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19 08:08:04

戒律學綱要 十五

 

作者:聖嚴

 

第五章 菩薩戒的秉受方法

  第一節 秉受菩薩戒的種類
  根據瓔珞經卷下說:“受戒有三種受,一者諸佛菩薩現在前受,得真實上品戒;二者諸佛菩薩滅度後,千里內有先受戒菩薩者,請為法師教授我戒,先禮足,應如是語:‘請大尊者為師,授與我戒。’其弟子得正法戒,是中品戒;三者,佛滅度後,千里內無法師之時,應在諸佛菩薩形象前,胡跪合掌,自誓受戒……是下品戒。”
  根據梵網經二十三條則說:“佛滅度後,欲以好心受菩薩戒時,于佛菩薩形象前自誓受戒,當七日佛前懺悔,得見好相,便得戒,若不得好相,應二七三七乃至一年,要得好相,得好相己,便得佛菩薩形象前受戒。若不得好相。雖佛前受戒不得戒;若現前先受菩薩戒法師前受戒時,不需要見好相,何以故?以是法師,師師相授故,……以生重心故,便得戒;若千里內無能授戒師,得佛菩薩形象前受戒,要見好相。”
  綜合瓔珞與梵網所說,觀點大同而有小異。瓔珞列舉三種受戒法:從佛現前受為上品;佛後從師受為中品;無師自誓受為下品。梵網雖未提及在佛現前受,但己明白表示在“佛滅度後”有師前受及自誓受的兩種,實則也暗示了在佛現前受的一種方法,這與瓔珞是相同的;但在瓔珞自誓受的項下,並未說明需要見好相(佛來摩頂、見光見華),梵網則一再地指出需要見到好相,方能自誓受戒而得戒,否則便不得戒。
  這也是歷來古德們所感到頗費索解的問題之一。但是,自誓受戒,究竟要不要取得好相,明末的蕅益大師在毘尼後集問辨中,有一摺子的解釋,他說:“今人求戒,大須自審,果能念念與悲智相應,上荷正法,下憫含生,便可直遵瓔珞、地持,設不遇師,亦得自受;如或雖希佛道,悲智未深,則須秉持梵網法門,千里無師,必求好相;更或現有明師,心存驕慢,不從求受,別向像求,斯則(瓔珞、梵網)兩經之所不聽,五悔終不成功。”
  根據智者大師的戒疏,把受戒的方法,分為三類:
  第一 對諸佛受戒,此有二種:
  真佛:如沙海王及千子從盧舍那佛受菩薩戒。
  像佛:金、銅、木、石、泥、畫等像,千里內無師,許向佛像求得好相自誓受。
  第二 對聖人受戒,此亦有二種:
  真聖:十地菩薩及等覺大士,現前之時,可對之為緣,故宜發戒。
  像聖:即菩薩形象,如果單以菩薩形象,恐會成為遊漫之過。地持經則單說佛像,未說菩薩像,梵網瓔珞經中說菩薩者,是佛邊有菩薩的意思。
  第三 對凡夫法師受戒。
  佛滅度後,如要求受菩薩戒,雖有從師及自誓的兩種法門,實則是以從師受戒為正為本,自誓受戒,乃是不得己時的一種方便法門。如是目空一切,以為無人能夠作為自己的戒師而自誓于佛菩薩像前受,那是很難得戒的。
  現將秉受菩薩戒的種類,列表如下。

 |上品—諸佛菩薩現前受———————————— 佛世芳範---|
   |中品—菩薩法師教誡受———————————— 佛後通軌--|
  三品--|           |取相受——— 梵網經---|      |三類受法
   |下品—千里無師自誓受--|   |瓔珞經—-|      |
   |不取相受-- |     |—障緣方便--|
   | 地持經—|

  另有,菩薩戒也可以跟五戒一樣,可以全部受,也可以隨分受。這是出於瓔珞經卷下所說:“有受一戒,名一分菩薩,乃至二分、三分、四分,十分,名具足受戒。”這在太賢梵網戒古跡記卷下,有著較為詳細的說明:“一分受:隨其受者,意樂所堪,或受一戒,或多,皆得成戒,名為菩薩。不同聲聞,必總受持,若其一分,不名比丘,謂令現身得阿羅漢,圓滿軌則,建立學處,十戒、具戒,必各總受。菩薩不爾,謂凡必無現身成佛,要經無數大劫修故。雖但解語,唯受一戒,猶勝二乘一切功德。。羅漢功德,但為自身,於有情界,無有恩分;菩薩一戒,為度一切,無一眾生不荷恩故。”這對於隨分受持菩薩戒的道理,說得己夠明白了。菩薩戒的功德是從一切眾生身上得的,比如持一殺戒,便於一切眾生分中皆能得一不殺的功德,所以功德大小;小乘戒只為自身不受生死而戒造成生死之因的種種過惡,單為自己了生死著想,非為度眾生著想,所以功德小。成佛是多生多劫的大事偉業,菩薩道是成佛之因,所以菩薩不求即生成佛,隨分受戒沒有關係;羅漢是可以即生修證的,所以不可隨分受戒,當然,菩薩戒是歡迎眾生去作滿分受的,所謂滿分受,便是總受三聚淨戒的一切戒法。


