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1/05 16:01:56
學習次第 : 進階

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 第十講

夏巴曲傑仁波切(2001年)

是故有師,依止此經成立第三時所說一切經皆是了義。佛為引攝執我外道所說數經,許為如實。唯除法性,餘一切法皆是錯亂覺慧假立,無少自性。唯法性真實,分辨如此真不真實,許是前說善辨之義。有餘師說,若如此經所辨了不了義,則如前家說,故破此了不了義之理,謂非如實言。

34“末4)「故說初二法輪,是不了義,後是了義。」昨天是講述到這邊,今天繼續講述。「是故有師,依止此經成立第三時所說一切經皆是了義。」之前所說的「善辨法輪」它是了義經,而且它是第三時所說的,所以才會安立它是三轉法輪。但是有一些論師並不這麼認為,他認為三轉法輪是了義經,第三時所說的一切諸法都是三轉法輪的緣故,所以第三時所說的一切諸法應該都是了義經,所以他的安立方式跟宗喀巴大師不一樣。

「佛為引攝執我外道所說數經,許為如實。」要是說第三時所說的一切法都是了義經的話,那在第三時的時候,有一些外道問佛陀說:「我」是不是存在的?是「無我」,還是「有我」?外道在問佛陀這個問題的時候,佛陀並沒有回答,有些外道就會產生「無記見」(善法、惡法還有一種無記),有十六種的無記見。有一些外道在問佛陀到底是「有我」,還是「無我」?為了要引導這些眾生,所以佛陀說「是有我的」。「佛為引攝執我外道所說數經」,因為這些外道在內心當中執取的是「有我」的這個行相,所以為了引攝這些眾生的緣故,佛陀會說「有我」的這個法。所以因為「有我」的這一類的法,它是第三時所說的緣故,有一些的數論師,他們會認為這個法就是我們這邊所謂的了義經,所以「許為如實」,他所承許的都是真實的。

「唯除法性,餘一切法皆是錯亂覺慧假立,無少自性。」「唯除法性」,這邊的法性就是空性的意思。除了空性之外,其餘一切的世俗諦(也就是依他起跟遍計執這兩種法),它們都是錯亂覺慧所假立的。「錯亂覺慧」,就是顛倒識,實際上它的本性、它的本質是不存在的,它存在的方式是用顛倒識去安立的。比如像藍色的雪山,或者兩個月亮,或者因為錯亂識的緣故,很遠地方的繩子會把它看成蛇。實際上以他方來看的話,藍色的雪山、或者兩個月亮、或者把繩子看成是蛇的這種狀態,是不存在的;但是它存在的方式,是以我們的錯亂識(錯亂這種心)去安立它的。所以有些論師他們就認為,諸法之上的空性,是真實存在的;空性以外的這些世俗諦,它的成立方式是我們用錯亂心(錯亂的執著)去安立它、去假立它,實際上它是不存在的,它就跟藍色的雪山是一模一樣的。所以這邊說「唯除法性,餘一切法皆是錯亂覺慧假立」,它的安立方式,是我們用錯亂心去分別的、去假立的,「無少自性」,其實它本身是沒有自性存在的。

「唯法性真實」,除了空性之外,其餘法的存在方式,就是沒有自性存在的,「分辨如此真不真實,許是前說善辨之義。」在前面三轉善辨法輪的時候,有講述到說「以善辨相轉正法輪」,它能辨別法哪一些是有自相的,哪一些是無自相的。有一些論師他們的辨別方式,就是空性是有自性的,空性以外的法是沒有自性的,這種方式就是三轉法輪所說的分辨方式。「分辨如此」,就是「空性」它是有自性的、它的實體是存在的,空性以外的這些世俗諦,它的自性是不存在的、它的本體是不存在的。「分辨如此真不真實,許是前說善辨之義」,這是他們善辨的方式。三轉法輪所謂的「善辨」,就是說空性這一類的法自性存在,空性以外世俗諦這一類的法,它的自性是不存在的這種善辨方式,有些論師是這樣作解釋的。

