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12/06 10:53:34
學習次第 : 進階
宗義寶鬘淺釋
貢卻亟美汪波尊者
第19講
正文:(P85+4)
唯識宗主張的大乘菩薩證果之理,乃有依前基位建立——主要是由三性三無性、二諦觀的安立而彼菩薩道的所斷品與所修品;後即緣彼所修品而福慧雙修,遮斷諸障。此中,所說的是特指大乘菩薩,即大乘種性覺醒者。
以中觀宗觀點,眾生皆具佛性,而佛性、如來藏、佛種性,大乘種性皆異名同義。具有大乘種性者,是指大乘種性已覺醒之義,此需由覺醒種性的方便,具足大悲心,一心上求——佛果圓滿證悟是手段、下化——究竟為利他是目的,主要所修則為般若度。
具有大乘種性者,以屬於法無我的圓成實作所修的主體。且以兼修三大阿僧衹劫資糧的方式,五道、十地循序上進。
即大乘種性覺醒的大乘菩薩,乃以二取空、遍計所執自相無的法無我的圓成實作為道的主修品(因所斷品主要是法我執的所知障,能斷之道是親證法無我的智慧);同時,依方便智慧互攝之理,三大阿僧衹劫累積福慧資糧,依此修道次第圓滿大乘的五道、十地(見道為初地,修道乃從第二地至第十地,屬有學聖者道),終至成佛。
最後,以有情生命之流盡頭的無間道盡斷二障,並於色究竟天現證自利方面斷、證圓滿的法身,乃利他方面事業圓滿的(報、化)二種色身。
最後,以有情生命之流盡頭的無間道斷盡二障,即依第十地菩薩最後心的聖等持智的無間道(眾生地)斷除二障(指正對治,尚未斷盡),第二刹那即得解脫道,完全根斷二障,同得自性法身、智慧法身,即共許已得無住涅槃——佛的滅諦,也得佛的道諦。因此,是同時在報身淨土密嚴色究竟天圓滿自利法身與利他色身功德,法、報、化三身變成,抑或四身——自性法身、智慧法身、圓滿報身、應化身——變成。
所謂自利的斷、證圓滿,總的是指圓滿無上大菩提。
斷德——即圓具一切功德,已得自性法身的大乘無學滅諦,是究竟的佛寶與法寶。
證德——即圓具一切功德,已得智慧法身的大乘無學道諦,也是究竟的佛寶與法寶。
《釋量論》說佛的斷德有三特:
斷——斷煩惱障現行與種子,勝喻外道。
善斷——斷煩惱障與所知障,勝喻二乘阿羅漢。
再不起座之理而斷(或名無餘斷)——即佛於等後一味中利他,勝逾菩薩。
佛的證德也有三特色,即:
- 證——證人無我與法無我,勝逾外道。
- 善證——證二無我乃由大乘方便分攝持,勝逾二乘阿羅漢。
- 無餘證——即能一心同時親證二諦,勝逾菩薩。
佛的利他事業有三:
- 身事業——如示現善知識度眾。
- 語事業——如宣說了義與不了義教法。
- 意事業——如以圓滿悲智利他,凡此皆具任運無間的
特色。
准此,唯識派認為欲求證得佛果,唯應修習唯識派的法無我與斷盡法我執。也就是,遍計所執的存在只單靠名言與分別心安立,本身並無不共存在;若執取此分別假立的遍計所執為自相有,即成法我執(障礙成佛之道),由此推動煩惱造業、投生六道、蒙受痛苦,此一俱生法我執是輪回究竟根本,也是不能成佛的主因,唯生起親證法無我的智慧,乃能斷障成佛。
問:佛的法身能否利他?
