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2/09/21 08:58:11
學習次第 : 進階
現觀莊嚴論總義講記 第二課
華智仁波切 著
索達吉堪布 譯
祈禱本師釋迦牟尼佛:
釀吉欽布奏旦涅咪揚 大悲攝受具諍濁世刹
宗內門蘭欽波鄂嘉達 爾後發下五百廣大願
巴嘎達鄂燦吐謝莫到 贊如白蓮聞名不退轉
敦巴特吉堅拉夏擦漏 恭敬頂禮本師大悲尊
祈禱上師法王如意寶:
涅慶日俄再愛香克思 自大聖境五臺山
加華頭吉新拉意拉悶 文殊加持入心間
晉美彭措夏拉所瓦得 祈禱晉美彭措足
共機多巴破瓦新吉羅 證悟意傳求加持
為度化一切眾生,請大家發無上殊勝的菩提心!
第二課
下麵繼續宣講《現觀莊嚴論總義——修行次第略說》。
如果對方問道:像這樣的一切種智又是怎樣的呢?
前面已經講了,欲求解脫、利益眾生者先要尋求佛的智慧——一切種智或遍智。對方問:那到底什麼是一切種智?
我們應當了知,前面所說的“自己曾經走過的途徑”,是以因法來表示果法。
一切種智的存在,從兩方面可以了知。一是曾經走過的途徑。像《釋尊廣傳》中所說,佛陀在因地時,為利益天邊無際一切眾生發了大乘菩提心,圓滿了此處所講的十法。這十法是我等大師釋迦牟尼佛為主三世諸佛所共之道,如果他們未依此成佛,投世間以正法光明,那我們仍要在黑暗中摸索,不知有解脫。而因為有這十法才有了佛的一切種智,所以我們從佛因地曾經走過的途徑——即使再微小的事也寧捨身命而不舍發心等利益眾生的行持,可以推知一切種智存在。這是以因法表示果法,因是十法,果是一切種智。
也就是說,循序漸進地修持發心等十法的究竟之果,就是所謂的“一切種智”;
這十法的安立並非無緣無故,每一法都是以佛的親身經歷為前提,因此是成佛過程中不可缺少的十法。如果其中一法不具足,就不能示現成佛。既然由十法而能成佛,十法就可以表示一切種智。這是第一,以因法表示果法。
然後第二方面:
我們還應當了知,所謂“宣示於他眾”,則是以對境來表示有境。
對境指發心等十法,有境指一切種智,“宣示於他眾”是以佛陀所通達並宣示的發心等十法,表示佛陀具有的一切種智。
也就是說,在如理地通達了作為對境的發心等十義之後,而為他眾宣說,也是所謂的“一切種智”。
佛陀通達發心等十法的含義之後,並不像聲緣那樣趨入涅槃,而是轉三大*輪將之宣示給有緣眾生,這就是通過對境表示有境。也就是說,佛陀了知十法,也了知十法對求佛果者不可缺少並為之宣說,而以所宣說之十法,就能表示佛陀具有的一切種智。
學《現觀莊嚴論》,先從框架上把握很重要。對第一品以十法表示遍智,第二品以十一法表示道智,第三品以九法表示基智,總的沒有把握好,始終會有疑惑。但道理是有的,就像這十法,要麼從佛陀所了知的對境,要麼從佛陀所經歷之因,總之是從不同角度來表示的。
如果對方又問道:要了知一切種智,為什麼不通過一切種智自身的法相來說明,卻偏偏要以其因法以及對境的表示來(間接)說明呢?
對方又問:像萬法無常,以它的本體來說明就可以。同樣,一切種智也有它自身的本體或法相,對如是重要的法,為什麼不直接宣說其本體,偏偏要用因法或對境來間接說明?