之前有一派的論師作這樣的講述,又有另外一派的論師,「有餘師說,若如此經所辨了不了義」,這邊的「經」就是《解深密經》的意思。要是《解深密經》是辨了不了義的一部經的話,它所辨了不了義的方式,應該跟前家所說的相同,「則如前家說」。之前有一些論師他們是怎麼來辨別了不了義的呢?佛陀在第三時所說的一切諸法(萬法)都是了義的。如果說《解深密經》它是這樣作解釋、這樣辨別了不了義的話,那第三時所說的一切諸法,應該都是了義的才對,但是實際上不是這樣。如果第三時所說的諸法都是了義的話,那佛陀在第三時有說「有我」的這種經,但實際上「我」是不存在的。

這邊所謂的「有我」和「無我」的這個「我」,並不是一般所說的「我」。這邊的「我」是獨立自取的實有我,就是所要破的「我」,這個「我」是不存在的。因為只要是「所知」,只要是「存在」的法,它都是「無我」的。這邊所謂的「有」和「無」,所無的那個我,是什麼「我」?是獨立自取的實有我。因為一個補特伽羅、或者一個眾生,他要成立的時候,是必須依著他方才作成立;他不是獨立自取的,(獨立自取就是不用透過其他的因緣,自然能夠成立的),他不是這種成立方式,所以這種「獨立自取的實有我」是不存在的,所以萬法都是無我的。但是佛陀為了攝受某一類的眾生,會對某一類的眾生講說是有我的,而且這一類有我的經,是在第三時所說的。

所以如果在第三時所說的這一類經,一定要是了義經的話,上面有一部分的論師他們是這樣認為的,因為他們沒有辦法安立說,初時所說的經是不了義經,二時所說的經是不了義經,以及三時所說的是了義經的這個道理。那他們是怎麼安立的呢?他們是說第一時所說的經都是不了義經,第二時所說的經都是不了義經,第三時所說的經全部都是了義經,要是這樣說的話,就會違反……,因為佛陀在第三時有講述「有我」這一類的經。「有我」這一類的經,能把它安立為了義經嗎?不能!因為實際上「我」是不存在的,獨立自主的實有我是不存在的。

「有餘師說,若如此經所辨了不了義」,如果《解深密經》它真的是辨了不了義的一本經的話,它辨別了不了義的方式,應該跟前面的這些諸位論師所講的方式是一樣的,就是「第一時所講的經都是不了義,第二時所講的經都是不了義,第三時所講述的經都是了義經」,如果這樣去分辨是不對的,「則如前家說,故破此了不了義之理,謂非如實言。」《解深密經》當中所謂的辨了不了義的這種方式,其實是不正確的。這邊有說,為什麼佛陀對某一些眾生說「有我」這一類的經,實際上是「無我」的狀態,為什麼要講「有我」?是為了要攝受那些眾生,因為佛最究竟的目標,還是要讓眾生認識「無我」的道理,但是因為佛陀很善巧、很慈悲的緣故,為了要攝受這類眾生,在剛開始會講是「有我」的,因為衪知道這個眾生「有我」的執著太強烈了,如果一開始就跟他講「無我」這一類法的話,他可能會生「斷邊」,所以透由善巧的方式跟他講是「有我」的。這一類的經,它雖然是第三時所說的,但它不是這邊所謂的辨了不了義的經。“

如是兩家,皆未詳觀此經,問經離相違過,及佛答釋,並依彼而立了不了義。唯於分辨了不了義時,妄興諍端。

「如是兩家,皆未詳觀此經」,前面有兩類的論師,第一類的論師是認為,第三時所說的經「全部」都是了義經;第二類的論師是認為,《解深密經》根本就不是辨了不了義的經,它辨別的方式是不正確的。如是兩家,皆未詳觀此「經」,這邊的經就是《解深密經》。「問經離相違過,及佛答釋」,他們沒有仔細的去閱讀《解深密經》,因為在《解深密經》當中,勝義生在問佛陀的時候,他的那種問法,以及佛陀回答的方式。

勝義生菩薩在請問佛陀的時候,他是問說:中轉的無相法輪,為什麼說諸法都是無自相的?佛陀回答:我是依三無自性的這種密意,來說諸法都是無自相的。他在閱讀的時候,沒有仔細的去閱讀,「並依彼而立了不了義」。因為這個緣故,勝義生菩薩問,世尊回答之後,能夠瞭解到初轉的四諦法輪是不了義的,中轉的無相法輪是不了義的,三轉的善辨法輪是了義的。所以三轉的善辨法輪,為什麼它是三轉法輪?因為它是第三時所說的緣故,所以在這邊列為三轉法輪;並不是說,第三時所說的全部的法,都是這邊所要討論的了義經。所以它的道理,他們不能夠仔細的去瞭解,就會產生這種錯誤的見解。