答:可由二方面說:
佛的法身——分為自性法身與智慧法身,智慧法身是佛的無學道諦,例如佛的大悲大智,佛的大悲是以意樂圓滿而利他,佛的智慧是以加行圓滿而利他。《寶性論》說眾生不見佛的法身,並非有情心所行境,故無以利他;《釋量論》則說佛的法身遍知眾生根器與一切法門,得以作為轉*輪的增上緣,故能利他。
佛的色身——則以眾生經由接觸色身而得佛的教化,是有情心所行境,故名利他色身。色身極為重要,特以發願菩提心時,欲求菩提即以成就佛的微妙色身為主。佛的色身有二:
1.報身——報身為聖者菩薩以上所能親見,唯宣說大乘佛法,圓具常樂我淨的果德,雖無常性,刹那遷流,但乃至眾生界盡之際,一直永住報身淨土,利益有情。
2.化身——化身乃能針對不種性的所度有情宣說三乘法,且示現涅槃,為業清淨者可見。佛的化身內分三種:
-
-
- 殊勝化身——如示現十二相成道的釋迦世尊。
- 善巧化身——如示現琵琶師,度化乾達婆王(非現比丘現,乃現天眾相,以特別因緣暫時示現)。
- 生化身——如示現凡夫善知識等各種清淨與不清淨相,如彼《普門品》所說。
若依照某些尊奉《阿毘達磨集論》(Kun-btus)學者的看法,顯然還有以人身而成佛的情形。
這是隨教行唯識派的觀點。以人身成佛,是指二乘不定種性行者轉入大乘的所依身是在有餘涅槃時(菩提圓轉),彼時若是人道身,乃以三摩地之力加持有餘的舊蘊色身,放置人天不見之處,外相似入無餘涅槃(是加持著,令肉身不滅),並在有餘涅槃時,以無明習氣的所知障取意識之身,在等持中由佛勸請回入大乘,延壽不死,乃至成佛。
唯識宗主張:佛經有了義與不了義的差別。
即唯識宗依自宗派見地,主張佛經有了義經與不了義經的差別。
因為他們主張:《解深密經》中所說的前二*輪是不了義經,末*輪是了義經。
唯識宗乃依據《解深密經》之說而主張:
初轉*輪(四諦*輪)說一切法自相有——其實是指依他起與圓成實自相有之義。
第二轉*輪(無相*輪)說一切法自相無——其實是指遍計所執自相無之義。
換言之,唯識宗認為佛是實真者、遍知者,所說諸法必不相違;既然同為佛說,初轉與第二轉詞面上有不同說法,則必有其意趣。
故說第三轉*輪(廣分別*輪)——即安立三性三性,廣為分別三性的自相有無,依他起為生地自性性,遍計所執為相無自性性,圓成實為勝義無自性性,亦即依他起與圓成實自相有,遍計所執自相無,由此而判初轉、第二轉是不了義經,第三轉是了義經。
了義與不了義經的差別是這樣的: 經文字面明說的義理不能被(直接)接納認可(而須另加引伸、解釋)的經典,是不了義經。經文字面明說的義理可以被(直接)接納認可的經典,是了義經。
意思是,唯識宗是以宣說如實語與否而安立了義經與不了義經。凡是宣說如實語者——即詞面上所展示,不需另加注解,可直接接受認可的,為了義經,如說有為法無常或淨土莊嚴之經典(如阿彌陀經)。凡是詞面、經文字面之義不能直接承許,需另加解釋其需要與意趣,才能接受認可的,為不了義經,如《未生怨王除悔經》,經詞上說父母所殺品(即頻婆梭羅王為阿闍世王囚禁的公案)——經詞之義其實是指殺無明父與業母,主要是針對必須斷盡染汙品的十二因緣而說,並非如實語,故為不了義經。
關於不了義經,則又分二,即主張用意的具意趣經、與主說意趣的秘密意經二類。
首先,分有四種,如《莊嚴經論》說:「平等性別義,再者為別時,彼有情意樂,應知四意趣。」
此中,第一種,平等性意趣,即我等大師意指三種平等性而說:「彼時我當成勝觀佛。」即似此之經。作如是說的理由是,我等大師與勝觀佛二者圓滿其因二資糧平等、得法身果平等、作業為作眾生義利平等,如《俱舍論》說:
「由資糧法身,利他佛相似。」
或想:那麼,諸佛的種姓、壽量及身量等應該也都是平等吧?—— 不全皆為平等,因為如彼論說:「壽種姓最等,諸佛有差別。」
