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19 08:59:01
學習次第 : 進階
戒律學綱要(選錄)六
作者:聖嚴
第二章 求受五戒的方法及其功德
第一節 如何納受五戒
前面說過,受了三歸依的人,如想更進一步求得信佛學佛的實益,必須求受五戒,才算是學佛所學,行佛所行的開始,歸依三寶,僅是入門而已。如果入門以後,老是駐腳在門房的廊下,而不登堂入室,而不登樓參觀,而不更上一層,乃至登峰造極,那只能算是“玩票”式的三寶弟子(中國唱戲的有票友,雖是會唱幾折,但不專業從事,用近代語說,便是“業餘”的),因此,奉勸已經歸依了三寶的人,最好能受五戒,成為標準的在家佛子——優婆塞與優婆夷。聞說佛法,可以見道,受持五戒,可以證道,最高可證三果阿那含,進入不還位,死生淨居天,修成羅漢果。所以五戒的功能,最少可以作為人間與天上的護照,最高能夠作為超越生死大海的寶筏,既然信佛學佛,何不求受五戒?其實不受五戒而僅受三歸者,也不是真實的優婆塞(《毗尼母經》卷一:“優婆塞者,不止在三歸,更加五戒,始得名為優婆塞也。”大正二四·八○二中)。
因為不知五戒的內容,雖受戒,亦不得五戒,所以首先說明五戒的意義及其內容,現在既已大略明白,自可求受五戒了。
可是,求受五戒也不簡單,根據《優婆塞戒經》的規定,需要受了三歸六個月以上,始允於考查合格之後,予傳五戒。(大正二四·一○四九上)也有主張於三歸之後,須有三年或一年,最少四月,方許進受五戒的。但在佛陀時代,在家弟子信佛之後,三歸五戒,乃是接連並受的。比如佛陀最初的優婆塞弟子,是耶輸伽的父親,信佛之後便是這樣說:“我今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唯願世尊,聽為優婆塞;自今已去,盡形壽不殺生,乃至不飲酒。”(《四分律》〈受戒犍度〉之二,大正二二·七八九下)以此可見,三歸之後,不必經過四月六月乃至三年的時間。因此,也有人說,佛時的利根人可以如此,末法時代的鈍根人則不可如此,實際上,我們一般的狀況,並不講究這一問題。有人歸依三寶一輩子,也不求受五戒,有人剛進佛門,適巧遇到傳戒的機會,也就三歸五戒一齊受了。這在泰國,更有不同,他們的在家弟子,每逢佛日(齋日)進寺院,每次必受三歸五戒,我想那是為使戒品的堅固,絕非為了失戒而予重受的。此在中國不妨也可仿效。這與修持中的六念很有關係,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六念應常念,所以三歸五戒,應該經常受持。
受五戒在律中所見,均為向師自說(如耶輸伽的父親,即是一例),不由從師而受,如要成為五戒優婆塞或五戒優婆夷,向一阿舍梨一說即可,並無任何儀式的鋪張。但是中國的祖師如讀體大師,他以為:“當斯末運,迥異聖時,須假勝緣,助生正信。”(見《授三歸五戒八戒正範》)所以他也編了一部《授三歸五戒八戒正範》,直到現在仍為許多戒場的傳戒藍本。這於律法不行的近代中國佛教,不啻是一線傳承戒法的慧命。
五戒的傳授,有很多不同的說法:有的可以自說受,有的可以向非佛弟子受(如《佛說戒消災經》中,有一啖人鬼之婦,以啖人鬼說出三自歸五戒,即受持得戒)有說可以向五眾出家人前受,乃至於沒有出家人的時地,可以向白衣受五戒,有的則以為,需要儀軌,至少也得在上座比丘前受。最折衷的意見是:有上座長老比丘時,應向上座長老比丘受,否則應向一位清淨比丘受;若無清淨比丘,可向清淨比丘尼受;若無清淨比丘尼,可向清淨式叉摩那(中國佛教已經無這一眾)受;若無清淨式叉摩那,可向清淨沙彌受;若無清淨沙彌,可向清淨沙彌尼受,若無清淨沙彌尼,可向白衣乃至非佛弟子及旁生異趣受。如今的中國,現比丘相的,仍然大有人在,五戒自應向比丘前受了。
