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06 10:55:41

宗義寶鬘淺釋

 

貢卻亟美汪波尊者

第 18 講

正文(p83+2)

染汙意(nyon-yid,即染末那)緣於所緣——阿賴耶,其行相是“認阿賴耶為我”的行相。

此是就隨教行唯識派的觀點而說(認許八識),染汙意,指末那識。末那識的所緣境是阿賴耶識,是緣著阿賴耶執取我為獨立自取的行相,此末那識雖是人我執,但人我執末必是末那識,理由有二:

1.人我執——有人我執與我所執,而末那識則是緣阿賴耶識而起獨立自取的執著,故為輪回根本。
2.一般人我執含心王與心所,末那識唯是心王。

其性質是有覆無記,其餘六識的安立方式和一般的說法一樣。
有覆即具染汙性(即染汙者),無覆即非染汙性;無記,指非善性、非惡性,如上二界心只有無記性與善性,無惡性。

關於末那識,略述幾點:

1.末那識必為心王,其同俱的心所有九種,即:五遍行(即觸、作意、受、想、思)、貪、無量、慢、壞聚見(即我見)。《俱舍論》說:凡是煩惱必有六種心所相隨——即放逸、愚癡、懈怠、不信、掉舉(散亂)、闇昧。
其中又含攝為三毒,如由貪所立有散亂、掉舉;由貪、癡所立有放逸:由癡所立有愚癡、懈怠、不信、闇昧。結合前九種心所,共有十五種。
如果這樣,則為何末那識的同俱心所只有九種?
九種,特指實體有的煩惱心所,餘六種則指假體有的心所,故不相違。
2.末那識有二種功能:

為前六識的等無間緣。
執取我是獨立自取而令系縛生死(因是人我執故)。
3.五種無心位時——即昏厥、濃睡、滅等至(聖者等持中滅除粗分受想心所的一種不相應行法)、 無想等至、死亡淨光細心。
其中,除滅等至暫時沒有末那識外(聖者等持時,暫無末那識,但後得時則又再現起),其餘四種時位,無前六識,仍有末那識,以不需外在所緣,唯內緣阿賴耶識,而阿賴耶識則一直安住故。

4.有二種情況,無末那識,即:
暫舍:在七不淨地的聖等持智及滅等至時,無末那識現行,後得位時仍有現行。
盡舍:第八地以上及二乘阿羅漢。
唯識宗主張:量分現、比二量。
量即正確認識的心,有直觀的現量與安立正理的比量。

現量有四種,而且其中的自證現量和瑜伽現量,都是沒有錯誤的認知。
現量有四種,即:根現量、意現量、自證現量、瑜伽現量;其中凡夫的根現量、意現量是錯亂識,因現外境有;自證現量,則因自識之內識對其所了自心的所緣是以二現隱沒或不具能所相異隔遠而如實呈現,故非錯亂;瑜伽現量為聖者親證的心,亦非錯亂識。
真相唯識派主張:在凡夫生命之流的持青眼識中,青色現為青色映相這一分是沒有錯誤的認知。
真相唯識派主張:凡夫生命之流,指輪回者的相續(非聖者眾生)。 而有情的眼識當執取青色時,頓現青色為青色的立體行相這一分,未受無明染汙,此並非現外境有,故為非錯誤的認知(即如其所現而有,所現與對境一模一樣)。
假相唯識派主張:凡夫生命之流的根現量都是錯覺,而意現量則有錯覺與非錯覺兩部分。
假相唯識派主張:在輪回者的相續中,如眼識接觸色塵時,現青色為青色的粗分外色這一分,已成現外境有,故屬錯覺(即現青色為青色及現外境有都是錯覺)。所現的青色,以非眼識本身,也非如所現的外境有,故應名為唯識所現的不可說的青色事物。意現量有錯覺,如凡夫一般的意識,唯現外境有;也有非錯覺的意現量,如凡夫的五神通。
甲二、道的主張
一、道之所緣
道之所緣有:

