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06 10:49:29
學習次第 : 進階
宗義寶鬘淺釋
貢卻亟美汪波尊者
第 21 講
正文:( P98+9 )
(2)、道的建立
①道之所緣——此派主張道之所緣有:
四諦十六行相中的無我為道的主要所緣,證餘十五行相,是證得無我行相的前行,屬中士道教法。希求生起三學者,當緣四諦而證,依證起修,斷障證果。
瑜伽行自續派的不共主張是,道的所緣分有四種,即粗、細分的人無我與粗、細分的法無我。
1 .粗品補特伽羅無我——補特伽羅常、一、自主空。
瑜伽行自續派的粗分人無我,指外道所不承許、內道承許的常一自主我空,即:
1.沒有不生滅、恒常的我。
2.沒有無方分、獨一的我。
3.沒有不觀待因緣、自主的我。
亦即成立非常、非一、非自主的我,為粗分的人無我,因彼我執是分別我執,故唯修此無我並無力斷俱生障礙,但為修習細分無我的前行。
2 .細品補特伽羅無我——補特伽羅能獨立之實體空。
瑜伽行自續派的細分人無我,指獨立自取我空——為聲聞乘的主修品,此需先發出離心,厭背三有苦,勤修此沒有獨立自取的細分人無我——即沒有一個不需觀待五蘊而成立的我;我與蘊不但同體,且我不是主宰者,非如背包袱者,五蘊不是被主宰者,非如包袱。依此生起慧學,配合累積福德資糧,則得成就聲聞菩提。
3 .粗品法無我——色與持色之量異體空。
瑜伽行自續派的粗分法無我,指二取空——即能執色法的心與所執取的外境色法,二者同體而有,亦即為了斷除執取二取異體的粗分法我執,緣覺乘依修此二取空的粗分法無我,生起慧學,配合累積福德資糧,則得成就緣覺菩提。
補充:
儘管唯識派與瑜伽行自續派皆認許二取空,但對二取空的修習身所依,二派差別有二:
1.唯識派——認許二取空為細分法無我,是菩薩主修;且認為一切唯識的「唯」字,只遮外境有,不遮勝義有。同時,也認為持中觀宗見地者必無力證得唯識派的二取空的究竟實相,唯有持唯識見的大乘菩薩,能證二取空,終得佛果。
2.瑜伽行自續派——認許二取空為粗分法無我,是緣覺主修,唯修習此,不能成佛。同時認為,一切法唯識所現與一切法勝義無並不相違;且一切法唯名假立的「唯」字,只遮勝義有,不遮自性有。
4 .細品法無我——一切法真實存在空。
即瑜伽行自續派的中觀見地,安立一切法勝義無,為細分法無我。亦即諸法勝義有為法我,執諸法勝義有為法我執,為細分所知障;反之,諸法勝義無為法無我,緣此而生起證心,為證法無我的心,是大乘菩薩的主修品,依此而修,生起慧學,配合累積福德資糧,能斷盡所知障,成就大乘佛果。
上述四種,前二,為聲聞乘主修,是人我執、煩惱障的正對治道;第三,為緣覺乘主修,是粗分所知障的正對治道;第四,為菩薩乘主修,是細分所知障的正對治道。基於聖教無違,故知具後後者必先具足前前修證。
然有一特別情況,即不定種性的大乘菩薩行者,如先發菩提心入了大乘,也證得法無我的勝義空,其後值遇因緣,如遇暴惡眾生、或遇惡知識而退失菩提心,即退入小乘,不欲求佛果,轉修二乘道,以求個人解脫為主;但之前所證空性的智慧仍然存在。顯然,在此情況下,彼二乘行者心中仍有證空性的智慧。不過,儘管如此,此與大乘行者證空性的心卻有極大不同,因無菩提心攝持,任如何修習,也無力成佛。