「唯於分辨了不了義時,妄興諍端。」因為他沒有仔細的去觀察、沒有仔細的去閱讀《解深密經》的緣故,所以才會有這些錯誤的見解,所以這個是我們在辨了不了義的時候,「妄興諍端」他是故意找麻煩的。在《解深密經》當中講得非常詳細,就是勝義生菩薩的問法,以及世尊回答的方式,一問一答之後,達成了什麼樣的共識呢?我們所要討論的了不了義是,第一轉(初轉)法輪它是不了義的,以及第二轉無相法輪它是不了義的,佛陀所回答的這個答案,就是依《解深密經》的方式來分辨了不了義,並不是由前二家所說的那種分辨方式。“

乙二、解釋經義(分二)

丙一、無著論師正依解深密經   

丙二、依於此經決擇真實   

丙一、無著論師正依解深密經

之前我們在講《辨了不了義》的時候,是分為兩個大科判:一個是依止解深密經,一個是依止無盡慧經。依止《無盡慧經》的時候它是分為:「略經所說」以及「解釋經義」。在「略經所說」的四個科判就是:「問經離相違」,「答離相違」,「明三自性體」,「白彼結成義」,這四個科判已經講述完畢。現在就是講「解釋經義」,這個當中分為兩個小科判:一「無著論師正依解深密經」,二「依於此經決擇真實」。現在講述的是第一個科判,「無著論師正依解深密經」。

無著菩薩是唯識宗最主要的開派師,他在講述唯識宗見解的時候,最主要是依著《解深密經》來作講述的。我們之前有講到《解深密經》總共有十品,是哪十品呢?因為它有很多的註解,《辨了不了義論釋難》這本是書是僧海大師所造的,因為這本論已經翻成中文的緣故,所以以這本論為主。這本論當中《解深密經》總共有十品,第一品是「序品」,第二品是「如理請問與解深密意問答品」,第三品是「法頌問答品」,第四品是「清淨慧問答品」,第五品是「廣慧問答品」,第六品是「德本問答品」,第七品就是我們現在在講述的「勝義生問答品」,第八品是「彌勒問答品」,第九品是「觀自在問答品」,第十品是「曼殊師利問答品」。

《解深密經》當中總共有十品,這十品在講述什麼呢?其中的第一品「序品」,跟其他的經典是相同的,它是作一個開頭。第二品就是「如理請問與解深密意問答品」,這一品到底是在講什麼?它是講如何去決擇唯識宗所說的真見(真實理),就是所謂的空性,在講述如何去決擇唯識宗所謂的空性,這是第二品所講述的內容。第三品就是第二個問答品,一般來講它是有十品,因為第一品是序品的關係,所以它的問答品就有九品。

第二個問答品,也就是所謂的第三品「法頌問答品」,它在講述什麼呢?它是在決擇勝義,以尋伺心不能如實思議。這邊的所謂的決擇勝義的「勝義」,也就是我們之前所講的空性。「以尋伺心不能如實思議」是什麼意思呢?這邊所謂的「尋伺心」就是凡夫的分別心。這邊所謂的「凡夫」,就是在加行道以下的這些補特伽羅,我們給他安立為凡夫。他們雖然是可以證到空性,但是證到空性的時候,是以分別心去證,證得的時候不能夠如實的思議。因為他們要證得的時候,是必須要透過「義共相」的現起才能夠證得的,凡夫內心當中的那種現量,是沒有辦法證得空性的。所以我們這邊所謂的「尋伺心不能如實的思議」,就是說我們凡夫當中的那個現量,是沒有辦法如實的證到空性的。“