1 .粗品補特伽羅無我:a .四諦的差別法——非常等十六行相。b.補特伽羅常、一、自主之我空。

即道之所緣,此內分有:

  • 粗分人無我,廣說即:
  • 四諦十六行相,四諦本身為道的所緣,也是教法的基石。
  • 內道宗派一致主張的一自主我空,即沒有一不觀因緣,不具生滅、不可分析的我,此自續派以下皆同安立為粗分人無我,此二是解脫道的所緣境、所修品。
  • 細品補特伽羅無我:補特伽羅能獨立之實體空。
  • 細分人無我,即四諦中的無我行相。若執著我與身心有關,且我在身心中獨立實存,是獨立自取我執,彼我執的對反的所執境即獨立自取我空,此自續派以下皆同安立為細分人無我,這也是解脫道的所緣境、所修品。

3.(粗品法無我:由無方分極微所合集之外境空)。

3.粗分法無我,即沒有如有部、經部主張的由無方分微塵累積的粗分外色,為外無外境的外境無,此安立為粗分法無我。但是,也有師長不認同此為唯識宗的粗分法無我的說法。

4.細品法無我:a:色與特色之量(所取、能取)異體空。b.色——持色分別心所執境之自相空。

4.細分法無我,分二:

能取(心)、所取(境)二取空。

持色分別心所執境——以分別心與名言執取色法的境益概念那一分,為遍計所執自相無,這二種細分法無我是菩薩道的主修品。

補充:

唯識派二取空的安立(細分法無我),共有四種說法:

1.無著菩薩《攝大乘論》中以夢及夢境之喻而說,即如夢心(指能取的心)顯現象馬等(指所取的境),如所顯現而不存在;如是,諸法外境無,卻現外境有,如所現而不成立,以唯識體所現,故為二取空。

2.世親菩薩《二十頌》中以安立遮破無方分微塵的正理,證成外境無、二取空——即並沒有由無方分微塵所累積的粗分外色作為眼識的所緣,非如經部宗主張,先的外色後生眼識,外境與內識不是前後因果關係,而是所有因緣果皆唯識所現。

3.法稱論師有遮破能取、所取一前一後生起之說——即如青色(相分)、執取青色的眼識(見分)與能證成或蒙受執取青色眼識的自證分,三者乃是同時、同位、同體而有,稱為「俱成定緣」。俱成,是同時而有;定緣,是決定之緣,是同緣、同體。這是說,諸法外境無,沒有後外境而有的色法,一切境皆是識體所現的相分罷了,心境頓起,並無先後,皆由阿賴耶識或意識上的近取因的習氣一分成熟,此近取因之習氣成為外在事物的因,也成為內在意識的因,外所緣境與內能緣識同體而有,並非如經部宗說外境與內識是前後因果關係,由此成立外境無。

4.陳那菩薩則認許沒有無方分微塵,故由此微塵無以累積粗分色法——粗分色法是由有方分的微塵互相有碰觸所形成,且是識體所現。粗分外色也不是眼識的所緣,眼識見色不應有距離感。如是,雖無外境,內在意識卻堅固實有,由此證成外境無,唯識所現。

另外,證成遍計所執自相無的細分法無我的正理,《攝大乘論》中由四種尋思、四如實智而予證成,分別是:

    • 尋名——如尋色為色之名自相。
    • 尋義——如尋於色境益之義自無。
    • 尋特質——如尋色之生自相無。
    • 尋本質——如尋以此為色的境益之義自相無。

由上觀尋此四者——名、義、特質、本質——自相有無,為四種尋思,此在大乘加行道依分別心而證;由彼尋思,最後證知彼四者為自相無,即為四如實智,此在大乘見道依無分別心而親證。

