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6/05 08:52:18
學習次第 : 進階

喇嘛網 日期:2010/06/05 08:51:22   編輯部 報導

菩薩戒品釋(第2講)

教授:甘丹赤巴法王日宗仁波切

中譯:如性法師

298222 上午 高雄

首先,在還未聽法前,在座的每一個人,都必須先調整自己的動機,為了利益如虛空般的一切有情,希望能夠早日獲得圓滿的佛果,以這種動機來聽聞今天的大乘法類。就如同過去的袓師們,曾經提到「前後二要事」,在聞法前的動機以及聞法之後的回向,這二件事情是很重要的。因此在還沒有聽法前,必須要先調整自己的動機;並且在聽聞完佛法之後,要作回向,希望我們所造的善業,能夠使佛法興盛,能夠使眾生安樂。並且在正行,也就是聽法的當下,必須要能夠斷器三過、具六種想,以這樣的方式來聽聞佛法,才能夠產生最大的勝利。

    今天在這個地方,所要為各位介紹的法類,是大乘的菩薩戒。在介紹時,會配合著《律儀二十頌》,也就是所謂的《菩薩戒二十攝頌》的內涵為大家介紹。不管各位是藉由什麼樣的方式而獲得菩薩戒,在介紹菩薩戒時,必須要先了解菩薩戒有哪些的他勝罪?或者是哪一些的根本墮?以及哪一些的惡作?如果我們受持菩薩戒之後,沒有辦法如理的來持守,實際上這是相當危險的事情。但是在受持了菩薩戒之後,絕大部分的人都不會去想:我必須要受持哪一些戒律?行持哪一些律儀?實際上菩薩戒的內涵並不是相當的多,它只不過是十八根本墮以及四十六惡作,只要我們去注意,其實這一些都是可以行持的。但是絕大部分的人,可能都不會注意這些特點,想說:我只想受菩薩戒,至於菩薩戒的內涵為何,這個有空再去認識就可以了,但是這樣的想法是錯誤,而且很危險的。既然想要持守菩薩戒,就必須要先了解,修學大乘法的人最主要的意樂,最主要的動機在於發心,而他的行為是行六度。所以在行持六度前,如果能夠透由持守菩薩戒的律儀來行六度,這樣的方式可以稱之為是行心,而且透由行心的方式來持守菩薩戒,這種方式是比較殊勝的。如果僅有願心而沒有受持行心,沒有受持菩薩戒,這個部分是不圓滿的。當我們提到行心以及菩薩戒這二個部分的時候,在論典裡面都有提到這二者的關係,是主副之間的關係。所以如果我們能夠在發心之後受持菩薩戒,並且透由菩薩戒的攝持力來行六度,這樣的發心可以稱之為是行心;而當下所受的戒,稱之為是菩薩戒;而當下的行為,可以稱之為是圓滿的菩薩行。

    一般而言,律儀可以分為三大類:第一類別解脫戒,第二類菩薩戒,第三類密乘的律儀。而在這三類的戒律,或者是這三類的律儀當中,別解脫戒以及密乘的律儀在還未受持前,並沒有辦法一一的為各位介紹,所必須要持守的戒律的內容為何?這些必須要在受持完之後,才會透由上師來為弟子介紹,之前所受的別解脫戒,或者是密乘的律儀當中,必須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特點。但是菩薩戒不同的地方是在於,還沒有受菩薩戒之前,行者本身就必須要先了解菩薩戒的內容為何?所必須要持守的戒條又有哪些?等等。所以當我們在上師的面前了解了菩薩戒的內涵之後,必須要先反觀內心,問問自己:我到底有沒有能力來持守菩薩戒?如果覺得有能力持守菩薩戒,這個時候再到上師的面前去受持菩薩戒;如果覺得沒有能力來接受菩薩戒,這時最好不要受菩薩戒,這是有它的關鍵性的,所以不是每一個人都適合受菩薩戒的。所以在還沒有受戒前,必須要先檢查,看自己是否有資格,有條件來接受菩薩戒?這一點必須要格外的小心,格外的注意。關於以上的內容,在《菩提道次第廣論》裡面,宗大師都有詳細的介紹。如果發現自己沒有能力來持守菩薩戒,這時可以透由願心的儀軌,來讓自己內心生起發心的感受;甚至在發心完之後,透由願心儀軌的內容,讓自己生起想要利益眾生的誓言,而立下這種誓言。如果連立下誓言的這一點,都覺得沒有辦法做到,那僅受持願心儀軌的律儀,這也是可以的。