第三問答是「決擇二諦若一若異各有四理違害」。「決擇二諦」,就是所謂的世俗諦和勝義諦。他起和圓成實這兩種法,要是「本質相異」的話有四種過患,要是「反體相一」的話有四種的過患。所謂的「本質相異」有什麼樣的過患呢?如果依他起以及依他起之上的圓成實,它們兩個是「本質相異」的話,它們的關係就變成毫無關係,就像瓶子跟柱子一樣,一點關係都沒有的那種感覺,這個時候,在依他起之上的圓成實,就不是依他起之上最究竟的法性。因為它們是本質相異的緣故,它們之間的關係會變成瓶柱的這種毫無關係,所以它們兩者要是「本質相異」的話,依他起之上的圓成實,就不是依他起之上最究竟的那種法性的本質。比如說色法,它的外境是不成立的這一點,是色法之上的空性,那色法和色法外境不成立的這一點,它要是「本質相異」的話,那外境不成立的這一點,就不能夠是色法最究竟的本質。

色法之上有很多的所破,比如色是詮色聲的所趣入境,它是自相成立的;或者說色法和緣色法的正量,它們是有很遠的感覺。我們之前有講到很多的所破,就是破了這個所破之後,色法之上的空性和色法,它一定是「本質相一」的,它要是「本質相異」的話,那之上的空性就不是它最究竟的本質,就不是它最究竟的法性了,要是「本質相異」的話會有這種過失。

要是「反體相一」的話,所謂的「反體」就是它們兩個要是「一」的話,要是依他起和依他起之上的圓成實,它們是反體相一,它們要是等於一的話,會有什麼樣的過患呢?比如瓶子,瓶子它是有顏色、有形狀的,瓶子和瓶子之上的空性,要是反體相一,它們兩個要是「一」的話,它們之上的空性也應該是要有顏色、要有形狀,但是它之上的空性是沒有顏色、沒有形狀的,所以它們要是「反體相一」的話,會有這樣的過失。如果說瓶子和瓶子之上的空性,它們是「一」的話,我們面對外境(面對這些色法),會生起貪瞋癡的煩惱。比如以貪心來說,面對這些外境我們會生起貪心,它與它之上的空性要是「一」的話,我們在緣空性的時候,也應該會生起貪心。但是我們在修習空性的時候,應該是斷除貪瞋癡才對,因為我們是為了斷除貪瞋癡才會去修習空性的。如果說它們兩體之間是「一」的話,我們在緣著這些外境生起貪瞋癡的同時,緣著外境之上的空性時,應該也會生起貪瞋癡才對!因為它們的反體是一,它們等於是「一」。所以它們兩者,依他起以及依他起之上的圓成實,它們要是「本質相異」的話,是有種種的過失;「反體相一」,等於一的話,它們也有種種的過失,這些違害(過失)在第三個「清淨慧問答品」當中有詳細的解釋。所以顯示二體體一相異,「體一相異」就是說,依他起以及依他起之上的圓成實,它們是「本質相一」、「反體相異」的關係。“

第四個問答品就是「廣慧問答品」,它是在講述什麼呢?它是在講述「正為決擇阿賴耶識建立」,所謂的「阿賴耶識」,在唯識當中,是相當重要的一個心識,在以下會作講述。

第五個問答品就是「德本問答品」,它是在講述什麼呢?它是在「決擇三相的建立」,就是遍計執、依他起、圓成實這三相的建立方式。

第六問答品,就是第七品「勝義生問答品」,這一品相信大家都很清楚它在講什麼,就是說「決擇經中的了不了義」,它在決擇經中的了義以及不了義的這種方式。

第七問答品,就是《解深密經》當中的第八品「彌勒問答品」,它在講述什麼呢?「正為決擇止觀的建立」,它是在講止觀這方面的道理。

第八問答品,就是第九品「觀自在問答品」,這一品是在「決擇菩薩十地的建立」。菩薩有十地,第一地、第二地、第三地…這樣漸次上去,菩薩有十地是怎麼安立的?在「觀自在問答品」當中有作詳細的解釋。

第九個問答品,就是最後一品「曼殊師利問答品」,這一品是在「決擇佛果智身的建立」。就是我們修道之後會得到佛果,得到佛果的時候,這個法身、這個色身是怎麼安立的?總而言之,九品的問答品當中就是有十位菩薩,請問世尊不同的問題之後,世尊把答案告訴他們,而產生九個問答品。因為第二品有兩位菩薩同時請問問題,所以十位不同菩薩,問了十種不同的問題,世尊回答他們,他們把答案都寫在「問答品」當中。