如果不用(因法以及對境)二者來表示,則無法說明(一切種智本身),這就像如果要表示眼識,就只能通過“是從作為因法的眼根等等當中產生”的說法,或者通過所執著的藍色對境等等來表示。如果這二者中的任何一者都不依靠,則根本無法表示眼識一樣。
我們用個簡單的比喻來說明:人們通過眼根、作意和藍色布匹等對境產生眼識,這一名言的道理,學過因明的都清楚。既然眼識的因是這三者,那麼以這三者表示眼識就很容易。比如按《俱舍論》,眼根狀如胡麻花,我們說眼識依此眼根而生;或從所取的藍色,說眼識生起相同行相,這樣來瞭解眼識就不困難,而不這樣表示,直接說明其本體就有一定的困難。同樣的道理,佛陀一切種智的本體本來不可思議,難以了知,但通過因法或對境來表示,就容易了知。所以,這樣表示是有必要的。
在《總義》中,華智仁波切首先以問答方式宣講《現觀莊嚴論》的大綱,同時遣除我們相續中的疑惑。這種疑惑,對《現觀莊嚴論》稍有瞭解的人才有,因為提不出問題的情況,要麼是遍知要麼一無所知。而只有在聞思上下了功夫的人,才會產生疑惑。
其實《現觀莊嚴論》在藏傳佛教中,各大派的高僧大德均以豐富的教證、理證進行辯論,內容很多。但作為初學者,太廣了沒有必要。再加上有些人也不會辯論,本來道理上就迷迷糊糊,聽了辯論反而更不清晰。所以我們主要在字面上解釋。
如果對方又提出:一切種智難道不是通達一切所知嗎?而僅僅通達這十種法,又怎麼能成為所謂的“一切種智”呢?
對方提出:對有為無為、輪回涅槃所攝的一切萬法,一切種智於一刹那間無礙通達,如是智慧,為什麼僅以所了知發心等十法即能表示呢?
對此我們回答:佛陀遍知萬法分兩種情況,對必要的法全知和對一切所知全知,而這裏是從第一種角度來講。如《釋量論·成量品》中說:何法對眾生有必要,先通達此法。這個道理很重要。就像在世間,如果大學所學的專業對社會無用,即使再精通,畢業以後也幹不了什麼;而對個人、對社會、對人類有用的知識,你通達了才有意義。同樣,雖然佛陀通達萬法,這一點在提婆達多等的測試 之下已為世人皆知,但最重要的是,佛陀了知讓眾生從輪回苦海中解脫的方法,而這個道理卻不為任何世間智者所通達。所以,論文中說:
此處是以“要無勤成辦他眾之利,就必須通達這十種法”作為主要之必要的角度而言的,並不是表示沒有通達其他法,
作為大乘修行人,要無勤利益無邊眾生,一定要通達這十法。而其他法,諸如世界有多少昆蟲,樹上有多少葉子,大地有多少微塵……即使不知道,對修道也沒有障礙。就像小孩迷戀紙飛機,而大人卻覺得無所謂,同樣,儘管世間人癡迷世間,但從重大意義上看,其實迷亂的世俗知識對他們毫無必要。而十法則不同,因為要無勤成辦一切眾生之利益,就必須通達。
那是否只通達十法,而不通達其他?並非如此。不像世間物理專業的只瞭解物理,其他方面一竅不通,也不像某些道友只精通一部論典,其他論典一概不懂,佛陀通達一切萬法。不說別的,就說藏傳佛教最著名的曆算——《時輪金剛》,其對日食、月食等描述得非常清楚,這是在科學尚未發現之前佛陀所宣說的。至今為止,學院每年都要出日曆,不需要任何現代天文儀器,僅按《時輪金剛》進行筆算,日食、月食都推測得清清楚楚。而我們也對過,與現代天文學家得出的結論相比,包括七大行星的公轉、自轉速度等資料,沒有任何差別。這就是佛陀遍智的標誌。但很可惜,人們不懂這些。
這就像如果能從遠處看見針,就必定能從近處見到刀子一樣,
其他論典也講到,遠方的毛髮如果能看得清清楚楚,近處的繩子肯定能見到。同樣,佛陀以微妙智慧完全了知解脫眾生於輪回苦海的四諦之理,而且凡夫依佛的教言修持也決定轉有漏身為相好圓滿之佛身,有如是功德,世間知識自能輕而易舉通達。再就世間智者的觀察來看,其實科學所發現的天文地理、微觀宏觀中的許多理論,佛經中也早已開示得清清楚楚。因此,在這個世間,遍知佛陀的智慧理應成為每個眾生希求的目標。
既然能夠通達像這樣的難點[十法],則了知除此之外的其他簡單易懂之法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既然佛已通達非常甚深之理,簡單的法就不必說了。要瞭解這個道理,《成量品》最有加持。學了《成量品》大家會明白,佛陀確實最偉大,他的智慧世間任何學者無法相比;更可貴的是,佛陀的深奧教言只為利益眾生。所以,只有佛的教言才是人類歷史上的真正如意寶。
但可惜的是,知道的人甚少。不說不信佛的世間人,有些寺院也只是建棟莊嚴的藏經樓,把《大藏經》放入書櫃,門鎖好,作為祈禱的對境,最多在一年的某個節日打開門看一看。對裏面到底說些什麼,並不知道。仔細算一算,漢傳佛教中經常閱讀的經典只有十幾部,其他浩如煙海的經典就那麼擺在櫃裏,的確很可惜!
