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1/05 05:49:24
學習次第 : 進階

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 第十七講

夏巴曲傑仁波切(2001年)

聞法之前我們先調整自己的動機以及意樂,就是為了法界所有一切的有情,希望他們都能夠離苦得樂,所以我希望能夠得到佛果。就是因為要得到佛果,所以今天對於《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這本論來聽聞、思惟,之後作觀修,我為的是法界一切的有情眾生,希望他們能夠離苦得樂,能夠得到最究竟的佛果。

524)末代有人,謂初自性世俗亦無;中性於世俗有,於勝義無;後性於勝義有;說是無著兄弟意趣者,亦出此宗之外。

這邊所謂的「末代有人」,就是在西藏有一類的大師,就是我們之前有講述到的遍知慧幢這一類的大師,他們是怎麼講述三自性的呢?「謂初自性世俗亦無」,「初自性」很明顯的就是遍計執,他怎麼講述遍計執的呢?就是遍計執它不僅是勝義無,而且是世俗無。「世俗亦無」的這個「亦」,它包含了什麼意思呢?就是說遍計執這一類的法,它不僅是勝義無,而且是世俗無。「中性於世俗有,於勝義無;」「中性」就是依他起,依他起這一類的法,它存在的方式是世俗有,但是是勝義無的。「後性於勝義有;說是無著兄弟意趣者」,「後者」就是圓成實。圓成實它的成立方式,就是勝義有的方式。這種說法他們認為是無著兄弟的意趣,(無著兄弟就是無著和世親兩位菩薩),「亦出此宗之外」,「此宗」就是唯識宗,他們這樣說,一定會違背唯識宗這些宗派的道義。“

尤彼所說依他起於世俗中有之義,謂唯由亂心於彼妄執有生滅等,而彼事上實無生滅,當知此即菩薩地所說究竟誹謗依他起性。由是因緣亦謗所餘二性故俱謗三相,最極斷見者。於許解深密經為了義之宗中,是無可免相違過失。

「尤彼所說」,另外這位大師就是炯囊大師,這位大師他是怎麼講述的呢?他認為依他起也是世俗有的,就是跟上面遍知慧幢大師他們所講的相同,「依他起是世俗有,但是是勝義無的」。世俗有的方式是什麼樣的方式呢?就是說「尤彼所說依他起於世俗中有之義」,世俗中有的道理是什麼呢?「謂唯由亂心於彼妄執有生滅等」,實際上依他起這一類的法,是不會有生滅的。它之所以會有生滅,是因為錯亂顛倒的分別心去執持、去分別的緣故,所以在安立之後它才會有生滅,實際上它本身是不會有生滅的。

我們之前有講到一個例子,比如像我們的分別心之上,會認為「繩子它是蛇」,但是實際上繩子並不是蛇,但是在這個分別心之上,繩子是蛇的這種狀態,它們就互相作了一個比對。就是依他起是不會有生滅的,那我們為什麼會說依他起是由因緣而生,它會改變,它會毀壞呢?它是在錯亂的分別心之上,它是由因緣而生,它是會毀滅的,但實際上它是沒有的。所以說「依他起於世俗中有之義,謂唯由亂心」,這邊的「亂心」就是顛倒識,顛倒的分別心。「於彼妄執有生滅等」,它去執取有生、有滅,「而彼事上實無生滅」,實際上它是不會有所謂的生和滅的,「當知此即菩薩地所說究竟誹謗依他起性。」

「由是因緣亦謗所餘二性故俱謗三相,最極斷見者。」如果這樣講述的話,就是說不管是遍知慧幢大師所講的,或者之後炯囊大師所講的,如果他們這樣講述的話,是會違反《菩薩地》當中所說的。《菩薩地》這部論當中是怎麼說的呢?可以看到(39“末4)最下面,菩薩地云:「若於色等諸法起損減執,即無真實,亦無虛妄,如是二種皆不應理。」這邊有講述到,「色等諸法」最主要是講依他起,你執著依他起這一類的法是勝義無的話,這種執著是損減執。這一句話就表示,依他起有的方式,並不是世俗有的方式,它有的方式是勝義有的方式。依他起既然是勝義有的,前兩位大師他們認為「依他起是世俗有,非勝義有」的這種抉擇就是錯誤的。所以「此即菩薩地所說究竟誹謗依他起性,由是因緣亦謗所餘二性」,當你執著依他起不是勝義有,它是勝義無的話,就等於誹謗了依他起的自性。要是你誹謗了依他起,由這個因緣而生,你也會謗所餘的二性,就是也會間接的誹謗到遍計執及圓成實二性,所以你就等於是誹謗了三相,就是依他起、圓成實以及遍計執三相都誹謗了,「最極斷見者」。