補充:
瑜伽行自續派闡明細分法無我之義,乃以幻術作為比喻,即魔術師以密咒加持小石頭,變化成舞臺上跑來跑去的象馬,這時有三種情況,即:
1.觀眾因眼識被魔術師以密咒迷蒙,既現舞臺上有跑來跑去的象馬,也執為真實而有;喻如未證空性的凡夫,無始以來受無明習氣染汙,故顯現諸法實有,也執取諸法實有。
2.魔術師本身,以密咒加持小石頭,小石頭變化成象馬在舞臺上跑來跑去,雖彼眼識有現見象馬,但同時也了知所見舞臺上跑來跑去的象馬不是真正的象馬,故於所顯現的象馬不執為真實而有;喻如入道的行者已證空性,後得位時證得現空雙運,雖現諸法實有,但不執諸法實有,亦即「等持觀法如虛空,後得觀法如幻術」。即使有學位聖者,在其後得位時仍會現證法實有,卻必不執為實有。
3.眼識不被魔術師以密咒迷矇的觀眾,不但不會顯現舞臺上有跑來跑去的象馬,而且也因了知舞臺上只是小石頭,故既不現也不執為象馬;喻如親證空性的聖等持智及佛智,對內外諸法,既不顯現實有,也不執取為實有。
總之,具足如是空觀,則當學習“於性空中不壞善行,於緣起中不起執著”。
此派主張:補特伽羅我執是煩惱障,法我執是所知障。
即瑜伽行自續派主張人我執是煩惱障,但煩惱障範圍較廣,如惡業種子、煩惱與煩惱種子、無明心、人我執等;法我執與彼習氣則為所知障。
所知障又有二種,例如“執著能取與所取異體”是粗品所知障;“執著蘊等法真實存在”是細品所知障。
障,指障礙得決定勝的障礙,此又內分障礙解脫道與得解脫者,為煩惱障;障礙菩薩道與成佛者,為所知障。此中,菩薩行者主斷所知障,煩惱障僅為順斷。瑜伽行自續派所許的所知障分為二種:
- 顛倒執取能取、所取異體的執著,即二取不空的執著,此為粗分所知障、或粗分法我執。
- 細分法我執是指執取諸法實有的心,並且此在人、法上皆可安立此細分法我執。就行相而言,若於有情執為獨立自取,為細分人我執;執取有情為二取異體,為粗分法我執;執取有情為勝義實有,則為細分法我執。
- 道之自體
此派和其他宗派一樣,主張:三乘各有五道,一共有十五種道。所不同的是,此派主張:獨覺在(見道)無間道和解脫道時,必須具有“二顯空”之悟境。
即瑜伽行自續派與其他宗派一樣,一致主張三乘各有五道(此即決定勝之道、果,含攝於《廣論》所說中士道、上士道);以有三乘,共為十五道。而且也主張四諦、十二因緣、三十七道品、六度、大乘十地等。不共的是,三乘智慧證類本質相異,亦即聲聞乘主修獨立自取我空或粗分人無我,緣覺主修二取空或粗分法無我,大乘菩薩主修諸法勝義無或細分法無我。此諸道理欲求廣解,請參閱彌勒菩薩所造《現觀莊嚴論》。
( 3 )、果的建立
此派主張:因為獨覺以粗品所知障作修道所斷的主體,所以不安立八向住。
八向住,是指四雙八輩。瑜伽行自續派主張緣覺主斷粗分所知障(即執著二取異體),此為修道的主要所斷品,故未予安立八向住;又因緣覺五道的修行身所依皆在欲界,不在上二界,故也不安立八向住。
補充:
三乘五道的身所依:
聲聞乘五道的身體所依——最初入資糧道時不在色界、無色界,而在欲界人天;由發出離心後至加行道止,其身所依三界皆有(三惡道除外);最初得見道的身所依,含遍在欲界人天;修道與無學道的阿羅漢,其身所依在三界與淨土皆有(三惡道除外)。
緣覺乘五道的身所依——皆在欲界。