今天有機會來到這個地方,有人希求菩提心的法類,甚至希望能夠讓我來介紹菩薩戒的內容,我覺得這是相當好的一件事情。因為現今很多在修學藏傳佛法的弟子們,他們不外乎都是想要接受灌頂,不管是承許的灌頂,或者是一般密乘的大灌頂,大部分的弟子們都只對這些有興趣;但是能夠對道次第,甚至對菩提心的教授,對菩薩戒的內涵有興趣的人並不多,所以有這個機會為你們介紹,我也感到相當的歡喜。

也就是因此,在還未受持菩薩戒前,必須要先了解菩薩戒的內涵以及學處,這一點是相當重要的。當我們在介紹菩薩戒的時候,最主要所引的經論,包括了佛經當中的《虛空藏經》,以及《善巧方便經》,以及論著《菩薩地論》等等。這些論著裡面,把所有經論的內涵作了總攝,而形成了現今所看到的菩薩戒。最主要在《菩薩地論》裡面有提到四種的他勝罪,在《虛空藏經》以及《善巧方便經》裡面也有提到其他不同於《菩薩地論》的他勝罪,所以總共加起來有十八種的他勝罪。這一點在寂天菩薩所造的《入行論》也有提到,在修學大乘法受持菩薩戒時,必須要閱讀《虛空藏經》的內涵;因為《虛空藏經》也有介紹菩薩的學處,也就是菩薩戒的內容,所以這個部分要多加的來修學。如果對於《虛空藏經》所介紹菩薩戒的內容沒有辦法融會貫通,這時候將《虛空藏經》的內涵作總攝的《集學論》,這一部論也是寂天菩薩所造的。寂天菩薩在《入行論》裡面也有提到,如果對於《虛空藏經》的內涵,沒有辦法融會貫通了解,這時也可以閱讀他所造的《集學論》,在《集學論》也有將菩薩戒的內涵,但完整的介紹。甚至更進一步的,可以閱讀龍樹菩薩所造的《集經論》等論著,這些論著都有把菩薩戒的內涵介紹得相當清楚。所以這個地方所介紹的菩薩戒,最主要是引攝《虛空藏經》,以及《善巧方便經》,以及《菩薩地論》等經論裡面的內容作了總攝,而產生十八根本墮以及四十六惡作的菩薩戒。而這當中最主要的,又是以《虛空藏經》這本經的內容,作為根本來作介紹。所以從這就可以知道,菩薩戒的來源,是來自於佛經以及袓師們的論典所擷取出來的。它的內容,它的原文是相當的廣泛,所以將這些內容擷取出來之後,我們可以在《律儀二十頌》,或者是《菩薩戒二十攝頌》當中,看到以最簡單的方式來介紹菩薩戒的部分。

而實際上《律儀二十頌》的內容,並不會相當的多,所以如果有時間,對這方面如果有興趣,可以將《律儀二十頌》的內容背起來。透由《根本頌》的方式來學習菩薩戒,或者是思惟菩薩戒,行持菩薩戒,這樣的方式對各位而言可能會比較有直接的幫助;如果要閱讀很多的論著,或者是解釋的話,這對各位而言可能會有些困難。

在上下密院一年當中會有二個特別的時間,會希望透由讓戒律恢復的儀式,而讓之前所受的,不管是別解脫戒,或者是菩薩戒,或者是密乘的律儀,有衰損的部分,讓它恢復過來。這個部分在現今的三大寺,或者是「壤給」的這些寺院,有一些寺院裡面,也都會有這樣的儀軌,這樣的法會。

 