  第二節 自誓受戒法
  弘一大師的菩薩戒受隨綱要表中說:“自誓受戒文,見瑜伽師地論,梵網須見好相;若依占察本業經及瑜伽論,即可直受。”關於取相不取相的問題,己在上節討論。
  自誓受戒,究竟如何受法?現在且將弘一大師依經錄出的“菩薩瓔珞自誓受菩薩五重戒法”一種,照抄如下,用供參考:
  初、禮敬三寶
  一心敬禮,過去世盡過去際,一切佛。
  一心敬禮,未來世盡未來際,一切佛。
  一心敬禮,現在世盡現在際,一切佛。
  一心敬禮,過去世盡過去際,一切法。
  一心敬禮,未來世盡未來際,一切法。
  一心敬禮,現在世盡現在際,一切法。
  一心敬禮,過去世盡過去際,一切僧。
  一心敬禮,未來世盡未來際,一切僧。
  一心敬禮,現在世盡現在際,一切僧。
  二、受四依
  從今時,盡未來際身,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皈依法戒。(三說)
  三、悔罪
  若現在,身口意,十惡罪,願畢竟不起,盡未來際。
  若未來,身口意,十惡罪,願畢竟不起,盡未來際。
  若過去,身口意,十惡罪,願畢竟不起,盡未來際。
  如是悔過己,三業清淨,如淨琉璃,內外明照。(亦應三說)
  (發四誓宏願)
  四、自誓受戒
  我某甲(名字),白十方佛,及大地菩薩等,我學菩薩五重戒。(三說)
  五、說戒相
  從今身至佛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故殺生。若有犯,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不得犯,能持否?——能。
  從今身至佛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故妄語。若有犯,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不得犯,能持否?——能。
  從今身至佛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故淫。若有犯,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不得犯,能持否?——能。
  從今身至佛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故盜。若有犯,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不得犯,能持否?——能。
  從今身至佛身,盡未來際,於其中間,不得故酤酒。若有犯,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不得犯,能持否?——能。
  歎戒德
  受戒己,過度四魔,越三界苦,從生至生,不失此戒,常隨行人,乃至成佛。(回向)
  弘一大師這一自誓受戒法,可能是參考蕅益大師依照梵網、瓔珞、地持等經重定的受菩薩戒法而來,因這兩種受戒法的編訂方式,大致相同,唯其詳略各異,且弘一大師乃以瓔珞的內容為主的。


  第三節 依師受戒法
  菩薩法師受菩薩戒的儀軌,自羅什三藏及曇無讖三藏以來,各家參合編訂的,不下十數種之多。智者大師的戒疏中,就己列舉了梵網、地持、高昌、瓔珞、新撰、制旨的六種,且有玄暢法師本,尚未列入六種之中。此後又有義寂法師、靈芝律師、見月律師、蕅益大師等,均有編訂,直至目前,又有近人續明法師編訂了一種,續明法師非常推重蕅益大師的受戒法,他說:“授菩薩戒儀軌,歷代編訂而見行於今日者,有十數種之多,大抵均宗本瓔珞、梵網、瑜伽戒品及古高昌本糅合而成……天臺菩薩戒疏,出一十二門,湛然大師有‘授菩薩戒儀’,次第全同,文句稍異。蕅益大師有‘重訂受菩薩戒法’,載於律要後集,堪稱‘詳簡適中’,流行不普,甚少見聞。”(見“戒學述要”)
  但據弘一大師的“菩薩戒受隨綱要表”中說:“諸師所列儀軌不同,宋靈芝律師所撰,最為美備。戴芝苑遺編中。”
  筆者不比古德及時賢們更為高明,故也不敢再為編訂一種新的菩薩受戒法,雖然以其需要而論,文言文的受戒法,都不合於今人來運用,因為文言文的內容,在受戒之時不容易一聽就懂,既不易一聽就懂,受戒也就不能得戒了。但我還是不敢貿然下筆,從事語體文受戒儀軌的編訂。因此,只好為讀者們介紹幾種受人推崇的受戒法,以供參考及運用。
  第一 傳授菩薩戒正范
  這是由明末見月律師所編訂,他說這是“菩薩瓔珞本業經,及彌勒菩薩所說菩薩戒羯磨文中俱明,故今會合加儀,遵行有據”的。唯其行文多且長,乃是一種適用於大場面中集體受戒的儀軌,這也是近世流通最廣的一種,因其文義太長,在此只能錄其門類如下;
  第一、明敷座結壇法
  第二、明師入壇法
  第四、明正請師法
  第三、明禮敬三寶法
  第五、明開導戒法
  第六、明請聖法
  第七、受四不壞信
  第八、懺悔過法
  第九、明發願法
  第十、明發戒體法
  第十一、明宣戒相法
  第十二、結贊回向