總而言之,這十品在講什麼呢?它是在講唯識宗所承許的因道果的關係(就是根道果的關係)。不要說是唯識(因為唯識是大乘),就連小乘的有部、經部,它們也有根道果的這種建立關係。所謂的「根」就是二諦,世俗諦以及勝義諦二諦。「道」就是方便道以及智慧道,二道。「果」就是法身和色身,二果。比如說我們緣著「世俗諦」作觀修的時候,在內心會生起「方便道」,透過這個方便道會積聚很多的資糧,這個資糧成熟之後,成佛的時候就會形成佛陀的色身。緣著二諦當中的「勝義諦」作觀修,在內心當中生起智慧道,智慧道的力量增強,會變成佛陀的法身。這十品當中,它最主要是在告訴我們,唯識宗所承許的根道果的關係。“

乙二、「解釋經義」分二:丙初「無著論師正依解深密經」,丙二「依於此經決擇真實」。「今初」就是第一個科判,「無著論師正依解深密經」,這個科判是怎麼作講述的呢?

攝決擇分雲:「勝義具足五相,如解深密經應當了知。」引解深密經勝義諦品。「諸法相者,如解深密經應當了知」引宣說三相之法相品。「諸法無自性相,如解深密經應當了知。」引無自性品,問經離相違過及了不了義等。

攝決擇分雲:「勝義具足五相,如解深密經應當了知。」引解深密經勝義諦品。在無著菩薩所著的《攝決擇分》這本論著當中,有講到勝義具足了五相(勝義就是空性),空性具有五種行相,這五種行相是依哪一本經論來作講述的呢?它是依著《解深密經》來作講述的。在《解深密經》當中,它是怎麼樣來講述勝義具足五相的呢?是哪五相呢?就是勝義它有「不可言說相」這是第一相,第二個就是「無二相」,第三個就是「非度量境界之相」,第四個就是「非相違異一相」,第五個是「所遍一味相」。

我們從第一個開始解釋,什麼叫做「不可言說相」呢?所詮聲以及分別心,不能如實的思議。這邊所謂的「勝義不可言說相」,它是什麼樣的形態呢?這邊所謂的「勝義」,以唯識來說的話,它就是不變的圓成實,「不變的圓成實」,給它安立的名詞叫「勝義」。「不變的圓成實」,就是有一個詮釋它的聲音,或者說執著它的一個分別心,或者說執著它的一個比量。執著它的比量、以及詮釋它的聲音,是不能夠如實的去思惟,不能夠如實的把它講述出來。比如說詮釋「空性」的這個聲音,雖然是有這個聲音,但是能不能夠如實的把空性的道理、本質講述出來呢?不可能的。相同的,執取這個空性的比量,雖然它是能夠證得空性,但是它證得的那個方式,是不是如實的、如它本身的性質能夠證得呢?不行的,因為它們都要透過「義共相」的顯現之後,才能夠證得空性。

之前有講到有很多種空性,比如「色法」,色法之上有四種所破,這四種所破破了之後,就是四法之上的空性。色法之上的空性,它也是「所詮聲」以及「分別心」,它不能如理去思議的,怎麼說呢?比如有一個人,他證得了空性之後,他在跟其他的眾生講法的時候,雖然是講空性的道理,但是他講述的方式,能不能像他自己證得的那種方式講述出來呢?這是不可能的。為什麼呢?我們舉個例子,平常有人會吃甘蔗糖,吃甘蔗糖的時候,另外一個沒有吃過甘蔗糖的人會問他說:甘蔗糖是什麼味道?吃了甘蔗糖的人就說:甘蔗糖是甜的。另外一個人就回答他說:是什麼樣的甜法?那個人就回答說:甘蔗糖是很甜、很甜的。是怎麼樣的很甜法?再加個很甜,也是形容不出那個甜法。他已經把那個味道講出來,它是甜的,對方也知道是甜的,但是是什麼樣的甜法?他是不可能用嘴巴講出來的,除非塞一塊甘蔗糖在他的嘴巴裡面,就是這種甜味;對方要是沒有吃過這種甘蔗糖的話,他是感覺不出這種滋味的。相同的道理,雖然詮釋空性的聲音,它是能夠把空性詮釋出來、它是能夠把空性的道理講出來,但是能不能像證得空性的那個人證得空性的那個樣子,把它全部都講述出來?對方是沒有辦法感覺的。所以空性這一類的法,就是所謂的「勝義諦不可言說相」。“