「於許解深密經為了義之宗中,是無可免相違過失。」西藏這一類的大師他們認為《解深密經》是了義經,那你承許《解深密經》是了義經,又這樣承許三種的自性(就是遍計執、依他起、圓成實)它是這樣安立的話,其實是有相違的。這邊所謂的《解深密經》可以看到(174《解深密經》云:「於我甚深密意言說,不能如實了解,於如是法雖生信解,然於其義隨言執著,謂一切法決定皆無自性,一切諸法決定不生、決定不滅、決定本來寂靜、決定自性涅槃。由是因緣,於一切法獲得無見,及無相見,由得無見無相見故,撥一切法皆是無相,誹撥諸法遍計所執相,誹撥諸法依他起相、圓成實相。」這邊就講述到說,要是圓成實、依他起、遍計執,它們三相安立的方式,遍計執是自相不成立,圓成實和依他起是自相成立的。《菩薩地》當中所講述到的是,依他起及圓成實是勝義有的方式,遍計執這一類的法是勝義無、它是世俗有的方式。那《解深密經》當中所要講的道理,跟《菩薩地》裡面所要講的意思是相同的。所以那些西藏的大師,他們認為《解深密經》當中所講的是了義,《解深密經》當中講的是對的,一方面這樣去承許它,一方面又說依他起是世俗有、但是是勝義無的這種抉擇方式,他們之間是有相違的。所以這邊就講說,「於許解深密經為了義之宗中,是無可免相違過失。」你這種過失是很難避免的,因為你已經承許了《解深密經》是了義的,能夠隨言執取的,那你又承許依他起是世俗有、遍計執是世俗無,這種承許方式是有相當大的過失在的,這種過失是很難避免的。“

「顯他宗相違」這個科判已經講述完畢。這個科判是怎麼來的呢?可以看到(453)戊二「決擇分所說」這個科判當中可以分二:己初「敘述敵宗問答彼義」,己二「破其所答」,這兩個科判。第一個科判當中可以看到(471)己二「破其所答」,這個科判當中又可以分二:庚初「顯他宗相違」,庚二「明自宗無違」。「顯他宗相違」,最主要在講述什麼呢?就是講述到(472)「先破所明世俗」。之前有講述到什麼叫做世俗,什麼叫做勝義,這邊先講述到「先破所明世俗」,第二個就可以看到(485)「次破所明勝義」,勝義又是什麼呢?最主要是顯說他宗是有相違處。

 

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卷二

庚二、明自宗無違

若如菩薩地及決擇分說依他起是勝義有者,云何解深密經說凡諸有為皆非勝義?如云:「如八支聖道展轉異相,若一切法真如勝義法無我性亦異相者,是則真如勝義法無我性亦應有因,若從因生,應是有為。若是有為,應非勝義。」

第二個我們可以看到(553)就是今天要講述的,「明自宗無違」。「若如菩薩地及決擇分說依他起是勝義有者」,在《菩薩地》以及《決擇分》當中,是怎麼講述依他起的呢?它是講述依他起成立是「勝義有」的方式。這個是在哪裡有講述呢?《菩薩地》的論文,就是在(37“末4)「於假說相處,於假說相依,離言自性,謂一切種皆無所有。」之前我們有講述到說,「於假說相處,於假說相依,離言自性」,它是在形容依他起這一類的法,它是「於勝義有真實有事,起損減執。」它安立的方式是「勝義有」的方式。對於這個假說的相處,以及這個相依,這個依他起它的本性是離言自性的,它是勝義有的、真實有的,對於這一類的法,它是勝義有的方式,那我們在執著的時候,認為它是勝義無的話,這種執著就是損減執。由這句話當中我們可以了解到,依他起由因緣而生這一類的法,它是「勝義有」的方式存在的,所以「若如菩薩地決擇分說依他起是勝義有」,《菩薩地》當中是這樣講述的。