菩薩乘五道的身所依——大乘下品資糧道菩薩,最初發菩提心的身所依,是在欲界的六道隨一;從中品資糧道至行道的菩薩,其身所依三界皆有(三惡道除外);初得見道的菩薩含遍在欲界人天;修道身所依在欲、色二界,不在無色界,三惡道極少;無學道的佛為應化身,其身所依遍一切處。
但是聲聞則有八輩補特伽羅的安立。
即瑜伽行自續派主張聲聞聖者的身所依三界皆有,故有四雙八輩(即八向住)的安立。八向住(即向是因——無間道、住是果——解脫道),是指預流向、預流果、一來向、一來果、不遠向、不遠果、阿羅漢向、阿羅漢果。
所謂出三界之義,不是身體離開三界,是指斷盡了緣三界所起的煩惱,稱為出三界。
諸定性之聲聞,以通達補特伽羅無我的見解作所修的主體。
即諸定性種性的聲聞行者,道的所修品為獨立自取我空。
最後,依止修道位金剛喻定,斷盡煩惱障同時現證阿羅漢果。
即聲聞乘的斷障方式,分有利根聲聞行者的變斷式斷法、與鈍根聲聞行者的漸斷式斷法,不論利根、鈍根,同皆以獨立自取我空為所緣而修,配合福德資糧,於三世或以更長時間修習,歷經了五道,得聲聞菩提。
總的來說,利根者最快三世圓滿五道,即第一世資糧道(入道開始,已發出離心),第二世加行道(初得人無我的勝觀,是人我執的對治道),第三世從見道、修道乃至無學道,一世圓滿證果。修道位的最後心,等持如金剛一般堅固、銳利的三摩地,即等持專住緣念人無我的三摩地(聖等持智的根本定),第二刹那即斷障證果。
諸定性之獨覺,以“能取和所取二空”的見解作所修的主體;最後依止修道位金剛喻定,斷盡煩惱障和粗品所知障,同時現證獨覺羅漢果。
此派主張諸定性種性的緣覺行者,主修品為二取空,即粗分法無我(為彼聖等持智的所緣)。修道位的最後心,等持緣二取空的金剛喻定,當斷盡煩惱障及粗分所知障(即粗分法我執),第二刹那即現證緣覺阿羅漢果。
小乘的涅槃有二:有餘涅槃和無餘涅槃,其中有餘涅槃還帶著前世業惑所感招苦蘊的殘餘部份;無餘涅槃則已處於脫離苦蘊的階段。
瑜伽行自續派主張小乘涅槃分二,即:
1.有餘涅槃——凡已斷煩惱障,仍有剩餘苦諦的色身的無學阿羅漢的涅槃;亦即初證無學道,但未入滅,仍在三界隨一。
2.無餘涅槃——凡已斷煩惱障,並已脫離了苦諦的色身的無學阿羅漢的涅槃。
問:涅槃即解脫,則解脫與解脫之樂有何不同?
答:就像一遠途旅人,行走在炙熱路途上,難以忍受,忽見來到一大樹蔭水岸,覺極沁閔;如是於輪回在火宅中,炙苦心惱,塵勞業火,忽然以斷盡煩惱障,得解脫之大樂。故經由實修解脫道,最後得斷盡心垢,得解脫,後時也得解脫之樂;解脫是常法同,解脫之樂是有為法,是無漏樂受,二者不同。
因為此派主張「究竟一乘」,所以認為:凡是聲聞、獨覺羅漢之任一類,均將轉入大乘道。
瑜伽行自續派主張究竟一乘,即唯以大乘為究竟,眾生皆竟成佛。不同于聲聞部與隨教行唯識派主張的無餘涅槃時皆已斷了身心續流,隨理行唯識派與中觀宗皆許彼時只斷盡苦集二諦,仍具無漏智,仍有阿羅漢。此外,二乘不定種性行者轉入大乘之身是在彼有學四道隨一,二乘定性種性行者轉入大乘之身,則在彼無學道的有餘或無餘涅槃,彼時投取意識之身,等持寂滅,由佛勸請回入大乘,繼續投生修習大乘道,用至成佛。
聲聞與獨覺兩乘,由於所斷的障垢和所悟之理不同,因此所現證的果位也有高下之別。