在宗大師所造的論著當中的第一函論典裡面,就有詳細的介紹了,包括沙彌戒、比丘戒等等的別解脫戒,以及菩薩戒的內容。不僅詳細介紹了這些戒的戒條,並且告訴我們該如何的去持守;如果犯了這些戒之後,又要用什麼樣的方式,讓這些戒能夠恢復等內涵。

 

首先先看到《律儀二十頌》,昨天是提到了,為貪利養恭敬故,便爾自讚而毀他。昨天有提到在《菩薩地論》當中所提到的四種他勝罪,以意樂的角度可以分為四者,以加行的角度可以分為八者。這一點它最主要的內容是什麼呢?比如第一點「為貪利養恭敬故」,他本身的動機,他本身的意樂是貪求利養恭敬的。在貪求利養恭敬這種動機之上,他所造的行為可以有二種不同的行為:第一個「自讚」讚美自己,第二個「毀他」批評別人,說別人的過失。行為可以有二種,但是動機最主要的就是以貪求利養恭敬為主。所以《菩薩地論》所說的四種他勝罪,以意樂的角度而言,可以分為四種,因為最主要的有四種的動機;以「加行」也就是行為的角度而言可以分為八種,因為在每一個動機之上都會有二種不同的行為。以第二點而言,第二點是提到了內心的動機是慳貪,不管是吝於施財,或者是吝於施法,內心中最主要的動機是慳貪。在這樣的動機之上,他所造的行為有二種:第一種「不施財」他不想要布施錢財給對方;第二種「不施法」所以他的行為可以分二種。所以四種的他勝罪裡面,以意樂角度而言可以分為四種,以加行的角度而言可以分為八種。

  這個部分,先看到第一個他勝罪。之前有提到,第一種的他勝罪最主要的動機,是貪求利養恭敬。透由貪求利養恭敬的動機,更進一步的,在身語的行為上面,讚美自己,而批評他人。對於這一點,仔細的想一想,我們只要張開嘴巴所講的話,絕大部分都是這個內涵。不見得是為了要貪求利養恭敬的關係,但是大部分的人講話,也大概離這個不遠;我們開口不是讚美自己,就是說別人的過失,其實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要該怎麼說話。所以說話的時候,不是想要讚美自己功德,就是想要去批評別人的過失,所以這一點是要格外注意,格外小心的。其實這一點,我們會不會犯?仔細的想一想,我們就可以知道,大部分的時間,大部分的狀態,在講話的時候都是講哪一些的話?有時候為了要表現出自己比別人更好,這時候就會讚美自己,所貪的大概也不外乎是這些利養恭敬。所以如果為了要貶低他人,為了要讓自己看起來比別人更高,或者比別人更好,這時候透由各種的言語來讚美自己,或者是批評他人,都有可能會觸犯第一條的他勝罪。

接下來看到《菩薩戒品釋》第97頁,這個地方有提到,論曰:若諸菩薩,為欲貪求利養恭敬,自讚毀他,是名第一他勝處法。這個地方,更進一步的作了詳細的介紹,此文分三:一說所對境,二所說事,三言說發起。第一個部分「說所對境」,也就是在貪求利養恭敬動機的驅使下,會讚美自己而說別人的過失,也就是輕毀他人。所說的這些話,到底要對哪一些的眾生而說呢?第一部分有提到「說所對境」,也就是講話的對象。今初明境,第一個部分要先認識,講這些話的對象,要依此境方成他勝,故須異自相續,能說,解義,與自同類之衆生。今天講話的對象,最主要是在某一種的動機下,講了這些話之後,所造的罪,它要能夠成為是他勝罪。「故須異自相續」我們所講話的對象,他與我們自己本身的相續是相異的,並不是同一個人。「能說,解義」並且對方也要是一個能夠說話,能夠了解我們在表達什麼內涵的人。「與自同類之眾生」與自己本身是同類的,比方我們自己是人,我們講話的這個對象本身,他也要是人,也就是與自己本身是同類的眾生。