第二個是《決擇分》,可以看到(47“末4)「此中義者,謂於勝義無自性中執有自性之世俗,即內名言。」對於外境自性不成立之上,我們會安立它是自性成立的這個世俗,就是我們這邊所謂的內名言,就是分別心。那這個分別心是由同類因而生的?還是世俗名言假立的?就問這兩個問題。「若如初義,謂由因生,而云非有不應理者,是說非勝義有。」這邊所謂的「有無」是說「勝義有無」,如果說它是由同類因而生的話,我們卻說它是「勝義無」,這個是沒有道理的。所以從這句話當中我們可以了解到,在《決擇分》這部論典當中是講述,依他起這一類的法,它安立的方式是勝義有的方式。所以「若如菩薩地及決擇分說依他起是勝義有者」,別人就會問難:既然說《菩薩地》以及《決擇分》當中,它說依他起是勝義有的話,「云何解深密經說凡諸有為皆非勝義?」在《解深密經》當中,它是怎麼樣講述的呢?

如云:「如八支聖道展轉異相」,這邊的「展轉」就是互相的意思。它們之間有什麼樣的關係呢?八支聖道它們的別相,它們之間的定義,或者它們的分別,或者它們之間的本質,或者它們的所作,這些都是互相相異的。「若一切法真如勝義法無我性」,這邊所謂的真如、勝義、法無我性,都是在講空性,「亦異相者」,第一個講到「如」,如同八支聖道它們之間的別相、本質、所作都是相異的,那它之上的空性也是本質相異的、所作是不同的話,如果有人這樣去證成它的話,會有什麼樣的過失產生呢?「是則真如勝義法無我性亦應有因」,如果你這樣去證成的話,它之上的空性也應該是由因而生的啊!因為八支聖道它是由因而生的啊!因為八支聖道它們互相本質相異的關係,所以它之上的空性也是本質相異的,如果你這樣去證成它的話,那八支聖道它是由因而生的,所以它之上的空性也是要由因而生。如果它之上的空性是由因而生的話,「若從因生,應是有為。」如果它之上的空性是由因而產生的話,它之上的空性應該是一個有為法。「若是有為,應非勝義。」如果它之上的空性是有為法的話,那應該不是勝義,這是第一個相違處,在《解深密經》當中有講述到。“

辨中邊論云:「勝義唯一性。」其釋亦云:「勝義諦者,應知唯一圓成實性。」

第二個相違處是《辨中邊論》,《辨中邊論》是彌勒菩薩所造的。《辨中邊論》當中它是怎麼說的呢?辨中邊論云:「勝義唯一性。」這邊的「勝義」,它是只有圓成實才是勝義。你在《菩薩地》及《決擇分》當中有講述到,依他起這一類的法它也是勝義有,不僅僅是圓成實,就是說圓成實這一類的法之外,依他起這一類的法也是勝義有的。在《辨中邊論》當中它是怎麼講述的呢?「勝義唯一性」,就是說勝義它只有圓成實而已,依他起這一類的法,它不能算是勝義的。「其釋亦云」,《辨中邊論》的這一本解釋是世親菩薩所作的,世親菩薩在這本論著當中是怎麼解釋的呢?「勝義諦者,應知唯一圓成實性。」

在這邊很清楚的就可以了解到,這邊所謂的「勝義」它只有講圓成實,沒有講依他起。所以在《解深密經》、《辨中邊論》當中,或者這本著作當中,它們講述勝義的時候,除了講述圓成實以外,依他起這一類的法,它們不算是勝義。那在《菩薩地》以及《決擇分》當中,你說不僅僅圓成實是勝義有,而且你說依他起也是勝義有,這之間是有相違的。以他方的角度來看的話,會覺得唯識宗是有相違的。