第二個道理「無二相」。這邊所謂的「無二相」,是什麼意思呢?就是現證空性定慧的心法,在這個心法之上的淨相,它是沒有所謂的「有為法」以及「無為法」這兩種法的,這兩種法是不成立的。怎麼說呢?現證空性的定慧,比如以菩薩的第一地(見道)來說的話,見道是有現證空性的,它證得空性的時候,不需要透由空性之上的義共相的顯現來證得。它不需要透過義共相,就能夠直接現證,就像我們眼識看東西一樣,它是能夠現證的。以聞慧、思慧或者比量來說的話,它們雖然是能夠證得空性,但是它們證得空性的那種方式,是空性之上有義共相,透由那個義共相在內心顯現,才能夠去執取空性,那種方式是不相同的。

比如我們內心當中有很多的分別心,緣著瓶子的分別心,緣著柱子的分別心,這些分別心在趣入這些境的時候,是怎麼趣入的呢?是透過瓶以及柱子之上的義共相顯現之後,才能夠趣入境的。但是現在所謂的現證空性的定慧,它趣入空性的方式,跟之前所講述的不同。這邊所謂的「現證」,它不需要透過空性之上的義共相,就能夠趣入這個境。在這個境之上,它是不會有「所空之識」,比如我們說色法它是外境不成立,色法的外境不成立是色法之上的空性,所以有一個現證色法外境不成立的這個智慧,在它的境之上會不會有色法這個境產生?不會的。以聞慧、思慧、以及比量來說的話,在它們的境之上雖然有空性的境,但是在它們的境之上,還會多出一個它們所空之境,色法的這個境也會產生,因為它們產生的方式是透過義共相伸展出來的。它們緣境的方式是透過義共相才能緣這個境,所以在它的境上會有色法的形象產生出來。當聞慧、思慧、或者證得空性的比量,一再觀修、一再修行的時候,有一天這個比量的性質會變成現量。這個「現量」在趣入空性的時候,外境成立的空,就是色法之上的空性。

現在是說「現證」,不是說透過義共相的顯現,在「現證」空性的定慧之上,它會不會有色法這個境?不會的。它的境之上,只有色法外境成立的空性這個法之外,它是不會有色法的境呈現出來。所以現證空性之定慧的境上,所空的不管是有為法、或者是無為法,這個所空的有為法以及無為法,是不會在現證空性定慧的境上產生出來的,所以就是無二相。現在所謂的「無二」就是,現證它的定慧之上,是不會有「有為法」以及「無為法」這兩相產生出來,所以叫「無二相」,這也是在講空性的特徵。“

第三個就是「非度量境界之相」。這是什麼意思呢?「空性」,不是我們凡夫能用「現識」(現量)來證得的。凡夫就是加行道之下的這些補特伽羅,給他安立個名字叫「凡夫」。這邊所謂的「度量」,就是他們內心的那種現量,是沒有辦法證得萬物之上的法性(也就是所謂的空性)。凡夫他會不會證得空性呢?他會證空性的。比如他先聽聞、再思惟、然後觀修,在作止觀修行的時候,他是會證得空性;但是他證得空性的方式,不是現證的方式,是透過義共相的顯現來證得的。所以凡夫內心當中,是絕對沒有辦法現證空性的,現證空性的這些補特伽羅一定是聖者,這是「非度量境界之相」。「非度量」,就是說不是凡夫的現量可以證得的。

第四個「非相違異一相」,它們兩個是異一相,它們不是相違「異」和「一」的。所謂的「異」是指「本質相異」,之前我們有提到,所「非」的那個「一」是什麼「一」?就是「反體一」,它們雖然是本質相同,但是它們是反體相異。之前有講說,依他起和依他起之上的圓成實,它們兩者要是本質相異的話,會變成毫無關係;毫無關係之後,在它之上的圓成實,就不是它之上最究竟的法性了。它們雖然是本質相同(本質相一),但是它們是不是一模一樣呢?不是一模一樣的,所以它們是「反體相異」。如果它們兩個是一模一樣的話,會有什麼樣的違害?會有什麼樣的過失呢?比如說看到色法的時候,我們會對它生起貪心,在緣著色法之上的空性的時候,也應該會生起貪心才對。不僅是這樣,如果說色法以及色法之上的空性是一模一樣的話,在現證色法的同時,應該也會現證色法之上的空性才對!但是沒有啊!我們凡夫是會現證色法,但是不能現證色法之上的空性,就表示說它們兩個雖然是本質相同的(本質是相一)的,但是它們兩個不是一模一樣的,是「反體相異」的,所以「非相違異一相」是第四個特色。