  第二、授大乘菩薩戒儀
  這就是被弘一大師贊為“最為美備”的一種,這是靈芝律師元照所撰的一種,被收集于芝苑遺編卷第二。在受戒儀軌之前,約有二千字的說明,分別開示菩薩戒的由來及其種類,並說明戒法、戒體、戒行、戒相的意義。至於受戒儀軌的篇幅,除了未將四十八輕的戒相列入,不比傳戒正範為少,但其除將十重條文列出而外,輕戒只略說三條——一是飲酒戒,二是食眾生肉戒,三是食五辛戒。這也可見靈芝律師,特別重視這三條有關吃的輕戒原故。
  以我看來,靈芝律師編訂的這一儀軌的內容,的確是非常“美備”的,文字簡練,內容充實,幾乎把菩薩戒的各種要義儀節包羅在裏面了。這與傳戒正範的大不同處,是在場面的鋪設,既可用作多人同時秉受,也可用作單為一人秉受;還有,對於戒師的人數,也只主張“今但請闍梨授戒師耳”的一位,傳戒正範,則與受比丘戒相同,須請三師登壇,正中是菩薩戒法師,兩邊是二位元闍梨,這是根據普賢觀經而來。所以靈芝律師的儀軌,比較沒有那麼大的排場;還有一點不同的,傳戒正範列為十二門,靈芝律師只列十門。因其篇幅太多,這裏也只能介紹十門的綱目了:
  第一、求師授法
  第二、請聖證明
  第三、歸佛求加
  第四、策導勸信
  第五、露過求悔
  第六、請師乞戒
  第七、立誓問遮
  第八、加法納禮
  第九、說相示誡
  第十、歎德發願

