻不是這樣,我們經常看到很多自我宣傳的材料,某人是什麼活佛的十七代、二十五代、五十六代呀,誰是什麼法王呀等等。

不過,如今就是有這樣的宣傳。為什麼會這樣宣傳?因為有人相信啊!如果大家都比較有頭腦的話,那這些宣傳就不會有市場了。

當然,我們也不能排除某些十七、十八世轉世的可能,更沒有必要去管其他人的事情,也無需評價別人的好壞,我們的本分,就是端正自己的修證和行為。

在那些說“我不知道”、“我不是活佛”、“我沒有什麼功德”的人當中,也有兩種人。一種真的不是活佛,他說的是老實話而已,其中沒有什麼謙虛、誇張、欺騙的成分;另外一些人,是實際上修行各方面都非常了不起,但卻不願意公開。

當然,如果對利益眾生有利,有些高僧大德也會說他是什麼化身、有什麼什麼修證等等,其中沒有一點欺騙眾生的意思,但這些都是特殊情況的開許。一般情況下,修行人儘量不要宣傳自己的修行,因為即使人家知道你的功德,也不會通通都跟著你學佛的。

佛陀住世的時候,和弟子們天天托缽進城化緣、精進說法。其所在城市,是當時印度六大城市之一。據有些資料記載:這個城市有七十萬人口,但其中也只有五十萬人才是釋迦牟尼佛的信徒,另外有十萬人信仰外道,十萬人什麼都不信。當時的市民是不是不知道釋迦牟尼佛的功德呢?非也!當時的印度人沒有不知道釋迦牟尼佛有多麼偉大的,但即便如此,也不是所有人都真正想跟著釋迦牟尼佛學習,並願意成為他那樣的人。

既然釋迦牟尼佛都不能度化所有的人,那僅有些許境界的修行人,隨意公開自己的身份或功德,就更不可能對眾生有利了。

不應說缺陷

第三,不能說別人的過失。

別人的過失有兩種:一個是世俗缺陷。譬如說,外表醜陋、五根不齊等等。作為修行人,我們不能給有缺陷的人起不好聽的綽號;第二個是佛法方面的缺點。比如破戒、罪業深重等等,如果沒有特別的需要,就不能壞害別人的名聲,更不能給別人說粗語。

全莫思他過

第四,不能思維其他人的過失。

前面要求,不要說其他人的過失;這裡更進一步要求,不要去思維、觀察他人的過失。如果對方是你的學生、部下,你有教育他的責任,為了讓對方改正,而去觀察他人的不足,並予以批評,肯定是可以的;倘若沒有這樣的前提,在一般情況下,就不要去思維他人的過失。

當然,依止上師以前需要觀察,特別是密宗上師更是一定要觀察,不能因為對方說“我是某某活佛”、“某某成就者”、“某某瑜珈士”、“在某某山上閉關二十多年,剛剛出關”等等,就肯定對方很了不起,盲目地去崇拜。先不說對方是不是真的在某個山上閉關了二十多年,就算真的閉關了二十多年,也不能代表一定會有什麼成就。如果沒有成就,那即使在山上呆二十多年,也沒有什麼了不起,所以,我們要以自己的智慧去觀察,對方說的准不準確?有沒有其他目的?有沒有欺騙的成分?任何事情都不能迷信,這都是佛陀要求觀察的。

其實,現在很多欺騙性的行為,實際上就是居士們自己搞起來的。譬如說,一個人雖然有欺騙人的意識,但如果沒有居士的幫助、鼓吹、宣傳,他也沒有辦法。正是因為居士們的宣傳與包裝:“他是多麼了不起啊!”“他是誰誰誰啊!”大家就信以為真,然後一個人欺騙十個人,十個人欺騙一百個人,最後被吹捧的人就變成“大成就者”了。

所以,首先內心要保持清淨的觀點,第二,行為上要保守一些、嚴格一些。樹立起正知正見,在依止上師的問題上,一定要慎之又慎,這樣才能找到一個準確、安全的解脫之路。

但除了上師以外,一般的金剛道友,我們就沒有義務和責任去觀察了,別人的好壞跟我們沒有關係,如果心裡冒出一個別人有過失的念頭,就要提醒自己:“他一定不會有這樣的過失,這都是我自己的心不清淨。如果我自己的心很純潔,就不可能看到這個人的罪過,這肯定是我自己的錯誤,我自己的幻想、幻覺。在釋迦牟尼佛、蓮花生大士、宗喀巴大師等成就者的境界中,一切都是佛的壇城,都是清淨的啊!”總之,就是要把所有的過失視為自己的不對。