不過比較而言,藏傳佛教中翻閱《大藏經》的人要多。很多人閱藏,而在引用教證時,也是這部經、那部經,說得很清楚。人生雖然短暫,而短暫一生將佛的全部教言融入相續也很困難,但去瞭解一下《大藏經》,種下善根還是很有必要。如果只把一兩部經作為重點,那遠遠不夠,因為這只是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此時又有一些人認為:只要能通達十法,就能通達一切所知[萬法]。因為在“所緣一切法”當中,就已經攝集了一切萬法。也不一定。
有些人有點過分,他們認為通達發心等十法,就能通達一切萬法。
對此從兩方面回答:從佛陀的角度講,通達十法就能通達萬法,因為在深度方面,十法包括萬法;但從廣度方面,了知十法就了知萬法,比較困難。所以華智仁波切回答:不一定。
譬如:在修習菩薩道之時,雖然緣于諸道,並修習了一切萬法之空性等等,但僅以此理也不能徹底通達一切萬法。十法與一切萬法之間的關係也是如此。
這是以比喻說明。菩薩在修道過程中,比如說一個資糧道菩薩,他所緣的對境是所有聖道,並且修持的也是萬法皆空之理。可是這樣修,除了極利根者,是否能完全通達一切法?不能。所以,雖然從深度上講十法可以涵蓋一切法,可是對每個人來講,通達所緣十法就能通達一切法,這不一定。
(再譬如):在取捨善、不善與無記三法之時,即使必須瞭解此三法,而此三法本身也包含了一切萬法,但僅僅了知此三法,也還是不能通達一切萬法。(由此可見,僅以此理並不能通達一切萬法。)
這又是一個比喻:雖然善、不善、無記三法可以涵蓋一切法,但僅瞭解這三法,這是善、這是惡、那是無記,也並不能通達一切萬法。所以《中觀四百論》和《顯句論》中都講:利根者通達一法空性,可以通達一切法之空性,但這是指利根而不是所有人,如果所有人都能如此,那一切眾生都成了中觀應成派。所以,從凡夫的角度,通達十法就通達一切法的說法不合理。當然對佛陀而言,從因、從對境都能說明,通達十法就可以表示通達一切法。
之後,這些具緣之補特伽羅又會作如下思維:
個別人對佛法未深入瞭解,人身難得、壽命無常、輪回痛苦、皈依和發心也沒有修過,直接來聽《現觀莊嚴論》恐怕不相應,不一定是“具緣者”。因為本論講大乘菩提的現證次第,講佛陀和菩薩的功德,這些道理,沒有佛教基礎的人很難理解。就好比一個世間人,我們講佛陀,他心目中會認為:“我的語文老師很有智慧,釋迦牟尼佛跟他差不多吧!”或者:“我們公司的董事長很有錢,佛陀不一定有那麼多錢吧!”把佛陀跟語文老師或董事長等相提並論,這說明學《現觀莊嚴論》的因緣還不成熟。
因此,作為大乘修行人,先要完成基本的聞思修行,生起強烈的利益眾生之心。有了利他心以後,再進一步想:我一定要利益眾生,但這種能力從哪里來?唯有得遍智佛果;那佛果有什麼功德?能在一刹那中度化無量眾生;那我該如何以佛法利益眾生……能這樣思維,有了這些基礎,聽任何法門都會有利益。否則,未皈依佛門或者為世間法而皈依的人聽《現觀莊嚴論》可能會頭痛,不但無益,還會適得其反。有這種危險性。
以世間的次第來看,《現觀莊嚴論》相當於博士的課程。你中學、小學甚至幼稚園都未讀過,現在只不過以偶爾的因緣值遇了博士的課程,雖然願望很好:我應該得一頂博士帽……可是你的基礎太差了,沒有基礎,內心是一片空白,不會有什麼感覺。說利益眾生,在你看來“是不是幫助乞丐?”說獲得佛果,你又認為“是不是獲得局長的果位?”這樣一種認識和理念,《現觀莊嚴論》的確學不下去。即使聽了法,也不會有大的利益,只不過從耳邊種個善根而已。因此,作為《中論》、《現觀》等法門的“具緣者”,一定要先精通佛教基本道理,具足正見。否則連前世後世都不承認,一本正經地聽《現觀莊嚴論》,也只是形象而已。