五戒的隨分受與全部受,也有不同的說法:《優婆塞戒經》〈受戒品〉中說:“若受三歸,受持一戒,是名一分;受三歸已,受持二戒,是名少分;若受三歸,持二戒已,若破一戒,是名無分;若受三歸,受持三四戒,是名多分;若受三歸,受持五戒,是名滿分。”(因為戒由三歸而得,故皆列舉三歸,大正二四·一○四九上)這是許可五戒隨分受持的,但看各人的能力,可受幾戒即受幾戒,不要勉強受了,受後再破,罪就大了。所以說“持二戒已,若破一戒,是名無分。”實則若持五戒,但破一戒,也算無分,如果僅持一戒,堅持不犯,尚是一分優婆塞(夷)。但在《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中,卻不同意隨分受持的說法:“問曰:‘凡受優婆塞戒,設不能具受五戒,若受一戒乃至四戒,受得戒不?’答曰:‘不得’。‘若不得者,有經說有少分優婆塞,多分優婆塞,滿分優婆塞,此義雲何?’答曰:‘所以作是說者,欲明持戒功德多少,不言有如是受戒法也。’”(大正二三·五○八中)事實上在各部廣律中,殊難找到五戒可以隨分受持的根據,佛時的在家弟子,凡受五戒,總是說:“自今已去,盡形壽不殺生乃至不飲酒。”(大正二二·七八九下)但是隨分受持五戒的主張,卻為多數律師之所主張,近代的弘一大師亦頗堅信,他曾於《律學要略》中說:“若不能全持,或一、或二、或三、或四,皆可隨意。寧可不受,萬不可受而不持!”這也實是出於護持戒法的悲心,我們今天,也不妨採取《優婆塞戒經》的主張,俾使受戒的人對於戒法有一莊嚴肅穆之心,否則濫傳戒法,不唯不能提倡戒的精神,反將戒法送了人情,而致尊嚴掃地。據弘一大師說:“五戒中最容易持的是不邪淫不飲酒,諸位可先受這兩條,最為穩當。”(《律學要略》)
五戒的受持時限,也有不同的說法:《三皈五戒正範》提到:“成實論雲:五戒八戒,隨日月長短,或一年一月,乃至半日半夜。”這在廣律中也可找到根據,《十誦律》卷二十五,記載這樣一個故事:有名億耳者,從大海求寶脫臉而歸,在歸途中於一夜間,宿一大樹下,窺見有床出、男人出、女人出,顏貌端正,著天寶衣冠,共相娛樂,但至夜盡天曉,即時床滅、女滅,有群狗來,啖此男子,肉盡骨在;第二夜亦複如是,億耳即予詢問,始知那個男子生時為屠夫,因日間殺生造罪,無暇行善,後由迦旃延尊者教他:“汝夜受五戒,可獲微善。”接著,億耳又於日間在一大樹下,見有床出、男人出、女人出,乃至一到夜晚,有百蟲出,啖此男子,肉盡骨在;億耳問之,始知這個男子生時邪淫他人之妻,耽樂不能自抑,後由迦旃延尊者教他:“受晝五戒,可獲微善。”(大正二三·一七八中至一七九下)這是說明五戒可以一日受或一夜受;可以單受日間或單受夜間,只要受了,就有功德,就有善報。但在《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中則說:“若受五戒,必盡形壽。”(大正二三·五○八中)在《四分律》中,也主張五戒必須盡形壽——直到老死為止,一受永受。不過,有一折衷的解釋:戒有受法,也有舍法,受了再舍,舍了再受,則未嘗不可;受戒之後,必須持戒,如果舍戒,雖作惡業,亦無犯戒之罪,以前持戒的功德,仍然存在。所以我人受五戒,不妨作盡形壽想,如果不能持,隨時可以舍,可以逐條舍,也可全部舍。《薩婆多論》中說:“遇惡因緣,逼欲舍戒者,不必要從五眾邊舍,趣得一人即成。”要想舍戒,隨時找得一個解語的人,一說“我舍某戒”,即成舍戒,如於舍後,再想受戒,亦不為難,《義鈔》中說:“若自染心,將欲犯戒,寧可舍已為之,後還懺受,亦得。”以此可知,受五戒的時間長短,當不是嚴重的問題,只要明白受與舍的道理規矩就行了。