這邊我們大略可以分為幾個科判,就是相違當中「與經相違」,與佛經相違就是《解深密經》,第一個科判就是與佛經相違。第二個科判就是「與論典相違」,論當中分很多的論,《辨中邊論》這是第一本論,第二本論就是《辨中邊論》的解釋,第三本論典就是《莊嚴經論》(之後我們會講述),第四本論典就是《決擇分》。他宗在講述的時候會認為,「依他起是勝義有」的這種講法,跟《解深密經》是有相違的,就是「與經相違」。「與論相違」就是《辨中邊論》也是有相違的,世親菩薩所作的《辨中邊論》的註解也是有相違的,以及《莊嚴經論》,以及之後的《決擇分》,這都是有相違的。所以以他宗的角度來看的話,《菩薩地》以及《決擇分》當中,所謂的依他起是勝義有的這種講法是錯誤的。“

莊嚴經論說勝義諦具五相時,說無生滅。如云:「非有無自他,無生滅增減,非淨非不淨,是為勝義相。」釋論亦云:「由遍計所執,及依他起相,故非是有,由圓成實相,故非是無。」

「莊嚴經論說勝義諦具五相時,說無生滅。」之前有講到勝義諦它具有五相,在(35“末2攝決擇分云:「勝義具足五相,如解深密經應當了知。」這邊所謂的勝義諦具足五相,跟《莊嚴經》所講述的勝義諦具足五相是不相同的。雖然這五相都是在安立勝義諦的成立方式,但是安立的方法並不相同。這邊我們講述到「莊嚴經論說勝義諦具五相時,說無生滅。」它在講述勝義諦這一類法的時候,有講述到它是無生滅的,只要是勝義諦的話,它一定是不會由因緣而生,它是不會改變的。它是怎麼講述的呢?如云:「非有無自他,無生滅增減,非淨非不淨,是為勝義相。」五相當中的第一相是在講什麼呢?就是「非有無」,這邊所謂的「非有無」就是非有及非無的意思。所謂「非有」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說勝義諦這一類的法,它是不含遍計執以及依他起兩種的別相,它是不存在的、它是沒有的。所謂的遍計執及依他起的別相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說遍計執及依他起的定義(別相就是定義的意思)。比如說在定義遍計執的時候,我們是怎麼安立它的呢?它是僅由分別心安立的,是遍計執的定義。依他起的定義是什麼呢?就是說由自因而產生的這一類的法,叫做依他起。所以勝義諦這一類的法,它是沒有遍計執以及依他起的種種別相,所以它是非有。「非有」就是它沒有遍計及以及依他起這一類的別相的關係,所以叫非有。

什麼是「非無」呢?就是說勝義諦這一類的法,「非無」就是「有」的意思,有圓成實這一類的別相,有圓成實這一類的定義。我們在定義圓成實的時候,是怎麼定義的呢?我們在緣著它的時候,能夠讓我們內心當中的所知障淨除,然後它是清淨道最究竟的目標,這是我們定義圓成實的時候,是這樣安立的。所以勝義諦這一類的法,它是有包含、有具足圓成實這些法的定義的。所以「非有」就是說,它沒有遍計執以及依他起這一類法的定義,但是它有圓成實這一類法的定義存在。所以第一句「非有無相」,這是第一相。

「自他」,就是之前的「非」要一起看待,就是「非自、非他」,這是第二相「非自他相」。第一相是「非有無相」,第二相是「非自他相」。所謂的「非自他相」是什麼意思呢?比如以色法來講的話,色法它是詮色法聲的所趣入境,這個所趣入境自相不成立這一點,是色法之上的空性。這個色法之上的空性,它自相不成立的這一點,它是沒有這種色法的本質,它不是色法,它跟色法是有差別的。色法之上的空性,它不包含色法的本質,它跟色法是有差別的,所以它是「非自」。就是說所有萬物之上的空性,跟所空之事它們之間是有差別的、不相同的。比如我們說色法之上的空性,它是一種「無遮法」,它是僅破所破的一種無遮法。以它的色法,就是所空之事這個色法來講的話,它是一種能立的法,它不能是無遮法,所以它們之間的本質是不相同的。就是色法之上的空性,跟色法本身是不相同的,色法之上的空性並不是色法,就是「非自」。