即瑜伽行自續派認為聲聞、緣覺二乘所修品、所斷品之因不同,故所證品、所得品之果也有勝劣差別。略述如下五點,即:
1.主修品——聲聞單修人無我;緣覺需修人無我與二取空。2.所斷品——聲聞僅斷煩惱障;緣覺斷煩腦障,同時也斷粗分所知障
3.最後一生——聲聞共住而修;緣覺于最後生的前一世(即一生所系)有發三願,即:①願最後一生,無師自通,獨修證果。②願以身體姿態說法,不以言語說法為主。③願投生曠野之處,不與上師及同行共住共行。
4.積福——聲聞急於個人解脫,故所積福德較劣;緣覺百劫
長時積福,較為殊勝。
5.展示教法方式——聲聞以言語說法為主;緣覺以身體姿態
說法為主,此較不易識知其內心所證之量,故較勝於前。
諸種性決定之大乘,發最勝菩提心,於大品資糧道位時,
依法流禪定從(佛的)最勝化身親聞教授,並將所得教授之義理付諸實踐。
即已經覺醒大乘種性的大乘行者,一開始發願菩提心,即同時入了大乘下品資糧道,此時必有緣佛起信心、緣眾生起悲心、一心想利他;而在大乘上品資糧道時,得空性的聞悲、思慧,並依法流三摩地,以變化身從十方化身佛親聞教授,如理承事與修持。開始法流三摩地——依《現觀莊嚴論》說,是指大乘上品資糧道菩薩,已盡除了見佛聞法的障礙,具足親見殊勝化身佛聽聞教授的止觀雙運定。但此必是刻意願求聞法受教,該意等持三摩地而得,就像有想聽某一節目,必轉收音機某一頻道一樣,並非任運。一般而言,大乘上品資糧道菩薩,有力見佛像為化身佛,聖者菩薩能見為報化身,悉皆取決於自身的業淨與證德。
問:何謂法流三摩地?
答。是一種盡除了見佛聞法的障礙、能聽受教授的念慧相應的禪定;以此能有力執取教法的詞義,相續不斷,故說為法流。
問:如何能得法流三摩地,在何道位可得?
答:需得八正行,或以極邊際三摩地為增上緣,且含遍己得緣世俗諦法的止觀雙運。大乘上品資糧道可得法流三摩地,同時也已得了四種陀羅尼,即:
1.忍陀羅尼一一已證空性得忍許。
2.咒陀羅尼一不入三惡趣,區能以咒治病。
3.詞陀羅尼一一長期執詞不忘。
4. 義陀羅尼一一長期執義不忘。
于觀緣空性的修所生慧初生之時,趨入加行道。
接著,以空性為所緣生起修慧,即登上大乘加行道,亦即得空性的勝觀。
《現觀莊嚴論》第一品,也從智慧分上說:加行道的所斷品區分為四,前二種為境上說,後二者於有境上說,如下:
于(加行道)暖位時,制伏「見所斷的染汙所取分別現行」;
1.證得加行道暖位時一一能壓伏、對治見所斷染汙品的所取實執分別現行,即緣著惡法或染汙品執為實有的法我執,例如緣著瓶、有漏五蘊等執為實有。染汙品,大皆為有為法,共有五十三種。
證得頂位時,制伏「見所斷的清淨所取分別現行」;
2.證得加行道頂位時一一能壓伏、對治見所斷清淨品的所取實執分別現行(即緣著善法或清淨品而執為實有),例如緣著佛身、滅諦、道諦等執為實有,此較不易察覺與斷除。清淨品含有為法與無為法,共有五十五種。
證得忍位時,制伏「見所斷的執實能取分別現行」;
3.證得加行道忍位時一一能壓伏、對治見所斷的能取實執分別現行,亦即以能證實體有的心識為所緣,如以能證得第六意識或阿賴耶識為實體有的心為所緣,而執為實有的實執。
證得世第一法時,制伏「見所斷的執假能取分別現行」。
4. 證得加行道世第一法時——能壓伏、對治見所斷的能取假執分別現行,即以能證假體有的心為所緣所起執著,例如以能證桌子為假有法的心為所緣,執為實有的實執。