尤其,依著安立四種尋思、四如實智之理,不但能證遍計所執自相無,也能由此遮外境有,證成二取空,證法唯識。

二種細品無我都是空性,然空性未必是二種細品無我之任一者。

是說一種細分人無我與二種細分法無我皆安立為空性,然而空性未必是二種細分無我隨一。

因為唯識宗主張:滅諦和涅槃二者都是空性。

亦即空性範圍較廣,二種細分無我隨一範圍較狹,因為在唯識宗,滅諦與涅槃是空性,卻不是二種細分無我隨一。

滅諦的定義:以應成派而言,以精進心生起對治道,當斷盡心垢時的心的空性,即為滅諦,是無為法,不生不滅,或謂「本即不生,今則不滅」。

(此外)唯識宗主張:有為諸法與認持彼法之量(即認知)同質(rdzas-gcig),無為諸法與認持彼法之量同體(ngo-do gcig)

除此之外,唯識宗主張:有為諸法的相分(外境),與其見分(內識),二者同體;而無為法,如虛空(外境)與認識虛空的心(內識)也是同體,此即心境同體、二取空、唯識所現之義。

由此可知,乃由去除執取遍計所執自相有的增益邊(破有部、經部的常見),也由去除執取依他起與圓成實自相無的減損邊(破應成派的斷見)——離此二邊見,如實證得依他起、圓成實自相有與遍計所執自相無,而安立唯識宗的中道見。

二、道之所斷

道之所斷有煩惱障與所知障兩種。

即二障是道的障礙,凡夫心中皆具二障,但不具法我與人我,以此非所知品故。

煩惱障如:粗、細二品補特伽羅我執及其種子,還有六根本煩惱及二十隨煩惱。所知障如:法我執及其習氣。

是說,煩惱障礙有粗分人我執(即外道承許的常一自主我的分別我執)與細分人我執(即獨立自取的我執,此有分別與俱生執法),及其種子;另有六根本煩惱——貪、嗔、癡、慢、染汙疑、染汙見,及二十隨煩惱。而唯識派的所知障,是指法我執與彼習氣。

問:何謂習氣?

答:《入中論釋》說:「心續能作隨行者,即謂習氣。」對此,師長認為,以此因是由前而留下,故為習氣;若是能生起後後相續煩惱者,即名種子,後者屬煩惱障。一般作為所知障的習氣,雖以無漏道斷盡煩惱,但無力斷除習氣,此乃由前煩惱所留下的一分,不引發後煩惱,卻能生二現錯亂者。如衣服置於花上,後來花已移走,也仍有留下少許花香;如是,善不善業或煩惱有留下一種不感果的能力,業與煩惱皆清淨了,仍有剩餘習氣,這是所知障,障礙遍知所知品。

自續派與唯識派皆安立法我執為所知障,應成派則許二我執俱為煩惱障。

宗大師弟子克主傑仁的《大總義論》的觀點是:煩惱障——是斷輪回、得解脫的主要障礙,小乘一開始即為個人出輪回得解脫,其主斷品為煩惱障——主要是獨立自取的俱生人我執;然而,當斷盡煩惱障得阿羅漢果時,因餘有所知障,故仍有身(因貪習氣而令走路仍像猴子跳躍)、口的粗重為性(因嗔習氣使然,謾駡他人),此是色法(即身口之觸),也是所知障之果。大乘三宗皆安立粗重為性是所知障,乃至成佛始能斷盡。另一粗重為性之義——即是修定時,對於善所緣境不堪能、不自在,身不堪能久坐、心不堪得自,此至初得止即能去除,故二者不同。

所知障——如《入中論》說,是令心續同時親證二諦、遍知一切所知品的作障者。以唯識派而言,所知障是:1.法無執——即是二取異體、遍計所執自相有的執著,二者無粗細分。此外,也因法我執,故生二現錯亂(因未斷法我執,故凡夫心或菩薩于後得位時,皆現外境有、能所異體或遍計所執自相有,此稱為二現錯亂)。2.及其習氣,即法我執餘留的力量,是一種障得遍知的能力。

又,諸菩薩眾以所知障所為(修道)所斷的主體,而不以煩惱障作為所斷的主體。

是指修學菩薩道,需依修唯識派的法無我(二取空、遍計所執自相無)、依次圓滿五道十地——即依次發菩提心、受菩薩戒、行六度,特修智慧度等法行。尤其主要是以法無我為所緣,親證久修,能斷所知障;由於不修自利作意攝持的解脫道,致而並不以煩惱障為主斷品。

問:菩薩不斷煩惱嗎?

