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3/08/15 23:49:00
學習次第 : 進階

 在家菩薩戒本釋義 險難獨行戒第十一
道源老法師 講述

險難獨行戒第十一
  若優婆塞、優婆夷受持戒已,險難之處無伴獨行,是優婆塞、優婆夷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
  【注釋】
  〔險難之處〕:
  所謂「險難之處」,如有虎狼猛獸經常出沒之處、土匪、盜賊藏匿之所、高山險道、急水深潭等等,有危害身命之虞,統為險難之處。
  人身難得,既得人身,應知善用,不可無謂冒險,使有損傷。佛法難聞,受戒已之優婆塞、優婆夷,都已發菩提心,立四弘誓願,上續如來慧命、下濟苦難眾生。若冒險而遭損傷,於佛法亦為一大損失。
  再者,受戒已之優婆塞、優婆夷,應具智慧,對自身安危有觀察、判斷能力。若冒險行難而損傷身命,易招致他人、外道之嘲笑、譏諷,佛教受損,亦使他人造口業。
  於自身言,行險難之處,遭身命損傷,易生瞋恨三寶之心,繼生退轉之心,終失菩提心。
  〔無伴獨行〕:
  「伴」是二人以上相行,稱為「伴行」,無人相行,是為「獨行」。有伴相行,仍應忖度:是否可以合力化解險難惡因緣。若能,則可伴行;若不能,仍不得行。
  但若為弘揚佛法,非獨行不足以達成弘法目的,雖有險難之處,仍可獨行。如玄奘大師為求取經法,單獨一人冒險患難,萬里關山而達印度,留學十七年,搜集經典,駝運回國,大弘佛法。是以,為弘法而行險,應不犯戒。
  【旨意】
  受戒已之優婆塞、優婆夷,荷如來慧命,救度眾生,若不顧自身無謂險難,招致苦果,是為無益。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其所得罪惡與第一輕戒者然。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