接下來,論雖無文,義實應爾。這一點在論文當中雖然沒有明顯的闡釋出來,但實際上的內容,就如同之前所介紹的,它必須要符合這些特點。接下來看到,第二所說者,所謂的「所說者」指的是所說的內涵,也就是所詮,謂自功德及他過失,即是自讚、毀他有德衆生恭敬之處。我們所說的內涵,這些話語,不外乎就是讚美自己的功德,以及批評別人的過失,這個部分就已經包含了自讚以及毀他。毀他的對象,更進一步的談到了「有德眾生恭敬之處」,我們所批評的對象,是其他的眾生所恭敬的對象,並且他是具有功德的。

接下來,三發起,這當中的「發起」最主要指的是動機。也就是在還未自讚毀他前,所具備的動機,這當中的動機,最主要指的是「貪」,貪求利養恭敬。而這個部分又分四:一貪求利敬之量,所謂的「貪求利敬之量」指的就是,既然對利養恭敬生起貪念,那所貪的境,也就是「利養以及恭敬」到底是什麼內容?所以這一點指的是貪求的境。第二貪心之量,對於這樣的境,我們生起什麼樣的心態?第二個部分,最主要指的是心的部分。三從誰得利養恭敬境之差別。四觀察發起,須否俱貪利養恭敬。在四個科判當中,首先看到第一個部分「貪求利敬之量」。初利敬量中,利養謂衣服、飲食、房舍、車乘等,隨一財利。這個地方,有提到所貪的利養,包含了所穿的衣服,所享用的飲食等等,這些都是包含在利養當中。而恭敬,謂設床座等而爲承事。希望他人透由某種的方式而來承事我們,來恭敬我們。二貪心量,第二個部分是提到,對於利養恭敬的這些境界,在生起貪的時候,內心是什麼樣的狀態?非爲供養三寶,及悲貧窮爲除貧苦而求利敬,為了要求得利養恭敬最主要的動機,並不是為了要供養三寶,也並不是因為內心生起悲的感受,想要解決貧苦人家的問題等等的動機,並不是這樣的動機。是於利養恭敬愛染爲性增上貪求。是因為內心貪愛利養恭敬的這些境界,而使得我們的內心,對於這些「境」沒有辦法捨棄,然後讓貪念不斷的增長,以這樣的貪作為動機而讚自毀他等。

接下來看到第三個科判,三境之差別,求利之境,非自共産。若不爾者,自讚毀他全無義故。這個部分提到了利養跟恭敬這二種境,「求利之境」我們所面對利養的境界,「非自共產」它並不屬於自己的財產,也就是它不屬於我們的,它是屬於別人的。所以也就是因為它屬於別人的緣故,為了要得到利養,所以才讚自毀他,如果這個東西本身就是我們自己所擁有的,就不需要讚自毀他了。所以這邊提到了「求利之境,非自共產。若不爾者」,如果不是屬於自己的財產,「自讚毀他全無義故」。恭敬之境,於自徒衆亦可希求,故不須異産。但是恭敬的部分,在自己所擁有的徒眾當中,弟子裡面,也有可能會生起這樣的感受,希望他人能夠為我多做一些事情,能夠恭敬我等等,所以恭敬的境,有可能是自己本身所擁有的。所以這地方就提到了「恭敬之境,於自徒眾亦可希求,故不須異產」。

接下來看到第四點,四觀發起心須否俱貪,謂自讚毀他,於利養恭敬隨一之事,定須貪著,然非須俱貪利養恭敬。這個地方最主要強調的是,在還沒有作自讚毀他的行為之前,我們自己本身的動機,所貪的境界,並不一定要包含利養以及恭敬這二個部分,「於利養恭敬隨一之事,定須貪著」,他只要貪著利養恭敬的其中一項。比如貪利養,或者是貪恭敬,其中的任何一項,在這樣的貪的驅使下,而自讚毀他,這樣的行為是犯了他勝罪。所以並不需要同時對利養以及恭敬,這二種境界生起貪念,所以這邊提到了「謂自讚毀他,於利養恭敬隨一之事,定須貪著,然非須俱貪利養恭敬」,他的動機裡面,並不一定要具備同時貪著利養恭敬的條件。最後,即由如是發起之心,隨說自讚或言毀他,他解義時,皆成第一同他勝法。所以在這樣的動機,也就是貪的動機的驅使下,不管是貪求利養,或者是貪求恭敬,或者是同時貪求利養恭敬,這樣的動機的驅使之下,「隨說自讚」不管是讚美自己,或者是批評別人,輕毀他人,「他解義時」當對方,也就是我們講話的對象,他了解我們所說的內涵時,「皆成第一同他勝法」就符合了第一種他勝法的條件。在眾多的條件當中,之後我們也會有談到,它必須要具備「纏」的特色,纏又分為上中下三品纏,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在之後會為各位介紹。

