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傳佛教的形成和發展
藏傳佛教是佛教的重要一支。因主要在藏族地區形成、流傳和發展,是西藏語系佛教,故名。喇嘛教是藏傳佛教的俗稱。“喇嘛”,是藏語音譯,意為“上師”,是對僧侶的尊稱。喇嘛教是佛教與西藏原有的本教長期相互影響、相互鬥爭的產物。由印度傳入西藏並廣為傳播的是包括顯宗和密宗的大乘佛教,其中密宗尤為興盛。喇嘛教是在佛教教義的基礎上,吸收了本教的一些神祇和儀式,形成了顯密共修、先顯後密的獨具特色的喇嘛教。主要教派有寧瑪教(紅教)、薩迦派(花教)、噶舉派(白教)、格魯派(黃教)等。一、藏傳佛教的“前弘期”和“後弘期” 西藏喇嘛教的歷史發展,通常分為兩個時期,自西元7世紀佛教在西藏興起至達瑪(西元836-841年在位)大肆滅佛為“前弘期”。此後佛教中斷100多年,西元978年,佛教又開始在西藏復興,為“後弘期”的開端。 “前弘期”始於松贊干布時代,中經赤松幹德贊的弘揚,到赤熱巴中時達到高峰,前後約200年。
西元6世紀,西藏地區已進入奴隸社會。西元7世紀時,山南的雅南部落領袖松贊幹 布統一了青藏高原各部落,建立了以拉薩為中心的統一的吐蕃王朝。松贊干布的奴隸制政權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執行對外開放的政策,從而為佛教的輸入創造了有利的條件。松贊干布先後娶的尼泊爾墀尊公主和唐文成公主,首次把佛教聖像和經典帶入吐蕃。松贊干布為兩位公主分輥建造了惹摩伽寺和大昭寺,供奉佛像。他還組織力量,用藏文翻譯佛經。由於王室的興佛,佛教的偶像崇拜和神權觀念在吐蕃獲得初步的流傳。佛教的淬受到信奉本教的權臣貴州的強烈抵制和反對。本教是古代藏族人民最初信奉的一種原始宗教,是一種萬物有靈的信仰,崇拜天、地、日、月、星辰、土石、水澤、草木、禽獸等,重祭祀、跳神、占卜的儀式,在吐蕃王朝前期一直居於統治地位。
松贊干布去世(西元650年)後,佛教發展緩慢,後來在赤德祖贊(西元704-755年在位)時,信仰本教的王公大臣以自然災害為藉口,製造了驅僧事件,佛教的發展受到較大的破壞。赤德祖贊死後,其子赤松德贊(西元755-797年在位)幼年繼位。一批崇本反佛的勢力又乘機演出大規模的滅佛事件。赤松德贊成年後,翦除了反佛勢力的代表人物,大力弘揚佛教。他下令:本教書籍除少數祈禳法外,一律廢毀;所有臣民都奉行佛法。他派人前往尼泊爾邀請當時佛教中觀派的代表人物靜命大師(寂護),入藏宣傳教理。還派人請印度密宗金鋼乘發源地鄔伏那國蓮花生大師,利用密宗同本教巫師進行鬥爭。蓮花生每戰勝一些本教巫師,就宣佈本教某神祇已被降服,封之為佛教的護法神,並吸取本教的巫術、祭祀等基本儀式,以本教的形式宣揚佛教的內容。赤松德贊還於西元766年建立西藏第一座正規寺院——桑耶寺,並開始剃度藏族僧人,建立僧伽制度;同時廣譯佛教典籍,顯密經論,大體具備。至此,佛教在西藏已初具規模,壓倒本教,而居於統治地位。赤松德贊去世後,牟尼贊普和赤德松贊先後繼位,佛教持續發展。至赤祖德贊(西元815-836年在位)時,王室興佛達到頂點。
僧人參加吐蕃政治,大小朝政由佛教上層人物決定。行政制度也以佛教經律為準則。還規定了七戶百姓供養一個僧人的政策,對於侮慢佛、法、僧“三寶”的人,處以重刑。赤祖德贊極度崇佛引起了本教勢力的不滿,西元836年本教貴族乘赤祖德贊酒醉而縊殺之,並擁立達瑪上臺執政。達瑪在位五年,大事滅佛,佛教尤其是顯宗受到極其沉重的打擊,只是密宗因採取秘密單傳,還一直流傳下來。達瑪滅佛標誌著“前弘期”的終結 。達瑪執政期間,連年風霜成災,水旱交作,瘟疫蔓延,在奴隸起義的衝擊下,吐蕃王朝土崩瓦解了。隨後達瑪子孫各據一方,各自為政,建立封建農奴制統治。後來各地封建領主又逐漸重新扶植佛教來為自身的統治服務,這樣,在10世紀末葉,佛教又分別從上路(阿裏)和下路(多康)傳回衛藏地區,西藏佛教再度復興,進入了“後弘期”。此後,在不同封建領主掌握下的佛教勢力逐漸形成了不同的教派,各派的修行方式、傳承世系不同,彼此各樹一幟。