因為我們的內心不清淨,如果帶著吹毛求疵的態度去觀察,會發現對方很多很多的毛病,遠遠超出了對方的功德,最後我們會因此而對別人生邪見。雖然對方不一定是什麼了不起的大成就者,但至少他們是信仰佛教者,說不定還是發了菩提心的人,如果對這些道友產生了不好的映象,其後果是很嚴重的。

你們看看以前印度最偉大的八十位密宗大成就者的行為,其表面很難讓普通凡夫產生正信,但譭謗他們的後果是什麼,想必大家都心知肚明吧!

我們的責任,就是發菩提心,盡心盡力地利益眾生,至於別人的做法,我們都既不理睬,也不評價;既不批判、反對,也不贊同、接受,因為我們不知道對方真正的內心境界,瞭解對方的事情不在我們的能力範圍之內。佛的要求,就是內心保持清淨的觀點。

先淨重煩惱

第五,首先淨除最嚴重的煩惱。

每個人都有貪嗔癡煩惱,但每種煩惱的輕重是不一樣。有些人的嗔恨心比較嚴重,其他的煩惱沒有那麼明顯;有些人貪心很厲害,其他煩惱又不是那麼厲害;有些人很愚蠢,貪心和嗔心又不是那麼強烈。修法的時候,首先要有針對性地對治,先調伏最嚴重的煩惱,其他的煩惱則從長計議、慢慢調整。

斷一切果求

第六,不能因為希求果報或回報而修法。

有些人的修行是有條件的。比如說,雖然以同樣數目的錢財佈施災民,表面上做了同樣的事情,但作者的內心卻有可能是不一樣的。很多不信因果的人是為了追求名聲——設法讓媒體報導,使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自己,這實際上不是幫助別人,而是一種交換——投入物質換取名聲,相當於一種商業性的買賣;在信佛的人當中,有些人佈施的目的是為了自己的健康、發財、長壽,或者下一世不墮惡趣,獲得人天的福報,反正就是為了希求一些因果上的善報;小乘修行人雖然沒有求這些東西,但他所有的行為,都是為了自己的解脫,終極的目的,還是屬於他自己。

上述所有的目的,都類似於世間的投資,在災民身上投入一些金錢、藥品等等,回報雖然不是成倍的食品、錢財、藥品,卻是成倍的善報的回饋,所以還是有條件的。作為大乘修行人,利益眾生的事情一定要在沒有條件的前提下完成,不求任何條件,純粹是為了幫助別人,根本不為自己著想,這才是真正的大乘修行人。

例如,參加放生的目的,就是為了解除眾生的痛苦,為了讓眾生重新獲得生命,為了眾生的幸福,另外沒有任何其他企圖和希求,這才是大乘修行人的做法。

捨棄有毒食

第七,不要吃有毒的食品。

打坐、放生、佈施等所有的善行,都不能包含自私的成分。

大乘行人最可怕、最嚴重的毒,就是自私心。一旦有了自私心或愛我執,就會完全從根本上改變性質,原來的大乘佛法也將變成小乘佛法。

也許有人會想:我現在還是一個凡夫,還沒有獲得解脫,煩惱也沒有斷除,我怎能不考慮自己呢?如果一點都不考慮自己,那我怎麼獲得解脫呢?其實這些擔憂都是多餘的,答案我們早就講過:釋迦牟尼佛就是最好的例子,他從發心到成佛,其間經歷了那麼長的時間,但他卻從頭到尾、自始至終沒有絲毫考慮自己的解脫,一直都在為了眾生而修行,但他卻成佛了;我們從無始以來到今天,一直都在為自己著想,為自己盤算,實際上我們卻一無所獲。

正如《入行論》所雲:“為欲曾千返,墮獄受燒烤,然於自他利,今猶未成辦。”“何需更繁敘,凡愚求自利,牟尼唯利他,且觀此二別。”所以,我們完全沒有必要杞人憂天,操這些不該操的心,只要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利益眾生的事業上,自己的解脫自然而然就會不求自得。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