第二種,別義意趣,如說:「父母應逆殺,若誅王淨二,隨行及親眷,彼人得清淨。」即似此之經。此別義意趣之理是:父母二者是指十二因緣中的行與愛,國王是指其中識支,二具淨者是指見取見與戒禁取見二者,隨行是指輪回所攝的眼等六處,親眷是指輪回所攝的外處;這是說,凡此若由對治力,予以摧滅,則此人即得清淨菩提之義。
第三種,別時意趣,像意指當來之時當得往生淨土,而說;若求願往生即得立生淨土之經。
第四種,補特伽羅意樂意趣,像對於執著唯僅佈施即得喜足的所度有情,於彼佈施予作輕蔑而說持戒為勝義經。
其次,秘密意經也有四種,以《莊嚴經論》說:
「令入秘密意,及相秘密意,對治秘密意,轉變秘密意,此即四秘密。」
此中,第一種,令入密意,像為令有些習於外道見的所度有情趣入佛法而說有我之經。
第二,相密意,像各述三相自相有、自相無所說之經。
第三、對治密意,有八,如《莊嚴經論》說:
「輕蔑諸佛法,懈怠執少足,我慢貪欲行,懊惱反不定,是為眾生障,對治勝乘說。」
此中,說輕蔑佛的對治,像平等性之經;說輕蔑法的對治,像謂:若敬奉無量諸佛嗣後即得大乘法之經;說懈怠的過失的對治,像別時意趣之經;說執少為勝的對治,像補特伽羅意樂意趣之經;說慢增上行的過失的對治,像境益佛刹功德所說之經;說貪增上行的過失的對治,像增益佛身功德所說之經,說憂悔的過失的對治,像《未生怨王除悔經》;說背反不定種性的過失的對治,像說究竟三乘之經。
第四種,轉變密意,就是將極所共稱的惡字轉變顯示為所,不共稱的深義,如彼經說:「覺不堅為堅,善住於顛倒,極煩惱所惱,得證勝菩提。」其中,堅實是指散亂與惡戒,無彼二者是指境上定學與增上戒學二者,執著淨樂常我而顛倒是指證無常等慧學,利他難行的煩惱是指精勤廣大福德資糧;如是勤行二資量,故速得菩提。
唯識宗主張,涅槃有:有餘、無餘和無住涅槃三種。
唯識宗主張,涅槃有三種:有餘涅槃、無餘涅槃和無住涅槃——無住涅槃即以大悲不住寂滅、與以智慧不住輪回的二邊,如印度大成就者薩惹哈說:「若離悲心修空性,彼不能獲最勝道,若人但修於悲心,淪落生死不解脫,若人能修二和合,不住生死不涅槃。」依《現觀莊嚴論》說涅槃有十二種,統攝為四種,即有餘涅槃、無餘涅槃、無住涅槃及自性涅槃——自性涅槃即空性之義,並非具相涅槃。
佛身有法、報、化三身。
唯識宗將佛身區分為法報化三身。
法身有:體性身與智法身兩種。
法身分為自性法身與智慧法身。
體性身又包含:法爾清淨的體性身與忽爾離垢的體性身兩類。
自性法身又分法爾清淨體性身,即本自清淨自性性身(指佛心的空性)、與離垢清淨體性身,即離垢清淨自性法身(指的無住涅槃)二類。
補充:
中觀宗以眾生心的空性稱為佛性(具垢真如),以佛心的空性稱為本自清淨自性法身(離垢真如)。事實上,眾生心本自清淨,與佛心本自清淨原是殊無二致,但眾生心本自清淨,不名本自清淨自性法身,因為儘管眾生心本自清淨,卻仍具二障隨一,必須經由修學大乘道,圓滿二資糧,斷盡二障,才能得佛的二種清淨的自性法身。
由於唯識宗有上述的主張,所以被稱為宣說大乘宗義。
由上述唯識宗的主張,例如認許有法無我、大乘道需發菩提心、受菩薩戒、行菩薩芊、發願、回向、圓滿五道十地,並有法報化三身變成的成佛觀、涅槃觀及不了義等諸多主張,與小乘宗派確有其差異之處,故被稱為大乘宗派見者。
結贊:
奉行牟尼教法者,所說唯識諸宗義;此文由據善說撰,智者理當歡喜入。
上來是由承許、奉行世尊的清淨見行教法的諸修學者,彼等教說關於唯識宗種種宗義的建立之理。由於上述詞文皆依清淨師承的善說予以抉擇、安立而撰寫,因此,諸具慧的認許正理者,理應歡喜趣入此諸正說,得到正解。
第 八 章說無體性的中觀宗
中觀宗是佛陀的宗義或見地的究竟意趣,故依了知下下部的宗義,乃是通達上上部的必要方便與基礎。