在之後,引了經論當中的內涵作為佐證,《律儀二十頌新疏》云,在律儀二十頌的新疏當中有提到:「他者,謂具足功德,是諸衆生恭敬之處。」這個地方所謂的「他」,也就是我們輕毀的對象,他本身是具足功德,而且是其他的眾生所恭敬的對象。傳說雲海釋云:他有德者。在《傳說雲海釋》這本論著裡面,也有提到「他」是具備有功德的一位眾生。義與前同。這個部分的內涵,與我們之前所談的內涵是相同的。《虛空藏經》與此論之別,至下當說。利養恭敬及貪著者,《新疏》中云:「有所獲得故名利養,謂衣食等,善妙承事名曰恭敬。若於此等增上貪著,是名貪求。」這個部分,有提到利養以及恭敬,以及對於利養恭敬要生起什麼樣的心態,才能夠稱之為是這部分最主要動機的內容。《傳釋》亦云:「利養,謂諸飲食、衣服、寶等。恭敬,謂敬重承事設床座等。」

對於第一條的他勝罪,在《律儀二十頌》當中有提到,為貪利養恭敬故,便爾自讚而毀他。所以第一條的他勝罪,最主要的動機是貪求利養恭敬,在這種動機的驅使下自讚毀他,並且讓對方能夠了解我們所想要表達的內涵時,這時候就已經犯了第一條的他勝罪。接下來看到第二條的他勝罪:於彼有苦無怙者,慳諸財法不施與。這個地方,是提到了第二條的他勝罪,接下來看到《菩薩戒品釋》第99頁。論曰:若諸菩薩,現有資財,性慳財故,有苦有貧無依無怙正求財者,來現在前,不起哀憐而修惠捨,正求法者來現在前,性慳法故,雖現有法而不給施,是名第二他勝處法。這段文是引《菩薩地》戒品的文來作為依據。這個部分最主要的內涵是提到了,在慳貪的動機,也就是很吝嗇的動機作為驅使的情況下,別人請我們來說法,我們不願意說法;或者是別人請我們布施財物的時候,我們不願意布施財物的第二條他勝罪。這個部分看到正文,此中分四:一求者,二所求物,三所從求境,四由何意樂而不惠施。「求者」也就是求取財,或者是求取法的這個人。首先我們看到第一個部分,初求者,有《釋論》云:「有苦,謂不具財物。有一些眾生因為沒有錢財的關係,所以他是處在一種很痛苦的狀態。有貧,謂乏無飲食。有一些眾生,他們並沒有這些食物能夠來享用。無怙,謂無養育者,如家主等。有一些老人家,沒有人來扶養。無依,謂無諸親友能饒益者。」這個地方最後是提到了「無依」,也就是沒有親友,或者是沒有有能力的人來幫助他等等。總謂匱乏二種資財,這個地方所匱乏的資財,簡單的來分可以分為「法」,跟一般的「財」這二種。除菩薩外,現無餘人爲除其苦,並且除了受持菩薩戒的這個人之外,沒有其他的人能夠為這個眾生解決他當下的苦,所以「除菩薩外,現無餘人為除其苦」,彼由專意前來乞求。並且對方來到我們面前的時候,是打從內心底,特地來到我們的面前,希望我們能夠布施他錢財,或者布施他法財等等。所以這個地方,有提到「彼由專意」,也就是他打從內心底,就是要來到我們的面前,希望我們能夠幫助他,而來到我們的面前乞求。《傳釋》中云:「求者現前。」這個求財,或者是求法的這個人,會來到我們的面前。