在受五戒之前,也有資格的限定:《薩婆多論》卷一中說:“凡得波羅提木叉戒者,以五道而言,唯人道得戒。”(大正二三·五○九中)又說:“雖處處經中說龍受齋法,……得善心功德,不得齋也。”(大正二三·五○九下)自五戒以至菩薩戒,皆稱波羅提木叉,譯義為別解脫——持一戒有一戒的解脫功德,別別持,別別解脫,故稱別解脫戒。既然除人道以外,異類眾生,皆不得戒,除人之外,自也不必受戒。可是以大乘菩薩戒而言,五道眾生,唯除地獄,受戒但解法師語者,一切得戒。這在各部律中,亦均有龍王受五戒,與天人受五戒的記載。不過,這與我們人類無關緊要。
最要緊的,在人類之中,也有不夠資格求受五戒的,那就是犯五逆罪的人,以及自破淨戒或破他淨戒的人。做五戒阿舍梨(軌范師)的人,為人授五戒之前,必須首先問清,有沒有犯過五逆?有沒有自破淨戒或破他淨戒?如果不問而授,受戒者雖求戒也不得戒。
五逆罪是: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實際上,在此五逆之中,今日的俗人,只能犯到殺父與殺母的兩逆。不在佛世,所以不可能出佛身血(佛教史上僅有提婆達多一人犯了此罪)。俗人不能破僧,破僧有兩種:要有八個以上的比丘或比丘尼,始能破羯磨僧;要有九個以上的比丘,一人自稱是佛,始能破轉法輪僧;女人也不能破轉法輪僧的,因女人不能即身成佛,所以不能自稱為佛(佛教史上也僅提婆達多一人,犯了破轉法輪僧的逆罪)。時丁末法,很難有阿羅漢出世,要想得而殺之,自亦更非尋常事了。
自破淨戒與破他淨戒,倒是有可能的。受戒之後,犯了不可悔的重罪,稱為自破淨戒。他人持戒,而予初次使其破戒,稱為破他淨戒。這在上面已經說明。
照規矩,五戒八戒,皆應一一個別受,不得大眾集體一齊受,但在今世傳戒的場合,多是集體受的。究其個別受的原因,是在心不外緣,境界寧靜,戒師的開導,以及納受三歸五戒的戒體,可以一心一意,全部領會,受得上品戒體。否則,人多聲雜,心不寧靜,也不專一,那就差了,甚至不能得戒。因為戒品分三等:
一、若於正受戒時,剛聞戒師法語,心即開通,發最上廣大之心,遍緣法界一切有情無情,悉願斷除一切罪惡,悉願修持一切善行,悉願廣度一切眾生者,得上品五戒。
二、若於正受戒時,雖聽戒師開導,亦緣一切有情無情之境,但其願心不大,唯求自脫生死,全無度生之志者,得中品五戒。
三、若於正受戒時,亦聽戒師開導,或以性智狹劣,或因心意散亂,故致緣境不周,但得戒相的守持,無能發揮戒體的功用者,得下品五戒。
如果心猿意馬或者聽不清戒師的言語,或者聽若罔聞,糊塗隨眾而跪拜起立者,只能種種善根,根本無戒可得。但在集體傳五戒時,如此的情形,卻大有人在。所以,如能方便做到的話,最好是個別受五戒。
根據讀體大師所編的《授五戒正範》,共有十項儀節,除了內容不同,方式則與授三歸儀節相似。它的十項儀節是這樣:
第一、敷座請師——由熟習儀軌的出家人為禮。
第二、戒師開導——由戒師演說五戒的意義,說明受五戒對於信佛學佛的重要性。
第三、請聖——奉請佛法賢聖僧寶,證明受戒;奉請梵釋諸天,護法神鬼,監壇護戒。
第四、懺悔——懺除無始以來的一切罪業,以求身心清淨,納受戒體,重新做人(佛也是人中成就的)。
第五、問遮難——詢問受戒者,今生以來,曾經作過佛法之所不容的大罪過否?如曾作過,即成遮障,難以受戒,故稱遮難。讀體大師列舉七條,與我前面所舉的五逆加破淨戒頗有出入:(1)盜僧物,(2)於六親男女中行淫,(3)汙破僧尼梵行,(4)父病時舍去不顧,(5)母病時舍去不顧,(6)師長有病時舍去不顧,(7)殺害發菩提心眾生。
第六、受三歸——五戒以宣讀三歸文時,即是納受戒體,三歸三結,與三歸文儀相同。
第七、宣戒相——先問受戒者,能受持幾分戒,然後宣讀五戒戒相,盡形壽不殺生,乃至不飲酒,各各答以能持或不能待。(但其科文,似專為滿分受者作。)
第八、發願——開示受戒者,發大菩提心。
第九、勸囑——勸告受戒者,既發心受戒,即應依教奉持。
第十、回向——以此受戒功德,回向法界眾生。