第五個特徵是什麼呢?就是「所遍一味之相」,「所遍」就是所遍佈,「一味」就是味道同一的意思。「所遍一味之相」是什麼意思呢?「勝義諦」,也就是唯識當中所講的空性,它是什麼樣的方式去安立的?僅僅要破那個所破之無遮。它是一種「無遮法」,無遮的成立方式是說,它僅僅破除了它所要破除的那個無遮,破除了之後,是沒有任何法能夠成立的,它就是破了所破之無遮法。這種「無遮法」它是遍佈諸法的。我們之前有講到,「空性」雖然要瞭解它、理解它、甚至要證得它是非常困難的,但是我們只要瞭解一法之上的空性,甚至我們只要證得一法之上的空性,對於其他的空性我們要去瞭解、要去證得就非常容易了。比如吃糖的時候,我們能夠感受到,這個糖的甜味是這種甜味的時候,別人在跟你講其他的糖是某種甜味,你多多少少可以感覺得出來。以此類推,在瓶子之上的空性的安立方式,是僅僅只要破那個所破的無遮法,所以在瓶子之上的空性,它有這樣的特色的話,在柱子、桌子,其他萬物之上的空性,它的安立方式也是相同的。就是說只要破了萬物之上空性所要破的所破之後,這種無遮法成立的時候,就是這個法之上的空性,就是「所遍一味之相」。雖然說空性沒有味道,但是它是以糖的甜味來作類推。

這邊所謂的「勝義諦」,也就是「空性」,它有五種的相貌會產生出來。這五種的相貌都是在詮釋空性的,它是「不可言說的」,「無二的」,「非度量境界」,「非相違異一的」,「所遍一味的」,有五個相貌產生出來。勝義諦具足這五相的特徵,它是依著《解深密經》來作講述的,所以「如解深密經應當了知」。

「不可言說相」以及「無二相」,這兩相是在《解深密經》當中的第二品,《如理請問與解深密意問答品》當中有講述到,第一部問答品,也就是《解深密經》當中的第二品。「非度量境界之相」,它是在第三品《法頌問答品》當中有講述到。第四相「非相違異一相」這個特徵是在第三個問答品《清淨慧問答品》當中有講述到,也就是《解深密經》當中的第四品。第五相「所遍一味之相」,這是第五品《廣慧問答品》當中有講述到。其實在《解深密經》當中沒有一品叫做「勝義諦品」,這邊所謂的「勝義諦品」就是第二品、第三品、第四品、第五品,這四品的問答品濃縮起來就是「勝義諦等品」,這四品當中有講到勝義諦的五種行相。“

「諸法相者,如解深密經應當了知」引宣說三相之法相品。這句話也是從無著菩薩他所著的《攝決擇分》這本論中引伸出來的。這部論它是怎麼講述的呢?諸法它的行相、它的安立方式,應該由《解深密經》當中的安立方式去作安立的。應當了知《解深密經》當中所安立諸法的方式,我們應該徹底的瞭解。「引宣說三相之法相品」,這個「法相品」是指第六品《德本問答品》,當中有詳述依他起、圓成實、以及遍計執的法相有什麼樣的差別。

「諸法無自性相,如解深密經應當了知。」引無自性品,問經離相違過及了不了義等。這邊所謂的「諸法無自性」,就是說遍計執相無自性性、依他起生無自性性、圓成實勝義無自性性的道理,應該由《解深密經》來了知,這是引哪一品呢?這句話是由《攝決擇分》這部論引出來的。這個道理是引「無自性品」,在「勝義生問答品」當中它有講述「問經離相違過」,勝義生菩薩的問,以及佛陀的回答,以及了不了義的辨別方式,以及了不了義等。這邊所謂的「無自性品」,就是之前講述的「勝義生問答品」。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