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尚全:元代藏傳佛教在華北的傳播
【佛光文化編者按】2012年5月18—20日,第二屆“河北禪宗文化論壇”在河北省邢臺市召開,揚州大學佛學研究所李尚全教授發表《元代藏傳佛教在華北的傳播》一文,通過對佛教在吐蕃的傳播和藏傳佛教的形成的介紹,說明藏傳佛教在元朝皇權與西藏教權的統一,維護了祖國的統一和中華民族的團結,滿足了華北人民的佛教信仰的情況。文章摘編如下:
藏傳佛教教派為意識形態的西藏地方實力派,面對蒙古軍隊的鐵蹄,不得不派出薩班去涼州談判,與蒙古政權握手言和,實現了元朝皇權與西藏教權的統一,維護了祖國的統一和中華民族的團結,滿足了華北人民的佛教信仰需求。
西元前五世紀,佛教在印度恒河流域興起,經過近300年的流傳,在西元前3世紀,受到古印度孔雀王朝阿育王的重視,開始北傳中亞,南傳東南亞。西元1世紀,北傳中亞的佛教,脫變成大乘佛教,東漸中國,在東漢時期祭祀化和神仙化,成為中國人祭祀祖先和求長生不老的一種新道術;在曹魏西晉時期,又被玄學化。東晉南北朝時期,鳩摩羅什、真諦等佛教翻譯家來到中國,他們翻譯出的佛經,把玄學化了的佛教解放出來,漢傳佛教經學思潮興起,到隋唐前期,形成八大宗派,把漢傳佛教推向巔峰,影響到了朝鮮半島、日本和西藏高原。
在西藏,出現了與唐王朝勢均力敵的吐蕃王朝。為了鞏固吐蕃王權,松贊干布從唐朝、於闐和尼泊爾等周邊地區,引進佛教,作為吐蕃的核心價值觀,樹立王權的權威性。這一國策,基本上得到了以後歷代贊普的效法。
從佛教學術史的角度來看,佛教從松贊干布(?—650)到熱巴巾時期,大約200來年的時間,只能看成在吐蕃的傳播,為西藏文化朝著密教方向發展“導先路”,而沒有形成藏民族風俗,“苟非能形成為風俗,則文化理想,僅如空中樓閣,終將煙銷而雲散” 。
就西藏文化而言吐蕃朝的“滅佛運動”,從表面上看,對佛教在西藏的傳播是件壞事,但從藏傳佛教的形成,則是件好事,因為它把佛教推向了民間,草根化為風俗。“風俗為文化奠深基” 。朗達瑪興起的“滅佛運動”,把佛教從衛藏中心區的王族裏清除出去,朝著邊緣化地區發展。
西元911年喇欽•貢巴饒賽受戒成為比丘,在安多藏區丹底建立藏傳佛教的戒脈傳承中心;古格王朝派仁欽桑布等21名青年僧人到迦濕彌羅求法,仁欽桑布學成歸藏,翻譯佛經,創立藏傳佛教的經學傳承;西元1042年阿底峽尊者入藏,在古格王朝傳法,發表《菩提道炬論》,創立藏傳佛教的佛學理論體系和修證傳承。戒脈傳承、經學傳承和修證傳承的相繼創立和完善,標誌著藏傳佛教的形成。從此以後,藏傳佛教進入宗派林立的發展時期,並向周圍地區輻射(傳播)。
(原文收錄於《“第二屆河北禪宗文化論壇”論文集》,作者:揚州大學佛學研究所李尚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