最早形成的是寧瑪派,其次是噶當派、薩迦派、噶舉派、希解派、覺宇派、覺囊派,以及影響最為深遠的格魯派等。二、寧瑪派、薩迦派和噶舉派(一) 寧瑪派(紅教) “前弘期”印度僧人蓮花生應邀來西藏傳授密咒,後形成密教一派。當時並沒有派名。“後弘期”佛教其他派別形成後,稱之為“寧瑪派”。“甯瑪”有“古”和“舊”兩個意思。所謂“古”是指這一派的教法是從西元8世紀蓮花生大師傳下來的,比其他教派要早300年左右;所謂“舊”是指此派以宣傳吐蕃時期所譯的舊密咒為主。寧瑪派就是奉蓮花生為祖師,宗信舊密咒,與當時奉行“新法”的其他教派不同的教派。因此派僧人戴紅帽子,故俗稱為“紅教”。寧瑪派的特點是,不重戒律,專持密咒。以弘傳無上瑜珈部密法為“解脫”、“成佛”之道。此派發展比較分散,與地方實力集團關係不太密切。但後來在清初五世達賴喇嘛的支持下,一度達到極盛。(二) 薩迦派(花教) “薩迦”是地名,即今後藏日喀則薩迦縣,同時也是喇嘛教寺名。“薩迦”,藏語為“白土”,因在白色土地上建立的寺廟,故名薩迦寺。創始人宮曲贊普(1034-1102)從卓彌譯師習新密咒,於1073年在後藏薩迦地方建寺傳教,稱“薩迦教”。
雙因此派寺廟圍牆塗有象徵文殊、觀音和金鋼持菩薩的紅、白、黑三色條紋,俗稱“花教”。薩迦寺主一直由宮曲贊普一家世代相傳。此派不禁娶妻,但規定生子後不能再接近女人。其教義是強調拋掉一切“惡業”,苦修苦行,悟解人身和宇宙萬物都非實有,這樣就可以斷除一切煩惱,真正領悟佛法,獲得佛教智慧,達到涅槃境界。此派在元朝時勢力極盛,第五代祖師八思巴(1235-1280)曾為元世祖忽必烈灌頂,補尊為“帝師”。他還創制了蒙古文字,被封為“大寶法王”,後又被任命為西藏法王兼藏王,統轄西藏政教大權,由此正式開創了西藏“政教合一”的制度。元末,薩迦派的地位為噶舉派所取代,僅保留了薩迦地方的政教權力。(三)噶舉派(白教) “噶”,藏語是口授,即師長的言教的意思。“舉”,藏語意為密法的傳承。因最重視師長的親語教授和傳承,故稱“噶舉派”。又因該派僧人身著白色裙子和襯衣,故俗稱“白教”。11世紀時,由瑪爾巴(1012-1097)創立。他曾三次親赴印度學習密法,自謂證得“萬有一味”的境界。後由弟子米拉日巴繼承,再傳達薄拉結,事例噶當派的教義,成為很有勢力的重要教派。此派教義主要是繼承印度佛教大乘中觀月派的學說,重在以經教證性空,也就是修持時把“心”專注於一境,然後觀察安於一境的“心”是在身內還是身外,若能發現無處可尋,就能明白心“並非實有,而是空的,也就是達至所謂”空智解脫合一“的境界。此派支系眾多,其中帕木竹巴、噶瑪巴等支系的上層曾先後受元明兩代王朝的敕封,繼薩迦派執掌西藏地區的政權。由於派系眾多,釀成長期的互相爭奪,造成西藏地方的混亂局勢。
明崇禎十三年(西元1640年),固始汗進藏,盡取前後藏政權,噶舉派失去政治勢力。清代格魯派得勢,噶舉派中僅止貢、主巴、噶瑪、達瓏四支系尚保有一定的宗教勢力。三、格魯派(黃教) “格魯”,是藏語善規的意思,因表示該派教義最為完善,故名格魯派。也因該派在噶當派教義的基礎上建立,故稱“新噶當派”。又因該派創始人宗喀 巴創建和常住嘎登寺弘法傳教,還稱“嘎登派”。還因該寺以甘丹寺為主寺,也稱“甘丹派”。該派喇嘛戴黃帽,又俗稱“黃教“。格魯派是西藏喇嘛教中最大、最有實權和影響最為深遠的一個教派。 15世紀初,宗喀 巴(1357-1419)在噶當派教義的基礎上,對其他教派進行改革後而創立了格魯派。宗喀巴原名“羅桑紮巴“,生於青海湟中。藏語稱湟中一帶為“宗喀”,“巴”是藏語的語尾之一。宗喀巴原意是宗喀地方的人。