接下來,二所求物者,在這個地方有特別強調,謂非刀等所不宜物,及非毒等諸不淨物,為什麼會特別的強調這二個部分呢?此亦是約有害之時。如果當下我們布施這些東西,不適合對方使用的東西,甚至對對方有傷害的東西給他的時候,會對於對方產生傷害的緣故,所以這個地方有特別強調「謂非刀等所不宜物」,我們不能夠布施刀等,這些不適合的東西給對方。這個情況是在於,對方如果拿到這個東西,可能會有傷害自己,或傷害別人的可能性時,這個時候我們不能夠布施這些東西給對方,所以特別的強調「謂非刀等所不宜物,及非毒等諸不淨物」。三所從求境,這是指菩薩本身,也就是當對方來乞求的時候,他所乞求的這個對象。《新疏》中云:「有可施物,及了解法,謂自現有。」他自己本身,他擁有可以布施對方的財物,或者他本身對於法有一定的了解,「謂自現有」所以不管是財,或者是法,這二個部分都是布施者本身所擁有的。四不施意樂者,在不施捨的情況下,當下必須要具有什麼樣的意樂?謂慳吝所蔽,決定不捨。這個時候施者本身,他是被慳吝所蒙蔽了,他的內心慳貪財,或者是慳貪法,所以不願意施捨財法給予對方,「決定不捨」他的內心生起了一個定解,覺得我不想要施捨錢財,不想要施捨法給這個乞求的對象。

接下來看到下一段,論文雖於不捨財中說無哀愍,於不施法說由慳吝。然《新疏》及《傳釋》,俱於財法,說慳故不施。這個地方有提到「論文」,所謂的論文就是之前所引的《菩薩地》戒品的這一段文。他於不捨財的時候有特別的強調「無哀愍」,但是我們可以看到後面的小字,(法尊按:漢文「性慳財故」一句,藏論爲「性貪著故」,故有此辯論。)因為法尊法師在翻譯這段文的時候,並沒有將「無哀愍」這幾個字翻譯出來,而用「性慳財故」這幾個字來表達的緣故,所以以中文的版本來看,是看不出這個差異點的。但是以藏文原文而言,在藏文原文當中,不施財的部分,有特別強調是無哀愍的;在不施法的部分,有特別的強調是由慳吝而不捨法。但是在《新疏》以及《傳釋》這二本解釋的論著裡面,都有提到「俱於財法」,不管是對於錢財,或者是對於法,「說慳故不施」都是因為慳貪的緣故,所以不願意布施,所以不管是財或者是法,都可以用這個角度來作解釋。《律儀二十頌論》,亦即如是取其密意極爲善哉。在《律儀二十頌論》當中,也是這樣解釋的。藏師有云:「自定不捨猶非究竟,要待求者斷其希望。」梵文論中皆無是說,義亦不成。有一派藏族的論師們,他們會認為「自定不捨猶非究竟」,也就是以施者的角度而言,他在內心當中,雖然已經篤定、已經斷定,他不想要布施財,或者是布施法給對方。但是藏族有一類的論師,他認為這還不是最究竟的狀況,「要待求者斷其希望」不僅布施者本身,他要生起一種不想要布施的定解,並且對方也就是來乞求的對象,他也要斷了他當初的這種希望、這種寄託。但是對於這一點而言,「梵文論中皆無是說」在梵文的論著裡面,都沒有如此提到,「義亦不成」所以這一點是不成立的。施者本身擁有財、擁有法的這個人,他只要斷定「我當下就是不想要布施錢財,不想要布施法給對方」,其實這就已經究竟圓滿了。