答:因菩薩修行目的是為利他成佛,非為個人解脫;而成佛的障礙主要是所知障,故從最初即為斷所知障而修道,其間也需斷煩惱障,因為菩薩也不喜惑業力投生輪回,而且不斷煩惱,難以自利,遑論利他,但非其主斷品;尤其,有「留惑潤生」,即聖者菩薩也有在行持菩薩道時,堪能以煩惱作為利他支分的。

諸小乘有學眾以煩惱障作為(修道)所斷的主體,而不以所知障作為所斷的主體。

即諸二乘的有學四道,乃是以自利作意攝持的個人解脫為主,故其主斷品為煩惱障,主修能斷人我執的證無我智慧,並不以所知障為所斷品(除所修品不同外,也因福報不足,故無力斷障)。斷除所知障,必須廣大福德資糧攝持,最大的福報則是修菩提心;若無菩提心攝持,即使長久修證無我的智慧,亦難斷盡所知障。

  • 道之性質

唯識宗主張:三乘中的每一乘都有資糧、加行兩道,見、修兩道以及無學道等五道的建立,而大乘在五道之上更有十地的建立

指唯識宗主張三乘各有五道的建立,即三乘的有學四道——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修道與無學道,共為五道;另外,除安立大乘有五道之外,又有十地建立,即極喜地、無垢地、發光地、焰慧地、難勝地、現前地、遠行地、不動地、善慧地、法雲地,超越十地,功德圓滿,即是普光地(佛地)。

唯識宗認為,菩薩十地皆需親證二取空或遍計所執自相無的二種細分圓成實性(即法無我),配合著三大阿僧衹劫積集資糧,其修道之理依次是:

1.資糧道時,已得法無我的聞慧或思慧,並以法無我為所緣得止功德。

2.加行道時,已得法無我的修慧,即以法無我為所緣得止觀雙運三摩地功德。

3.見道位時,親證法無我(二取空或遍計所執自相無),同時得入初地極喜此,此時已具能力開始斷除分別煩惱障、所知障。

4.而後是從第二地到第十地的修道位,依次斷除修所斷的俱生二障,即在第八地時斷盡俱生煩惱障,佛地斷盡俱生所知障。

5.斷盡二障與成佛同時,此時為大乘無學道。

甲三、證果的方式

這種性決定的小乘行者,以屬於補特伽羅無我的圓成實作為所修的主體。修習到達究竟位的時候,依止小乘修道金剛喻定,斷除全部的煩惱障,並同時現證小乘阿羅漢果。

種性決定的小乘行者,指定性的聲聞、獨覺(或名緣覺)種性行者,一開始以發起具相的出離心而入道,之後以福慧變修依次圓滿有學四道,以粗分圓成實為主修品——即以獨立自取我空的細分人無我為主修品,結合二乘的五道的修習之理,最後依小乘修道,生起以親證人無我的智慧為本質的金剛喻定(堅固喻如金剛的三摩地),亦即修道位最後心,其第二刹那,即斷盡三界的俱生煩惱障,同時現證小乘無學道的阿羅漢果。

由於聲聞與獨覺二者所修的無我和所斷的煩惱毫無差別,所以聲聞和獨覺二乘都有八向住的建立。

指聲聞與緣覺二者所修的同是人無我,所斷的同是人我執(煩惱障),並無粗細分的差別,因此聲聞與緣覺皆有四向四果的安立,即四雙八輩——預流向、預流果、一來向、一來果、不遠向、不遠果、阿羅漢向、阿羅漢果。

