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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傳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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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傳佛教(藏文:བོད་བརྒྱུད་ནང་བསྟན།,威利:bod brgyud nang bstan;蒙古語:Төвдийн Буддизм),或稱藏語系佛教,是指傳入西藏的佛教分支。藏傳佛教,與漢傳佛教、南傳佛教並稱佛教三大地理體系。藏傳佛教屬於大乘佛教,特色是所有教派都受到密宗的影響,修習上先顯教傳授後密教傳授。雖然藏傳佛教中並沒有小乘佛教傳承,但是說一切有部及經量部對藏傳佛教的形成,仍有很深遠的影響。
藏傳佛教以卷帙浩繁,淵博深奧的藏文文獻著稱。有舉世聞名的《甘珠爾》、《丹珠爾》兩大佛學叢書。藏語文與記錄佛教原始經典使用的梵文有緊密的傳承關係,從梵文翻譯的內容,不論詞意,藏語是唯一可以還原梵文的語言文字。[1]藏語文也是唯一完整地記錄自釋迦牟尼佛誕辰兩千多年來,形成和發展的佛教教義、佛教哲學,以及佛教科學的文字,包括那爛陀傳承中,所有的顯、密論典。特別是因明論典的教、學傳承和方式,當今惟有在藏文中有完整記載和保存。[2]國學大師章炳麟評價西藏學術傳統:「既有文明之學,不受他熏」。[3]
藏傳佛教始於松贊幹布時期,佛教由毗俱底公主自尼泊爾和唐朝文成公主自漢地傳入西藏。在赤松德贊時期古印度佛教僧侶寂護將印度佛教傳入西藏,及隨瑜伽行自續派,蓮花生來到西藏,制服本地原始苯教的同時,也接受了部分苯教內容,逐漸建立了密教的基礎,此一時期稱為前弘期。此後經朗達瑪滅佛的波折,佛教經過滅佛運動的破壞後重新振興,並逐漸形成了寧瑪、噶舉、噶當、薩迦、覺囊、格魯等各派的傳承,此一時期稱為後弘期。
在宗喀巴創格魯派,成為藏傳佛教的主流後,藏密大盛,在西藏出現了政教合一的特殊局面,由兩位固定的轉世僧侶統治西藏,分別稱作達賴與班禪。藏傳佛教的流傳地集中在中國西藏地區、尼泊爾、不丹、印度的喜馬偕爾邦、拉達克和達蘭薩拉。13世紀,開始流傳於蒙古地區,至今,蒙古、土、裕固等民族,仍多信奉藏傳佛教。近現代,藏傳佛教逐漸流傳到世界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