所謂的「非他」是什麼意思呢?雖然說色法,它是詮色法聲的所趣入境,它自相不成立的這一點,雖然它不是色法,但它是不是跟色法本質相異的呢?不是!它們是本質相同的。它們本質相同的這一點,之前有講述過很多次,就是色法之上,詮色法聲音的所趣入境自相不成立這一點,它跟色法之間是有相關的,它們之間是本質相同的。雖然說這個空性它不是色法,但是是跟色法毫無關係嗎?不是!它跟色法是本質相同的,所以叫做「非他」的意思。像我們在唸《心經》的時候也唸到,「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這句話的意思最主要是講述到,色法以及色法之上的空性,它們是本質相同的,不是那種毫無關聯的本質相異的這種關聯存在一起。而是說色法以及色法之上的空性,它們是本質相同的、有相關的。所以第二相就是「非自他相」。

第三相就是「無生滅相」就是「無生、無滅」。這邊所謂的「無生滅」就是說,勝義諦這一類的法,它是不會由因緣而生的,它不會由因緣而生的關係,所以它在第二剎那是不會改變的,所以無生無滅。這是第三相就是「無生滅相」。

第四相就是「無增減相」,什麼叫做「無增減相」呢?比如以唯識來說的話,有法我執以及補特伽羅我執,有兩種的我執。這兩種我執,透過我們去修學的話,這個我執它的力量會慢慢減低的。是不是說我們在修行的時候,這個我執之上的空性,它的力量也會慢慢的減低呢?並不是的!它所空之事,就是這些染污的煩惱,會透過我們修行的力量,將它的力量能夠慢慢的減低下去,沒有錯的!但是它之上的空性,是不是會因為我們的修行,它之上的空性的力量也會慢慢的減低呢?是不會的!藏文當中是先講「無減」,中文是講「無增減」,現在先講「無減」的意思,它是不會減低的,它之上的空性力量,是不會透過我們修行而慢慢減低的。相同的,我們在修行的時候,內心當中的道諦功德會一直增長,那是不是我們在修行的當下,道諦之上的空性它的能力也會慢慢增長呢?並不會的!不會因為我們修行的關係,它之上的空性而慢慢增長的,所以它是無增減,它沒有所謂的「增」或「減」的分別。也就是說勝義諦這一類的法是沒有增減的,這是第四相「無增減相」。

第五相就是「非淨、非不淨相」。「非淨、非不淨」又是怎麼解釋的呢?像勝義諦這一類的法,比如色法,色法在成立的當下,它就是外境不成立的。並不是說色法,它剛開始是外境成立的,我們舉出了很多的正因,把它變成色法是外境不成立的,並不是這樣子。比如聲音,聲音一般來講是無常法,並不是說聲音剛開始的時候是一種常法,我們透過很多的正因,比如說聲音它是有法的,何以故?因為它是無常的。何以故?舉出正因的時候,我們說因為它是有為法的關係,所以它是無常法。是不是透過這種正因,然後來改變聲音它是常態的這種狀態呢?不是的!聲音它在成立的當下,它就是一種無常法,不是靠著我們用各種正因來反駁它、來辨別它的時候,它才變成無常法,並不是這樣子。所以相同而言,勝義諦這一類的法,它在成立的當下,它自性就是清淨的,並不是它本身有很多的污垢,我們透過很多的正因,然後把這些污垢去除,並不是這樣的。

這邊有講到涅槃當中有一個「自性涅槃」,「自性涅槃」也就是佛身當中有一個自性的清淨身。佛陀這個「自性的清淨身」,也就是這邊所謂的「自性涅槃」的「自性」的意思是相同的。這邊的自性涅槃的「自性」,最主要是講「諦實」的意思,諦實成立的這個諦實。這個「涅槃」就是有遮止的意思。所以我們在講自性涅槃的時候,是舉什麼樣的例子呢?就是舉「空性」這一類的例子。空性它屬於自性涅槃的,為什麼它是自性涅槃的呢?因為「空性」這一類的法,它在成立的當下,它就是遮止諦實有的這種方式,它是有破諦實有的。所以自性涅槃這個「自性」是諦實的意思,「涅槃」有遮止的意思。所以空性這個法在安立的時候,它在安立的當下,它不用透過其他的力量、不用透過其他的正因,就能夠破這個所破,能夠破諦實成立的這一點,所以它是自性成立。所以我們說它是「非淨」,「淨」在中文是動詞的意思,你不用透過其他的力量把它弄乾淨,它本身就是很乾淨,它是沒有污垢的。