上述四種分別,在自續派,皆為所知障,在應成派,則安立為煩惱障;于加行道時,僅能壓伏,不能根斷。
(證得)暖、頂、忍、世第一汰四位(之定),依次稱為:明得三摩地、明增三摩地、人真義一分三摩地、無間三摩地。
即加行道四位,又得依次稱名:
1.證得加行道暖位時——以三摩地而言,得明得三摩地,即初得空性勝觀,喻如預熱,未生火的初生暖氣時。
2.證得加行道頂位時——以三摩地而言,得明增三摩地,即得勝觀後,愈趨轉增,以功德力,能令瞋心不壞善根。
3.證得加行道忍位時——以三摩地而言,得入真實義一分三摩地,即得見道位的前一分,忍許不墮入三塗、初得無生法忍。
4.證得加行道世第一法時——以三摩地而言,得無間三摩地,即由此無間而得見道,意即世間道的最高位。
緊接著無間三摩地從(之見道),以見道無間道。
接著等持世第一法位的緣空性的無間三摩地,若干時,初得親證空性為本質的正對治道的道諦﹙親證法無我﹚,此時即成見道無間道。
頓斷分別煩惱障、分別所知障及其種子,然後現證解脫道及滅諦二者。
指以見道的無問道(八忍),正對治分別二障,喻如將小偷趕出屋外;而後,依著無間道的等流因證得見道解脫道(八智)的有為等流果,並得滅諦的無為離系果(假狀之果),此時斷盡分別煩惱障及分別所知障的現行與種子,喻如不但將小偷趕出屋外,且門已上鎖,令不得入。
關於忍智十六剎心,不論那一派,都主張在等持一座中完成,中間不經後得位,是得了十六忍智心,才入後得位。此外,作為三界分別二障的正對治道的忍智十六剎心,為何只有十六種,而非二十四種?那是因為上二界的分別所斷品雖有粗細分,但較為相近,不同於欲界,故同生一忍智而並斷,共成十六剎那智;否則成兀十四智,即與經論相違。
補充:
分別煩惱障共有一百一十二種——即屬於欲界的有四十種,分別是緣苦諦的所斷品所攝的五種見及五種非見,共為十種。其他集諦、滅諦、道諦的所斷品所攝的,也各為十種。 色界地攝、無色界地攝則各有三十六種,因為上二界並沒有現行惡業,其貪執與煩惱都是有覆無記,瞋志含遍為惡性,所以上二界有情並沒有現行瞋患,亦即三界分別煩惱障共有一百一十二種(40+36+36=112)
一般而言,一百一十二種見所斷品(指分別的障礙),皆是趨入四諦的顛倒見,顛倒趨入之理有三:l. 直接趨入者,如壞聚見、邊見。2.間接趨入者,如執取前見(指壞聚見、邊見)為最勝的見取見。3.為其自在而趨入者,如五種非見。
分別所知障共有一百零八種——即以所受用品的染汙法、清淨法、及能受用品的實執心、假執心為所緣而執為實有,此法我執,各有九品,以三界俱有,因此共有一百零八種(4 × 9×3=108)
(于修道位時)以(上上乃至下下等)九品修道,漸次斷除修所斷十六煩惱之種子,及修所斷一百零八所知障之種子。
至修道位時,是指從初地所攝修道直至第十第最後心,在此依次生起十一品修道。俱生二障的修所斷品,若從品位上說,則共有十一品,是從上上品的粗品乃至下下品的細品,漸次而斷。若從所斷數目上說,修所斷品有十六種俱生煩惱障,即欲界六種——貪、瞋、癡、慢,壞聚見、邊見,上二界各少瞋,各成五種,共十六種(6+5+5=16),以及一百零八種俱生所知障。
為何見所斷品不分十一品,修所斷品則需分十一品?