  第三、重定授菩薩戒法
  這是蕅益大師編訂的,內容簡單而扼要,可惜殊少流通,更少有人應用,故願將其全文抄錄如下,以廣宣傳,並願有人採用。這對於今日的時代社會而言,節省時間而又能如法受戒,是非常可貴的事。以下是其原文,夾註號內是儀軌的說明,無夾註號的是儀軌的白詞。原本沒有夾註號,是用小字加注,現在為了排版方便,所以酌為改用夾註,希諸讀者明鑒!
  (若諸菩薩,欲學菩薩三聚淨戒,或是在家,或是出家,先於無上菩提,發宏願己,審求功德具足,有智有力,菩薩法師,先禮雙足,偏袒右肩,膝輪據地,合掌恭敬,作如是請:)
  大德憶念,我某甲,於大德所,乞受一切菩薩淨戒,惟願須臾,不辭勞倦,哀湣聽授。(如是三說)
  (既請師己,乃往像前燒香致敬,或複請眾為舉香贊,香贊既畢,一心恭敬,向十方三寶,翹勤禮拜:)
  一心頂禮,過去世盡過去際,一切諸佛。
  一心頂禮,未來世盡未來際,一切諸佛。
  一心頂禮,現在世盡現在際,一切諸佛。
  一心頂禮,過去世盡過去際,一切尊法。
  一心頂禮,未來世盡未來際,一切尊法。
  一心頂禮,現在世盡現在際,一切尊法。
  一心頂禮,過去世盡過去際,一切賢聖。
  一心頂禮,未來世盡未來際,一切賢聖。
  一心頂禮,現在世盡現在際,一切賢聖。
  (各一禮己,次複謙下恭敬,膝輪著地,對佛像前,合掌請師:)
  惟願大德哀湣,授我菩薩淨戒。
  (請己,專念一境,長養淨心,作是思惟:我念不久當得無盡無量無上大功德藏。爾時戒師應問言:)
  善男子聽!汝是菩薩否?(答言)是。
  發菩提願否?(答言)己發。
  善男子聽!汝等今者,欲於我所,受諸菩薩一切學處,受諸菩薩一切淨戒。謂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如是學處。如是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己具,未來一切菩薩當具,普於十方現在一切菩薩今具。於是學處,於是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己學,未來一切菩薩當學,普於十方現在一切菩薩今學。汝能受否?(答言)能受。
  (如是三問答己,次應語言:)
  佛子!應受四不壞信:
  (此下歸依、悔過、發願三節,皆應自說,如或不能,師應教授:)
  從今時,盡未來際身,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皈依正法戒。(如是三說)
  佛子!次應悔三世罪:
  若過去,身口意,十惡罪,願畢竟不起,盡未來際。
  若現在,身口意,十惡罪,願畢竟不起,盡未來際。
  若未來,身口意,十惡罪,願畢竟不起,盡未來際。(如是三說)
  佛子!如是悔過己,三業清淨,如淨琉璃,內外明照。
  (次應發四宏誓願:)
  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如是三說)佛子!既發宏誓願竟,我當為啟白三,證明受戒。汝應一心善聽,作意諦思。當知初番白竟,十方世界,妙善戒法,由心業力,悉皆震動;三番白竟,十方世界,妙善戒法,如雲如蓋,複汝頂上;三番白竟,十方世界,妙善戒法,從汝頂門,流入身心,充滿正報.盡未來際,永為佛種。此是無作戒體,無漏色法,由汝增上善心之所感得,是故汝應至誠頂受。
  (爾時受戒者,胡跪如故,戒師起座,對佛像前,普於十方現在三寶,恭敬供養.頂禮合掌,作如是白:)仰啟十方,無邊無際,諸世界中,諸佛菩薩,今于此中,現有某甲菩薩,于我某甲菩薩所,乃至三說,受菩薩戒,我為作證。惟願十方,無邊無際,諸世界中,諸佛菩薩,第一真聖,於現不現,一切時處,一切有情,皆現覺者,於此某甲受戒菩薩,亦為作證。(如是三說)
  (次應複座,為說十重戒相,勸持。)
  善男子聽!菩薩有十無盡戒,若有犯者,非菩薩行,失四十二賢聖法。汝應諦受:
  從今身至佛身,於其中間,不得故殺生,能持否?(答言)能。
  從今身至佛身,於其中間,不得故偷盜,能持否?(答言)能。
  從今身至佛身,於其中間,不得故淫欲,能持否?(答言)能。
  從今身至佛身,於其中間,不得故妄語,能持否?(答言)能。
  從今身至佛身,於其中間,不得故酤酒,能持否?(答言)能。
  從今身至佛身,於其中間,不得故說在家出家菩薩罪遇,能持否?(答言)能。
  從今身至佛身,於其中間,不得故自贊毀他,能持否?(答言)能。
  從今身至佛身,於其中間,不得故慳,能持否?(答言)能。
  從今身至佛身,於其中間,不得故瞋,能持否?(答言)能。
  從今身至佛身,於其中間,不得故謗三寶,能持否?(答言)能。
  佛子!受十無盡戒己,其受者過度四魔,越三界苦,從生至生,不失此戒,常隨行人,乃至成佛。當知如是菩薩所受淨戒,于餘一切所受淨戒,最勝無上,無量無邊大功德藏之所隨逐,第一最上善心意業發起,普能除滅於一切有情一切種惡行。一切則解脫律儀,于此菩薩律儀戒,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數分、計分、算分、喻分,乃至鄔波尼殺曇分(此譯近少,謂微塵,是色之近少分也),亦不及一,攝受一切大功德故。
  (受授菩薩俱起,頂禮十方三寶。清眾同稱:)
  受戒功德殊勝行,無邊勝福皆回向,普願沉溺諸眾生,速往無量光佛刹;十方三世一切佛,一切菩薩摩訶薩,摩訶般若波羅蜜。
  (禮三寶畢,受戒菩薩次應禮謝戒師,及諸大眾,恭敬而退。)
  跋語:
  竊觀比丘受戒,律有定式,五部雖殊,大同小異,故應專遵四分,削後竄之繁文。菩薩受法,經論各異,梵網 瓔珞、地持、善戒,以及心地觀等,被機既別,群略互殊。是以制旨教行等,各抒己意,增設科條,雖辭美意詳,並殫其致.然或義因文隱,反不若經論之痛快直捷。今梵網受法,已失其傳,僅存影略,惟地持、瓔珞,的可依承。敬酌三家,會成一式,庶俾群簡適中,而授者受者,皆得明白簡易,以免紊雜之過耳。
  ——以上是蕅益大師重定受法的全文,因我覺得這是所有古德所編菩薩受戒儀軌中最切乎要求的一種,所以不厭其煩地全部抄錄於此。同時,為了明白其編訂的出發點與目的起見,故將其文後的跋語,也一併抄錄下來,用饗讀者。
  最後,我要介紹近人續明法師所編訂的一種,它也簡單扼要。蕅益大師的,尚有一點缺憾,就是未列“問遮難”一門,僅有感戒之善而不問障戒之惡,除非事先已經告知戒師,未犯七逆之罪,否則是不可以的。然在續明法師所編訂的受戒法之中,共分十二門,“問遮”,便是其中的一門,這是可取的。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