又,由於獨覺必定是欲界生身,所以沒有“二十僧眾”的建立。

即緣覺的身所依必為欲界身,不在上二界,故無二十僧的安立。因聲聞行者的種性多有差別,二十僧即是指十九種聲聞聖者與一位緣覺聖者的投生之理(有三界九地,或三界二十七天,後世投生種類繁多)、與證果方式的差別(由根器不同故,證果時間與型態有別)。

然而,聲聞、獨覺二乘的果位並非毫無差別,因為唯識宗主張:由於獨覺與聲聞,有延長與不延長百劫修集福德資糧之差別;因此,果位,果位也有勝劣之殊。

雖然聲聞、緣覺行者同主修人無我、主斷煩惱障,但是聲聞菩提果與緣覺菩提果仍有勝劣。因為唯識宗主張:由於緣覺以百劫時間累積福德資糧,可知根器較利,修行為難,果位為勝;聲聞則較快證得果位,且不需百劫修福,可知其心力較弱,急於解脫,也較易成就,故在果位上,緣覺菩提較勝於聲聞菩提,有勝劣的差別。

隨教行者主張:專趨寂滅(一類)的小乘羅漢不能轉入大乘道,菩提圓轉(一類)的羅漢可以轉入大乘道。

即隨教行者主張:若是只一心求個人解脫、寂滅的定性種性的二乘阿羅漢行者,則不趨入大乘道,這顯然是說,眾生未必皆能成佛;菩提圓轉,指不定種性的阿羅漢能轉入大乘道。

而且,(轉入大乘)是從有餘涅槃轉入,不是從無餘涅槃,因為此派主張究竟三乘。

且是從有餘涅槃轉入大乘,不是從無餘涅槃轉入。因隨教行唯識派主張究竟三乘,各各法乘、各各道果決定。

這意思是說,隨教行唯識派認為,既使是不定種性,證得阿羅漢果後,也必由有餘涅槃轉入大乘,因其主張與有部、經部相同,即二乘阿羅漢得無餘涅槃時身心斷滅——無身心則無有情,則不能投生,也就不能轉入大乘修行了。

究竟三乘之義——即無始以來有情的信解、種性,修行、果德有所差異且不能互轉,是決定的,稱為究竟三乘。聲聞乘種性修聲聞道得聲聞果;緣覺乘種性修緣覺道得緣覺果;大乘菩薩種性修菩薩道得佛果。

換言之,以種性決定,小乘者不必皆入大乘,眾生不定皆能成佛。又有安立五種種性:1.不定種性。2.一闡提。3.聲聞種性。4.緣覺種性。5.大乘種性。

問:二乘阿羅漢得無餘涅槃時,身心斷滅而無身心;則不定種性者已證阿羅漢果後,此有餘阿羅漢如何轉入大乘,以何力量投生呢?

答:二乘不定種性行者轉入大乘之身是在有餘涅槃時(菩提圓轉),彼時乃以三摩地的力量加持有餘的舊蘊色身,放置人天不見之處(如雞足山),外相似入無餘涅槃(是加持著,令肉身不滅),並在有餘涅槃時,以無明習氣的所執障取意識之身,令其延壽,並在等持中,由佛勸請入大乘道,繼續投生修習大乘道,乃至成佛。

隨理行者主張:(所有的)小乘羅漢可轉入大乘道;因為他們贊成究竟一乘。

是指隨理行唯識派與中觀宗的主張相同,為究竟一乘,即眾生畢竟成佛,小乘者皆堪趣行大乘,但是見地仍有差別。

問答:

1.未那識的所緣境為何?

2.人我執未必是未那識,其理由為何?

3.何謂有覆無記之義?

4.與末那識同俱心所有那九種?

5.末那識具那二種功德?

6.于五種無心位時,於何時暫時不現末那識?

7.唯識宗的道之所緣有那四種?

8.唯識宗安立細分法無我,有那四位論師,各有何不同見地?

9.唯識宗認許,二乘的主修品與主斷品為何?

10.唯識宗認許,大乘的主修品與主斷品為何?

11.菩薩有否斷煩惱?

12.何謂四雙八輩之義?

13.唯識宗的究竟三乘之義為何?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