宗喀巴的父親元末官“達魯花赤”,信奉佛教。宗喀巴7歲時從著名喇嘛敦珠仁欽出家,學習各種教法10年。16風前往西藏進一步深造。在前後藏各地投師求法,研習各派顯密經論,造詣頗深,他針對當時喇嘛教戒行廢弛、僧侶生活放蕩等腐敗情況,進行了改革。他囊括佛典,網羅眾家,並確定以佛教大乘中觀月稱一派為正宗,主張以“中觀見”為中心,宣揚:由於自性空,才能緣起有;因好是緣起有,所以自性空。由此生死涅槃乃至一切萬有都是假“名”而立,都是非有非無的。他撰《菩提道次第廣論》和《密宗道次第廣論》等著作,闡明顯教密法兩宗修行次第,提倡學行並舉,顯密並重,僧眾嚴格恪守戒律,僧人不娶妻,禁飲酒,戒殺生。他規定了一套嚴密的寺院組織系統、僧人學經程式和考試升遷制度,形成喇嘛的不同等級。他自己和徒眾著割截衣,擎缽持杖,清淨少欲。因以往持律僧侶都戴黃帽子,宗喀巴也改戴黃帽,形成了一代宗風。
管轄衛藏大部地區的帕木竹巴統治集團的代表人物紮巴堅參等人,於明永樂七年(西元1409年)資助宗喀巴於拉薩創辦和主持大祈願會(即傳召大會)。並為他興建甘丹寺,推動了格魯派的形成。宗喀巴弟子很多,他去世後,格魯派勢力繼續擴大,修建了哲蚌、沙拉、紮什倫布等寺院。由於禁止喇嘛娶妻,為了解決宗教首領的繼承問題,格魯派採用以靈魂轉世說和寺廟經濟利益相結合為基礎的活佛轉世相承的辦法。1546年格魯派大本營哲蚌寺首席主持人根登嘉措去世,上層當權喇嘛從前藏堆龍地區找來出身于吐蕃老貴族瑪氏家族、年僅三風的鎖南嘉措,迎至哲蚌寺坐床,作為根登嘉措的轉世靈童,繼承寺主職位,為格魯派寺廟集團的繼承首領。為了對搞敵對的教派的排斥,該派還聯絡移牧到青南地區的蒙古族土默特部的首領俺答汗在青海會見,後者尊稱他為“聖識一切瓦齊爾達喇達賴喇嘛”。“聖識一切”,漢語,謂學識淵博,無所不知;“瓦齊爾達喇”,梵文,意為金鋼菩薩,表示堅強不朽;“達賴”,蒙語,意為大海平 “喇嘛”,藏語,意為上師。意思是無所不知的堅強的像大海一樣偉大的高僧。後來,格魯派寺廟集團便按此稱號追認宗喀巴的最末一個弟子根敦朱巴為第一世達賴喇嘛,根登嘉措為第二世達賴喇嘛,鎖南嘉措為第三世達賴喇嘛。1642年,達賴五世阿旺?羅桑嘉措,在戒師、紮什倫布寺主羅桑卻吉堅贊的襄助下,憑藉青海蒙古固始汗的兵力,一舉消滅了噶舉派的藏巴汗,建立格魯派“政教合一”的地方封建政權。清順治九年(西元1652年),達賴喇嘛親赴北京朝覲,次年受清廷冊封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領天下釋教普通瓦赤喇達賴喇嘛”,取得藏蒙佛教各派總首領的稱號,並確立了達賴喇嘛系統在西藏的政教地位。此後曆世達賴喇嘛轉世,必經中央冊封,成為定制。1645年,固始汗為分散五世達賴喇嘛的政教權力,贈給五世達賴的戒師羅桑卻吉堅贊以“班禪博克多”的尊號。“班”,梵語,意為“精通五明的學者”;“禪”,藏語,意為“大”;“博克多”,蒙語,意為智勇兼備的人物。意思是常識淵博的智勇兼備的偉人。永駐紮什化布寺。羅桑卻吉堅贊去世後,五世達賴為他也選定“轉世靈童”羅桑意希,建立了格魯教的另一個轉世系統。
羅桑卻吉堅贊被稱為班禪四世,前三世是追認的,羅桑意希為班禪五世。康熙五十二年(西元1713年),清朝中央政府冊封班禪五世羅桑意希為班禪額爾德尼。正式確定了班禪額爾德尼的地位。“額爾德尼”,滿語,意為珍寶。“班禪額爾德尼”,意是智勇雙全的珍貴的大學者。從此,達賴和班禪成為格魯派兩大活佛轉世系統,代代相傳,同為格魯派教主。在清王朝的大力支持下,格魯教成為喇嘛教的正統派和西藏地方執政的教派,並在蒙藏地區廣泛流行。清乾隆十六年(西元1751年),清朝改革西藏政治制度,廢原封郡王,設置駐藏大臣,並授予七世達賴政治權力,建立噶廈,由噶倫四人(一僧三俗)主持噶廈,秉承駐藏大臣與達賴喇嘛的意旨,共同管理西藏地方行政事務,遂成定制。由此格魯派寺廟僧侶統治集團和世俗貴族聯合統治西藏的典型的“政教合一”制度,更臻於完備,一直延續到1959年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