接下來看到《律儀二十頌》,在《根本頌》裡面第二條他勝罪提到了,於彼有苦無怙者,慳諸財法不施與。這是描述了第二條的他勝罪。接下來看到第三條他勝罪,他來諫謝不忍受,內懷忿恨復捶打。……表達方式,因為這個表達方式,在中文沒有辦法凸顯出來的緣故,所以在這個地方,這一段就省略不翻譯,因為透由中文真的是表達不出來,所以這個部分提到的是「他來諫謝不忍受,內懷忿恨復捶打」。接下來看到《菩薩戒品釋》的原文第100頁,論曰:若諸菩薩,長養如是種類忿纏,由是因緣,不唯發起粗言便息,由忿蔽故,加以手足塊石刀杖,捶打傷害損惱有情,內懷猛利忿恨意樂,有所違犯,他來諫謝,不受不忍,不捨怨結,是名第三他勝處法。這個地方所介紹的是第三條的他勝罪。第三條的他勝罪,最主要的動機是以「瞋」為動機。在瞋的情況下,剛剛在《根本頌》的時候,是先強調了「他來諫謝不忍受」的這一點,「內懷忿恨復捶打」是在第二個部分來作介紹。但是在《菩薩地》戒品的原文,它是先介紹了「內懷忿恨復捶打」,這個地方的原文裡面,有提到「不唯發起粗言便息,由忿蔽故」,也就是受持菩薩戒的行者,他的內心因為某一種的因緣,而使得內心生起了瞋的感受。「不唯發起粗言便息」不僅如此,他透由辱罵對方,都沒有辦法平息內心的怒火,「由忿蔽故」所以透由沒有辦法平息的怒火,也就是瞋念,「加以手足塊石刀杖,捶打傷害損惱有情」更進一步的以身體的方式,以身的這種力量,不管是用手,或者是拿東西捶打傷害損惱有情,在論文裡這個部分是先介紹的;但是在《根本頌》裡面,它是第二個部分才會介紹到這一點,所以《根本頌》裡面提到的是「內懷忿恨復捶打」。

    接下來「內懷猛忿恨意樂,有所違犯,他來諫謝,不受不忍,不捨怨結,是名第三他勝處法」,第二個部分提到的是「內懷猛利忿恨意樂」,他的意樂還是相同的,就是他的意樂是生起瞋的這個動機,「有所違犯,他來諫謝」,所謂的有所違犯,就是他人對於我們可能有所違犯,作對不起我們的事情,或者是之前曾經透由某種方式來傷害我,不管是辱罵我,或者是曾經透由其他的方式傷害過我,「他來諫謝」雖然他來到我們的面前很誠心的跟我們說對不起,說一聲抱歉!「不受不忍」但是以我們自己的角度而言,不僅不接受,而且也沒有辦法平息我們內心的瞋念,「不捨怨結,是名第三他勝處法」,在這樣的狀態下,所造的行為是違反了第三條。所以這個地方在《根本頌》裡面,它先提到了「他來諫謝,不受不忍」,也就是之前雖然對方曾經有傷害過我們,然後作出對不起我們的事情,但是之後雖然他很誠心的來到我們的面前,跟我們道歉,但是因為我們內心瞋的動機,瞋的意樂非常的強烈的緣故,所以我們不接受他人的道歉,也沒有辦法平息內心瞋的這種感受,這樣的階段,我們所犯的是第三條的他勝罪。