「非不淨」,就是講到另外一個意思。我們有講到「離垢清淨」,也就是「客塵清淨」這個名詞。當我們在緣著勝義諦這一類的法去做修行的時候,我們內心當中的這些煩惱、這些染污,也就是這邊所謂的「客塵」。「客塵」,就是說它本身不是心之上的本性,心之上的本性是很乾淨的,但是因為某種因素的關係,讓我們心之上有這種染污,這種的染污透過我們在觀察勝義諦這一類的法之後,這些的染污是能夠去除的,所以說非不淨。「非不淨」的意思就是能夠去除的意思。「不淨」就是不能弄乾淨的意思。我們有講到「淨」它是動詞,「不淨」就是不能弄乾淨,「非不淨」就是能夠弄乾淨的意思。能夠弄乾淨什麼呢?是不是說勝義諦它本身有污垢,能夠把它弄乾淨?並不是這個意思。因為我們之前有講到「非淨」。「非不淨」它又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說我們緣著勝義諦這一類的法去修行的時候,我們內心當中的本性它是沒有污垢的,但是在它之上的污垢透過我們去觀修勝義諦這一類的法之後,這一類的污垢它是能夠清淨、能夠淨除的,所以「非不淨」就是它是能夠去除掉的。之前我們有講到(125)「若緣何法修習,能盡諸障,即為勝義。」這邊就有講到一句。(246)「言法等者,謂法無我真如,緣彼修習,清淨諸障,即圓成實相。」這邊講述相當清楚,就是說圓成實(就是勝義諦)這一類的法,緣著它是修習的時候,它是能夠盡除所知障的(就是它能夠淨除二障當中的所知障),所以我們內心當中的這個污垢,能夠透過在觀修空性這一類法的當下,這些所知障是慢慢能夠去除掉的,這邊就是所謂的「離垢清淨」。這邊所謂的「非不淨」,就是緣著勝義諦這一類的法去作觀修的時候,我們內心當中的這些污垢不是不能夠盡除的,它是能夠盡除的,它有這種特色,是為勝義相。

所以這邊有講到五相:第一相就是「非有無相」,第二相就是「非自他相」,第三相就是「無生滅相」,第四相就是「無增減相」,第五相就是「非淨非不淨相」,所以勝義諦當中有五相。這五相,跟我們當初在《解深密經》當中,那種勝義諦具有五相是不相同的。但是勝義諦它都是具足這五相,比如《解深密經》當中所講的,或者這邊《莊嚴經論》當中所講的,它五相都是具足的。

《莊嚴經論》有一部註解,這部註解也是世親菩薩所作的。這部註解當中是怎麼講述的呢?釋論亦云:「由遍計所執,及依他起相,故非是有,由圓成實相,故非是無。」這句話就是在解釋第一個「非有無相」的意思。就是「由遍計所執,及依他起相,故非是有」,勝義諦這一類的法,遍計所執以及依他起種種的定義,是不能夠安立它的,它是不存在的,它是沒有包含的,它沒有包含遍計所執的定義,它也沒有包含依他起的定義,所以說它是「非有」。但是它有包含圓成實相,就是它有包含圓成實的定義的關係,所以「非無」,就是「有」的意思。所以「由遍計所執及依他起相,故非是有,由圓成實相,故非是無。」“

決擇分云:「問:相當言世俗有?當言勝義有?答:當言世俗有。」又云:「問:分別當言世俗有?當言勝義有?答:當言世俗有。」豈不相違耶?