對於傳授五戒儀軌的編訂,讀體大師在其歸戒條例中,也有說明:“今此正範,當於長老比丘所受。”又因寺中長老,皆為方丈和尚,故對戒師不稱阿舍梨,而稱和尚。至於“若是長老,未曾統眾,不任方丈,或二三同修,或獨處無侶,苟偶善信發心來求戒者,第可開導,與之受戒。發願而已,余儀不必全用。”
從讀體大師所編儀軌的內容看,自三歸以至菩薩戒,都是採用大乘戒的規模,事實上《優婆塞戒經》中的五戒,與普通五戒是不盡相同的,這在明末的藕益大師及近代的太虛大師,均有說明,當然,如能使得一切戒,全部匯歸大乘菩薩戒,那是最好不過的事,唯有限於根機及環境的不同者,自亦不必使得所有的人,一進佛門,就要他們人人成為實踐菩薩道之大菩薩的。
藕益大師所彙集的受五戒法,頗為簡明實際,茲錄如下,用供參考(續藏一○六·三五八D至三五九A):
“我某甲,歸依佛、佛依法、歸依僧,盡形壽為□分優婆塞,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三說)”
“我某甲,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盡形壽為□分優婆塞,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三說)”(若善女人,即稱優婆夷。)
“如諸佛盡壽不殺生,我某甲亦盡壽不殺生;如諸佛盡壽不偷盜,我某甲亦盡壽不偷盜;如諸佛盡壽不淫欲,我某甲亦盡壽不邪淫;如諸佛盡壽不妄語;我某甲亦盡壽不妄語;如諸佛盡壽不飲酒,我某甲亦盡壽不飲酒。”
“隨受幾戒,則語幾戒,亦不應混濫也。以此受戒功德,回向無上菩提,四恩總報,三有齊資,普與眾生,同生淨土。”
在家人受五戒,本為極其普通的事,只要面對一位戒師(或用梵語稱為阿舍梨),即可自說而受,如果自己不懂五戒的受法及其內容者,諸戒師開導,傳授(受戒詞)即可,晚近以來,大家竟把傳五戒,看成了大佛事,廣事鋪張,勞師動眾,此雖為戒法作了莊嚴,卻將五戒的戒法壓在繁文褥節的高帽子下面透不過氣來了。
因此,我希望今後的中國佛教界,提倡普遍的傳受五戒,除了集體性的場合,不妨參考讀體大師的《五戒正範》之外,其餘的則盡可能地減少麻煩。以我的看法,通常受五戒,有了如下的五項即可:
一、請師開導五戒內容(簡明扼要),教授受五戒的說詞(如已知者,此節可免)。
二、問遮難(普通但問殺父母與破淨戒——自破破他,即可)。
三、三歸三結(如藕益大師所舉者)。
四、宣讀或隨分選讀五戒的戒相(如藕益大師所舉者)。
五、發願回向(通常用的回向偈亦可,或以各人所願自白數語亦可)。
受一次五戒,最多不要超過十五分鐘,這樣清清楚楚簡簡單單的受五戒,要比擺大場面的更切實際,更容易得戒,同時,戒師也可在同一天中,為數人各別授戒,不致感到吃力。並可隨處均能為人授戒。
第二節 受持五戒的功德
佛教的究竟價值,是講三輪體空的:做事的人,所做事的本身,做事所產生的作用,全部空去,不著有無,才是學佛的最終目的。所以一切的善行,自無功德可言。但在凡夫而言,要做到這一步工夫,那是不可能的,否則他已不是凡夫了。
乘船的人,目的不在乘船,但是乘船,卻能使人達到所期待的目的地,船隻是工具而已。同樣的,受五戒的人,目的不在於受戒的本身,但是受戒,卻能使人達到學佛的目的,戒只是方法而已。從世間法中說,利用工具或運用方法,必能產生正面的功利,或反面的罪過。受五戒,是行善的方法,故亦必有其應產生的功德。
修持五戒十善,若發出離心,即能因此而可證得初果乃至三果(四果者,必須出家),比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三十一所載,小路比丘以半頌說十善法,善為譬喻,半頌說猶因此出家而證阿羅漢果。(大正二三·七九八上)可知五戒十善,雖是學佛的起步,也可由此而能邁入聖城,了生脫死。