接下來看到正文,此中分二。第一捶打有二:一意樂,二加行。初意樂者,謂菩薩於他發忿粗言,唯以粗言忿猶不捨,而更長養爲忿所蔽。這個地方,是先提到了動機的這個部分。「謂菩薩於他發忿粗言」,也就是受持菩薩戒的這個人,在某一種的因緣下,他對於對方講粗話,但是光這樣說他還不滿意,「唯以粗言忿猶不捨」他的內心還是感到相當的憤怒,相當的生氣,「而更長養為忿所蔽」他整個內心是被瞋心所充滿著。二加行者,由忿增上,這當中的「增上」,就是透由忿恨,瞋的這種力量的驅使下,若以自身,若身所擲,不管是用自己的身體,比方說手腳,或者是「若身所持」手拿棍子等等,「若身所持,捶打於他」這旁邊的標點符號,或許改成逗號會更恰當,然後下面就不需要「若」這個字。若身所持,捶打於他,禁閉等而爲傷害,不管是透由自己的手腳,或者是手拿棍棒,手拿石頭,或者是將對方長期的關在一個地方,「禁閉等而為傷害」,若以鞭撻及繫縛等而爲損惱。甚至手上拿著鞭子,抽打對方,或者是將對方綁起來等等而損惱對方,此境有情,爲係何趣,雖無文明,似須同趣能解義者。在這個當中所謂的對方,也就是我們所傷害的這個有情,他要屬於六道當中的哪一道呢?這一點「雖無文明」,在論文當中雖然沒有清楚的點出這一點,「似須同趣能解義者」他也必須要與自己本身,也就是傷害對方的這個人,這二者它是屬於同一趣的,這個地方最主要指的是人,並且他要能夠了解文字的義涵。雖然如果我們以這種方式,比方以瞋為動機,藉由各種的方式傷害畜生道的有情,雖然是有惡業的,但是這個地方,我們提到菩薩戒的第三條他勝罪,最主要傷害的有情,是以人為主。所以這個地方,它會特別的強調「雖無文明」,在論文當中,也就是原文,《菩薩地》戒品當中,雖然沒有很清楚的強調這一點,「似須同趣能解義者」必須是要與傷害者本身,是同一道的眾生,最主要指的就是人。

上一段的最後提到的是,是粗惡語言說境故,有提到為什麼在這個地方,所傷害的這個眾生,必須是以人為主呢?「是粗惡語言說境故」因為這時候你要對於對方說出這種粗話,對方必須要能夠了解你所說的內容,所以對方也是以人為主,所以這個地方有提到「是粗惡語言說境故」,所以在這上面的標點符號,也許改成逗號會更恰當。因為它是要來證明,為什麼我們所傷害的這個對象,要以人為主呢?因為「是粗惡語言說境故」,因為這個對象,是我們要講粗話,並且他要能夠了解這個義涵的一個對象。《集學論》說,捶打犯戒,是根本罪故。在《集學論》當中,也有提到犯戒的人,如果我們透由自己本身的方式去傷害他,是會犯下根本罪的。

    第二不受諫謝分四:一行諫謝人,二行諫謝法,三不受發起,四不受自性。首先看到「諫謝人」,初行諫謝人者,《新疏》及最勝子釋云:「先作侵犯悔謝其罪。」這一段內容,宗大師作了解釋,謂於菩薩,先爲侵犯,現前至心欲求悔謝。也就是對於菩薩,對方之前透由各種的方式傷害了他,作了對不起他的事情,但是「現前至心欲求悔謝」,他發自內心看到自己所作的行為是不正確的,所以想要來到這位受持菩薩戒的行者,或者是菩薩的面前,想要悔過,所以這是提到了「行諫謝者」,也就是來道歉的這個人,他必須要具備的條件。第二行諫謝法,二行諫謝法者,謂順時,順法,求其忍恕。對方來道歉的時候,要看好時間點,並且要以最適當的方式來道歉,希望這位菩薩,或者是受持菩薩戒的這個人,他能夠「忍恕」,也就是忍耐,並且寬恕他。三不受發起者,這個就是指菩薩本身,謂於先侵犯,內懷猛利忿恨意樂。也就是因為之前對方曾經侵犯過我,傷害過我的緣故,所以內心記仇、記恨,內懷猛利忿恨意樂。四不受自性者,謂不聽其語,不受忍恕,亦不棄捨忿恨之心。當對方來道歉的時候,你根本就不想要聽對方在說什麼,「不受」也不接受,因此在當下也不會生起忍辱,甚至寬恕對方的心,「亦不棄捨忿恨之心」也就是之前你對於他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內心感到非常的不悅,而充滿了怨恨,這時候縱使對方來到你的面前道歉,但是你還是不願意原諒他,內心還是充滿著怨恨的狀態。

以上為各位介紹了《菩薩地論》當中,所講的四種他勝罪裡面的前面這三條。這三條而言,以動機的方式可以分為三種;以「加行」也就是當下的行為來作介紹,可以分為六種的他勝罪。下午的那堂課,我們會為各位介紹《菩薩地論》當中所詮釋、所講的第四條他勝罪。今天早上的課就上到這個地方。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