在《決擇分》當中是怎麼講述的呢?「問:相」,這邊的「相」,就是依他起的意思。一般來說「相」有兩種:就是「所詮之相」以及「能生之相」。什麼叫做「所詮之相」呢?就是原因的意思。其實「相」這個字在《辨了不了義善說藏論》當中,它是翻「原因」這個字。為什麼叫「所詮之相」呢?比如聲音這個有法,它是無常的,怎麼能夠證得呢?因為它是有為法。因為它是有為法的關係,所以它是無常法。所以有為法,就是證成了聲音它是無常法的一個原因,它是一個正確的原因,它是一個正因。聲音它是無常法,因為它是有為法的,有為法的東西一定要是無常法,所以有為法它就是證成聲音,它是無常法的一個正確的原因,我們就說「正因」。

另外一種就是「能生之因」,由因能生之相。剛剛說的是「所詮之相」也就是原因的意思。接下來是說「能生之相」,就是由因緣而生的相,就是依他起這一類的法。這邊所謂的「相」,我們是解釋「能生之相」的這個相,在《決擇分》當中有人會這樣問:依他起這一類「能生之相」,這一類的法它是世俗有的?還是勝義有的?在回答的時候是怎麼回答?「當言世俗有」,它是世俗有的。又問:「分別當言世俗有?當言勝義有?」「分別」就是分別心的意思。分別心它是世俗有的?還是勝義有的?在回答的時候就回答說:這個分別心是世俗有的。「豈不相違耶?」這個跟之前所謂的《菩薩地》以及《決擇分》當中是有相違的。這相違是怎麼說的呢?在《菩薩地》以及《決擇分》當中,認為依他起這一類的法,安立的方式是世俗無、但是是勝義有。但是在這些經論當中,它是怎麼講述的呢?依他起這一類的法,它是勝義無的。勝義它只有講圓成實,並沒有講到依他起。在《決擇分》當中它很清楚的講述說,依他起它安立的方式是世俗有的方式,所以它是有很多相違處的。

這邊我們可以數一下,相違處大略可以分為兩大類:一個就是與「經」相違,另外一個是與「論」相違。「與經相違」,就是與《解深密經》這本經相違。與論相違就可以分為:與《辨中邊論》相違,這是第一個,「其釋」就是它的著作、它的解釋,也是跟這個解釋相違的。第三個就是《莊嚴經論》,有跟這部論典相違。第四個就是這本論典它的解釋。第五點就是《決擇分》這部論典。所以它的相違處總共有六處,「與經相違」的有一處,「與論相違」的有五處。所以別人就會懷疑說,那《菩薩地》以及《決擇分》這兩部論典當中,所謂的依他起「它是世俗無、它是勝義有」的方式,和經論是有相違的。你講的是不對的!接下來就作解釋了。“

不違之理,茲當解釋,謂安立世俗及勝義有,有二理門。第一理門,由名言增上建立有者,名世俗有,非是由彼增上安立,由自相有者,立為「勝義有。」

「不違之理,茲當解釋,謂安立世俗及勝義有,有二理門。」其中不相違的道理,在之下我會作解釋。「安立世俗及勝義有」,「世俗有」以及「勝義有」,它有兩種的安立方式,「世俗的有無」以及「勝義的有無」它有兩種的安立方式。「第一理門」,第一種方式它是怎麼安立的呢?「由名言增上建立有者,名世俗有,非是由彼增上安立,由自相有者,立為勝義有。」第一種安立方式是怎麼安立的?「由名言增上建立有者,名世俗有」,所謂的世俗有,它是怎麼樣的方式?就是名言增上要去安立它。這邊所謂的「名言」就是有兩種:「心」之名言,以及「聲」之名言。以瓶子來說的話,能詮瓶子的能詮聲,這個聲音就是我們這邊所謂的「聲之名言」,緣著瓶子的這個分別心,就是我們這邊所謂的「心之名言」。就是透過這種「能詮聲」,以及透過這種「分別心」,僅由能詮聲以及分別心去安立的這一類的法。「僅由能詮聲」,就是僅由它自己的這種能詮聲,以及僅由緣著它自己的這種分別心,僅僅由能詮聲及分別心去安立的這一類的法,是我們所謂的「世俗有」。就是第一種的世俗有,它有兩種道理:第一種道理就是說,「由名言增上建立有者,名世俗有。」這種世俗有的方式,就是由能詮聲以及分別心,僅僅由這兩種法去安立的這一類的法,就是我們這邊所謂的「世俗有」。