尊貴法王常常闡明基位、道位、果位的建立的重要,也以輪回時、修道時、成佛時——於此三期總攝佛道的修學之理。這一部分,事實是由性空緣起的實相建立基位之理,依此,道位時為智慧與方便互相攝持而修,由此圓滿廣大甚深的福慧資糧,成就無量勝果功德,其間關連顯然脈絡可尋。此外,認識佛法理應認識二諦,二諦是從所知品的實相上說,由二諦開出四諦,四諦特說有情輪回的所舍品(輪回的一重因果)與所取品(出輪回的一重因果);並由四諦建立三寶,有三寶則有皈依,有皈依則能解脫,有解脫必可成佛,一切增上生、決定勝的義利皆由此而安立,其最初即是修學依師之理。
因此,就結合修學道次第而言,確切定解中觀宗的二諦觀與中觀正見,實屬必要。佛以清淨身、口、意饒益一切眾生,特以語事業最極重要,語事業中最為殊勝的,莫過於宣說性空緣起的無上教法,依此修學,證得諸法是自性空的緣起有,也是緣起有的自性空;緣起的真實義與性空的緣起義,二者互助成立,如是修證乃至圓滿,才得決定勝,故最為第一,這也是《廣論》勝觀的主要內容。
簡言之,真實修學道次第者,能令道次第功德生起不退,轉增清淨,實需精勤通達中觀正見,誠如宗大師說:「深慧乃如見導眼,輪回根本摧破道,無餘教乘贊德藏,除癡迷暗最勝燈,知此求脫諸賢善,深道勵力勤觀修,我恒如斯而勤行,志求脫者常策勵!」
正文:(95+1)
一、定義
主張“(就勝義而言)沒有絲毫真實存在的法”的宣說佛教宗義者,就是中觀宗的定義。
即凡是主張勝義中諸法沒有真實的存在,諸法勝義無、名言有,如是宣說佛教宗義者,即是中觀宗。中觀宗基本宗義,是諸法勝義無、名言有(即緣起有);若有必是名言有、勝義無。此中的「有」,是指名言的有,顯然有別於有部與經部的諸法自相有、與唯識宗認許的心識實有的說法。
勝義有的對反即是勝義無,勝義無——即是法本身必須觀待能假立心予以名言假立的緣起、境上沒有自有自成的不共存在,這是勝義無或自性無之義。
根本無的對反即是名言有,名言有——是指存在的一切法皆由能假立的心賦予名言、假立名言而有,此即名言有之義。
中觀宗(含自續派與應成派)的不共主張,即是諸法——不論境、有境、有為法、無為法、乃至二諦皆沒有絲毫真實存在,因為凡有含遍是勝義無、名言有。
二、釋名
問:為什麼稱為中觀宗呢?
答:因為這些人主張“脫離斷常二邊的中觀”,所以稱為中觀宗。
是以認為住於遠離斷(即名言無)、常(即勝義有)二邊的中觀,故稱為中觀宗;也就是,凡諸法勝義有即墮于常邊,凡諸法名言無即墮入斷邊,主張諸法實相乃遠離斷常二邊者,即是中觀宗。
問:何謂中觀宗的斷常二邊、斷常二邊見之義?
答:二邊與二邊見是不同的,亦即:
1.斷常二邊(此非所知品)——是一種本自沒有、不存在、不成立者。因本自不成立,故不能斷,只能以正理證成、遮破其不成立,也因此,可說一切所知品皆住於離二邊的中道。
2.斷常二邊見(即顛倒二見)——指執著常邊的常見與執著斷邊的斷見,是凡夫具有的顛倒識,也是無始時來相續存在的實執,唯依修道斷除。
也就是說,二邊本自不存在,由於顛倒識顛倒增益其存在,故有二邊見,例如實執顛倒心與實有,乃由實執顛倒心倒執為有。諸法沒有實有,不是根本無之義,而是名言有(唯名假立);若根本無,則成斷邊。同理,若諸法勝義有、實有,則成常邊。遠離諸法的斷常二邊,即是中道或中觀(指境中觀)。
另外,由於這些人宣說,“一切法都沒有真實存在的體性”,所以又稱為「說無體性宗」。
由於認許諸法沒有真實存在的體性,故稱為說無體性宗。事實上,中觀宗不但遮破其他宗派的斷常二邊(他宗皆墮在二邊隨一),而且也不住于遠離常二邊的勝義實有的中間,亦即沒有勝義實有的中間可予安住,唯住于名言有的中道。
中觀宗所安立的自宗,即是沒有勝義實有的宗,是安住在名言而有的宗。總之,中觀宗的根本主張是,不論菩提心、佛、眾生、輪回、涅槃等染淨諸法皆勝義無、名言有。有部、經部許一切法實有自相,唯識宗許依他起與圓成實實有自相,中觀宗則許一切法無實有自相。
補充:
中觀宗的中道或中觀,或可略分五類:
1.境中觀——即遠離斷常二邊的中道,是指空性之義。
2.有境中觀——即證得遠離斷常二邊的空性的心,亦即中觀正見或空性見、空正見。