如果但求人天福報,或其戒力薄弱者,也可因此而不墮三塗,終將導致因緣的成熟,發出離心,越出三界。如果不能五戒全部清淨,但能堅持一戒,亦可保住人身;持戒的多少,以及戒力的強弱(系指對於可悔輕罪的持犯多寡而言),可以決定舍此一身之後的人天境界,持五戒的最高者,可生欲界第六天,依次向下,最少仍可做一個平凡的人,如想進入色界天乃至無色界天,須修禪定,到達初禪以上,始能進入色界天。同時,色無色界,不由五戒而得,但從禪定進取,所以外道不持佛戒,如果禪定工夫夠了,也可進入初禪以上的天界。從經律中看,修人天福報的功德,多半是生到四天王天及三十三天(忉利天)。
但從佛法的觀點上說,生天遠不如生在人間為好。天上的壽命,從四天王天向上數,一天比一天長,四天王天以人間五十年為一日,平均壽命為五百歲;到達第六他化自在天,以人間一千六百年為一日,平均壽命為一萬六千歲。對於五欲的享受,也一天比一天更為殊勝,但是,天人終是要壽終的,天福也有窮盡的,到了天上,光是享福,難有求福的心情也少求福的機會,天福盡了,命終還墮,可能不復為人,而入三塗道中。律中記載,目連尊者的在家弟子耆婆,也是當時的名醫,歸依三寶之後,免費為僧眾治病,以此功德死後生於三十三天,有一天目連尊者有一弟子病了,不知如何治療,便以神足去三十三天問耆婆,此時正逢天人各各駕車,馳往園中遊樂,誰也不睬站在一旁的目連尊者。耆婆見了,也只微一舉手,表示招呼,逕自駕車疾馳而去,目連尊者即以神力,停住耆婆的車子,並且責問他:“見了我,為何不下車敬禮?”他的回答是:“享樂要緊,不由自主。”並說:“我已算是好的,尚能舉手為禮,其餘的天人,連看都無暇看你一眼哩!”這是說,生了天,沉浸在欲樂的享受中以後,就忘了學佛修行了,也無心禮敬三寶了。
人間是苦的,但在五道之中,只有人才能夠因了受苦而行善求福,所以上面曾介紹,唯有人道受戒得戒。佛教是人間的佛教,學佛持戒,雖可報生天上,但是真正學佛的人,不要希望生天。這在《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卷四十九中,又有一個故事:有一持戒比丘,夜間坐在一張矮床上,斂身入定,定中被一條毒蛇咬著了前額,雖然中毒身死,仍未知覺,因其尚未證道,未出三界,當其出定之時,即見有五百彩女,前後圍繞,問之始知已生三十三天為天人了。並且要他去禮帝釋天主,但他未染欲樂,反以為天女惱他,故頗感困惱地說:“我只禮佛陀,不禮天帝,並願天帝能來禮敬於我。”天女告訴他說:“只有進入妙地園中出家,可以得到天帝的禮敬。”因此,他便毅然放棄天福的享受,又去過出家的生活了。這是說,有心學佛的人,不要求享天福,也不應求享天福。”(大正二三·八九四中至下)
一切的業力,可由各人的願力來轉變,如果雖因受持五戒的功德,可以得到生天的果報,但也可以發願,願此功德還生人間,生生世世,見佛聞法,或作護持佛法的長者居士,或作弘法利生的清淨僧寶。如果沒有把握,或因志願不同,亦可願此持戒功德,回嚮往生西方淨土,增長蓮台的品位,臨命終時,佛來接引,花開見佛,得不退轉。
五戒的功德,可以因人而異,在家人能由佈施求福,受五戒的功德,則又超過一切財物的佈施功德之上,但願在家的信士信女,發心受五戒;受了五戒,不要求生天上,最好是乘願再來人間,否則也應往生西方淨土。
即在現生而言,持了五戒的人,可減少許多不必要煩惱與兇險,至少不再有因了主動的殺、盜、邪淫、妄語、酗酒而來的禍害。又據經中說,每持一戒,即有五位善神,隨身保護,若持五戒,即有二十五位善神,隨身保護,能使出入起居,皆得逢凶化吉。
佛法不唯能夠使人得到永久的安樂,也能予人以現世的安樂,受持五戒,便是求取這兩種安樂之寶的敲門磚。人間佛教的理想社會——輪王政治,也以十善為其準則,五戒若能普遍推行,儒家所說的大同世界也即在眼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