下面,有緣補特伽羅又會思維:
無論如何,我必須獲得這樣的一切種智。
在整個世間,佛陀的智慧確實太微妙、太殊勝,所以我一定要獲得。這種希求心非常重要。如果對佛果抱著得也可、不得也可之心,始終處在迷迷糊糊的狀態中,就不算是有緣者。所以,在修學佛法的過程中,要讓自己生起這樣的心:眾生可憐,我一定要救護他們;而要給予真實救護,一定要先成佛,之後才能廣度;所以,對我來講什麼都不重要,唯有獲得佛果最重要。心裏有了這種迫切願望,說明大乘種性已經成熟,已堪為《現觀莊嚴論》的所化。
這種緣果法——遍智的發心就叫願菩提心。就像一個商人,他特別想發財,當聽到一筆好生意時就無法入睡。前兩天學院招標水利工程,有幾個老闆兩三天不吃不喝,也睡不著覺,一直在競爭。他們都想接這個工程,為什麼?因為利益很大。修行的道理也是一樣,你想利益眾生,就要先對果法生起歡喜和希求,因為只有佛陀才能對眾生施以真實救度。而正是為了讓我們生起願心,對果法生起歡喜,所以本論第一品先宣說遍智。
為了能獲得這樣的一切種智,我應當修學什麼樣的道呢?此時,他們又進一步意識到,因為果法跟隨著因法,所以就必須修學順應果法之道,由此可知,我務必要為眾生之利而努力。但眾生的種性和意樂卻是千差萬別的,所以僅僅以一種道就不能攝受(所有的眾生),而應當在以通達和得見而現證一切三乘之道以後,再為他眾宣說。既然如此,就需要修學智慧與利益他眾之心。
我們進一步要想,遍智果法不可能無緣現前,不會從天上掉下來、從地裏長出來,一定與因的修學有關。也就是說,要在漫長的時日中,發起菩提心之後積累二資糧,最後才能獲得。既然必須修學這種因法,那以什麼方式而修呢?唯一的途徑,就是在利益眾生之心的推動下修學。而眾生的意樂、根基又千差萬別,所以僅通達聲聞道、緣覺道,或者只學點物理、化學、外語,能不能度化所有眾生?肯定不行。所以要通達菩薩的圓滿道智。
現在有些法師和居士只提倡一種法門,對個別眾生來講,這也很好。但要度化所有眾生並讓他成佛,就必須以很多法門來引導。以一個法門解決所有問題是不現實的,否則佛陀也不必傳八萬四千法門,只要一句“嗡瑪呢巴美吽”就可以了,但實際並非如此。所以,我們修學大乘佛法,一定要獲得菩薩的道智,通達聲聞、緣覺、菩薩三道。如果沒有這種智慧和利他心,就會墮入聲聞緣覺的境界。
第二品的重要性大家會清楚:為了果法遍智,一定要修學道智。
以這些心念,則可成為令其相續中生起行菩提心之因。
遍智是願菩提心生起之因,道智是所化眾生相續生起行菩提心之因。行菩提心緣因法而生,但也是在不離緣果法的情況下,進一步緣因法而發心。如果放棄因只希求果,這是不現實的。就像農民想獲得豐收,可是不努力耕耘,天天睡懶覺,能不能得果?不可能。所以,大乘修行人一定要修持大乘的道。如果口頭上“為利一切眾生,我要獲得圓滿正等覺果位”,而行為上天天睡懶覺,能不能現前佛果?也不可能。
回向偈:
所南德義檀嘉熱巴涅 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內尼波劄南潘協將 摧伏一切過患敵
傑嘎納齊瓦隆徹巴耶 生老病死猶波濤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 願度有海諸有情