3.論典中觀——即能詮釋中觀宗的中道教法的清淨經論,如《般若經》、《中論》、《入中論》、《廣論》
4.宗義中觀——即認許諸法決定沒有實有,此是一向合理的中道,承許諸法名言有。勝義無的見地或主張,稱為中觀宗義。
5.論師中觀——即心中承許中觀宗義的補特伽羅,創建或執持此一見解者,也稱為中觀宗派見者。
三、派別
中觀宗分成兩派:中觀自續派與中觀應成派。
中觀宗分二派:即中觀自續派與中觀應成派。二派的差別,至少可由四點略為說明,即:
1.從名言上的主張予以區分——
①許名言中外境有,是中觀經部行自續派(由有方分微塵累積而有)與應成派(心境互為觀待而有)。
②不許名言中外境有,是中觀瑜伽行自續派(雖許外境無,但也勝義無,主張六識,以二取空為粗分法無我,是緣覺所修;唯識派則許諸法由實有內識所現,勝義有,二取空的法無我,是菩薩所修)。
2.心中安立空正見之理——
①自續派許唯以自續因相——即諸法有自相,即得自主相續發展之義,成立法、宗、因皆自相有,依此能破除對方的邪見,令對方生起證空性的比量智。如:桌子有法,是勝義無,以緣起故。
②應成派則以隨應破方式(亦即他許正理),即能令所破對方生起了悟自宗所立的空性的智慧。
3.自續派認為,不應認許諸法自性無,若自性無,則成業無以感果,集諦不生苦諦,修道不得滅諦,不能成立四諦,不能成立三實與佛道,因一切法自性無即等於一切法皆無(成為斷見)。應成派的主張則與上述相反,以諸法自性無而得合理成立諸法。
4.自續派與應成派雖然一致認許勝義無、名言有,但其所指涉的義理卻有差異。以應成派看來,自續派所許的勝義無並非真正的勝義無,諸法不是由彼所許的現自相有的不損心所假立,自相有名言中也不存在。若諸法自相有,則成非唯心假立,因此自續派的勝義無的空性為不了義,不是究竟實相,唯有應成派的見地符合正理、實況,是究竟意趣,即在遮破緣起法的自性有之餘更能合理成立緣起法。這點,即如《中論》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法不成。」又說:「雖空亦不斷,雖有亦不常,業果報不失,是名佛所說。」
四、各支派的教義
甲一、中觀自續派
主張“就名言的範圍而言,諸法皆以自相而存在”的說無體性宗,就是自續派的定義。
即中觀自續派的定義,凡是承許名言中諸法皆以自相有而存在者。自續派的根本主張是二聚和合,喻如幻術,即魔術師以密咒加持小木石,變成舞臺上的象馬,此經由密咒加持的小木石,已具有顯現象馬的能力(即一半是法本身有自性的存在);另一方面,也依觀眾眼識為密咒所迷,依錯亂眼識顯現舞臺上有象馬(即一半依心的名言假立)。如是成立諸法本即自相有、自性有,並且依著不損心的名言假立,二聚和合而成立。例如桌子具有本自而有的自性有(一半是法本身有自性的存在),同時也由具義不損心予作名言假立而有(一半依心的名言假立)。
然而,若就諸法自相有無而言,大乘三宗主張的差異是:
唯識宗——依他起為自相有,以依他起的桌子並非由分別心假立,而是由真實的因緣所得的真實他果,故稱為自相有、勝義有(就第一義而言,是基於真實因緣所生故)。
自續派——名言中自相有,一半由具義心名言假立,一半是法本身具自相有的存在,乃就二聚和合而說;其自相有之義,是指諸法去找可找得到(不同于唯識宗的真實因緣果)。
應成派——名言中自相無,即諸法名言中同有、自相中同無,皆許諸法依心唯名假立,去找找不到。
問答:
1.何謂佛的斷證功德?
2.佛的斷證功德各有那三種特色?
3.報身與化身能為何種眾生所見?
4.唯識派如何認許了不了義經的差別?
5.自性法身分那二種?
6.性空緣起如何互助成立?
7.何謂名言有與勝義無之義?
8.何謂中觀宗的斷常二邊、與斷常二邊見之義?
9.中觀可分那五類?
10.中觀宗二派的主張,至少有那四點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