因為見所斷分別執是從四諦十六行相相反的十六種顛倒上增益安立的,修所斷俱生執不由此安立,是由各地之正所應斷上安立,故修道聖等持智無十六忍智心,修所斷品也需分十一品。
最後,依止有情生命之流盡頭(rgyun 一mtha )的無間道,頓斷俱生煩惱和所知二障,並於第二剎那現證無上菩提。這就是定性(大乘)的證果方式。
即最終依止第十地菩薩修道位最後心的無間道,頓斷下下品的細品的俱生煩惱障、所知障,第二剎那即親證無上菩提。這是大乘定性種性的斷障與證果之理。《心經》 咒語,其義是「去吧!去吧!去彼岸吧!真實去彼岸吧!圓滿執取菩提!」之義,此依次即意指大乘五道,乃以大乘方便分與智慧分雙運而修,依此淨除心垢、增長功德,圓滿時即成佛。此與前說的修道次第,原是殊無二致。
此派主張大乘涅槃和無住涅槃同義,且將佛身定數為四。
瑜伽行自續派認為,大乘涅槃和無住涅槃同義,即不住輪涅二邊的執著。所證佛身,也分為四種:自性法身、智慧法身、圓滿報身、應化身。
聖解脫軍和師子賢二人對佛身說雖有爭執,但對於佛身的數目並無異議。
即聖解脫軍論師和師子賢論師為瑜伽行自續派的傳承祖師,人對佛身有所爭執,在《現觀莊嚴論》第八品中所諍論的是佛的利他事業,為法身所屬或為化身所屬?聖解脫軍論師說:佛的利他事業,為化身的事業;師子賢論師說:佛的利他事業,為智慧法身的事業。除此之外,對於佛身分為四種:自性法身、智慧法身、圓滿報身、應化身的說法,二位並無異議。
關於佛經中的了義經與不了義經,此派作了如下的設定:
凡是佛說無不妙善,了義經與不了義經同等重要,但得決
定勝果,終究必依了義經,不可唯依不了義經而學。瑜伽行自
續派對佛經,也區分為了義經與不了義經,安立如下:
不了義經就是:以明說世俗諦為主要內容而開示的經典。
不了義經——凡主要展示世俗諦或非如實語隨一的經典
稱為不了義經,如《心經》命題為了義,但非如實語,為不了
義經。
了義經就是:以明說勝義諦為主要內容而開示的經典。
了義經——凡正行展示勝義諦且為如實語的經典,稱為了
義經,如《般若經》,明示勝義空。宗大師的《辨了不了義善
說藏》說:凡不需引用其他的意趣解釋所展示的法義、詞義,義上已決定、已明說、已究竟,為了義;反之,為不了義。
《解深密經》( dgongs grel)中所說的初*輪是不了義
經,中、後二*輪則各有了義與不了義兩種。
即瑜伽行自續派認為《解深密經》 中所說的初轉*輪是
不了義經,因未宣說空性義;中轉無相*輪的《心經》為不了
義經,以非如實語,《十萬頌般若經》為了義經,以正說空性;彼轉的廣分別*輪中,凡展示唯識派的見地,為不了義經,有明示瑜伽行自續派的見地,則為了義經。《解深密經》雖有說自續派的空性,但非如實語,故為不了義經。靜命論師認為,《解深密經》為唯識派與自續派的共經。
問答:
- 瑜伽行自續派主張那四種道之所緣?
- 瑜伽行自續派與唯識派,對於二取空見有何不同主張?
- 瑜伽行自續派闡明細分法我我,以幻術之喻而說,有那三種情況?
- 三乘五道的身所依為何?
- 利根聲聞行者最快三世證果,其理為何?
- 依瑜伽行自續派的觀點,二乘有那五點差異?
- 何謂法流三摩地?
- 何謂大乘加行道所壓伏的四種分別?
- 就數目上說,分別與俱生的二障各有多少?
- 《心經》咒語是指何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