「非是由彼增上安立」,它的安立方式並不是由名言增上去建立的,而是它是自相成立的這一類法,是我們所謂的第一種的勝義有。就是它的安立方式,並不是由名言增上建立的,它安立的方式是由自相成立的。之前我們有講述到,自相成立是什麼方式?以唯識來說的話,它的安立不僅由分別心去安立它,不僅僅是這樣子!而是它境的那一方,有一種不共的成立方式,就是我們所謂的「自相成立」。以唯識來說的話,有兩種自相成立的方式:由因緣而生的自相成立,以及諸法法性的自相成立,有兩種的方式。所以這邊所謂的「自相成立」,就是那種不僅由分別心去分別,它的安立方式,不是僅僅由分別心去分別它,而是境那一方有一種由因緣而生的,或者是諸法本性的這種成立方式,這是我們這邊所要講的自相成立。這是第一種的勝義有。

如果以唯識來說的話,依他起及圓成實兩種法,要不是自相成立的話,它有什麼樣的過患呢?這種過患在之前有講述到,這個過患在(16“末3)「若依他起無自相者應無生滅,故謗依他起。」如果依他起是無自相的話,它的生滅就不能夠安立,你就不能安立依他起是由因緣而生,這個就不是安立。「若圓成實無自相者,應非諸法本性。」如果圓成實它不是自相成立的話,它就不能成為萬法的本性,所以依他起以及圓成實兩種法是要自相成立的。如果說依他起不是自相成立的話,它安立的方式就僅由分別心去安立它,如果說依他起這一類的法,它的安立方式是僅由分別心去安立的話,之前我們有講述到,炯囊大師他在安立依他起的時候,他是怎麼安立的,它本身是沒有所謂的生滅,它之上的生滅是我們這種顛倒心識去安立它的,我們顛倒的心識在安立它有生滅的當下,它是有生滅的,就是在心法之上它是有生滅的那一分。但是實際上,依他起是不會有生滅的,它是自相成立的,但是你在講述的時候,你認為它是自相不成立的,自相不成立的就是僅由分別心去分別。

以唯識來說的話,依他起這一類的法,它要是僅由分別心去分別的話,就會跟炯囊大師所說的相同。依他起這一類的法,實際上就沒有生滅的產生,它這種生滅產生的道理,是由執著它的這種分別心的一種顛倒識,在執著這種心識之上它是有生滅的,實際上它是沒有生滅的,這個我們之前有解釋。相同的,圓成實這一類的法,它要是自相不成立的話,它就不能成為清淨道最究竟的目標,也就是說它就不能成為諸法的法性,不能成為諸法的本性。所以我們這邊所謂的第一種的世俗有,它是僅由名言安立的,就是我們這邊所謂的名言增上建立,它的安立方式僅由名言去安立它。第一種的勝義有是說,它的安立方式不僅是由名言安立它,非僅由名言安立。就是它安立的方式,是它那一方有一種不共的生成方式,不共的安立方式,這是第一種的勝義有。“

如經多云:「此亦是由世間名言增上,非由勝義。」此即中觀師與內外道諸實事師,於勝義世俗,有無諍論之處。

如經多云:「此亦是由世間名言增上,非由勝義。」所以我們這邊所謂的世俗有跟勝義有,是由世間的名言去安立它的話,它就是第一種的世俗有;非由世間的名言去安立,而是它自相安立的話,就是我們第一個勝義有。「此即中觀師與內外道諸實事師,於勝義世俗,有無諍論之處。」中觀的這些論師,以及內外道這些諸師,他們在諍論的時候,是在諍論哪一點?他們並不是在諍論諸法的有無,而是說諸法安立的方式是勝義有的,還是勝義無的,他是在諍論這一點。以依他起來說的話,唯識宗會認為它是勝義有的,但是以中觀的這些論師的觀點來看的話,會認為依他起是勝義無的。所以「中觀師與內外道」,以依他起這個觀點來看的話,外道與唯識的看法是相同的,他會認為依他起這一類的法,是諦實有的,是勝義有的,唯識的看法也是相同的。內道以唯識來看的話,或者是以經部來看的話,他會認為依他起這一類的法是勝義有的。但是中觀師他們的觀點就會認為說,依他起這一類的法,它是勝義無的,它是世俗有的。所以他們在諍論的時候,是在諍論勝義的有無,就是諸法之上,它的安立方式是勝義有的?或者是勝義無的?他們是在諍論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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